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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一
目錄
第1章定義
第2章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2.2酒店規模
2.3建筑進行程序
2.4酒店驗收
第3章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3.4部分開業期間
3.5酒店開業日
第4章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4.2技術顧問概要
4.3報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5.3廣告
5.4對酒店層面之協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
6.2建筑結構修茸——修改及擴充
6.3酒店業主的稅務責任
第7章保險
第8章財務項目
8.1銀行帳戶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8.3獎勵性管理費
8.4付款于酒店業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終止
10.4特別條款
10.5繼承和轉讓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0.7雙方關系
第11章雜項
11.1整體合同
11.2通知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第一條 托管標的1.1 本協議項下托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范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托管期限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托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托管事項3.1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
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托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系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托管經營目標4.1 乙方承諾:在乙方托管經營期內,公司凈資產應保持不低于 萬元,稅后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負債率小于 . 4.2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工作。
乙方托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托管經營方案。
第五條 托管經營擔保5.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托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托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后的托管經營保證金余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托管費用及支付6.1 本協議項下托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托專業機構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托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用。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托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托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托管經營期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托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托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托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
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托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并退出對公司的托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間,乙方應采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
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托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責任并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秘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秘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托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17.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經營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托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托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托管經營方案
4、乙方托管組名單
5、企業托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
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簽署時間:
年 月代 表: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二
委托方(乙方): 簽訂地點:
一、乙方將船名為 號 總噸 載重噸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間,乙方資產所有權不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營運,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按章納稅,自負盈虧。
二、乙方應按營運船舶的載重噸每年向甲方繳納委托經營管理服務費(人民幣) 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乙方船舶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抓好落實。
2、負責對乙方船舶的安全宣傳、監督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
4、幫助提供貨源信息,開通24小時應急處理電話: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船舶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和干涉甲方的名譽和正當權益。
2、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章繳納國家的各項稅費,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委托管理期間,船舶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向上級海事機關報告。
4、乙方有保證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義務。
五、委托經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續的,另行簽訂。
六、本合同生效及終止時一個月內,雙方交清標的物,并至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七、委托管理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則賠償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人民幣。
八、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或意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當地海事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委托期間,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如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檔案,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維護學院的穩定,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提高餐飲服務質量的原則,解決甲方師生員工的用餐需求。通過雙方共同建設,達到食堂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菜品豐富、服務優質、管理有序。
1.甲方負責食堂內部裝修、大廳、售餐區的設施設備及廣告等。主要包括:給排水和水電氣安裝等基礎裝修,食堂煙道等消防系統安裝,食堂餐桌椅、空調、照明等設施設備(除后廚炊餐設備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設備),食堂廣告制作及安裝等。
2. 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萬元用于食堂后廚的炊餐設備、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實際投資金額以甲乙雙方最終核定為準。乙方投入設備的資金由甲方每月從乙方上繳的管理費用中返還。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所采購設備發票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交甲方保存。
3. 甲方負責食堂房屋結構及屋面、設施設備的大型維修及大廳、售餐區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乙方負責食堂后廚炊餐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
1.食堂主要經營大鍋菜,保障學校學生的基本伙食,解決不同層次學生的就餐需求,同時經營各類風味美食,打造舒適、溫馨的就餐環境。
4.食堂可銷售乙方生產或加工的食品及面包牛奶、飲料酒水。
1.期限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2.乙方按月以銷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及管理費,由甲方每月從乙方銷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水、電、氣、垃圾費用除按政策減免部分之外的,應由乙方按時足額交納。
4. 若乙方投入的設備資金在年內未全部返還完畢,則甲方與乙方續簽合同延長經營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資金為止。
1.甲方有義務協調與內部相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和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經營活動。
2.甲方有義務協調市、區級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藥監局及消防安全部門辦理相關證照及迎檢驗收。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執行食藥監局及管理部門的各項食品安全規定,并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負責一卡通消費系統的投資管理和維護,有權對食堂經營狀況進行監管,保證食堂消費銷售收入能按時支付。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采購環節、飲食結構(菜譜安排)、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必要時提出整改意見。
6.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員工宿舍及配套設施,食堂員工住宿用水用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落實重慶市教委有關高校食堂的優惠政策,上交管理費與政策有沖突的,按協議約定為準。
8.甲方按投資約定做好食堂基礎裝修、給排水和消防系統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電、氣到位。
9.甲方有權監管乙方的衛生、消防、治安、綜合治理依法經營等工作。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鑒定為準)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因乙方經營導致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全權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做好正?;锸彻U虾团R時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員工的工資、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崗前培訓和傷殘疾病處理等,食堂員工每年需參加1次體檢,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3.乙方不得轉讓、轉租食堂經營權,必須保管和維護好食堂內的所有設施設備。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應,遇特殊情況(包括接待任務等)應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時供餐。
5.乙方做好內部人員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現人事糾紛或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材料費用、人事費用、能源消耗及其他運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因經營需要,實施變動廚房的基礎設施,應事先報告甲方,并經同意后才能實施。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和有關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臺帳。嚴禁銷售變質或過期食品,因乙方經營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終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9. 乙方必須做好菜品留樣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按菜品留樣規定進行留樣登記。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肴,每份留樣不少于 50 克,有標簽標明菜名,保存 48 小時。留樣責任人要隨時接受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詢問。
10.食堂飯菜及其它商品銷售必須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統刷卡消費,消費窗口禁止私自收取現金。
11.食品安全承諾:
(2)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檢查監督,支持甲方相關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產安全工作,在安全問題上實行一票否決制。
1.本協議有效期間,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協議,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經營。
2.本協議到期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約。
3.如甲乙雙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四
2、 (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
3、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
(h )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采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 管理者的責任
3.1 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 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后,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并繼續使用。
第4條 管理
4.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征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雇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雇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準。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 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準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 一般規定
7.1 委托者權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凈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托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采購的優先權。
7.2 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 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五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商業街)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________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________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六
姓 名: 國 籍: 出生年月: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一、定義
1、標的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 層 室住房(下稱甲方物業)完全及無阻礙的住房占用權及住房使用權,并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全權經營管理該住房及其附屬設施與物品。
2、合同屬性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為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物業的期限。
4、統一標準與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甲方物業全權委托給乙方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管理、維護、宣傳、經營。甲方聲明在合約期內,不對甲方物業自行進行改造、裝修;以及增添或減少物業內部附屬之設備及物品。以保留統一之標準,由乙方全權經營與管理。
5、 委托權限
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業在委托期限內的全部經營與管理,及全權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其行為視同甲方親自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聲明與保證
1、甲方聲明:甲方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業及其附屬設備與物品的無阻礙的占用和使用權的因素。
2、乙方聲明:乙方將本著專業與負責的態度進行經營與管理,并始終致力于使酒店物業達到星級酒店公寓之標準。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委托乙方經營甲方物業獲得投資收益,該投資收益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每年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
投資者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甲方物業建筑面積
收益率= (總營業收入-總經營成本費用)× 該酒店總建筑面積 ×100%如乙方通過受托經營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則超出部分的60%為甲方收益,40%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不足6%時,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果甲方所獲投資者收益超過物業總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償還當年應償還的銀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墊支差額部分;甲方再從以后年度的投資收益中抵償乙方墊支的部分。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請合法會計師事務所核查與乙方受托事項有關的財務賬目、經營數據記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委托期限內,甲方非黃金周入住甲方物業,乙方應確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數為21天;如甲方黃金周(五一、國慶、春節期間)入住甲方物業,則乙方根據當時之房價折算入住天數,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幣 元之客房消費權益。此消費權益可轉讓、贈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享用。
5)甲方免費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業,亦可是同等標準以上的客房。當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業標準以上客房時,其房價折算仍按甲方物業當時柜臺價折算;當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業標準客房時,以甲方入住客房之當時柜臺價折算應享受之免費入住該客房天數。
6)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擁有收回委托物業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同意甲方貸款銀行從委托物業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中,優先扣繳銀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從委托物業的總營業收入中提成5%,作為乙方管理費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從委托物業的營業總收入中提取5%作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權利
1)自主決定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市場推廣政策、服務規范等。
3)從甲方物業經營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繳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及稅收等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費入住甲方物業時,非黃金周提前7天,黃金周提前30天預約,乙方根據供求情況給予確認,否則乙方不予保證甲方按計劃入住。
4、乙方的義務
1)按高標準管理甲方物業,并確保甲方物業委托經營的回報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如經營回報超出6%,則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如經營回報不足6%,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當年的投資者收益達到物業總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當年應償還銀行按揭本、息時,乙方同意對差額部分墊支,該部分墊支可以從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資者收益中扣償。
3)為甲方在酒店其它項目消費時提供八折優惠,但承包項目與代辦項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間,有償組織適合甲方需要的游覽與活動。
5)依法經營,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準。
6)定期對甲方物業進行維護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總營業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自行承擔因經營活動帶來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
8)按照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建立財會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業主遞送經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年終財務報告。
11)依照財務年度決算,將甲方投資收益扣除本合同規定應優先扣除部分外的凈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業主委員會
1甲方可以與其它業主共同選舉業主代表,與發展商共同組成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2、乙方負責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以便保證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五、所有人與變更
1、在委托期限內,如果甲方將其客房抵押、轉讓、贈送或繼承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簡稱“受讓人”),受讓人便代替甲方成為標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受本合同項下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即受讓人作為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并同時接受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
2、如果發生上述合法所有人變更情況,甲方應將該變更在變更前書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項下其全部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給其任何公司,該公司應能夠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應在該轉讓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
六、租賃禁止
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租賃給任何其他第三方,從而阻礙乙方無阻礙地受托依約經營與管理甲方物業。
七、利潤分配
在委托期內,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凈收益為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應獲得的投資者收益(該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項支出以及甲方應付的各種稅費后的全部凈收益。當年如果出現負收益,則往以后年度遞延,從以后年度的凈收益中沖抵。
八、稅費
在受托經營期間,乙方受托經營甲方物業所應繳納的經營稅費應由乙方代為負責依法繳納,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稅費則由甲方負責依法繳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當事雙方不可預見,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戰爭、地震等天災人禍。
2、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或者造成當事另一方損失的,或者因此增加當事另一方的風險、義務或負擔的,該當事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后可以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或合法依據而隨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引起的責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項下甲方物業的使用權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難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以致無法達到本合同預期目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本合同難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事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關規定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并嚴格保守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機密,防止其他同業模仿抄襲。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簽署。
3、本合同壹式貳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那么這種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條款和條件將不會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的繼續執行。
5、本合同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湖南省懷化市簽署。
甲 方: 乙 方:懷化龍門客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七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托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并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托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管經營范圍自甲乙雙方簽屬托管經營協議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后的凈值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經營。
二、托管經營期限委托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簽屬委托經營協議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托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托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后,委托經營期限屆滿,委托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托管經營的利潤分配雙方約定,在資產托管經營實施后,被托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托經營凈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托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本協議所述托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準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托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托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托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托管經營實施前,委托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托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八
乙方:珠海市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焙踔胁亢透咧胁?,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最新委托管理經營合同 物業委托管理經營合同匯總篇九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2.1商鋪名稱:
2.2商鋪地理位置:
2.3商鋪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_______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托權限
4.1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電:
間隔:
門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面:
供電供水:
照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
9.1、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