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一
出租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受托的××街道××村××個組農戶約 ×××畝土地(具體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其中不包括機耕路、水泥路、渠道、墩頭所占面積)(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土地應屬于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后不得改變農業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格
出租價格為每年每畝 斤粳稻折算。粳稻價格按上年12月1日國家掛牌價計算為準。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租金按年分兩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金額
為 元/畝。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滿前,乙方無違約行為,轉為最后一年租金,多退少補。
五、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要積極做好矛盾協調工作,確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該履行受托方的義務。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依據甲方與委托方的委托合同而導致甲方承擔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因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核發的救災款以及國家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等,相關手續及責任利益分攤按如下約定履行:良種、農機購臵補貼、以乙方為主體作為人的補貼歸乙方所有,農業綜合補貼、種植補貼等歸農戶所有。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同時因乙方經營等需要在承包期內轉租轉包的,必須經甲方嚴格把關認可,否則乙方不得轉租轉包。
6.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并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打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后保證復耕的前提下,對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破壞性經營。要積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不得焚燒秸稈,不得丟棄農業投入品的包裝袋(瓶)以及其他違規排污行為等。
9.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機耕路兩旁種植綠化并對該綠化享有所有權,如乙方不能繼續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內自行處理完。乙方可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在承包區范圍內建設相應配套設施,但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實施。
10.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打亂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農業灌溉,其費用由乙方按當地同等價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賃土地范圍內水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但不得影響農戶的生產、生活。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收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如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3、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調整,雙方應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
(2)改變土地用途;
(3)擅自轉讓、轉租土地經營權;
(4)其他嚴重違法、違約或損壞甲方(或委托方)利益的行為。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6個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滿如不繼續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內所投入的固定資產(包括苗木、附屬用房、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等)、水電設施(抽水、送電設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自行處理,合同期滿乙方未做處理,無償歸甲方(或委托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按每畝500元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如甲方違約,除退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承擔該保證金一年期的雙倍利息(以當年同期人行貸款利率計算)。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實際損失情況確定(依據中介機構定損)。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鎮街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調解。
2、提請當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鄉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二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含觀光、休閑、旅游、種養殖業)附土地承包經營戶姓名、流轉的土地面積。乙方在租賃期間行使土地經營權,可以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為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續租由乙方續租。
2、因國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xx年,20xx年后相關變動按國家變動條款變動。
3、租用30年后,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條款繼續租用。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以實物和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畝普通稻谷 斤,并按當年 月 日潼南市場普通稻谷價格折算成現金,土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委托村或社支付到社員各戶。
四、支付時間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后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于當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轉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樹木轉讓給乙方,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具體數額另行商定。
六、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原國家有給予土地承包戶的糧食種植補貼仍歸甲方所有。從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后,國家給予土地新增的優惠政策及資金補償歸乙方所有。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從事生產經營期間如需要使用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單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力,并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配,如有出現怠工、損害乙方生產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員安排等行為,乙方有權拒絕安排其工作。
八、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流轉合同到期后,乙方所建設的交通、水利設施歸甲方所有。所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備等固定建筑物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憑期限內,因國家政策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項賠償按規定執行,地上附屬設施補償費及各種經濟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當年的租金不再退還,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兩年土地出租金,同時,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應當附社員委托書、社員分戶面積花名冊,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后,若國家農村土地政策不變,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社、鎮各送一份存檔。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良田統一定價為:每年每畝田400元(稻谷400斤),已當年九月稻谷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稻谷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每年每畝土300元(玉米300斤),已當年玉米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玉米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荒坡、荒溝、路、渠等不計承包費。
四、支付時間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一次支付,不遲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乙方與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內有效。乙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不能改變土地現壯。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乙方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政府性補助由甲方農戶享受,但是乙方所經營規模性國家補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申請退耕還林。
10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復耕費押金( )元,由乙方開戶村長出面保管,承包期滿后歸還。
11.如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土地被國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員(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內選擇墓地,不受乙方干預,但所占地面經濟作物應做適當賠償,甲方向乙方協商處理。
13.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將土地復耕還原,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七、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6、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臵成本價值。
7、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8、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9、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0、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五
甲方 (租賃方) :
乙方 (承租方) :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地租金為 元/畝,20xx年 月 日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條 如土地被國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費屬于農戶所得,地表基礎設施和鋼架大棚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動)。
第六條 土地退還農戶須提前半年通知農戶,如未通知,損失由乙方承擔,土地內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干凈。
第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身份證號碼: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營業執照: 地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悠長的原則,就農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出租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定位于 鎮 村 組 地 塊 畝的土地,出租房給乙方從事家禽苗木水產的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國家征修為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租價格: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幣元每畝每年,共 畝,合計元每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每兩年的6月1日。
五、出租期間的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現有土地未被征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權糾紛,甲方在出租期間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間需保證乙方合理享有該地塊的水源、道路、排灌設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間內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一些生產時所必要的圍欄、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設施。
4、乙方在承租期間,依法享用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在合同期間內如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該地塊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設施、養殖、種植等的政府征用補償。但睡到青苗費歸甲方所有。
5、一方必須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以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七、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課題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藿香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共壹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八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v^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位于光石二隊公路前邊( )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種植綠化樹木,土地面積為( )公頃。 承包條件:
1. 甲方每年以每畝伍佰元轉讓給乙方,合同期限為壹拾年(20xx年------20xx年),第一年繳倆年租賃費( )元,抵押一年租賃金,20xx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 乙方在租賃期間,土地租賃費根據當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賃費上下進行浮動。
3. 如果合同期未滿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100萬元/公頃。所剩土地轉讓年限由甲方來支配,與乙方無關,土地租用合同終止。
4. 如果乙方所租賃土地在租賃期間被政府或開發商征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費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租賃土地地表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無權干涉。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解決、協調賠償事宜。在租賃期內土地被征用,甲方退還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賃費,到時雙方的合同終止。
5.另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村民簽章:
日期: 年 日 同意本合同
乙方簽章: 月
個體戶出租土地合同篇九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面積畝。四址:東西
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該地塊只能種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種植其他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賃方必須服從且甲方不賠償乙方一切損失。合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家庭成員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