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xxx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乙方提供服務
1.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結算、付款方式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剩余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協商與仲裁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合同說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二
1、根據《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交貨地址:_________
1、數量(m3);單價(元/m3);貨款金額(萬元);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2、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如有)、稅款。
1、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約定的結算期限:____________
3、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乙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辦理。
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5、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
1、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2、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1、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2、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1、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在_________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3、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約定由材料在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系方法以下表為準,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非因質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貨的,應當承擔退貨價金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考慮到業方計價的滯后性,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六個月內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2、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三
- 商品購銷合同范本
- 商品購銷合同陷阱
- 紡織品商品購銷總合同范本
-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品名 種類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1、甲方指派——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托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托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或——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方為有效。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看房選房,可能是情侶或是兩口子一起進行,也可能是兒子女兒為父母挑選,也可能是父母為子女早作打算,也可能是親戚朋友陪同。但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商品房買賣合同》上面填寫的“買受人”卻必須明確,因為這一欄填寫名的人將要為這份合同承擔責任。當然,也只有這個人才可以享有對房屋的權利。
“買受人”一欄填寫名的人:
1.將要成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
2.需要交付首付,申請貸款。
3.遇有對方違約時,追究對方的責任。
4.一旦違反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在取得產權證之前,合同可以證明房產是屬于他的財產。
開發商是樓盤的開發者,也是樓盤的大產權人,購房人購買了房屋之后,才能夠從開發商手中分割獲得“小產權”二因此,只有同開發商簽約,您才能夠順利地接收房屋并獲得產權。
那么,如何確定與您簽約的就是開發商呢?
第一,簽合同前,請您首先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出賣人”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記載的銷售單位是否一致,《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記載的銷售單位就是樓盤的開發商。
第二,您還可以查驗營業執照正本或是上網查一下“出賣人”一欄填寫的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屬實。
第三,您還可以核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出賣人”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記載的土地使用權人是否相同。
第四,如果是現房,您還可以核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出賣人”與《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
看房、選房、簽約到交房的過程中,您經常會遇到開發商的“代理人”,比如,開發商會把銷售事務委托給專門的銷售公司或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面對這些代理人,您應該注意:
只有開發商才有權利、也有能力把房屋轉讓給您,因此您應該與開發商簽約。具體說來就是看《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出賣人”一欄填寫的單位是否為開發商,即是否為預售許可證上記載的售房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代理人應該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只有這樣,被代理人才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出賣人”一欄填寫的單位不是開發商,而是銷售公司或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簽約付款時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以避免“付了錢、簽了約,開發商卻說從未簽訂過這份合同”的情況發生。
3.
開發商通常會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作代理人,部分地區對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年度資質審查,并頒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劃分級別,通常一級經紀機構的注冊資本比較雄厚,從業人員要求較高。二、三級經紀機構則條件逐漸降低。因此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上級別的記載可以初步判斷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實力。
同時還應注意查驗《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是否經過年檢。
代理人或代理機構沒有委托書或超越委托書的授權委托范圍簽訂合同,只有經過開發商的追認,開發商才承擔民事責任。否則,開發商不承擔責任。
開發商有時也會委托銷售公司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與購房者簽合同,此時最關鍵的問題是在合同中明確:一旦房屋出現問題由誰來負責,應由開發商對房產最終負責。
一旦遇到開發商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機構進行銷售,購房人一定要看清委托書中開發商委托的權限范圍。如果出賣人授權代理人或代理機構代表開發商簽,購房人一定要仔細審查一下授權書的正本,同時要求將該授權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交付前款之后,一定要索要收款憑證,并且一定要索要由開發商簽蓋章的收款憑證,以證明前款已經為開發商所收取,以免發生代理人把房款“私吞”的情況。
(四)投資商、發展商和承建商
他們經常在廣告、宣傳材料上出現,但是他們都沒有權利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很多購房的朋友心目中的房屋停留在五光十色的廣告、沙盤和樓書所展現出來的“夢幻”狀態,但是,即使不考慮開發商的刻意夸張和銷售人員的信口承諾,通過電腦特技、色彩夸張、調整比例等方法而“炮制”出來的“夢幻”房屋與實際交付的房屋之間的差距往往也很大。因此一旦交房的時候,就會有購房人因為房屋與廣告、沙盤、樓書、樣板間不一致而表示不滿,甚至引起糾紛或訴訟。
無論是廣告、沙盤、樓書還是樣板間,它們本身都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除非您把它們寫到合同里面,讓它們成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盡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開發商在廣告中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也不表明所有的廣告條款都可以視為合同內容,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廣告內容才可能被視為合同內容:
(1)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關于房屋及相關設施的廣告條款;
(2)廣告條款內容具體確定;
(3)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人影響。
證明一個條款同時符合這三個條件的舉證難度比較大,例如,購房者很難證明廣告內容是否屬于“開發規劃范圍內”。
至于樣板間,如果您沒有仔細地記錄樣板間的各項數據,到交房的時候,樣板間已經“了無蹤影”了,查無對一證,您也無法證明所交的房屋與樣板間不一致。
更何況開發商往往還會在文件的角落里面寫上諸如“圖例僅作示意用途,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房地產商對本廣告內容之正確性或完整性并無作出任何保證,亦不負任何責任”、“一切資料均以政府最后批準之圖則及法律文件為準”之類的免責文。
對付上述情況的唯一方法是:要求開發商把您認為最重要的內容都寫進《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有寫進了合同,您才有權利要求開發商履行。
如果在簽訂《認購書》之前,您已經仔細審查了各種文件,那么在這里就不用再做審查了,不過仍然需要把相關重要文件的編號和頒發機構仔細地記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
如果在簽訂《認購書》之前,您沒有機會審查各種文件,或是開發商承諾日后提供,那么請您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按照前面所介紹的方法,仔細審查這些文件。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開發商可能會拿出一份寫著“xx市建委制xx市工商局監制”樣的合同,上面還有政府統一編號,要求您簽,還有可能直接告訴或間接暗示這份合同是不能更改的,在這個時候,請您不要被“嚇住了”。
合同是當事人合意的結果,只要當事人自己簽訂的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律就不會加以干預。政府出臺“合同示范文本”,并印制統一合同,僅是推薦使用,而非強迫使用,更不能限制當事人的自主決定。
開發商拿來的“不能改”的合同范本很可能就是自己擬定或已經填好空的合同,條款的內容可能損害購房者既得利益或剝奪購房者的權利,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不要隨意妥協。
“示范文本”只是范本,只對合同起示范作用,里面的條款還需要雙方進一步的約定,如果考慮不周全而輕易簽署可能會使自己陷入被動。
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合同文本中設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購房人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對合同空白處的內容進行選擇,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寫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如不作約定或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約定時,應劃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合同中涉及選擇的,自行約定的內容優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條款。
范本的每一個條文都涉及雙方的切身權利和義務,因此對于每一個條款都要仔細閱讀,否則,一旦簽就要承擔責任。
尤其是合同中的空白處已經被開發商填寫好的情況,這樣的內容僅代表房地產商一方的意愿,購房人有權不接受。
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開發商予以解釋
對于合同條款含義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要求開發商予以解釋,必要的時候將開發商的解釋寫人合同,以免糊里糊涂地喪失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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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開發商和購房人處于不平等的談判地位,因此開發商會以拒絕簽約為要挾,拒絕對自己提出的“范本”進行修改,遇到這樣的情況應當據理力爭,并號召其他購房者共同談判,刪除對自己不利的條款。
(五)事先準備一份《示范文本》
建議您在買房子之前準備一份《示范文本》,在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可以拿出來和房地產商提供給您的合同做一下對比,看看有沒有被“偷梁換柱”。
從認購到簽約的整個過程中,開發商隨時會拿出幾張小紙片要求您簽,對于這些小紙片,請您不要小視。在法律上,這些小紙片就是“補充協議”,其內容可能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作出修改或變更,即使起訴到法院,法官也會認定這種修改或變更的效力。
因此,在這些小紙片上簽之前,請您仔細閱讀上面的每一個條款,了解條款的含義和后果,如果難以接受,就要堅決拒絕,以免為自己增添麻煩。對于那些拿不準的條款,最好能夠向專業律師咨詢,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模糊的約定最終可能導致購房者的權益受損。比如,房地產商的廣告中表示臥室將采用中空玻璃。購房者咨詢的時候,銷售人員可能回答“臥室的整個窗戶的玻璃都是中空的”,但是購房者并沒有要求房地產商將之寫人合同條款。等到了交房時,購房者很可能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一小部分是中空的,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這時候如果訴至法院,法院就很有可能以“約定不明”駁回購房者的訴訟請求,因為合同并沒有約定整個玻璃窗都是中空的,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曾經有一位銷售人員作出過承諾。
因此,購房者一定要盡力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的含義都約定清楚,避免模糊約定,只有這樣才能切實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太多了,想要把任何問題都約定清楚談何容易。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例如開發商和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給第三人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購房者有權請求確認開發商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發生了這五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當然無效,您完全可以不必履行,即使對方要求您履行,法院也不會支持對方的請求。
6.銷售人員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通常,遇上了這樣的情況,您可以發出通知,詢問開發商是否愿意為此事負責,如果開發商在1個月內不予理睬或明確表示拒絕,您只能起訴代理人要求賠償;如果開發商表示愿意為此事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開發商就要按照約定把房屋交付給您。不過,通常情況下,只要沒有好處,開發商是不會選擇后一種做法的。
7.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
也就是說,如果您買了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這表明房屋最終是無法辦理產權證的,這時候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只要是在起訴前,開發商都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您的要求一定會得到支持。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后果
《商品房買賣合同》無需繼續履行,開發商(第b種情況下應為銷售人員)應當返還已經交付的購房款,并賠償損失。
(三)可撤銷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例如,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如果遇到了以上情況,即使合同沒有約定,您也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不過這種撤銷權必須在您知道存在上述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撤銷后,《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履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者已經交付的購房款,并賠償利息和損失(包括因此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
(一)約定解除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購房者與開發商共同約定的結果,如果雙方愿意,也可以共同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法定解除
約定解除需要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如果對方已經違約,合同繼續履行對于守約一方“百害而無一利”,守約一方就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法律列舉了守約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一些情況: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4.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9.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10.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1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三)解除權行使的期限
當事人雙方可以約定解除權行使的期限行使解除權,如果沒有約定,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1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四)解除權的行使方法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行使解除權,只需通知對方即可。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如果對方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五)合同解除的后果
(六)別忘記解除《貸款合同》和《保險合同》
除了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外,購房者往往同時還會與銀行和保險公司分別簽訂《貸款合同》和《保險合同》,如果您已經通知開發商解除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定不要忘記同時通知銀行和保險公司,辦理解除《貸款合同》和《保險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仍然要承擔還款責任或支付不必要的保費。
(一)最徹底的辦法:退房
“退房”是一種最為徹底的辦法,從此以后,與開發商再無關聯。在法律上,購房者要求退房,關鍵之處在于斷絕與開發商之間的合同關系,可以提出這樣幾種請求:
1.宣布《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2.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3.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
這三種方法的適用條件、行使方法和法律后果等,詳見前面的兩個問題。
(二)最堅決的辦法:繼續履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因此只要不被當事人取消,就一定要“進行到底”。因此如果您對房子實在是滿意,而開發商卻沒有兌現,那您可以堅決地要求開發商繼續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必要的時候可以訴諸法律。
這個時候請您注意,首先要向開發商作出書面的通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最保險的辦法是直接把擬好的通知交給開發商的工作人員,然后請他簽,表明已經收到了通知。記得要同時記錄這位工作人員的頭銜,最好找級別比較高的經理、銷售部主管等,因為他們不像銷售人員那樣流動頻繁。
如果對方堅決不簽收,還有一個辦法:查找開發商的所在地址,給他發一封掛號信,記得保留好回執。
通知中最好給開發商的繼續履行限定一個最后時限,到了這個最后時限,如果開發商還沒有履行,您就可以向法院要求判決開發商來履行合同。
(三)最無奈的辦法:修理、改進
如果是一些小毛病,您又不想退房,那就只能采取這種無奈的辦法了。具體的方式可以是口頭要求對方修理或改進,但是如果口頭方式不管用,還可以借用上面介紹的發書面通知的方式。
由于開發商可能會將樓盤委托給物業公司打理,因此在提出要求的時候,一定要“咬住一方不放松”,以免被當作“皮球”踢來踢去。
(四)最萬用的辦法:索賠
無論您選擇采用上面的哪一種方法,只要對方違約了,您都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因此這種方法是最萬用的。
根據您在合同中的約定不同,索賠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種情況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了“如果開發商……(就是開發商違約的情況),應當向購房人賠償x元違約金(或是已經交付房款的%)”。這種情況下,只要開發商違約,您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約定的數額進行賠償,如果對方不給,可以理直氣壯地向法院起訴。
另一種情況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如果開發商……(就是開發商違約的情況),應當賠償因此給購房人造成的損失”。如果是這種情況,您首先要準備一些材料,就是證明自己存在損失的證據,比如發票之類的。
(五)不能追究責任的情況:不可抗力
現實生活中,總會發生一些大家都無法預見,也無法避免或克服的情況,最典型的就是地震或是戰爭,遇到這樣的情況,對方就是想履行也是有心無力,如果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因此法律規定,如果發生了類似事件(法律上的名詞叫做“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但是,開發商也可能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把“不可抗力”的范圍無限擴大,借此來逃避責任。比如說約定“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或“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出現延誤”屬于不可抗力,開發商可以免除責任等。而這些問題是開發商開發樓盤之初就應當解決的,不能算作不可抗力。遇到這樣的約定,請爭取刪除。
此外,開發商還可能約定某些“特殊情況”下免除違約責任,這樣的條款也應當爭取刪除。
但是在雙方地位不平等的條件下,刪除有時候是無法做到的,那就要請您三思,是否還要簽訂這份合同,畢竟開發商還是有所顧慮才會在合同中增加這類條款的,日后難保會發生這些情況。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后面,往往會附加很多文件,請不要因為是“附件”而忽視這些文件。因為合同條款大多是概括性的規定,對于一些細節往往無法描述,而恰恰這些細節關系到購房者最終的舒適和方便。合同附件則可以補充這種不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合同附件應該是越詳盡越具體越好。
合同附件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您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簽名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附件中的每一句話。
合同附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
2.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3.該商品房取得抵押權人同意銷售的證明及抵押當事人的相關約定;
4.計價方式與房款的其他約定;
5.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
6.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
如果您認為還有其他文件應該寫人合同,也可以要求把這些文件作為附件,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由雙方共同簽署的,就存在一個誰先簽的問題。通常情況,售樓人員會要求購房人先簽,然后說要拿走讓領導簽蓋章,這種做法可能會令您處于不利的境地。
合同必須在雙方簽之后才生效,但是,合同簽訂之后,并非全都即時生效。合同何時生效,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寫的是“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將使先簽的一方處于不利境地,因為后簽的一方可以借故不簽而主張合同無效。因此,如果屬于這種情況,購房人要特別注意避免自己先簽,保留主動權。最公平的做法還是雙方在現場同時簽。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寫的是“本合同自合同備案之日起生效”,那么誰先簽的后果都一樣,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最應保證的是及時去辦理合同備案,這個問題在下一個部分介紹。
為了使買賣行為更加透明化,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實行網上簽約制度,房屋交易將實行網上簽約和網上公示。
在北京,從xx年1月1日起,市民可通過北京市建設網和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詢現房項目、樓盤和房屋銷售狀態及成交均價等信息,并在網上簽約。簽約后,購房人可憑打印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設置的密碼和合同號,登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詢所購房屋的網上簽約情況。聯網打印的《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也成為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文件。明年起,購房者可在網上查詢現房樓盤、房屋銷售狀態及成交價等,實行現房網上簽約,將使買賣行為更加透明化。
1.商品房現房項目相關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名稱、房屋坐落和發證日期;土地所有權證號、土地用途及年限。
2.樓盤表信息,包括樓棟的層數、總建筑面積。
3.每套房屋的房號,建筑面積(xx年1月1日后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房屋)。
4.用不同顏色對樓盤房屋已認購、已簽約和未簽約的狀態進行標示。
5.退房情況。
為防止房屋炒作,現房買賣網上簽約時,認購和簽約的購房人名稱不得隨意變更,因此,購房者一定要事先考慮好在合同上簽誰的名。
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原則上,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如果房地產商有任何違規行為,還將被管理平臺的信用系統公示,嚴重的還會停止該開發企業網上簽約系統的運行。
現房合同網上認購和網上簽約程序參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簽約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但考慮到購買現房的特殊性,購房者可按以下流程執行,避免上當受騙。
1.看房
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提供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大產權證原件,尤其注意土地使用證他項權利一欄是否有記載。
2.查詢
可通過北京市建設網和房地產交易管理網查詢現房項目、樓盤和房屋銷售狀態及成交均價等信息。
3.驗收
拿著開發商提供的《質量分戶驗收表》,委托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去房屋現場驗收。
4.簽約前
簽訂協議時,一定要考慮清楚買房人名稱,因為為防止房屋炒作,規定在網上簽約時,認購和簽約的購房人名稱不得隨意變更。
5.注冊
現房銷售方在網上簽約前須到市建委辦理用戶注冊手續,并補錄銷售項目初始登記的相關信息后方可簽約。
6.簽約
簽訂現房合同,仔細斟酌每一條款,避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上陷入開發商設計的圈套,可請有關律師參與簽約。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商品銷售是指商品生產企業通過貨幣結算出售所經營的商品,轉移所有權并取得銷售收入的交易行為。對于商品銷售的核算,同樣由于企業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其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四
商品銷售是指商品生產企業通過貨幣結算出售所經營的商品,轉移所有權并取得銷售收入的交易行為。對于商品銷售的核算,同樣由于企業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其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五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清單及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交貨數量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
質保期為:___________
買方已知悉上述標準,并確認采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制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后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六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商品目錄及相應的電子圖片、產品圖冊(產品品牌、品名、企業產品編號)及報價單,報價單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如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同時還應提供乙方的企業介紹、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及產品介紹、折頁等宣傳資料。
3、產品材質小樣或樣品等。
1、乙方確保發出的商品為質量合格產品,產品均應符合或超過中國國家家具行業標準對產品的檢驗測試。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按約定期限交付。
2、 產品包裝內應有用中文標示出明確可辨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級、顏色以及生產廠名稱、地址、電話等,產品外包裝應具有相應的強度、適宜搬運的規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標志。
3、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檢驗并作相應維修、調換或退貨處理,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
4、對國家有環保或其它技術要求的產品,須向甲方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和生產許可證。
1、甲方派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相應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日常的貨物查詢、接受訂單、數據管理、對帳結算等業務。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錄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種產品已不生產或無法提供,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隨時提供新增產品樣品、圖片、價格等相關資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價格進行供貨,乙方提高或降低產品價格,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對超過訂單價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及收到貨款之日起標準產品七天內發貨到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因未按時發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者乙方應當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金。
5、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對產品進行包裝,并隨貨提供相關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有關資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初驗,如當時發現與甲方訂單產品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貨,由此產生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經驗收確認產品有質量問題或有短缺時,甲方指定人員或甲方客戶在驗收現場向乙方配送人員提出異議,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員將根據客戶需求,給出解決方案,最終讓客戶滿意。
8、甲方或者消費者提出的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及圖片資料將具體情況反映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質量報告后一周內對問題進行核實及做出退貨或換貨的處理。
1、 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積極開展產品的市場銷售。
2、 乙方不得有傷害甲方商譽的言論和行為。
3、 乙方協助并支持甲方做好產品銷售及企業形象的宣傳,提供適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學習的產品知識、安裝知識、售后服務的資料,提供合理數量的銷售印刷品、技術和安裝手冊及其它相關資料。
4、 乙方應對甲方訂單貨物涉及的包裝、運輸、安裝、售后服務等出現的問題需在2天內了解情況,并在5天內給予解決方案。
1、價格:鑒于甲乙雙方旨在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價格為最低出廠價,保證向其它銷售商的產品價格不低于此價,若低于此價,一經甲方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訂該款商品累計超出部分________%的賠償金。
2、返利:甲乙雙方在商定的價格基礎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訂貨額給予折讓返利,折讓金額從訂貨額中直接扣除。返利標準如下:
(1)返利金額:在合同期內按甲方給乙方實際結算貨款的總額計算。
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
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
達到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
(2)返利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3)返利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3、合作期間內的特價產品或促銷產品的價格,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雙方對于此類產品的結算另行核算。
4、結算方式:訂貨付________%以上訂金,訂貨周期為 個工作日。所訂貨物準備齊全、驗收合格,余款到帳辦理發貨。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后3個月為試銷期。在試銷期內,雙方無異議,合同期限將順延為一年。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兩月通知對方。合同終止的叁周內雙方完成結算,并結付余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七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六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 發貨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 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 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 售后服務:
a.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并協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 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后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 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八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所需商品清單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1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5886800元(大寫:伍佰捌拾捌萬陸仟捌佰元)。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20xx年7月20日。
2.交貨地點:茂縣爾瑪國際酒店。
3.運輸方式:甲方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按樣品規格驗收。
第六條 預付貨款 :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第七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20xx年7月20日結付款。
第八條 運輸費用負擔:甲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10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10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10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九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本著相互尊重、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采購自動滴灌種植系統產品一批并在單位內安裝自用事項協商同意,并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認真了解并通過詳細核算,決定訂購乙方如下產品:
產品明細
備注:以上費用含運輸費、安裝費。
二、乙方義務:
1、現場施工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2、提供的產品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和技術要求,供貨及安裝期時間為一周,計劃從20xx年 04月29日開始,到20xx 年 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貨及安裝。
三、甲方的義務
1、負責施工過程所需要的水電供應,并向乙方服務人員提供相應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場所供乙方存放產品和其他工作相關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員協助施工,如有變更,應提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協助相關事宜。
4、指定人員配合項目施工及其驗收。
四、驗收內容:
1:按照甲方采購清單的產品全部安裝到位。
2、按照設計方案的內容菜苗栽種和種子播種完成。
3、全套灌溉設備實現自動供水。
五、結算方式:
1.工程安裝苗木栽育完成經甲方驗收確認后五天內一次性結清。
2.合同執行期間,增加的貨物,經雙方確認后,應在工程結束后一次性結清。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灰購銷合同篇十
【篇一】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篇二】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種類規格單位數量備注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