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一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
1、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這里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這一點在本書第一篇介紹違約責任時我們早已介紹過了,房屋租賃也沒有特殊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 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于沒有書面文件,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文件怎么辦?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2.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該怎么賠償
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償
4.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5.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6.關于如何處理租賃合同提前解除裝修
7.房屋租賃合同該如何解除
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二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_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三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定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__年6月15日至20__年6月15日租金共計人民幣捌萬捌仟貳佰元整。
2、乙方已實際對承租房進行裝修,但未裝完已停工。外墻受損嚴重,門窗待修整。
3、乙方承租房屋共添置了二臺空調,別無其它家具和電器。
4、乙方從20__年6月15日租房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未付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房產稅等費用。
5、乙方在裝修期間,因違規操作,私拆外墻攝像頭,造成攝像頭零件缺失,無法恢復安裝。
三、乙方須向甲方付給:外墻門窗修補費用,因違約造成的拖欠房租、違約金共計人民幣25000元。但因乙方情況特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意乙方以兩臺空調抵充此款,互不相欠。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甲方所有,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品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兩臺空調。
五、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遷出租賃房屋,把門面房歸還甲方。
六、乙方須于此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到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注銷手續。
七、自20__年6月15日至本協議簽訂期間,乙方因裝修與別人發生的經濟糾紛,違規裝修,私拆損壞攝像頭等罰款和索賠均與甲方無關,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在此協議簽訂之日,須到物業管理部門交清在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和因裝修造成攝像頭零件丟失等費用。
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原《門面房租賃合同》作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四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該合同自然終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這里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這一點在本書第一篇介紹違約責任時我們早已介紹過了,房屋租賃也沒有特殊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于沒有書面文件,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文件怎么辦?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五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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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六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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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如何解除租賃合同(7篇)篇七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后,貴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履行義務,存在眾多違約行為。一方面,貴方未按照合同之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_清20xx-20xx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況下仍拒絕及時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貴方僅租金僅支付至 年 月日,且向我方明確表示拒絕繼續履行依約支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貴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及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在經過我方多次催告的情況下仍拒絕支付上述費用。貴方的上述行為依然構成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二、請貴方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15日內(最遲在 年 月 日 時前)搬出標的房屋,撤出屬貴方的物品,并將房屋及原附屬設備、設施歸還給我方。逾期不搬離的,視為乙方放棄標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我方保留向貴方追償的權利。
三、貴方在騰房過程中僅搬走其自行投資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獨立的添附物,對于已經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進行拆移、或拆移將對標的房屋造成破壞的添附物,貴方應同意放棄,并承諾不破壞其完好性,無償交給我方。如貴方在騰房過程中給標的房屋造成損失的,我方將保留向貴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四、我方保留向貴方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同時我方也保留繼續向貴方主張剩余租金及貴方拖欠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的追償權等相關權利。
五、若貴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騰出標的房屋,我方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訴訟等必要方式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貴方承擔我方相應的損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書一式貳份,郵寄給貴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