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感到焦慮和壓力時,用一分鐘的時間放松和冥想,能夠讓我們擁有更好的心態(tài)和思維能力。一分鐘內,我們應該如何有條不紊地完成任務和避免拖延行為?一分鐘的時間或許微小,但卻足以改變我們的命運。如何在一分鐘內做出明智的決策?以下是一些關于如何充分利用一分鐘的建議,供大家參考。
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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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周記一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奮斗了。在實習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伙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
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里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fā)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wěn)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jié)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后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么能發(fā)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于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么代理人,是辯護人。”
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么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周記二
人性是善還是惡?是自私?還是善良的?對這個問題我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的想過,但是因為最近看馬基亞維里的思想,才認真的思考了關于人性的問題,我覺得人生來都是自私的。但是可以通過后天的培養(yǎng)和改造改變人的自私問題,變得不至于那么的讓人無法忍受。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fā)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么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里關于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周記三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于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而斗爭,那么,現在我們也許還處于原始社會,還處于野蠻的社會,處于暴君的統(tǒng)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于自己生存和發(fā)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圣的責任和義務。
價值:有用性,你對別人有沒有用,或著別人對你有沒有用或著一個物體對人來說有每有用?我想這樣說有些人很難接受,這也太直接了吧,沒有必要說的這么直接。
沒事,你們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見沒有關系。
不過,能夠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吧,因為幫助別人的同時,你會感到快樂,因為你覺得你還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為別人解決問題。你是有用的。
寫到這兒,我不得不想到一種理論,就是,人性自私論,人性是惡的嗎?是那種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而不折手段的嗎?自私得到的東西,對別人有價值嗎?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德?這些東西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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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周記一
2019年2月1號—2019年2月8號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奮斗了.在實習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伙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里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fā)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wěn)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jié)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后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么能發(fā)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于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么代理人,是辯護人。”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么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周記二
2019年2月9號—2019年2月16號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fā)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么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里關于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周記三
2019年2月17號—2019年2月24號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于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而斗爭,那么,現在我們也許還處于原始社會,還處于野蠻的社會,處于暴君的統(tǒng)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于自己生存和發(fā)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圣的責任和義務。
價值:有用性,你對別人有沒有用,或著別人對你有沒有用或著一個物體對人來說有每有用?我想這樣說有些人很難接受,這也太直接了吧,沒有必要說的這么直接.
沒事,你們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見沒有關系.
不過,能夠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吧,因為幫助別人的同時,你會感到快樂,因為你覺得你還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為別人解決問題.你是有用的.
寫到這兒,我不得不想到一種理論,就是,人性自私論,人性是惡的嗎?是那種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而不折手段的嗎?自私得到的東西,對別人有價值嗎?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德?這些東西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實習周記四
2019年2月25號—2019年3月1號
上大一的時候,哲學老師跟我們說,知道的東西越多,人們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難感覺到幸福,郁悶的人越來越多.因為人活著,無知也許是件好事,因為那樣你想的東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覺到幸福,而不會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現實,太物質了.很多女孩子多是這樣的,結婚可以,你有車嗎?有房子嗎?一個月的工資是多少啊?我現在體會到,一個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況會感到快樂,并不以物質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個人有錢就有快樂嗎?不是的,很多有錢的人并不幸福,他們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膽.那么,在講了這么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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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周記一
2019年2月1號—2019年2月8號
在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半年的時間了,說是半年,其實真正來的日子也就兩個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奮斗了。在實習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體會,我受益匪淺。大伙都說現在律師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聽到這些話我很驚訝。非也,非也。崔律師是所的主任,他為人和藹,親切,第一次在電話里聽他的聲音,我以為是他是一位上了歲數的律師。見面了才發(fā)現他還很年輕,只不過給別人一種很成穩(wěn)的感覺。張律師,是我很欣賞的一位律師,他的當事人好多都是上訪的,但是對他來說辦理申訴的案子是很簡單的事,很有經驗的律師。為人真誠,做事認真,很有才華。生活非常的節(jié)儉,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塊大餅。我知道后非常吃驚。
李律師和周律師都是很實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師,記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電話叫一位當事人來取辦案沒有用完的500塊錢,周律師說:“像我們這樣實在的人,么能發(fā)財”李律師說:“他自己都夠可憐的了,這錢必須還他。”于律師,以前是一位老師,現在辭職,專門當律師,很認真,記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辯護人說成代理人了,他馬上糾正說:“什么代理人,是辯護人。”我當時挺慚愧的。自己學了三年的法律,連這么基本的問題都沒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學法律出身,現在對法律已經很有經驗。別的律師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他們都是很有經驗很知深的律師,各個都風華正茂,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貫徹到實際生活中。
實習周記二
2019年2月9號—2019年2月16號
這樣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發(fā)生過,自不過我們覺得這太普通了而沒有去注意而已。
為什么對別人的講話會反感會義憤會討厭?而對自己的講話卻一點也不會反感呢?我想可以用馬基亞維里關于人性惡的思想來解釋這一現象。
實習周記三
2019年2月17號—2019年2月24號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于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而斗爭,那么,現在我們也許還處于原始社會,還處于野蠻的社會,處于暴君的統(tǒng)治之下。
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要求你要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權利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人類出于自己生存和發(fā)展,還有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個相對人性的,舒適的,民主的,自由的社會,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是歷史賦予你們的神圣的責任和義務。
價值:有用性,你對別人有沒有用,或著別人對你有沒有用或著一個物體對人來說有每有用?我想這樣說有些人很難接受,這也太直接了吧,沒有必要說的這么直接。
沒事,你們看了也就姑且看之,不同意見沒有關系。
不過,能夠幫助別人也是一種快樂吧,因為幫助別人的同時,你會感到快樂,因為你覺得你還是有用的,至少你可以為別人解決問題。你是有用的。
寫到這兒,我不得不想到一種理論,就是,人性自私論,人性是惡的嗎?是那種為了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而不折手段的嗎?自私得到的東西,對別人有價值嗎?自私的反面是不是也是一種美德?這些東西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實習周記四
2019年2月25號—2019年3月1號
上大一的時候,哲學老師跟我們說,知道的東西越多,人們的幸福感就越差,很難感覺到幸福,郁悶的人越來越多。因為人活著,無知也許是件好事,因為那樣你想的東西就少了,你就容易感覺到幸福,而不會象很多城市里的人似的。太現實,太物質了。很多女孩子多是這樣的,結婚可以,你有車嗎?有房子嗎?一個月的工資是多少啊?我現在體會到,一個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況會感到快樂,并不以物質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個人有錢就有快樂嗎?不是的,很多有錢的人并不幸福,他們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膽。那么,在講了這么多之后。
生活那么美,我喜歡發(fā)呆,我喜歡思考,雖然它有時會給我?guī)硗纯嗪陀魫?
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四
經過第一個星期的實習,對律所的實習工作也大概有所了解了,我開始慢慢適應這個朝九晚五的實習工作。實習相對于平時上課來說,其實是更累的,因為時間要求更集中,強度、壓力也比較大。所以,實習真的是一個挑戰(zhàn)啊!不過,我愿意接受這個挑戰(zhàn),來成為更好的自己!
這個星期,律師要求我為上次聽庭審的案子擬寫一個代理詞。平時就喜歡耍點小聰明的我,向律師詢問能否給我答辯狀的電子版,律師說先不給我,讓我按照自己的思路來寫。雖說這不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卻引起了我深深的反思。人其實是很容易有定性思維的,當我們面對已有的內容,很容易就會跟著已有的思路走下去,這樣就不能有所突破、有所創(chuàng)新,很難發(fā)現新的角度、新的看法。而且用自己的語言、自己的思路來寫文章,本來就是一個對語言運用的鍛煉。一名律師,不但口才要好,法律文書也是要寫得精彩的。每一次的文書寫作,都會讓我們獲得經驗。例如,在這次我撰寫代理詞的過程中,我發(fā)現其實一些已判決的案子也會有類似的問題出現,我可以參考法官、代理人的意見,從而完善自己的代理詞。
正當我以為自己的代理詞寫得還不錯的時候,律師給了我當頭一棒。我寫的代理詞有些條理不對,重要的是我在參考其他案子訴訟代理人的答辯意見的時候,直接引用了,當律師問我說那個條款,那部法規(guī)我有沒有看過的時候,我心頭一驚,我真的沒有查過就直接去用了。律師說這樣是不對的,當我們要引用某些條例的時候,應該要先看下是否生效,它的上下條例與它是有聯(lián)系的,我們都要去看一下,條件是否適用,是否符合案件都需要我們自己去考慮、去判斷。我發(fā)現自己做事情有些太想當然了,都沒有經過自己的思考、驗證就直接套用了別人的東西,這真是法律人的大忌,希望以后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除了寫代理詞以外,這個星期也寫了一篇文章,律師讓我自己選題,內容不定。我寫的是關于“如何理解和舉證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個是我在看婚姻法的時候自己的一個疑問,所以我便做了相關的法律研究。在做法律檢索的過程中,我發(fā)現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般是指有配偶者一方與婚外異性持續(xù)地共同生活。,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司法解釋對此予以明確。而且,對于同性同居情況,法律也暫未作出相關規(guī)定,暫不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但是事實上是會出現婚內出軌并且同性同居的情況。其實,每次做法律檢索都會發(fā)現法律上有很多內容是不完善的,還望立法者多加關注。希望下個星期的實習也是元氣滿滿的,加油!律師說這樣是不對的,當我們要引用某些條例的時候,應該要先看下是否生效,它的上下條例與它是有聯(lián)系的,我們都要去看一下,條件是否適用,是否符合案件都需要我們自己去考慮、去判斷。我發(fā)現自己做事情有些太想當然了,都沒有經過自己的思考、驗證就直接套用了別人的東西,這真是法律人的大忌,希望以后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除了寫代理詞以外,這個星期也寫了一篇文章,律師讓我自己選題,內容不定。我寫的是關于“如何理解和舉證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個是我在看婚姻法的時候自己的一個疑問,所以我便做了相關的法律研究。在做法律檢索的過程中,我發(fā)現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般是指有配偶者一方與婚外異性持續(xù)地共同生活。判斷是否為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就要看雙方關系在時間上的持續(xù)性、關系的穩(wěn)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關于多長時間才算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司法解釋對此予以明確。而且,對于同性同居情況,法律也暫未作出相關規(guī)定,暫不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但是事實上是會出現婚內出軌并且同性同居的情況。其實,每次做法律檢索都會發(fā)現法律上有很多內容是不完善的,還望立法者多加關注。
希望下個星期的實習也是元氣滿滿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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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五
首先,我們所從事的法律行業(yè)的基本素質。也就是我們從事這個行業(yè)所要達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獲取律師資格證書等等。這可以說是我們“立業(yè)”之基礎。
其次,就是相關領域的專業(yè)知識。在學校的時候,我是十分難以理解這一點的,作為一個法律系的學生,能把自己的專業(yè)學好已經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們哪里還有什么心思去關心其他專業(yè)的知識呢?然而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中,不僅要求你有深厚的專業(yè)功底,更要求你對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專業(yè)知識有一個深入的認識。我聽所里的律師就介紹過一起這樣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為離婚所導致的糾紛,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訴至法庭。按理說,雙方已經是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后才會做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決定。然而,事情的發(fā)展卻不是這樣的。所里的律師是男方的訴訟代理人,女方并未請律師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證據交換結束后,女方則開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師,不斷的向其哭訴男方在過往生活中的種種“惡行”,這讓所中的律師甚是尷尬。從代理的角度來講,律師代理的是當事人在法律方面的業(yè)務,而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是將自己的“家事”牽扯了進來,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已經“超越”代理的范圍了。所里的律師也是十分無奈,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其進行心理的疏導,慢慢的平息對方當事人的“憤恨”。面對這樣的當事人,還是對方的當事人,純粹的運用法律專業(yè)知識似乎并不能完滿的解決吶!
這些是我們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對于它們的處理,不僅要求我們具備專業(yè)的法律素養(yǎng),有時還要懂一點生活的哲學。
1月14日周一晴
就這個問題,我請教了所里面的律師。總結了幾個律師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結論。
首先,法律意識的獲得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們循序漸進的努力。法律其實并不深奧,它的許多原則其實都是常識性的道理,因為法律是一種規(guī)則,它源于生活,源于人們的生活習慣和人們普遍接受的道德倫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識)是通過對知識的理解培養(yǎng)形成的,講法律變?yōu)閷嵺`,學以致用,才能提高對知識的運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夠做到邏輯性較強,能夠及一反三,能夠觸類旁通。
其次,每當我們在讀一條法律規(guī)定的時候,作為律師不僅僅要讀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讀懂這條法律規(guī)定背后的原則,立法者的原意。要我們的在社會事實中所抽取出來的東西與法律的文本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難,甚至說是不可能的。但是對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們確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師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于中國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運用的過程中容易產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條法律規(guī)定往往會出現不一樣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律師應該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法律規(guī)定做出一個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釋。
1月18日周五晴
這一周來,總算是真正的和到所里來辦事情的客戶們面對面了。當然我的工作十分的簡單,就是坐在一邊拿一支筆在那里聽和寫,也就是聽所里律師和客戶的談話并將其記錄。
在學校學習的時候,我們十分注重的是自身的讀和說的能力,而在聽和寫的方面是不受重視的,特別是在聽的方面,我們基本上就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多數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到所里向律師用口頭語言的方式來傳達信息的。因此,在聽的方面就對一個律師的執(zhí)業(yè)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說了,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說各種各樣的話。但是這些話是否真正傳達了我們所要表達的信息,以及我們用言語所表達的信息是否為對方所了解和接受,這個問題似乎就很少人去思考了。
首先,就拿聽來說。聽,我們需要聽什么內容?有的時候當事人因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情緒十分的激動,每當談起那段經歷時總是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動輒是聲淚俱下或是血壓上升、面紅耳赤。此時我們不能隨著當事人的“情緒化”而將自己的思維繞進去,我們應該從當事人的語言中去剝離出我們所需要的法律事實即可,切不可自己也情緒高昂的失去理智。對法律事實外的內容,我們只需要認真聽當事人傾述即可。
其次,就是寫。寫的內容那真是太廣泛了。泛泛而談也沒有意義,我就拿自己的一點感受來說吧!除非是做談話記錄,我們需要面面俱到,對于寫,我有以下幾點感受。
(一)足夠多的信息量作為一個初學者,比較容易掌握的方法就是先保證我們對一件事情的虛實篇幅足夠長,內容傳遞的信息量足夠多,然后才是逐步的精選。
(二)注意保持前后說法的一致性這是法律文書的嚴謹性決定的。凡是比較復雜的、多次出現的詞語,應當在他第一次出現的時候就給他下一個定義,然后一直保持不變。對于同一主體,應當堅持相同的稱謂,否則容易讓讀者產生疑惑。
(三)對同一事物從多角度描述開始的時候就要點明觀點,段末重復;或者從正面和反面寫;或者從不同的側面寫。如此不斷反復,反復陳述同一中心意思,可以有效避免誤解。
1月25日周五多云
這一周來,做的主要是事情就是整理案件中的證據,總體上的感覺是,一團亂麻啊!
我們都說證據有三性,證據的合法性、證據的真實性、證據的關聯(lián)性。可是要在實踐中將這三點根據邏輯的順序將其一一串聯(lián)起來,那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你從當事人那里所獲取的信息是紛繁復雜的,同時這些證據是各自為戰(zhàn),毫無順序,它們需要你定出一定的標準對其進行分類,提煉最后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因此,我們可以將一個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證據工作總結如下:
(一)準備階段,基本工作室證據的采集和組織,幫助當事人逐一尋找證據證明客觀事實,尤其是確定法律關系所需要的證據。如果證據不足,就需要及時考慮補強和創(chuàng)造。
(二)立案階段,主要是編制證據清單并及時提交受訴法院,完成立案,同時注意做好證據原件的保存工作。原件平時應當由當事人自行保管和向法庭出示,律師盡可能不經手原件,這是保護自己的重要方法。接到訴狀后,閱卷查看對方提交的證據。找出當中的效力不足、存在瑕疵紕漏或與事實相悖之處,有針對性地組織、收集證據;如有需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或者需要鑒定、勘驗、或需要延長舉證期限等事項,及時寫出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等。
(三)證據交換階段,逐一分析雙方證據,哪些有利、哪些要害、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己方證據是否有原件、證據效力是否充分、證明責任分配是否合理等,必須先行確認清楚。證據交換之后,將證據所反映的分歧要點記錄下來,為質證階段做好準備。
(四)質證階段,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對證據進行辨認、形式確認、內容說明并辨明與其他證據關系等。質證重點有二:意識訴訟雙方有爭議的問題,二是法官有疑問的問題。律師應當依據自己和對方的證據反駁對方觀點,發(fā)表綜合性意見,支持己方觀點,為法官斷案思路提供參考。
(五)上訴(申訴)階段,重點是根據原審判決適用證據、認定事實是否證據規(guī)則等方面展開分析判斷。一般而言,如果有新證據提交,上訴(申訴)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所以上訴案件的重點在于發(fā)現新證據。
2月1日周五小雪
這一周來,讓我體會最為深刻的是宋律師對我這幾周來在事務所中所草擬的法律文書提出的兩點建議。
首先,不要輕言法理。這個幾乎已經成為每一個法學畢業(yè)生的通病。盡管中國是成文法國家,以抽象法條為主,而且不會沿用先例,這意味著不會凡事皆有具體規(guī)定或指引。但是,我國市場經濟建設至今十多年,在各個經濟領域均有大量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或操作指南等,只要我們耐心尋找,總會找到直接或間接法條和依據。所以,除非窮盡法條(這個法條應該作廣義的理解),否則不要輕易動用法理來解釋或解決問題。因為理論和實踐的結果往往出入甚大。如果動輒運用法理,很容易閉門造車,不著邊際,難以取得法官的認同。其次,隨時注意補強和“回溯”。對當事人提出的目標,依據目前的事實和證據,如果可以達到的,就要考慮補強,即注重尋找理由和證據更充分的法條,收集或創(chuàng)造更多的事實和證據,直至達到對方無法反駁的程度;如果發(fā)現有風險或者不能充分證明的,就應當及時評估可能需要付出何等代價和承擔何種法律風險。一旦發(fā)現目標和成本太高,就應當及時建議當事人退而求其次,選擇替代方案或者及時修正目標。
2月7日周四霧
看到文書的外觀與質量這樣的標題,肯定會覺得奇怪。這二者之間有什么聯(lián)系呢?文書的外觀真的有那么重要嗎?對于這些問題,宋律師問了我以下的幾個問題。
我們不可以貌取人,但是也不輕易地做出這種容易引誘他人做出以貌取人的舉動。
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六
我現在體會到,一個人的幸福感,就是遇到什么情況會感到快樂,并不以物質為首要的前提.是啊,一個人有錢就有快樂嗎?不是的,很多有錢的人并不幸福,他們有的婚姻生活不愉快,有的整天提心掉膽.那么,在講了這么多之后.
然后進行不斷的思考,結果呢?誰也不會給你一個正確的獨一無二的答案.我是這樣子給自己答案的,我為什么活著.首先,我要為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爺爺奶奶,我的哥哥姐姐,我的侄子侄女,以及所有的給我?guī)砜鞓泛蜋C會上大學的親戚朋友.
生活那么美,我喜歡發(fā)呆,我喜歡思考,雖然它有時會給我?guī)硗纯嗪陀魫?
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七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獲的教育的權利。權利相對應的英語單詞是”right“,”right“的另一個意思是正確的,對的。權利也有正確的,對的,正當的意思。
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是你的義務,這是自然法對你的要求,或著說是神法對你的要求,是人類出于本能的需求。從原始社會到現在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人類的進步是人類不斷的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奮斗而斗爭,那么,現在我們也許還處于原始社會,還處于野蠻的社會,處于暴君的統(tǒng)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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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周記畢業(yè)生篇八
這是我在律所實習的第一周,因為上一年有過到律所實習的經驗,所以對于這次的實習,我沒有感到太緊張和拘謹,還是挺從容地去面對律師們交給我的任務。
剛到律所的時候,帶我的律師沒有安排什么特別的任務給我,只是讓我整理一下卷宗。整理卷宗,雖然是一個比較繁瑣的事情,但是可以在整理的同時想一下,如果我是這個案件的代理人,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呢?然后再參考該案件的代理律師的做法,思考一下他的辦案思路與我的有何不同,從而得到一些處理問題的經驗。其中有三個案件是我印象比較深刻的,第一個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應該要參考當地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中,同一級別傷殘者與保險公司的糾紛所獲的賠償以及當地法院對該事故的判決賠償;第二個是勞動爭議糾紛,要確定賠償的計算方式;第三個是民間借貸糾紛,在借款人不還款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高消費限制令以及強制執(zhí)行,還可申請將借款人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申請進行財產分配。
在后面,律師有讓我草擬一份個人情況說明書和一份離婚協(xié)議書,在真正寫的過程中,我發(fā)現要把口話化的內容換成法言法語,還是需要一定的語言能力的,這需要我們一直去練習。其中的一天,我在閱讀了案件資料后還去了法院旁聽庭審。在聽庭審的過程中,聽對方律師及第三人的`論述,可以發(fā)現,原來當初看到的案件資料是片面的。對于某些爭議點,律師們是通過怎樣的角度去分析的,面對法官提出的問題,我們又需要怎樣臨危不亂地去應答都是需要我們學習的。
在最后的兩天,律師讓我在關于勞動法方面,員工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下,公司要怎樣合法的解除勞動關系寫一篇文章。真的不做法律檢索不知道,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有規(guī)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款給予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但實踐中,不少用人單位在依據該條款直接辭退員工時又存在敗訴、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風險。對于如何認定“嚴重違反”,在法律當中是沒有具體寫明的,只能是法官通過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認定行為是否有達到“嚴重違反”的程度。而且《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但是對于單位未建立工會的情況,應該要怎樣處理,法律也沒有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由此看見,為了避免此類紛爭的發(fā)生,不浪費司法資源,《勞動合同法》應該要對這兩方面盡早完善。
在這周的實習里面,雖然我沒有做很多的事情,但是還是從中學習了不少的內容。希望下個星期可以把律師交給我的任務完成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