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應該注重啟發學生的思維和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請大家注意,以下是一些中班教案的實際應用案例,希望對大家的教學有所啟發。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
知識目標:
1.知道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有哪些。
能力目標:
1.提高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認識能力,能認識和辨別侵害公民基本權利的違法行為。
3.理解公民認真學習憲法,自覺遵守憲法的必要性,維護憲法權威。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感受憲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感受憲法對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憲法意識,激發對法律知識的興趣,養成崇尚法律的思維習慣和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行為習慣。
2.根據法治社會對公民的要求塑造個人的人格,形成正確的人權觀念,在憲法最高準則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學生的主人翁意識,自覺關心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
3.珍惜公民基本權利,堅決維護公民基本權利。
人身自由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自主學習法、小組討論法、情境教學法。
生:每個人都有自己應有的權利,國家必定會興旺,人民沒有權利,國家必然會混亂。這準則就像日升月落,江河奔流大地,從古至今不變,世界各地都一樣。
師: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公民權利的重要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學習。憲法規定的公民到底有哪些基本權利。在第一課,我們也提到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大家齊備一下。(教師板書)。
師:這節課,咱們重點來學習這三個方面。(勾畫黑板)首先,請一位同學為大家分享一下本節課的學習目標。
課下,讓大家預習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那么,誰來給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思維導圖。把思維導圖補充完整。
猜一猜,師:接下來,請大家猜一下,這個人物是誰?我給大家幾點提示:
(1)他是中國內地男演員、出品人、制片人。
(2)他是中國巨力集團副董事長兼執行總裁。
(3)他是中國巨力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子。
王濤(化名)和朋友唱著歌在上學的路上遇到張佳輝(化名),張佳輝覺得王濤唱歌難聽,諷刺、謾罵王濤比烏鴉唱的都難聽,王濤受到了張佳輝的侮辱。
師:如果你是王濤,你會怎么做呢?(學生暢所欲言)。
王濤回到家,黑了張佳輝的電腦,截獲了他的電子郵件、并把全部個人信息和照片都公開,并把他的照片整成豬頭表情包,在學校引起了轟動。
張佳輝知道后,氣憤不已,第二天和朋友一起綁架了王濤,把他關到郊外的小黑屋里。
王濤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兒子和張佳輝有矛盾后,找到張佳輝家,認定是張佳輝把自己兒子藏起來,便闖入張佳輝家中搜查,卻搜查未果。
第二天上學,王濤上學遲到,為逃避班主任批評,冒用張佳輝的姓名在遲到簿上簽名,班主任知道后,結合王濤近期表現,撤銷其校級“三好學生”的榮譽稱號。
師:那么,事情發生到這里:
(1)情境中哪些權利被侵犯了呢,你能找出哪些呢?幷從書中中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2)憲法為什么賦予我們人身自由權?(給大家五分鐘時間,結組討論)。
各組展示,其他組補充。教師評價。
過渡:這些場景,是不是在我們的身邊也經常發生呢?原來憲法賦予我們每個人享有這么多的權利。我們不僅要知道這些權利,同時還要提高我們的憲法意識。
師:接著,大家再來猜一位人物。
(1)他2010年獲“全國勞動模范稱號”。曾榮獲“河北省優秀民營企業家”、“保定市形象大使”、“保定市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2)他是巨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子的大哥。----楊建忠。
師:為什么要提他呢?因為他還是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那么,人大代表是怎樣產生的呢?(選舉產生),你們有選舉權嗎?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有選舉權嗎?讓我們看看憲法里是如何規定的。合作探究:出示圖片,學生分析圖片中的行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權利?并找出法律依據。
學生答;財產權、勞動權、受教育權。
觀察圖片,說明公民還享有哪些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并找出法律依據。
生:物質幫助權、文化權。
今天,通過這節課的學習,你學到了哪些知識,又有哪些啟示呢?(結合自身,暢所欲言)。
師:這節課內容很多,同學們自己總結的也不錯?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享受一下我國權威媒體做的總結吧。
本節課內容較為單一,學習公民的基本權利,對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權利等基本權利有了更深的認識,掌握起來也簡單,但理解起來有難度,很多權利名詞很抽象,不利于理解,結合典型材料和生活中的事例,以及一些典型圖片,就會好掌握一些。
導入環節,通過古文的引入,引發學生思考,社會對權利的探究是在不斷發展和完善的。
本節內容比較多,本節課重點講人身自由包括的內容,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通過改編中國巨力集團副總裁楊子同學的故事,把發生在學生身邊的事例改編成故事,通過故事把侵犯人身自由的具體內容展現出來。讓學生通過自己身邊的事例,理解抽象的知識,同時讓學生意識到很多侵權事件都發生在我們身邊。再引出楊子的哥哥,楊建忠,徐水人,又是全國人大代表,引出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整堂課中,采用小組加分制,即回答對一個問題為組內加一分,來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不足:課堂中教師的評價少而且過于單一;如果把所有權利用一個故事貫穿始終,我覺得效果會更好。
公民的基本權利教學設計
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目標:
1.感受享有公民權利在個人成長及參與公共生活中的作用,體味公民權利對個人、家庭、社會及國家的價值。
2.懂得珍惜公民權利,增強公民的權利意識,積極維護自已的權利。同時增強作為公民的自豪感和憲法意識。
知識目標:。
1.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2.知道公民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了解其實現的具體方式。
能力目標:
了解和認清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的能力,提高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1.知道我國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懂得享有這些權利的重要性。
【自學提綱】。
2.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有哪些?(p33)。
3.人身自由(廣義)包括哪些?
4.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哪些?
5.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哪些?
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教案
1.公民指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這里應該注意的是確定一個自然人屬于何國公民的標準是國籍。
2我國國籍法關于國籍取得的規定。
(1)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一旦取得中國國籍,就不得保留外國國籍;一旦具有外國國籍,即不具有中國國籍。
(2)國籍的出生取得(《國籍法》第4-6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3)注意國籍法第12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平等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平等權首先表現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指選民依法選舉或被選舉為代議機關代表和特定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權利。在我國,凡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二)言論自由。
1.言論自由是指公民有權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言論自由不限于口頭形式,還包括書面形式、廣播電視等。
2.言論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誹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商業秘密、他人隱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國務院通過的《出版管理條例》規定: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主權和統一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民族團結的、泄漏國家機密的、有黃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內容的、侮辱誹謗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屬于出版自由保護的范圍。
(四)結社自由。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社會團體的成立實行核準登記制度。我國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第二,社會團體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社會團體不得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國家保護社會團體依照其登記的章程進行活動,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機關對社會團體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會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條文:
第6條集會、游行、示威的主管機關,是集會、游行、示威舉行地的市、縣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線經過兩個以上區、縣的,主管機關為所經過區、縣的公安機關的共同上一級公安機關。
第7條舉行集會、游行、示威,必須依照本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獲得許可。
三.監督權和獲得賠償權。
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二)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權利。
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權利主要是一種積極受益權(財產權除外),即要求國家主動予以保障的權利。
(一)財產權。
第13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二)勞動權。
勞動權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事勞動并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勞動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三)休息權。
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權。
生活保障權是指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達到一定年齡和一定工齡后離職休息,并依法享有相應的生活待遇的權利。
(五)物質幫助權。
第4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權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七)文化權利和自由。
(一)婦女權利。
第4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親、兒童、老人的權利。
第49條【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三)華僑的正當權益、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
第5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四)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第3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教案
一、教學目標。
2、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識。
3、提高學生法律意識,初步建立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二、教學重點。
三、教學難點。
四、教學過程。
1、故事導入。
師:《聞雞起舞》《中流擊楫》。
師:祖逖、劉琨的英勇行為讓我們敬佩不已。同學們,你們已經年滿十周歲了,相對于一二年級的小弟弟、小妹妹,你們長大了,長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們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讓“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成為你們的習慣,因為法律就是無論做什么事情都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看了課題你有什么疑問?結合生活實際談談你的理解。(引導理解概念)。
學生自由發言討論,師總結解釋概念。師: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3、權利的范疇。
你們生活在家庭、社會和學校中,每一個成年人都有責任保護你們。了解自己的權利,知道權利被侵害后如何保護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學習了本課之后同學們會有所收獲。
師:描述案例1情景。
課件演示《憲法》中密切聯系小學生的權利的條款。
4、義務的范疇。
說完了權利我們再來看看我們的義務。請先看案例2,課件出示案例2。
師:從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學生自由交流。師:義務是我們必須去做的事情,憲法中對公民的義務也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課件出示)指名讀。
5、知識拓展。
不僅我們國內的法律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就是國際上也出臺了許多法律法規來保護少年兒童的權利。
課件出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指名讀。
6、知識梳理本節課我們學習到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知道了小學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樣的法律賦予的權利,就是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都有明確的規定。涉及保護我們少年兒童的法律還有很多很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等,我們會在今后的學習中慢慢接觸,希望法律改變你們的生活。
7、鞏固升華。
最后送給同學們幾首關于法律的小兒歌(課件出示)指名讀。
8、質疑。
同學們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嗎?學生質疑——交流——疑難解惑(師)課后反思:
年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憲法法定公民基本權利
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憲法條文中的有關國家機構和公民基本權利這兩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知識點。關于公民基本權利,考生一方面要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更要知道如何去理解它。以下一一闡述。
憲法法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包括:平等權、政治權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訴愿權、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特定人的權利保護這幾個權利。
一、平等權。憲法3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內涵是: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除立法之外的執法、司法等動態運行的環節一律平等,因為立法環節是通過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制定出來的。2、依法治國,反對任何人有法律之外的特權。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根據憲法的規定,享有此項權利需要滿足年滿18歲、中國國籍和有政治權利三個條件。2、政治權利是指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其中有一層隱含的意思尤其要注意,即被強制措施的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不一定不享有此項權利,只有明確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才不享有。(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論,比如微博大v的政治言論。出版,比如作家以出書方式表達政治觀點。集會結社游行示威,比如韓國的民眾通過公共列隊行走吶喊要求前韓國總統下臺。
三、宗教信仰自由。1、跟據憲法,公民有信或不信,信這個或信那個的權利,很充分的自由。2、不受外國勢力干涉。如,有神論者、無神論者的宣揚,一律不得聽信。
四、人身自由權。(一)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拘禁或剝奪。如,為了要債把債務人關押起來。(二)人格尊嚴。禁止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比如一個真實的事例,原配糾結一幫人在公共場所將小三的衣服撕爛并踢打辱罵。(三)住宅不受侵犯。只禁止非法的搜查,比如,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對將錢財私藏在家中的冰箱和床底的行為,允許檢察機關進入搜查是必要的和應當的。(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這里只給予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合法搜查的權利,若法院為了調查取證的需要來搜取也是不合法的。
五、訴愿權(監督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包括對一般工作有疏漏時的批評權;對沒有疏漏但有待改善的工作的建議權,如水價上漲聽證會,民主評議會;對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權,如執法人員對行政處分不服時的權利;對違法失職行為的控告權,如受害人對執法人員的索賄行為的告訴;對違法失職行為的檢舉權,如旁人看到行賄受賄時的舉報。
六、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總結下來:1、勞動權和受教育權不得放棄,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比如,九年義務教育。2、休息權的主體不是公民而是特指勞動者。因為此處的休息權比如雙休、法定節假日,是會寫進勞動合同中,屬于勞動者的必要權利的。3、國家給公民的物質幫助是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時才會給予,比如,在我國,90歲以上的老人享受高齡老人津貼,每人每月100元。
七、特定人的權利保護。總結下來,主要有這幾類人:婦女、母親、兒童、華僑、歸僑和僑眷、殘疾軍人、烈士家屬。考題中,尤其要注意不包括老少邊窮,精神病一類。
綜上所述,關于公民基本權利,涵蓋了人的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等方方面面,為我們的生產生活提供了充足的保障。憲法是權利的武器,我們公民要充分正確的行使,權利才能得到完全的擁有和行使。
a.我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遭受自然災害時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b.休息的權利。
c.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d.我國公民在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一律平等。
答案:c。解析:我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志勞動能力時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a錯誤。休息權的主體是勞動者。b錯誤。我國公民在執法和司法上一律平等對待,但在立法上不平等。d錯誤,故本題答案為c。
司法考試卷一憲法輔導教材: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4條中關于“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政事業的重大發展,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進入新階段的標志。
第一,“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憲法原則,對我國的立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尊重和保障人權,意味著社會關系的調整要更加注重權力和權利的平衡、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權利和義務的平衡。通過立法,合理配置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實現社會的和諧有序發展。具體到我國的立法實踐,就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原則,忠實于人民的利益,對人民負責。立法為民,重點在于依法配置權力:一方面要確保行政權力可以依法得到有效行使;另一方面要對行政權力進行規范、制約和監督,促使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正確地行使權力,確保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第二,有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樹立保障人權的意識。尊重與保障人權要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履行公仆職責,任何政治決策和管理措施,都要考慮人民的利益。強化人權意識也有利于發揚民主,抑制官僚主義。
第三,指導人與社會的協調發展。片面強調經濟增長,忽視社會全面發展和人文關懷,必然導致經濟與社會發展失衡。經濟發展應該是以人為本的發展。尊重和保障人權,還要求我們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條件,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
第四,指導人與環境和資源的協調發展。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人權與自然的關系上,現代人必須認識到,只有尊重自然規律,使人與自然協調發展,才能使人享有人權。
我國憲法對人權的保護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人權主體非常廣泛。憲法不僅保護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也保護外國人的權利;不僅保護個人的權利,也保護群體的權利。二是權利內容非常廣泛。憲法所規定的人權,既包括受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也包括財產權和繼承權等社會經濟文化權利。
司考《憲法》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司法考試講義
一、判斷公民資格的唯一標準:國籍。
二、國籍取得的一般理論。
三、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與恢復。
需要注意,《國籍法》是在特別行政區適用的少數法律之一,在特區出生的,屬于“本人出生在中國”,當然取得中國國籍。
公務員公共基礎政治知識: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
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作為統治階級,享有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那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權利和義務地位是一樣的,我們每個人都更看重的是自己的權利,所以憲法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一塊的內容是憲法中的高頻考點,考查方式偏向識記性,所以整體難度不大,以下我們就闡述一下考試中最常見的公民的六大基本權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是我們在司法適用上人人平等,任何人不會因為他的年齡、社會地位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
政治權利指的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中國公民,二是年滿十八周歲,三是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個人如果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即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注意,一是精神病人符合條件的是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比如二十歲的精神病人甲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正確的。二是無期徒刑,死刑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比如二十五歲的張三因為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在服刑期間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錯誤的,因為張三并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故其享有政治權利。)。
政治自由指的是公民表達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注意,一最基礎的是言論自由,二我們的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一定要在法律限度范圍內行使自己的政治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實質是成為公民個人的私事,我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可以信仰基督教,也可以信仰佛教,國家不會過多的干預我們的信教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團體和勢力的干預,我國堅持自主、自辦、自傳的“三自”原則。
監督權又被稱為訴愿權,有這五個,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只能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申訴、控告、檢舉。
人身自由權是公民基本權利中最為核心的權利,包含生命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其中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考點在于“非法”,我們禁止的是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侵犯一個人的人格尊嚴的方式有侮辱、誹謗、誣告陷害。另外在我國只有公安和檢察機關可以檢查一個人的通信。
1.勞動與受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2.勞動者享有休息的權利。
3.物質幫助權,公民只有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才可以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以上就是憲法常考的公民的六大基本權利,偏向識記性,需要大家準確記憶,在考試中難度不大。
【例題】下列哪種情形下公民不享有物質幫助權()。
a.年老b.疾病c.自然災害d.喪失勞動能力。
【答案】c。解析;公民只有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才可以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司法考試卷一憲法輔導教材: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所謂基本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眾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權利內容豐富、范圍廣泛,既包括基本權利,也包括一般權利。但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公民所有的權利都進行規定,憲法規定的只能是一些最重要的權利。盡管基本權利和法律權利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系性,但基本權利具有自身的特點:第一,基本權利決定了公民在國家生活中的法律地位;第二,基本權利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權利;第三,基本權利具有母體性,派生出具體的法律權利;第四,基本權利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與人的公民資格不可分。
(二)基本義務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法律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家具有首要意義的義務,構成普通法律所規定的義務的基礎。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共同反映并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三)基本權利主體。
基本權利的主體主要是公民。有些國家的憲法規定,法人和外國人也可以成為基本權利的主體。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憲法第33條第1款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在我國憲法文本中同時出現公民和人民兩個概念。“公民”和“人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區別主要在于:第一,性質不同。公民是與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相對應的法律概念,人民則是與敵人相對應的政治概念。第二,范圍不同。公民的范圍比人民的范圍更加廣泛,公民中除包括人民外,還包括敵對分子。第三,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憲和法律規定的一切公民權利并履行全部義務;公民中的敵對分子,則不能享有全部公民權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特定義務。此外,公民所表達的一般是個體概念,而人民所表達的往往是群體概念。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1、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習慣、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任何人的合法權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守法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在立法上,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無法平等。
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圍內的平等,而不是事實上的平等。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公務員公共基礎政治知識: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
隨著5g通訊網絡即將全面到來,關于5g市場的爭奪也是越來越激烈。作為優秀的5g通信設備提供商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在最近這1年來也是“多災多難”。先是任正非之女在外被扣,在世界范圍引起軒然大波,隨后“五眼聯盟”出爾反爾,取消了與華為簽訂的5g設備采購訂單,華為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雖然華為的成長之路布滿荊棘,但掌舵的任正非卻總是能帶領華為的數萬名員工一次次化解危機,依靠5g技術創新,讓華為在重重困難中,逆勢走出新高度。體現了哲學上事物發展的總方向、總趨勢是前進的、上升的,具體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一)否定之否定規律原理。
(1)兩次否定、三個階段。
否定之否定規律凸現了事物自我運動的全過程。這一過程包括兩次否定、三個階段:兩次否定對肯定的否定和對否定的否定,三個階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2)否定之否定規律表明:事物發展的總方向、總趨勢是前進的、上升的,具體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二)方法論。
(1)要從事物存在總體出發,辯證把握肯定和否定。
(2)要從事物發展全過程出發,正確對待前進和曲折。
(3)要具體分析事物發展過程,合理運用否定之否定。
1.在奧運胡決賽中,中國女排在先失一局的情況下連扳三局,以3:1逆轉戰勝塞爾維亞女排,為中國代表團贏得里約奧運會第26枚金牌。這是中國女排時隔12年再次獲得奧運冠軍。中國女排“逆襲”而充分說明:
a.事物的發展是前進性和曲折性的統一。
b.運動是有條件的、永恒的和絕對的。
c.頑強的意志是事物發展的決定因素。
d.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
答案:a。
解析:題目中“在奧運胡決賽中,中國女排在先失一局的情況下連扳三局,以3:1逆轉戰勝塞爾維亞女排”,體現了發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是趨勢是上升的,因此選a,不選d。b錯誤,運動是無條件的、絕對、永恒的。c錯誤,意識決定錯誤,應該是主要矛盾決定事物的發展。故本題答案a。
2.我國著名數學家華羅庚說:“科學上沒有平坦的大道,真理長河中有無數礁石和險灘,只有不畏攀登的采藥者,只有不怕巨浪的弄潮兒,才能登上高峰采得仙草,深入水底覓得驪珠。”這段話包含的哲理是()。
a.想問題辦事情要從正確的思想出發。
b.只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就能辦事情成功。
c.真理不只有一個,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d.事物的發展是前進性和曲折性的統一。
答案:d。
解析:a說法錯誤,想問題辦事情要從實際出發;b說法錯誤,發揮主觀能動性要以尊重客觀規律為前提;c說法錯誤,真理只有一個;d符合題意,“真理長河中有無數礁石和險灘,只有不畏攀登的采藥者,只有不怕巨浪的弄潮兒,才能登上高峰采得仙草,深入水底覓得驪珠”強調事物的發展是前進性和曲折性的統一。故本題選d.
考察“否定之否定規律”,常見的考查形式是理解型的題目,給出一段具體案例材料或者一些古文詩詞,讓我們選出哪個選項體現“否定之否定規律”原理,這種題目的做題技巧是只要題目體現了“困難”就可以選擇該知識點。例如:不經風雨怎見彩虹;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
司法考試基礎知識點: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適用法律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圍內的平等,而不是事實上的平等。
公民平等權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義:
第一,任何公民的合法權利都受法律保護;
第二,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平等地承擔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任何公民的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2.沒有附加剝奪權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仍然可以行使選舉權,只是法律對其選舉權行使的地點(即在服刑監獄或者指定地方投票)以及被選舉權有所限制。
3.公民行使集會、游行、抗議權利的主管機關是公安機關。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狹義和廣義兩個方面,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則還包括與狹義人身自由相關聯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與公民個人生活有關的權利和自由。
對公民通信進行檢查的條件有三:一是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即涉及刑事案件。除此,無論是民事、行政或者治安案件,都不能要求檢查公民通信。二是檢查主體是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其他機關無權進行。三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
公民人身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住宅不受侵犯權與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權。
5.國家保護是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而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則是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6.公民的基本義務: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的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保衛祖國、抵抗侵略和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