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報告范文時,我們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相關資料和數據。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實踐報告范例,希望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對加強公安交警隊伍建設的調研報告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晉虎。
孟建柱同志曾在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上指出:“公安交警隊伍是公安機關所有警察中與人民群眾打交道最多,聯系最緊密的一支隊伍,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如何,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的形象,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威信”。但是,隨著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深刻變化,公安交警系統及其民警日益凸顯其任務繁重、責任重大、壓力空前、疲于奔命等特點,同時面臨著裝備落后、素質不高、待遇低下、士氣低落等困惑,給推行隊伍正規化建設工作帶來諸多難題,在具體實施正規化建設過程中呈現出諸多難點。那么,公安交警系統應該如何克服自身原有的不足,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盡量適應執法環境的新變化,著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大力推進機制創新建設,努力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通過對我大隊現狀調查和思考,在這里淺談一些看法和體會。
(一)警力嚴重不足。全縣總通車里程除鄉村路外達456公里(其中省道215公里、縣鄉道路241公里),截止目前擁有機動車9417輛,機動車駕駛員1.6萬人,境內山高路險,彎急坡陡,道路條件差,險路險段多,屬山區貧困縣。近年來,隨著機動車數量、駕駛人數量、道路通車里程的飛速增長,人、車、路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劇,交通管理任務日漸繁重。而交警警力正式民警16人,是全市警力最少、管理路面最長的大隊。繁重的執法管理服務任務,導致有限的警力只能長期超負荷工作。盡管先后雇傭臨時工協助正式民警開展執勤管理,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壓力,但由于協警無執法權,致警力不足“瓶頸”問題仍無有效破解。而且,由于警力不足,使得一些邊遠鄉鎮交通安全管理很難到位,比如農村交通安全管理、農用車、摩托車及駕駛人管理、危險路段及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交通安全都難于管控到位,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很大的漏洞和隱患,管理盲時、盲段、盲點、盲區不可避免。
(二)素質參差不齊。從學歷上講,目前整體學歷較好,但基本均為第二學歷,第一學歷為大專的寥寥無幾。從專業上講,從公安院校畢業的民警僅1名,其他均為從教育或行政單位改行、非公安院校畢業分配、退伍軍人或其他行業調入,科班出身民警異常缺乏。特別是痕跡物證勘驗、計算機軟件工程、交通管理法制、交通工程規劃、信息調研宣傳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基本為零,導致在推進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時困難重重,舉步維艱。從學習培訓上講,由于交警工作任務繁重,民警可供學習的時間和機會相對較少,政治業務學習制度不能完全落到實處,學習培訓流于形式,加之一部分民警對政治理論學習缺乏濃厚的興趣,業務上不思進取,不愿學、不想學,致部分年輕民警在法律水平、執法規范、服務能力等方面還不適應日益繁重的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而一些年齡較大的民警則對日趨信息化和科技化的交通管理工作不能適應,整體素質提高緩慢,無法達到“文武雙全”的工作需求。從實戰能力上講,部分民警對法律法規理解不精,說教能力差,在糾處違法行為時邏輯思維性不強,常常因為無言以對解釋對方的問話而不知所措。有的民警綜合工作能力差,工作作風不實,工作方法呆板陳舊,執法藝術不高,技能單打一,不能適應職務工作需要。從政治素養上講,受市場經濟和價值取向多元化影響,少部分民警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發生移位,對人民警察職業神圣感、使命感和榮譽感的認同有所下降,缺乏敬業精神,缺乏工作激情,并不同程度地存在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責任之庸,在思想認識上有偏差,行動方向上有誤差,身份定位上有落差,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某些突出問題視而不見、漠不關心,該負責的不負責、應盡責的不盡責、要擔當的不擔當,致人民群眾不高興、不滿意,群眾對交警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率不盡人意。
(三)工作任務繁重。依據職能職責,交警主要從事日常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處理、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交通安全宣傳等工作。而在實際工作中,除履行上述職責外,則要耗費相當精力應對大量交通安全警衛任務和大型活動安保工作。與此同時,還要完成各時期、各階段、各種類持續不斷的交通秩序整治專項行動,有時,多個層面的專項整治行動相互重疊交叉。比如今年以來開展的春運、涉牌涉證、超速行駛、酒后駕駛、客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道路安全隱患排查、護衛天使、“三超一疲勞”等行動,一個接一個,加上穿插期間的“大走訪開門評警”、“爭先創優”等各種政治工作齊頭并進,使基層民警基本沒有喘息的機會。再加上為保障道路不失控,周末必須輪流加班上路巡邏,民警經常連續工作十多天甚至一個月都不能休息,就連國家規定的年休假也不能按規定執行。近年來,民警經體檢發現的身體異常人員逐年增多,住院人數逐年遞增。全大隊有2名民警常年重病纏身,無法正常上班。有近二分之一民警常年帶病堅持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務和負荷致民警身體吃不消,生活無規律,工作激情下降,心理壓力增大。
(四)從優待警不力。主要表現為,一是職級待遇落實緩慢。目前,公安交管部門的民警隊伍管理與其他黨政機關部門公務員管理一樣對待,沒有體現出其特殊的職業特點,民警的行政職務晉升嚴重受限,上級公安部門有關傾斜基層民警的職級待遇政策難以落實到位。部分符合條件應高配正副科級民警因受職數限制長期得不到解決,與其對應的警銜等工資待遇無法上一個檔次。有的民警在一個崗位上一干幾十年都無法得到提拔,還有的民警直至退休都沒有解決職級和職務,從一定程度上挫傷了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二是經濟待遇同比較低。***提出的公安民警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軍隊”的政策始終得不到落實,民警的付出與回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且日趨呈現擴大化。三是津貼尚未落實。上級明確要求發放的交警補貼至今沒有得到落實。民警收入所得與自己付出的勞動不成正比,與當前日益菲漲的物價形成巨大反差。如此一來,民警的潛能被長期掩埋而使之漸漸失去了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
(五)執法環境欠佳。由于部分交通參與者交通意識、法律意識淡薄,致使交警在上路執勤、查處違法行為時,一些駕駛人總是想方設法逃避、抵制交警檢查,而執勤交警還不能駕車追趕。有的甚至暴力抗法,辱罵圍攻執勤民警。還有少數違法者時常惡人先告狀,惡意投訴民警。個別媒體也對涉及公安交警的題材進行大肆炒作,民警權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致使民警承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壓力。加之極少數民警在執法過程中缺乏嚴謹的態度,不能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執法隨意性較大,重嚴厲處罰,輕教育警告,重法律效果,輕社會效果,致使違法者對執勤民警產生對立情緒,導致執法環境堪憂,嚴重影響交警部門的公眾形象。另外,經費保障不到位。至今尚未解決財政撥款,所有人頭經費、辦案經費、津貼補貼、公用經費和各類開支是靠罰沒返還來解決,民警為“找米下鍋”、完成任務而疲于奔命,經費保障不力使公安交警工作舉步維艱,也使民警難以理解,甚至在工作上產生逆反心理。
針對當前基層交警隊伍面臨的困境和不足,只有找準破解影響和制約公安交警隊伍建設問題的思路、對策、方法及切入點,才能“對癥下藥”予以逐步解決。加強基層交警隊伍建設,應在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一)拓寬渠道,注重在解決警力不足上下功夫。一是向爭取招聘要警力。要積極主動向上爭取政策,依據程序按年按需上報招錄計劃,保障所需基本警力逐年增加。招錄新民警時,要把目前急需的痕跡物證勘驗、計算機軟件工程、交通管理法制、交通工程規劃、信息調研宣傳等專業人才作為重點,嚴把人員素質關,以解決專業人才緊缺問題。同時,要結合當前隊伍日趨老齡化特點,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支持,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年輕協警,增加輔警力量,最大限度地改善警力結構不優不足現狀。二是向整合社會資源要警力。要堅持“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原則,進一步創新“黨委政府總攬,職能部門主管,單位各司其職,群眾廣泛參與,社會整體聯動”的交通管理社會化機制,強化縣、鄉、村三級責任,編織部門聯動網絡,構建道路安全隱患有部門治理,源頭管理責任有部門落實,宣傳教育有部門推動,嚴重違法有部門依法查處,發生事故有協作機構妥善快速處理的互動格局。讓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都積極參與交通管理,為緩解警力不足增添社會力量。三是向科技強警要警力。要以推進信息化建設為契機,大力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加大經費和科技投入,通過建設視頻監控系統、移動警務終端、350兆通訊系統、紅綠燈系統、電子抓拍違法系統,添置執法記錄儀、酒精測試儀、流動測速儀等裝備,更新警務用車、電腦、錄音筆、攝像機、照相機等設備,運用警綜平臺、公安四級網、互聯網、辦案通等,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走科技強警之路,降低警務成本。四是向崗位練兵要警力。要按照貼近實戰、戰訓合一的原則,通過持續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力使民警成為一警多能、一專多能的行家里手,促使其政治上更加堅定,業務上更加精通,體魄上更加強健,努力實現綜合素質大提升。五是向強化管理要警力。在加強民警教育培訓、提升民警素質的基礎上,通過加強民警日常管理,積極推行目標責任考核,嚴格績效兌現獎懲,積極向內挖掘潛力,調動民警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彌補警力不足。同時,繼續推進派出所主管轄區鄉村路和農用車作法,實行警種聯動聯管,實現警力資源最大互補。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自覺做到辦事公道,熱情服務。要加強清正廉潔教育,努力提升民警反腐倡廉、拒腐防變能力,抵制拜金主義,勤政廉潔從警。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幫助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高素質的公安交警隊伍。二要狠抓業務強警,努力提升民警執法管理能力。要完善學習制度,使業務學習常規化。制定年度學習計劃,以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常用法律法規為重點,采取集中輔導或自學苦練相結合方式,實行一學一考,把學習訓練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真正做到真學、勤學、苦學,不斷提升法律素質和辦案能力。要積極參加各級調訓,著力提高專業技能。積極選派民警參加省、市、縣各級舉辦的信息調研宣傳、交通事故調處、車駕管業務、執勤執法、警銜晉升等學習調訓,促使民警不斷增長新知識,掌握新技能。要建立學習考察機制,相互取長補短。采取“走出去、請進來”方式,通過有計劃地組織民警到外省市、兄弟單位等參觀取經,相互交流、相互學習、開拓視野、共同提高,努力以別人先進的管理經驗彌補自身存在的不足。要鼓勵繼續深造,造就高素質人才。引導年青民警積極參加法律專業自修自考,對自學通過司法考試的民警予以經濟重獎,努力營造勤于學習、積極向上風氣。三要狠抓文化育警,努力提高民警文化道德素質。要夯實基礎建設,打牢活動基礎。通過完善文化體育活動基礎設施,充分發揮圖書室、閱覽室、榮譽室、健身房功能,適時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競賽活動,使民警在豐富的文體活動中,增強體質,消除壓力,加強溝通,增加交流,培養民警的團隊意識,進一步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要加強文化宣傳,凝聚警心民心。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鼓勵民警積極報道交警隊伍建設和交通管理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進事跡,為凝聚警心,樹立隊伍形象獻策獻力。
(三)創新機制,注重在激發民警活力上下功夫。一要建立優秀人才積極引進機制。長期以來,在抓隊伍建設時,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民警的日常管理上,而忽視了人才引進工作。一個單位要實現可持續協調發展,工作要創新出特色,不是簡單地抓好民警管理,而是要看隊伍建設的整體水平有沒有提升。在引進人才時,要打破常規,積極推行“多渠道引進人才,面向社會招聘人才,內部廣泛培養人才,在本單位中發現人才,想方設法留住人才”等多種方式,突破“關系網”,嚴把進口關,堅持以能力、素質、潛力為前提,杜絕平庸之輩乘隙而入,努力為基層交警事業的發展建立良好的人才庫。二要建立公正合理的用人機制。要使真正能干事、想干事、會干事、干得成事的民警得到及時提撥重用,決不能讓那些投機鉆營、獻上欺下、平庸弱能之人有空可鉆。要堅持珍惜人才,人盡其才,才盡所用,用其所長,注重發揮各自潛能,最大限度營造“謀事、想事、干事”的風清氣正用人環境。要不定期對中隊及機關民警實行交流輪崗,避免在一個崗位待得時間太長而產生懈怠情緒不求上進,開展工作時無法沖破關系網絡,以充分調動民警精氣神,努力實現人力資源的最佳配置。在干部任用上,要堅持實行競爭上崗,定期交流,對一些政績平平、表率作用差的干部要堅決調整免職,以保證隊伍的良性循環。三要建立以人為本的激勵機制。實踐證明,激勵是調動全體民警積極性,激發民警創新熱情的最有效方式。對完成任務好,工作業績突出的民警,要重獎重用;對工作平庸、業績一般的民警,要注重教育引導;對素質低下、不愿干事、甚至違法違紀的民警,要重處重懲。在對民警進行表彰獎勵時,要避免吃“大鍋飯”、“平均飯”,要實行民主評選,避免“一言堂”,使受表彰民警真正具有代表性和感召說服力。對長期不思進取,教育不思悔過者,必要時暢通出口,決不能讓“干好干壞一個樣”現象有市場,以此激發民警活力,激勵民警全身心地做好本職工作。
(四)強化保障,注重在落實從優待警上下功夫。事實證明,從優待警既是公安交警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提高隊伍向心力、凝聚力、戰斗力的有效舉措。新形勢下,如何在思想上深懷愛警之心、善謀愛警之策,在行動上多行愛警之舉,善解民警之難,是公安交警部門必須破解的現實課題。因此,要在堅持依法從嚴治警的同時,務必設法抓好從優待警。一要在解決政治待遇上多傾斜。要保障有所作為、扎實能干的民警適時得到提撥重用,把有發展前途的年輕干部及時推薦到其他警種或部門任職。要積極爭取優惠政策,力保符合條件的在職民警能夠按期晉升高配。二要在增加經濟待遇上多動腦。要想方設法增加民警收入,盡最大努力保證民警收入所得與勞動付出成正比。凡有政策明確規定的待遇,要不折不扣地兌現到位;對未按規定享受年休假的,在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下,對所缺天數要按政策落實未休假補貼,不能讓民警白白吃虧。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民警相關福利待遇,力保民警不因縱橫相比收入差距過大而挫傷工作積極性。三要在關懷民警身心上多帖心。要多關注民警的家庭,充分了解民警的思想狀況、工作情況、家庭情況和家庭困難,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用實際行動讓民警及其家屬感受到交警大家庭的溫暖。當民警在執法服務過程中表現突出時,要及時總結推廣,給予表彰獎勵。當民警在執法過程中被他人故意歪曲事實真相,進行誣告陷害時,要查明事實真相,伸張正義,給民警一個清白,還民警一個公道,使民警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當民警有思想問題時,大中隊領導要善于與民警交朋友,及時找民警談心,化解矛盾,解除其思想上的痛苦,消除其思想顧慮,促使其輕裝上陣,安心工作。四要在解決民警后顧之憂上多盡力。當民警及其家屬遇到特殊困難時,要組織民警主動伸出溫暖援助之手,幫助困難民警及其家屬度過難關,切實為民警排憂解難。當民警的家屬、子女在就業、入學、入園等方面遇到困難時,領導要多出面做工作,想方設法使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五要在緩解民警壓力上多用心。針對基層民警壓力過大現狀,應有計劃地邀請有關專家給民警就心理健康問題進行授課,開展心理健康咨詢,及時疏導解決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的心理問題,時刻保證民警心理健康穩定。同時,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強化交警隊伍的正面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將隊伍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執法管理取得的突出成績、服務保障民生推出的新舉措在第一時間予以報道,牢牢掌握媒體話語主動權,全力營造和諧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基層交警隊伍健康可持續發展。
XX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了解衛生系統人才隊伍的結構、分布情況,進一步搞好衛生系統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充分調動本系統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以推動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滿足我縣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需求,我們對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進行了一次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整理歸納如下:
一、基本現狀。
(一)人員基本情況。××縣衛生局有下屬縣直醫療衛生單位7個,鄉鎮衛生院14個(包括兩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系統共有在編職工858人(鄉鎮衛生院281人),其中黨員247人;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45人;主治醫師職稱143人;初級衛生技術人員383人。縣衛生局機關現有在編職工13人。
(二)人才需求情況。缺乏公共衛生、臨床醫學骨干,臨床醫學中普遍缺乏內科、婦科、外科、兒科醫師,部分單位缺乏護士、檢驗師、影像師、中西藥師、麻醉師等。
二、存在問題。
(一)人才隊伍結構、分布不合理。
1、年齡結構不合理:退休人員比例太高(部分單位已超過50%);在職衛生技術人員45歲以上比例偏高,35歲以下衛生技術人員比例較低,部分醫療機構僅占10%左右;衛生系統大部分機構人才引進工作進展緩慢。
3、專業結構不合理:兩站普遍缺乏公衛醫師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兩院及鄉鎮衛生院突出表現為缺乏臨床、影像醫師及護士。
(二)對人才培養缺乏足夠的思想認識。人才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短期內難以出效益、出政績,以至過去一些基層單位對人才培養缺乏足夠的認識,在人才培養方面投入不足,更缺乏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諸如:部分單位雖然每年選送了一部分人員進修,但因系統性、針對性不強,進修回來后開展不了工作;人員的內部培訓學習也因缺乏系統性、長期性、針對性而效果不明顯。
(三)政府投入不足,難以保障人才隊伍建設。醫療衛生事業本質是公益性事業,但政府每年有限的下撥經費尚不能保證現有人員的工資和機構運行的需要,更談不止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四)人才引進環境不優越。由于大專院校畢業生實施自主擇業后,編制、工資、福利待遇等問題制約了人才引進,即使進來了也留不住,造成部分人才流失。有很多人才僅僅把醫院當成了他們在取得“資格證”前的一個實習基地,或者說邁向一個更高平臺的跳板。
(五)人才激勵競爭機制不健全。由于醫療衛生體制的原因,醫療衛生機構缺乏激發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制度和措施,分配機制上,仍停留在平均主義――做好做壞一個樣;職稱方面,論資排輩、按部就班、重資質輕能力和業績。
(六)人才分流導致儲備不足。人才分流主要表現在,一部分經驗豐富的名老醫師退休;二醫療衛生行業是一個知識密集型行業,部分年輕的優秀人才被其它部門挖走;三醫療衛生行業是專業性強的行業,部分具有闖勁的人才外出高就或自主創業,而導致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人才不足。
三、思考與對策。
(一)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根據現有人才隊伍情況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方向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及具體實施方案,有目的、有計劃培養人才,培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梯隊,保障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的人才后勁。針對結構不合理和人才斷層等問題,經過3~5年,完成現有人員的調整,通過對年輕人才的培養和外引優秀人才努力,解決人才斷層問題。具體模式可采取“外培內訓”的方式,一方面選派職業道德優秀、技術素質良好的人員參加醫科大學舉辦學習培訓班或送往上級醫院進修學習,爭取上級對口單位的技術指導(如來院講學,坐診,指導業務開展等)。另一方面,以醫學會為龍頭,各醫療機構為載體,定期自行組織業務學習,制定詳細、周密的培訓計劃,全面加強醫務人員的“三基”訓練(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以及專業知識的`培訓。同時,制定可行性政策(即適當報銷部分學費及特許安排學習時間)鼓勵衛生技人才加強在職學歷教育,鼓勵醫務人員通過各種學歷教育方式提高學歷層次,以逐步提高醫療衛技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創新人才引進機制,優化人才隊伍結構。一是要加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創新引進工作如技術骨干或學科帶頭人的引進,協調人事、編辦、財政、衛生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解決優秀人才引進所涉及到的編制、待遇等方面的相關政策,每年可以考慮打破編制、身分的束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有專業技術特長的急需專業骨干,充實到縣直兩院工作。二是要逐年分批引進一批大專以上院校的優秀畢業生到我衛生系統工作,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確保優秀畢業生愿意到我縣工作,對自愿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學大專畢業生,解決編制問題,工資待遇從優;三是從民營醫療機構、企屬醫療衛生機構,甚至村衛生室引進具有資質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以充實鄉鎮衛生院隊伍。
(三)優化人才使用環境,營造“拴心留人”氛圍。人才的流動往往受利益機制的驅動和工作、生活環境的影響,所以我們要盡力創造“拴心留人”的環境,采取措施改善現有衛生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落實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資福利待遇,盡可能地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傾注個人情感、提供發展平臺,真正做到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待遇留人,使其感到優越,看到希望,有所留戀,避免本區現有優秀衛生人才的外流。傾注情感,返聘離退休人才,對于那些確有專長和較高資質且身體健康的退休老同志我們可以把他們留下或者聘請進來繼續工作。另外對長期在鄉鎮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享受衛生一線科技人員的工資待遇,進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在堅持以業績、能力為主的評價原則下適當給予傾斜,以穩定鄉鎮衛生院隊伍。
(四)創新人才使用機制,提高人才整體效能。既要努力擴大衛生人才的擁有量,也要注重發揮人才的作用。引進競爭機制和聘用機制,對于表現突出的后備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要堅決打破論資排輩,做到評聘分開。以工作能力、業績及專業技術水平為主要依據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公開競聘上崗,使專業技術人員能上能下,易崗易薪,薪隨崗走。同時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做好落聘人員的培訓、轉崗等后續社會保障工作。在兩院之間、鄉鎮衛生院之間打破編制、身分的限制實施“橫向交流,競聘上崗”加大人才內部交流使用力度。
(五)設立人才獎勵基金,全面激勵人才。建議縣政府層面設立由政府、社會等各方面注資而形成的人才獎勵基金,專門用于對有特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的獎勵,提高專業技術人才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使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嘗試在縣直醫療衛生單位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建立人才培養和獎勵的院(所)長人才獎勵基金,每年提取一定基金對重點專業、專門人員進行重點培養,如對重點專科在經費上予以傾斜,對專門人才的學術交流報銷差旅費用,對科研課題給予專項補貼,對在職學歷教育予以補助,對突出貢獻的人才、自學成才的人才、發表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予以獎勵等。
(六)建立人才庫,組織儲備人才。在摸清現有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底數的基礎上,建立衛生系統人才庫,制定詳盡的人才管理辦法(包括人才的選拔、培養、使用),使人才隊伍管理工作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道路,使衛生系統專業人才隊伍的全面建設和不斷發展形成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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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___人大主席團《關于組織部分縣、鎮人大代表評議鄉鎮有關站所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工作要求,我們第七代表小組對鎮派出所今年的執法履職及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了調研。從10月25日到11月25日,我們先后走訪了相關單位負責人,廣泛征求意見,并召開了由人大代表、社區干部、企事業負責人、居民群眾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參加的座談會3個,參加座談人員達50余人。向居民發放征求意見表300多份。整個調研活動得到了相關單位和群眾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調研工作進展順利。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評價。
在縣局和___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鎮人大的監督支持下,__所緊緊圍繞以創先爭優、打造平安漢壽、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方針,認真落實縣局“十項指定”工作,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等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經濟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總的來說,__所干警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一是__所始終把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臵于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開展社會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對社會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防。8月31日下午3時,__所民警在巡邏至___南岳路時,因他們警惕性極高,就及時制止一起群體性械斗事件。同時,強化信訪信息工作,確保全國各類特護期間,我鎮人員的“零進京”、“零滋事”。
二是在執法中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6月25日__所干警歷經40多天的偵查,輾轉三個省數千里,終將“5〃10”惡性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案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7月份,因為有__所在基層的扎實工作,最終成功告破了徐立明特大涉槍、販毒制毒案件;8月份,經過2個多月的經營,__所與縣局進度大隊聯手又偵破了一起涉槍、販毒制毒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個,繳獲冰毒500克。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的重大惡性案件以及其他一大批刑事犯罪案件的及時偵破,使各類犯罪活動得到應有的打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
三是轉變職能,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為適應新形勢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__所全力配合縣局大力加強和改進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管理模式上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和發展環境,努力建設服務型公安機關。積極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對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大的審批項目減少審批環節。今年__所組織干警在縣職業中學開展了一次安全與法制講座,同時還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做好服務工作。
二、主要問題。
在充分肯定近年來__所執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必須正視他們在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打擊犯罪的力度還不完全適應當前安全維穩的要求。
近年來,我鎮刑事發案數雖在逐年下降,但治安形勢依然嚴峻。僅今年以來,全鎮共發生刑事案件起,已破起,破案率為%。其中盜竊案發案數是件,破獲件,盜竊案的破案率為%。涉毒人員不見減少,參賭人員逐年上升。特別是幾起在自動取款機上用信用卡套取現金案,嫌疑人至今未輯捕歸案。飛車搶包案時有發生,多數案件案發后及時地向派出所報了案,但破案卻不理想。對此,群眾有意見。這些案件涉及面廣,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群眾的安全感。
2、傳喚、告知、送達還不夠規范。
一是不按規定進行傳喚或者傳喚手續不全。譬如在刑事傳喚時間超過12小時后,雖然傳喚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拘留時間與傳喚期限不能銜接。二是告知手續不規范。有的案件材料中沒有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利,如在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沒有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有關權利義務;有的案件告知內容不全面,實踐中,在行政處罰中往往只告知處罰的理由、依據;有的取保候審未告知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間應遵守的規定及應負的法律責任。三是有的案件違反送達程序。譬如在執法辦案中,民警問完材料就讓當事人交款走人了之,也不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3、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現象存在。
受利益驅動,利用執法權力搞“創收”,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據反映罰款搞創收,社會影響不好。有的行政罰款收據上罰款和收繳沒有分離。如賭博案件,罰款和收繳卻開在同一張行政罰款收據上,不符合罰繳分離規定。同一起的賭博、賣淫嫖娼案件中,對當事人處罰罰款數額卻相差許多;對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未引用有關條款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作出不同的處罰。以罰代拘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如對查處賣淫嫖娼、賭博等案件的人員基本上進行罰款處罰,而拘留卻未執行。
4、“便民”服務意識不強,窗口服務態度欠熱情。
__所戶籍辦公室辦事效率欠佳,使得群眾往往排長隊,多跑冤枉路戶籍登記中差錯不少,有的把姓名、性別寫錯了,當事人發現被登錯了,要求改正時程序繁瑣、接待不情愿,甚至拒絕受理還有就是“110”出警較慢,有時報警電話打了很長時間干警才趕到,到后若發現不是流血傷人事件,極少出警人員也就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不尋根問底,不防范未然,草草收兵。
三、原因分析。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經過調查、了解和歸納,其主要原因是:
(一)管理不力,治警不嚴是產生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
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從根本上講是隊伍的素質問題。要提高隊伍的素質,首先要加強公安領導班子的建設。一是有的領導下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對近幾年執法中出現的問題缺乏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二是對干警的教育培訓偏重形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制度落實不到位。公安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實到位的不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現象并不鮮見。四是執紀不嚴,督察不力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執法透明度不高,監督機制不到位,為民執法意識不強導致少數干警產生特權思想。
人民公安肩負著黨和人民賦予的重任,應該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是實踐“”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具體體現。但在調研中發現,有的干警忘記了公安機關的性質和人民警察的職責,顛倒了人民是主人,公安干警是公仆的關系,對群眾態度蠻橫,不虛心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法律監督機關的監督,不文明辦案,對當事人動手動腳,處處以管人者自居,表現出“公安老大”的特權思想。
(三)警力不足,配臵不合理,經費緊張,給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帶來消極影響。
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物質保證。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公安機關基層警力普遍不足。由于基層派出所和重點社區的警力配備不足,公安工作基層基礎薄弱。經費遠不能適應執勤和辦案的需要,導致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未能及時偵破。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裝備經費難以保證,影響了公安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由于經費不足而搞創收,容易出現案子降格處理或以罰代刑等不嚴格執法現象,影響了公安隊伍形象。
四、意見建議。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切實端正執法思想,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對群眾冷、硬、橫、推的作風和態度。要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端正執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為民便民措施,樹立公安機關“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良好形象。通過推行民調工作,要抓住濫用強制措施、濫用職權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進行有重點的檢查和整治活動。
(二)針對我鎮治安形勢的實際,進一步加大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的力度。目前,我鎮治安形勢依然嚴峻,一些殺人、搶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仍時有發生。搶奪、盜竊等侵財型犯罪案發率高,黃、賭、毒現象依然存在,有的還趨上升之勢。為此,要繼續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認真開展了對農貿市場、學校周邊治安問題的集中排查專項整治,依法打擊了一些擾亂社公共秩序、賭博斗毆等事件。并且承諾隨叫隨到,有求必應,為群眾提供“零距離”保護。確保第一時間穩定情緒,控制事態擴展,真正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要認真研究對我市暫住人口的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我鎮的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環境。
(三)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切實加強隊伍建設。要認真研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隊伍整治力度,強化內部管理,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特別是隊伍中出現的問題,要予以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同時要把提高業務素質,擺上隊伍建設的重要位臵,努力培養一批業務骨干和辦案能手,來促進基層公安機關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整體提高。同時,縣局領導也要進一步關心廣大基層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盡力解決后勤保障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充分調動基層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某區公安局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1.古官名,星官名2.今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法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和審判。三、司法,又稱法律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司法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處理案件的專項活動。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如何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影響著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信心。據基層調研發現,部分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穩定。基層尤其是鄉鎮紀檢干部思想不夠穩定,產生不滿情緒。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很辛苦,從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討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鄉鎮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當地黨委政府工作業績,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經濟待遇也不高,與某些部門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機會少,提拔機會更少。
(二)隊伍建設不完善。鄉鎮紀委目前雖然配備了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但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紀委委員都是兼職,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從事當地黨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鉆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查辦案件更是無從下手。派駐紀檢組,目前派駐的一般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影響了紀檢監察各項職能的發揮。
(三)業務素質不全面。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任務越來越艱巨。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鄉鎮紀委書記是從其他行業和部門調任或提任過來的,沒有具備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更沒有案件查辦能力和水平,缺乏專業人才,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一)認識存在誤區。一些鄉鎮(或基層單位)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特別是案件查辦工作重視、支持不夠;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除紀委書記專職外,副書記、專干及紀委委員都是兼職,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責任心不夠強,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
(二)體制機制不暢。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較弱,當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和治理體制決定了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而且鄉鎮紀委書記是副科級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力度和質效。另一方面鄉鎮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脫貧攻堅、惠農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務,又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業務能力不強。鄉鎮紀檢干部非專業人員較多,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單一,協調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紀委委員角色意識虛化。
(四)“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等調整變化太快,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一)強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心,增強斗志,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同時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拒腐防變的楷模,成為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模樣。
(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跟班輪訓和參與辦案,提升“實戰”能力。對新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崗前培訓外,還需經常舉辦業務培訓,促其加快從不懂到較懂到精通的進程,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成為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多面手,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駕馭全局的能力、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勵機制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提高紀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鄉鎮紀委書記等各個層次紀檢監察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為基層紀檢干部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讓干部有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要盡量少抽調和借用紀檢干部。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徹底改變派駐機構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工作業績突出、綜合素質良好的,優先考慮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要實現鄉村振興,必須以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為著力點,加強鄉鎮干部隊伍的配備和管理,提升干部隊伍的干勁和活力,破解鄉鎮干部隊伍建設難題。長期以來,鄉鎮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流動過頻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影響鄉村振興。鄉鎮及上級黨政機關必須加大政策支持,為鄉村振興集聚力量,充實鄉鎮干部隊伍,讓懂經濟、懂農情、懂治理的“三懂”干部人才服務鄉鎮,通過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助推鄉村振興。
實施鄉村振興的主戰場在鄉村,鄉村振興靠鄉鎮干部引領。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由于受自然條件和歷史因素的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嚴重滯后于城市建設。山東省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現狀顯示:泰安、煙臺、威海三個地市,五個鄉鎮共計219名鄉鎮干部調查發現,鄉鎮干部隊伍“弱化”“老化”現象嚴重,導致鄉鎮干部隊伍建設難以支撐鄉村振興的需求。在調查中,有52%認為目前鄉鎮干部隊伍年齡結構老化現象嚴重,干部隊伍青黃不接。具備優良“治理”能力和引領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干部人才匱乏已成為制約鄉村振興的突出障礙,主要表現在干部人才“進不來”、機關庸才“出不去”、本職工作“干不動”、干部人才“留不住”。
(一)干部人才“進不來”
影響和制約人才進入鄉鎮機關的因素很多,重要原因是“身份”壁壘導致很多治理良才不能闖過公務員考試關。因此,要引導更多治理人才向鄉鎮機關流動,應調整鄉鎮公務員考試“門檻”,加大鄉鎮人才引進政策的創新力度,逐步形成人才引進的“政策高地”,突破鄉鎮干部人才“入口”瓶頸。
1.鄉鎮公務員進入“門檻”制約。
由于我國公務員“逢進必考”的選拔性考試制度,根本目的是錄用政治素質高、具備一定層次學歷和能力的人才進入干部隊伍。但設置門檻時,在年齡、學歷、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方面設置隱性條件,導致像非大學生、優秀工人或農民等受報考條件限制被擋在公務員考試大門之外。如浙江省2011年到2016年工作經歷要求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年齡歧視、性別歧視和學歷歧視仍然大比例存在。另外,我國公務員考試重“應試能力”不重“治理能力”的導向必然會導致出現“人”“崗”匹配度差和治理能力缺失現象。治理能力和適應能力的缺失,導致鄉鎮干部隊伍人才流動和斷層,影響鄉鎮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不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執行。
2.“身份”壁壘。
受鄉鎮政府編制數量和身份壁壘的影響,很多優秀的專業人才因身份限制被擋在機關門外。《公務員法》實施后,鄉鎮人才引進和干部流動中存在明顯的身份壁壘問題,身份性質和單位性質差別是制約人才流動的一大壁壘。事業身份的人,很難進領導班子,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阻礙了優化鄉鎮干部隊伍。近年來,除參加選調生考試和公務員考試錄用到鄉鎮黨政機關以外,其余大部分干部、職工是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借調等方式進入機關部門工作,并逐漸成長為本部門、本單位的得力干將。受事業編轉公務員身份難的影響,在干部提拔任用時,事業編制人員由于非公務員“身份”制約,即使業績再突出,口碑再好,也只能在單位從事專業性工作。“身份”壁壘導致事業編人員提拔空間小,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不公平,不利于他們才盡其用。
(二)機關庸才“出不去”
受公務員編制制約,存在個別不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沒有及時‘下來’,仍然留在領導崗位上的情況,干部隊伍沒有得到最大限度盤活,影響干部合理使用且其潛力不能得到有效發揮。進入公務員體制后,有才無才都一樣端鐵飯碗,進得來,上得去是奔頭,但“出不去”、“下不去”現象制約著鄉鎮干部人才新陳代謝。沒有“出口”的淘汰機制,鄉鎮干部容易滋生散漫慵懶、不作為等行為,甚至脫離本職工作,影響鄉村振興駛上快車道。
1.體制堵“出口”。
由于我國公務員制度仍然存在“只進不出”的缺陷,導致鄉鎮干部不管是干得好干得壞都一樣地留在體制內,缺乏讓不作為的干部及時“下崗”的淘汰機制,這就從體制層面造成了“閉環效應”。“吐故才能納新”,在本來固定的編制內,能夠容納干部的數量本來就很有限,老的或者不合適本崗位工作的干部出不去,新的年輕的人才就進不來。
2.縱向沒“入口”。
鄉鎮干部事務性工作較多、任務重、壓力大,受晉升崗位和職數限制得到的晉升空間有限或晉升“排隊”時間較長,容易觸碰“天花板”效應。有32.42%的人認為鄉鎮干部晉升渠道不暢,晉升空間機會有限。導致很多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庸才”在“縱向流動”上沒“出路”,長期的留在基層、留在機關“混日子”,坐等“養老”。
3.橫向沒“渠道”。
鄉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橫向交流輪崗的機會不多。導致部分鄉鎮干部長期耕耘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容易形成按老觀念、老規矩辦事,缺乏工作熱情、不求上進,公號“老秘帶你寫材料”整理,造成能力與鄉村振興戰略需求嚴重脫節。干部交流作為一項重要的干部管理制度,為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選拔培養年輕干部、增強干部隊伍活力、防止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等作出了重要貢獻。干部橫向交流到不同崗位上進行輪崗,增加基層各種崗位工作經驗,提高主動服務意識,提升干部履職能力,有利于優化鄉鎮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動力。但單位間交流任職設置了選拔條件,工作出色、能力強、口碑好的干部往往被橫向交流單位搶著要,實現干部流動與工作需求真正的“對接”,而安于現狀、碌碌無為者卻是人見人“躲”,出現“對接”脫節現象。
(三)本職工作“干不動”
鄉鎮干部出現本職工作“干不動”現象,可以理解為“職業倦怠”、“職業枯竭癥”。職業倦怠是一種由工作引發的情感、精神與體能上入不敷出、身心俱疲的枯竭感覺。鄉鎮干部工作“干不動”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思想上“干不動”。
鄉鎮干部隊伍,由于調動交流的崗位很少,使得許多基層工作人員在原單位一待就是數年,甚至十多年。重復的工作內容、較大的工作壓力以及長時間難以解決的個人晉升、心理焦慮等問題,容易讓人對工作產生厭倦、煩躁之感,服務意識和宗旨意識變得淡漠,嚴重影響基層工作的正常開展。
2.能力上“干不動”。
鄉鎮干部長期重復性工作很容易產生“工作責任型”和“本領回避型”職業倦怠,嚴重制約干部工作成效。調研發現,有82%的鄉鎮干部反映基層的工作越來越難做,“官”越來越難為,不同程度出現“本領恐慌”和“能力不足”的問題。
第一,“工作責任型”職業倦怠。鄉鎮工作任務重,資源有限且責大權小,出于強烈的事業心和對自我近乎苛刻的要求并在上級“責任狀”重壓下,鞠躬盡瘁地投入工作,但往往由于條件不成熟等原因沒取得預期結果,邊際效用越來越小,導致鄉鎮干部的職業倦怠現象逐漸顯現,極易身心俱疲、就此消沉。
第二,“本領回避型”職業倦怠。鄉鎮干部的本領恐慌主要是指受自身能力素質及環境等因素影響,不能及時有效完成相關工作或任務,進而產生危機感和憂患意識。長此以往,導致工作能力“負增長”,常常陷入“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的窘境。在推進鄉村振興產生的新任務新問題過程中,由于能力不足產生的逃避心理悄然而生。
第三,績效考評缺失致“干不動”。干部績效考評機制流于形式,進一步助長鄉鎮干部“干不動”懶政心態。績效考評機制本意是以“考績黜陟,察其善惡”,獎勤罰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有9.8%受訪的基層干部認為當前基層干部不作為、假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非常普遍”。一旦考評機制在基層失真失實,鄉鎮干部工作是否完成、群眾評價高不高、群眾滿不滿意也就不重要了,因為沒有監督、執行、反饋及后續獎懲措施落實,鄉鎮干部“懶政”不作為現象將一步惡化蔓延。
(四)干部人才“留不住”
鄉鎮干部隊伍建設時常陷入“留人難”的窘狀。待遇低、離家遠、責任大、平臺小、任務重、配套設施不完善、人際關系不和諧等原因,都可能成為鄉鎮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逃離“圍城”的理由。為避免過度“逃離基層”現象造成人心思動引發基層工作的“蝴蝶效應”,各地相繼出臺了最低服務年限來限制鄉鎮干部調離鄉鎮,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基層人才逃離這一問題。但治標不治本的“強留”政策,并不能解決干部逃離基層的客觀現實。每一個身處基層的干部都清楚當前干部選拔任用上留給鄉鎮干部的“位子”很有限,很容易觸及晉升的“天花板”。馬克思說過“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鄉鎮干部五加二白加黑地工作,不但沒有令人羨慕的工資收入,還把原來一些隱性福利減少。預期經濟保障水平降低和心理“落差”,導致一些鄉鎮干部感到不適應。原本公務員職業附帶的榮譽感、歸屬感、幸福感由強指數開始向下銳減,離職或逃離傾向開始強化。
由于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基層待遇不高、資源短缺、出政績難和人才朝著城市單向流動等原因,導致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相對薄弱、整體素質不高、結構不合理、隊伍穩定差等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制約鄉鎮發展的重要瓶頸。在鄉村振興背景下,通過分析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存在難題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有助于推動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制度的創新與改革,著力優化鄉鎮干部工作的環境,促進干部隊伍健康成長,助推鄉村振興。
(一)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存在難題的主觀原因。
1.認知層面。
認知是個體對內部和外部信息自我加工過程中形成的頓悟、觀念化和概念化的心理成像。由于發展滯后,通過媒體報道及自身對主觀心理評判,普遍認為鄉鎮條件艱苦,在鄉鎮工作掉“身價”、難“出彩”,最終前途無望,導致很多干部抱著對鄉鎮無限希望的預期來到鄉鎮工作,卻又在鄉鎮的現實里屢屢失望碰壁,出現認知心里“落差”,打起“退堂鼓”,產生拋棄鄉鎮工作的認知心理。
2.本領層面。
鄉鎮干部處在鄉村振興第一線,肩負著推動扶貧脫困、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的重要職責,是黨執政的“神經末梢”。當前基層工作千頭萬緒、形勢復雜、任務艱巨,對鄉鎮干部的思維方式、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號“老秘帶你寫材料”整理,而鄉鎮干部隊伍本領恐慌的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具體表現在有些干部不出“衙門”不下基層、服務群眾意識薄弱、工作作風飄浮、工作上糊弄了事、行為上不負責任、不想干事、不能成事,面對困難繞著走或陷入本領恐慌。
3.人際層面。
很多鄉鎮干部是草根干部,所處“圈子”小且自身缺乏從政資源,在處理上級領導、同事、群眾關系方面容易陷入理不順、容不入的“水土不服”的人際困境。基層的人際關系復雜多變,不處理好同上級領導的關系,工作開展和職務晉升方面就得不到支持,工作業績也難出彩;不協調好同事關系,容易被他人“嫉妒”或無形中“得罪”同事,開展工作協調難度就大;不培育與群眾良好的干群關系作基礎,在事務性工作較多較復雜的基層工作,就會不懂民情、不解鄉音、不得方法,不能有效解決群眾事務。
4.價值層面。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人生不斷追求進步,實現人生價值的格言。一些青年干部錯誤地把自己的職業優勢看成是自己的優勢,把職位賦予的權力看成是自己的權力,催生了一心向上爬的單一價值觀。當下流行用職位比作理想,金錢衡量價值,用報酬指導行動,形成把基層看作“貶值地”的價值扭曲現象。即使到了鄉鎮也不真干實干,只是掛名鍍層金,混個鄉鎮閱歷,把鄉鎮工作當成臨時跳板,時刻想方設法的離開鄉鎮,不忘初心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淡化。
5.心態層面。
觀念決定心態,心態決定行為。面對枯燥乏味、錯綜復雜的基層工作,呆的時間長了,比待遇、趕仕途的現象使鄉鎮干部心態變得煩躁不安。一旦升遷無望或有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心態,容易催生“氣球干部”,做工作就會蜻蜓點水,混日子等著“平安著陸”的“退休心態”。如果心態變樣、思想懈怠、理想缺失、作風渙散,不但不能團結廣大群眾齊心干事,還難以扎實鄉村振興工作,甚至成為自己成長道路上的“絆腳石”、“終結者”。
(二)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存在難題的客觀原因。
1.培養層面。
“為政之要,首在舉人;為政之要,重在用人”。在鄉鎮實際工作中,往往由于事務工作多、檢查多、會議多、要求多、材料多等原因,導致鄉鎮干部思想疲軟,缺乏進取心。人才成長需經歷培養、鍛煉、再培養、再提高的多重階段,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在現實工作中,相當一部分領導“重選拔,輕培養”,結果往往是人到用時方恨少。長此下去,勢必導致鄉鎮干部隊伍結構出現周期性老化循環、“青黃不接”斷檔現象,使干部工作總是處于被動應付狀態,導致鄉鎮干部工作跟不上鄉村振興發展的步伐。
2.儲備層面。
鄉鎮出現干部“人才荒”現象,主因是后備干部人才儲備不足,結構不合理。一是鄉鎮干部隊伍儲備不足。“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鄉鎮干部作為地方父母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必須心為民所想,行為民所盼,需要鄉鎮干部運用群眾語言和群眾方法解決群眾事務,但鄉鎮往往缺乏這樣懂農村、懂農民、懂農業的干部人才,鄉村振興工作就難以推進。二是鄉鎮干部引進渠道窄。當前,鄉鎮干部來源渠道單一,主要通過選調生和公務員考試錄取干部到鄉鎮,一個蘿卜一個坑的編制限制加上原有干部需要消化,客觀上導致后備干部人才儲備不足,且結構僵化、不合理,從而影響鄉鎮干部隊伍的數量和質量。
3.晉升層面。
公務員“金字塔”式的職務級別分布讓大多數身處鄉鎮的干部,唯有拼晉升這座“獨木橋”。公號“老秘帶你寫材料”整理,鄉鎮干部作為國家機關最底層的工作群體,工作起點低,升遷渠道窄,導致很多鄉鎮干部擔心辛辛苦苦幾十年,干到退休還是個科員;選拔任用干部政策也沒有實質性向鄉鎮一線干部傾斜,進一步收窄鄉鎮干部的上升通道;且日漸增多的“空降兵”現象,更是擠占鄉鎮干部苦苦期盼的晉升資源。這些因素催生鄉鎮干部消極情緒,“一入鄉鎮深似海,一抬頭就是天花板”,晉升難成為鄉鎮干部揮之不去的噩夢。鄉鎮干部認為自己前途基本到頂的心態及晉升渠道不暢極大地影響鄉鎮干部成長,導致鄉鎮干部隊伍不穩定,人才流失。
4.待遇層面。
鄉鎮干部的工作環境相對較差,而且工資福利和待遇也相對比較低。2017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適當提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但鄉鎮財政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干部職工的福利待遇難以得到較好的保障和解決,與上級機關人員相比,鄉鎮干部的休息休假不僅難保障,還拿低工資,干最苦的活。另外,基層績效考核獎勵標準低,專項工作獎勵力度小且不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財政補貼也是鄉鎮干部標準低,鄉鎮干部待遇差就成了一個客觀現實。
5.責任層面。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為政之道,憂無策,更憂有良策而不落實,落實不到位必問責,問責必嚴成為常態。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出發,反復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要求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履職到位,對鄉鎮干部玩忽職守、懈怠無為、違法亂紀起到威懾作用。但面對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基層工作,常常任務多,難度大,見效慢、出彩難,導致很多干部怕被問責。在基層真干活的人被問責,“明哲保身”不作為的干部倒是淡定,想方設法規避上級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鄉鎮干部普遍認為上級政策是好的,但這些政策往往到了基層很難不打折扣地執行,鄉鎮干部權力小,可用資源少,能夠動用的手段極為有限,責任卻很大,甚至還要為所有政策落實不力負責,上級的“責任綁架”行為,導致鄉鎮干部普遍感覺“委屈”,不敢有所為。
推進鄉村振興關鍵在基層,關鍵在人。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要重視政策宣傳,引導更多有“才”之人扎根鄉鎮,拓寬引才渠道,配套人才引進政策,建立鄉鎮干部人才儲備庫,完善留才措施讓更多有能力的干部留在鄉鎮、服務鄉鎮,推動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戰略更好更快地實現。
(一)政策引導。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鄉鎮干部隊伍是黨的事業之基、發展之本,更是鄉村振興踐行者。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鼓勵引導人才向邊疆流動”。在機關干部中樹立“要提拔、到基層”的用人導向,引導機關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掛職或任職,促使他們工作在基層,服務在基層,成長在基層,使基層真正成為培養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的主陣地。通過此政策導向,引導更多優秀干部人才到鄉鎮干事創業,決戰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針對鄉鎮干部匱乏的實際情況,發揮政策宣傳平臺作用,強化干部人才到鄉鎮大有可為的導向,鼓勵年輕干部服務基層一線,引導年輕干部下鄉鎮鍛煉成長,在一線崗位“摔打磨煉”,夯實為人民服務的“基本功”。切實搭建好鄉鎮是年輕干部練就過硬本領、錘煉意志品質的大舞臺,讓每個干部到鄉鎮都有機會施展才華、擔當重任,在鄉鎮一線成長發光。
(二)引才機制。
“郡縣治,天下安。”鄉鎮干部隊伍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政權穩固的重要基礎。吸引更多優秀干部人才來到基層、服務基層、扎根基層,需要在“引”字上下功夫。
1.解放思想,拓寬引才渠道。
需要大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拓寬引進渠道,完善“硬性”引進和“柔性”引進政策。積極搭建平臺,創新載體,向各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引進松綁,不斷加強和充實鄉鎮干部隊伍,形成“引進一批、培養一批、用好一批、留住一批”的人才梯次引進機制。讓這些引進干部熟悉基層一線,不斷探索鄉村振興舉措,讓他們成為基層建設發展的主力軍,讓人才聚集洼地效應逐漸顯現。
2.破除身份壁壘,激勵干部干事創業。
第一,破除身份壁壘。使事業編人員在職稱評定、職級晉升上與公務員無差別,并實現同工同酬,使公務員身份和非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在福利待遇上無差別,分層次、多渠道、多措施解決干部“身份”問題。第二,盤活編制資源。根據鄉鎮編制和用人需求的實際情況,鄉鎮和上級機關應拿出一定數量的領導干部職位激勵鄉鎮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讓他們看到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拓寬鄉鎮干部的晉升空間,為鄉鎮干部隊伍注入源頭活水。
(三)后備干部儲備。
隨著基層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戰略布局的縱深推進,需要充實鄉鎮干部隊伍。為此,要在基層著力構筑后備干部“蓄水池”。
1.培養鄉鎮干部人才。
鄉鎮干部是最苦最累、最靠近人民群眾、最直接執行黨的政策方針的主體,各級組織部門要下基層調研,確定培養人選、育人要求和鍛煉平臺。
第一,確定培養人選。培養那些在工作中靜得下心、沉得住氣、彎得下腰、吃得了苦的實干人才;培養那些德才兼備、敢于擔當,把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敢作為、有作為的干部推選到需要的崗位上進行培養,并把這些人選拔進人才儲備庫中。第二,確定育人要求。要實現鄉村振興,需要“通才”型干部領頭。以提升鄉鎮干部治理能力和創新能力為核心,選派鄉鎮干部赴高校進行綜合能力提升培訓。按照“勝任崗位、一專多能、人人懂政策、人人能辦事”的要求,切實提高鄉鎮干部綜合素質和治理能力。第三,確定鍛煉平臺。針對鄉鎮具體工作需求,公號“老秘帶你寫材料”整理,選擇合適的平臺進行“精準”培訓。如利用大數據平臺,對鄉鎮干部進行在線培訓;發揮基層是磨練年輕干部的“磨刀石”和“大溶爐”的主陣地,推行鄉鎮干部在崗多輪次掛職鍛煉;利用黨校教育平臺,采取“定期+定點授課”、“app學習”、“交流研討”等方式開展干部培訓工作。
2.常態化儲備干部人才。
加大后備干部的管理力度,及時將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干部納入組織視野,選派到重要工作崗位加以鍛煉并錄入儲備干部數據庫。采取常態化儲備、周期性選拔以及各基層單位推選出人才列入人才儲備庫中并實行動態管理,按照綜合管理型、專業技術型、特長突出型等進行分類歸庫,建立人才儲備數據庫,建立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干部征信系統信息,優化鄉鎮干部來源結構,豐富源頭活水,形成結構合理、數量充足、梯次配備齊全的鄉鎮干部儲備庫。
(四)留才舉措。
鄉鎮干部流動較多,基層留人難成了鄉鎮組織的難題。要避免鄉鎮干部身在曹營心在漢,要讓更多干部心甘情愿地留在鄉鎮,上級組織和領導需要對鄉鎮干部多一些關愛、減壓和容錯機制,從物質、精神、工作上給予更多激勵。同時,也要優化制度設計,充分拓展鄉鎮干部的職業發展空間,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鄉鎮工作環境,為干部搭建施展才干的良好平臺。
1.提高鄉鎮干部的工資福利待遇。
基層條件艱苦、生活條件艱難大家有目共睹。因此,要結合當地實際適當調整基層工作崗位補貼,各方面的福利待遇向基層傾斜,鼓勵干部安心留在基層干事創業。讓更多有才干、有抱負、有水平的年輕干部成為鄉鎮干部,要像重視縣委書記那樣重視鄉鎮書記,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在全社會形成當鄉鎮干部光榮的氛圍。
2.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
實施鄉村振興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新現象比較多,鄉鎮干部開展工作難免會因經驗不足出現過錯,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防止上級考核“濫打”一票否決牌,影響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為給鄉鎮干部“減壓”和“松綁”。2018年5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鼓勵鄉鎮干部對工作進行創新,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干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強調切實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允許他們在合理范圍內大膽探索和創新。
3.暢通基層干部晉升通道。
在職務晉升及職務調整上,要加大對鄉鎮干部(包括事業編制人員)的傾斜力度,尤其是奮斗在一線崗位上的鄉鎮干部,按一定比例增加一定崗位職數及專業技術職務數量,提高鄉鎮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另外,要加快推行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將成為公務員工資增長和職級晉升的另一個通道。受領導職數限制,不可能每個基層干部都有機會提升到更高層次的領導崗位,因此,我們注重發揮職級待遇的激勵作用,對受年齡學歷、身份性質、領導職數等因素限制,長期在基層一線的優秀干部實施職級激勵。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就鄉鎮公務員而言是一個政策“禮包”,即使職務沒有晉升,只要努力工作,也有很大的職級晉升空間,這無疑為想干事、敢擔事的干部提供了更多機會,提高鄉鎮干部安心工作的“向心力”。
4.領導關懷。
組織領導加強與鄉鎮干部交流,在交流中體現關懷,用關懷拴住鄉鎮干部的“心”。基層工作條件差等因素使很多鄉鎮干部不太情愿留在基層,這種情形下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要主動關心鄉鎮干部,建立幫扶和減壓機制,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化解心理壓力,讓他們感受到來自組織的溫暖,增加工作信心,激發干部的工作動力。
總之,鄉村振興是當前黨和國家提出的重大戰略,是中央吹響的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號角,同時也是對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考驗。建設一支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高素質鄉鎮干部隊伍,是破解鄉鎮干部隊伍建設難題,助推鄉村振興的關鍵。
x書記、各位領導:。
當前農業現代化的特出問題之一是農業和農村的快速發展與人才隊伍的相對滯后。基層和農業部門反應很大,進一步強化農業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刻不容緩。根據這次主任會議議題,我局進行了專題調研,召集部分鄉鎮分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和基層農業服務單位同志進行座談,并赴浙江學習先進經驗,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我市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經過多年摸索、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公益性、經營性和幫扶性三種推廣模式,較好地發揮了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了農技推廣的針對性,也兼顧了新技術應用的導向作用。通過積極開展宣傳發動、技術培訓、試驗示范等活動,推廣了適用于我市的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在水稻新品種及其機插高產載培技術、精確定量栽培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在蔬菜新品種及其無公害優質栽培技術、穴盤育苗技術、設施蔬菜連作障礙綜合防治技術,在畜禽、水產新品種及其集約化飼養技術、健康生態養殖技術等方面收到良好成效,奠定了我市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基礎。這其中,農業部門和農業科技推廣人員付出了辛勤勞動,通過包村聯戶、“一村一品”,技術培訓等扎實工作,有效推進了農業技術進步,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應該看到,農業人才隊伍建設仍然是我市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薄弱之處,從市、鎮、村,農技人員呈倒金字塔形,基層農技人員嚴重缺乏。一是鎮(街道)農技人員編制偏少,同時,非農專業人員占編超編情況較為普遍。二是基層農技人員隊伍不穩,存在隨意抽調農技人員從事其它工作,事實上忽視了農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專業性。三是基層農技人員逐步老化,年齡老化,知識老化,結構老化,約xx%農技人員超過45歲。四是農技推廣經費得不到保障,基層農技單位要兼顧經營創收,人心不穩,精力不夠集中。五是農技推廣機制也不夠完善和靈活,難以適應實際需要。
i.定編,定崗,定責,職責到位,貫徹執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從人員落實開始,人員不落實,一切都是空談。一是人員落實,定編定崗。疏理一下各鎮(街道)農技人員編制情況,盡快恢復和落實到位,做到定編定崗、在編在崗,落實到位后,人員崗位上墻公示。做到這一點,首先市里要有明確意見,明確要求,其次各鎮(街道)要有明確態度,明確觀念。人員落實是檢驗各級政府是否真正重視農業的一桿標尺。二是明確職責,職責到位。農技人員崗位職責一定要明確,崗位的技能要求一定要明確,做到人員精干,服務優質,運行規范,有效履行職能。三是明確服務內容,強化績效考核。明確崗位農技員的服務責任區域、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和服務時間,并量化考核指標,將考核結果與獎金分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崗位續聘等掛鉤,有效激發農技人員積極性。
2.特點、特色、特出,統籌服務。由于農業的多樣性,基層農技服務機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可以實行各鎮(街道)特出重點,彰顯特色,統籌服務。一是各鎮(街道)根據自有農技人才專業特長和本地農業產業特點,特出一至兩個農業技術重點,強化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形成農技服務特色。二是統籌農技服務資源,實現跨區域農技服務。市級統籌協調,各鎮(街道)農技服務面向全市,提高服務能力,綜合服務資源,提高服務效能。三是形成政府主導的農技推廣體系。按照“提高市一級、強化鎮一級、發展村一級、延伸戶一級”的總體思路,通過理順管理體制、優化服務條件、完善運行機制、暢通技術渠道、強化隊伍建設等措施,建立起市級主導、鎮級主體,村級配合,戶級參與的“四級聯動”農技推廣體系。
3.政府主導與市場化相結合,構建社會化服務體系。堅持以政府構建為主體,以強化公益職能為主導,以開展多元化服務為宗旨的新型農技推廣服務體系。一是不斷提高和完善上述“四級聯動”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的能力與水平,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二是充分發揮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生產大戶和農業龍頭企業的農業技術優勢,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專業生產組織進行農業技術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倡導成立合作聯社、產業聯盟、公司+農戶等聯合聯營的生產組織方式,實現專業生產組織的社會化技術服務,可以極大完善、覆蓋和提高農業技術服務水平,促進農業技術進步。第三是推進示范園區和標準化建設。通過科技示范園區以點帶面,推進農業技術進步,通過農業標準化,推進農業創新和實現高品質、高效益、生態循環和可持續農業發展。
4.強化人才政策保障,為農業科技進步奠定堅實基礎。拓寬思路,完善政策,營造良好氛圍,讓農業人才引得進,留得住一是鎮(街道)農技推廣部門運行經費全部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保證農技人員工資、福利和辦公設施,實現基層農技人貝留得住。用得上,穩得住,做到愛崗敬業,經費落實是檢驗各統政府是否真心重視農業的塊試金石。二是實行農業科技學培養農技人才,人才定向養策略。通過高考體制規范操作,邦優錄取,吸引一本優秀人才進入農技推廣領城,收到極好效果。三是強化農業技術和技能培訓工作。即加強農技推廣人員的再教育培訓,加強農民技能培訓,加強農業新技術、新工藝、新品種推廣,關健是因地制宜,務求實效。
農業核心競爭能力都十分重要。要善于開發新技術、應用新技術,實現新型經營主體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有機結合,形成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理想格局,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偉大目標。
【內容提要】加強基層人民法院建設,確保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要求。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為人民法院廣大干警明確了政治方向、宗旨意識和價值取向,人民法院干警要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切實擔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的神圣使命。
法院隊伍是法院的主體,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者。人民法院要更好地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和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關鍵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由于歷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凌云法院在隊伍建設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隊伍整體素質與新形勢下的法院工作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審判工作的全面發展,為及時、全面、準確掌握全院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找準法院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從而更好地落實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措施,建設起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法官隊伍,確保司法公正。
引言。
多年來,凌云法院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先進的司法理念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嚴格的制度管理人,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品格高尚的法院隊伍,30多年來干警無一人存在違法違紀行為,2012年獲得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全區法院公正廉潔模范法院”稱號。在新形勢下,構建和諧社會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更需要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提高廣大法官干警綜合素質和審判的能力和水平,自覺為民司法,自覺為民服務,促進社會和諧進程。本文中筆者通過對凌云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情況進行分析歸納,闡述隊伍建設工作存在的特點及問題,并試提出自己膚淺的意見和建議,以對我市法院的隊伍建設工作起到一些建設性的啟發。
凌云,地處廣西西北部,云貴高原東南邊緣。全縣總面積2037.46平方公里,海拔在210至2062米之間。全縣人口20萬人,居住著壯、漢、瑤、苗、侗、哈尼、仫佬、水、滿、高山等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55.8%。全縣8個鄉鎮中有4個是瑤族鄉。因全境62%的喀斯特地形,自然條件極為惡劣,是百色革命老區經濟欠發達的縣份,亦為國家劃定的特困縣之一。
(一)現有機構、干警隊伍的基本狀況。
2002年機構改革時,縣編辦核定我院設置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局)、法警大隊。按有關文件規定設有3個人民法庭:邏樓人民法庭、加尤人民法庭、伶站人民法庭。2012年6月增設審管辦,現共有12個內設機構。
(二)編制情況。
按自治區編辦桂編辦發[2012]100號文件《關于增加百色市法院系統政法專項編制的通知》,核定該院政法專項編制為58人。實有在崗52人,我院空缺政法專項編制5人。
(三)現有人數。
該院實有人數57人,政法專項編制為52人,事業編制工人3人,縣財政供養不占編制的2人。
(四)干警職工政治面貌和性別比例。
現有在崗57人中,黨員干警37人,團員干警7人,群眾13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數的64.9%、12.28%、22.82%。男干警50人,占總人數87.72%,女干警17人,占干警總人數12.28%。
(五)年齡層次。
現有在崗57人中,30歲以下10人,31-35周歲8人,36-45周歲22人,46-55周歲15人,56歲以上2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數的17.54%、14.04%、38.6%、26.32%、3.5%。
(六)學歷情況。
現有在崗57人中,高中以下學歷4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7.02%,大專學歷13人(其中在職教育11人,全日制教育2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22.81%;本科學歷人數37人(其中在職教育30人,全日制教育7人,且僅一人為法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64.91%;在職研究生學歷3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5.26%。
(七)職級情況。
現有在崗57人中,副處1人,正科18人(含主任科員3人),副科5人,科員28人,工人3人,不占編制2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31.58%、8.77%、49.12%、5.26%、3.51%。
(八)法律職務。
1、現有審判人員25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43.86%,其中有法官職級的23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40.35%(四級高級法官1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9.30%)、一級法官3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5.26%)、三級法官4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7.02%)、四級法官5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8.77%)),有審判資格的人員中副科以上審判人員18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31.58%(包括院長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副院長3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5.26%)、副書記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專職審委委員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審委會委員兼庭長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庭長5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8.77%)、副庭長4名(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7.02%)、審判員2名(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3.51%)),科員級審判員6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0.53%)、助審員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
2、2011年通過司法考試并已參加了預備法官培訓班的人員8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4.04%。
3、現有書記員6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0.52%。
4、正式法警8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4.04%,事業編法警1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75%。
5、其它審判輔助人員9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5.79%(司法行政人員4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7.02%),工勤人員5人(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8.77%))。
(九)進途徑情況。
現有在崗57人中,通過交流形式進入法院的2人,軍轉干部1人,畢業分配6人,招錄17人,從其他單位調入20人,選調生4人,定向委培生2人,分別占干警職工總人數的3.51%、1.75%、10.53%、29.82%、35.88%。
(一)隊伍的文化結構逐步提升,專業文化素質普遍提高。
長期以來,凌云法院狠抓干警職業教育培訓工作,通過崗位大練兵、崗位輪訓、短期業務培訓、派干警到上級法院跟班學習、請上級法院專家到院授課、鼓勵干警專升本、本升研學歷教育和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等形式,提升干警學歷層次。目前,隊伍的學歷層次普遍提高,干警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不斷豐富,知識面不斷擴大,專業文化素質普遍得到提高。據統計,2002年年底,凌云法院實有干警職工47人,大專學歷39人,中專以下學歷8人,無一人為本科以上學歷。至2012年,全院57名干警職工中,有40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占在職干警職工總人數的70.18%,較2002年有了質的飛躍。
(二)隊伍年齡結構逐步合理,領導干部趨向年輕化。
2002年,根據上級法院和凌云縣委的部署,凌云法院進行機構改革,合理設置法院內設機構和精簡在編人員,一批年齡接近退休或具有30年以上工齡的同志提前離崗或退休,此后,經過競爭上崗、提拔等形式,現一大批年輕有為的干部走向領導崗位,法院隊伍的整體年齡結構有了大的變化,據統計,目前,凌云法院40歲以下的干警職工28人,占在職干警職工總人數的49.12%,中層領導中45歲以下的11人,占在職干警職工總人數的19.30%。
(三)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逐步提高,工作作風進一步改變。
多年來,凌云法院始終把隊伍政治思想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關鍵來抓,通過深入開展一系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隊伍的審判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進一步轉變,“六個意識”(大局意識、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公正意識、廉潔意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工作中涌現出一大批立功受獎的先進個人,全院上下形成一種學、趕、超先進的濃厚氛圍,整個隊伍呈現出積極向上的良好精神狀態,呈現新面貌。30多年來干警無一人存在違法違紀行為,2012年獲得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全區法院公正廉潔模范法院”稱號。
(四)執法辦案和服務群眾能力水平不斷提高。
正得益于長期堅持不懈地抓隊伍建設,隊伍綜合素質逐年提高,人民法院的“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主題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干警公正廉潔執法意識大大增強,法院審判質量效率逐年提高,近兩年來,審判質量效率各項指標均排全市法院前列,服務群眾的意識、能力和水平也進一步提升,2007年以來,凌云法院民商事案件調解率均名列全市法院首位,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和經濟發展。
(五)隊伍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了崗位職責制度、政治、業務學習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基本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樹立制度權威,法院隊伍管理步入良性、規范化的軌道,干警干事創業、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已經形成。
(六)隊伍凝聚力逐步增強,隊伍形象逐年提升。
通過開展各種主題教育活動,全院干警司法親民,為民、便民意識得到增強,關注民生、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顯加大,切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執法辦案和服務群眾能力水平逐年提高的良好效果,使得廣大干警從從事各項工作中收獲成果,在爭先創優中立功受獎,激發干警工作激情,提升干警工作積極性,提升隊伍凝聚力,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隊伍公信力和隊伍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
(一)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1、高層次、復合型專業人才甚少。目前,全院雖有本科以上學歷人數40人,但大部分干警(為33人,占全院干警職工的57.89%,全日制教育的7人,占全院干警職工的12.28%,整個院僅有1名全日制教育法律本科畢業生)的學歷是在職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學歷。
2、少數法官干警業務知識更新不快。部分干警雖然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審判工作經驗,但由于是“半路出家”,法學理論水平不高,且對法律知識缺乏系統的學習,整體業務能力不強,業務知識更新不快,表現在執法辦案中,如對證據的認證水平、對法律的理解能力和適用水平、法律文書制作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的提高。
3、少數法官干警“六個意識”不強。多年來,雖然經過一系列主題教育活動和不斷加強廉政建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筑牢干警廉潔和道德底線,但由于隊伍整體素質還不夠高,少數法官干警的大局意識、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公正意識、廉潔意識、服務意識還不夠強,主要表現在執法辦案中:一些法官就案辦案、孤立辦案,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三者的有機統一;個別法官工作責任心不強,辦案拖拉,甚至超審限;個別干警“名利”思想嚴重,強調經濟利益,對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業,沒有奉獻精神;一些法官干警工作標準不高,僅僅滿足于個人不出事、領導不批評、群眾不告狀,審判、辦事質量和效率不高;個別法官干警不注意職業道德修養,言行舉止有損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個別法官干警服務意識差,對待當事人、群眾有冷、硬、橫、蠻等現象;個別法官干警紀律松散,上班、開會等經常遲到、早退,懶惰散漫,玩心重,事業心不強,工作不推不動,學習消極應付。
4、學習培訓不系統,面窄,流于形式,達不到提升隊伍整體素質的目的。雖每年上級法院、自治區法官學院或本院舉辦各種業務培訓班,但由于經費、師資等因素的限制,法官干警能夠參加培訓的機會少之又少,有的法官甚至幾年都沒有機會到上級法院參加一次培訓,同時,培訓內容大多是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屬“應急式”的學習培訓,缺乏科學性、系統性和全面性,學習面窄,受訓人員少,這樣難以達到通過學習培訓來全面、及時更新廣大法官干警理論知識和法律知識的目的。而本院舉辦的集中學習培訓則因內容、師資等原因多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是以應付上級部門的檢查為目的,搞形式主義,學而無用。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各種利益格局不斷變化和調整,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凌云法院近年來案件數量不斷增長,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審判任務重與人員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案多人少”現象嚴重,工作壓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判質量和效率,同時也給涉訴信訪穩定帶來了隱患;由于退休、“門檻”過高進人渠道不暢、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數逐年減少,目前,我院有13名法官干警工齡已滿30年以上,隨時退休。而一線審判人員僅13人,年人均審理案件92件,人民法庭審判人員每年審理案件都在150件以上。案多人少,審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人員結構不合理日益凸現。
1、整體人員結構不合理。現有干警職工的57人中,審判人員僅為25人,占43.86%。
2、審判人員結構不合理。現有的25名審判人員中,沒有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領導、行政部門、立案庭和審管辦等部門的法官多,一線審判人員少。
3、中層干部崗位空缺較多。我院12個內設機構中有4個是副科級干部或副庭長(3個人民法庭)主持工作,1個機構是審判員主持工作。各庭室科隊基本空缺領導:辦公室缺副主任,紀檢組缺組長,監察室缺副主任,政工科缺科長,立案庭缺副庭長,民一庭缺正副庭長、行政庭缺正副庭長,民二庭缺副庭長,審監庭缺副庭長,司法警察大隊缺大隊長,3個人民法庭缺庭長。
由于沒有配備好中層領導,負責同志雖在各自工作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績,但因只是“臨時負責”,職責不符,工作起來“名不正、言不順”,不敢管理,加之責任與待遇不符,工作壓力大,工資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認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4、進人渠道不暢,法官斷層問題嚴重。凌云法院現有法官23名,50歲以上的8人,占34.78%,40—50歲的9人占39.13%,35—40歲的4人,占17.39%,35歲以下的2人,占8.7%。由統計可以看出,有73.91%的法官年齡在40歲以上。就目前現狀,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經相當突出,法官的年齡結構日趨老化,目前,有9名法官工作已滿30年以上,隨時面臨退休離崗,這種結構對法院審判事業的發展十分不利。同時,因法院進入門檻的提高,法院進人較難,幾年來凌云法院都沒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學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不愿進入法院工作,如果再過5—10年,法官隊伍如果不能及時補充,將出現無人辦案的現象。
(四)法院干警工資福利待遇低,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
法院法官干警職業素質要求高,任職條件要求嚴,但因凌云為國家貧困縣、地方財力十分困難,干警工資福利比全市其他法院有一定的差距,同一個地方,法官的收入與稅務、工商相比相關甚遠,甚至比黨委、政府一些職能部門的人員都低,法官的奉獻與其所得到的待遇反差太大,高要求與低保障形成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時,長期的低收入,必將嚴重影響干警工作積極性和法院隊伍的長遠穩定。
(五)法院對人才的吸引力下降,人員流失現象嚴重。
推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以后,法院的“門檻”提高,但由于缺乏相關的職業保障,干警的工資福利、級別待遇不高,使得法官職業沒有吸引力,法院留不住人才,更是談不上引進高素質的人才,人員流失現象卻呈上升趨勢。2010年以來,凌云法院招考入5人,但通過各種形式調出人員2人,且目前又有2人已通過報考單位的考核,隨時可能調出,人才流失現象非常嚴重。現行的用人制度造成了法院進人難、人才留住難、干部交流難的“三難”局面,致使法院隊伍缺乏應有的生機和活力。
(六)法官心理壓力過大,身體健康狀況堪憂。
凌云法院從近三年對干警的體檢情況看,近95%的法官出現不同程度的疾病,其健康狀況和身體素質令人擔憂,主要原因是工作壓力大、生活沒有規律、醫療條件差,許多法官經常放棄節假日,晚上加班加點,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緊張疲勞,身心處于高度緊張、疲勞的狀態,心理壓力和消極情緒得不到有效舒解,影響了健康狀況。其中患有“三高”、胃病、風濕病、頸(腰)椎病等疾病的人較多,而這些同志目前仍在堅持工作,法官干警身體狀況令人擔憂。
(七)隊伍管理不能完全適應工作的需要。
一是一些規章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補充完善。二是未建立法官分類管理制度,少數法官或有審判資格的干警還從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浪費審判資源。目前,凌云法院在這些崗位上工作的法官3人、有審判資格的干警2人,占審判人員總數的20%。三是內部管理還有薄弱環節,工作紕漏時有發生。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相互配合不夠緊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發揮。
(一)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和黨風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宗旨意識,結合開展的各項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培養和強化干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服務大局意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真正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名與利的關系,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提高干警立足本職工作、服務大局、建功立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增強辦案能力,提升隊伍整體素質。
加強對法官干警素質的培養,在培訓內容上從傳統學習教育到現代職業能力的轉變,著眼目標,立足實際,大力開展符合實際的職業培訓工作,著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把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能力,注重實用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達到學以致用。在培訓方式上實現從面對面授課到現代網絡遠程教育的轉變,節約審判資源,盡量避免學習影響工作。緊跟時代要求,進一步實施“人才強院”戰略,逐步培養成審判型、專家型法官和審判業務骨干,形成有梯次的人才隊伍。增強培訓的實效性,并加大培訓經費的投入,增撥政法專項培訓經費,實行培訓全免費,以保障法院培訓工作的正常運轉,保證教育培訓目的真正實現。同時鼓勵干警參加司法考試,加大對通過司法考試干警的獎勵力度,提高干警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三)暢通進人渠道,不斷補充新生力量,增強發展后勁。
建立暢通的人才流動機制,根據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從社會法律人才隊伍中選調優秀人才,充實法院隊伍。同時探索建立吸引優秀人才和留住優秀人才的機制,按照從優待警的原則,幫助干警解決實際困難。
(四)建立法院干警福利待遇保障長效機制,減少人才流失,穩定法院隊伍。
法官干警待遇偏低是當前西部法院難以招錄人才、難以留住人才的一個關鍵問題。因此,提高法院干警的待遇已成為當務之急。根據西部基層法院法官干警的職業特點,合理調整收入水平,對法官干警的工資、福利實行垂直管理,逐級劃撥,并逐步實行高薪養廉,提高基層法官職業的吸引力。并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學、子女及家屬就業等方面優先考慮,解決法官的后顧之憂,保證干警專心審判工作。
(五)狀大法官隊伍,解決法官斷層問題。
目前實行的內部司法考試分級制度是一個有效的辦法,我們認為今后應更進一步適當降低取。
XX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個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業部門一項重要的執法工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加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向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確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務和目標,也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過程中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樣才能完成好此項重任,并且為林業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務?回答只有一個———做大做強森林公安。而加快解決森林公安的編制和經費問題,加強對森林公安隊伍的領導,加大對森林公安的投入,擴大森林公安的影響,強化森林公安的職能已經成為做大做強森林公安的當務之急。
宜章是湖南重點林區縣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隊伍的縣(市)之一。縱觀我縣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組建二十余年的風雨歷程,可看到森林公安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不斷取得進步的發展軌跡。
(一)、依法履職維護林區平安和諧。二十余年來特別是來,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獻、頑強奮戰,鐵肩擔負法定職責,圓滿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等任務,保障了我縣林區治安秩序持續穩定和林業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切實履行了人民警察的主責。近幾年,我局始終保持對涉林現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持專項行動與日常打擊、集中整治與綜合治理相結合,重拳出擊,以打促防,努力構筑“打防控”一體化機制,加強林區治安綜合治理,為林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治安環境。就—間,全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15起,破112起;立案查處林業治安案件38起;處理林業行政案件2857起。立案絕對數、案件查處率近3年一直名列全市森林公安部機關第一。被國家林業局評為“林業嚴打先進集體”,成為湖南省113個縣級森林公安機關當中唯一獲此殊榮的單位。
——不斷強化了林區治安熱點部位的整治。自1989年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以來,針對林區治安出現的新情況,我局適時組織開展了“東部地區林區治安秩序專項整治”、“綠劍行動”、“侯鳥行動”、“火案偵破大會戰”和今年的“專項行動”等,成功地偵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如,湖南省建國以來最大盜伐林木案即“彭照普盜伐林木1508.28立方米案”、20平和鄉“2.16特大森林火災案“和“史秀堂特大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案”等等。有力地打擊了毀林違法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凈化了全縣林區社會治安環境,有效地保障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確保了林業規費的足額收繳。
——森林公安機關的社會影響力日趨增強。多年來,森林公安民警在上百次的縣政法委或縣公安局安排部署的統一行動或突發性事件的處置當中發揮著積極作用,深受現場指揮領導的好評。期間,先后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經費支出近20萬余元。認真組織,積極參與,努力完成縣委或縣政府安排的每項中心工作,如一年一度地建整扶貧、煤炭安全生產整治等等。在這些工作的參與過程中,森林公安民警的“四種能力”不斷得到鍛煉和增強,與此同時,森林公安分局的社會影響力也日趨增強。
(二)、依法治警鑄造威武文明之師。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組建伊始特別是近幾年我局始終按照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法》規定的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義務紀律要求,依法治警,從嚴治警,力求使我局躋身于全省前十名。
——實現執法思想的革命性轉變。從建立森林公安隊伍開始,我分局始終按照“維護人民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建設警隊。從底縣人大代表評議森林公安工作,開展“機關作風整頓”,到年的“三項教育”、20的“大練兵”,直到今年的“先進性教育活動”,重溫《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及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實質是每次教育活動的必修科目,使民警進一步端正了執法思想,在頭腦中牢固樹立起“以民為本”的思想、“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意識和“心中無群眾,不配做民警”的觀念。
——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多年來,我局在隊伍建設管理制度上,包括錄用、培訓、考核、獎懲、警銜晉升等各個環節上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斷提高民警素質,從而在錯綜復雜的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面前經受住考驗,鑄造成為一支人民群眾滿意、黨和政府信賴的警察隊伍。22年里,共有123個集體、429人次分別受到國家林業局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市森林公安機關、縣政府等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18個集體和59名個人榮立三等功。涌現出了“湖南省杰出公安民警”光榮稱號的杜才華等6名省級以上先進個人。在近幾年的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當中,我局已經連續4年名列前茅。
——加大后勤保障夯實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在過去的20余年里,我們積極爭取縣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支持,將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夯實基層基礎工作。1993年買地筑院興建了分局辦公大樓和民警住宿大樓各一棟,辦公面積達1000多平方米,人均住宿面積近100平方米;2003年、年縣林業局在經費相當緊缺的情況下投入專項資金91萬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和一支專業森林消防大隊;已申報并授牌、正在申報的三級森林公安基層派出所各1個;省一級、二級檔案室各一個,配置電腦5臺;內設5個職能股室和下設的5個派出所都配置了辦案專用車輛各一輛。
——規范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在這幾年中,我局在貫徹執行以《人民警察法》為龍頭的公安法律、法規的同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了《錯案追究規定》等8項規范民警執法行為的規章制度體系。同時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大力提高執法水平,出臺了辦理森林刑事案件、林業行政案件工作規范,并以此為基礎,先后制定了10余個規范性文件,對森林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刑事強制措施,扣押、登記保存以及涉案物品處理等辦案中的重要環節進行規范。做到了依據規范、主體規范、程序規范,力求實現嚴格執法和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模范守法、提高執法效率的四個統一。2000—2004年,全局未發生、發現一起冤假錯案和申請復議的案件。
由于森林公安建警晚,起步晚,加上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營養不良”等等歷史的、認識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隊伍中長期存在的管理體制、民警待遇、人員素質等問題日趨突出,直接影響到森林公安隊伍自身的長遠發展和林業經濟建設大局,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和林業跨越式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森林公安隊伍的管理體系長期不順、編制統而不一、經費無保障,嚴重制約了隊伍規范化建設。森林公安是國家公安隊伍的一個專業警種,是專門從事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對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應納入林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都要關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我森林公安分局自成立以來就定位為縣屬二級機構,業務管理歸屬縣公安局,人事、財務屬縣林業局,實行公安、林業雙重領導,這是客觀現實所必需,但再追溯到上一級,就還有縣政法委和縣農辦,這無疑給民警考核和申報解決民警職級待遇問題帶來諸多不便,有政出多門之嫌。
就森警編制而言,盡管2003年全局民警已經都納入了公務員序列,但目前都還定為專項事業編制而非政法專項編制,當然就更非行政編制了,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吃皇糧”自然也就成為了一句空話。特別是我局下屬的莽山所的12名民警,名為事業專項編制實為企業管理,他們的人事、工資和組織關系在莽山林管局,不說正常人事調整我局無法過問,就連因處置突發性事件要臨時調用警力也是困難重重,充分暴露出管理體制上的不順暢。
因受“事業編制”的限制,我局經費未納入縣財政預算,而是由林業局在林業事業費當中解決,在財務管理上屬縣林業局報帳制單位,民警的工資、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由林業局發放或繳納,因為林業局經費極其困難,民警已有3個月未發工資。分局的業務費用就更無法保障,分局機關一年的辦公費、水電費、培訓、服裝費、參加上級組織的活動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油料費等等需50萬元,就是個相當大的缺口。斷炊是常事,舉步維艱,到了影響生存的地步,并在隊伍管理和業務建設上形成不良循環:由于經費沒有保障,基層所的辦公用房、通訊設備、刑事勘察等技術裝備無法添置更新,嚴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為,而為不了,致使案件查不下去,犯罪分子不能及時得到依法打擊和處理;由于經費困難,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兌現,以人為本,從優待警的政策難以落實。多年來未配發警服(新制式服裝換發時配發的服裝早已破舊),嚴重影響了森林公安民警的執法形象;由于經費困難民警不能正常學習和培訓,業務知識老化,學歷層次偏低的問題難以解決,不少民警往年墊付的公務費用至今仍未報到帳,隊伍人心難穩,各種矛盾突出,這給管理工作增加了許多難度。
(二)、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資福利、政治待遇低下,嚴重挫傷了民警的工作積極性。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奮斗在艱苦的第一線,為保護森林資源作出了突出的貢獻,但是,因為森林公安機關管理體制上的長期不順和受民警編制上的制約,帶來的問題是工資低、生活無保障、裝備短缺落后。橫向而比,森林公安民警每月比縣公安局同職級同警銜的民警要少200多元工資,縱向而言,市分局的森警月工資每月要高出縣級同樣級別民警近400元,至于其它應得福利補助就不用說了。莽山所的民警自2004年10月到6月總共才發了3個月的工資,在這種生活狀況下,森林公安民警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更無從談起。民警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大談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就勢必顯得蒼白無力。
在硬件建設方面,全局下設的5個基層派出所至今完全意義上的屬“自己所有”的辦公住宿場所只有2個,其它3個所或借用或租用其它單位的房子辦公,缺乏基本的生活、生存空間,現代化的辦公設施更是無從談起,生活的艱辛、裝備的落后嚴重地制約了這支隊伍戰斗力的發揮,更重要的是對森林公安隊伍的穩定和林區的安全極為不利。
民警職級待遇較低。因管理體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如:多口管理,從優待警政策難以落實,民警職級待遇較低。目前,分局58名民警中副科級以上(含)干部(偵察員)僅有12人(其中有5名是鄉鎮轉調而來),占20.6%,遠遠低于全國“二十公”、全省“十五公”和全市“一公”會議精神明確的50%比例,16名現任股室所長、教導員中只有4名享受副科級待遇。
(三)、森林公安隊伍的文化素質偏低、警齡逐年老化、民警性別配置失調,導致警力相對不足。目前我局的森林公安民警受國家正規教育程度不高,據統計,全局58名在冊在編民警中第一文憑在大專以上(含)的只有24人,占41.3%。盡管按照《全國森林公安(檢、法)“十五”計劃及規劃》要求,這幾年45歲以下民警都拿到了大專或正在自學大專學歷,但實際能力與學歷不符。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質的難度較大,任務較重。
警齡逐年老化嚴重,民警年齡結構偏大,民警性別配置失調。58名民警平均年齡近40歲。20—29歲的只有9人,僅占總民警數的15.5%,其中女性民警就占了4個;30—45歲的有36人,占總民警數的62.1%,其中女性民警3人、局領導3人、40—45歲的非領導男性民警8人;45—59歲的有13人。58名民警中女性民警有7人,占總民警數的12,1%,全部為35歲以下。
可用警力(指能參加一線執法或處置突發性事件的)相當少只有39人(總數58-50歲以上的男性民警10人-女性民警7人-長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2人)。這39人中包括了:長年派駐在縣公安局110值班備勤的2人、整年參加建整扶貧工作的1人、人事工資關系在莽山林管局民警12人,實際能參加一線執法的民警僅余下24人(其中含局領導4人、辦公室50歲以下男性民警2名)。承擔著全縣262.56萬畝的森林資源,人均管護著46900多畝的森林面積,遠遠高于全國森林公安民警的人均管護數。
當前,國家對林業工作高度民主重視,中央財政對林業建設大力扶持,社會各界對林業事業熱情關注,森林公安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如何抓住機遇,迎難而上,建設一支編制性質統一、機構設置健全、經費渠道明確而暢通、隊伍建設穩定、戰斗力強大的森林公安隊伍,我們認為:
(一)、解決編制、明確經費渠道,贏得森林公安的生存、發展空間。森林公安的發展史告訴我們,執法實踐告誡我們,編制問題一直是困擾森林公安隊伍發展建設、影響森林公安隊伍生存空間的首要問題。嚴格按照6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公務員法》的規定,將森林公安民警納入真正意義的國家公務員序列,明確為政法行政編制,其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而我們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采取從下而上、“由量變到質變”的思路已經行不通了。建議省級以上森林公安機關多與同級黨委、政府鼓與呼,加強領導,積極理順各種關系,采取從上至下的行政的方法解決該問題。
(二)、強化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鞏固森林公安的執法空間。一是要按照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警始終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用正確的、先進的理論武裝民警頭腦,努力提高民警的“四種能力”,永葆隊伍的戰斗力,切實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級交辦的任務,擴大森林公安社會影響力。二是要全面實行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嚴格兌現獎懲,努力建立一種上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三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積極推行崗位練兵,努力提高在崗民警的學歷層次和綜合素質。四是要加強開展好警務督察工作,樹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點、服務對象較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問題,這就勢必要加強督察。第一要對重大警務活動、重特大案件查處實行及時督察和監督,及時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職權,要保證上級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貫徹執行,確保隨時隨地政令、警令暢通;第二要對民警貫徹“五條禁令”等進行事前、事中的監督,從中發現影響森林公安機關聲譽和不利于隊伍建設的苗頭性問題,以便早控制、早處理,防患于未然;第三堅持依法督察與維權督察相結合,對民警正常的執法行為要大張旗鼓維護,對干擾、阻礙執行公務,惡意誣陷等問題要及時予以澄清和打擊。
(三)、加大投入,強化森林公安宣傳工作,改善森警形象。公安宣傳工作歷來是公安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樹立森林公安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強森林公安的戰斗力,擴大森林公安社會影響力,就成為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森林公安是一支特別能吃苦、能打硬仗的隊伍,由于工作的性質和特點,長期地遠離城市,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們的工作情況和英雄事跡知之甚少,森林公安在老百姓眼里還蒙有一層神秘的面紗。對此,要有針對性地加以宣傳。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讓廣大人民群眾最大限度地了解這支隊伍,熟悉這支隊伍,認同這支隊伍,支持這支隊伍,這就要求宣傳工作要上新臺階,上一個更高的層次。對森林公安的宣傳要全方位地開展,不僅在思想、學習、工作、組織等方面大力宣傳,還要在文化、日常生活、精神風貌等方面廣泛報道;不僅要在行業系統內宣傳報道,還要力爭上大報、上頭條、上新聞聯播,盡可能地提高森林公安的整體知名度;要通過長期的經常性報道,”長流水,不斷線“,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從眾多的宣傳報道中深入地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從而樹立起森林公安的整體形象。“多年的實踐表明,凡是宣傳力度大的地方,各級領導對森林公安就重視,就能得到社會和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森林公安問題的解決。”(肖興威《在全國森林公安局(處)長座談會上的講話》)。
實踐證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治安秩序穩定、打擊毀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堅力量。我們只有在理順管理體制、解決經費渠道、提高隊伍素質的基礎上,才能充分發揮森林公安隊伍的力量,依法打擊各類毀林犯罪行為,才能有效地保護寶貴的森林資源。
我們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居安思危,不斷強化自身改革,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不斷開拓創新,就一定能夠強化隊伍自身建設,一定能夠完成提出和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立于不敗之地。
宜章縣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一點”是指各級森林公安局,特別是一線局。這些一線森林公安局大多是在《森林法》賦予森林公安權力之后在原“林業公安”機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營養不良”,機構和工作任務相脫節,“小馬拉大車”,適應不了現實工作需要,森林公安工作的綜合性、實戰性、指導性、監督性、管理性等得不到充分發揮。
森林公安工作的綜合性是指它要涉及森保、政工、法制、刑偵等各部門;實戰性是指它要直接查處本轄區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動植物案件,以及處置林區內的重大治安事件等;指導性是指它要直接指導各基層單位的業務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等;監督性是指它要監督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民警正常執法,依法、依程序辦案、辦事;管理性是指它要管理好自己的人、車、物、財,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
“一面”是指基層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是森林警察大隊),它們是森林公安的最基層單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可以說是整個森林公安基礎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整個森林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支撐點。
森林公安派出所有其獨特的工作性質。一是統一性。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最基層單位,決定了它不僅要做好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而且要作為一個密切接觸群眾的窗口單位。只有做好群防群治,與群眾密切結合,才能有效地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各項林區治安穩定工作。二是專一性。切實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等生態環境,為林業生產建設經濟服務,是法律賦予森林公安最主要的職責。森林公安派出所必須強化基礎,客觀、真實、及時地提供與實際相符的林區治安情報信息,為保護生態環境提供決策的依據。三是長期性和動態性。林區面積大,人口流動性也較大,基礎工作不固定。只有適應基礎工作的長期性,在動態中不斷更新基礎業務資料,才能有效發揮派出所的作用。
森林公安怎樣才能由小變大,由弱變強?道路只有一條,就是加速自身變革,建立一套與之相匹配的科學運行機制,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式、新任務的需要。
二、應重點抓好的幾方面工作。
(一)合理調整,科學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要以基層森林公安局為骨架,先“強筋壯骨”完善其功能,實現其規模,讓其先成為一個戰斗實體,充分發揮其優勢兵力,集中警力、裝備,造成聲勢,打出威風,實實在在解決一些難點、熱點問題,在社會上樹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機關形象。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一定要對各森林公安派出所進行改建,或加掛森林警察大隊的牌子。要完善其功能,實現規模建警。
(二)合理配置警力,設置內設機構,解決職級待遇問題。無論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森林警察大隊)都要科學地設置內部機構。例如政工、刑偵、法制等職能部門。科學地界定各自的職責,分工明確,將一些素質好、文化高、業務精的青年民警充實到一線。而且要積極努力協調解決好民警的待遇問題。
(三)強化民警素質,加強內部工作的協調銜接,充分發揮系統功能。在森林公安內部要定期開展崗位練兵活動,開展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培訓,強化民警“以人為本”思想,使每位民警愛崗敬業,增強干好工作的自豪感、干不好工作的恥辱感。凡事成也在人,敗也在人,要將責任感落實到每個工作環節、每位民警身上。此外,要注意培養一批科技人才,搞好軟件建設,這對彌補森林公安警力不足也是條捷徑。
(四)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責任制,重點在落實,不走過場,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工作運行機制。機構擴大了,警力增加了,工作范圍擴大了,職責內涵擴展了,怎么樣將工作運行起來,而且要切實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勢必要在運行機制、激勵機制和競爭機制上下大功夫,充分調動每位民警的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的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
(五)從優待警,解決民警的后顧之憂。森林公安體制不順等客觀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從優待警不足等問題較為突出。要積極爭取各個方面的大力支持,盡快解決民警本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傷亡補助和保險等待遇問題,把從嚴治警、高標準建警與從優待警有機的統一起來。
(六)開展好警務督察工作,樹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點、服務對象較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問題,這就勢必要加強督察。一是要對重大警務活動、重特大案件查處實行及時督察和監督,及時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職權,要保證上級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貫徹執行,確保隨時隨地政令、警令暢通;二是要對民警貫徹“五條禁令”等進行事前、事中的監督,從中發現影響森林公安機關聲譽和不利于隊伍建設的苗頭性問題,以便早控制、早處理,防患于未然;三是堅持依法督察與維權督察相結合,對民警正常的執法行為要大張旗鼓維護,對干擾、阻礙執行公務,惡意誣陷等問題要及時予以澄清和打擊。
我們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居安思危,不斷強化自身改革,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不斷開拓創新,就一定能夠強化隊伍自身建設,一定能夠完成提出和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立于不敗之地。
市公安局局指揮情報中心隊伍調研報告
9月23日上午,市公安局長黎隆武在市局副局長謝明,市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吳剛,市局辦公室主任李玉霞的陪同下,深入交警、指揮中心和情報信息研判處等部門調研。
黎隆武局長首先看望慰問了華良崗執勤民警,實地查看了直屬一大隊執法、車管服務大廳,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和警營文化長廊等,聽取了直屬一大隊的工作情況匯報。黎局長對大隊整潔的工作環境和民警良好的精神面貌表示肯定,對民警們堅守崗位、辛勤工作,出色完成“黨代會”安保工作給予了贊賞。黎局長指出,交警部門是公安機關的一個重要窗口,市局黨委歷年來都一直高度重視交警工作,近年來交警部門在謝明副局長和吳剛支隊長的直接帶領下,工作成效顯著。隨著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饒市人流、車流量急劇增長,群眾對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的期望和要求也越來越高,交通管理工作肩負的任務日趨繁重。交警部門要攻堅克難、不斷進取,將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黎局長強調,市第三次黨代會剛剛閉幕,大會通過的董仚生同志所作的工作報告,全面分析了上饒面臨的形勢、機遇和挑戰,明確提出了未來五年的發展思路和奮斗目標,是指導上饒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當前,全市公安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市黨代會精神,把握切入點和落腳點,全力攻堅克難,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黎局長要求,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關注的熱點和難點,認真思考破解交通安全管理難題的新辦法、新路子。要針對當前交通管理矛盾突出,經濟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所出現的一些問題,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要在當前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深入挖掘警力資源和社會資源,改革現有警務模式、勤務機制,不斷創新,最大限度地激發工作效能;要認真研究當前道路交通事故“逢死必鬧”的問題,找準解決問題的辦法,制定好各種應對措施,形成完整成熟的技戰法,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提升群眾滿意度;要樹立典型、發揚傳統,充分提煉我市交警工作和隊伍中的一些好做法和先進典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宣傳,樹立標桿和品牌,全力提高上饒公安交警的影響力。
在支隊機關,黎局長深入到每一個辦公區域。他指出,交警隊伍歷來是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的隊伍,無論抗雪救災、防汛抗洪,還是處置突發事件,都能克服困難、無私奉獻,出色完成任務。希望交警支隊不要辜負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期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為確保上饒交通的平安暢通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在指揮中心,黎局長仔細查看了辦公室、民警值班室和調度室,對指揮中心及時高效的工作模式給予充分肯定,他要求指揮中心進一步強化指揮、協調、調度職能,著力提高快速反應、內外服務、信息綜合和科技應用能力。
在情報信息研判處,黎局長詳細了解了我市當前“大情報”工作的有關情況,強調要善于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大情報”平臺的龍頭牽引作用,積極探索警種密切協作、合成作戰的警務機制的新模式。他要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領導要高度重視“大情報”工作,不斷推動我市“大情報”建設和應用向縱深發展。
調研中,副局長謝明,市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吳剛分別就進一步加強交通管理等工作作了部署。
市公安局局指揮情報中心隊伍調研報告
我區地處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商貿、旅游、服務的中心。全區現轄6個街道、40個社區和6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34萬。
20**年,全區共接待和受理群眾各種形式的信訪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進京訪84批次132人次,集體訪7批次,其中真正屬我區進京訪有32批次63人次,集體訪5批次25人次,登記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廠教師6人的集體訪1批),屬地屬事是龍沙區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訪2批次,進京訪同比上升68%;進省訪12批次31人次(含集體訪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訪95批次412人次(含集體訪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區訪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體訪420批次,含重復訪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眾走訪的結案率達到70%。
--受理群眾來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受理電話訪628件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公安輔警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范文
輔警是指經政府同意,由公安機關同人社部門按規定程序招聘,有財政保障的警務輔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愿者;是一種職業,與公安機關的法律關系為市場經濟下的勞動合同關系;是社會治安輔助力量,而不是一個新警種。公安輔警隊伍的建立彌補了警力不足,在轄區社會治安、綜合防范等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公安隊伍不可或缺的“綠葉”。輔警的出現可以說是時代性的必然產物,他們大大緩解了警力嚴重不足的缺陷,在巡邏、維穩和安保等各項警務活動中承擔了大量繁重而艱巨的工作任務,他們的作用日顯重要。由于輔警隊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許多盲區,出現的問題也直接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因此,如何對輔警隊伍進行有效管理,充分發揮這支隊伍的最大效用,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輔警隊伍管理,建立健全規范化的長效管理機制,打造一支管理規范、紀律嚴明、訓練有素的輔警隊伍,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2016年以來,南華縣公安局聘用輔警200余人,在縣局黨委的協調努力下,積極爭取黨委政府、財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輔警薪酬待遇,2016年州級保障下撥交通協管員經費:65600.00,縣級財政預算經費:3120000.00,縣級財政預算特警人員經費:1446000.00,縣級財政預算交通協管員、接警員經費:477568.00,縣人社局撥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保險費補貼:237457.54,合計撥款:5346625.54;2016年支付輔警工資、五大保險費、管理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服裝費、裝備費、被裝費:5476957.19,超支10萬余元從我局辦公經費中開支。
目前,我局實有輔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崗位輔警12人,派出所輔警84人、交警隊輔警42人、其他輔警59人。已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險,未購買住房公積金,隨著保險基數的提高,五大保險費也不斷增加,2016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7萬余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180元,輔警月工資1273.44元,月繳納五險1126.56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2400.00元,2017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8萬余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180元,輔警月工資1400元,月繳納五險1326.87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2626.87.00元,201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8.7萬余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350元,輔警月工資1500元,月繳納五險1580.22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3080.22元,輔警工資雖然超過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但仍然趕不上當地經濟消費水平,大多數輔警覺得工資較低,工作與收入相差太大,輔警人員變動頻繁,流動性大,不利于開展工作。
我局在關愛優待輔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對輔警薪酬標準作明確規定,但不能低于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1350元,目前我局輔警月工資1500.00元(不包含五類保險費),我局制定了《南華縣公安局輔警管理規定》,從2016年5月起為輔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女輔警的生育產假與女民警一致,凡在輔警崗位工作滿一年的發績效獎1200.00元,指揮中心的接警員工作滿一年的發績效獎3600.00,目前我局輔警工資構成由州級、縣財政、縣人社局撥款,不足部分從我局辦公經費中開支。我局為每位輔警購買了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險,未購買住房公積金,從2016年5月起為輔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積極為輔警爭取更多待遇,但由于經費有限,未能給予輔警更好關愛優待,特別是工資待遇方面,從而未能發揮輔警的更大作用。
(一)輔警隊伍綜合素質不高。一是招聘的對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無業人員,這些人員自身素質比較低。二是崗前培訓時間短,后續培訓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員分散在各基層所隊,難以再集中進行培訓教育。主管部門培訓不到位,沒有形成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和方案,隊伍中仍有部分人員業務不熟,作風不過硬,服務意識、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達不到要求,輔警隊伍的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個別輔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現違法亂紀現象,不但損害公安機關執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會群體對輔警隊伍的不滿。
(二)隊伍穩定性不夠。一方面,有些輔警缺乏對職業的熱愛,工作沒有熱情,僅僅將輔警工作作為“跳板”,一些素質較好、業務精通、工作認真的輔警,都通過各種渠道,另謀出路,這使得輔警頻繁進出,人員不斷流失,隊伍不穩定。另一方面,輔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職業認同感差。輔警不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但他們面臨的職業風險、精神壓力、工作強度等同,甚至高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然而輔警沒有實際執法權力,在一些執法執勤工作中身份尷尬,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社會的認可,使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的心理在部分輔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輔警招入把關不嚴。由于輔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學歷、素質好的人員加入。之前尚未建立嚴格的輔警人員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臨時性,去留隨便,致使輔警人員思想不安心,臨時觀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在輔警管理上,缺少激勵機制,不能有效激發輔警隊伍的活力,導致輔警積極性不高,敬業精神不強,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輔警隊伍雖然不是在編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樣不容忽視,而如何在輔警隊伍中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層用人單位普遍感到困惑的問題,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視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的現象。
從而增強輔警的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法規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增強輔警的奉獻意識和奉獻精神穩定隊伍。
(二)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是抓好輔警隊伍管理和建設的保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就是隊伍建設的規矩,也是抓好隊伍管理和建設的保證。在抓好輔警隊伍的管理和建設上,我們嚴格按照輔警招聘的條件,規范輔警的工作和行為,使輔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做到積極工作不越權,認真工作不違法。在具體工作中,一是嚴把輔警的進入關。對新招聘的輔警進行嚴格的政審,保證新招聘的輔警不帶“病”進入輔警隊伍;二是嚴格輔警的管理,對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紀律,工作消極疲沓,甚至違反制度和規定的輔警,堅決及時的予以辭退,防止傳染他人,出現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的現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規定規范輔警隊伍的管理。目前,輔警隊伍管理的制度辦法正在醞釀之中,在具體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規定建設隊伍;二是加強對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進行檢查督促,對沒有按照隊伍管理制度進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及時認真的加以整改,保證輔警隊伍在制度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工作;三是在具體管理上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首先,每月評選巡防之星、服務之星等先進典型,用他們的思想和行為帶動和引導其他輔警,向他們學習,向他們看齊;其次,對絕大多數輔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導為主,對出現的小毛病小問題,以批評教育促其改正為主;三是對極個別素質較差,經多次批評幫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輔警,及時給予辭退,不能讓其形成氣候。
(三)是強化用工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警輔管理責任追究。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豐富“一崗雙責”內涵,嚴把入口關,暢通出口關,實行警輔管理連帶責任制,確保每名警輔都有責任民警,也有相應的責任部門和領導予以管理監督。同時,健全日常督察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對警輔用工單位及管理人員進行督察,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四)實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輔警隊伍管理和建設的重要環節。俗話講,人心都是肉長的。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美德,也教育人們養成了知恩圖報的思想。尤其是黨中央提出了創建和諧社會的理念,實行人性化管理,把這些思想融入到隊伍管理和建設中,對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確實起到一些積極的作用。我們在按照輔警隊伍的制度和規定對隊伍進行嚴格管理的同時,還要注重加強對輔警隊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輔警認真做好巡邏防范等各項工作的同時,也要關心關愛輔警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使輔警能夠感受到公安機關的溫暖,能夠在溫馨、舒心的環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結合輔警實際,經常性的組織輔警開展一些籃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賽活動,讓大家互相之間有一個交流的平臺,拉近管理與被管理之間的距離,寓教于樂。通過這些關心關愛輔警的具體舉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與輔警的距離,進行和諧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輔警感受到組織的溫暖,心情上自覺遵守制度和紀律,主動做好各項工作;三是積極創造條件和機會,促進輔警之間交流,增進團結,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幫助,促進輔警隊伍管理和各項工作開展。
年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調查報告是反映對問題、事件或方面的調查和研究結果的文章。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種毀林違法犯罪,全力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
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是各級森林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據統計,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類案件42起,查處42起,共處理犯罪人員42人次,林業行政罰款20650元,沒收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肉蓯蓉461公斤。其中濫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變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災案1起,毀林案17起,非法破壞植被案2起,河谷林區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產品案1起,無證飼養野生動物案3起。處理違法犯罪人員42人次。案件綜合查處率為100%。
(一)開展保護森林資源專項行動。
為切實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犯罪力度,有效維護林區治安穩定,確保資源安全,創建平安的奮斗目標。根據[xx年]7號文件《關于開展保護森林資源專項行動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以打擊非法清占林地、破壞植被為重點的專項行動。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質量,我縣積極行動,成立了保護森林資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青河縣森林公安分局局長李江同志任組長,分局民警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明確了具體責任。制定了行動方案,從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給予了一定的保障,確保了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人員深入到五鄉兩鎮,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采取出動宣傳車,通過散發宣傳單,宣傳標語等手段,使林業法律法規基本做到了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更多的農牧民自動加入到保林、護林的隊伍中。專項行動期間,我分局有力的打擊了破壞森林的違法活動,共辦理行政案件28起,沒收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肉蓯蓉461公斤。其中,濫砍亂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樹木案件7起;非法破壞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區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無證飼養案件2起,共處罰28人次。
(二)開展“綠盾行動”
根據關于組織實施“綠盾二號行動”的通知,組織開展清理整頓木材加工點和非法占用林地項目為重點,對轄區域內發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無任何審核(批)手續、越權審核(批)、毀林開墾、侵占國有林地等違法違法犯罪活動為主要內容的“綠盾行動”。這次行動我縣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我局組織小組整頓經營秩序,查找薄弱環節,清理違法行為,把清理整頓木材加工點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項目作為工作重點,對轄區域內發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無任何審核(批)手續、越權審核(批)、毀林開墾、侵占國有林地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依法撤銷違反規定進行經營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檢審驗的經營加工企業(廠點)的木材經營加工資格;對未經林業部門批準設立的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或未按批準的范圍進行經營、加工的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限期整改;對違法收購木材,導致森林資源遭到破壞的依法進行處理。
(三)開展林區案件調查清理工作。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林地保護管理的緊急通知》(阿地林資字〔xx年〕55號)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組織人員,就我縣xx年以來轄區內存在的毀林開墾和其它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查處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共辦理行政案件35起。沒收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肉蓯蓉461公斤,沒收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濫砍亂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樹木案件10起;非法破壞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區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產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無證飼養案件2起,共處罰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動宣傳車,通過散發宣傳單,宣傳標語等手段,使林業法律法規基本做到了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特別是對一些邊遠山區的牧民,以前認為砍樹燒火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現在也能自動加入到保林、護林的隊伍中。
二、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森林防火方針,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視是關健。
青河縣森林公安分局聯合縣護林防火辦公室、縣廣播電視局開展了護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聯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相關宣傳材料散發給我縣廣大農牧民群眾,通過廣播電視局利用廣播電視新聞向全縣群眾播放宣傳,使全縣群眾增強護林防火與保護森林資源的意識。
青河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協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與我縣野外用火旅游開設點、野外用火礦場、磚場等野外用火戶簽定了30余份野外生產用火合同書。
今后我分局相將繼續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堅持教育宣傳為主,預防在先的原則,與我縣所有野外用火戶簽訂野外用火合同書,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將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強督導檢查。
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縣森林公安分局、防火辦組成檢查組多次對縣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督導。他們進入林區,對重點防火地區、用火單位和個人進行檢查,對在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我分局嚴格執行了24小時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領導親自帶班,以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切實提高了基層防火工作者業務素質。
由于領導重視,上下協同作戰,今年我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勝利,全縣沒有發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災。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森林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
青河縣共有五鄉兩鎮,轄區面積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卻只有六位,警力嚴重不足,平時六位民警的工作壓力和思想負擔比較重。為解決有限的警力和嚴峻的林區治安形勢之間的矛盾,我分局林業公安從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嚴格依法行政、提升整體素質等方面著手,積極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向素質要警力。把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理論素養作為加強隊伍自身建設的根本保證,把學習真正轉化為工作力、創新力。同時,致力營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團結向上,堅強有力的濃厚氛圍。不僅樹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權威,凝聚了警心,而且還提高了在新形勢下,維護林區秩序的能力,打擊林區犯罪的能力,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隊伍,以紀律約束民警。采取從細微入手抓規范,從日常要求抓養成,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時間嚴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時間吃飯、辦私事,努力培養民警嚴明的紀律和過硬的作風。組織重新學習《人民警察內務條例》、《五條禁令》,組織紀律作風已經有了進一步的好轉,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全分局風氣正,形成了團結進取、奮發有為的良好氛圍。我分局組織民警認真討論,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認為,執法為民思想樹立的不牢,法律業務學習不夠,掌握不透是隊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此基礎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訴訟法》、《森林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學習貫穿于日常學習和執法業務工作中,通過開展以案學法,增強了民警的事業心、責任感,提高了執法水平。
如何加強縣委政法委機關建設,充分發揮政法委機關領導、管理和協調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的職能作用,是當前縣委政法委建設工作亟待研究解決的一個基礎性關鍵性課題。本人結合正寧縣實際,談幾點看法同大家探討。
一、正寧縣縣委政法委建設的基本情況。
正寧縣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現實有干部職工16人。其中書記1名,由縣委擔任,副處級;專職副書記1名,兼職副書記3名,均為實職正科級;研究生學歷1人,大學本科學歷4人,大專學歷7人,中專學歷2人,高中學歷2人,平均年齡42歲。
正寧縣委政法委自成立以來,積極發揮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作用,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上級政法委的指導下,緊緊圍繞工作大局,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斗爭,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充分發揮了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作用,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正寧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主要做了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著力構建維護穩定工作格局。把維護穩定工作緊緊抓在手上,對維穩工作進行宏觀統籌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勢,及時研究部署工作,推進平安建設。加強與政法各部門的聯系溝通,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門協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時發現和解決維護穩定工作面臨的重大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政法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政法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維護穩定領導責任制,促進社會各界支持、參與維護穩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維護穩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隊伍整體素質。近年來,堅持不懈地組織政法部門開展學習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深入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等一系列活動,著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質。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規范政法干警的執法行為,深入開展作風紀律整頓教育活動。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努力做到"四個在心中",有效地解決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辦案不公、徇私枉法等問題,使全體干警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及時組織對政法、綜治干部的培訓教育,切實提高政法干警的業務技能和執法水平。
(三)不斷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從加強執法執紀監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門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強化規范執法行為的制度體系和隊伍管理體系建設,制定了《中共正寧縣委政法委執法督導工作制度》和《正寧縣政法系統案件評查檢查制度》,堅持每年開展二次執法大檢查活動,促進政法部門嚴格依法辦案、公正文明執法。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適時組織專項治理活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推動政法部門健全規范化執法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實執法公開、執法責任和錯案追究制度,促進政法部門執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理順社會監督機制,正確引導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營造有利于公正執法的社會環境。
(四)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狀況,適時組織"嚴打"整治斗爭,針對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點行業的特點,落實嚴格管理責任制和監管制度,確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層治安防范組織,創新群防群治模式,構筑基層治安防控網絡。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部門、單位責任,加強社會管理,把社會成員都納入部門單位等組織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加強調處隊伍建設,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動員各方參與社會治安工作,構建打、防、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機制。堅持從宏觀上科學統籌政法工作,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員會議制度,對涉及全縣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項、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落實;針對政法部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機制;同時,建立了政法工作協調保障工作機制,積極協調政府支持政法綜治工作,保障政法綜治經費,提高政法綜治部門技術裝備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決政法綜治部門人員、場所、設施不足的問題,落實科技強警、從優待警原則,為政法工作提供堅強的保障。
二、縣級黨委政法委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近年來,政法委建設雖然得到了有力加強,職責地位職能作用不斷強化,充分發揮了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但要進一步適應形勢和任務要求,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別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后,工作領域更加寬泛,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現有的人員、工作機構已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人員、經費、設施、制度等方面。
(一)機構設置不統一,編制、人員不足。政法委的體制、編制及其內設機構的設置和級別,有的由省級相關政法部門與省級編制部門聯合制定下發執行,有的由當地自行決定,造成各地內設機構設置不統一、名稱不統一、級別不統一。同時,縣委政法委承擔的任務繁重艱巨,但編制相對不足,人員缺少。目前縣委政法委有16人,卻有政法委、綜治辦、維穩辦、610辦、油區辦、見義勇為協會六個單位合署辦公,還有執法監督室等內設機構。"小馬拉大車"的現狀導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處于應付被動,難以適應繁重的工作需要,從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務完成質量不高,影響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創造力和政法委職能作用的發揮。
(二)業務經費緊缺,基礎設施簿弱,待遇相對偏低。縣委政法委與綜治辦等六個單位合署辦公,一套人馬幾塊牌子,屬黨委綜合部門,既無辦案收費權力,也無罰沒資格,辦公業務經費來源主要靠縣財政撥付。由于經費緊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在基礎設施方面,縣委政法委雖說是整個政法機關的中樞,一般都是與縣委在同一場所辦公,沒有獨立的辦公樓,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訊、辦公設施在政法各部門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資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貼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統的干部與其他政法部門原本相當的工資收入被拉開了檔次,使政法委干部職工的工資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門同職級干警的工資,極大地挫傷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三)人員結構不合理,難以適應形勢需要。一是人員結構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編制的制約,正寧縣政法委工作人員中,領導職數多,一般工作人員少,科級以上干部有9人,科員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難,人員更新緩慢。政法委難進難出,干部交流渠道不暢,新鮮血液無法及時補充。有4名科級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過10年,最長的達15年;有2名任職時間超過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經常造成工作被動,工作效率低,導致許多政法工作任務完成質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臨的任務越來越重,除了要履行縣委政法委原有的領導、管理政法部門的職能外,還要承擔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體事務,現行的人員結構和素質已經難以適應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協管難履行,政法委權威不高。一是當前縣委政法委只是在縣委確定人選后才去協助組織部門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實質性的"協管干部",并沒有真正按《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意見》文件精神去落實。二是目前縣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曉權,難以充分履行協管的權力,沒有真正確立對政法部門科級干部任用報批備案制度。縣委政法委有協管干部的職能,但是對協管的范圍、程序、方式沒有統一規定,沒有具體的操作程序,具體怎么協管、權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確。三是由于體制上的障礙,縣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強隊伍建設這一"重要責任"時往往"力不從心"。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在級別待遇上與政法委書記相同都是副縣級,行政級別的無差距,造成黨委政法委協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體效能難發揮。一是盡管縣委政法委的職能職責、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則已經明確,履行職能具有一定的依據。但是,政法委究竟應該以什么樣的方式領導管理政法工作,實際上還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縣委政法委的職能開始呈現出復合化、多元化的趨勢,除了要履行縣委政法委原有的領導、管理政法部門的職能外,普遍要承擔維護穩定、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多項工作任務。由于縣委政法委自身領導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機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會矛盾凸顯、刑事犯罪多發的特殊時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難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機關干部的思想觀念、理論水平、開拓精神等方面的差異,也影響著整體效能的充分發揮。
(六)執法監督難開展,淡化了監管作用。一是縣委政法委編制和人員配備數量過少,內設機構不健全,不能形成專門機構管理和專職人員負責,而對政法隊伍的監督管理往往是體現在具體的案件上。就算有執法監督機構,但專業人員較少,專業性不強,法學理論水平明顯落后于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司法實踐經驗相對不足,導致縣委政法委的執法監督工作顯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響不大。二是縣委政法委在監督當中,多數是過問過問和督促督促,不能從案件的受理到結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規范。有始無終,抓而不實,削弱了監督的作用。同時,也由于縣委政法委沒有一定的處理權限,只有建議權,所以縣委政法委在監督中,費力不討好,不愿去深挖細究,從而淡化了監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強和改進縣委政法委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況下,作為縣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政法委的職能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應當具有與其職能相適應的權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委應賦予政法委相應的職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權力以及物質保障能力。一是建議按照中央意見,由省級黨委或政法委統一制定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出臺協管干部的有關政策和具體辦法,使縣委政法委全方位參與對政法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推薦、考察、選任、管理和監督。重點是縣委組織部門支持政法委切實履行好協管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職能,對縣委政法委協助管理的政法部門領導干部的任免調動,按照干管權限,由縣委組織部會同上一級政法部門和同級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見。根據政法部門工作需要及干部狀況,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組織部或有關部門提出任免、調動的建議。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名單,在報縣委組織部的同時,抄報同級政法委和上一級政法部門黨組(黨委)。考核縣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時,應聽取縣委政法委的意見。二是建立健全輪崗交流機制,實行政法委機關與政法部門干部相互交叉掛職鍛煉,提高機關人員素質,使政法委機關干部的綜合素質得到優化,切實把中央關于政法委要加強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干部的規定落到實處,不斷樹立黨委政法委的權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當前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下,政法委系統的工作人員與其他政法部門干警一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工作壓力,特別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及影響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沖在第一線,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既是宣傳者,又是實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組織管理、統籌協調全縣的政法工作、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況下,工作壓力與其他政法部門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可以說,政法委系統的干部隊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緊張的群體之一,所以應該有與之相適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建議制定統一的工資、津貼、福利標準,恢復原來"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參照其他政法部門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強經費保障。經費保障是政法委機關開展各項工作的前提條件,沒有足夠的辦公業務經費,對開展工作必將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對縣委政法委的經費保障工作應引起各級高度重視。要根據政法委所擔負的職責任務和工作實際,落實經費標準,增加縣委政法委經費投入,進一步改善辦公設施、技術裝備和車輛、通訊條件,更好地適應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將綜治維穩、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問題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分級負擔,按時足額撥付,確保政法委機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理順機構設置。一是大力推進政法委系統的機構改革,規范政法委機關的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統一內設機構的名稱和級別,增加人員編制數量,提高政工部門建制級別,根據當前縣委政法委擔負的維護社會穩定等各項任務日益繁重的實際情況,加強縣委政法委機關工作人員力量,配備必要數量的機關干部,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統黨組織,建議組建政法系統黨委,讓縣委政法委在領導、管理、監督、協調政法工作方面充分發揮應有的職能作用,把管人與管事的工作機制緊密結合起來。目前政法系統內各政法部門的黨組織設置既有黨委,又有黨總支、黨支部,而縣委政法委卻只設立黨支部。讓一個黨支部去領導黨委(黨組),存在邏輯上的混亂,也嚴重違背了組織原則。建立政法系統黨委,既可以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應承擔的職責分工,也可以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協助組織部門實施對政法部門的有效管理,又能堅持黨管司法機關的原則,強化黨內司法監督力度,彌補當前司法監督乏力的問題。
(五)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實際和行之有效的能夠規范縣級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從組織領導、責任權力、監督約束、機構設置、經費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強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規范。從制度建設入手,強化內部管理機制創新,嚴格規范各部門、崗位責任,明確工作程序和紀律,提高機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水平。認真落實政法委員會會議制度、重大事項議決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據縣委的決策部署,充分運用政法委員會會議制度這一集體領導有效載體,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切實做到組織不越位,支持不干預,指導不包辦,監督不手軟。
(六)強化執法監督。促進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預防和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確保司法公正是縣委政法委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的職能作用,配齊配強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機構,并賦予相應的調查權、建議權、處分權,加強對政法各部門的執法監督。研究制定加強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的辦法和措施,明確執法監督的內容和重點;在目前編制難落實的情況下,抽調具有較高法律知識水平和司法、執法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充實到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強化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執法監督工作人員法律實務能力和執法監督的水平,通過對執法行為和影響較大的案件的監督,確保司法機關公正執法,從源頭上防范錯案的發生,并通過強化監督,規范和制約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杜絕執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現象。同時把執法監督與紀檢監察工作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職能與干部管理職能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與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工作與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嚴格獎懲。
根據___人大主席團《關于組織部分縣、鎮人大代表評議鄉鎮有關站所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工作要求,我們第七代表小組對鎮派出所今年的執法履職及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了調研。從10月25日到11月25日,我們先后走訪了相關單位負責人,廣泛征求意見,并召開了由人大代表、社區干部、企事業負責人、居民群眾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參加的座談會3個,參加座談人員達50余人。向居民發放征求意見表300多份。整個調研活動得到了相關單位和群眾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調研工作進展順利。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在縣局和___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鎮人大的監督支持下,__所緊緊圍繞以創先爭優、打造平安漢壽、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方針,認真落實縣局“十項指定”工作,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等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經濟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總的來說,__所干警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一是__所始終把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臵于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開展社會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對社會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防。8月31日下午3時,__所民警在巡邏至___南岳路時,因他們警惕性極高,就及時制止一起群體性械斗事件。同時,強化信訪信息工作,確保全國各類特護期間,我鎮人員的“零進京”、“零滋事”。
二是在執法中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6月25日__所干警歷經40多天的偵查,輾轉三個省數千里,終將“5〃10”惡性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案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7月份,因為有__所在基層的扎實工作,最終成功告破了徐立明特大涉槍、販毒制毒案件;8月份,經過2個多月的經營,__所與縣局進度大隊聯手又偵破了一起涉槍、販毒制毒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個,繳獲冰毒500克。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的重大惡性案件以及其他一大批刑事犯罪案件的及時偵破,使各類犯罪活動得到應有的打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
三是轉變職能,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為適應新形勢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__所全力配合縣局大力加強和改進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管理模式上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和發展環境,努力建設服務型公安機關。積極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對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大的審批項目減少審批環節。今年__所組織干警在縣職業中學開展了一次安全與法制講座,同時還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做好服務工作。
在充分肯定近年來__所執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必須正視他們在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打擊犯罪的力度還不完全適應當前安全維穩的要求。
近年來,我鎮刑事發案數雖在逐年下降,但治安形勢依然嚴峻。僅今年以來,全鎮共發生刑事案件起,已破起,破案率為%。其中盜竊案發案數是件,破獲件,盜竊案的破案率為%。涉毒人員不見減少,參賭人員逐年上升。特別是幾起在自動取款機上用信用卡套取現金案,嫌疑人至今未輯捕歸案。飛車搶包案時有發生,多數案件案發后及時地向派出所報了案,但破案卻不理想。對此,群眾有意見。這些案件涉及面廣,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群眾的安全感。
2、傳喚、告知、送達還不夠規范。
一是不按規定進行傳喚或者傳喚手續不全。譬如在刑事傳喚時間超過12小時后,雖然傳喚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拘留時間與傳喚期限不能銜接。二是告知手續不規范。有的案件材料中沒有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利,如在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沒有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有關權利義務;有的案件告知內容不全面,實踐中,在行政處罰中往往只告知處罰的理由、依據;有的取保候審未告知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間應遵守的規定及應負的法律責任。三是有的案件違反送達程序。譬如在執法辦案中,民警問完材料就讓當事人交款走人了之,也不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3、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現象存在。
受利益驅動,利用執法權力搞“創收”,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據反映罰款搞創收,社會影響不好。有的行政罰款收據上罰款和收繳沒有分離。如賭博案件,罰款和收繳卻開在同一張行政罰款收據上,不符合罰繳分離規定。同一起的賭博、賣淫嫖娼案件中,對當事人處罰罰款數額卻相差許多;對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未引用有關條款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作出不同的處罰。以罰代拘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如對查處賣淫嫖娼、賭博等案件的人員基本上進行罰款處罰,而拘留卻未執行。
4、“便民”服務意識不強,窗口服務態度欠熱情。
__所戶籍辦公室辦事效率欠佳,使得群眾往往排長隊,多跑冤枉路戶籍登記中差錯不少,有的把姓名、性別寫錯了,當事人發現被登錯了,要求改正時程序繁瑣、接待不情愿,甚至拒絕受理還有就是“110”出警較慢,有時報警電話打了很長時間干警才趕到,到后若發現不是流血傷人事件,極少出警人員也就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不尋根問底,不防范未然,草草收兵。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經過調查、了解和歸納,其主要原因是:
(一)管理不力,治警不嚴是產生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
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從根本上講是隊伍的素質問題。要提高隊伍的素質,首先要加強公安領導班子的建設。一是有的領導下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對近幾年執法中出現的問題缺乏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二是對干警的教育培訓偏重形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制度落實不到位。公安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實到位的不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現象并不鮮見。四是執紀不嚴,督察不力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執法透明度不高,監督機制不到位,為民執法意識不強導致少數干警產生特權思想。
人民公安肩負著黨和人民賦予的重任,應該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是實踐“”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具體體現。但在調研中發現,有的干警忘記了公安機關的性質和人民警察的職責,顛倒了人民是主人,公安干警是公仆的關系,對群眾態度蠻橫,不虛心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法律監督機關的監督,不文明辦案,對當事人動手動腳,處處以管人者自居,表現出“公安老大”的特權思想。
(三)警力不足,配臵不合理,經費緊張,給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帶來消極影響。
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物質保證。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公安機關基層警力普遍不足。由于基層派出所和重點社區的警力配備不足,公安工作基層基礎薄弱。經費遠不能適應執勤和辦案的需要,導致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未能及時偵破。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裝備經費難以保證,影響了公安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由于經費不足而搞創收,容易出現案子降格處理或以罰代刑等不嚴格執法現象,影響了公安隊伍形象。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切實端正執法思想,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對群眾冷、硬、橫、推的作風和態度。要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端正執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為民便民措施,樹立公安機關“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良好形象。通過推行民調工作,要抓住濫用強制措施、濫用職權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進行有重點的檢查和整治活動。
(二)針對我鎮治安形勢的實際,進一步加大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的力度。目前,我鎮治安形勢依然嚴峻,一些殺人、搶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仍時有發生。搶奪、盜竊等侵財型犯罪案發率高,黃、賭、毒現象依然存在,有的還趨上升之勢。為此,要繼續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認真開展了對農貿市場、學校周邊治安問題的集中排查專項整治,依法打擊了一些擾亂社公共秩序、賭博斗毆等事件。并且承諾隨叫隨到,有求必應,為群眾提供“零距離”保護。確保第一時間穩定情緒,控制事態擴展,真正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要認真研究對我市暫住人口的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我鎮的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環境。
(三)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切實加強隊伍建設。要認真研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隊伍整治力度,強化內部管理,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特別是隊伍中出現的問題,要予以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同時要把提高業務素質,擺上隊伍建設的重要位臵,努力培養一批業務骨干和辦案能手,來促進基層公安機關的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整體提高。同時,縣局領導也要進一步關心廣大基層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盡力解決后勤保障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充分調動基層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市公安局局指揮情報中心隊伍調研報告
當今時代,信息已成為科技發展的重要資源。在新的形勢下,如何更好地發揮情報部門的信息采集和研判職能,為整個警務服務,培養專業的情報人才已成為至關重要的因素。全面提高情報專業隊伍素質已成為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現將我市指揮(情報)中心隊伍調研分析如下:
目前我市指揮(情報)中心共有4位民警,平均年年齡32歲。其中二人分別于2013年的9月和10月調入指揮(情報)中心,一人于2011年5月調入,最早的一人于2009年11月調入。四人中二人75年前出生,二人87年后出生,均非情報專業畢業,被抽調到指揮(情報)中心前,都不是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11個派出所及其他各業務大隊,雖然目前均指定專人負責情報信息工作,但他們都還要接手各自單位的其他業務,專門做情報研究的工作時間基本不到2小時一天。整個情報隊伍人員都是各業務部門酌情抽調任命的,均所半路出家型,這也成為整個情報隊伍建設的軟肋,制約著整個情報隊伍專業素質的提升。
(一)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不合理。根據省廳相關規定,結合本市整個警務發展實際,6名民警是我市指揮(情報)中心的標配,但實際只有民警4名。且整個情報中心仍然依附在指揮中心,情報中心只是按人手負責一塊工作,有時還要承擔指揮中心的工作,原本有限的警力還要被透支開去,致使大情報各項工作的開展只能是面上的應付,而沒有更多精力投入深層次的發掘研判之中。而從兄弟縣市來看,都按省廳要求配足配齊了力量。
只注重在打上下功夫,而忽視了“情報信息工作是做好防范的基礎”這一根本性認識。
(三)隊伍缺乏專業人才,難出成果。11個派出所基本均未配置專門的信息采集員,信息來源有限,導致信息質量不高、信息不全。另情報隊伍民警素質單一,大多數民警對事件和問題敏感度差,加之專業素質在限,致使對采集到的大量信息提煉和研判不夠,對已掌握信息來源的可靠性和內容的有效性沒有及時進行分析研判和驗證有能力,以致收集到的信息沒有起到預警性、防范性的作用。
要建立專門的情報信息研判機構,配備專業的信息決策研判力量,提高情報信息研判應用水平,不斷推進情報隊伍建設,為全面履行參考職能,進一步深化社會治安防控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信息保障。
另一方面可推行警務公開,切實為群眾服務。
公安機關應加大投入,給情報信息工作成績突出的民警創造出國深造的機會;
鼓勵民警積極開展公安情報學方面的研究;
切實加強對從事情報工作人員的指導、培訓和管理,建立健全情報人員參與和引領警務實戰的工作機制。
派出所加強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專業化建設搞扎實了,發現和預防犯罪的能力就大大增強,破案主力軍作用就會得到更充分的發揮。因此,刑偵大隊要大力加強對派出所刑警專業化建設的指導,要以刑偵大隊專業化建設帶動派出所刑警的專業化建設,著重在刑事情報、刑事信息、刑偵隊伍建設上下功夫。
一方面要加強刑事特情建設。刑事特情是當前派出所刑警偵查破案最有效的專業手段,加強刑事特情建設重點是要建好情報網絡。要考慮特情的戶籍分布,重點在高危地區外口中物建特情,確保每個高危地區都有外口特情。要考慮特情在轄區內的位置分布,重點在出租房集中的地點物建特情,確保每個外口聚居點都有特情。要精心培養和發展尖子特情、專業特情。另一方面要加強陣地控制。陣地控制是刑偵的“三大基礎”之一,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偵查破案,由派出所為主體的陣控機制,因派出所的偵查破案動力不足,最后難免陷入做做臺帳的局面。要充分發揮派出所刑警在陣控機制中的作用,以派出所刑警為主體建設陣控機制,讓陣地控制直接為偵查破案服務,實現偵查部門陣地管控前移,培育新的破案增長點。
二要加強刑事信息專業化建設。信息化時代背景下,信息引領著偵查破案工作,刑事信息是公安機關實現主動出擊、先發制敵,多破案、快破案的有效途徑。本人一直認為,信息化建設的關鍵是全警都要牢牢樹立信息意識,派出所刑警刑事信息專業化建設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也在于強化偵查員的信息意識。要堅持信息工作走在偵查破案前頭的理念,進一步加強信息采集和錄入工作。要強化信息偵查破案意識,提高信息化作戰能力。當前的工作重點是要制訂信息操作規范,明確偵查員在立案、偵查、審訊等各個環節中應進行的信息操作,讓信息操作充分融入偵查員的日常工作,形成一種習慣深入人心,刑事信息的巨大威力才會顯現。
三要加強刑偵隊伍專業化建設。事業振興,關鍵在人。加強派出所刑警隊伍專業化建設,重點要解決隊伍不穩、素質不高、骨干難留的問題。要形成一種刑偵隊伍優先的觀念,使“刑警”兩個字具有召喚力和榮譽感。要在偵查員隊伍中形成業務骨干、破案能手、破案行家等梯隊,落實專項等級補貼。偵查員晉升非領導職務時,在優先分配名額的前提下,可考慮明確規定在派出所刑警崗位工作滿若干年以上可直接晉升。在落實傳幫帶機制對青年人才進行培養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日常教育訓練機制,采取崗位練兵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模式,對偵查員開展全面、專業的培訓,確保每位偵查員每年都有一定時間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要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確保在打擊破案效能得到提升的同時,執法質量也能得到提高,防止出現顧此失彼的現象。
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在縣局和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爾林兔派出所緊緊圍繞以創先爭優、打造平安神木、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宗旨,堅持“立警為公,執警為民”的方針,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等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經濟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總的來說,爾林兔派出所干警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公安民警的思想狀況如何,關系著公安隊伍的戰斗力,決定著公安工作的最終成效。為了切實加強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有針對性地研究分析公安民警思想狀況,有力的服務于公安工作開展,我所在日常了解掌握的基礎上,采取召開座談會、訪談、談心等形式,深入調查了民警的思想狀況實際,為指導公安工作開展提供保障。
我所民警思想狀況實際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上講,我所民警思想是忠誠可靠、銳意進取、積極向上的。但是,民警思想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應該引起領導的高度重視。
一是警務任務繁重,工作壓力大。
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客觀造成了刑事、治安案件的相對增多,社會治安呈周期性、階段性的發展變化形勢,公安民警必須接連不斷地參與各種嚴打戰役、專項整頓活動,公安工作任務相當繁重。群體性鬧事、集體群訪事件及因不可抗力作用發生的一些突發性事件,使公安民警承擔的事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繁重、具體,常年加班加點、連續作戰、超負荷工作已成了民警的“家常便飯”。
二是家庭無法兼顧,思想壓力大。
生活無規律,與家人無法步調一致;。
顧及家庭少,與家人感情難以完全融合;。
時刻處于危險地帶,留給家人無限的擔心。再加上諸如涉及家庭住房、家屬就業等問題,給民警精神、心理和經濟上帶來了更大的壓力與負擔,已成為導致民警精神壓力過重的一個關鍵問題。然而,民警所承擔的責任、任務不允許有足夠多的時間照顧家庭,更沒有能力來處理和解決一些家庭困難,大部分家庭事務都由其家屬承擔,這造成了部分民警家屬對民警工作缺乏理解、配合和支持,帶來了家庭矛盾,影響了民警的工作。
三是社會期望值高,心理壓力大。
由于治安形勢的日益復雜化,各級黨委政府、上級公安機關和社會各界群眾對公安民警的要求越來越嚴,期望越來越高,再加上對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職能的強化,使得民警總有做不完的事,整天疲于奔波,忙于應付工作,思想上緊崩著安全弦。再之,執法環境的多樣性、復雜化,民警的一言一行必須面對社會、公眾的“審視”,加上人民群眾的素質差異,部分群眾的不實投訴-,往往會使民警產生“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錯誤心態。
四是精神體力透支,健康壓力大。
警務工作繁重,民警長期超負荷工作,家庭負擔過重,以及來自不同方面的的巨大壓力,讓民警食無定量、睡不應時,飲食習慣、生物鐘遭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或破壞,精神體力透支,健康壓力大,民警的心理、身體健康狀況令人堪憂。因此,客觀上就造成了警務工作效能提高不快,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隊伍的建設與發展。
五是紀律約束緊,行為壓力大。
近幾年,公安機關出臺了一系列紀律規章,且執行的力度大,效果是非常明顯的。但是,由于有些內容對民警的要求、規定有的不夠科學合理,“高壓線”太多,使民警在工作中顧慮重重,畏首畏尾,要時刻提防“觸電”,不敢大膽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遇到棘手問題往往束手束腳。六是教育活動頻繁,自身壓力大。近幾年,各種各樣的教育活動紛繁復雜,有來自黨委政府的、有來自政法委的、有來自紀檢部門的,也有公安機關內部的。這些活動中,每次都不外忽學習、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等同樣的階段,相同的事項重復進行,讓民警產生厭倦心理。同時,工學矛盾和工訓矛盾頻頻沖突,綜合部門民警拼死忙活,負擔越來越重,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民警怨氣越來越大,使的教育活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負擔。
民警思想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民警思想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有不少民警沒有充分認識當前公安機關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沒有認識到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強化公安執法工作是新時期、新形勢及構建和諧社會對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機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是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國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上級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整頓及活動,出臺的方法、措施,既是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需要,更是對廣大民警的愛護。只有規章制度健全了,民警心里明白了,思想上清楚了,行動上才會正確。只有從嚴治警,才可能使民警少出事,不出事,使公安隊伍更加純潔、永不變色。
二是民警的政治思想、業務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雖然這幾年來加大了教育培訓的力度,想方設法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但是素質提高畢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逐步提高。
(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礎,要把真實了解人、全面掌握人、有效教育人和合理使用人作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終目的,將著力點放到引導廣大民警增強思想修養、黨性修養、人格修養和不斷加強“三觀”改造上,教育廣大民警始終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愛,自覺做到行使權力不越界、不跨線、不出格,在各種誘惑面前能夠堅持住信仰,保持住本色,恪守住道德,切實增強“四個能力”建設的思想基礎,構筑起思想道德的防線。
(二)加強民警素質培訓。教育培訓出戰斗力。
要加強民警的邏輯分析和辯證思維方面的訓練,注重培訓民警善于運用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科學地分析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要加強民警崗位業務技能培訓,使民警具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公安業務技能及其相關的理論知識。要善于引導和加強民警對哲學、社會、經濟、法律等方面綜合知識的培訓學習,讓民警成為精通公安業務的行家里手。要培養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學習和掌握服務群眾、執法為民的要求,密切警民關系、調解矛盾、化解糾紛的本領,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要組織民警學習和掌握有關政策法規,把握執勤執法的操作基本規程,讓民警履行職能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剛柔相濟,注重技巧,情理交融,趨利避害。
(三)加強心理健康引導。
大力加強民警的心理素質教育,培養自我調控能力,掌握有效應對壓力和挫折的技巧。一要堅持正面引導。要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思想引導,讓公安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民警的自信心、事業心和責任心。二要關心愛護民警。要花大力氣了解、掌握公安民警包括工作、思想、生活、家庭等在內的基本情況,積極開展同公安民警的交心、談心活動,開展警營、家庭聯誼和幫教、監督活動,切實增進了解、溝通情況、提高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三要減輕工作負擔。
要分析掌握民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結合實際開展輪崗換崗工作,適時調整民警崗位,對工作任務重的崗位要視情況調整或增加警力。對在履行工作中有不適表現或不良苗頭的,要為其松綁減壓。四要開展心理測試。要在提高民警思想、工作、文化、身體素質的同時,積極開展心理咨詢、測試活動,聘請心理專家通過發表電視訪談、開展知識講座,從各方面緩解民警身心壓力,引導民警提高自我調節能力,使民警在工作、生活中保持自覺、自知、快樂的思想情緒。
(四)加強警心工程構建。
要大力構建警心工程,不斷提升隊伍凝聚力,激發民警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力。
一是大力弘揚立警為公精神,致力于典型引路、崇尚先進、樹立正氣。加大先進典型推選和宣傳力度,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公安網絡、專題簡報等宣傳陣地,積極選樹和表彰在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把公安工作和先進人物推向社會,充分展示人民警察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從政治上、精神上關心關注立功受獎的“功臣”,建立優秀民警和專業人才儲備庫,將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同志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二是始終堅持以警為本理念,致力于貼近基層、優警撫警、凝聚警心。認真落實從優待警措施,積極推出從優待警舉措,努力實現民警諸多利益向一線傾斜,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穩警心的工作。要增強工作安排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落實民警休假制度,盡量避免民警超負荷工作。要及時排解民警工作中所受的“無過委屈”,有力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使隊伍凝聚力始終不減。
調研報告參考:加強縣域公安人才隊伍建設幾點思考
為了深入了解本市居民家庭在酒類市場及餐飲類市場的消費情況,特進行此次調查。調查由本市某大學承擔,調查時間是20**年7月至8月,調查方式為問卷式訪問調查,本次調查選取的樣本總數是2000戶。各項調查工作結束后,該大學將調查內容予以總結,其調查報告如下: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二、專門調查部分。
(一)酒類產品的消費情況。
1、白酒比紅酒消費量大。分析其原因,一是白酒除了顧客自己消費以外,用于送禮的較多,而紅酒主要用于自己消費;二是商家做廣告也多數是白酒廣告,紅酒的廣告很少。這直接導致白酒的市場大于紅酒的市場。
2、白酒消費多元化。
(2)購買因素比較鮮明,調查資料顯示,消費者關注的因素依次為價格、品牌、質量、包裝、廣告、酒精度,這樣就可以得出結論,生產廠商的合理定價是十分重要的,創、求質量、巧包裝、做好廣告也很重要。
(3)顧客忠誠度調查表明,經常換品牌的消費者占樣本總數的32.95%,偶爾換的占43.75%,對新品牌的酒持喜歡態度的占樣本總數的32.39%,持無所謂態度的占52.27%,明確表示不喜歡的占3.4%。可以看出,一旦某個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形成,是很難改變的,因此,廠商應在樹立企業形象、爭創上狠下功夫,這對企業的發展十分重要。
(4)動因分析。主要在于消費者自己的選擇,其次是廣告宣傳,然后是親友介紹,最后才是營業員推薦。不難發現,怎樣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對于企業來說是關鍵,怎樣做好廣告宣傳,消費者的口碑如何建立,將直接影響酒類市場的規模。而對于商家來說,營業員的素質也應重視,因為其對酒類產品的銷售有著一定的影響作用。
(二)飲食類產品的消費情況。
本次調查主要針對一些飲食消費場所和消費者比較喜歡的飲食進行,調查表明,消費有以下幾個重要特點:
消費者認為的酒店不是選擇,而最常去的酒店往往又不是的酒店,消費者最常去的酒店大部分是中檔的,這與本市居民的消費水平是相適應的,現將幾個主要酒店比較如下:
2、消費者大多選擇在自己工作或住所的周圍,有一定的區域性。雖然在酒店的選擇上有很大的隨機性,但也并非絕對如此,例如,長城酒樓、淮揚酒樓,也有一定的遠距離消費者惠顧。
3、消費者追求時尚消費,如對手抓龍蝦、糖醋排骨、糖醋里脊、宮爆雞丁的消費比較多,特別是手抓龍蝦,在調查樣本總數中約占26.14%,以絕對優勢占領餐飲類市場。
4、近年來,海鮮與火鍋成為市民飲食市場的兩個亮點,市場潛力很大,目前的消費量也很大。調查顯示,表示喜歡海鮮的占樣本總數的60.8%,喜歡火鍋的約占51.14%,在對季節的調查中,喜歡在夏季吃火鍋的約有81.83%,在冬天的約為36.93%,火鍋不但在冬季有很大的市場,在夏季也有較大的市場潛力。目前,本市的火鍋店和海鮮館遍布街頭,形成居民消費的一大景觀和特色。
三、結論。
1、本市的居民消費水平還不算太高,屬于中等消費水平,平均收入在1000元左右,相當一部分居民還沒有達到小康水平。
2、居民在酒類產品消費上主要是用于自己消費,并且以白酒居多,紅酒的消費比較少,用于個人消費的酒品,無論是白酒還是紅酒,其品牌以家鄉酒為主。
3、消費者在買酒時多注重酒的價格、質量、包裝和宣傳,也有相當一部分消費者持無所謂的態度。對新牌子的酒認知度較高。
4、對酒店的消費,主要集中在中檔消費水平上,火鍋和海鮮的消費潛力較大,并且已經有相當大的消費市場。
派出所加強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集合
隨著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公安機關執法活動逐步走向規范,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治安管理和執法工作占主導地位,規范派出所執法問題,就顯得相當重要。分局通過一系列的舉措,在規范執法行為和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特別是派出所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約因素。為此,通過對當前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過程中取得的成效、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及對策研究。
1、為保證廣大民警在執法活動中有章可循,促進辦案質量的提高,我局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當前執法活動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網絡審批系統,圍繞刑事、行政案件辦理和證據固定和贓物管理等方面的執法活動制定出各項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對我局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廣在開展專項活動中涌現出的示范單位的先進工作經驗,特別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見警情處置規范,規范了民警的日常執法工作行為,使規范化建設和執法制度建設達到了整體推進的效果。
3、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會同區法院會簽《關于建立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規定》從而更好的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這一制度的落實,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辦案效率,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建立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催辦制度,通過在分局法制科網頁設立“案件催辦”專欄,對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即將屆滿的人員,提前催辦。從而使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現象大量減少,“保而不審”,處理不及時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5、實行“周通報月考評”制度,對各辦案單位承辦的每個刑事、行政案件進行考評,建立執法檔案,及時指出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個案考核分數同時納入執法質量目標考核。對各單位獎懲逗硬,進一步提高辦案民警積極性,提高執法辦案質量。
1、法治觀念不強,執法指導思想存在偏差。主要體現在法律至上、人權保障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等觀念不強,在執法活動中存在推諉、拖延,造成執法不公、執法不規范。
2、基層民警數量少,公安業務素質參差不齊。趕著鴨子下水,匆忙上陣執法,對公安機關常用的法律法規不熟悉,對案件辦理認識模糊,執法不規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較多,辦案人員新手較多,素質參差不齊,不少辦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在平時的學習、培訓中不認真、走過場,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市局相關規范、規定學習不認真細致,三、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對策研究以上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管理和嚴厲打擊犯罪的力度,導致了執法行為的不規范要解決以上問題的存在,應著力從以下入手:進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訴訟意識。
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范文
這份報告被廣泛使用。根據上級的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一份報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獲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公安隊伍思想狀況與民警心理健康調查分析研判報告為了進一步提高隊伍正規化建設能力水平,落實警察職業保障工作制度,切實掌握xx縣公安局基層隊伍思想狀況和民警心理健康狀況,有效開展民警個體心理危機干預,深入推進全縣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健康發展,xx縣公安局公安理論調研組對掌握情況進行綜合匯總。通過思想上理解民警、行動上關愛民警,使民警隊伍的凝聚力得到有效提升。力求原汁原味、事實求是地反映隊伍狀況和把握民警思想脈搏,營造“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的濃厚氛圍,現將xx縣公安局基層民警思想狀況和心理健康情況報告如下:
長期以來,xx縣公安局黨委一直高度重視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導工作,始終把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作為首要工作來抓,確保隊伍思想穩定和步調一致。
從隊伍結構上看,目前,我局政法編制430人,現有在職在編民警377人,目前尚缺警力51人。其中,黨委班子成員16人(含掛職4人),女民警55人,占人數比例14.59%。離退體人員109人,協警輔警187人。
派出所155人,占在編在崗總人數的41%。我縣的人均擁警率為1.3‰,警力存在相對不足,與上級部門的要求和實戰工作是不相適應。
從年齡結構來看:35歲以下151人(其中,30歲以下有105人,30歲至35歲46人),36至49周歲134人,50至55周歲79人,56周歲以上29人。民警的平均年齡已經超過40.5歲,民警隊伍中層“斷檔”、“兩極分化”趨勢嚴重。
從知識結構來看:碩士研究生1人;
研究生6人;
大學225人;
大專139人;
中專9人;
高中3人;
初中2人。大專以下學歷人數占全體干警比例為10%。政法專業人員占全體干警比例為60%。
總體上講,民警隊伍思想狀況良好,工作情緒穩定,聽召喚、守規矩;
人心齊、風氣正;
一種“比學趕幫超”氛圍濃厚。
此次調研結合民警心理健康調查問卷、走訪基層單位實地調研,對部分民警進行思想狀況進行了了解,和基層單位通過個別談心談話交流、召開所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形式對所在單位的民警的思想狀況進行了先期摸排、分析,及政工部門收集掌握。主要內容重點為:
(一)調查民警思想動態狀況。掌握民警思想動態、心理需求和價值取向;
掌握民警家庭、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及民警思想負擔和精神壓力。找準存在問題原因,探索解決問題的對策,個性化開展思想工作的預期目的。
掌握先進典型、后進民警工作狀況;
摸清和掌握隊伍中不能獨立擔當工作民警的底數。
(三)調查隊伍遵章守紀情況。重點調查和掌握隊伍內部違法違紀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點調查民警家庭經濟狀況、收入來源以及涉商經商人員底數,調查中央“八項規定”、公安部“三項紀律”等制度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調查現有制度落實情況。重點調查和掌握隊伍學習制度的建立和推動落實情況;
掌握從優待警和優撫工作執行情況,體檢、休假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以及領導干部深入基層民警落實“六必談、五必訪”情況。及其他需要調查分析的民警隊伍思想情況以及民警對上級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近年來,xx縣公安局黨委堅持以人為本,在摸清民警思想脈搏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教育民警、激勵民警、鼓舞民警、塑造民警,民警思想狀況有了可喜變化,隊伍的主流和整體狀況是良好的,為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證。目前,我局民警思想穩定,工作熱情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心理健康問題。
從調查問卷數據對比可以看出,有部分民警心理焦慮、煩惱,受工作壓力大影響導致人際關系交往能力差、身體健康與生理變化、生活單調枯燥,敏感、缺乏自信和恒心、想駕馭別人,不服從,易激動等情緒傾向。
(一)客觀原因:
一是執法環境差,部分民警心理壓力大。
從民警對工作的感受調查情況看,有77%的民警覺得目前的工作壓力大。一方面,基層一線單位的任務、性質決定著基層民警經常要處置不可預防的危急情況和各種暴力行為的威脅,這種工作的性質和特點導致了民警經常要處于精神高度集中的狀態,心理承受著相當大的壓力。一方面,隨著法制的健全和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各界對公安機關的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有面對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的壓力。一方面,在具體執法活動中,執法程序要求嚴,辦案紀律要求多,導致了基層民警在一些執法活動中縮手縮腳,給民警的工作增加了許多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民警的挫折感,影響了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二是工作任務重,部分民警情緒煩躁。一方面,各類考核、檢查、臺帳繁雜,耗費了基層民警的大量精力,民警普遍感到力不從心,疲于應付,心理上厭煩,身體上疲乏,消彌了民警對做好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另外有部分民警對考核工作提出建議,有的對民警崗位調整提出建議,有的民警建議減少非警務工作、較少“務虛”性工作,有的民警希望單位真正落實民警休假政策,還有的民警認為會議較多,且時間太長,影響民警正常工作。一方面,受體制制約,絕大多數民警認為干到退休只能是個科員,在晉升職級上基本沒有希望,導致民警奮發進取的內在動力不足。
調查顯示,有56%的民警感到身心疲憊,38%的民警感到心理負擔很重。調查問卷中有14%的民警認為在工作中大多數的法定假日不能正常休假或輪休。由于長時間、快節奏、高強度、超負荷地工作,對基層民警造成一種沉重的心理負擔,使一些民警精神緊張、身心疲憊、脾氣暴躁。
三是兼顧工作家庭,部分民警受家庭問題困擾。
調查統計結果顯示,73%的民警家屬都很支持民警工作,但困擾民警的諸多問題,如經濟負擔重、對父母贍養、子女上學就業難、缺少溝通都將長期存在,這些問題的解決直接關系到廣大民警能否安心工作,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四是身體亞健康狀態,部分民警有后顧之憂。
調查顯示,有73%的民警認為工作時間過長,82%的民警認為自己的作息時間無規律。全局民警2015年度體檢結果表明,檢查項目全部正常的民警只有17%,有85%名民警患有這樣或那樣的疾病,民警健康狀況令人擔憂,這不同程度地影響到工作任務的完成。
五是待遇偏低,部分民警心理不平衡。
一方面,公安民警付出很多,但是與工商、稅務、煙草等收入高的行業相比,回報反差大,民警們感到心理不平衡,影響工作積極性的發揮。一方面,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市場經濟的影響,等價交換與利益原則滲透到警察隊伍之中,使一部分民警的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使得利益至上的思想有了存在的土壤。有部分民警認為經濟負擔重成為困擾其家庭生活的主要問題,還有77%的被調查者最大期望是提高經濟待遇。政治待遇方面,公安民警由于人數眾多,職數有少,個人政治發展空間十分有限,有56%的民警最大的期望是組織能任用提拔。經濟、政治待遇偏低導致了民警心理的不平衡,不僅挫傷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也使一些民警在職業選擇上發生變化。調查表明,有13%的民警認為如果再選擇一次職業,不會再選擇警察這個職業。
(二)主觀方面:
其具體情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個別民警缺乏積極性、主動性,懷著多一事不如少事的心態,遇事繞道走,爭先創優意識不強。部分領導沒有大局意識,缺乏協作,甘居中流,不督不辦,甚至督了也不辦。導致少數單位和民警缺乏積極向上的蓬勃朝氣和你追我趕的活力。
(二)敬業奉獻精神狀況。不少民警缺乏職業榮譽感,認為警察只是為了掙一份固定工資,只要不犯錯誤,保住飯碗即可,思想懶惰,工作懈怠,遇事不動腦筋,不鉆研。個別民警只求組織照顧,不求個人付出。少數不滿足于現任職位,不安心工作。
(三)工作紀律作風問題。少數民警不能嚴格執行制度,得過且過,對警規警紀置若罔聞。對從優待警企盼強烈。大部分民警熱切期盼解決民警撫恤工資問題,不少基層所隊領導希望加大考核激勵力度,獎勤罰懶,從另一方面更好地將從優對待積極上進的民警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民警個體心理危機主要劃分為兩大類:負性生活事件引發的心理危機和負性工作事件引發的心理危機。上述,對民警心理健康影響極大。建議采用以下渠道校正民警失衡情緒。
一是著手于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公安機關每半年組織各基層單位開展一次集中調研活動,通過發放問卷、典型調查、個別訪談、集體座談、研討交流及家庭走訪等形式,了解基層民警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思想訴求,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形成分析報告,準確把握隊伍思想狀況,深刻分析民警產生思想問題的原因,提出相應對策,及時呈送縣局黨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對有利于隊伍建設、有利于公安工作發展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要及時予以采納;
對民警反映比較集中的突出問題和普遍性問題,要專題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針對民警隊伍中存在的突出性、普遍性思想問題和苗頭傾向,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及時采取相應的工作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個性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隊伍。
三是著力于基礎,加強職業保障。政策措施上,爭取各方面的支持,逐步解決民警在從優待警上所關注的熱點、難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事業留人,以待遇留人。開展民警喜聞樂見的警營文化活動、戶外健身活動,合理安排休假、定期體檢,切實關注民警生活。警力安排上,合理配置警力資源。要慎用警力,公安民警的工作量大、工作時間長、任務繁雜。應當根據不同的工作任務和不同的工作需求及公安民警不同的心理特征將警力合理調配。崗位交流上,定期實行警種輪崗。繼續實行輪崗交流學習,在隊伍調整民警時,要“老中青”結合,可以考慮工作任務繁重和心理壓力大警種與較輕的警種定期輪換,以實現總體分配均衡。權益維護上。公安民警執法難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廣大基層民警處于各種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很多情況下執法辦案的公安民警反倒是弱勢群體,打罵警察、惡意造謠等現象必須嚴加處理。
心理疏導上,與有資質的大醫院對接,邀請專家教授走進警營,要開展心理咨詢和疏導講座,開展心理干預、培養警察的認知,解決心理問題,幫助民警保持愉快的心境和穩定的情緒,增強民警行為素質訓練。
【內容摘要】利用公安網上民意調查數據,客觀分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安民警思想動態,探討幾個公安管理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關鍵字】公安管理調查分析前言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綜合分析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四、幾個問題的思考(一)對公安“先進經驗”的衡量和評估。從公安新聞媒體報道看,公安工作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這些先進經驗是怎樣產生的呢?筆者的調查結果是:先進經驗通常是新上任領導創造的。新局長到任一個新的崗位,首先保持隊伍穩定,對前任局長的工作表示肯定,對局內的領導進行調查摸底;第二步,逐步對局內領導班子的分工進行調整,任用一些新的中層干部,對原有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對前任局長所創造的先進經驗逐步進行淡化;第三步,召集智囊團,以某單位為試點,推出新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在各大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第四步,在全局開展政治教育,推廣先進經驗,并上報上級領導,取得上級領導肯定。由此可見,之所以有“先進經驗”,是因為新領導需要有“先進經驗”來體現自己的政績。新任領導要想樹立威望,必須推出自己一套新的管理方法。建國幾十年來,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年年在摸索,年年在改革,年年有新經驗,各搞各的經驗,長期沒有穩定統一的工作規范,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一個人如果長期處于吃藥打吊針的狀態,起碼不是個健康的人,一個單位長期處于變革之中,內部的消耗更是難以估計。以往事實證明,各種宣傳報道宣揚的“先進經驗”多數并不能長期維持,換了領導,自然分崩離析。筆者認為,公安工作應從“人治”轉向“法治”,應該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工作規范而不是某位領導新的“點子”。建立工作規范是一個系統工程。依靠法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各項公安業務進行充分調研,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穩定的工作規范。領導如果能夠不折不扣把現有的工作規范落實到位,已經是很大的政績,沒有必要每個領導都推出自己新的一套辦法和經驗。網上調查中,64.7的民警認為各級領導的水平不高。盡管公安隊伍“先進經驗”很多,但是領導的總體水平并未得到民警的普遍認同。(二)作風與文風。公安系統警力從來源可分為三類:一為部隊派,二為學院派,三為社會派。目前公安系統的中層以上領導,多數是部隊轉業干部,沿用了部隊的軍事化管理。部隊作風主要表現為三方面:一是隊伍紀律嚴明;二是上下等級森嚴;三是領導絕對權威。在部隊作風要從正反兩方面看,一方面,軍令如山,令行禁止,保證了公安隊伍的戰斗力;另一方面,絕對權威也容易結成決策失誤。當前公安系統有一種風氣:凡是領導講的,都是對的,下屬只要執行,不必問原因。在部隊,在戰爭年代,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在特定時代和政治環境是正確的。但在和平年代,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安,履行管理社會治安的職責,當前的社會形勢是復雜多變的,犯罪分子在暗處,公安民警在明處,因此要不斷調整戰術,充分發揮公安民警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所謂“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公安領導采取家長式的管理和拍腦袋決策并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使民警喪失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從管理學的角度分析,管理學家斯特格迪爾提出領導行為的結構維度和關懷維度。結構維度強調組織的需要和任務安排,關懷維度強調尊重下屬意見。最高的工作效率,就是高結構維度和高關懷維度的結合。因此,領導只有將工作安排和對下屬的尊重結合起來,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文風方面,當前一些公安隊伍管理方面的文章,大部分出于宣傳的目的,內容“假、大、空”,缺乏實際調查數據,往往與實際情況相脫節,影響了隊伍管理方針的制定和上級領導的正確決策。每年各單位的年終總結,都是“形勢一片大好”。各單位轄區發案年年在下降,治安年年有好轉,老百姓卻不認賬。說假話編假數字的可以成為先進,實事求是的反而受批評。毛澤東在延安時期就提出來“反對黨八股”。國家提出從“講政治”高度抓好數據統計工作,但公安刊物及新聞媒體上仍重復著數字游戲,一些真正反映問題的公安論文,反而無法發表。(三)職位與警力補充問題。在機構改革中,往往不是設定職位,根據職位挑選人員,而是考慮要安排多少干部,解決多少待遇,需要多少職位,再根據人員多少設定職位。機構改革越改機構越大,每次機構變動都成了解決一些人待遇的好時機。深圳的招募新警工作也有一些問題,缺乏長遠的整體計劃。通常是在警力緊缺的時候,一次性大規模招警,然后過許多年后,再次短時間內大規模招警。深圳在1995年成立巡警支隊,1995年和1996年從畢業生、待業青年、保安員等大量招警。1997年開始,大幅減少面向應屆大學生的招警工作,每年只有很少量大學生進入公安系統,大量人才被拒之門外。2002年,深圳市公安局從應屆大學畢業生招收530名警察,這是自1995年后最大規模的擴充大學生警力。在當前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新警的招收對整體工作開展有著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是,大規模突發性的招警,造成公安系統警員年齡出現斷層。1995年招收的巡警,當年民警平均年齡25歲以下,如今平均年齡超過30歲,隊伍已經明顯老化。再過幾年,一支平均年齡40歲的巡警,還能保證戰斗力嗎?今年突然大規模招警,500多名警員處于同一年齡層次,幾年后,同一時期結婚,同一時期分房,同一時期晉升級別,到時公安機關能夠同時解決那么多人的待遇嗎?今年由于招警數量過多,時機不適,500多個職位只有700多人報名。筆者估計,除去筆試及視力、體能測試不達標者后,錄用比率極高。與此對此的是,稅務、工商等單位招考公務員,由于提供職位少,報名人數多,錄用比例只有幾十分之一。可見,在保障錄用警力的質量上,公安系統由于名額過多而喪失了選擇性,這對提高警隊的整體素質是十分不利的。長期以來,公安機關的招警工作缺乏對隊伍警力的評估和長期計劃。因此,筆者認為,要提高公安機關警力的整體素質,政工部門應該對公安隊伍警力年齡、學歷、專業組成等進行調研,結合深圳市人口及城市發展需要,每年保持一定數量,有計劃地補充高素質警力,優化警隊的警員配置,避免警隊內部的年齡斷層。五、警民關系及服務作風的思考(一)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目前報紙的報道大多帶著傾向性,正反面反差較大,或是傾向于正面的宣傳,或是傾向于問題的揭露。客觀來講,成績與問題都是存在的,我們應該既不否定成績,也不掩蓋、回避存在問題。有的報道宣傳的痕跡過于明顯,老百姓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有的報道則為了制造新聞效應,夸大地揭露警隊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眾的配合,如果群眾對公安機關抱著否定和抵觸情緒,則對公安工作的開展十分不利。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進行宣傳,以事實為依據,讓群眾信服,使群眾從心理愛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機關在做宣傳工作時,應該把握尺度,不應夸大成績,也不應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職”這類的宣傳,實際上反而損害了警隊的整體形象。還有的把隊伍內部每年查處多少違法違紀、辭退多少民警作為“成績”向社會宣傳,實際上留給群眾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隊伍管理存在問題多。筆者認為,目前的宣傳工作,一是要向社會正確傳達治安形勢的嚴峻,爭取群眾的支持和諒解;二是客觀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財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與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危險和任務的艱巨,對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對隊伍進行精神安撫。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轉多少那些宣傳,說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說。(二)公安機關的社會服務職能。如何密切警民關系,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改變觀念。現階段公安機關要實現職能轉變,從社會管理職能逐步轉變為社會服務職能。既是服務社會,就應該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制定出符合群眾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會面最廣,需要跟廣大群眾打交道的,很容易會得罪群眾。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簡單,處處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進行戶口登記時,午夜時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門:“再不開門我就踢進去了”!警民關系受到很大傷害。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務態度。群眾到公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每次得不到詳細解答,正常的手續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網上調查中,69.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整體效率運作較低或極低。可見,公安機關的整體工作效率不僅群眾不滿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體會。例如,今年深圳市暫住證的申辦,手續十分復雜。政策規定了幾類人可以辦理暫住證,但是,由于實際情況復雜,歸納的幾類人并沒有把所有正常居留的情況全部歸納在內。也就是說,許多正常居留按正常渠道辦不了暫住證,只能通過找關系或其它渠道辦理。群眾無所適從,反映強烈,導致剛出臺的政策一改再改。實際上,如果換個角度制定政策,辦理暫住證的問題并不難解決。我們可以參考法律的制定,法律上不犯罪的行為是不能窮舉的,而犯罪行為是可以歸納窮舉的。法律上歸納出所有犯罪的行為,沒有歸納到的,則不構成犯罪。任何人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與此類似,我們可以歸納出所有不符合辦暫住證的情形,沒有歸納到的,則視為可以辦證。這種政策制定的辦法,才是真正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急群眾之所急。公安機關所有政策的制定,都不應從自身角度出發,應該轉換角色,制定方便群眾而又不違反原則的管理辦法,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三)“良治”照顧弱勢群體利益。當今社會階層分化日益嚴峻,貧富分化日益懸殊。社會形成“贏家通吃”的界面,有錢有地位者強強結合,更加有錢有地位,影響著政府決策。沒錢沒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會上沒有發言權。社會階層的形成和兩極分化,是極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機關擔負維持社會秩序的職責,應該善于緩解社會矛盾,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乞丐、擦車仔、賣花女、妓女、傷殘人員、貧困者等,應該給予同情、關心和幫助。應該認識到,社會弱勢群體的形成,主要是由社會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勢群體大多數是為生活所迫,沒有人愿意一輩子做擦車仔、做妓女。因此,我們在執法中不能簡單的把弱勢群體定義為“壞人”或“犯罪嫌疑人”進行歧視和壓制。社會矛盾應該進行疏導、緩解而不是強力鎮壓。在平時執法中應該尊重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習慣于欺軟怕硬,看到對方有來頭“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對方沒文化沒背景就濫用職權。如果弱勢群體長期受得社會歧視和壓制,很可能會激化矛盾,做出反社會、反政府的行為,釀成社會的悲劇。(四)公安工作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在中國當前國情下,一個國家機關在政府中的地位,往往取決于該單位領導在政府官員中的地位。市(區)公安局長能否參加市(區)委常委,以及在常委中的排名,是公安機關在當地政府中地位的主要衡量標志。公安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大量的警力是外勤工作,大量警力在全國范圍以至世界范圍出差,所消耗的人、財、物,都是其它國家機關所不能比擬的。從數量上看,公安民警數占所有公務員總數將近一半。這樣一個大單位,必須取得政府人才、物力、財力和政策的最大份額,才能保證單位的正常運作。舉例說明,政府撥款100萬支持當地法院,對該法院來說已經足夠使用了。但如果給公安局撥款100萬,由于公安警力是法院的8至10倍,100萬對公安局來說是杯水車薪。因此,公安局長是否能在當地政府決策和資源分配中取得足夠的份額,影響著該公安局整體工作的開展。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各級公安領導應主動向政府說明實際情況,爭取政府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總結與建議總體評價:公安工作在新世紀將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國內治安形勢錯綜復雜,如果公安領導對片面樂觀,幾年后社會治安明顯好轉的承諾不能兌現,將失信于政府,失信于人民。公安工作成績與問題并存,成績有目共睹,而存在的問題,涉及到整個公安工作運行機制,依靠某個領導的點子或某些措施的實施,無法從根本上改變現有不良的工作體系。黨和政府必須有充分的決心,自上而下對現行體制、現行管理辦法重新定位和反思,建立一整套科學管理體系和公安工作規范。筆者由于能力所限,只能提幾點政策建議:一、自上而下開展全方位的調研工作。調研工作應由公安系統以外的政府決策部門、法律專家、公共政策專家共同參與。依靠公安本系統人員內部進行調研,往往會受到各種利益集團及領導意志的影響,難以使調研充分客觀。二、借鑒國外先進的警務管理體制。而我國的警務體制長期處于改革摸索階段,政策很不穩定。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警務體制建立了上百年,體系較為完整,政策穩定,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三、轉變“人治”為“法治”。現階段很多事件能不能辦,決定性因素并不在是否符合政策,而在于領導是否同意,領導的一支筆往往可以凌駕于原則和政策之上。因此,必須加強法制建設,減少領導的審批權,從“審批制”過渡為“備案制”。另一方面,加強對領導審批權的監督,防止濫用職權。四、提倡實事求是。對欺上瞞下,虛報成績者進行查處,改變報喜不報憂的不良風氣。五、切實落實“從優待警”,解決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各級領導應深入基層,了解民警疾苦,與基層民警坦誠交流,解決民警實際問題。六、有計劃增加警力,逐步提高警員素質。根據城市發展趨勢及治安形勢的要示,充分評估現有警力,制定招募警力、優化警力配置的五年、十年計劃。七、重用人才,唯才是用。目前公安隊伍中人才有流失趨勢(從網上測評可以看出)。留住人才的主要途徑唯才是用,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現“能者上、平者讓、庸者讓”,為青年民警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其次是打破領導“能上不能下的機制”,讓一些無才無德的領導提前下崗;第三是合理進行工作安排,充分發揮民警的特長,人盡其用。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體”蓬勃發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傳播已經成為常態。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響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影響到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現就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的現狀及對策談談看法。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體”蓬勃發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傳播已經成為常態。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響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影響到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現就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的現狀及對策談談看法。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綜合分析。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