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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集合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的管理,提高鄉村醫生的工作效率和業務水平,鞏固和發展“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成果,在鄉村醫生的工資分配中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按勞分配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二是根據鄉村醫生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年限作為基礎工作分配;三是根據鄉村醫生的出勤天數,工作所創造的效益,服務態度,完成防保工作的任務和質量確定鄉村醫生的績效工資分配;四是對制度執行情況經考評后發放工資(如工作質量差,效益差,態度差及病、事假按規定扣發工資)。
根據“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的規定,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核算分配為,毛收入2%作為管理費,由衛生院統一提取,用于鄉村醫生的培訓、學習。純收入的10%作為村衛生室的事業發展基金,存入村衛生室的賬戶作為積累,用于村衛生室業務用房修繕,醫療器械、辦公桌椅的添置和維修。純收入的90%用于鄉村醫生的工資發放。
(一)基礎工資分為保底工資和工齡工資。保底工資每人每月300.00元,工齡工資每年5.00元(鄉村醫生工齡時間以歷史資料為準)。
業務收入經核算后必須首先保證基礎工資,如收入無法保證基礎工資時,按比例扣發基礎工資。
(二)鄉村醫生的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從村衛生室的業務收入經核算后在90%的純收入中發放基礎工資及村衛生室主任和相關人員津貼以后剩余部分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分配方法為50%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病假、事假者扣除當天所得工資外,每天罰款50元。50%按工作完成情況、工作質量、經濟效益、服務態度及所完成的防保工作情況等綜合考核后分配。
(一)村衛生室主任每月享受100.00元的崗位津貼(包括電話費補助)。
(二)村衛生室的防疫專干、婦幼專干和會計、出納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崗位津貼。
工資5000績效3000合理嗎。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__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__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集合
主任津貼:津貼標準×班主任人數/總人數。
2、崗位津貼約占總額的25%。
副校長:津貼標準×副校長人數/總人數。
中層干部:津貼標準×中層干部人數/總人數。
語數教師:津貼標準×語數教師人數/總人數。
專職教師:津貼標準×專職教師人數/總人數。
津貼標準:副校長為人均的50%。中層干部每人為人均的45%。語數教師按人均的35%;40%;45%計算,標準根據班額大小確定。專職教師為人均的30%。(注:崗位津貼根據班主任津貼標準和崗位特點浮動,)。
3、超課時津貼約占總額的15%(總額-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
4、教育教學成果獎占總額的45%。
分教學質量獎和特殊獎。教學質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45%)-特殊獎。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某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洋教發197號關于“洋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注重實績的原則;。
3、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
4、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1、實施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中小學正式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
2、執行時間:績效工資從1月1日起實施。9月份以前按財務實際核撥的績效工資數兌現,9月份以后按本辦法考核執行。
1、全校績效工資總量,由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
2、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再發放任何津補貼。并將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主要內容。
1、校長(支書)績效考核主要考核校長(支書)在辦學方向、辦學行為、依法治校、教育教學質量、德育工作、學校管理、隊伍建設、廉潔自律、安全穩定等方面的實績。具體由教育局按洋教發(2009)196號文件執行。
2、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教師的師德、教育教學工作、從事班主任工作、安全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情況等。
4、安全及其他工作:如教研組長、餐廳、宿舍管理員、安全員、處室工作人員等崗位履行職責情況。
五、考核辦法:
1、學校正職領導先由學校按本校教職工考核辦法考核建檔,再由教育局按專項考核方案組織實施。每年度進行一次。
2、學校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具體實施。
3、單位副職及中層領導的崗位績效考核與相應崗位職責和學期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并參與本校教職工的相應考核,結果必須公示。
1、教職工績效工資分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別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和30%。
2、基礎性績效工資由縣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原則上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工資帳戶。
3、獎勵性績效工資屬工作性津貼,分配上按教育局統籌、學校考核核算的辦法,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班主任傾斜。根據附件2《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的考核項目量化積分,結合《教職工病事假制度》和附件3《班主任崗位職責量化管理細則》具體落實。
4、績效工資依據考核結果進行分配,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拒不服從工作分配,長期不到崗者均視為不合格人員,其下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不超過50%發放,同時不發放獎勵績效工資。
5、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事組織部門審核的績效工資的30%部分和年終第13個月獎勵工資兩部分組成。教育局由縣人事組織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提取校長(支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山區津貼后在崗在編教師一次性核算撥付各單位。
6、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單位按教職工量化考核辦法核算到人,經教育局審定核撥付學校,一般按月核計,按季度發放。校長、支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教育局制定考核辦法,按考核等次發放,上半年預發,年終考核結果結算。
2、30%的獎勵性績效發放時,先統籌以下資金:
(1)學校副職和中層領導的崗位績效資金。在不失誤本職工作,確保崗位管理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除按教職工正常考核兌現外,副職按每月60元兌現,中層領導按每月40元(兼職50元)兌現。
(2)、班主任津貼:考慮到班主任工作的難度和工作實際,其津貼納入績效考核,每月總額原則上按該班當月實際人數的2.5倍核計,具體發放辦法執行附件3《班主任崗位職責及量化管理細則》。
(3)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崗位績效資金。在不失誤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按20元兌現崗位績效。
(4)節假日加班補助:學校經常發生不可避免的個別人員節假日加班工作,根據工作實際,按每人每天50元給予適當補助,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5)住宿生管理費用:包括值日、值周工作;早讀輔導和晚自習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所需費用按值周領導和教導處核計情況從全校績效總額中統籌。
3、教職工績效兌現時,采取以下辦法:
(1)每人按月發放80元山區津貼。
(2)教育局統籌后各人每月核批的30%獎額中,按每月每人先扣除250元作為考核基金,余額據實發放(以示對基本工作的認可,并承認原30%的職級檔差)。統籌的每人250元,先按上述第2款進行二次統籌,二次統籌后的余額再按附件2《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中的考核項目量化積分予以兌現。
(3)核發時上述兩項結果合并發放。
4、年終第13個月獎勵工資先兌現教學質量獎懲,余額依據《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兌現。
5、有下列情形時從當月核計后的績效款額中扣除,扣除金額計入工會賬務,作為平均性福利處理。
(1)未經教育局批準私自外出學習工作的,不得發放績效工資。
(2)未完成工作任務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倒扣基礎性績效工資。
(6)曠工者按日工資額扣發。
(7)除公差外,任何形式的休假按每天7元扣發生活補助費。
(8)未涉及事項按附件4《教師工作失誤懲處辦法》執行。
6、男職工達到55周歲,女職工達到50周歲者,可適當放寬考核政策。
7、女職工產假期間,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相關政策。
1、國家原則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并,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各學校依據班主任工作量及班額大小,具體確定班主任津貼標準。
2、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
3、教職工的績效考核應與年度考核,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相結合。由教育局批準外出學習、培訓或借調、支教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用人單位考核,原單位依據考核結果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元;
小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元;
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
學校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1、考勤標準。按照《xx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x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鄉鎮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根據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xx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xx縣委員會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xx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黃秀月縣委農辦主任,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按月發放。
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199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了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并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全旗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長的意見。也可采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閱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通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并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后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移交。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環節干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群眾路線,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后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后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通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并簽字。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準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1、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教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系,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干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