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心得體會是黨員在實踐中對黨的理論知識和黨內生活的深刻思考和總結的產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黨員心得體會的典型案例,一起來學習和交流吧。
黨員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黨員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風。把黨員領導干部修身齊家擺在重要的位置,重點要做好“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本站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些要求與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團拜會上,對家庭建設問題的生動論述中提出的,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一致的。
黨員的監督心得體會
督查制度的建設是對督查事項的跟蹤監督,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一個企業可以根據其組織結構的復雜性和人員多少,考慮設置一級或兩級檢察機構,該機構可以是虛擬的,譬如:設置一個最高機構為“公司檢察委員會”,對其職責權限要明確定義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一般性或者員工級別的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有行政部負責;對于政務方面、安全方面、經營管理方面、生產方面和重大質量管理方面以及體系的執行力、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由公司檢察委員會負責。通常檢察委員會書記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問責制度編輯。
“無為行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及時、有效地履行規定職責,導致工作延誤、效率低下的行為;或因主觀努力不夠,工作能力與所負責任不相適應,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任務完不成的一種工作狀況,無為就是過對于部門和單位出現的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局黨委下達的工作任務或不履行或未認真履行職責,影響全局工作安排的,應采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勸其引咎辭職等方式,對部門或單位領導予以問責,以達到懲戒的目的,提高執行力。
追究制度編輯。
要建立環環相扣的責任追究制,對不同層次、各個崗位的員工。制定出精細的責罰條例,讓執行力弱或有過錯者為其行為“買單”。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質量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機電管理、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過錯行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過錯較輕的,給予訓誡、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處理:對犯嚴重或者特別嚴重過錯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或黨紀處分:對直接關系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嚴厲追查,依法依紀嚴懲。
復命制度編輯。
對主管領導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與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安排人復命,保證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當執行人在執行開始后發現有困難或阻力,無法按時完成,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公開、正當的程序向主管領導反映,否則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務。同時完成任務,也應即時復命。這是保障執行指令、加強執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體系建設編輯。
績效考核是提高執行力的有效途徑。績效考核體系建設應該圍繞企業的整體經營規劃而建立,要設計一套關鍵績效指標(kpi),既有明確的目標導向,又有對關鍵業務的考核;既營造一種機會上人人平[]等的氛圍,又體現個人與團隊之間的平衡關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資源,體現出簡潔、實效、操作性強的特點。同時,還可以實施薪酬激勵、培訓激勵和合理的授權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執行力。
督查制度的建設是對督查事項的跟蹤監督,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一個企業可以根據其組織結構的復雜性和人員多少,考慮設置一級或兩級檢察機構,該機構可以是虛擬的,譬如:設置一個最高機構為“公司檢察委員會”,對其職責權限要明確定義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一般性或者員工級別的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有行政部負責;對于政務方面、安全方面、經營管理方面、生產方面和重大質量管理方面以及體系的執行力、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由公司檢察委員會負責。通常檢察委員會書記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問責制度編輯。
“無為行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及時、有效地履行規定職責,導致工作延誤、效率低下的行為;或因主觀努力不夠,工作能力與所負責任不相適應,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任務完不成的一種工作狀況,無為就是過對于部門和單位出現的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局黨委下達的工作任務或不履行或未認真履行職責,影響全局工作安排的,應采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勸其引咎辭職等方式,對部門或單位領導予以問責,以達到懲戒的目的,提高執行力。
追究制度編輯。
要建立環環相扣的責任追究制,對不同層次、各個崗位的員工。制定出精細的責罰條例,讓執行力弱或有過錯者為其行為“買單”。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質量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機電管理、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過錯行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過錯較輕的,給予訓誡、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處理:對犯嚴重或者特別嚴重過錯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或黨紀處分:對直接關系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嚴厲追查,依法依紀嚴懲。
復命制度編輯。
對主管領導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與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安排人復命,保證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當執行人在執行開始后發現有困難或阻力,無法按時完成,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公開、正當的程序向主管領導反映,否則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務。同時完成任務,也應即時復命。這是保障執行指令、加強執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體系建設編輯。
績效考核是提高執行力的有效途徑。績效考核體系建設應該圍繞企業的整體經營規劃而建立,要設計一套關鍵績效指標(kpi),既有明確的目標導向,又有對關鍵業務的考核;既營造一種機會上人人平等的氛圍,又體現個人與團隊之間的平衡關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資源,體現出簡潔、實效、操作性強的特點。同時,還可以實施薪酬激勵、培訓激勵和合理的授權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執行力。
黨員的監督心得體會
一年以來,作為黨員的我積極參加政治學習,認真研究規定的篇目資料,現在根據學校主題組織生活會的要求,檢查三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
(一)通讀《習近平關于不忘初心,記住使命的論述摘編》。
1.學習的深度、廣度還不夠。通讀了摘編全本,但是對全本內容的體會還不全面、不系統,存在一知半解、淺嘗輒止的情況,對一些章節內容只是“泛泛而讀”,對一些熱點、焦點內容,缺乏深層次互動和思想交流。
2.學習缺乏“強”度。平時教育工作緊張,政治理論學習緊張時三分鐘的熱現象,沒有充分認識到學習也是制度,沒有把學習作為鐵的紀律,學習強度不夠,這種壞習慣使學習效果不大。
(二)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和義務權利,對照《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規范》《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些規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對照大眾提出的意見建議。
1.缺乏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意識。被動接受安排的工作很多。
2.工作中圖安心,圖省事,進取心不足,思想狀態懶惰。
(3)發揮黨員先驅模范作用。
1.知識面狹窄,無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2.不能及時與大家進行溝通交流思想學習動態。
1.沒有意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有時把學習作為任務和指標執行,只要學習文件,寫筆記,就會完成任務,學習時多思考少,閱讀多記住少,學習少,對最新理論的精神實質理解不深,不透明。學習目的不明確,理論學習不積極,不系統,有代理學,業務代理理理論的現象。
2.對自己要求不嚴格。缺乏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勇氣,服務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上司的要求和紀律規定不牢固,執行不嚴格,認識不深,分析不深。
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通過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通過全面系統學,及時跟進學,深入思考學,聯系實際學,深刻認識和領會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重點學習,多思多想、學深悟透,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二)堅定理想信念,在求真務實、真抓實干上下功夫。我將始終時刻保持等不起的緊迫感、坐不住的責任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對部署的每一項工作任務,不論輕重緩急、不論是階段性還是長期性工作,都堅持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終。
(三)增強四個意識,錘煉過硬作風。帶頭查擺自己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展示敢于正視和解決問題的決心和勇氣。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胸懷坦蕩地亮出自己的缺點毛病,真誠嚴肅地開展同志間的相互批評。經常給自己照鏡子、敲警鐘,做到肩上有壓力,心中有責任,扎實履行好職責。
以上剖析,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黨員的監督心得體會
黨員監督制度。
為加強對黨員的監督工作,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制定本制度。
一、對黨員監督的主要內容如下:
1、能否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2、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按時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5、能否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6、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還包括:
1、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2、能否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及有關規定,做好干部工作。
二、各支部每半年一次向機關黨委報告所屬黨員以及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三、機關黨組織發現本單位黨員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以及群眾意見較大的黨員,要及時提醒。經提醒教育仍無轉變的,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處置。
四、機關黨委要采取措施,方便群眾舉報違紀行為和反映對黨組織、黨員的意見。對黨員、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對待,及時回復處理。
五、對黨員實施監督的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1、每年不少于兩次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并于每年年底向全體黨員通報;
2、每年年底,集中檢查一次黨員交納黨費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
3、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大會,聽取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4、每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圍繞上級要求,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照黨員的義務,檢查存在的問題,明確今后努力方向。
基層黨員中國共產黨員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各級紀委才能真正成為黨章黨紀的維護者、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捍衛者、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推進者。
日常監督要從嚴。監督是紀委的首要職責。《條例》圍繞日常監督設計制度,規定了紀委在黨內監督中承擔的3項具體任務,并對派駐監督、信訪舉報受理、嚴把“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等提出明確要求。在3項具體任務中,首先明確了紀委的監督對象,即同級黨委特別是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共4類,既包括領導機關,也包括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同時,把黨章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于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的要求具體化,提出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具體舉措。比如,要求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等等。派駐機構是黨組織設在被監督單位的“哨兵”和“探頭”,必須伸長耳朵、瞪大眼睛,時刻關注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風和生活情況,監督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不斷增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真正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信訪舉報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的重要方式,要認真負責地處理信訪舉報線索,對重要檢舉事項集體研究、分析研判,對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對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和部門,督促查找原因、認真整改。選對人、用好人關系黨的事業成敗,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是紀委的重要職責,要及時核查掌握的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實事求是評價干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執行紀律要從嚴。執紀是紀委履職的重要手段。要把紀律挺在前面,以紀律為尺子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有錯即糾、違紀即查,維護黨的肌體健康和隊伍純潔。《條例》總結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理念新實踐,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寫入條文,明確了執紀重點和方式方法。維護紀律貴在日常,談話提醒、約談函詢都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紀委要在實踐第一種形態即“紅紅臉、出出汗”上做足功課、下足功夫,發現違紀問題就及時批評誡勉、督促糾正。這種警示和訓誡,可以避免問題小變中、中變大、一變多、個人問題變成全家問題,違紀問題最后演變成違法犯罪問題,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執紀審查是紀委的重要職責,要體現審查的政治性,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這是擁護黨的領導核心、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正確領導的必然要求。要突出重點,把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作為審查重點,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作為重中之重。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發揮思想教育功能,讓審查對象重溫黨章,從理想信念宗旨、黨性原則、作風紀律上反省錯誤,真心悔過,回到正確的人生軌道上來。
實施問責要從嚴。問責是監督執紀的'保證,監督執紀的效果最終要靠問責來強化。《條例》把責任作為貫穿始終的主線,要求以問責作為落實責任的保障。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黨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抓住主體責任,就抓住了要害和關鍵。紀委在履行自身監督職責的同時,要拿起問責這個利器,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導致黨內監督弱化,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對紀委、紀檢組監督作用沒有發揮,能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的,也要嚴肅追究責任。
黨員的監督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領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監督項制度)等4個制度性文件,對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和提高,我個人認為要不折不扣認真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必須努力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認識,更重要的是要在實際工作中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執行力。
一、努力提升對四項監督制度重要性的認識。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了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干部、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考察組負責人、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領導干部及其有關人員等5大類責任主體,界定了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等39種應當追究責任的具體情形,并對如何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了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5種組織處理措施和黨紀政紀處分的追究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中組部配套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等三個辦法,對干部選拔任用的事前、事后、離任都作了明確規定。《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規定了12種應當事先報告的事項,其中有些是容易產生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問題,有些是容易讓干部群眾對用人的公正性產生懷疑的問題。《“一報告兩評議”辦法》規定了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并在一定范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民主評議。《離任檢查辦法》對即將離任的市縣黨委書記在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方面進行檢查的內容、程序、參加民主評議的人員范圍及檢查結果的運用都作了明確的要求。以上四項監督制度共同筑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鏈”,規范和約束了所有干部任免權的地方和單位的選人用人行為,監督了各單位的領導干部和組織人事部門,體現了中央對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堅決態度,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工作責任,也為廣大干部群眾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斗爭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二、切實加大對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力度。
《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制度的效用取決于制度的執行。要嚴格執行這四項監督制度,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要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要將有關執行情況在黨內和向社會公開,讓廣大干部群眾了解監督、參與監督、支持監督。選人用人“四項監督制度”是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的基本依據,是健全黨政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制度體系的重要體規,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各級領導干部務必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上去,堅決貫徹落實,不折不扣地執行,切實樹立強烈的規則意識、法紀意識、程序意識,懂規矩、講規矩、守規矩,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縣鎮黨委是關鍵。要以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對不合時宜的`制度進行調整、充實和修訂,切實維護好干部選用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人事部門、紀檢監察室要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當好表率,認真做好各類舉報受理工作,有舉必查、查必有果、糾必到位,以選人用人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整治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加大選人用人領域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必須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制度執行的組織領導,保證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得到切實執行。再好的制度,即使規定再具體,條文再完善,如果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也等于一紙空文。我們這些年制定出臺的反腐敗制度、廉政工作紀律不可謂不多,不可謂不細,但仍有一些腐敗的分子紛紛落馬的報道見諸報端。廣大人民群眾對此頗有質疑之聲,我們的紀檢監察部門為何不能將反腐敗的苗頭“扼殺在搖籃之中”。對此我們要正確對待,要認識到反腐敗任重而道遠,反腐敗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正是由于我們在制度落實上不到位,政策執行不力,才給了腐敗的分子可乘之機,才使其有了僥幸之心。提高制度的執行力,是我們做好反腐敗工作的根本,必須大力加強。“凡事最怕認真二字”,只要我們各級紀檢部門真正負起責任,認真落實各項反腐倡廉制度,就不會給腐敗的分子以容身之所,也就可以更好地教育廣大干部,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嚴格要求自己,遠離腐敗,潔身自好。才能使我們的黨風、政風得到好轉,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環境,促進社會和諧,共同開創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篇章!
黨員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層黨員中國共產黨員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在監督方式方法上,《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強調加強黨組織的日常管理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多個單位。以來巡視已經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臺,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指出:“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可以說,該條款體現了以貫徹執行巡視工作條例為契機,提高依規依紀巡視能力,推動巡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條例》規定加強派駐監督方式。例如,《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并具體規定派出機關職責,即“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領導,定期約談被監督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派駐紀檢組組長,督促其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并規定派駐紀檢組定期向派出機關匯報工作。《條例》要求更好發揮派駐監督的“前哨”作用,加快紀檢派駐機構的全覆蓋,對黨的組織做全面“體檢”,從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向新的更高境界。
《條例》規定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這是一種同志間互相監督,促使黨和國家事業迅速進步的好辦法。”“在黨委會里面,應該有那么一段時間交交心,真正造成一個好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空氣。”新常態下,《條例》繼續發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強調讓批評和自我批評成為黨內生活的常態,成為每個黨員、干部的必修課,防范政治灰塵和政治微生物侵襲,及時發現、指出和糾正干部存在的缺點,促進黨的組織健康發展和黨員干部健康成長。
《條例》規定有效利用民主生活會。例如,《條例》第三章第二十條規定“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會應當經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應當及時召開”;第二十一條規定堅持黨內談話制度,認真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第二十三條規定黨的領導干部應當每年在黨委會(或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第二十四條規定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建立健全黨的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可以說,民主生活會既是工作的總結,更是黨內民主的表現。黨的以來,民主生活會在查找問題,改進工作方面,讓黨員領導干部接受嚴格的黨內監督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條例》以倒逼方式更好履行黨內監督責任。這體現在《條例》要求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加強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監督職責,或糾錯整改不力的情況進行嚴肅追責。
總之,《條例》在更高的歷史層面和制度建構層面,對黨內監督有缺失的地方做出改進,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員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三是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這項原則講的是規律。從根本上說,黨內監督在于經常、長期。經常就是日常,長期是指要常抓不懈。這樣,監督的效力、效能才能夠充分體現出來。從規律來看,就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監督的結果。監督的目的是:我們知道,黨內監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為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為了管黨治黨,為了實現黨員干部管黨治黨職責的履行。在監督的過程中可能會有紀律處分,甚至可能還會有一些處分、處罰。而日常監督的優越性就是:通過“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防止小事變大,把那些違紀、歪風邪氣、“寬松軟”的事情,在苗頭階段就進行克服和糾正。所以,監督真正的效力恰恰體現在日常的、經常的、長期的事情上,而不僅僅簡單體現在一時一世。所以,這條原則講的是監督的重要規律。要經常抓、長期抓,要防微杜漸,通過監督手段把各種不好的事都克服、糾正在萌芽時期。
年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今年2月,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通過參加市紀委舉辦的《條例》專題講座和工委組織的市直機關兩個《條例》培訓班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有了一定的認識,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談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實施,是我黨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利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加強紀律建設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員的自覺性和組織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松弛這些方面。這個條例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黨的歷史看,特別是執政以后,重視黨內監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三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定,便于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督和制定黨內監督條例的決定。監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后,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落實“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范化、具體化。新的條例經過實踐并修改以后,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該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抵觸。如涉及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并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條例堅持了從嚴治黨,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社會反應必須嚴懲的一些違紀行為,如黨員從事有償服務、重婚、包養情婦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理。但條例同時注重保護每一個普通黨員的權利,強調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定性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辦成鐵案,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學習兩個《條例》的一些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深刻的體會到,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結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正直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作為一名機關黨務工作者,通過學習和討論,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的學習、貫徹的同時,注重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在監督別人的同時更要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年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這些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黨內監督的有序進行,對于接受黨內監督,減少權力腐敗,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
規章制度。
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兩個條例對黨內監督和處分問題,作了細致的詳盡的規定,盡管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只要認真貫徹,仍能對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把兩條例公之于眾,使黨內監督和紀律處分能置于人民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為貫徹執行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證。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兩個條例的有些規定卻無助于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條把所謂“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和“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都列為必須處分的對象,而且列為具體分則的第一、二條。這樣做就必然會壓制黨內的不同聲音,阻礙黨的健康發展,助長黨內的專制之風。這是與發展黨內民主相抵觸的。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在組織和行動上當然應該服從黨中央的決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中央的決定,即使通過前曾經廣泛征求意見,而且是按照多數的意見做出的決定,但居于少數者在執行決定的同時,仍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服從多數和尊重少數是選舉和議事的民主原則的兩個側面,黨內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數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是黨內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只有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傾聽實踐的呼聲,才能檢驗決定是否完善,使決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兩個條例都是防范性的黨內法規,一個防范于未來,一個處置于事后。而要從根本上保證黨的健康和生機,就必須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加強黨內民主。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來考察,腐敗的根源主要在于絕對的權力。因此,要鏟除腐敗所由以產生的基礎,就需要實現政治民主、權力制衡。在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權力進行制約。世界歷史的經驗表明,政治權力制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權分立,它的原則對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是適用的。在黨內,立法、執行、監督三權應當保持平衡,相互制約,克服目前執行一權獨大的狀況。《監督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這實際上仍然因循過去的領導體制。雖然《監督條例》同時也規定各級紀委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監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但領導體制的現行格局使上述規定很難見效。只有徹底改變現有的一權獨大的狀態,保持三權的大體平衡和相互制約,才能保證黨的健康發展和正確領導。
總之,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要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保證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領域。
要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合理增長,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要持續深化“放、管、服”和財稅、金融、創新、國企等重點領域改革。
要堅持引導市場預期,提高政策質量和透明度,用穩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穩住市場預期,用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增強發展信心,特別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鼓勵民間投資,改善企業微觀環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昨日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中共中央主持會議。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
會議認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始終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范,為鞏固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積累了豐富經驗,為保證黨在各個歷史時期完成中心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同時,黨內政治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
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范,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凈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治國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
綜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作出示范。
修訂監督條例時機成熟。
會議認為,加強黨內監督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一貫要求,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20xx年頒布施行以來,對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條例》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顯現出來。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強化黨內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提供了重要遵循。這幾年,我們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積累了不少經驗,為修訂黨內監督條例奠定了重要實踐基礎。修訂工作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應抓緊抓好。
實施“組合政策”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在錯綜復雜的國內外形勢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部署,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上半年經濟運行總體平穩,轉方式、調結構穩步推進,企業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場總體平穩運行,城鎮新增就業持續增加,人民生活繼續改善,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同時,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存在一些必須高度重視的風險隱患。當前,經濟運行的新常態特征更加明顯,我們必須把握好經濟發展新常態這個大邏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壓力為動力。
會議強調,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體思路,通過實施適度擴大總需求、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良好發展預期的組合政策,努力保持經濟平穩發展走勢,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攻堅“五大重點任務”
會議強調,要堅持適度擴大總需求,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注重相機、靈活調控,把握好重點、節奏、力度,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良好宏觀環境。要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措施,保證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領域。要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合理增長,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要持續深化“放、管、服”和財稅、金融、創新、國企等重點領域改革。全面落實“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優勝劣汰和產業重組,提升產能過剩行業集中度,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要采取正確方略和有效辦法推進五大重點任務,去產能和去杠桿的關鍵是深化國有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基礎性改革,去庫存和補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導城鎮化進程和農民工市民化有機結合起來,降成本的重點是增加勞動力市場靈活性、抑制資產泡沫和降低宏觀稅負。要堅持引導市場預期,提高政策質量和透明度,用穩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穩住市場預期,用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增強發展信心,特別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鼓勵民間投資,改善企業微觀環境,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要發揮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對擴大內需、推動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起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加強黨內監督,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的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我們的黨是一個善于自我批評、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黨,是一個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黨,因此,嚴格黨內監督,始終成為我們黨保持機體健康和活力,順利推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黨內監督條例》突出制度建設在黨內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監督制約和保護支持相結合,系統地總結了黨內監督工作的歷史經驗,充分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黨內監督工作的客觀要求,全面反映了黨中央關于新時期黨的監督工作的各項部署,對黨內監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基本法規。《監督條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們黨無私無畏、敢于面對和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和風險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的黨是一個擁有300多萬個黨組織和6600多萬黨員的執政大黨,五十多年來,絕大多數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能夠按照黨章的要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涌現出了許多象焦于祿、孔繁森等優秀共產黨員形象,但是也有少數人不按黨的規矩辦事,腐化墮落、貪污受賄,成克杰、胡長青等是隱藏在黨內的敗類,他們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成為歷史的罪人,這些教訓是很沉痛的,這也充分說明了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內監督工作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繁重艱巨的任務,因此,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是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提高拒腐抗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課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
《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紀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充實和完善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的基本法規。《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更進一步提高了廣大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自覺性。本站:。
《黨紀處分條例》還明確規定對于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是違紀行為,應當根據情節給予黨紀處分,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政治責任。
通過學習《黨紀處分條例》,我體會到,認真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和制度,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因此,要把“兩個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嚴格執行,并且要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去,堅持將“兩個條例”對照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認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監督職責,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長期任務,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黨員監督條例
黨員監督條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監督黨員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形象。在這個文明社會里,無論在哪個角落,都離不開法制的建設,嚴格遵守黨員監督條例不僅有利于政治風清氣正,更能夠促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入推進。自從領導印發黨員監督條例以來,我也認真學習領會了其中的內容,有了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黨員自我約束。
在黨員監督條例中規定,黨員要自覺接受黨的紀律檢查,不得有損黨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這不僅是規矩,更是一種自我約束。作為共產黨員,要時刻保持對黨對人民的高度忠誠,時刻維系清正廉潔的形象,時刻保持對組織的絕對服從。只有這樣,才能夠讓黨員更加有力量和影響力。
第三段:互相監督,互相約束。
黨員之間也要相互監督和關照,把自己的行為控制在規矩之內。黨員要尊重組織,尊重同志,不能夠做出損害黨和人民的行為,更不能夠自私自利。在團結友愛的基礎上,互相約束和監督,才能夠達到全面從嚴治黨的目標。
第四段:嚴格執行監督制度。
黨員監督條例的規定和執行,都離不開制度的支撐。只有建立健全規范的制度,忠誠履行組織和人民的信任,才能夠讓黨員監督條例更加有力。我們要嚴格執行監督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黨員進行公正嚴明的懲處,對集體與個人作出表彰。只有讓制度更有力,才能夠讓黨員更有意識。
第五段:總結。
總的來說,黨員監督條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規章制度,它是在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形成的一個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我們黨員要時刻感恩黨和人民的培養,時刻保持對黨的忠誠和定力,時刻做到廉濕自警,莫讓黨的警惕性和自我凈化失去它應有的力量。從這一點上說,黨員監督條例的實施不僅對于我黨的建設發展很重要,對于今后的社會進步和和諧也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黨內監督條例全文心得體會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年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古語有云:“外疾之害,輕于秋毫,人知避之;內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這句話告訴我們,外因造成的傷害,很容易被發現;內因導致的病患,卻不容易被察覺。對于我們黨來說,外部監督是必要的,但從根本上講,還在于強化黨內監督。
黨內監督,猶如黨的肌體免疫系統,具有糾錯正偏、預防懲戒、約束制衡、指引促進等功能,形成強大的免疫力,使黨的肌體遠離疾病、保持健康。長期以來,黨內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內部監督乏力,監督主體比較分散,監督責任不夠明晰,監督制度的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特別是對高級干部的監督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不愿監督、不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監督下級怕丟選票,監督同級怕傷和氣,監督上級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門,黨內監督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成了一句口號;等等。黨內監督缺位的種種現象,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對黨的肌體健康造成極大傷害。
黨的以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總結經驗教訓,創新管理制度,切實強化黨內監督。黨的xx屆六中全會將這些新理論新實踐總結提煉上升為制度,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大力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規范。修訂出臺這一重要文件,是總結歷史經驗、破解現實問題、加強黨的領導所采取的戰略舉措。
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世界上一些大黨老黨喪權亡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制約,特別是黨內監督缺位。我們黨90多年來之所以能夠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就是因為始終重視加強自我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解決問題。特別是黨的以來,黨內監督重招實招頻出,巡視“利劍”顯威力,派駐“探頭”全覆蓋,問責“警鐘”常鳴起,形成強大震懾,取得明顯成效。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表明,我們黨必須強化自我監督,才能增強生機活力,永遠走在時代前列。
破解黨內問題的迫切需要。事業總是在破解問題中不斷發展的。一段時間以來,黨內出現一些突出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比如,少數地方和單位黨內政治生活出現了隨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的傾向,一些黨組織渙散無力、紀律松弛,一些黨員作風不嚴不實、頂風違紀時有發生,個別黨員違反黨章、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等等。只有不斷強化黨內監督,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強對權力行使的制約,才能使黨的作風全面好轉起來,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發生,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鞏固領導核心的有力保障。“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當前,我們黨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面臨著“四大考驗”和“四種危險”,挑戰前所未有、風險無處不在。只有大力加強黨內監督,才能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才能肩負起時代和歷史賦予的神圣使命。
黨內監督條例體會_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于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貫徹落實《監督條例》,應當在“四個突出”上下功夫、見實效。
突出“快”,堅持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強化紀律建設,要既教又誅。貫徹落實《監督條例》,首先要從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入手,深入抓好學習宣傳,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緊迫感,加大對《監督條例》的宣傳力度,使之入腦入心、付諸行動,緊緊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監督條例》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必修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宣講活動,強化各級黨員干部的法規制度意識,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迅速對表,迅速落實,壓縮適應期、過渡期,做到快學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齊的高度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扛在肩上,把《監督條例》的權威盡快立起來。
突出“效”,堅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為之,下效之。”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層層立標桿、作示范,是黨的以來黨風廉潔建設的鮮明特點,是黨內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經驗。確保《監督條例》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必須擔負起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書記必須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全面履行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深刻領會中央意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主動、自覺地同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覺認同、堅決擁護,在政治上絕對忠誠、堅決維護,在行動上對表緊跟、堅決服從,在貫徹執行《監督條例》中自覺把自己擺進去,積極主動履職盡責,以實際行動推動《監督條例》落地生根。
突出“準”,堅持在抓準抓實上下功夫。《監督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在貫徹執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縮水的問題,要對準“靶心”,抓準抓實。要緊盯監督重點任務,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要緊盯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進行監督;要緊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進行監督。同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紀依規進行監督,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全力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高度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真正做到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對那些不愿意接受監督,認為監督就是不信任、會增加麻煩、影響公信力的認識和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突出“嚴”,堅持在失責必問上下功夫。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監督條例》有沒有生命力,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關鍵看能否真執行、失責能否真追究。要堅持把貫徹《監督條例》與《問責條例》相結合,堅持利劍高懸、鐵面執紀,把嚴的要求體現到貫徹落實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真正讓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體驗到監督是一種約束,是一種幫助,更是一種愛護。各級黨組織要為貫徹執行者撐腰壯膽,尤其要領導支持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違反《監督條例》的行為嚴肅追究,促使黨的領導干部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年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是我們黨重要的條例,是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兩個條例的實施,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揮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對保障黨的權益,保障黨的先進性。這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設施,他的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這兩個條例的共同點就體現了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貫穿了依據制度和黨內發揮治黨和建黨的機制,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這兩個條例各有側重,各有特點,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先的監督,監督的主要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他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所以,黨內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紀、政紀和國防互相結合起來。下面,我主要對黨內監督條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特點談一點自己的學習體會,供大家在學習當中參考,有不對的地方大家批評指正。
我們大家都知道,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的文件,這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為什么要制定這個條例。制定這個條例首先一點是從全局來講,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的需要,是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取得了新的進展,新的成果。因為xx大規定,要把我們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把制度建設貫徹其中。這就反映了制度建設在我們黨的建設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無論思想建設,組織建設還是作風建設都離不開制度的規范和制約。所以小平同志講過,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設放在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這是我們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的非常重要的特點。三中全會以后我們對制度建設非常重視,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把黨的制度建設同其他統一起來,保證其他各個方面的建設能夠順利的進行。所以黨內監督條例的制定,貫徹,這是我們黨的制度建設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是制度建設的一個新的成果。他對于我們全面來建設黨,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保證黨的各個方面的建設,按照一定的規章和程序進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我們制定這樣一個黨內監督條例也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我們黨的建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行為,保持黨的先進性,我們可有多種方法,但是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制約相統一。這就是一方面黨內任何組織個人如何加強自覺性,自覺地來增強黨性,自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地來遵守黨內的規矩。增強自覺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導,這是我們黨的一個傳統,而且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同時,另一方面,黨內生活表明,由于黨員干部的自身素質有區別,加上黨內外環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覺。我們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產黨就是一種自覺組織起來,為共同目標實現的組織,有高度的自覺性。黨對黨員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看到教育不是萬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做到自覺。這就有黨的建設當中有制度的約束,有效的監督和嚴格的紀律問題。我們現在對國家來說是依法治國,對黨內來說在一定意義上講,也可以說要依照制度和黨內的法規來治黨。這里面有人講要依法治國,是不是依法治黨,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贊成要依法治黨,黨的建設和國家的政權建設是有區別的。黨是一個自覺的組織。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黨員的自覺。只有這種自覺,我們才能更好的來貫徹實施我們制定的制度,如果沒有這種自覺性,制度制定最多實施起來也很困難。所以,我認為應該把自覺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約束以及監督機制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把黨建設好。
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從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是很嚴峻的。黨內外群眾的反映是強烈的,黨內的不正之風,腐敗的案件。在所處分的干部當中,高中級干部受處分的比例明顯高于普通黨員,盡管腐敗分子是極少數,但是危害很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犯罪數量明顯增加。從黨的當前來看,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蔓延的原因當中,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利,紀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說,預防腐敗的自身,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多年來黨內外出現黨內監督規范性的問題,所以文件的出臺,這是我們黨的建設的需要,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的歷史上第一部監督的重要法規,是我們黨為解決自身問題的重要措施。他標志著黨內監督從此進入一個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這個條例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黨內監督現實需要,著眼于當前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比較完整的黨內監督的制度體系。這樣的條例便于科學規范,有很強的監督體制。我想這個條例體現了幾個特點。
黨內監督必須以制度為載體,重在制度建設是條例的一個特點。過去我們黨內監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個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們黨內的組織機構當中,權力如何配置,各級領導機關和人員到底有什么樣的權力,運用權力的界限和范圍是什么,賦予什么樣的職責和義務以及監督主體,監督的內容和依據是什么,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有制度進行規范。所以,我們條例制定的重要原則和指導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設的框架。這四項制度有些對我們在實踐當中現有的辦法組織規范。比如說述職述廉制度,談話和誡免制度,這些制度在這些年探索當中行之有效的,把這些經驗和作法上升為黨的規章制度。有一種是借鑒了國家法律的規定,確定為黨內監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聞和執行制度,比如罷免和撤換的要求,借鑒國家法律的規定,引用到黨內的法律規章中來。有的是在黨內的法規的重生,比如說階級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黨內生活準則12條就有。第一條就是講階級問題,對重要的制度是對過去制度的重生,這四項制度互相貫通,形成一個結構網絡。我們學習體會到在八個結合上相互聯接。黨內與黨外監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自我約束和外在約束相結合,組織監督與個體監督,輿論監督與法規監督的結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結合,權力保障和義務的結合等八個結合。這種制度構成比較完善的體系。大體上覆蓋了當前監督和黨的制度建設當中主要的問題。使我們的監督能夠發揮總體功能,特別是通過黨的各種層次的組織結構,確定了各個監督主體的權力和義務,使黨內監督更加規范。黨內監督條例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
黨內監督條例的一個重大的突破就是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符合監督的問題。中央委員會如何監督中央政治局,這是需要解決沒有解決的問題。去年10月錦濤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員會做工作報告,這種重大舉措在黨內外和海內外反映強烈,大家贊賞這種作法。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全黨員公布,鄭重接受全黨的監督,這是非常好的頭,像全黨做榜樣。中央政治局把錦濤同志的意見制度化,明確規定向中央委員會報工作,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和意見反映的問題。根據這個條例和規定,監督條例里相應的對中央紀委和地方黨委的,地方紀委的和是黨組織的紀委向全委會報告工作。這個問題使我們黨內領導層最高領導有了很好的開端,形成了規范和制度。
把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這是條例又一個重要特點。這是根據黨內監督的實際和突出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的。我們知道當前來講,一方面特別是黨內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負有重大的職責, 也有很大的權力。另一方面,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很難。所以針對當前難點和薄弱環節,把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突出出來,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現在對身為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問題,既有監督的機制問題,又有體制的問題。因為現在我們仍然存在權力過分集中,盡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過這個問題,但是現在仍然沒有解決。權力集中在主要負責人手里,必然會帶來難以監督的問題。所以,監督難的問題,從深層次上講要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使權力得到適當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這個問題屬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我們在監督條例中很難解決,我的意思是對主要負責人監督問題有一個體制,配置和監督機制的問題。
監督權利和義務的平衡原則。這是我們支持黨內監督條例的重要特點。條例處理監督,被監督之間的關系是,集中保護監督這條合法權利,重視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力,體現了權力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監督要與保護職責相結合,既要開展黨內監督的重要原則,又是貫徹條例的重要精神。要通過嚴格的制度和區分有效的措施,監督被監督者,防止被監督者濫用權力打擊報負監督者。另一方面使監督者受到必要監督和制約,沒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約的,監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約,有利于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益和自覺性。所以,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的權利和義務的平行,處理好二者不成承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這樣幾點。一是強調監督應該在制度框架內執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進行,這個很重要。監督不是亂來的,監督必須在制度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監督,既保證如何監督的問題,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監督的問題。二是強調黨組織的監督權與被監督者的權力適度平衡,對濫用監督權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處理。三是要例行監督權與承擔義務平衡。條例規定了黨員的實際和程序方面的監督權,同時又有義務。約束黨員將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進行反映,不得公開發表與中央相反的意見。四是條例保障黨員和組織的勝訴權,規定黨員和黨組織不服的,可以向黨組織申訴,有關黨組織核查進行結論。有意見可以向上級黨組織或者中央黨組織申訴,保證黨員的健康的發展。
總之,中紀委、組織部和宣傳部聯合下發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中專門提出要求,各級黨委要在學習宣傳條例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精心部署,精心組織,做到認識到位,工作到位。認真學習,提高認識,深刻領會。人民日報社論提出,黨的各級干部精通條例,全黨同志熟悉條例,全社會了解條例。各個層次要求學習領會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提高黨內監督的自覺性。把領導干部,特別是中高級干部管好,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黨員領導干部抓好貫徹實施的同時,主動接受監督,加強自覺性。
要突出抓好對權力運用的監督,特別要在政治紀律,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作風方面的監督。黨內監督的重點是對權利的監督。這些問題是當前黨內的突出問題,是群眾反映很強烈的問題,所以,要抓住重點,維護好黨的制度和紀律的嚴肅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學習體會,請各位批評指正。大家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體會
黨內監督是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的重要手段,也是維護黨的純潔性和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學習和貫徹黨的黨內監督條例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黨內監督對黨的建設和發展的重要作用,也明確了自己作為共產黨員應該怎樣履行監督的職責和使命。
第一段,介紹黨內監督條例的背景和意義。黨內監督是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的建設和發展的內在要求。黨的黨內監督條例是新形勢下黨內監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標桿,旨在更加全面、規范地加強黨內監督,構建起完整的黨內監督體系。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彰顯了黨對黨內政治生活的高度重視,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段,闡述黨內監督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黨內監督條例明確了黨內監督的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為黨內監督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黨內監督條例突出了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重點,明確了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和造成的后果,加大了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問責力度。同時,黨內監督條例還規定了黨員違紀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程序,確保了黨內監督的公正性和正當性。
第三段,總結黨內監督條例對黨的建設和發展的積極意義。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對于推進黨的建設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它明確了黨內監督的任務和職責,強化了黨內監督的力度,有利于及時發現和糾正黨員領導干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同時,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還能有效地提高黨內監督的效能,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增強廣大黨員的黨性修養和提高黨員干部的履職能力。
第四段,分析自身在黨內監督工作中的角色和責任。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黨內監督是每個黨員的職責和使命,是踐行黨的組織原則、加強黨的自我監督的重要方式。我要充分認識到,黨內監督工作關乎黨的形象和聲譽,需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鮮明的政治立場,當作是一項神圣的事業來對待。
第五段,展望黨內監督條例的實施前景和自身的發展方向。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黨的建設和發展的一大利器,但光有條例還不夠,需要廣大黨員的共同努力。我將積極參與黨內監督工作,增強自身的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努力提高黨內監督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動黨內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為黨的建設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通過黨內監督條例的學習和貫徹,我深刻認識到黨內監督對于黨的建設和發展的重要作用,也明確了自己作為共產黨員應該怎樣履行監督的職責和使命。我將始終堅守共產黨員的底線,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積極參與黨內監督工作,努力做到清正廉潔、忠誠履職,為黨的事業持續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黨員監督條例
第一段:引言部分(200字)。
黨員監督條例是新時期黨員必須遵守的規范,是加強黨員監督的權利和責任。自2019年10月1日起,《黨員監督條例》正式實施,這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立法活動,對于保證黨員干部廉潔奉公、履職盡責具有深遠意義。在本篇文章中,我將進一步闡述對黨員監督條例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保障黨員權利(200字)。
黨員監督條例為黨員的基本權利提供了保障,進一步規范了黨員的管理和服務。每位黨員一旦加入黨組織,就應樹立起廉潔自律的意識,同時也必須了解自己的權利。在組織和政治教育中,我們應該更開明地看待黨員的權利問題,充分保障黨員的權利,以黨員自我監督為基礎,以加強上級組織監督為保障,借此不斷推進政治生態。只有這樣,才能實現黨員自我管理和監督的良性互動。
第三段:減少違法違紀行為(200字)。
黨員監督條例提出了一系列懲處措施,從而提高了黨員違法違紀的成本,并降低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可能性。黨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紀黨規,加強自我約束,杜絕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同時,在組織監督下,對于違規行為要果斷采取懲處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證黨員的公正和廉潔,增強黨員意識,從而減少一些不合法的行為和違規操作,使黨員干部的形象更加完美,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第四段:加強組織監督(200字)。
黨員監督條例為組織提供了更多的空間,從而增強了組織監督的能力。黨員必須自覺接受組織的監督,通過不斷完善自身的管理體制和措施,促進有效的監督,實現黨員自我完善和升華。同時,組織也應不斷地加強自身的監督機制和方法,密切關注黨員的思想動向和行為表現,發揮組織在黨員自我管理中的作用,確保黨員的思想、行動和紀律的自我約束。
第五段:結論部分(200字)。
作為新時期的共產黨員,要始終保持自我監督、紀律性、責任心和忠誠度,自覺實踐黨員監督條例,發揮黨員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過程中的作用。黨員監督條例的出臺,為我們提供了規范自己、加強自我約束、保證廉潔自律的機會和條件。同時,對于加強黨員教育、保證黨員的服務質量具有重大的意義和作用。
黨員監督條例心得體會范文,黨員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黨內監督工作已進入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體現了我們黨通過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勇氣與決心。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已成為全黨的共識。黨內監督工作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和預防腐敗的關鍵措施,《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布實施,為我們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依據,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抓住工作重點,改進監督方式,力求實際效果。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一重點環節,在制定和落實有關監督制度上下功夫、想辦法,走通過制度建設加強規范約束的黨內監督之路。結合貫徹今年中央、省、市紀委三級會議精神,今年,我們將出臺和重申有關制度,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進一步推進我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盡快成立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完善行政效能投訴的有關辦法規定,并制定有關加強軟環境建設的制度規定;要重申和完善嚴格控制公款外出考察學習、嚴禁公款相互宴請和收送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加強財務管理、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加強對有關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搭車旅游、隱瞞不報或少報個人重大生活事項、違規報銷費用等行為,切實將有關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要不斷改進監督方式,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與加強權力制約、辦事公開等結合起來,由單一監督向多層面、多形式的監督推進,走綜合監督之路。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別注意加強對三個層面干部的監督。一是加強對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特別是副處級以上黨員干部的監督,尤其要把各單位的黨政“一把手”作為監督的重點,要通過實行廉政承諾制度,增強自律意識;通過定期進行廉政談話,使其警鐘長鳴;通過廉政述職,讓黨員干部始終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通過及時進行重大生活事項申報,加強對干部的動態管理;通過建立核算中心,實行會計委派,防止“一把手”在財政資金支配上的違規行為;通過政府集中采購,堵塞漏洞;通過定期的經濟責任審計,防患于未然。要特別注意加強對掌管人、財、物等重要崗位黨員干部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出現違紀行為從嚴查處。二是對一般黨員干部要加強教育,整頓作風,完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日常工作的跟蹤考核;要強化效能督查,進一步規范從政行為。三是對村(居)、企業基層的黨員干部要加強監督管理力度,認真落實“三務”公開制度,不斷完善形式、細化內容;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醫院、學校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都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給群眾一個明白;要廣泛實行民主述評制度,接受群眾代表和黨員的評議,形成內外結合的監督機制。
年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汪永清(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管”和“治”都包含監督。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要把加強黨內監督貫穿管黨治黨全過程,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
二加強黨內監督的頂層設計。
“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共8章、47條,分為三大板塊,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黨內監督的各方面各層次,作出了提綱挈領的統籌規劃,形成了一套系統完整的制度安排。
——目標進一步明確。《條例》第二條明確提出,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四自”能力彼此聯系、層層遞進、相得益彰,形成了系統完備的有機整體,樹起了檢驗黨內監督成效的重要標尺,指明了強化黨內監督的努力方向。
——內容進一步突出。《條例》第五條規定了加強黨內監督的8項主要內容,其中既包括遵守黨章黨規、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又包括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既包括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黨的干部標準,又包括廉潔自律、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情況。這些內容瞄準了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了黨內監督的重點任務,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性。
——對象進一步聚焦。黨要管黨,首先要管好主要領導干部;黨內監督,首先要監督好主要領導干部。主要領導干部權力集中、崗位關鍵,強化監督至關重要。從已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來看,一些主要領導干部從曾經的“好干部”淪為“階下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日常監管不力。《條例》明確規定“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抓住了這個“關鍵少數”,就起到了帶動“大多數”的作用。
——體系進一步完善。這次《條例》的一個重大貢獻,就是用4章的篇幅明確規定各類監督主體的職責要求,構建起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這一體系,是一個上下串聯、左右并聯的監督網,有利于在黨內監督中貫徹民主集中制,依紀依規強化黨內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黨內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黨內同級相互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