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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安全心得體會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變得越來越強。為了保障人民生活安寧,國家不斷加大社會保障力度,開展各種保障措施。社會保障是國家對人民給予的一種福利,但是在享受福利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自己對于社會保障的知識了解和安全防范。本文從個人角度出發,總結了自己的社會保障安全心得體會。
第二段:保險程序要及時、準確。
在社會保障的流程中,保險事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包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方面。對于這些保險事務,我們需要保證程序要及時、準確。對于體檢和報銷,要及時提交申請,盡可能縮短等待時間。同時,要注意提交的資料是否準確無誤,這樣可以大大縮短審核時間,保證我們能夠及時獲得保險金或報銷款。
我們應該盡可能多了解相關保障措施,比如醫保和商業保險的不同,理解科學的保險方案,以便更好地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措施。在個人投保時,要保證保單針對個人需求,同時保證保險公司信譽良好,以免在理賠時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此外,平時需要留意社保公告,保持對社保政策的了解和熟悉,掌握其中的福利內容,及時把握權益。
第四段:注意個人信息保密。
保管好個人相關信息,注意信息安全也是重要的。在我們提交申請時,必須保證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同時也要注意信息的保護。不要在網上泄露自己的個人資料,以免造成不良記錄或財產損失。平時我們還應該定期更新自己的個人信息,及時更改個人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等,這樣方便保險公司與我們聯系,了解我們的保險需求。這些措施其實都能提高我們的保險服務的效率,利于我們自己獲得相關的福利。
第五段:自我防范心態有利于社保安全。
最后,自我防范心態也很重要。在申請和享受個人保險福利時,我們需要有足夠的耐心,不要著急和隨意投保。在理賠過程中,我們還應該了解理賠程序,遵循理賠流程,以免出現錯誤或遺漏等不必要的麻煩。同時,我們必須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對于虛假騙保等不法行為持zero容忍態度,防患于未然。
總之,在社會保障領域,我們要持續不斷地進行學習和提高認知,在保險方面不斷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理智規劃自己的保險需求,同時要加強對自己重要信息的保管。不僅如此,在社保領域,我們還應樹立對社保事務的正確認識,增強社保意識,不斷完善自己的社保知識體系,爭取得到更為豐富的社會保障福利。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xxxx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和評議工作要求,縣人大常委會第二評議調研組深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聽取工作匯報、集中提問和小組個別座談的方式,就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整體情況如下:
xxxx年以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始終堅持民生為本的工作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切實加大就業工作力度,積極推進社保體系建設,努力營造和諧勞動關系,著力加快人才引育步伐,人力社保各項事業實現新發展,為推動全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一是就業規模逐步擴大。至xxxx年x月,城鎮新增就業人員達xxxxx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控制在x%以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持續擴大,總人數達xx萬人。再就業工作成效突出,通過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共有xxxxx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二是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加強。xxxx以來,萬人次。職業培訓規模不斷擴大,社會辦學職業技能學校發展到xx所。職業技能鑒定體系逐步完善,共有xxxxx人取得了職業資格證書。三是就業服務全面提升。組織xxx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率達xxx%。建成啟動新的人力資源市場,累計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大學生公益人才招聘會”等招聘活動xxx場次,xxxxx人通過就業服務圓了就業夢。
一是社保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開展“全民參保計劃”行動,推動未參保企業、個體工商戶按時足額繳費。截至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分別達到萬人、萬人、萬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xx.x萬人,參保率達xx%。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成參保登記xxxxx人,“中人”待遇核定xxxx人。二是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省、市規定,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金標準從xxxx年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xxx元,人均失業保險提高到xxxx元。三是社保基金監管進一步加強。加強對各險種基金運行和風險管控情況評估檢查,提高風險預警能力,堵塞經辦管理漏洞。xxxx年以來,通過金保系統共發現辦結各類異常、預警信息xxx次,查處騙保、冒領人員xxxx余人次,挽回基金流失xxxx.x萬元,有效維護基金的安全運行。
(三)人才隊伍建設持續發展。
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規模持續增長,新增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別達到xxxx余人、xxxx人。積極開展各類招才引智活動,建成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x家、省引智基地x家、技能大師工作室x個。
(四)人事制度管理穩步推進。
全面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范工資收入分配秩序,完成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住房補貼標準進行審核,實施鄉鎮工作性補貼。狠抓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工作。xxxx年以來,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xxxx人,合同制工作人員xxxx人,考試安全率xxx%。
(五)和諧勞動關系日益鞏固。
一是加強勞動監察維權力度。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遵守社會保險法執法、勞動合同用工書面審查等活動,依法規范用工單位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xxxx年以來,累計查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案件xxx起,督促企業補簽、續簽勞動合同xxxx份,為農民工等勞動者清理拖欠工資xxxx萬元,有效維護了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水平。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初步建立勞動人事爭議區域化專業化調解機制,累計受理勞動爭議xxx件,結案xxx件,按期結案率xx.x%。
一是人才工作“引、育、留”還有一定短板。我縣的人才生態環境,制約了高層次高學歷人才的引進和留用,各類人才引進雖然數量多,但流失率也相對較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缺口較大,就業的總量壓力與結構性矛盾亟待破解,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縣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工作正常開展。
二是勞動技能培訓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我縣一些村莊由于大量青壯年勞動力永久性或暫時性地向城市遷徙,出現“空巢村”現象,勞動技能培訓存在“招生難”。同時,缺乏大型的綜合技能培訓基地,現有就業技術培訓種類單一,大多為育嬰、家政、護理、保潔等“短平快”的低端培訓,就業培訓質量不高,針對性、實效性較差。此外,企業缺乏對職工技能培訓的主體責任意識,部分企業領導者對職工培訓認識不到位,認為組織培訓投入人力、物力、時間較多,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同時擔心技術骨干參與培訓學成后跳槽,造成人才流失。
三是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難度較大。我縣部分企業,尤其是鄉鎮地區的微小企業經濟收益下降,人員流動較大,單位負責人只顧眼前利益,存在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或未足額、全面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等現象。同時部分企業職工參保意識較低,對社會保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存在用農村醫療保險代替企業醫療保險,用農村養老保險代替企業養老保險的問題。
四是化解勞動人事爭議能力建設需進一步加強。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勞動力成本提高,企業收益受到影響,勞動人事爭議數量明顯上升,案多人少現象突出,人社部門處理勞動者舉報投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等工作任務繁重。
一是進一步深化人才引育工作。要進一步完善人才招納引進、培養使用、保障激勵等工作機制。深入優化校企對接模式,積極促使大學生見習實習基地和企業招才引智網絡建設精準對接、有機結合,推動教育鏈、人才鏈、產業鏈有機銜接。提高人才招引精準度,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及產業結構等特點,有針對性地細化人才政策,大力引進與我縣相匹配的高層次專業型技術人才。進一步加大對職業技能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快形成職業培訓的市場化機制,加快建設職教產業園,打造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以適應當前我縣高技能人才需求。
二是進一步加強勞動技能培訓工作。圍繞大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做強勞務經濟、促進城鄉統籌發展要求,加快建設大型綜合培訓基地。根據企業、用人單位用工需求和職工技能提升需求,本著實際、實用、實效的培訓原則,依托企業、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進一步加大培訓資金投入力度,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檔次,全面提高參訓學員動手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逐步解決就業難與用工難的矛盾,為勞務輸出奠定基礎。
三是強化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政策宣傳。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加大對小微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參保征繳等政策的宣傳力度,全面提升群眾的參保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讓勞動保障政策深入人心,架設溝通理解橋梁。要突出對企業、用人單位的宣傳,切實提高企業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增強為企業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四是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積極推進縣級勞動爭議仲裁院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強仲裁隊伍建設,提升仲裁員業務水平,依法化解勞動人事爭議,依法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日常巡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強化與基層、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源頭預防,及早發現,快速處置。要充分發揮企業勞動調解組織作用,盡可能將矛盾妥善化解在初始階段,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助推社會平穩和諧。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和諧社會,民生為重”,人民群眾是立國之本。所以,對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政府不能有絲毫疏忽和輕視,要清醒認識社會現狀和發展趨勢,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并促使其走向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階段,為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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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在我們小組針對這項政策對xx區韓村河鎮的走訪調查中可以發現,“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保障待遇”的政策在當地反響很強烈,人們積極參與到這一政策的申報活動中來。被考察的韓村河鎮截至2008年3月底,符合條件的老人投遞申報表的比率達到100%,這體現了人們對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迫切愿望,也證明了當地人們參與社會保障的熱情高漲,當然,這也得利于當地社會保障所的大力宣傳。
然而,并不是有了一項好的政策就能讓群眾滿意,再好的政策也要有高透明度的執行程序和高效率的執行隊伍作保證,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從而真正的讓群眾受益,讓群眾滿意。我們通過與當地群眾的訪談了解到,大多數群眾非常關注社會保障事業,并樂意自主監督社會保障機構。這一項新的老年社保制度的出臺不僅使群眾更加感受到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好處,也感受到了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這里提醒各級執政機關重視群眾的監督和意見,重視執政的透明度。
當然,剛出臺的政策雖然得到了大多數群眾的認可,但是畢竟會有自己的不足之處。目前最大的不足就是受惠的老年群眾范圍并不廣,限制條件還較多。這與我國還處在發展中階段是密不可分的,希望在將來的經濟發展中,政府還能更加注重公平與效率的結合,擴大受益人群的范圍,真正實現我們社會的“老有所養”。
案例3: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
1.造成失業的主要原因。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失業率還處在較高水平,而造成失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3)伴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一些領域特別是第一、第二產業的傳統部門不僅不能擴大就業容量,反而會減少用人,分流部分勞動力,致使失業人員數量增加。
(5)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覆蓋面窄,市場就業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對勞動力流動和合理配置也有著明顯的制約作用。
2.“零就業”政策的具體措施。
一個家庭的經濟能力和就業有著直接的聯系,失業人員的存在不僅是自身資源的浪費,同時也是對家庭經濟的拖累。而對于家庭就業人數為零的“零就業家庭”而言,生活更是顯得困難重重。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由于年齡偏大、身體條件差、文化技能偏低,以及就業觀念不適應等原因,就業十分困難。
(1)對有迫切就業愿望的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優先提供就業崗位,使其盡快就業;
(2)對無就業愿望的進行“一對一”的指導,幫其轉變擇業觀念,促其就業;
(3)為零就業家庭人員介紹講解就業再就業相關優惠政策,舉辦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專題講座,并舉辦專場見面會,充分挖掘空崗信息,做到“人職匹配”,提高其就業機率。
3.實施后的成果。
以上政策所帶來的成果是喜人的,從具體的數據中就可以看出這一點:
(1)2007年年初統計,竇店鎮轄區內共有“零就業家庭”及勞動力4戶5人,其中非農業家庭1戶,涉及勞動力1人;農業家庭3戶,涉及勞動力4人;而在“零就業家庭”扶植政策實施了只半年時間后,截至2007年6月22日,已經全部實現就業。
(2)河北鎮2007年年初共有“零就業家庭”26戶,勞動力34人,實施此項政策后,也在上半年內將“零就業家庭”全部清零。
(3)通過實施以“零就業家庭”幫扶政策為主,其他破解就業難題政策為輔的一系列就業促穩定措施,xx區在2007年內實現新增就業人數14107人,完成市年度指標的102.6%,同比增加124人;全年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3740人,完成市年度指標的138.52%,同比增加1020人;經認定的726戶“零就業家庭”于6月25日前全面清零,超額完成工作目標,并保持動態為零;農村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人數14350人,完成年度指標的151.05%,同比增加1749人。
4.優缺點的分析。
優點:
(1)“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政策為目前就業最迫切的一批群眾提供了機會,幫助他們走出困難,走上工作崗位,體現了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重視,同時也抓住了待解決的一系列問題的重點難點,真正做到了“民之所憂,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
(2)在“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中,對失業人員進行了培訓,以及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不僅使失業者個人及家庭走出了困境,同時也彌補了一部分就業市場的空白,減少了人力資源的浪費。
(3)政策鼓勵和指導人們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高了人們的自主性和積極性,有利于地區經濟的發展。
缺點:
“零就業家庭”幫扶措施包括各個方面的培訓、指導和介紹,涉及的瑣碎工作很多,從而需要的人員也多,容易使社會保障機構因此忽略其他就業工作的開展。在我們與韓村河群眾的交流過程中了解到當地社會保障機構對非“零就業家庭”中失業人員有所忽略,而這一部分人員的就業迫切程度僅次于“零就業家庭”人員。
(四)存在的問題。
政府的覺悟。
(1)xx區是xx市的老工業基地,人口老齡化規模大、速度快,龐大的人群對該區的養老、醫療、社會化服務各方面需求的壓力越來越大,養老金支出總規模,退休人員醫療費支出呈逐年增長的態勢,給經濟發展帶來一定負擔。
(2)大量非公有制、個體企業勞動者未參保。檢查發現,全區目前社會保險覆蓋面窄,欠繳保險費現象嚴重。目前,大量非公有制企業和個體企業勞動者未參保,大多數進城務工人員難以按現行制度參保,行政事業單位招用的“臨時工”參保率更低。
(3)養老支付工作中退休職工大量增加,待遇也明顯提高,但退休職工的生存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不能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冒領”問題仍然存在。
(4)社會保險擴面難度大,部分企業經營狀況困難,有些單位領導和部分勞動者參保意識較為淡薄,單位領導不愿意參保,職工本人也不想參保是主要困難。
(5)社會保障個別部門人員少、任務重,且現有工作環境和辦公條件不足。例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稽查科共有5名,按《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的規定,需兩名以上稽查人員共同進行稽核檢查,目前稽核科共有人員5名,按每年實地稽核500家企業計算,至少需要5、6年時間,才能將已參保的單位檢查一遍,何況還要處理投訴、舉報案件和欠費單位的催繳等工作,顯得力不從心。
(6)隨著《。
勞動合同。
法》的頒布實施,在當前勞動關系調整、工作任務日趨繁重的形勢下,許多潛在的矛盾引發、激化,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的推廣、實行難度加大。
群眾的呼聲。
(1)公費醫療試行辦法使得個人負擔重,報銷標準不統一。由于醫療保險現行的政策在很多細則方面找不到相應法律依據,從而使各大醫院普遍存在收繳費用雜亂現象,所收的費用很大一部分并不在報銷范圍之內,致使醫保政策在減輕人民負擔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2)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力度不夠,尤其是政府對農民參保補貼的資金太少,吸引力不大,而且保險繳費門檻較高,又缺乏集體補助,預期領取的養老金也不多,農民覺得參保不劃算。
(3)基層部門中依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部分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更有甚者鉆政策的空子,欺上瞞下、中飽私囊,損害國家集體利益。例如,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出臺,農民可以自愿選擇參保標準(40%、60%、80%),但有些干部一律按照最高標準上報,從中進行騙保的非法活動,在群眾中產生非常負面的影響。
我們的發現。
(1)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宣傳工作上缺乏深入、細致全面的引導和動員。在走訪過程中我們發現,無論城鎮還是向村居民,大多數對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所推出的各項政策沒有深刻、全面的了解和認識,甚至有些人一無所知。一部分人表示國家出臺政策要我們交錢我們就交,其他的我們沒有能力、也不想過問;還有一部分人對這些政策形成抵觸情緒,甚至對政策及政府產生意見。這樣一方面給新政策、新法規的推行增添了許多困難;另一方面,居民參保之后,也不能有效利用法律法規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這也就與政策出臺的初衷背道而馳。
(2)工作中監督檢查力度不夠,發現問題時,當場糾正的多,嚴肅處理的少;有的制度下發后,沒有及時檢查落實的效果,這就降低了政府機關人員為人民服務的積極性,影響了辦事效率,致使一些違法分子有機可乘,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同時在群眾中產生了不良影響。在走訪過程中,有些居民反映,該地區社保工作中依然存在貪污腐化、騙保謀利的現象,沒有被有效制止,對社會產生了負面影響。
(3)社保所建設與發展不平衡,社保所基礎建設與服務對象需求矛盾依然存在。該地區25個社保所中仍有一個沒有達標。在實地調查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韓村河社保所的基礎建設、服務環境與其它區縣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韓村河社保所共有工作人員5人,工作空間狹小,設備落后,在我們采訪他們短短2小時內就有幾十位各種參保人員來辦理相關業務,工作人員忙的不可開交。通過這些,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該地區社保工作如火如荼地展開,成果可人;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出,政府的直接投入和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如此規模的社保所如何能滿足全鎮人民的社保需求。這應引起政府的重視和深思,應從硬件、軟件及政策等各個方面給予足夠支持。
三、建議與總結。
(一)建議。
政府方面。
群眾方面。
(二)總結。
通過對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深入具體的研究,我們對該區總體的社會保障工作有了一個全面客觀的認識。近幾年,該區出臺了許多有利于人民大眾的社會保障政策,保障的人民的生活,緩解了社會矛盾,給經濟的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提供了有利條件。但社會保障體系依舊沒有完善,各項政策法規推行落實過程中仍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和漏洞。對此,我們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可行性建議,希望能對該區的社會保障工作有所幫助。
社會保障安全心得體會
社會保障是現代社會的一個重要制度,它可以幫助人們預防風險并在意外發生時得到相應的幫助和保護。同時社會保障也涵蓋了醫療、養老等方面,可以為人們提供安全和穩定的生活。在實際操作中,我總結了一些社會保障安全的心得體會。
第一部分:提前準備。
在選擇社會保障方案之前,應該多了解一些相關信息和政策,在此基礎上進行選擇,才能更好地實現社會保障的目的。另外,為避免在發生意外時無法及時領取保障金,個人信息應該及時更新和核實。如果有特殊情況或是疑問,可以向保障機構或相關部門咨詢,提前做好準備,是保障安全的第一步。
第二部分:積極參與。
社會保障是國家為了維護公民的基本權益而建立的制度,每個人都應該積極參與其中,做好自己的保障工作。這不僅包括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障計劃,還包括及時繳納社保費用和參與社會保障相關活動。只有積極參與,才能更好地實現個人和社會的保障安全。
第三部分:樹立保障意識。
保障意識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對自身安全和保障問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在社會保障方面,每個人都應該樹立保障意識,了解自己的風險和保障需求,以及相應的保障產品和服務。同時,保障意識也包括在生活中注意防范風險,盡可能減少人身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向保障機構申報。
第四部分:維權意識。
在享受社會保障服務時,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此時,維權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個人應該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并及時向保障機構反映及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積極參與社會監督,保障和改善全民的保障服務水平。
第五部分:持續改善。
社會保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需要不斷地改進和優化。因此,保障機構和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社會保障的管理和監督,不斷提高保障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此外,個人也應該持續改善自己的保障計劃,及時更新和調整保障方案,以更好地適應自身需要和變化。
總之,社會保障是維護公民基本權益的必要制度,也是人們安全和穩定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實際操作中,我們應該樹立保障意識和維權意識,積極參與,持續改善,以實現更好的保障安全。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農村社會保障是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早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標任務。近年來,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讓所有農民都能夠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確保改革發展成果能夠惠及農民,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網”、“平衡器”和“穩定器”作用,解決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后顧之憂。去年下半年,在常州市政府網上開展了關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問卷調查,現將調查結果及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此項調查問卷填表是男性居多,且年齡層多在35-60歲之間,以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教師/醫生/律師/會計這一人群為主,從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到,17.16%從宣傳資料中知道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16.57%從報紙上知道、18.64%聽其他人講、15.09%廣播電視上知道、16.27%是通過其它途徑、但還有16.27%是不知道有新農村合作醫療。41.3%,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58.7%目前還沒有。當調查到您對當地社會保障制度中哪些內容最為關心,13.6%選擇了養老保險、14.11%選擇了醫療保險、10.33%選擇殘疾人幫扶、10.84%選擇了五保供養、11.02%選擇了最低生活保障、10.33%選擇了軍人優撫、9.98%選擇了救空救濟、10.67%選擇了農村危房改造幫扶、9.12%選擇了移民新村幫扶。
通過此次調查問卷,我們也知道了當地的醫療情況需要改進的地方,18.05%選擇了增加藥品種類,15.09%選擇了改善擴建衛生房屋、15.98%選擇了改善服務態度、20.12%選擇了提高醫生技術水平、15.38%選擇了更新醫療設備,還有15.38%選擇了其它。認為自己現在的生活是否得到切實的保障,28.72%的人感覺很踏實,是得到了切實的保障;36.7%的人認為一般,基本可以達到要求,34.57%的人覺得不好,自己需要多攢錢來養老。對于了不了解當地社會保障制度,34.57%的人表示基本了解,35.11%的人表示部分了解,30.32%表示完全不了解。問卷問到如果生病了愿意去哪里就醫,20.14%的人表示去藥店自己買藥、17.71%的人表示去衛生所、17.71%的人去私人人診所、20.14%的人去鄉鎮醫院,24.31%的人去縣市級醫院。對現在各項報銷率何救助金額滿意不滿意,22.59%的人表示很好,24.69%的人表示一般、27.62%的表示有點低,25.1%的人表示太低了。問及家庭月收入在下列哪個范圍,23.11%選擇了1萬元及以下,22.27%的人選擇了1萬元-2萬元,24.79%的人選擇了2萬元-5萬元,29.83%選擇了5萬元以上。
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的來源18.75%的人認為是中央政府撥款,20.49%的人認為是地方政府扶助,21.53%的人認為是農民自己繳納,17.71%的人認為是集體及其他組織出資,21.53%的人表示不清楚。認為當地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18.75%認為覆蓋面不廣,24.65%認為養老金較低,19.44%認為體制有待完善,17.71%認為資金籌措困難,19.44%認為個人養老保險繳納負擔重。認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實際領取低保人數與應該支付人數有偏差的人達到23.95%,認為資金難以落實的人達到21.85%,認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措施不健全的人達到27.73%,認為對象限定不合理達到26.47%。41.3%參與了農村醫療合作制度,但仍有58.7%的人未參與。對于自己享受的具體保障金額31.38%的人表示很清楚,35.64%的人表示大概知道,32.98的人表示完全不知道。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干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x政策多變,對參保后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抵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愿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800元左右,連續繳納40年。雖然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2363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于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二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于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于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調查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準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于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范化程度不高。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后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于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持。從農民這個群體看,除困難戶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程。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干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衛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征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項目標任務,并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加大資金投入,采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二是認真解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征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鄉鎮(街道)將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征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征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文件下發前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征地農民,可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征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采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范,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周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群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健康。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臺可操作性的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衛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衛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于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衛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后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醫療設備簡陋等問題。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群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序,方便參保群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發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宏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鑒。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群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范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體的“高臺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范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戶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三是完善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愿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對象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于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范化操作。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絡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勞動關系系調研小組。
一、調查方案。
調查思路。
該項調查分四步進行:第一步,搜集資料,對勞動和社會保障有初步認識;第二步,實地調查,掌握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具體方針政策;第三步,走訪群眾,了解政策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寫出全程調查分析報告。
調查目的。
基于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從城市到農村的不斷落實、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日益重視,我們決定對社會保障制度做一次課題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調查其落實情況,并從大學生的角度對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具體研究目標如下:
深入學習我國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及其法律保障。
調查社會保障的落實情況,分析現有的執行機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國社會保障走上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科學依據。
提出合理建議,構建更加合理的社會保障體系,促使其進一步發展。
調查方法。
個別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政策。
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
走訪xx市xx區韓村河鎮,實地調研。
調查時間。
2008/3/20----2008/3/31。
二、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各種矛盾不斷變化,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對此的重視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對于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項法規、政策及舉動,都密切的關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國家的發展,都在社會和群眾中產生非同一般的影響,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減輕了負擔,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溫暖關懷。但同時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政策落實力度、地域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并沒有形成一個完善有序的體系,法律法規并不十分完備,各相應機構在落實現有的政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漏洞和不足。因此我們對xx市xx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調查,從而進一步了解我國現有的各項社保政策,并從中發現問題和不足,綜合我國社會保障發展歷程和經驗,提出可行性建議,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發展歷程與社會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是民生之本,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朝陽產業。該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由無到有,由低到高,由點到面,隨經濟增長穩步提高,在近幾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該地區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條件、有益于民計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該地區常住人口88.6萬,戶籍人口75.8萬,其社會保障工作成績優異,每年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都在xx地區名列前茅,以07年為例:
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531家,人數11.13萬人,比上年增加0.97萬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483家,人數12.87萬人,比上年增加0.98萬人;工傷保險參保單位2821家,人數13.57萬人,比上年增加3.46萬人;生育保險參保單位1831家,人數6.77萬人,比上年增加0.9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單位2523家,人數17.90萬人,比上年增加2.56萬人。
該地區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同時,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為維護該地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三)?政策舉例分析。
隨著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也亦步亦趨地前進,根據特有的社會狀況,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下面舉例進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1.政策由來。
法律法規依據:2007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xx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07]11號),這意味著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轉型,醫療保障體系將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
2.具體實施辦法。
給付標準:
繳費標準:??。
參保方式:
就醫和結算:
城鎮老年人和學生兒童住院治療或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就醫時由個人先交付預交金,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帳。結算時,按規定應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3.政策特點。
這項大病醫療保險具有五個特點:
一是大病有保障,將住院和門診大病列為保障內容,化解大病重病風險。
二是政府補貼高,政府每年為參保的城鎮老年人補貼1100元,每年為參保的學生兒童補貼50元。
三是個人繳費少,城鎮老年人每人每年僅繳納30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繳納50元。
四是覆蓋人群多,此項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將覆蓋200萬人,形成了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五是制度銜接好,此次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與現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公費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少兒互助金等制度有效銜接。
4.實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為了保障“一老一小”順利參保,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采取了多項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績:
截至2007年底,xx地區參加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單位163家,參保人數66555人。其中,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調查參保人數的148.21%,學生、兒童56476人;城鎮戶籍45190人,農業戶籍11286人。另外,xx地區有4.10萬農業戶籍學生、兒童已自愿選擇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目前xx區已為223名城鎮無保障老年人、學生兒童審核報銷醫療費35.45萬元。
5.群眾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實施以來,所屬范圍內的大多數老年、兒童和學生都積極參保,政策影響范圍不斷擴大,受益人群不斷增加,有關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促進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后盾。
然而,越是發展就越容易發現問題,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眾最容易發現體系的不足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為此,本小組專門與受益群眾進行了訪談,所謂“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眾的意見亦是值得重視的:
首先,大多數群眾在談及這項政策時,認為政府能夠有這樣的舉動是對民生問題的極大重視,但也不能說明政策就是完美無缺的。他們認為,“一老一小”醫療保險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項醫療費用報銷條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療過程中占醫療費用比重較大的器材費并沒有包括在報銷范圍內,折合下來,真正能夠報銷的費用往往只是少數,大部分費用還得由群眾自己負擔。當然,這并不完全是政策體系的問題,國家的經濟水平還處在欠發達狀態,要發展就不能只顧公平不顧效率。希望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社會保障可以和經濟得到同步的發展。
其次,多數群眾有這樣一種看法。在他們的就醫治病過程中,醫院一方往往利用群眾對醫藥方面知識的不了解加以冗雜多余的用藥和檢查項目,院方認為群眾有醫療保險,所以并不會因此而加重負擔。我們認為,這種想法和做法在是極其惡劣的,這不僅是對國家財產的掠奪,更是對社會資源極大的浪費,在經濟迫切要求又好又快發展的今天,這兩種情況都是不應該出現的。本小組認為,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國家監督體系的不健全導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眾知識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國家在這一方面的制度體系和加大科教文衛事業的宣傳力度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當務之急。
案例2:“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政策。
城鎮或農村中年滿60歲的老人,且不含有下列各條件中的任何一條的老年人屬于“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的范疇:
(1)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退休費、退職費;
(2)享受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發放的離休退休退職費、退養人員的生活補助費;
(4)享受建設征地超期人員生活補貼;
(5)享受自主擇業軍事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軍隊干部退休金,無軍籍職工退休金;
(6)享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7)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政策由來。
社會原因: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實現“老有所養”的社會建設目標,根據《xx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加緊實施了“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的政策。
現實原因:城鄉無保障老年居民情況的調查數據顯示xx區內城鎮戶籍居民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老年人15003人,其中80周歲以上634人,70周歲至80周歲3056人,70周歲以下11313人;1000人以上的鄉鎮5個(拱辰街道、城關街道、燕山辦事處、河北鎮、琉璃河街道)人數為8796人,占總25個鄉鎮人數的59%。
由此可見,老年居民在xx地區占有相當一部分的人口比重,做好老年居民的社會保障工作不僅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大飛躍,也是xx地區社會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老年人的社會保障落到了實處,才能真正體現社會保障意義。
3.具體實施方案。
(1)地區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使人們了解該項政策,人們采取自愿申報的方式參加這項社會保障活動。
(2)本政策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滿足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條件的老人可通過當地社會保障機構領取“xx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個人申請表”,照實填寫表中各項信息,再交至當地社會保障機構審核,符合各項條件的申請表一般在交表20個工作日后可以領取每月200元人民幣的補助金。
(3)每月20日,市勞動保障部門會通過金融機構把福利養老金按時打到老人的賬戶里。需要注明的是,在2008年1月以后申請的老人同樣可以領取1月至辦理當月的保障金。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以社會保障基金為依托,為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提供保障的一種制度,同時也是市場經濟運行的社會保護系統。它主要是國家和社會通過對國民收入的科學合理的分配與再分配,從而依法對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質是維護社會公平進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漸的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全社會成員基本生存與生活需求,尤其是對公民在年老、傷殘、疾病、生育、死亡、失業、遭遇災害等方面的保障。在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關注,近期我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若干問題進行了相關的調查,現將調查報告總結如下:
在我國經濟體制進行改革的過程中,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雖和經濟體制的改革是同步進行的,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地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呈現出明顯滯后的狀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面比較小,現目前還主要限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在城鄉差別、地域差別、不同經濟成分之間的有著較大的差別,并處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多頭管理方面,主要體現在參與社會保障管理的有財政、民政、勞動、人事、衛生、計劃生育的相關部門,缺乏統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會保障體制的運作基礎仍然主要在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等部門,而不是在社區,現行的制度和政策設計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會保障制度目前還沒有完成從保障企業職工到保障全社會成員的轉變,保障項目的設計主要還是立足于保障單位的職工,保障系統的運作多數還依靠于舊體系下的單位執行系統。四是社會保障制度目標的.分割,由于社會保障體系是由社會保障項目的累加而逐漸形成的,目標系統也是各個保障項目的疊加,社會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資源再分配,忽視非經濟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和保護,缺乏一定的綜合性,從而對社會保障制度實現功能的有機結合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中,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管理的重要目標。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社會化的特點從而便就決定了必須要有確定的資金來源和良性的資金運作來推動。只有充分的保證社會保障資金的良性運作,才能保證其保值、增值的實現,從而進一步避免出現社會保障資金的支付風險,滿足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
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一直以來都沒有完全的步入良性運營的軌道,因此便就存在著比較大的支付風險。主要表現在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體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險費不能夠及時的足額征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社會保險基金主要是用于購買國債和投資基金,相對而言投資渠道比較單一,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但是社會保險基金卻很難保證,往往會造成其結果是社會保險資金收支缺口比較大,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這也會造成政府的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經費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著投入不足和資源浪費并存以及項目超前和滯后并存的現象,社會保障資金的運作績效也是比較差的。
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健全的、有效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是一個國家和人民安居樂業、社會文明進步、國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對于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待遇和標準,只有通過進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對社會保障制度的時效性加以確定,并公之于眾。這也是那些需要保護的特殊群體給予的幫助的基礎。因此,社會保障制度納入法制化的軌是勢在必行的。
在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中,已經在很多方面確立了中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據和最高法律準則。但在總體上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還是不夠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由于社會保障制度目前還缺少統一的、適用范圍較為廣泛的社會保險法律制度,并且在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會保障工作在許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規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現有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存在立法層次比較低的問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責任制度來制約,由此便就造成了許多有關社會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規定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在已經制定出來的社會保障法規中,比較普遍地存在著缺乏法律責任的現象,難以確保社會保障措施的有效實施額情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幫助。
(一)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以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
目前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在總體上處于比較低的發展水平,城鄉和地區之間發展還存在著比較大的發展差距,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經濟基礎也是比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來講,統籌兼顧的難度依然是比較大的。
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進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國基本國情與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律科學合理的結合起來,從而更科學全面的來進一步鞏固與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模式,在這個過程中,還要注意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恰當的來把握改革的進度和力度。從我國人口結構、城鄉二元結構的實際出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問題日漸顯著,這樣一來,便就給社會保障制度帶來了更加嚴峻的挑戰,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進城鄉社會保障統籌發展;以全覆蓋、保基本為優先目標,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不斷地來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從而來穩步的提高各項社會保障的待遇標準,既要讓城鄉居民更多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又要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形成對社會保障的合理預期。
(二)增強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和協調性。
社會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項具體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各項制度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緊密聯系,既關乎當前利益同時也涉及到了長遠的利益。因此,社會保障制度必須要充分考慮到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堅持公平與效率、權利與義務、在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同時,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強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勵約束功能,從而進一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在著力解決現實突出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增強制度的可持續性,從而進一步更好地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穩定運行,實現不同制度之間的順利轉換銜接。
(三)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監督。
社會保障制度是一項涉及多領域、多學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復雜性、敏感性很強,因此必須按照科學嚴謹、公開透明的程序來進行完善。還要注意深入開展相關的調查研究、反復進行理論研究,從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更好遵循客觀規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時,不僅要注意充分聽取專家意見,還要廣泛的征求社會各界的公眾意見,進一步深入細致地進行宣傳解讀,及時跟蹤督導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進程。
(四)堅持試點先行,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創新經驗。
社會保障制度是從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深入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這便就要求社會保障制度必須要積極穩妥地來推進。經驗表明,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必須堅持試點先行,通過試點進一步掌握規律、探索途徑、積累經驗,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除此之外,還要充分的考慮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從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調整所帶來得社會不穩定因素,進一步積極鼓勵基層的大膽創新,并及時把成功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普遍性政策和法規制度,使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在創新實踐中不斷完善,更好的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摘要:
本文從我國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等方面分析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進而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建立健全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的具體對策。
民生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緩慢,農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鎮居民,這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中央政府從“三農”問題到推進新農村建設,再到十七大報告首次單列篇章闡述“民生”問題,這些無不表明中國的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新階段,民生正成為我們黨工作的重點,而在當代中國,積極構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試圖從農村社會保障的三個主要方面即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出發,探尋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80%,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農村經濟與社會相互協調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低、資金來源不足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如何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當前一項急需解決的重要任務。本人生于農村,長于農村,對農村社會保障有一定的了解,現就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和未來發展提出一些個人的觀點和看法。
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著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為先”。就是靠著這個“孝”字,靠著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隨著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出現了“4-2-1”和“4-2-2”家庭結構模式,即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造成老年人的精神方面的照顧缺乏。
1、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有資料顯示,截止20xx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14億,占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目前,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增長速度快于預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續增長。人口老齡化導致社會勞動人口減少、社會負擔加重等一系列問題,客觀上進一步加重了農村養老的壓力。
2、疾病問題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農村實行起來,但那畢竟還只局限在某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還不能全面的實行。在經濟落后的貧困地區依然數以億計的農民處于醫療無保障的困難境地。
3、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涌入城市,但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方面,據調查顯示,有36.4%的農民工生過病,甚至多次生病。然而,他們生病以后有59.3%的人沒有花錢看病,而是仗著年輕,體質好,硬挺過來的。另外有40.7%的人不得不花錢看病,但看病支出絕大部分是自費,即使得到了賠償,也往往是私了,沒有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來進行賠償。工傷事故賠償在農民工社會保障體制中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農民工的工作條件是非常惡劣的,工傷事故傷害的往往是農民工。
有關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會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國是6.2%,城市是10.3%,農村是1.5%;至1994年,全國是6.0%,城市是10.8%,農村是1.3%。占我國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卻占有近90%的社會保障費用。從人均社會保障費用看,城市居民是農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實際水平遠遠低于適度水平,這種狀況至今一直沒有大的變化。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低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傳統的社會救濟方式一般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為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為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1995年國家民政部門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改革了以往的農村社會救濟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難的農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紀末,全國農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縣占全國總數的90%以上,覆蓋農村人口近四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國家和集體籌集。但從目前來看,由于經費短缺,需要救濟的人很多,因此,該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標準提供待遇,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難以貫徹落實。
我國在建國初期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就標志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已經確立,但當時農民沒有被納入保障計劃之列。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凸顯出來:
1、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農村家庭子女逐漸減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漸增大,家庭的養老功能相對弱化。
2、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條件的改善,農村人口平均壽命也在延長,老齡化問題也比較突出。
3、隨著近年來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青壯年遠走他鄉,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絕大多數,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呈現出來。
4、依靠土地養老面臨風險,農民基本上還是靠天吃飯,況且農民失去土地是近年來我國農村一個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上述問題的凸現,政府也正致力于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像我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由國務院決定,國家民政部門曾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對農村社會保障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是農村養老制度的一次重要突破。但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立農民養老保險依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有的地方有了雛形,有的地方還沒有動作。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對我國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把這項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二是,資金短缺。國家資金投入不到位;多數集體經濟相對不足;部分農民,特別是老年農民的生活仍比較艱難,個人負擔的部分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支付。三是,農民自身對養老保險缺乏認識,目光短淺,有的農民已經參保還舉棋不定,甚至退保。所以,農村養老保險有一定的難度。
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保險主要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險制度,從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不斷增加財政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救助體系。但是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并沒有多大的改善,特別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空白點仍然較多。其主要原因表現如下:
1、經驗不足。農村合作醫療被當作不合理負擔取消后,對于大多數農村來說,合作醫療已經淡出了人們的記憶。由于這一制度的長期中止,現在重新實施,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農民群眾自己,都缺乏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經驗。
2、資金籌集十分困難。按照規定,從20xx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轉移支付對西部地區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補助,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農民的補助不低于10元,農民群眾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合作醫療,個人繳費以鄉鎮為單位按上年人均純收入的0.8%籌資,但人均不得低于10元。其中的問題,中央財政資金到位是沒有問題的,地方財政的資金能否到位或是到位后能否持久還是一個問號,同時個人繳納的部分是以鄉鎮人均純收入為基數計算的,這里就存在一個報表數與實際數的差距,如果報表數水分與實際接近,人民群眾還能接受,否則將會引起人民群眾的抵制和反對。
3、觀念難轉變。對于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說,一年拿10元錢并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們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于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復復,許多農民對次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的搞一兩年,最后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群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干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療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群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盡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時,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突破。在報銷費用的過程中,還得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手續程序繁雜,而用于具體操作合作醫療的資金又不多,定點醫療單位報銷的標準低,農民群眾享受的報銷范圍和幅度都不大,對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幾千元的根本無濟于事,所報銷的一點費用還不夠往返的車費,無形之中又挫傷了部分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或許今年參保了,明年又不參加了。
歸結起來,現在農村保障存在5點問題:
現有的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均采取農民自愿參加、政府和集體適當扶持的辦法。源于農民自身對保障的認識差異、實際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財政缺乏對農民社會保障的現實支付能力,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形式、保障內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較大差異,總體表現為保障意識區域差異大、保障內容和形式缺乏規范、保障水平低和覆蓋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鄉鎮企業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片面強調gdp和吸引外資,不考慮農民利益,在對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這種情況,損害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也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由于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于極低的發展水平,農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極其有限,所以他們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消費,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自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盡管民政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但距離農民最基本的養老需求的滿足尚有相當距離。其次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基本上處于同樣的境地。農民很多情況下都陷入缺醫少藥、療費昂貴、毫無醫療保障的窘境,農村集體衛生室基本承包給了赤腳醫生,同時政府鼓勵社會化辦醫,農村出現大量個體開業診所,這為方便群眾就醫、緩解就醫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已經從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縣鄉兩級醫院門診量下降,設備利用率低,特別是鄉鎮衛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專業人員膨脹。衛生資源在市場配置中更多地傾向了城市,有些地區農村再度出現缺醫少藥的局面,醫療價格大幅上升,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有調查顯示,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社會保障的11%,可見保障水平之低。
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主要由個人或集體負擔,而由于國家長期對城市和工業的政策傾斜,導致農民收入水平低,多數農民沒有參保能力。有些經費緊張的地方,農村社會救濟工作處于停頓狀態,這樣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村參加養老和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所以我國應盡快改變目前這種資金來源方式,尋找適合我國農村地區實際情況的多渠道的來源方式。
使本來已經夠亂的管理體制更加混亂。另外,農村社會保障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發展緩慢,對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問題。
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有的將社會保障基金借給企業周轉使用,有的用來搞投資,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職權貪污盜竊,致使基金大量流失,嚴重影響基金正常運轉。
縱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實狀況存在著保障水平低、社會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蓋范圍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諸多問題。農村社會保障不僅滯后于城市,而且滯后于農村自身對社會保障的現實需要。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即使說農村目前尚未達到城市那樣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在農村也已經是當務之急。
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和推進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也關系到國家的社會穩定。在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要一下子就實現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太可能,但我們國家和社會要正確認識農村的實際情況,在增強農業生產能力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城鄉融合和共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努力!
1、鄭功成:《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專家談》,《勞動保障通訊》20xx年第10期。
2、尚長風:《農村社會保障問題》,《中國財經信息資料》20xx年第3期。
3、王文韜等:《農民工社會保障調查》,《半月談》,20xx年第7期。
4、楊立雄:《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社會》,20xx年第9期。
5、李強:《城市農民工的失業與社會保障問題》,《新視野》,20xx年第5期。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論文摘要:統籌城鄉就業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兩個率先”目標早日實現的重要舉措。烏江鎮現行的各種保障制度在規范化程度、覆蓋率、保障水平以及實際發揮的作用上差異較大,就此我們提出了一些建議,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適用于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統籌城鄉就業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兩個率先”目標早日實現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關系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烏江鎮20xx年,實現農民參保率在85%以上;20xx至全國處于比較領先的地位。在這一條件下,周文青、陸曉和我等人利用業余時間對烏江鎮農場社會保障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并收集了一些資料,獲得了大量真實、有價值的數據,通過對所獲取的信息材料及相關數據的分析研究,為烏江鎮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了參考和借鑒。
1.調查時間和地點。
南京市浦口區烏江鎮,是當代草圣林散之的故鄉,素有“金陵門戶”之美譽,地處南京市長江北岸,與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東經118.37,北緯30.23,總面積57平方公里。烏江鎮目前總人口數為22000人,農業人口14000人,占總人口的64%。其中已參加農保人數7300人,其他社會保險人數約20xx人,參加農保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此次調查自20xx年4月份開始,至5月中旬結束,我們利用業余時間對烏江鎮進行了集中調查。
2.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對象主要為具有本鎮戶籍,男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55周歲,當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各類農村居民(不含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員)。為了更全面、真實地了解問題,我們還對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烏江鎮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負責人、就業局的負責人以及當地的企業主管進行了專門的走訪調查。
3.調查方法。
在團隊出發前的準備階段,我們設計了相關的調查問卷。我們全隊共分為兩個小組,每組兩個人。其中一個小組著重對五一村的農村社會保障情況進行調查,填寫調查問卷。另外一個組對武家嘴造船廠進行了調查,調閱其所掌握的統計數據及相關政策文件以作參考。
1.烏江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總體評價。
烏江鎮現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農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五保’制度、扶貧救濟及優撫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構成。但各種保障制度在規范化程度、覆蓋率、保障水平以及實際發揮的作用上差異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臺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意見》,有關部門制定了實施細則,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制度比較成熟規范,在全省乃至全國處于比較領先的地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全國正在試點,烏江鎮與南京市同步,全面推進,但目前在實際操作中籌資困難較大,報銷水平偏低,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農民養老仍以家庭贍養和土地保障為主,與全國大多數地區的狀況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保障效果不盡理想。另外,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普遍缺乏立法支持。總的來說,在目前城鄉經濟快速發展所能提供的基礎條件上,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相對滯后,全市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水平亞待提高。
2.烏江鎮的農村社會保障具體情況分析:。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來,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和農村保障對象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烏江鎮于20xx年開始實行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現成效。
(1)初步建立了農村生活保障體系。一是實施農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應保盡保、分類施保”的原則,對農村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納人救助的五保戶。目前,五保戶共有127戶,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養為63人,占五保戶總數的49.6%。二是建立農村低保補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陽光操作”的原則,烏江鎮自19%年起,對農村中因殘、因病等因素導致的貧困戶建立低保補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戶農村貧困戶納人了農村低保補助范圍,涉及1100人,占總人口的5%,根據社會生活指數和農民平均收人每戶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標準進行補助。啟動了農村低收人純農戶增收工程,對人均純收人在20xx元以下的農村純農戶在“增收項目”“多免多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地資金補助,千方百計地增加農村低收人群體的收人。
(2)著力推行農村社會保險、醫療衛生保障。一是不斷增加社會養老保險參保面,同時實行村干部農保進城保制度,現已將在職的50余名村干部由農村養老保險轉納人城鎮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從而徹底解決了他們的后顧之憂。二是切實保障失地農民生活。對被征地農民長遠生活通過養老保險渠道進行解決,從土地征償費中切出一塊為失地農民辦理養老保險。改變以往將土地征用的各種補償一次性發放到失地農民的做法,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三是著力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全鎮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21560人,占應參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近幾年浦口區財政持續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壯大了烏江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善配套了醫療設施,村村建有衛生室,形成了以區為中心,以鎮為紐帶,以村為基礎的疾病防控體系。
(3)逐步健全農村教育保障體系。加大貧困學生的教育費用減免幅度。自1996年開始已對農村中小學生減免部分學雜費,對特困生發放助學券,免費提供基本學習用品,同時積極爭取社會資助,利用社會資源解決貧困生的上學問題。
(4)大力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保障農民生命安全。自19%年開始實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經基本完成,在改造過程中,政府按每戶6000元的標準補貼,鎮政府和農戶各籌一半,浦口區聯合烏江鎮共投人200.6萬元,其中農民自籌占總額的一半,對農村家庭危房進行了改造,保障了農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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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該項調查分四步進行:第一步,搜集資料,對勞動和社會保障有初步認識;第二步,實地調查,掌握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具體方針政策;第三步,走訪群眾,了解政策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寫出全程調查分析報告。
調查目的。
基于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政策從城市到農村的不斷落實、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日益重視,我們決定對社會保障制度做一次課題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調查其落實情況,并從大學生的角度對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具體研究目標如下:
深入學習我國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及其法律保障。
調查社會保障的落實情況,分析現有的執行機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國社會保障走上定型、穩定、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科學依據。
提出合理建議,構建更加合理的社會保障體系,促使其進一步發展。
調查方法。
個別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政策。
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措施。
走訪xx市xx區韓村河鎮,實地調研。
調查時間。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各種不安定因素及各種矛盾不斷變化,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對此的重視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對于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項法規、政策及舉動,都密切的關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國家的發展,都在社會和群眾中產生非同一般的影響,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減輕了負擔,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的溫暖關懷。但同時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政策落實力度、地域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并沒有形成一個完善有序的體系,法律法規并不十分完備,各相應機構在落實現有的政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漏洞和不足。因此我們對xx市xx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調查,從而進一步了解我國現有的各項社保政策,并從中發現問題和不足,綜合我國社會保障發展歷程和經驗,提出可行性建議,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二)發展歷程與社會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是民生之本,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朝陽產業。該地區社會保障事業由無到有,由低到高,由點到面,隨經濟增長穩步提高,在近幾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該地區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條件、有益于民計民生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該地區常住人口88.6萬,戶籍人口75.8萬,其社會保障工作成績優異,每年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都在xx地區名列前茅,以為例:
養老保險參保單位2531家,人數11.13萬人,比上年增加0.97萬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483家,人數12.87萬人,比上年增加0.98萬人;工傷保險參保單位2821家,人數13.57萬人,比上年增加3.46萬人;生育保險參保單位1831家,人數6.77萬人,比上年增加0.9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單位2523家,人數17.90萬人,比上年增加2.56萬人。
該地區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同時,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機銜接,為維護該地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三)政策舉例分析。
隨著經濟等多方面因素的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也亦步亦趨地前進,根據特有的社會狀況,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下面舉例進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政策。
1.政策由來。
體系結構的缺陷:近年來,xx市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學生、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及部分城鎮老年人在內的相當一部分群體沒有納入到醫療保障范圍,他們的看病就醫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特別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用支出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沉重負擔,影響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
法律法規依據:6月8日,xx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xx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京政發[]11號),這意味著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轉型,醫療保障體系將不斷完善,覆蓋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
2.具體實施辦法。
給付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超過部分按6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7萬元。
(2)學生及嬰幼兒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為650元,超過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7萬元。
繳費標準:
(1)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鎮老年人個人繳納300元;財政補助1100元。
(2)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每人每年(按學年)100元,其中個人或家庭繳納50元;財政補助50元。
參保方式:
城鎮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從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日起90日內持本人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學生兒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大病醫療保險年度。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本校在冊學生和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長持參保人員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辦理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社會保障工作報告
認真貫徹落實扶貧開發會議精神相關工作的安排,對社會保障工作逐項細化,壓實責任任務,現將近期社會保障工作推動情況匯報入下:
(一)堅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脫貧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低保保障范圍,按照不低于當年國家扶貧標準,執行全省農村低保標準低限,確保兩線合一。截止8月16日,累計保障9234人次,累計保障金154.57萬元。進一步做好“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原則,健全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長效機制。
(二)繼續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逐步提高標準,按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行動態管理。截止8月16日,累計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2932人次,26.388萬元;累計發放重度殘疾人(持有第二代殘疾證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5157人次,42.858萬元。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養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16-60周歲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按100元/年/人的標準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實行“應保盡保”原則。截止目前正在核實人員階段。
(四)落實殘疾扶助政策,確保殘疾人扶貧對象活補貼發放到人。截止8月16日,累計發放殘疾人扶貧對象生活補貼864人次,11.59萬元。
(一)低保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一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固定的計算方法。二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二)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難度較大。由于我縣貧困對象面廣、量大,情況復雜,摸底準確性要求高,貧困戶真實收入情況核定工作難度大,加之我縣因災、因病、因殘,致貧、返貧現象突出,這些因素的存在,制約了返貧對象納入低保保障范疇,導致需要救助的返貧對象不能及時予以救助。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決克服懈怠、松勁、厭戰情緒。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組成工作班子,強化措施,抽調政策性強、業務通、定期和不定期的開展核查工作,認真落實“誰入戶、誰復核,誰復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要求,全面開展入戶調查對存在返貧家庭要積極跟蹤調查,協同縣扶貧移民局落實工作,確保因返貧造成家庭政策及時落實成。
(二)注重核查實效。各鄉鎮在開展核查活動過程中要認真對照標準,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義、走過場。要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自然減員要及時核減,不具備享受資格的人員要堅決清理出去,形成長效機制,對各類對象開展復核、清理。
(三)嚴明核查紀律。核查人員要充分認識民政對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明工作紀律,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確保重點民政對象核查工作實效。
(四)完善檔案資料。各鄉鎮要結合此次脫貧攻堅整改工作,對照民政在社會保障扶貧工作存在的問題一一落實,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資金落實到位。
社會保障調查報告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情況。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起開展,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1999年移交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經過十六年的積極探索,已建立了市、鎮(街)、村三級工作網絡,形成了一支專(兼)職農保工作隊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萬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齡參保率100%,積累基金6896萬元,現有36899人領取養老金,最高領取金額1115元/月,最低領取金額2元/月。全市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9785畝,涉及魯城、陵城、時莊等8個鄉鎮(街道),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經批準征用土地面積1xx68畝,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鄉鎮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準征用土地面積9417畝。采煤塌陷地22022畝,涉及2個鄉鎮,16個村。調查顯示,全市失地農民中,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以上人口占失地農民總數21%,遠遠高于全市人口老齡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沒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補償費勉強維持生活,養老沒有保障。我市現有鄉鎮企業217戶,共有職工10200人。但由于鄉鎮企業主大多法律意識淡薄,認識不到位,目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和繳納保險的有31戶,涉及參保人員1745人。
2、農村合作醫療情況。作為全省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來,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穩步推進、逐步提高的原則,積極探索形成了籌資、取消轉診、就診報銷一卡通、無線上網報銷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實際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計報銷補償農民合作醫療費1965.12萬元,受益人口43.65萬人次,參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情況。xx年,我市共審批農村低保對象4381戶、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補助42元,月均發放農村低保金51.3萬元,年發放農村低保資金將達到615.6萬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發放低保金366.4萬元。全部實現了社會化發放,一戶一存折,確保了資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蓋面、保障標準、保障資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員增加2140戶、6534人,月人均補助增加27元,年發放低保金增加482.6萬元。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干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干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家政策多變,對參保后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抵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愿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
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300元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020元,連續繳納40年。雖然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800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于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
二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號文件對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規定,但由于沒有強制性要求,在我市財政相對困難,大多數鄉村經濟基礎薄弱,被征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意識的情況下,保障資金籌集很難落實到位。
三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于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于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和經濟貧困鄉鎮,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研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
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按照上級要求,我市已兩次提高救助標準,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準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于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
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范化程度不高。
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后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于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持。從農民這個群體看,除困難戶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程。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干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
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衛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征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項目標任務,并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
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加大資金投入,采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
二是認真解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征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鄉鎮(街道)將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征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征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省政府115號文件下發前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征地農民,可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征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
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采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范,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
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周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群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健康。
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臺可操作性的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衛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衛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于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衛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后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醫療設備簡陋等問題。
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
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群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序,方便參保群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發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宏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鑒。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
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群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范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體的“高臺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范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
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戶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
三是完善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愿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對象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于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
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
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范化操作。
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絡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社會保障工作報告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農民只有循序從土地剝離出來,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才能加快現代化的步伐。黨的十六大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為農民增收開辟新的途徑。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從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牽引下完成人口與資源的優化組合。因此,部分農民失地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時代進步的需要。合理地離開土地,不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數農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應認識到,農民失去土地之時,便是政府引導農民建立長久生活基礎的“歷史性時刻”。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須做好補償工作。更要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后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問題。為此,我們做了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分布和農民收入情況。到20xx年底,奎文區共有人口33.9萬人,城鎮人口27.4萬人,農村人口6.5萬人。其中,城中無地村15個,人均0.2畝以下的村11個,0.2畝至0.5畝的村14個,0.5畝至1畝的村12個,1畝以上的村13個。鋼廠工業園區共有12個村,6652人,勞動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積均在1.4畝以上。20xx年全區農村經濟收入32.5億元,其中來自一產的3.9億元,占11.8%;來自二產的18.1億元,占55.7%;來自三產的10.5億元,占32.5%。全區農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資性收入1774元,占45.7%;經營性收入1467元,占37.8%;農業收入636元,占16.5%。農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個,最多的為濰州路街道楊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個村,最少的為鋼廠工業園孫家村,人均2700元。
(二)農村勞動力就業現狀。近年來,我區把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就業通盤考慮,城鄉統籌,優劣互補,在做好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街道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吸納農民就業的主渠道,不斷開發就業崗位,加強進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從而形成了城鄉一體,工農一體的大就業格局,促進了全區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開展,保持了就業局勢穩定。
到20xx年底,全區共有城鎮從業人口89935人,農村勞動力34101人,其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占28%,20—40歲的占32%,40—60歲的占40%。從事傳統農業的0.77萬人,占23.3%;在企業打工的1.28萬人,占38.8%;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0.78萬人,占23.6%;無業的0.44萬人,占13.3%。無地村中,從村集體積累、村辦企業效益等方面綜合看,就業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辦集體企業效益比較好,村中80%—90%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在本村企業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謀職業。這些村就業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基本上無農村勞動力失業問題,生活安寧,社會穩定。如廣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東莊村等。廣文街道李家村發揮集體經濟優勢,對自愿參與本村企業就工的村民實現全部就業。南屯村依托金寶集團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勞動力的73.7%。大虞街道東莊村結合舊村改造,騰出黃金地段聯合開發建設了早春園市場和沿街商業房,提供就業崗位300多個。據統計,全區在本村就工的農民達5980人,占全部勞動力的18%。
第二層面。部分近郊村,村辦企業少,農村勞動力只有30%左右在村辦企業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謀職業,大部分家庭比較富裕,就業壓力不大。
第三層面。大部分遠郊村、小部分近郊村無村辦企業或村辦企業效益不佳,部分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或自謀職業,還有部分無業,就業壓力大。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劉家村等。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體發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補助金等方式解決。村里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補償金和村辦集體企業收入。同就業情況相同,根據土地補償金多少和企業效益好差,發放福利待遇也分三個層面。第一層面。土地補償金多或村辦企業效益好的,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東莊村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村民實行了退休,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節日期間發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補助品,并且對村民住房及水、電、暖等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助。第二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體積累,也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給村民發100元生活補助費,一年發兩次面粉。第三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差或沒有企業,集體資金積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沒有福利和補助金,只給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3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由于資金有限,這部分資金積累一旦用完,則60歲以上老人的保障也無著落。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觀念以及與其相聯系的隨之而來的就業、保障等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也是解決農民轉市民的關鍵。從目前情況看,失地農村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飯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補助救濟,認為就業仍然是村和集體的事,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就業的意識較差。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充分的認識,這些問題在經濟條件差的村表現的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社會保障觀念淡薄。在調查中,有50%以上村民對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齡將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問題的回答是:到時候再說吧,先把眼前的吃飯、孩子上學問題解決了就行。有些村領導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保障方法來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問題,但沒有達成村與村民的共識。
(二)社會保險開展難度大,覆蓋面窄。從調查情況看,全區無地或少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保障覆蓋面窄。目前我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占適齡投保人員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區大多數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解決。二是保障數額偏低。目前我區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少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區大多數村已無土地,但這部分村的村民多數還沒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生活補助少。由于村集體企業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四是失業農民依然存在。農村無地后,青壯勞動力外出打工,但有相當一部分中老年村民無業在家,僅依靠村積累或土地補償金進行生活補助也難以維持長久。
由于上述現實問題的存在,加上我區8個街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經濟發展也不一樣,對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了一定困難。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負債大于資產,村里也沒有集體企業,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如果參加農村社會保險,集體難以承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還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體也有愿望,如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體有部分積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資金為村民繳納保險費。村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樣,有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經濟收入較高,不在乎參不參加保險,甚至不愿參加。有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差,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學,也無力參加保險,造成了兩極分化的問題。
(三)就業安置困難。從我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來看,有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于就業不充分狀態,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農村勞動力,就業壓力將不斷增大。從無業農民情況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比率比較高。具體分析:一是企業提供的再就業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再要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更難。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來的打工者的沖擊,就業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這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勢形成鮮明對比。三是農民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素質更低,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更難。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再就業困難重重。四是部分村辦企業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機會。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群體”就業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50歲以上男子農民。這些人有土地補償金,生活還能勉強維持,一旦補償金用完了,生活將無著落。
(四)社會不安定因素多。失地農民中的青壯年由于無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報酬低,加上有一定補貼,就是在村里閑逛。他們因為年輕往往覺著生活無聊,于是或結伙鬧事,或坑蒙拐騙干起違法勾當。此外,因土地出讓或補償金問題處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體上訪因素增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對策建議。
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既要有利于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又要從保障農民的生活需要出發。研究解決征地費用偏低、就業困難等問題,還要從保障農民長遠利益出發,探索制定深化體制改革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出路問題,以維護社會穩定。
第一,建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別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又要考慮能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它社會保險相銜接。
(一)保障對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對象,為被征地時的在冊農業人口,具體保障人員,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由街道核準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確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據不同的年齡段,實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點是勞動年齡段內和勞動年齡段以上人員。
1.對征地時已經是勞動年齡段以上的人員(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直接實行養老保障,并建立個人專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制度。個人專戶由集體和個人繳費組成,記賬利率按實際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銀行同期利率確定(下同)。政府出資部分不記入個人專戶,進入社會統籌賬戶以作調劑之用。繳費標準根據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標準、全省平均預期壽命和我區的具體保障水平(含增長幅度等因素)等綜合確定,一次性繳足(或不分年齡實行相同的繳費標準,或區別年齡分檔繳納)。保障對象享受的待遇應與繳費水平掛鉤,與經濟發展和承受能力相適應,原則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確定。保障對象去世后,其個人專戶中的本息余額可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
2.對征地時屬于勞動年齡段內的人員(16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人員),按實際測算標準(或不分年齡實行相同的繳費標準,或區別年齡分檔繳納)一次性繳足基本生活保障費用,為其建立個人專戶。個人專戶由集體和個人繳納的費用組成,政府出資部分也一并記入(記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業時,可從征地調節資金中發放不超過兩年的生活補助費,也可從征地安置補助費留存中解決;補助期滿后仍未就業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城市低保;就業后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個人專戶儲存額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進行銜接和折算;就業后失業的,將其納入失業保險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費補助;因年齡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業的人員,在到達養老年齡時,可享受與勞動年齡段以上人員相同的養老保障待遇,其個人專戶亦與之相銜接。繳費對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后開始領取養老金;繳費對象未達到領取年齡死亡后,其個人專戶中本息可依法繼承。
3.對征地時未達到勞動年齡段的人員(16周歲以下),按征地補償規定一次性發給征地安置補助費。當他們到達就業年齡或學習畢業后,即作為城鎮新生勞動力,參加相關的社會保障。
4、與現行農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對已經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原個人帳戶保持不變,到達領取年齡后其相應的養老金領取額,可與參加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領取額合并,統一發放。建立失地農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原個人帳戶保持不變,達到領取年齡后,分別領取養老金。
(三)資金籌集。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關鍵是要落實保障資金。本著“群眾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則,采取“三個一點”的辦法,即“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個人繳一點”予以籌集。其府出資部分不低于保障資金總額的30%,從土地出讓金收入中列支;集體承擔部分不低于保障資金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抵交。同時,按照以上“三個一點”籌集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總額的5%,在土地出讓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風險準備金,以應對未來的支付風險。上述四部分資金,由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費用撥付過程中負責統一辦理,及時足額轉入財政局開設的社保基金專戶中,并抄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費在規定時間內全額到位。
(四)資金管理。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風險準備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戶管理,單獨建賬,專款專用,不得轉借、挪用或截留、擠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監督和管理機制,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運營和實現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在失地農民群體中,勞動年齡段內的人員占大多數,做好就業安置工作是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證,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條件。要以提高農民素質為總抓手,不斷加快農民市民化進程,實行“雙向選擇”的辦法,由村辦集體企業安置就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一)加快經濟發展,增強經濟實力。推進農民市民化,城鄉一體化,必須創造大量的就業崗位。就業的基礎是發展經濟,只有經濟發展了,經濟實力增強了,才能為失地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使他們安居樂業。
1.要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實踐證明,中小企業在解決勞動力就業方面有著較大的優勢,在資本積累階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農村勞動力。因此,要繼續依托失地勞動力所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借助征地補償中村集體留存部分,憑借有利的區位優勢,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發展適度規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4050人員,并同時享受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失地農民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農民參照下崗失業職工的辦法,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享受與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同等的再就業優惠政策。同時,享受新辦企業和小額貸款擔保的優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級就業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區、街、村(居)三級就業服務網絡,為農民提供及時的、有價值的就業信息,并為他們提供免費的中介服務。在條件較好且閑散勞動力多的村定期舉辦勞動力市場,免費進行職業介紹。積極組織勞務輸出,實現異地就業。設立專門的就業服務熱線和網絡,為勞動力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
總之,在對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保障問題上要通盤考慮,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有機結合,雙管齊下,全方位保障失地農民的利益,使農村經濟盡快融入市場經濟發展的良性軌道,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