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辦公室是一個組織中協調和處理日常行政工作的核心部門。如果你對行政工作還不太了解,下面是一些關于行政的詳細介紹。
違法建筑強拆行政復議申請書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申請調取證據的內容:
被申請人北京_______有限公司通過支票支付給北京_______有限公司的房租水電等費用,支付上述費用的銀行賬戶打款記錄:
_____年_____月,金額________元。
_____年_____月,金額________元。
_____年_____月,金額________元。
調取證據的`原因及證明的事實:
被申請人提交的與北京______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為虛假協議。因為事實并不如協議中第三條所稱:“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租賃費用、人員工資、水電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此房租水電的繳納事實情況能夠客觀證明被申請人與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的真偽。由此可進一步證實,上述兩個公司的關聯性,被申請人應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違法建筑強拆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事項:
1.撤銷《騰空告知書》。
2.制止被申請人將要實施的非法拆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八十年代成立的合法企業,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被申請人于20__年3月19日以《騰空告知書》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17:30分前做好房屋騰空,否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進行強制騰空。由此造成的損失后者自負。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告知書是違法的,理由如下:
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的含義是申請人有財產及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犯,被申請人要對申請人的不動產進行拆除或者通知申請人房屋騰空的前提條件是:
1.被申請人具有法律上的職權范圍。
2.執行的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3.對被拆除的房屋必須合理補償安置.結合本案:
第二、什么叫違法建筑,違法建筑由哪個部門認定,人們對于違法建筑的認定不服,是不有權利提出異議,按照什么程序提出異議,結合本案:申請人從來沒有被具有法定的權威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也沒有經過法定的程序對申請人的房屋作出違法建筑的認定。如果這些都沒有,是不是任何部門任何人都可以有權利認定他人的房屋是違法建筑。
第三、申請人的房屋要遭遇違法強拆,并且對拆遷后的補償和安置至今沒有達成任何協議。也沒有經過仲裁和法院判定,這完全違反了法律。申請人堅決予以抵制。為了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將以生命的代價予以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人申請以上復議。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事項: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三門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第b5100073583號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04年8月7日,申請人***駕車從天臺去往三門,駛經珠岙路段時,行使過程中看見限速標志(50碼)隨即減速,且對道路情況不熟悉,路況也不好(請核實是不是實情),故不可能超速行使。此時,被申請人三門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一名執勤交-警示意靠邊停車,未出示其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和測速儀器有效檢定證書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駕車駕車超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作出了當場罰款二百元及扣分三分的行政處罰,告知申請人***前往信用社罰款。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三門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作出的第b5100073583號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存在事實不清、執法違規并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應當予以撤銷:
一、執法程序違規。當時只有一名執勤交-警在場,在申請人提出執法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時,對方沒有向申請人出示證件表明身份。根據《交通法》有關規定,執法人在執行任務時必須向當事人出具有效證明!
二、認定事實錯誤。在處罰過程中申請人要求當值警察出示測速儀器的檢定證書(合法使用應當攜帶質量監督局出具的有效檢定證書),按照《計量法》的有關規定,計量衡器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提供最近的儀器測試報告及檢定證書!當值警察未能提供質量技術鑒定證書!在此情況下使用未經證實合格的儀器,豈能以此作為執法的依據?!
三、適用法律錯誤。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時,才能適用簡易程序,《行政處罰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國人大會制定的法律,按照《立法法》的有關規定,《行政處罰法》的效力大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故被申請人三門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對申請人作出罰款二百元及扣分三分的當場處罰違反了《行政處罰法》,應當認定無效。即使申請人存在違法行為,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應當不予行政處罰。
綜上,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三門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第b5100073583號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此致
三門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2004年8月24日 ?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的名稱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行政復議請求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2.立即退還申請人被強制扣留的閩×××××機動車、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
3.請求賠償申請人因機動車輛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費用損失。
主要事實和理由
一、行政強制措施無法定依據
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中載明,采取行政強制扣押措施的依據是因檢驗鑒定或者收集證據的需要,被申請人認為法定依據不成立,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不當,理由如下:
行檢驗、鑒定。”本起交通事故××月××日發生,至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已超出三個工作日期限,被申請人未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申請人認為,本起交通事故無需檢驗鑒定。
2.非收集證據需要。被申請人派出人員拍攝現場照片,當場繪制現場圖,申請人當場予以確認;申請人的機動車左拐彎與直行摩托車發生剮蹭,雙方責任明確;經醫生診斷,交通事故僅造成人身軟組織挫傷,車輛傷害極其輕微。本次交通事故情節輕微,責任明確,證據確鑿,申請人交強險、車輛年檢證、駕駛證符合要求,無需采取扣押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來收集證據。
3.不得實施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法》第五條規定:“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適當。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設定和實施行政強制。”申請人認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查明交通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的目的,無需實施行政強制。被申請人無視實際情況,動輒采取行政強制措施,違反了行政強制適當原則。
二、行政強制措施違反法定程序
《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了被申請人實施行政強制扣押措施應當遵守的規定,被申請人違反多項法定程序,扣押決定書重要事項缺失。
1.執行行政強制措施的人員身份不明。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中簽名的兩名人員與實際執行強制措施的.人員不一致。
2.未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在行政強制現場,執行行政強制 — 2 —
措施的人員未出示執法身份證件,也沒有任何經申請人確認的文書載明執行行政強制措施的人員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3.未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在行政強制執行現場,被申請人未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
4.未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在行政強制執行現場,申請人認為交通事故損害輕微,責任明確,證據確鑿,無需強制扣押財物,被申請人未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5.未制作現場筆錄。被申請人派出人員僅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未當場制作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筆錄。
6.未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和清單。直至次日(××月××日)下午,應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才出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有通話錄音為證。
7.查封、扣押決定書的重要事項缺失:
一是未載明扣押期限。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被申請人未載明扣押期限,意在不依據現場情況及辦案實際,濫用行政強制權力,以最高期限或不定期限進行查扣。
二是未載明扣押場所。意在模糊保管人為行政機關或委托第三人保管的情形,變相收取保管費,涉嫌利用行政強制權為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決定書未準確載明。
四是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缺失。《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中,僅載明行政復議途徑為“上級公安機關”,向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的途徑被遺漏。
8. 請求賠償申請人因機動車輛被查扣造成的交通費用。被查扣車輛系申請人的唯一交通車輛,機動車被查扣期間,申請人向他人借用交通車輛,所產生的燃油費等其他交通費用為合理損失,每日人民幣××元整。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復議機關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賠償的,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給予賠償。”
附件:《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此致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
××××年××月××日
— 4 — 申請人: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
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xx。
xx年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張要偉。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xxxx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違法復議申請書范文案例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案由:因對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__份。
原處理決定書__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___件。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閆某賓,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鄉史莊6號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v^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v^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的規定,閆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頂山市*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
李律師。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__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于20__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__b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錯誤。
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廠區有東門路口和南門路口,兩個路口相距約五百米。
南門路口是個十字路口,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一個“門”型人行天橋,路中間還安裝有隔離攔柵。
發生事故的富士康東門路口是個“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沒有過街設施,也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更沒有交通信號燈,在路口南端十多米處就沒裝隔離帶了。該路口唯一的交通標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離帶終結處樹立有兩根引導人們謹慎橫道的橫道指引樁。
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與南門路口是兩個不同的路口,不能混為一談。東門路口沒有人行過街設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樹有兩根允許行人橫道的橫道指引樁。申請人當時就是遵從橫道指引樁指示、對著指引樁由東住西橫道時被被申請人疾駛而來的小車撞傷的。
在東門丁字路口東西兩則日夜有的士、私家車、“藍牌”車和多條線路的公交車停靠,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人在申請人橫道處橫過道路到對面搭車。
該《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賈偉在有人行橫道和人行過街設施的道路上,不按規定橫過道路……”與客觀事實不符,是完全錯誤的!
二、20__年3月某日9時40分許,在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部在被申請人徐某某。
《^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被申請人徐某某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不僅沒有“保持安全車速”、“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而是繼續高速行駛,依法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申請人是按照規定路線過馬路,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不應承擔事故責任。
綜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__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現特申請貴局復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申請人:賈某某。
20__年3月28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______縣*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__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______縣*局對肇事人_________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___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___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___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_________市*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
當下市場經濟活躍,交易頻繁,申請書與我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寫申請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政復議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申請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x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
(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x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xx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交通事故賠償,是一個國家、一個城市、一個城鎮乃至一個地區、一個社會、一個人所共同的事情。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社會損失,包括交通肇事、刑事責任,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部門依法承擔和解責任。交通事故損失的損失,是指部門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
1.因行車事故發生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賠償金的發放等。
2.因交通違章事件發生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賠償金的發放等。
3.因交通違章事件發生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在部門的指導下,在部門的監督下,在部門的檢查監督下,在其他單位的協助下,由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共同協助處理。
4.因交通違章事件發生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如:罰款、賠償金、賠償金的發放等。
5.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不包括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部門的指導下,由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共同協助處理。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依法承擔處理。
6.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依法承擔處理。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依法承擔處理。
7.部門和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且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如:罰款、賠款的發放等。
8.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且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9.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且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依法承擔處理的,不包括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且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10.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11.部門或部門對交通違章事故發生的賠償金額,應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12.部門或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對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追究職責;。
13.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不包括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且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在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處理中,根據《民法通則》第67條第(一)款之規定,部門或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以當時的市值為基數。
交通違章事故賠償金額的結算,按照民法通則第67條第(二)款第(二)款之規定執行,即部門或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處置等。
部門或交通事故中心對交強險、強化險的賠償金額,不包括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交通違章事故賠償金額的結算,按照民法通則第69條之規定執行,即部門或交通事故所在地部門或部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違章事故賠償金額的結算,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賠償金的發放等。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縣___鎮___村。
被申請人:_________縣*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__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_______縣*局對肇事人_________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___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______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___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___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v^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_________市*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張某,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云南省大理市金山鎮金山莊村。
申請事項:申請仲裁。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發生糾紛,根據《中華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特申請重新申請復議。
事實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復議證明,申請人在申請人處簽字,申請人出具復議申請書。但申請人不履行復議義務,也未依法向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作薪金。
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向申訴人出具復議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發生糾紛,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執行人員行為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五條之規定,特申請重新申請復議。
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未依法向申訴人支付工作薪金,并未依法為申訴人繳納基本工資,申訴人認為,被申請人未依法向申訴人繳納基本工資,故申訴人認為,在被申請人處簽字,應當依法向被申訴人支付工作薪金,并未依法為申訴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綜上,申訴人認為,被申請人未依法向申訴人繳納基本工資,故申訴人認為,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執行人員違反法定程序問題解答(二)》第二款之規定,特向貴處提出重新申請,以便依法對被申請人的申訴進行追繳。
敬禮!
申請人:張某。
201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領導:
你好!首先,非常感謝您日理萬機的閱讀。
我叫陳某某,于xx年xx月xx日畢業于南華大學來自被申請調劑到南華區政法學校就讀,至今已有10個月。
我家住南華區北華區南華區東華路101號(xx年xx月xx日出生)。我于xx年xx月xx日被申請調劑到西華區城陽街100號(xx年xx月xx日出生)。因父母親身體不便,需要照料我的家人。
我于xx年xx月xx日在西華區南華大學就讀,至今已有xx年。在這12個年頭里我從一個幼稚的頑童變成了一個成熟、堅強的大姑娘。在這段時間里我深深體會到家是一個溫暖的避風港。在此我向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作為一名大學生我深感自己家里的經濟來源非常有限,我想盡自己力量減少家庭的負擔。因此希望能夠得到部門的補助,緩解一點經濟壓力。但請求給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請人:
申請日期:xx年xx月xx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請求撤銷編號no.:__________的《山東省*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____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____________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____年11月17日*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____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山東省*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______,處罰依據應為《^v^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山東省*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為086632、姓名為張____的民警于20____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____________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
復議申請人:______。
日期:20____年__月____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日期:
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至今已經受到法律的處罰。
人。交通事故發生后,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
交通肇事案件的相關情況作了全面的、深刻的檢討和認真的自我分析,認真的分析了事故的發生的根源和發生的具體原因和發生的具體情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發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對法律后果的認識,進行了歸納和總結。
我的主要不足之處。
1.我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屬于重大交通行為,給申請人的正常經營,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也給申請人的人身安全帶來了隱患。在此,我向部門申請,向部門申請,給我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2.我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屬于重大交通行為,給申請人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也給申請人的正常經營,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在此,我向部門申請,給我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對我的錯誤,以及對交-警部門的不對,致使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同時還給交-警部門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給我的家庭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使得我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發生的范圍擴大。
綜上所述,我向交-警部門申請,在交-警部門申請,給我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對我的錯誤,以及對法律后果的認識,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對我的錯誤,以及對法律后果的認識,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并希望交-警部門可以給予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特此申請,望交-警部門可以給予批準。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制發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確認被申請人處罰程序違法,返還三次罰款500元整。
2、請求公布兩個涉案監控設備的近期檢驗報告。
3、請求確認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設置的由南向北的車輛禁止左轉標志違法,取消此禁令標志。
4、請求公布交通罰款的數量、流向。
事實及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進行車輛年檢(車牌號為__________),在查詢違章時,一女性工作人員查詢后說此車有三次違章,(后來出具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第一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27分在振華街與興武路十字路口,“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罰款100元,記2分;第二次違章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4時17分在德州百貨大樓北十字路口,“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罰款200元,記3分;第三次是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0時21分與第二次同一地點、同一理由、同樣處罰。)我查看違章記錄照片后,記得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在德州百貨大樓左轉時是由現場的一名女交警現場指揮、隨前車行進的。我當場提出后,工作人員根本不聽取我的申辯,柜臺內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員非常不耐煩地說:不行你就去德州處理去!我為了盡快把車檢過去,只得在現場授受處理,我問罰多少,能否少罰點兒,那名女工作人員說打出單子來就知道了,隨即打印出上述三份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填寫上罰款數就讓我簽字,我只得簽字后到銀行交納的罰款。
(一)處罰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首先是被申請人處理申請人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其次是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再次是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對申請人處以100元、200元罰款,違背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法》是由全國*大會制定,《交通安全法》是由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全國*大會和全國*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在《立法法》非常清晰非常明確,毫無疑問,《行政處罰法》是實施行政處罰所必須遵循的上位法、基本法。況且,《行政處罰法》中簡易程序是單獨章節單獨規定的行政程序法,是專門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中“……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僅僅是簡易程序中的一種語言表述表現形式,并非對簡易程序這一概念單獨另作了規定,其并非“同一概念或事實或事項”。所以,依據此條款對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實施行政處罰是十分錯誤的。并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警察支隊的下屬大隊能否作為行政處罰主體等問題的答復》([2015]行他字第9號)第三條:本案的行政處罰行為作出時間是在違法行為發生后將近一年,地點也不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故不屬于當場處罰。本案與以上答復屬于同樣的情況,所以被申請人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申請人的做法是違法的。
退一步講,即使能夠適用簡易程序,工作人員不聽取申請人的申辯理由、處罰決定書上無處罰法律依據、無交警簽字,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也屬于程序違法,行政處罰無效。
(二)不區分情節輕重、全部按照最高限額處罰,違反立法精神和法律規定。
道路的存在意義是為了公眾通行,以提高通行效率為首要目的,以交通安全為前提。交通行為的主體是人(包括行人和駕駛人),任何法律和交通執法人員都不能否認他們的當場判斷能力。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不區分情節輕重,一律頂格從重處罰是錯誤的,是違法的。
申請人的第一次違章是因為右轉的路口被行人占道,并且橫向車輛、行人稀少,申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借道右轉行駛,即使未按照標志指示的方向行駛,但是提高了通行效率,也屬于違章情節輕微,完全可以不予處罰。更何況照片中只能反映出對面的路面有道路指示標志,卻不能證明申請人行駛的道路上有指示標志。被申請人行政處罰的證據、理由不足。
申請人的第二次“違章”是因為元旦期間,車流、人流非常大,由當場一個女交警現場指揮、尾隨前面車輛行進的,申請人有兩個證明人。如此狀況竟然被處罰,申請人情愿相信是被申請人的失誤,而不是真正地“鉆進了錢眼兒里去了”。顯然,此行政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的規定。
申請人的第三次違章與第二次是同一地點、同一事由,申請人非常不能理解的是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申請人與很多駕馭人交流此事,他們都是見到此標志后右轉走幾十米再左轉由東向西進德百,或者繼續北向行駛,到德州大酒店路口左轉回來,如此行駛只是因為一個禁止左轉的禁行標志。難道設置此標志的意義只是為了讓駕駛人多轉幾圈嗎?這樣明顯地人為增加了此處的車流量、降低了通行效率!那么在此處設立禁止左轉標志的意義何在?由南向北行駛的車輛如何進德百?第二次在元月2日的違章時,車流、人流非常大,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允許左轉,事實完全可以說明在此處允許左轉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我寧愿相信這不是執法機關為了罰款而設立的“執法陷阱”。因此,申請人要求公布當時設置此標志的理由、依據。退一步說,即便是設置此禁止標志的目的是因為此處車流量大,左轉車輛會阻礙左側直行車輛的行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但是,申請人這兩次的行為并沒有造成如此結果,已經是順利通行,屬于情節顯著輕微,被申請人也給予頂格處罰,顯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法律、法規不是只約束公民的*武器。秉公執法、執法嚴正,立法為公、執法為民是執法機關、執法者保護公民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根本。部分交通警察在執法時,不接受群眾監督、指正,此種工作作風、執法方式、執法態度嚴重損害了執法者、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崇高形象;玷污了法律法規公正嚴明的莊嚴神圣;脫離了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的原則;人為制造公眾與國家、管理者之間的矛盾,人為制造不和諧因素。作為執法機關、執法者利用職權,使用強權凌駕于人民群眾之上,是公權力的濫用;是對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的褻瀆;是對納稅資源、國家資源的浪費;人為造成公眾利益、公民個人利益損失。粗暴執法、釣魚執法在部分執法者內心藏匿的劣根,暴露出其*時缺少黨性教育、不加強思想道德學習、對法律法規繼續教育的輕視態度;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根本;本末倒置,是非善惡不分;強權*,欺凌百姓,以權自肥,甚至以權分肥。以上種種,完全是與共建和諧、法制社會的立法、執法根本背道而馳,完全是與_____市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幸福德州的精神背道而馳!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________*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事項:申請人______因對______市*局交警大隊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公交認定[______]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1、______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2、______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不服,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______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故依法申請復核。
事實及理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駕駛______牌電動車,由______往______方向行駛,______時______分,行至______,當時申請人______已經打了左轉向燈,可由于被申請人______系醉酒駕駛______號轎車,且車速較快而與申請人駕駛的______牌電動車相撞,造成申請人______、乘車人______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這個事故的發生,完全是因為被申請人______違法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所致,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故被申請人______應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而______市*局交警大隊卻作出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認定,這有違法律規定。為此,申請人特書面向______*局交警支隊申請復核,望予以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為謝!
特此申請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______市*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______公交認字[______]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
交通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個人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職業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__________。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__*局。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申請書副本__________份;。
2.證據___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