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一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的范本,共2篇。歡迎參考閱讀!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范本一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 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范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返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二
我行員工行內工作期間的行為基本可控,對于行外的個人行為,我行通過高度關注其工作動態、通過走訪家庭及服務客戶等手段多方面了解,我行認真組織排查治理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違規擔保以及違規經商辦企業活動,深入各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有信貸關系的企業多方打聽,了解有無我行員工參與收受賄賂、、違規擔保、參與社會集資,以及充當資金掮客等行為,以排查違規人員、保持隊伍穩定。
通過自查,未發現我行員工有貪污侵占挪用、收受賄賂、高息放貸、民間融資、兼職、經商辦企業及“九種人”等行為,也未發現存在異常消費行為。
注重“關注”和“關懷”相結合,打造和諧環境,助力案件防范。對于員工的工作表現、經濟往來、社會交往、家庭狀況等事項,我行通過個人約談及走訪了解,及時掌握情況,挖掘思想根源,消除不良動機。同時組織各種集體活動,增強團隊凝聚力,打造團結拼搏、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為案件防范工作營造強大的支撐。
我行長期注重廉政建設,對各部門負責人嚴格管理,不斷要求其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對于我行重要崗位人員,如客戶經理、財務人員、營業經理等,我行規定其認真履行其職責,明令禁止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收受客戶任何財物。我行堅持營銷與案防同步推進,開好每月例會、加強業務學習,查找管理漏洞。通過案件傳達、學習案防合規的相關文件,努力打造合規文化,將合規經營理念和風險防控意識滲透到員工思想深處,培養員工養成合規經營的習慣。我行初步形成了制度至上、管理有序的合規文化,員工的執行意識和執行能力得到了同步提升。
經過此次排查,我行員工各項情況和表現均屬正常,未發現可能誘發案件隱患的行為。我行將嚴格按照各項制度開展工作,有效防范各項風險。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高度重視員工的案防工作,不斷總結提高,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全行業務的快速穩健發展創造有利條。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整治項目管理,促進土地整治工作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開發整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36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09?124號)等法律法規及鄭州市有關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市級專項資金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自籌資金安排的土地整治項目,主要指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和使用新增費開展的基本農田整治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第三條 項目的實施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和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城鄉規劃、農業農村、林業、水務、交通運輸、教育體育、衛生、電業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土地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 1 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密市國土資源局。
(一)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切實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二)堅持以土地綜合整治為重點;
(三)堅持土地整理復墾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
(四)堅持維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
(五)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實現數量、質量和生態管護相統一;
(六)堅持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第六條 項目實施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竣工驗收制及建后管護制等制度。
第七條 市政府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土地整治工作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督查考核,落實獎懲兌現,實施責任追究。
第二章 選 址
第十一條 項目建設規模的控制指標
(一)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土地綜合整治實行整村推進,拆舊區應相對集中,拆舊復墾面積占所在行政村農村建設用地面積比例不低于30%,拆舊區復墾面積要大于安置區面積的一倍以上。
(二)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項目安置區面積必須小于拆舊區復墾面積。
(三)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項目區相對集中連片,項目規模原則上不小于1公頃。
第十二條 項目選址應充分征求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和項目區群眾意見,并提供如下書面材料。
(一)項目內土地有權屬爭議的;
(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
(四)水務部門劃定的行、滯洪區,城鎮發展規劃預留區。
第十四條 整理復墾開發后的項目區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建設用地。
第三章 立 項
第十五條 申報項目應按照國家、省、鄭州市有關規定進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抽派熟悉土地整治工作業 6 務和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組建土地整治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鎮整治辦公室),全力抓好轄區內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第十六條 市、鄉兩級土地整治辦公室根據土地整治專項規劃和耕地后備資源狀況,建立項目儲備庫。對未利用地的開發,應申報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對空心村、磚瓦窯場、工礦廢棄地等老建設用地應申報增減掛鉤或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一)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書;
(三)項目踏勘表;
(四)項目實施前的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五)村民意見(需2/3以上村民同意);
(七)項目實施前影像資料(照片、光盤)及其他相關資料;
(九)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土地利用現狀圖(局部彩圖,標注項目區所在位置)。第十九條 對符合條件并經市整治辦公室審查同意申請立項的項目,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規定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測、可研、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規劃設計應在實測的1:2000土地利用現狀圖上進行,要求做到方案可行、措施合理。
第二十條 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由市整治辦公室組織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水務、交通運輸、電業、城鄉規劃等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全面審查,申請立項的全部資料經審查無異議后加蓋市國土資源局公章上報省、鄭州市有關部門申請立項。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報市政府同意后上報。
第四章 項目實施
(一)成立項目實施機構,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三)組織編制施工設計圖及施工設計圖預算;
(四)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五)組織項目工程、監理招標和合同簽訂;
(六)發布項目公告、下達開工令,組織協調項目實施。第二十二條 項目實行招投標制。項目工程、監理承擔單位的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并在市整治辦公室、監察、檢察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第二十三條 項目實行工程監理制。項目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工程設計和相關合同,受項目承擔單位委托對工程實施全程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要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履行“三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兩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協調(組織協調)”的監督和管理職能。
第二十四條 項目實行合同制。勘察、設計、代理招標、監理、施工、供貨、權屬調整、承包、移交管護等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簽訂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防止無效合同。
第二十五條 項目實行公示制。項目建設必須設立公示牌,明確項目規模、投資數額、項目承擔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責任人、監督員等內容,以接受社會監督和項目區的群眾監督。項目基本情況、權屬調整等可通過張貼公告、廣播電視、報紙刊物等形式進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六條 項目實行法人制。承擔單位為法人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總責,項目承擔單位應派駐工地代表,負責對項目施工的領導、監督以及協調施工過程中的 10 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和設計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要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控,并按工程進度組織階段驗收。第二十七條 項目施工單位按照項目設計和技術規程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調整項目實施范圍及工程建設內容。項目施工單位必須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為重”的施工理念,建立健全質量及安全保證體系,“五大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材料員、安全員)必須到崗到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十八條 設計變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與實際不符確需變更的,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報監理及承擔單位核實后報請原設計單位作出設計變更并出具相關手續,形成正式變更材料,報有批準權限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后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第二十九 對隱蔽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承擔單位工作人員要現場認定,并作好隱蔽工程的驗收及簽證。某單元工程完成后,經監理單位簽署意見,項目承擔單位驗收后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條 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占地、青苗補償、各種糾紛等群眾工作,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所在村組、居委會負責解決。第三十一條 建立定期報告和通報制度。項目承擔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匯總項目開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等信息資料,向市整治辦公室報送。對重大事項實行報告制度。
第三十二條 項目區要按照國土資源部統一要求,規范設立土地整治標志牌和標識。標志牌內容應包括項目區所在位置、建設內容、投資金額、新增耕地面積、責任人、示意圖等。
第五章 竣工驗收
(一)施工單位應提交的資料:
2.結算部分:工程結算及相應簽證單;
3.工程質量評定部分: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原材料及中間產品檢測合格證。
(二)項目承擔單位提交資料: 1.驗收主件材料
(14)項目立項申請及批復文件;(15)整改意見及整改報告。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驗收合格。
(一)出現截留、挪用、擠占、套取項目資金的;
(二)土地整治規模及新增耕地面積未達到批復面積的;
(三)主要工程質量、數量、規格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
(四)施工、監理、竣工報告等資料內容相互矛盾,不能正確反映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承擔單位要針對驗收組提出的意見制定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時整改到位,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第六章 后期管護
第三十七條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要按照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權益,并重新確定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項目承擔單位要及時與項目所在村組簽訂工程移交和管護合同,落實好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
第三十八條 管護單位要制定管護制度,明確管護資金來源,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項目建設發揮長期效益。第三十九條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整理復墾開發后的耕地加強后期管護,堅決杜絕“重建輕管”現象,對已完工驗收項目必須督促農民盡快耕種,防止拋荒,不準占用項目新增耕地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養殖業。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四十條 項目資金實行“三專管理”,即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帳核算。資金主要來源于用地單位上繳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政府提取的用于土地開發的資金和使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的經營性用地形成的政府純收益部分。
第四十一條 經批準立項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項目開工前由市政府按預期指標收購金額的30%從耕地開墾費專戶中向實施項目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予以撥付啟動資金,下余收購資金根據省、鄭州市驗收合格文件,經市財政、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全額予以撥付(或項目實施資金由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先行墊付,項目完工后根據省、鄭州市驗收合格文件,經市財政、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全額予以撥付);對空心村、磚瓦窯場、廢棄廠礦等老建設用地的復墾整理增減掛鉤項目或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復墾整理的面積與安置區占用耕地面積折抵后才能作為增減掛鉤指標。實行增減掛鉤指標有償使用,增減掛鉤項目開工前由市政府按預期指標收購金額的30%向實施項目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予以撥付啟動資金,下余收購資金根據省、鄭州市驗收合格文件,經財政、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全額予以撥付(或項目實施資金由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先行墊付,項目完工后根據省、鄭州市驗收合格文件,經市財政、國土資源部門審核 后全額予以撥付)。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單獨核算、超支不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會計科目使用要規范,開支要合理,嚴禁大額現金支出,白條入賬等。第四十二條 市政府向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撥付的收購指標資金,大部分要按照“反哺農村”的原則,投入到農民村莊拆遷補償、新農村建設、農村公益設施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生產道路、安全飲水等基礎設施建設中。第四十三條 報賬憑證監督管理。項目承擔單位在辦理報賬時,必須嚴格審核各種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規定使用范圍的憑證,不予報賬。
第四十四條 市整治辦公室、財政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共同做好報賬工作,并積極配合審計部門進行資金檢查審計。
第八章 指標管理
第四十五條 建立儲備庫,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驗收入庫的指標由市政府統一管理,實施獎懲。
第四十六條 對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儲備庫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新增耕地指標,市政府按10000元/畝進行收購(需扣除項目總投資費用)。
第四十七條 對納入增減掛鉤指標儲備庫的增減掛鉤指標,市政府按20000元/畝予以收購。
第四十八條 對沒有占補平衡指標或完不成市政府下達目標任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批建設用地項目時,所需占補平衡和建設用地指標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另外按10000元/畝從市儲備庫中購買。
第四十九條 對增減掛鉤項目中復墾整理面積與安置(安置指建新農村安置群眾)面積相當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報增減掛鉤項目后自籌資金對拆舊區進行復墾,市政府不再予以補貼;復墾整理面積與安置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自掛建新(建新指新上的工業項目)面積相當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自籌資金對拆舊區復墾,市政府依據省、鄭州市驗收文件對建新面積按10000元/畝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予以補貼。建新安置必須拆舊,不申報項目造成違法占地的,從嚴追究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人員的責任;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中涉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投資由市政府統一協調解決;建設項目用地時,無補充耕地指標或增減掛鉤指標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10000元/畝從市 儲備庫中購買。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用本轄區內的掛鉤指標建新的,原則上只能使用50%,另外的50%由市政府統一管理。
第九章 檔案管理
第五十條 項目檔案是指從項目前期工作、實施管理、竣工驗收到交付使用等各階段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和電子信息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第五十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為項目檔案管理單位。檔案管理單位應將項目檔案統一進行管理,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進行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并登記造冊。
第五十二條 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檔案工作負總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認真做好自身產生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工作,并加強對參建單位歸檔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五十三條 項目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管。整個項目的歸檔工作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完成。項目檔案的查閱執行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市整治辦公室要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組織對項目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第五十五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項目立項批準、招投標簽訂合同、竣工驗收等重要階段必須到紀檢監察部門備案。第五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項目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及有關問題有權檢舉、控告、投訴。第五十七條 對弄虛做假或不按規劃設計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施工、違規違紀使用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十八條 建立項目責任追究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負總責,具體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項目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對不嚴格執行項目設計與預算、資金管理混亂、工程建設質量差的項目,或在招投標、工程監理、簽訂和執行合 同過程中違規操作的項目以及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一年。
第十一章 附 則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用期暫定為22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提供土地及種子、農藥、肥料等農用物資。
二、乙方負責栽插后補秧、水漿管理(含灌水、開溝、排澇)、施肥、打藥、中后期人工拔草和收割機械準備、糧食運輸、曬糧、進倉等各類農事活動,所需各類農用器械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各種農事活動要及時,按要求,保證質量或效果。
三、甲方負責技術指導,乙方應及時準確上報田間病、蟲、草情及苗情動態。
四、甲方有義務檢查、督促各個管理環節的進度和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安排乙方整改(附管理成本核標表)。
五、收獲前一周甲、乙雙方驗收管理質量并進行測產,合格后甲方于收獲后一周內付給乙方元/畝管理費用。(收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確保最終產量不低于斤/畝。
七、甲、乙雙方必須恪守協議條款,若一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五
在全縣召開廉政風險防范工作部署會后,我辦就立即行動,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并成立了領導小組,由主任陳虹擔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結合縣信息辦工作實際,制訂了《縣信息辦開展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方案》,并依照方案要求展開工作。
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廉政風險防范的宣傳教育,組織干部職工進行學習,通過組織學習明確廉政風險防范內容,讓廣大黨員干部真正意識到廉政風險的客觀存在性與現實危害性,切實提高加強廉政風險防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一是根據崗位職責、單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分析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把權力和風險相結合,采取自己找、群眾幫、領導提、集體定等多種方式,查找在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工作效率、外部環境方面的廉政風險。
二是針對查找出廉政風險點,按照危害程度和發生頻率等進行分析評估,分為三個等級,建立臺帳,填寫《中層崗位風險識別防控表》、《領導崗位風險識別防控表》。三是實施科學規范管理,采取前期防范、中期監控、后期處置等措施,做到“三結合”即:與信息辦中心工作相結合、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結合、與落實懲防體系相結合。
我辦對在此次廉能風險防范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非常重視,并及時進行了整改。并就相關風險點頒布了相關工作制度,對我辦在廉能風險排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從制度上進行了約束和管理。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六
認真落實“345”學習計劃,積極開展“四聯五員”活動,參與“決戰進百強 我要做什么”大討論,以《宜都市國土資源局工作規冊》為準則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年初工作目標和局黨組工作部署,在全科人員的共同努力和兄弟科室的積極配合下,積極工作,熱情服務,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
進一步完善了土地利用批、供用全程監管。充分利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規范土地市場動態檢測與監管系統的內容填寫、權限設置、工作流程。提高運用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平臺進行批后監管的水平,發揮土地參與宏觀調控有效作用。加強依法依規、全程規范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管理、批后核查等。
繼續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全力服務全市重大項目建設,項目供地提速增效。科學、合理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出讓計劃及公告等業務工作,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時序,引導土地市場健康發展。嚴格執行建設用地供應招拍掛制度,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20xx年,全年共供應各類建設項目用地77宗,面積245.6356公頃。其中招拍掛出讓供地64宗222.8777 公頃,土地出讓總價款為5.3億元;劃撥供地用地13宗22.7579公頃。審批農村個人宅基地1200戶,面積14.4公頃。
其它工作:宜都市土地收儲中心的成功備案申報、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成果已上報審批、工業用地成本調查工作完成初步調查并已上報部核查。同時認真撰寫調研文章和信息工作,全年上報調研2篇,信息10篇,采用10篇。
宜都市榮獲“全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先進縣市”、宜都市國土局榮獲“全國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監管先進單位”稱號。
20xx年度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尚存在一些不足,我們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強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扎扎實實地做好以下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以促進宜都經濟和快迅發展。
土地利用績效考核,確保全市單位gdp地耗下降8%以上;打好閑置低效用地處置攻堅戰,對部分閑置時間長、閑置面積大、群眾反映強烈的閑置土地實行掛牌督辦,嚴厲打擊圈地囤地行為;打好土地利用綜合監管攻堅戰,建立完善涵蓋“批——供——用”全流程的批后監管體系,每季度通報前三年批后供地率。
進一步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爭創全國節約集約用地模范縣。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實行精細化的管理;提高供地率和土地利用效率;落實土地使用標準控制制度,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全面提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土地管理工作業績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篇七
乙方: 村委會(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主體)
(一)服務方式(訂單式托管服務)
1、乙方通過組織農民合作社,整合農民土地 畝,使之連片成方,耕地位于 。
2、乙方委托甲方對該土地提供從耕種到收獲的全程種植托管服務。
3、甲方按照“ 元/畝/年”的標準“打包”收取服務費,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通過乙方對有關村民的土地進行整體種植服務托管,統一種植通過乙方向村民支付相關土地收益。
2、組織或購置農業耕作機械,確保滿足乙方的托管服務需要。
3、免費為托管土地進行測土化驗和提供相關農作物的標準化種植管理方案。
4、同等質量條件下,按照低于同期市場價格10%的優惠價為乙方供應化肥、農藥等農資,并且直供、直施到田間。(優惠部分只針對合作社社員開放)
5、幫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經營規劃,推廣新品種、新模式,新服務,實現農戶的增產增收。
6、甲方承諾:除托管土地范圍內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證托管土地每畝產量達到以上。
7、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協議內耕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
8、協議簽訂后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托管模式。
9、甲方為所托管的土地繳納農業保險。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農民整合土地,使同類作物實現連片成方。20xx年 月前整合土地 畝負責與有關農民簽訂委托種植管理的相關協議,協調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權,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條件。
農作物生長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獲后的晾曬、收儲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蹤甲方服務,可隨時向甲方反饋作物生長與田間看護等情況。
4、需將協議內農戶轉為合作社社員,使之享受社員優惠價。
5、監督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耕地。
6、協議簽訂后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托管模式。
7、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農機整合、農民培訓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協議內土地在保底產量范圍內的農作物產出,全部歸農戶所有。如低于上述畝約定產量,甲方按照市場價賠償不足部分。
2、畝保底產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歸農戶, 歸乙方, 歸甲方。
(五)協議履行程序
1、確認服務時間。甲方應根據農時需要,提前3天以上與乙方溝通確定服務時間。時間確定后,乙方應主動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進場服務,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務定金)。
2、搞好監督驗收。甲方服務時,乙方可派人現場監督,并在服務結束時填寫驗收單予以確認。如乙方不能派人現場監督驗收,視為認可甲方的服務符合協議約定標準。
(六)托管期限及費用支付辦法。
1、托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后,需要重新簽訂協議,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下年度簽約時間為 年 月。
2、本協議簽訂后的 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金額 的托管定金。
3、乙方在簽約 日內,通過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托管服務費。
4、甲方在產品收獲后的15日內,通過乙方支付相關農戶的土地收益,并且按照 標準向乙方支付整合組織費。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約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預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協議規定用途使用土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乙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以依法解除協議,并有甲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它違法違約行為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備案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