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為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驟和措施。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方案篇一
為進一步鞏固殯葬改革成效,保護生態環境,減輕群眾喪葬負擔,提升殯葬公共服務能力,推進移風易俗和鄉風文明建設,規范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促進全區殯葬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殯葬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殯葬改革和公墓建設要求,結合實際,現就推進全區鄉鎮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關于殯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節約土地和改善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提升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主線,立足殯葬難點痛點堵點,加快推進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保障群眾殯葬公共服務基本民生需求,切實減輕群眾負擔,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新風尚,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
(一)堅持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建設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應當選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鐵路、航道沿線和住宅區、開發區、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建設公墓。
(二)堅持節約土地資源的原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節約用地的要求,嚴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規定標準建設,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臥碑。
(三)堅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選址應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公墓運營應充分體現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安葬墓穴應按照“先來后到”的順序進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鎮、周潭鎮、銅山鎮和安銅辦事處4座鄉鎮級公益性公墓,擴建灰河鄉、陳瑤湖鎮公益性公墓,實現鄉鎮(辦)公益性公墓全覆蓋。
鄉鎮級公益性公墓建設主體為鄉鎮人民政府和辦事處。
(一)規劃設計。根據轄區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確定鄉鎮公益性公墓的建設規模,可采用一次規劃、分批建設的方式滾動發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設規劃要求,鄉鎮公益性公墓規劃面積不超過50畝,圩區、平原原則上以建設骨灰堂為主,山區、丘陵地區在尊重當地群眾意見和風俗習慣的基礎上建設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鄉鎮公益性公墓用地應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公益事業屬性無償劃撥。盡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貧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辦理審批手續。通過擴建方式建設鄉鎮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積超出原有公墓規劃面積,需重新履行土地審批手續。
(三)建設標準。鄉鎮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稱標識和界線標志,墓地應保持整潔、清靜、肅穆。墓區劃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區、祭祀區、辦公區、綠地、公廁、消防、停車場、給排水、道路等設施,墓區綠化率要達到40%以上。積極推行花葬、樹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方式,新建或擴建公益性公墓應全部實行節地生態安葬。墓位占地面積單穴不超過0.5平方米、雙穴不超過0.8平方米,減少硬化面積。骨灰格位應防火、防潮、通風,單個格位占用面積原則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統一編號、有祭祀臺等。骨灰寄存架之間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風換氣。
(四)審批管理。鄉鎮公益性公墓由區民政部門負責審批,報市民政部門備案。申請建設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設單位申請書(或請示文件);
2.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等部門的審查意見;
3.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4.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時間安排。改擴建公墓應于2020年3月份動工;新建公墓應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選址、土地征用和相關報批手續,2020年5月份啟動公墓建設。新建、改擴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時間進度要求建成的,市、區財政原則上不予獎補。
(一)資金投入。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資金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統籌安排,市、區財政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適當補助。扣除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外,區級財政給予適當獎補(新建鄉鎮級公益性公墓不超過30萬元、改擴建不超過25萬元)。項目竣工后,由市、區民政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對鄉鎮公益性公墓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補助資金由市、區財政一次性撥付到位。鄉鎮公益性公墓管護經費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不足部分可從墓穴銷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單獨建帳,帳目要清楚,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二)政策保障。鄉鎮公益性公墓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建設管理,用于安葬本轄區內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對外經營。鄉鎮公益性公墓應憑遷墳或死亡等有效證明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務,不得預售“活人墓”。公墓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示。鄉鎮公益性公墓要強化財務管理,收入實行專款專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設、維護和管理,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收費。鄉鎮公益性公墓要加強規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記、檔案管理等制度,按規定參加年檢。
(一)提高思想認識。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殯葬需求,鄉鎮(辦)要高度重視,加快推進公墓選址、規劃、設計等各項工作,確保公墓建設穩步有序推進。
(二)加強組織領導。區成立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鄉鎮公益公墓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有關鄉鎮(辦)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落實負責人,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調度工作進度,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切實抓好任務落實。
(三)強化部門協同。鄉鎮(辦)要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部門做好公墓規劃編制工作,做好公墓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續。協調區發展改革部門做好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工作。協調區財政部門做好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資金保障工作。協調區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公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堅持統籌推進。要采取有效措施統籌推進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在進行建設的同時,切實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殯葬設施整治力度,依法打擊亂埋亂葬和違規建設殯葬設施行為,確保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取得預期成效。
(五)加強監督考核。將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納入區政府對鄉鎮(辦)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機制,組織專項督查組,定期組織開展督查。對進度緩慢的進行約談、督辦、通報批評,并將督查結果作為年度有關鄉鎮(辦)年度工作任務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按期完成鄉鎮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設任務。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方案篇二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意見》、《**市人民政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的通知》和綏江縣委相關精神等,公墓的建設,對于推動我鎮殯葬事業改革,轉變人們的喪葬習俗,有效地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兩個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我鎮堅持以《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為指導,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要求和全省殯葬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將建設公益性公墓納入為民辦實事基本建設計劃項目來抓好落實,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加強殯葬改革與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結合起來,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務體系,保障群眾基本喪葬權益,充分發揮殯葬改革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一是統籌兼顧,服務大局。農村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要兼顧經濟發展水平、喪葬習俗和城鎮發展實際,切實服務于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二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公益性公墓建設要求,科學規劃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做到合理布局,節約用地。
三是以人為本,為民服務。從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發,突出生態建設,保護環境,不斷提高殯葬服務和管理水平,保障廣大農村群眾喪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村公益性公墓監督和中的主導作用,注重發揮失常調節作用,積極發動農民群眾參與。
(一)
合理制定公墓發展規劃
在公益性公墓規劃設計上,與本鎮農村建設規劃相吻合;對現有公益性公墓進行全面調查核實,以滿足本鎮死亡人員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為原則,力求統一規劃,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實施。對人口聚集,離鄉鎮較近的村,鼓勵搞鎮級公益性公墓,便于節省投資,形成規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費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聯合建立村級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規模上,建設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個周期計算和安排總用地量,并對材料房、管理房適當留有余地。在具體選址上,盡量利用荒山瘠地,嚴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庫、河流、堤壩兩側和水源等區域和集中住宅區建設公墓。
(二)搞好綠化美化
(三)治理亂埋亂葬
加大對建墓用地的監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制止和處罰非法建墓行為;對非法超標公墓、孤墳、無主墳和耕地、林區的散墳,采取遷移、平毀、恢復地貌等辦法處理。積極組織開展“綠色殯葬”活動,大力推進生態葬法。
四、實施公墓建設
(一)成立領導工作組
為加快推進我鎮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建設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我鎮公益性公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鎮黨委副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
鎮政法書記)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成
員:**(?鎮民政所所長)
**(鎮國土所所長)
**(鎮城建所所長)
**(鎮水管站站長)
**(鎮林業站站長)
**(鎮公路所所長)
**(鎮社保辦主任)
**(鎮安監站站長)
**(鎮政府辦副主任)
**(**村委會書記)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民政所,**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
公墓建設主要內容
**鎮鎮級公益性公墓選址在**村21組(小地名龍拖灣),根據實地情況,實施進園道路、山石門及園門、墓園平整、墓園臺階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綠化等的建設。預算經費如下:
測繪:4.5萬元
征地:5.19畝×20480元=106291.2元
綠化:160棵百香樹×200元=32800元
合計: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設的模式
采用綏江縣**村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牽頭,村總支監督,由鄧志全具體負責建設和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建設要求,保質量、保安全、保工期順利完成。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方案篇三
各鄉、鎮、辦事處:
根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鄉風文明”要求,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我市殯葬改革步伐,樹立健康、節儉、文明的殯葬新風尚,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殯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特對我區村級公益性公墓建設規劃提出如下方案。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纜,以《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和《安順市人民政府關于高等級公路沿線新(擴)建公(墳)墓清理整頓的意見》為依據,結合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立足我區實際,全面推進我區殯葬改革,推動全區村級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建設,實現管理規范、節約土地、美化環境的目的,樹立健康、文明、節儉的殯葬新風尚。
二、選點原則
村級公墓選點要本著實事求是、為民辦事、村民滿意、不違背殯葬管理有關規定的原則,原則上一個村只選一個公墓點,沒有條件的村可以與其他村實行合建,公墓選址要避開交通主干道、遠離水源和風景名勝區。各鄉、鎮、辦事處協調處理好村民組與村民組之間或村與村之間的土地權屬以及利益問題,確保不影響骨灰的安葬。
(一)加強領導
區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村級公墓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督促,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工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分管領導親自抓,指定專人負責,確保規劃、建設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確保我市骨灰入墓率達到100%。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務。各責任單位工作職責如下:
區民政局負責督促、指導鄉、鎮、辦事處進行村級公墓的選點、規劃和建設,檢查骨灰入墓情況和安葬情況。
鄉、鎮、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選點規劃,協調處理土地權屬利益等問題,避免因土地問題而影響規劃建設和骨灰安葬糾紛等問題,完善公墓報批手續。負責規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設。
區林業局負責進行綠化指導,提供樹苗和技術指導,協助鄉、鎮、辦事處進行公墓選點等有關工作。
區國土資源局協助鄉、鎮、辦事處進行公墓選點等有關工作。
(二)建設規劃
公墓規劃建設完工后,該村死亡人員火化后必須按照規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內,不得隨意亂葬,規劃建設過程中可邊建邊使用。每個公墓的墓區規劃和建設分期分批進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種原因的遷墳,必須按照現行規定的標準(即:骨灰入公墓的標準)遷入村級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規劃內容
1、邊界線。公墓的邊界線按占地面積栽樁界定,畫紅線明確公墓范圍,在規劃圖上標明邊界線。規范建設的公墓墓區修圍墻遮攔。
2、等高線。可根據具體地形而定,等高線之間水平距離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間距、墓穴占地面積。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線內,墓穴之間距離為1m,墓穴占地面積為1平方米。
4、綠化區域。墓穴四周,等高線上均為綠化區域,樹木采用塔柏、常青樹,樹高1m左右。
5、墓區通道。墓區設置通道,寬度為1m。
1、墓穴平臺高度為1-1.2m,寬度為2.8-3.6m,平臺墻體厚為0.5m,可用空心水泥磚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節約為主,平臺墻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積為1平方米,墓體高度為0.8m,墓碑高度為1m,寬度0.6m。墓位可用紅磚堆造,表面貼白色磁磚,也可用符合規格的墓墳石。
3、墓穴間距為1m,墓穴與后壁墻壁距離為0.5m。
4、墓區通道寬度為1m,視具體情況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磚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區綠化以塔柏或常青樹為主,樹高為1m左右,輔以種草進行綠化,每層臺階里墻靠墻植樹綠化,株距為1m,也可在臺階墻上種植藤蔓植物綠化,墓穴之間植樹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種花草綠化。
6、墓區邊界圍墻高度1.5m,厚度0.3m。
7、有條件的鄉鎮或村可以把墓型統一建好,沒有條件的至少將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積、墓穴間距建好,或者將墓穴安葬位置植樹標示固定好。
以村級投入為主,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安排落實公墓建設專項資金。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動員群眾投工投勞、出錢出力。將發改、林業、民政等部門與項目建設方面的資金和公墓建設結合起來,充分發揮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方案篇四
《方案》對農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樓、塔)提出了明確的建設要求:
按60個穴位為一個標準公墓區,骨灰入土安葬的"單人墓或雙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農村公益性墓地平臺按2.5米統一規劃,墓碑高度不超過80公分、寬不超過60公分,墓穴間距0.5米,不準建圍欄,墓穴周邊必須進行植樹綠化。公墓綠化面積不得低于總面積的40%,達到見樹不見墓的要求。
凡新建骨灰堂(樓、塔)必須達100個穴位以上。
為確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設任務,鼓勵各村建造骨灰樓(塔),縣鎮財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給予補助,即:凡每村新建農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個以上墓穴的,經驗收合格,縣財政一次性給予補助3000元,鎮財政給予補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農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個以上墓穴的,經驗收合格,縣財政一次性給予補助1500元,鎮財政給予補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樓、塔)的,經驗收合格,縣財政一次性給予補助6000元,鎮財政給予補助4000元。
為使生態墓地建設得以順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傳發動、組織實施、驗收啟用、全面啟用四個實施步驟,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確保殯葬管理工作落到實處。自2017年1月1日起,農村喪戶的骨灰和遷移墳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徹底杜絕亂埋亂葬現象。屆時,鎮政府將組成鎮殯葬聯合檢查小組,負責殯葬改革管理執法協調工作,嚴肅處理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行為。
公益性公墓建設和殯葬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凡出現亂埋亂葬現象,由所在村負責制止并整改。要將殯葬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創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考核內容,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殯葬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鎮殯改領導小組定期對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設和清墳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對宣傳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或執行不力、進展緩慢的村,要責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要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方案篇五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推進公益性公墓建設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絕亂埋亂葬現象發生,進一步推動全鄉殯葬改革工作,根據市、縣有關規定,經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清理整治亂埋亂葬,大力倡導科學、文明、節儉、生態的喪葬方式,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按照每個村(居)原則上修建一個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綠色殯葬,生態殯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設任務。
1、科學選址。公益性公墓原則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種的土地建設,由各村(居)負責選址,鄉政府安排林業、土地部門現場論證。相鄰村(居)也可以共同選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統一報批。選址確定后,由村(居)向鄉政府書面提出建設公益性公墓的報告,鄉政府審核后報縣有關部門統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統一規劃。村(居)公益性公墓規劃面積不超過5畝;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起步區應控制在2畝以內,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應建設墓穴50個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應建設墓穴100個以上。
4、規范建設。墓穴占地面積單穴不得超過0.7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平方米;下面水泥澆制或大理石鑲嵌盒子,上面統一使用小型黑色臥碑,前薄后厚。墓穴間距0.3米,墓道寬0.7米。墓穴周邊不準建圍欄,嚴禁建設豪華墓穴。
5、墓區要求。墓區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標示牌、有區域界限、有墓穴標準、有樹木花卉,實現道路暢通。墓穴周邊必須進行植樹綠化,公墓綠化面積不得低于總面積的40%,要在視野可見范圍內形成綠色屏障,達到見樹不見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個5萬元進行補助,根據公墓建設進度分批撥付,不足部分自行籌集。相鄰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萬元標準補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會負責管理,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收入應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設、維護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應在醒目位置和收費場所設立價格公示牌,公開墓穴價格和價格投訴電話。
公益性公墓應建立嚴格的墓穴出售檔案登記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經批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不得轉讓或承包給任何單位、個人經營。
鄉黨委、政府將村級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點工作考核內容,年終將根據各村(居)公墓建設及管理使用情況予以考評,對工作先進的予以獎勵;對工作落后的予以適當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