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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克爾曼尼篇一
故事的主角,很顯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長,雖然有點評說是艾哈伯身體殘缺造成了心靈的復仇偏執,但我覺得這種直面敵人的勇敢,為達目的不惜一些代價,令人感嘆唏噓。厲害的人到處都有,但他們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實對于人的發展來說,能力是一方面、態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關注于復仇,他絕對會成為一個杰出的捕鯨船長。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卻可以捕殺最大的動物鯨魚。捕鯨時多驚險,捕鯨后收獲就多巨大。作者確實是補過鯨的人吧,關于捕鯨、剝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畫面感極強。
船上的成員作者并未多著筆墨,甚至都被船長的光輝掩蓋住了,甚至連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沒出現幾次。其中提到了一個小船員,他身材矮小、膽子不大,但還是坐上了沖鋒舟為標槍手劃船,因為曳鯨索的盤桓復雜差點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長則對他毫無憐憫,因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爭,小艇為了追逐鯨魚不可能為了一個人放棄前進,而這一個人,若是無人來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說沿海地區的人性格勇敢堅強,這與他們靠海吃飯、以命搏天的生活環境密不可分,這種優良品質正是成事最寶貴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環境是培養不出這種狠勁兒的。
作者對于的鯨魚的著迷流淌在字里行間,而且明顯出身良好的人偏要體會海上捕鯨這樣艱險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說旁征博引,希臘神話、古典名著、鯨魚專業書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譯者挑出來了,讀起來有種彩蛋的感覺,有趣得緊。
讀了幾個《白鯨》的介紹,很多介紹都著重講解了情節,其實最后遇到白鯨、搏斗并同歸于盡的篇幅不超過50頁,在我看來甚至不是全書的重點,這本小說的重點,就是船長艾哈伯的努力追夢過程,建議閱讀的時候不要期待結果。因為結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訴你結果。不看過程的結果是遺憾的。
還有一個視角,是關于白鯨,有人說白鯨是善與惡的綜合,表現了人世的基本狀況。這個視角也很有意思,但讀了書的我感覺白鯨與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無所謂善惡,大海上,誰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這本書的原名就叫mobydick(莫比迪克),是白鯨的名字而不是船長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終極目標起了個名,還命名為小說名,感覺高深。
開克爾曼尼篇二
那是1959年的夏天,我在一家度假旅館打工,做夜班服務臺值班員,兼在馬廄協助看管馬匹。旅館老板是瑞士人,他對待員工的做法是歐洲式的。我和他合不來,覺得他是一個法西斯主義者,只想雇用安分守己的農民。我當時22歲,大學剛畢業,心里想到什么就說什么。
有一個星期,員工每天晚餐都是同樣的東西:兩根維也納香腸、一堆泡菜和不新鮮的面包卷。我們受侮辱之余,還得破財,因為伙食費要從薪水中扣除。我異常憤慨。
整個星期都很難過。到了星期五晚上11點左右,我在服務臺當班。當走進廚房時,我看到一張便條,是寫給廚師的,告訴他員工還要多吃兩天小香腸及泡菜。
我勃然大怒。因為當時沒有其他更佳的聽眾,我就把所有不滿一股腦兒向剛來上班的夜班查賬員薛格門·沃爾曼宣泄。我說我忍無可忍了,要去拿一碟小香腸及泡菜,吵醒老板,用那碟東西擲他。什么人也沒有權要我整個星期吃小香腸和泡菜,而且還要我付賬。老天,我非常討厭吃小香腸和泡菜,要我再吃一天都難受。整家旅館都糟透了,我要卷鋪蓋不干,然后去蒙坦那。我這樣痛罵了20分鐘,還不時拍打桌子,踢椅子,不停地咒罵。
當我大吵大鬧時,沃爾曼一直安靜地坐在凳子上,用憂郁的眼神望著我。他曾在奧斯威辛納粹德國集中營關過3年,最后死里逃生。他是一名德國猶太人,身材瘦小,經??人浴K矚g上夜班,因為他孤身一人,既可沉思默想,又可以享受安靜,更可以隨時走進廚房吃點東西——維也納小香腸和泡菜對他來說是美味佳肴。
“聽著,弗爾欽,聽我說,你知道你的問題在哪里嗎?不是小香腸和泡菜,不是老板,也不是這份工作?!?/p>
“那么到底我的問題在哪里?”
“弗爾欽,你以為自己無所不知,但你不曉得不便和困難的分別。若你弄折了頸骨,或者食不果腹,或者你的.房子起火,那么你的確有困難。其他的都只是不便。生命就是不便,生命中充滿種種坎坷。”
“學習把不便和困難分開,你就會活得長久些,而且不會太惹得像我這樣的人煩惱。晚安。”
他揮手叫我去睡覺,那手勢既像打發我,又像祝福我。
有生以來很少有人這樣給我當頭一棒。那天深夜,沃爾曼使我茅塞頓開。
此后30年來,我每逢挫折,被逼得無路可退,快要憤怒地做出蠢事時,我腦海中就會浮現一張憂傷的面孔,問我:“弗爾欽,這是困難還只是不便?”
我把這句話叫做沃爾曼試金石。
開克爾曼尼篇三
整本書的故事情節挺簡單,就是有個船長因為捕鯨而失去了一條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殺死那條鯨,最后卻被鯨所殺。
根據作者的經歷來看,本書帶有一點紀實的味道,捕鯨的過程描寫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蓋不了我內心的不適。
人類在各種自然災害中,頑強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頌的。但是這種主動找死的行為,主動挑戰自然的行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實人類比起大自然來說,是渺小的啊,為什么要與自然斗爭?我們是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鯨還是什么,都應該有他們生活生存的空間。而為了自我生存去剝奪其他物種在這地球生存的空間和權利,是極度自私的行為,而人類自己會在將來的某一天品嘗到自己行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
開克爾曼尼篇四
《白鯨》,又稱《莫拉·迪克》。因為莫拉·迪克是這條白鯨的名字。它很出名,因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經咬斷過很多人的手腳,很多捕鯨船都想消滅它,但是都失敗了。這是美國小說家赫爾曼·麥爾維爾寫的自己的經歷。
麥爾維爾在當捕鯨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館里認識了土著標槍手魁魁格,魁魁格對他很友好。后來,他們先后當上了“裴廓德號”的標槍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號”的船長叫亞哈,已經58歲了。在40年以前,他還是一個18歲的青年的時候,就被白鯨莫拉·迪克咬斷過右腿。所以,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滅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開始。
“裴廓德號”沿著赤道,航行了幾個星期,捕了很多鯨魚。
隨后,“裴廓德號”來到了日本海。亞哈船長用多年的經驗判斷,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覺到了危險,多次勸說亞哈船長,掉頭回美國。亞哈船長不但不聽勸告,還指責他們:“你們這群膽小鬼,以后捕鯨的事情你們就別來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現了,它在悠閑自得地跳舞呢。水手們不知道它是沒有看見他們,還是擺下了“八卦陣”。麥爾維爾不管怎么樣,趕緊報告給了亞哈船長:“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亞哈船長立刻下令:“抓住它!”許多水手用標槍投它,然后再用捕鯨繩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們大好多倍,它掙脫了繩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聰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亞哈船長和水手們一命嗚呼了,只有麥爾維爾找到了一個救生圈,幸存活了下來。
一句話,如果亞哈船長聽了水手們的勸告,就不會導致今天的慘敗。
開克爾曼尼篇五
在這本書中,莫比·迪克是這條白鯨的名字,它很勇猛,曾經咬斷過很多人的手腳,很多捕鯨船都想消滅它,但是都失敗了。書中講了“裴廓德號”捕鯨船在大海上捕鯨,最后和白鯨莫比·迪克同歸于盡的故事,情節非常的驚險、曲折、驚心動魄。
“裴廓德號”的船長名叫亞哈,他是一個瘸子,他的一條腿被白鯨給咬掉了。為此,亞哈船長與莫比結下了仇,并且發誓殺掉莫比。我覺得亞哈船長是一個瘋狂的人,他們在追殺白鯨的中途,已經收獲到了很多的鯨油,可是船長還是一意孤行,為了自己那個“殺死白鯨”的夢想斷送了整條船上的人的性命。亞哈是個英雄,但是當復仇的'念頭占據他的心靈的時候,卻意味著毀滅。我想,有時過度的執著會害了你自己。
我最佩服的人是標槍手魁魁格,他是個小島上的土著,臉上常被涂得紅一塊,紫一塊的。他出生高貴,他的父親是酋長,叔叔是大祭司,母親是一名英雄的女兒。但他毅然放棄了安逸的生活,決心要去捕鯨。但這時,船上人已滿,他就獨自一人劃著一只小獨木舟躲到一片密部的紅樹林和珊瑚礁的海峽里,這里是大船出海的必經之地,等到大船駛來時,他劃著獨木舟迅速地靠近大船,然后跳起來一把抓住船弦,撲上了甲板。船長當即勸他回去,可他死也不肯。即使船長抽出刀來威脅他,也沒使他妥協。船長只好安排他去做標槍手,最終他成為了一名勇敢的捕鯨者。
這本書最激動人心的場景莫過于捕捉莫比·迪克。我期盼著莫比·迪克的出現,但又害怕,因為它的出現意味著滅亡。這頭白色的妖怪撞碎了所有的小艇,把船頭咬得稀巴爛,最后莫比·迪克帶著標槍和佩德號同歸于盡了。
人類是虛偽的,他們不惜一切代價弄到它想要的東西上,然而一個生命悄逝時,他們卻又同情起被殺者了,有的甚至會感到很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