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是確保貨物或者乘客能夠按照約定的方式準時、安全地到達目的地的法律保障。在參考合伙協議范文時,請仔細閱讀每一條款內容,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招標合同逾期情況說明范文
縱觀整個施工過程,工期延誤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天氣因素。
1、20xx年7月、8月歷年來罕見的持續高溫天氣,此時現場正在進行樁基施工與基礎施工,為保證安全,高溫時段施工人員不得不暫停施工,這大大影響了整個施工進度;同時天氣過熱施工人員的情緒較大,導致施工人員的工作效率也大大降低。
2、春節過后,連續的陰雨天氣,導致許多室外工作不能進行,如外墻真石漆的施工。
3、20xx年11月份天氣較為寒冷,此時正進行內外墻的粉刷,按照規定進入冬季施工不予許進行粉刷工作,寒冷的天氣也較大程度的影響了粉刷的施工進度。13年12月份,14年1月份基本屬于停工狀態。
二、人為因素。
1、上海海怡公司剛開工時,由于對地下土質的了解不夠,其中有一根樁在五至七米的部位出現流沙和坍孔現象,及時上報業主及監理、設計院、勘察院,后通過幾方共同商議決定暫停施工,并對已完成的樁進行檢測,后發現均能滿足設計要求,才同意再次施工,這期間總共停工了一個半月。
2、原對樁基的靜壓測試安排只有三天,后由業主要求增加對樁位靜壓數量的增加,用了十二天時間。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進度。
3、由于本工程就一個單體,不能產生流水作業,造成許多窩工的情況,原本一周一層的進度計劃,最后都要兩周一層。
三、環境因素。
1、現場的可利用場地較小,許多材料不能一下子全部進場,必須使用完一些材料才能進其他材料,材料供應不及時導致部分窩工現象,影響了進度。
2、由于本工程采用的是50%的坡屋面,坡度很大,施工技術難度較大,同時屋面施工時正好在冬季,模板結冰后很滑,極不安全。后研究決定春節過后再進行屋面最后幾道工序的施工,這也較大程度影響了進度。
四、春節因素。
1、20xx年年底,由于臨近春節,原本計劃1月25日放假,2月14日開工,最后考慮到施工人員的情緒及天氣因素,1月15日放假,2月19日才陸續開工,相當于放了一個多月的.假。
五、變更因素。
1、本工程小的設計變更較多,為保證施工有理有據,所有的變更均通過設計院書面同意,部分修改還請設計院重新出了修改圖紙,這就造成了一個周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程進展。
上海海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61728部隊培訓中心項目部。
招標合同逾期情況說明范文
各位教職員工:
20xx年度學校教職工考核工作現已啟動,請所有教職員工認真填好20xx年的年度考核表,并按規定時間上交校辦公室,為做好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特請注意以下幾點:
1、請所有教職員工按考勤名單在各處室、年級主任處領取2張考核表填寫(填寫時,務必用正楷字填寫表格,并用黑色炭素筆填寫,絕對不能用圓珠筆及藍色水筆填寫,不能復印復寫,否則,不予審核,一律退回,,同時在表格的標題括號內的空格處注意統一規范填上“20xx”即可。年終考核將影響增資以及職稱晉升,望各位教職員工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考核之前,請各位老師將考核表填好后統一交于年級(2張考核表不要分開)。各處室、年級于12月2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將考核表交辦公室(由于時間緊迫,請處室、年級主任務必安排專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2、根據勞動人事局通知要求,優秀人數比例,占總教師(工勤人員不在其內)的`12%,尾數按四舍五入計算,不得超過,請各年級、各教研組評優考核時,優秀人數控制在12%范圍內。
3、各年級、教研組基層評優考核時,先由本年級教師推選出考核評委小組,各年級評委9人(含年級黨支部*、年級委員),各教研組評委5人(含教研、備課組長),然后進行評優。采取先述職后評委評定的方式進行評優。
4、另外要注意的是:為避免遺漏評優人員,請明年(20xx年)暑期欲參評中高、中一的教師需要評優的務必到辦公室或電告(13879898305)登記。
5、評優時間安排為:27號晚(周四晚)各年級組織評委考核。
28號、29號(周五、周六白天)各教研組考核。
30號(周日晚)中層評委考核。
各年級、各教研組請務必將考核結果于周五下午下班之前送辦公室。
由于任務重,時間緊,望全體教職員工能按以上情況說明進行考核,深表感謝!
辦公室。
20xx年12月26日。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項:
年月日收到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的人民幣萬元整;甲方賬號:乙方賬號:
四、如甲方到期不還款,其除應當向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之外,還應向乙方支付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保全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乙方: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出借方:
貸款方:
貸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百分之八。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將于年月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還款時間與金額:
貸款方還款時間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如果不能到期償還,則用借款金額置換借款方公司股權,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第五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為主合同,股權質押協議雙方另行簽訂,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出借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率%,利息清算按日計算,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出借款項打入乙方如下賬戶:
乙方用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償還的借款金額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計付罰息,直至全部借款歸還為止。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信用卡逾期的情況說明
作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為失業、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導致無力按時還款時,在最后還款期到來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銀行信用卡中心主動打電話聯系,陳述自己的經濟狀況,申明自己并非惡意欠款,并申請延遲還款和利息優惠。那么,信用卡逾期情況說明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信用卡逾期的情況說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茲證明客戶 ,身份證號碼 于 年 月 日在 辦理的信用卡額度為 元人民幣的`貸記卡(卡號 ),系卡片多次遺失造成帳戶逾期,此逾期屬非惡意透支,該客戶無惡意透支行為。
特此說明!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衡陽分行營業部銀行卡部 20xx年05月19日
中國交通銀行 支行信用卡部:
您好。
首先,由于我的個人原因,給予貴單位造成工作上的麻煩,深表歉意。
本人姓名 ,身份證號: 本人 年 月 日在中國交通銀行 分行營業部辦理貸記卡(人民幣賬戶),卡號: ,信用額度 元。 年 月 日,因外出工作的原因未能及時在規定時間內還清信用卡,導致信用卡存在逾期壞款的不良記錄。在知道逾期行為后,本人已及時將信用卡賬目如數還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有了逾期行為,并非惡意逾期,忘貴行能理解。
現本人因新購住房,由于該逾期行為造成了不能貸款的后果,望貴行能出具無惡意逾期證明。麻煩之處,請予以諒解,本人保證今后也不會存在信用問題。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茲證明客戶***,身份證號碼*****
于****年**月**日在***辦理的信用卡額度為***元人民幣的貸記卡(卡號*** ),系卡片多次遺失造成帳戶逾期,此逾期屬非惡意透支,該客戶無惡意透支行為。
特此說明!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05月19日
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計算
2011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13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11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11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后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系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逾期利息相對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答復:“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03)25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04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年8號、法釋(2000)3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03)251號文件,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336號《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
2011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13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11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11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后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系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逾期利息相對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答復:“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03)25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04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2003)251號文件,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336號《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
孫銀亮。
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償還借款而產生的利息,借款人超過約定的還款期限未能還款,實質上已經構成了違約。因為民間借貸是在借款雙方合意的基礎上而形成的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未能償還則代表違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關于違約責任的規定,故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
在司法實踐中,關于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支付標準還存在較大分歧,且各地處理也存在差別。筆者結合自己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各地的處理意見,將民間借貸案件中可能會出現的幾種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做出自己的分析。
一、既無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最高院的該司法解釋對于民間借貸中沒有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況下逾期利息應該如何支付做出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13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向借款人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或者自權利主張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持。”浙江高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關于該種情形下對逾期利息的規定與江蘇高院的會議紀要是相同的,筆者也贊同在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二、雙方約定的逾期利息過高的情形如何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雙方是不是可以任意約定逾期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最高院的該條款是關于對借款利息的約定的限制,即民間借貸案件中約定的利息最高不能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有人可能會提出來逾期利息已經不單純是利息,而是帶有違約性質的一種賠償,逾期利息的約定不應當受到最高院關于利息不得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限制。
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從該條款可以得出違約金也不可約定過高,對于民間借貸逾期利息過高的標準是什么呢?或許可以從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中找到答案,該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該條是關于對損害賠償的標準的規定,即一方獲得的利益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筆者認為,對于違約金過高的標準可以以該條規定的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衡量,因為合同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守約方)受害者,懲罰違約者,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因另一方違約而獲得額外的利益,否則就有悖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此,筆者認為,逾期利息的約定應當不能超過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應該指的就是雙方關于期內利息的約定,因為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只有期內的利息才是可以預見到的收益。故筆者認為最高院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釋對期內利息做出限制性規定則也同樣適用于民間借貸中關于逾期利息的約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13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可見,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逾期利率約定是否過高也是以是否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標準的,那么超出這個標準的,自然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三、雙方約定了期內利息,但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如何處理。
既然逾期利息是一種違約金,如果期內利息約定過低,且雙方又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那逾期利息又該按照何種標準呢?如果按照期內利息計算不但不能彌補出借方的損失,也不能對違約方起到懲罰措施,這顯然不符合立法的本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人民銀行(銀發)[2003]第251號通知第三條:“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從上述司法解釋及銀行規定可以看出,逾期利息可以在期內利息的基礎上上浮30%-50%。但是筆者認為,上浮過之后的逾期利息不能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也是按照上述標準審理此類案件的。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13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僅約定借期內的利率,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參照約定的利率或以約定利率再上浮30%-50%,向借款人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應予支持,但均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限。”
勞動合同逾期賠償
我們知道通常在勞動合同當中都會有關于合同期限的約定,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的勞動關系就自動解除了。那么要是勞動合同逾期呢?此時,很多人覺得已經構成了違約,那么能否獲得賠償呢?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我國《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當然,勞動合同也有自動延期的情況。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 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因此法律并沒有規定要求企業或員工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或者不續約。至于書面通知一般是企業為了經營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內部規定。勞動者和企業的合同到期后,若繼續工作,則和企業間構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企業隨時可以和您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同樣勞動者也有上述權利。
若企業決定不與勞動者續約,勞動者不可以向企業要求任何賠償,因為訂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雙方之間依據自愿原則進行的,企業完成可以無任何理由不與勞動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后,原則是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的,企業在明確表示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決定不與企業續簽合同后,企業應該及時為勞動者辦好離職的各種相關手續,若是由于企業的延誤未為勞動者辦好相關手續造成勞動者重新就業困難等造成的損失,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予以賠償。在勞動者要求賠償時,建議勞動者做好先去咨詢一下網站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律師非。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作為甲方聯系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幣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二期余款人民幣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使用。)。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項,于20xx年5月日起,委托受托人蘇州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事項進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2、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3、對收購方案內容與實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見;
4、協助企業參與收購談判,起草或擬定收購合同,提供收購法律意見或咨詢;
5、提示收購法律風險和實際運作風險并提出法律意見;
6、有關協調工作。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戶名:開戶行:賬號:
發票逾期情況說明范文
為了推進陜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培養誠實守信的.品德,本著自愿、誠信的原則,本人承諾:
一、向學校反映的家庭經濟情況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真實。
二、《陜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批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中填寫的各項內容真實無誤。
三、在校期間遵紀守法,生活儉樸,勤奮學習,保證順利完成學業。
四、若因參軍、轉學、出國留學定居或退學、被校方開除等原因離開學校,保證在離校前歸還全部貸款本金。若中途休學、停學等原因暫時離開學校,及時通知銀行。
五、畢業后,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在沒有還清貸款前,每半年主動和銀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提供最新的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貸款逾期一年未還,可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銀行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具體違約行為。
承諾人:
學校:
學號:
文檔為doc格式。
逾期限期追收借款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_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簽名日期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逾期賬款法律服務合同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