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合同協議時,應考慮到各種可能的情況,以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和問題。以下是一些轉讓合同案例,希望能給您提供一些靈感。
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項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 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 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 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 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 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 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 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 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 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 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 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 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 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 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_____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 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 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 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 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 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 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 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 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 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 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 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 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 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 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 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 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 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 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 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合作開發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據實填寫項目全稱]項目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_______________[明確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明確項目的技術內容]。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明確項目的具體技術要求]。
4.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項目最終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第二條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分工填寫];。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工作情況填寫]。
第三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根據管理和協調需要進行明確]。
第四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乙方:[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丙方:[列x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條件或其他協作事項]。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明確后期處理方式]。
第五條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乙方: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丙方:
3.使用方式:[根據研發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第六條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技術提供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因第三人指控導致本合同合作方經濟損失的,技術提供方負責賠付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本條款持續有效,不因合同結束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八條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由各方以共同認可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各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明確時限]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明確時限]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在本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各方所知悉的、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它有關資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泄露,否則應承擔因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本條款持續有效,不因合同結束而終止。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乙方: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丙方: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十三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十四條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______[明確驗收標準和方式]。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據實填寫](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1)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2)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據實填寫]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2)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十七條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并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據實填寫]方所有。
第十九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乙方: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丙方: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應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十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協商確定歸屬方](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二十一條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據實填寫]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據實填寫]為乙方項目聯系人,丙方指定[據實填寫]為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明確]。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提交xx集團協調解決(僅限于xx集團內部企業之間);。
2.提交晉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_______________[據實填寫]。
第二十五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共同認可,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六條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______[無或據實填寫]。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從合作開發合同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合作開發合同應符合的條件:
1、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應當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
2、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同出資,出資的多少應在合同中約定。
3、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同參與合作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
4、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其比例應在合同中約定。
合作開發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共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術一般是在訂閱合同時雙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項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術。而技術聯營合同則是一方當事人以技術為郵資,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的聯合生產經營的合同。這里的技術一般是一方當事人已經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產實踐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
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與開拓未知的技術領域、解決新的技術課題緊密聯系的。所以合同中應對風險責任、技術成果的分享與使用作出明確的規定。而技術聯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則重點體現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經營風險上。
在實踐中,對于合同約定對一方當事人投入的非專利技術或專利技術進行合作開發的,應具體分析該技術的工業化程度及開發的含義,一般不應作為合作開發合同對待。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關系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平行的,即當事人都承擔類似的義務,又都有權請求和監督另一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托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的,這與一般的雙務合同相同,即委托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是研究開發人的主要權利;研究開發人的主要義務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權利。
2、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具體表現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進行全部的研究開發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工,分別承擔不同階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
委托開發合同,則是一方進行物質投資和經費投入,另一方從事研究開發。
與此相聯系,二者的合同主體也不同。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各方大多為專門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科研單位,而委托開發合同,則一般是科研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合作。
3、合同當事人簽約目的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過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托開發合同,委托人提供投資供另一方研究開發,其目的是為獲得研究開發成果,用于其生產領域,獲取經濟效益;研究開發人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報酬。委托開發合同的成果所有權依合同的約定在當事人之間進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當事人分擔風險的原則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研究開發過程中出現的風險通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委托開發合同,其開發風險則一般由委托人承擔,也可依合同約定由雙方分擔。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1.甲方負責: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x%的違約金。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x%;乙方負擔x%。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開發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市。
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1、本合同訂立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項目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項目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后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項目公司進行管理并實施本合作項目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項目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項目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項目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6-1、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項目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項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項目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項目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項目用地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項目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占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項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沖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項目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項目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設備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項目公司確定。該項目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項目公司名義簽訂并履行合同義務。
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_種方式進行合作項目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項目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發布,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后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項目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后,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由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復雜性,甲乙雙方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_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宗旨為完成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二、 合作項目和范圍協議各方共同開發______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三、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
四、 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 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八、合作的終止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
3、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
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項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合作開發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條是對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違約責任的規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假如;當事人一方逾期不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百三十七條 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條是對解除技術開發合同條件的規定。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一種行為。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特點,合同法又規定了技術開發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種情形,即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沒有意義,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起草時,許多科研部門及有關同志提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雖然已經公開,但合同訂立后,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有所投入并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可以解除,但應當明確規定賠償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付出的有關費用。還有的同志建議,從實際情況出發,對合同訂立后,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由他人公開的兩種不同情況分別規定賠償責任。第一,合同訂立后立即發現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賠或者少賠研究開發人的損失。第二,技術開發人在實施技術開發工作過程中,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被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根據研究開發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考慮到這些同志的意見可以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糾紛,因此合同法草案曾規定,“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承擔因解除合同產生的賠償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雙方均沒有過錯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又考慮到合同解除后產生的不僅僅是賠償問題,還有解除權的行使等問題,合同法總則對合同解除后產生的問題已有明確規定,故對此不再在技術合同一章中重復規定。
在委托開發合同中,如果研究開發人明知受委托的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已有技術,應改為技術轉讓或者技術服務合同。
在合作開發合同中,合作開發的各方當事人有義務將自己知道技術開發的標的已經公開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以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合作開發合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并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后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于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秘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秘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后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3.于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項目聯系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的:
為完成______ 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的。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 ______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合作期限為一年。
1、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的。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的。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
3、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人:
一、全體合作人為___合作,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合作方式為成立___公司,注冊資本___元,股份比例為___。
三、合作各方實際出資比例為___。
四、合作各方具體分工及權限為___。
五、合作產品的知識產權歸___公司所有,經濟利潤分配比例為___。
六、合作人不得有以下行為:
1、經營與___公司同類型業務;
2、泄露___公司正在開發或已開發的技術秘密;
3、其它損害公司及其他合作人利益的行為。
七、如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按實際損失的10倍賠償其他合作人,最低不低于___元。
八、本協議期限為___年,自協議訂立之日起計算。
九、如需退出合伙或更改協議,應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分,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丁方: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
合作開發合同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郵政郵碼: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簽訂日期:年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地址: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 土地使用權人為: 具體位置及面積以沈國用號國有土地使用證登記為準。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商住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
甲方提供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沈國用號)作價人民幣 元,工程價款為 元,乙方負責建房。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10日內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幣元。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4)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乙方負責開發施工期間的管理工作,并對施工安全等事項承擔責任。
1、甲乙雙方各派一名財務人員共同參與財務管理。
2、利潤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比例承擔。
本協議下的房產在驗收合格后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進程中,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合作開發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中小型企業反饋式能量增強型發電機組樣機項目的技術開發,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項目名稱:中小型企業反饋式能量增強型發電機組樣機。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利新能量發電機組樣機設備,可供中小型企業生產用電,它可將現有電源反饋增強50——100倍以上,比如,某企業每日生產用電1000元,通過原有電源能量增強,直接減少費用800元——900元,如接入太陽能或水力、風力電能的配套裝置,可完全省去該企業每日必須付出的全部生產用電費用。如以此形式生產大功率反饋式能量增強型發電機組與國家電網并網發電,可淘汰全國的火力發電站,進而解決各大中小城市民用和生產用電,社會效益及經濟不可估量。
2,如雙方終止合作后,甲方所受損失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雙方終止合作后,甲方不得自行起動或變相起動該專利開發項目,時間從乙方公開90%專利技術供甲方專業技術人員審核日算起。
3,反饋式能量增強型發電機組的專利權屬乙方所有,乙方在其他領域有開發權支配權。
1,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技術,鑒于乙方對甲方__________技術的了解,愿意實施甲方的技術及專有技術,并且具備實施該這些技術的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術乙方可使用的范圍以及將來產品的銷售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護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指導的人員由甲方派出,差旅費、咨詢服務費有乙方承擔,具體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協議進一步明確。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按利潤分成,甲:乙:____的比例分;(2)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成本、銷售、利潤設立單獨的帳目,由雙方派人共同監管。在條件成熟時,由乙方或甲、乙雙方設立該技術生產項目的項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
十一、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產過程中對現有技術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術而得到的其他技術,所有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有權免費繼續使用。
十二、其他約定:甲方在與乙方就該技術進行合作時,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條件實施該技術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合作。
十三、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該進行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術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后訂立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協議內容,補充協議或變更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條是對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違約責任的規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假如;當事人一方逾期不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百三十七條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條是對解除技術開發合同條件的規定。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一種行為。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特點,合同法又規定了技術開發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種情形,即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沒有意義,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起草時,許多科研部門及有關同志提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雖然已經公開,但合同訂立后,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有所投入并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可以解除,但應當明確規定賠償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付出的有關費用。還有的同志建議,從實際情況出發,對合同訂立后,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由他人公開的兩種不同情況分別規定賠償責任。第一,合同訂立后立即發現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賠或者少賠研究開發人的損失。第二,技術開發人在實施技術開發工作過程中,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被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根據研究開發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考慮到這些同志的意見可以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糾紛,因此合同法草案曾規定,“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承擔因解除合同產生的賠償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雙方均沒有過錯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又考慮到合同解除后產生的不僅僅是賠償問題,還有解除權的行使等問題,合同法總則對合同解除后產生的問題已有明確規定,故對此不再在技術合同一章中重復規定。
在委托開發合同中,如果研究開發人明知受委托的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已有技術,應改為技術轉讓或者技術服務合同。
在合作開發合同中,合作開發的各方當事人有義務將自己知道技術開發的標的已經公開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以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合作開發合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甲方擁有“xx”項目(下稱該項目)用地,乙方擁有資金上的優勢,為了促進xx市城市建設的發展,適應城市規劃的要求,合理開發利用土地,盡快實現土地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該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項目名稱:“xx”
2、地籍號:
3、土地座落:xx市湖里區。
4、總用地面積:平方米。
5、土地性質:出讓。
6、該地塊目前所具備的文件:
1);
2);
3)。
1、甲方以地塊出資,乙方以現金出資,作為對該項目的合作條件。
2、甲方地塊作價元,占該項目總投資的%;乙方出資元,占該項目總投資的%。
3、投入方式。
2)略。
1、甲方權利義務:
1)辦理開發本項目手續;
3)提供印鑒使用的便利;
4)按照約定比例分取利潤。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2)協助甲方辦理政府部門審批手續;
3)按照約定比例分取利潤;
3、設立項目部,負責項目獨立運作與核算。項目部運作模式:
1)項目部設項目經理一人,項目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由乙方指派或更換。
2)項目經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主任命副經理及成立具體經營部門、人事管理;項目經理簽署的一切文件皆需向協議雙方報備。
3)甲方公章及財務章的管理:
4)項目部的財務部會計由甲方指定,出納由乙方指定。
5)項目部設立項目共管專用銀行帳戶,。
6)項目部發生的費用及承擔:
7)項目部職責:
a、略。
b、略。
4、權益及風險:
2)雙方約定項目運作后續仍需要繼續投入的資金由雙方按股權比例繼續注資。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繼續注資的義務,則不能履行的一方將自身擁有的項目股權按未付應注資額大小按比例轉讓另一方,同時另一方應承擔相應注資。(轉讓比例具體計算方式為:轉讓比例=未付應注資額/5000萬)。
3)在“金色xx”項目完成最后的結算工作后,甲、乙雙方對余款按使雙方出資比例予以分配。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一方較對方遲延出資或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延遲清償對外債務等情形的,則每逾期一日一方應按千分之一向對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并對項目因此而增加的損失(包括逾期利息、違約金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對方發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義務的,則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二向對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之1所規定履行義務,則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萬元違約金,并對項目因此而增加的損失(包括違約金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另一方發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義務的,則每逾期一日應按萬元向對方支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合同樣本提要:合理開發利用土地,盡快實現土地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期限超過個月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約定如下:如系甲方違約,則甲方必須在乙方通知后15天內將乙方所投入資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同時按乙方已支付金額的30%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系乙方違約,則甲方可在乙方通知后15天內將乙方所投入資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同時乙方應按甲方應支付金額的%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若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退出本項目的,應向守約方支付萬元的違約金。
5、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的,還應賠償不足的部分。
在該項目合作期間,如甲方有其它地塊需開發,在同等條件下選擇乙方作為合作對象。
合同的解除:
1、依據法律規定解除;
2、依本合同約定解除;
1、本合同履行完畢;
2、合同解除;
3、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違約責任條款的執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須經各方簽字或蓋章,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7)合作開發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8)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當事人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
開發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現經甲乙丙三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協商,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囯城鄉規劃法》等法規和國務院的一系列政策,為推動本地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改變和改善龍場村群眾的居住環境條件、發展地方經濟,本著誠信、受益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定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執行:
乙方位于老凹壩鄉政府東北面10公里處,因建設村莊規劃和整治需求、群眾承諾、政府誠信,將自己的承包土地《集體所有土地、“長700米、寬60至80米,共計77畝”》與丙方合作建設開發新農村集鎮。為廣場1個、街新建一條《長650米左右,人行道寬共計4米、街寬硬化16米、下水道、電和水的基礎設施建設》,由丙方投資承建給甲方統籌安排給乙方使用。
經甲乙丙三方同意,群眾誠諾將自的承包地《集體所有77畝》土地與丙方共同新建村莊開發建設,丙方負責前期集鎮“街道”主干道路、地下管網、綠化配套資金的投入建設。
1、丙方承建后免費償還甲方77間門面,統籌安排給乙方“每間4、5x12、5米”宅地基作為遷居群眾居住用房,房物由群眾自行修建,但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要求。
2、剩佘宅基地:歸丙方所有,由丙方全權進行該項目的銷售,甲、乙雙方和當地群眾沒權參與銷售等事由。
項目工程甲、乙、丙簽協議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運作周期結朿。
1、甲方對村委會及村民群眾工作的協調,保證該項目運轉正常。
2、所涉及民事糾紛均有甲方和乙方出面協調解決,丙方進入后,在10個工作日之內,協調解決所及項目內地界的電桿、光纜線、樹苗和青苗的清理。
3、在建設過程中,如涉及供水、供電、石料場,由甲方和乙方負責協調解決,確保丙方該項目順利實施。
4、在規劃、拆遷及建設過程中,提供所需的資料,不得無故拖延。
5、本協議簽訂后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本協議必須由村民委會討論通過;群眾參與,政府貝體落實。
2、負責項目范圍內的各種拆遷工作,并做好拆遷群眾的各項安置工作,拆遷過程中,做好群眾思想教育、群眾性事件等的處理工作落實。
3、年月日之前,乙方確保丙方順利進場,做好項目開工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
4、本協議簽訂后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協議簽訂后不得與他人洽談,簽訂協議后,將本協議約定共同開發的土地交由他人開發或其他人合作開發。
6、承建后期工作中的水、電設施,由乙方指向定位,丙方把“管網、線網”安裝落實。
1、丙方負責建筑方案,建設施工圖及其他基礎設施施工圖的設計。
2、丙方負責工程施工,組建工程隊的選定和工程隊的施工管理及所有工程建設項目銷售工作。
3、丙方負責工程資金的投資和工程項目的建設的一切工作,確保工程按預定工期結朿,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4、項目建成后,丙方可依照城鄉房地產價格來定價,力求做到及照顧農民利益,又考慮到自身的經濟效益,使新村建設做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6、丙方負責新村建設內的道路、綠化、供電和排水設施建設,并納入建設成本核算;
7、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遷及合作建設的各項文件報批工作。
8、本協議簽訂后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協議簽定后,丙方在建設過程中應遵守有關法規。
1、本項目不涉及拆遷,無任何拆遷費用、任何賠償費用;
2、本協議簽訂之日后,按照協議規**期丙方進場施工,任何人或其成員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及乙方的成員“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無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撓開發過程的實旄。
3、本協議內容經乙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決議,上報鄉政府備案和批復,符合法律規定。
甲方、乙方和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未有約定且補充協議未另行補充事宜,依中國法律有關規定及國家政策的規定執行;法律及政策均無規定的,依行業通常慣例執行。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協議簽訂后,甲、乙、丙三方各持貳份。
甲方單位: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20xx年月日
乙方單位:代表人簽字(蓋章):
20xx年月日
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業項目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1、開發項目名稱: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征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6、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4、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