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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范文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石。做好鄉鎮人大工作,對于鞏固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的十八以來,張德江委員長多次就基層人大建設進行調研,提出要充分認識鄉鎮人大作為基層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地位和作用,切實加強鄉鎮人大建設,提高鄉鎮人大工作水平。中共中央于今年6月轉發了《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這些為如何做好新常態下的鄉鎮人大工作指明了具體方向和工作方法。近幾年來,我縣鄉鎮人大工作有了長足的發展,在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保證農村社會政治穩定、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當前鄉鎮人大面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作用的有效發揮。筆者以我縣鄉鎮人大為例,擬在剖析鄉鎮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談一點粗淺的想法和認識。
(一)對鄉鎮人大認識上存在較大偏差。《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了鄉鎮人大明確的性質、地位和職權。《憲法》第九十五條和《地方組織法》第一條中都明確規定: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憲法》第九十六條和《地方組織法》第四條進一步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地方組織法》第九條還規定了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有13項職權。現實生活中,由于諸多原因,鄉鎮人大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在社會上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應有尊重,是影響鄉鎮人大工作的一個根本原因。在一些地方,相當一部分人不知道現在鄉鎮一級的權力機關是鄉鎮人大;有的認為鄉鎮人大工作沒有硬指標,都是務虛工作;有的鄉鎮人大干部認為干人大工作看不見摸不著,工作局限于被動應付;基層人大工作者的人大意識有待提高,以我縣為例,換屆以來,全縣16個鄉鎮人大副主席大多數是從黨政崗位上轉崗過來的,對人大及人大工作的認識不是很到位,其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時還難以適應人大工作的規律,尤其是對人大依法按程序履職的意識還比較淡薄。凡此種種,均反映了對人大性質與地位認知上的成見和偏差,這些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人大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代表素質與履職要求尚有不小差距。鄉鎮人大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鄉鎮人大代表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細胞,其素質高低直接影響鄉鎮人大履行職權的質量。鄉鎮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綜合素質不高,依法履職的能力不強,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較少或質量不高,參加活動“一言不發”,評議報告“沒有意見”,表決隨大流,沒有能夠較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而一些文化素質相對較高、議政能力相對較強的代表看到有領導在場,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見會影響領導對自己的看法,因此在發言時,講成績洋洋得意,講問題吞吞吐吐,提意見馬馬虎虎;相當一部分代表對“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只把代表當作一種榮譽,參加代表大會和代表活動僅僅是例行公事,缺乏代表意識,履行職責被動參與,平時不關注政情、社情、民情,因而代表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三)各鄉鎮人大及其干部隊伍則存在“弱化”現象。主要表現為:一是地位有所下降。以我縣為例,2013年按組織要求調整黨委委員后,所有鄉鎮的人大副主席都不再兼任黨委委員,這樣鄉鎮人大副主席的排位從前列變成了中后甚至排尾。二是人大干部年齡偏大。多數鄉鎮人大副主席由年齡較大、有一定資歷的干部擔任,讓人感覺人大好象是安置性崗位。
(一)鄉鎮黨委要切實重視、領導、支持人大工作。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的執政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的,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建設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鄉鎮黨委要加強對鄉鎮人大的領導,把人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尊重和支持鄉鎮人大代表人民行使鄉鎮一級的國家權力,認真研究和幫助解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充分尊重鄉鎮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健全隊伍,人員配備要落實。鄉鎮綜合體制改革后,鄉鎮人大主席由黨委書記擔任,這本來是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但絕大多數黨委書記都是重黨政工作,輕人大工作,兼職不履職,一些從鄉鎮黨政主要崗位轉任為人大副主席的同志產生了“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如從前。據了解,我縣16個鄉鎮人大副主席在實際工作方面又都參與了黨政事務性方面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了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真正用于人大工作的精力較少。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必須要強化他們的履職意識,人員配備落實不能只停留在紙上,更重要的是工作責任要到位,要讓他們在其位就要謀其事、干其事。黨委書記要重視人大工作,加強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人大副主席要從政務性事務中脫離出來,集中精力抓好人大工作。專(兼)職人大工作人員要專心做好人大工作,勁要用在人大工作上。
(三)提高認識,堅持統籌兼顧,要處理好三個關系。鄉鎮人大要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處理好與鄉鎮黨委的關系。自覺置人大工作于黨委領導之下,主動向黨委請示和匯報,取得黨委的重視和支持。鄉鎮人大要在工作中努力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職權,并通過自身的工作,努力把黨的主張與人民群眾意志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要與鄉鎮黨委多溝通,爭取各項工作盡可能得到黨委的支持。做到人大工作與黨委的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二是要處理好與鄉鎮政府的關系。人大在對政府工作實施監督的過程中,不能單純地為監督而監督,而是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發展意識、責任意識,以支持發展、促進穩定的理念來開展監督,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努力做到通過監督和支持、幫助,推動政府各項工作的落實。三是要處理好人大工作與中心工作的關系。要樹立有為有位的觀念,積極參與中心工作和政府工作,在參與工作的同時,找準雙方的接合點和切入點,加強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努力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以推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四)要在規范制度建設上給力。目前,鄉鎮人大雖然建立了各種制度,但只局限于如何管理人大代表、如何發揮人大作用,并沒有形成全民開展人大工作、人大工作與黨政工作互動的效應。而要使當前人大工作符合黨的要求和新常態下社會發展趨勢,就要建立三項制度。一是要建立重大事項聽取意見制度。鄉鎮黨委政府在對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項,在作出決策前,要充分聽取人大代表發表的意見和建議。二是要制定工作情況定期通報制度。要求鄉鎮黨委政府及其部門定期向鄉鎮人大工作會議通報情況,人大代表也要將自己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向鄉鎮黨委政府匯報。三是要建立代表與部門互相監督制度。人大代表擔負著監督職能,同時也要接受黨政各部門的監督,這是民主的體現。要在年中、年終開展互測互評活動,達到互督互促的目的。
(五)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縣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和聯系,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適時掌握基層人大工作動態。要把鄉鎮人大隊伍建設納入全縣人大工作總體布局,統一謀劃,同步部署。要堅持端口前移,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德才兼備的年輕優秀人才選配到人大隊伍中來,為人大工作的穩步推進打好基礎。要進一步加大鄉鎮人大干部的培養、使用。組織上要關心人、培養人,對優秀人大工作者要給位,讓其有為,既要保證經濟待遇,又要保證其政治待遇。對在鄉鎮人大工作實績突出的人大干部,要積極向縣委推薦,提拔重用到黨政部門任職,形成進出有序、良性循環的機制。
(六)要不斷提高鄉鎮人大代表素質。鄉鎮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對鄉鎮人大正確履行職權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為此,必須不斷提高鄉鎮人大代表的素質。首先,把好代表的“進口”關。當選代表必須具備政治條件、品德條件、文化條件、能力條件,既具有參政議政之能,又具有參政議政之德,才能勝任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重任。其次,加強代表培訓,練好內功。人大代表是法律監督的實施者,打鐵必先自身硬,自身對法律、法規一知半解,就難以依法開展監督,因此,要加強對代表的培訓,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人大行使職權的方式和程序,為代表履職做好法律儲備。最后要改善代表履職環境,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認真落實《代表法》和黨的十八大對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以推進“三項工作”建設為契機,努力為代表執行職務創造條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職。應定期組織代表視察、座談、聽取政府工作匯報等方式,讓代表知政情訴民意,這是代表執行職務的必備條件,也是尊重代表參政議政民主權利的體現。
(七)要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鄉鎮人大的影響。鄉鎮人大履行職權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鄉鎮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們知之甚少,這就要求必須加大宣傳力度,擴大鄉鎮人大的影響,使各方對鄉鎮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夠的認識,自覺地維護鄉鎮人大的權威。首先,可以結合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普法活動,加大《憲法》及《地方組織法》中對鄉鎮人大地位及職權規定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鄉鎮人大的地位和職權是法定的,自覺地維護鄉鎮人大的權威。其次,縣級人大可以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協調,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宣傳在鄉鎮人大工作中涌現出的好典型、好經驗,使群眾明白鄉鎮人大是能夠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的,是為民作主的機構,擴大鄉鎮人大在群眾日常生活中的影響。第三,鼓勵從事宣傳工作的同志深入鄉鎮,為鄉鎮人大搖旗吶喊,不斷擴大鄉鎮人大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為鄉鎮人大開展工作提供輿論支持。
審計復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學校的德育工作加強了愛國主義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強化《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但是,有些學校的德育工作尚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如用經濟懲罰手段來代替思想工作;片面追求升學率;重智育輕德育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著少年兒童的全面發展。
關鍵詞:德育、教育、社會、實踐。
我們生活的21世紀,常常被稱為信息時代,表明了人們對新世紀的期望,新的世紀必然對人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尤其體現在人的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方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學校的德育工作加強了愛國主義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強化《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但是,有些學校的德育工作尚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如用經濟懲罰手段來代替思想工作;片面追求升學率;重智育輕德育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著少年兒童的全面發展。因此,我們也必須認清和正視學校的德育工作中客觀存在的新矛盾,不斷探索新的工作策略,才能提高德育工作的效益。
1學校德育工作的相對滯后性與社會發展性之間的矛盾:
首先表現為德育觀念的淡化。“五育并舉,德育為首”雖然我們都已接受,但在實際工作中,“德育讓位”的現象還大量存在;其次是德育目標與社會實際的脫離,將德育目標封閉在校園狹小的圈子中,造成了實際上存在的一個奇怪的現象,“加強德育”的結果往往是弱化了學校德育中的“道德教育”成分。再次是德育的內容與學生的需要背離,傳統的德育教學很難擺脫“灌滿水缸”的形式,整個教育教學設計,基本上是教師講,學生聽,教師灌注,學生接受。只注意了人的知識學習,忽視了人格的培養和思維的訓練。這樣其實是忽略了人的主體性、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道德教育不能沒有活動,活動可以起到造聲勢、廣泛發動的作用,一些實地的參觀、考察活動能引起學生情趣產生激情,促使他們萌生理想、增強各種情感。
2學校德育的正面教育與社會家庭負面影響的矛盾:
學校、家庭、社會都是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外部環境。其中,學校是主導學生價值取向、內化素質的主陣地。但當前家、校、社會的德育目標還缺乏一體化,社會、家庭中客觀存的消極因素,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正確的價值定位和道德理想的完善。
3學校德育工作與學生自我實踐的矛盾:
德育的作用必須通過受教育者的理性選擇才能實現,而這種理性選擇的最好方式就是親身實踐。長期以來,學校的德育工作與學生自我實踐存在著脫節現象,德育工作往往停留在口頭認識和表面形式上,正面灌輸和機械訓練的較多,而落實到學生具體行動上的較少。言德分離的`情況嚴重存在,忽視道德品質的培養與鍛煉。很多教師不會綜合地運用科學的教育方法,只是簡單地照本宣科、空洞說教,不注意他律代替自律,往往使學生產生逆反心理,造成了學生“雙重人格”的形成。
二、切實提高小學德育工作的對策現代的教育研究表明:只有回到實踐,在實踐中運用,才能獲得教育的生命力。
1提高對小學德育工作的認識:
小學生是21世紀中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他們是民族的未來和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和個性的全面發展,直接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敗。
樹立以人為本觀念。德育工作中教學生學會做人,這是教育的根本出發點。把學生當作德育工作的主體,尊重他們,理解他們,與他們平等相待,正確認識學生在德育中的主體地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育叢書《教育——財富蘊藏其中》指出:未來社會要求教育“必須本著尊重人及其完整的精神”培養人,并且特別要關注倫理方面的問題。這是時代的需要,是未來社會發展的要求。
立綜合發展觀念。德育根本任務是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人是整體,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應當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這幾方面相互促進,但不能互相替代。
要樹立系統德育觀念。德育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是學校的任務,還需要社會、家庭等各方面的協同。必須用系統教育觀念作指導來運作德育工作,即形成一個網絡小系統,學校自身是個網絡系統,各個班級又是學校德育的子系統。學校外部有學校與家庭網絡,學校與社區教育網絡,學校還要利用社會的多種德育基地,形成一個德育系統,各種途徑相交叉,推進德育健康有序地運行。
2處理好小學德育工作目標和內容之間的關系:
小學德育工作目標是“培養學生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為使他們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石。”
構建適合小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德育課程體系:
改革和加強小學德育課程,是為了進一步修訂小學思想品德課程標準,使其更加符合學生的實際和培養目標的要求。要以小學思想品德課為中心,以班會、隊會等為主要教育形式,在語文、數學課、文體活動課、社會實踐課、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中進行滲透。小學要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不得隨意擠占、挪用、刪減德育課程的課時。按年齡段施之以不同的教學內容和不同的方法。小學低年級,教師采取模仿、觀察等方式,以通俗易懂淺顯明白的道理和行為要求,將抽象的道理轉化為具體的可感可知的行動或事物為主要內容。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例,在小學低年級段(1-3年級),主要進行認識國旗、國徽、會唱國歌、知道祖國的首都等的教育;在小學高年級段(4-6年級),主要進行愛家鄉、愛祖國的大好河山、了解祖國各方面建設的偉大成就等教育,進而激發學生為了祖國的繁榮富強而努力學習,同時進行人生觀的啟蒙教育。
創新小學德育工作方法:
常見的主要的小學德育方法有說服教育法、榜樣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實踐鍛煉法和品德評價法等等。說服教育法要注意聯系實際,談話要誠懇、真摯,從關心和愛護學生出發,要有針對性。所選事例一定要真實,是身邊的、具體的,最切近學生的生活實際的,教師和家長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實踐鍛煉法是通過各種實踐活動,訓練和培養受教育者優良思想品德,除日常實踐和專門組織的行為訓練外,引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讓學生在實踐中經風雨、見世面,增長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德育方法。在實際運用過程中,要注意針對不同的對象施之以不同的教育方法,將各種方法加以靈活的綜合的運用,德育工作才會取得好的效果。
總之,只要我們正視當前小學德育工作中存在的客觀問題,對癥下藥,以對國家、民族和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下大力氣加強改進少年兒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人參與,常抓不懈,就一定能使我們下一代健康、茁壯成長,真正成為祖國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審計復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審計復核機構和人員不健全。目前地方審計機關中存在專門復核機構的為數不多,尤其是在縣級審計機關,由于受編制因素的制約,大多未設置專門的審計復核機構,一般都是掛在辦公室下,而不單設機構和人員,有的復核人員由辦公室的同志兼管。由于辦公室事務繁雜,復核人員往往還要處理其他事務,很難集中精力完成審計復核工作。同時,在業務科室中縣級審計機關往往是一個業務科室只有3名左右審計人員組成,如審計組長由科室負責人擔任的話,則前兩級復核往往就成了一級復核。
2。審計復核的時機滯后。根據審計署6號令要求,審計報告都要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后送復核機構復核,這個階段復核重點主要是從法律、法規、規章的適用角度來審核審計評價、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合法等內容。這一階段工作本身是建立在相關事實清楚基礎上的,而復核機構僅對事實表述是否清楚把關,現行準則規定的是5天時間,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復核人員一般不參加現場審計,因而難免與審計人員存在脫節現象,往往使審計復核處于被動地位,難以有效地防范風險,特別是一些重大審計項目,審計實施的時間又較長,如果前兩級復核不到位的話,則用5天時間完成復核就非常困難。同時,由于審計報告已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若復核機構認為該報告存在評價、定性不恰當的因素,則勢必又要重新補正,再次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從而造成審計工作的被動。
3。審計復核不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復核機構在進行審計復核過程中往往只對主要事實的表述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等是否準確、評價、定性、處理和移送處理是否恰當以及審計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方面進行審計復核,而這些復核內容主要還是集中在文字、程序和法規方面,對審計報告內容和建議的合理性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復核;另一方面,審計復核缺少具體的復核工作規則,無法理清三級審計復核的責權關系,無法根據審計項目的重要程度來具體安排審計復核工作,從而無法有效指導、規范審計復核工作和保證審計復核的質量。
1,
加強復核機構和人員的配置。根據目前地方審計機關人員少、任務重的現狀,筆者建議,在不增加人員編制的條件下,地方審計機關應注重整合資源,條件許可的再設置綜合法制科室,條件不能達到要求的至少要配備1名專職的復核人員,專司審計復核。同時,地方審計機關可以成立審計復核委員會,由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復核機構負責人共同參加,在各業務科室可指派1名同志擔任兼職復核員,切實解決復核人員不專職,復核機構形同虛設的問題。
2。創新審計復核方法。目前審計機關的復核仍然是傳統定義上的“平面復核”,筆者認為應當逐步向現代意義上的立體復核過渡。所謂立體復核,就是復核關口前移,專職復核人員提前參與審計項目的復核,變事后復核為現場復核,審計報告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之前先由復核機構出具復核意見。這樣就可以確保審計報告的定性更加準確,處理處罰更加恰當。在具體操作中,一是要復核人員在審計組現場審計期間進行復核,如對審計過程中發現較為重大的違紀違規問題,審計組人員一時難以定性的,現場審計基本結束時需要和被審計單位交流溝通的。二是審計組組長和審計組所在部門代擬審計報告后,由復核機構對審計程序、法規運用等事項、審計日記完成情況等,先進行初步復核并提出意見,審計組依據意見修改報告后再送達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最后,在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后再根據反饋意見,召開審計業務會議形成決定。總之,審計復核前移后,可以及時地防范審計風險,控制審計質量。
3。完善審計復核操作方法。審計復核的可操作性實質上就是要審計復核工作做到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統一,最終達到審計復核工作的目的,有效降低審計風險和控制審計質量。實際操作中應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地方審計機關可以依據6號令設置項目實施流程表。對從審前調查開始一直到審計決定的執行、審計檔案形成統一,用一張表格來控制,此表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可以防范審計程序出現差錯。二是制定審計復核工作規則。一方面,具體規定三級復核中各級復核的范圍、程序以及責任追究,明確三級復核的責權關系;另一方面,對審計復核的內容進行細化,如可以將審計項目分為一般類和重大類,對一般類項目可以由復核機構或專職復核人員進行復核并提出意見,對重大審計項目則必須由審計復核委員會共同復核,并形成集體意見。三是細化三級復核的內容。如對重大審計項目綜合報告的復核就要將復核形成報告的依據是否充分、報告的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主題是否準確、報告的重點是否突出、報告的內容是否真實、報告的建議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報告的文字是否簡潔等方面。
鄉鎮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事權與其他權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崗位賦予單純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卻無有效推動工作的其他權力(手段),導致工作無法有效開展。如計劃生育工作,任務重、責任大,但在面對違法計劃生育違規問題時,缺乏直接、有效的處理手段。
2.人員的流動、晉升渠道不暢通。表現為一個鄉鎮中很大一部分鄉鎮干部少則五年、多則十年任職于同一個工作崗位,流動性差。晉升上,多數鄉鎮干部為事業編制,受政策限制,晉升空間不大。
3.對鄉鎮工作缺乏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運用體系。表現為沒有考慮鄉鎮工作的實際,考評方式、方法、內容不夠科學合理。同時對于考評結果沒有“獎優罰劣”,考評的導向、推動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積極性。由于“1”、“2”、“3”,導致人浮于事,工作積極性差。表現為工作以應付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動性。
二、針對“對鄉鎮缺乏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運用體系”的對策。
科學的、量化的、操作性強的績效考評辦法。
1.健全績效工作主體和機制。成立以多部門為主體,引入第三方的績效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政府績效管理的調查研究、制度建設、方案制定、業務培訓、督促檢查、綜合匯總等工作;統計和調查部門負責牽頭實施績效指標考核和公眾評議;數據采集責任單位負責績效指標數據的監控和采集,確保指標數據真實有效;被評估鄉鎮實施績效管理制度,制定績效目標,強化全程管理,推動績效目標順利實現。
2.規范績效工作運行。遵循科學性、系統性、先進性、合法性、實踐性的原則,以績效目標、績效責任、績效運行、績效評估、績效改進提升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績效目標制度,包括績效目標確定、審核、公示等制度,確保了年度政府績效管理目標重點突出、切合實際、質和量有機統一。二是建立健全績效責任制度,包括績效責任分解、責任公示、責任追究等制度,對績效目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三是建立健全運行監控制度,包括績效運行定期分析、預警預測、點評通報等制度,確保績效目標的落實。四是建立健全績效評估制度,包括績效指標數據采集、聯合評審、公眾評議、察訪核驗、專項評估等制度,規范績效評估,確保客觀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績效改進制度,包括雙向反饋、結果通報、績效獎勱、績效問責等制度,督促各級各部門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剖析原因,積極整改,促進績效持續改進和提升。
3.健全指標體系。一是導向性。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
為導向,既注重評估經濟發展,又關注民生保障、生態文明、環境保護、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綜合評價結果。如,根據不同鄉鎮特點和實際,調整經濟類、民生、環保等方面指標的權重。二是可行性。始終堅持指標體系的具體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義。由績效工作小組提出基本框架,通過召開協調會、座談會、發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鄉鎮的意見,形成最終方案下發實施,確保每個指標可比較、可量化、可執行。三是動態性。始終堅持動態調整指標體系,建立指標增減審核機制,每年根據新任務、新要求,對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使指標體系更加科學合理。
4.落實結果運用。有利于獎優罰劣,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一是通報反饋。績效工作小組對被考評鄉鎮逐個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及時反饋,要求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度分析,找準癥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況要及時反饋,并作為下一年度檢查的依據。同時,還要向社會公眾反饋,接受群眾監督,促進問題的解決和績效的提升。二是實施獎懲。將績效評估結果與評先評優、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質獎勵緊密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成果共享。績效評估結果,抄送組織部,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嚴格問責。對政府績效管理和評估中發現的一些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貽誤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問題,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鄉鎮紀委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鄉鎮紀委是我們黨和政府最基層的一級紀檢監察機構,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生活和工作在農村一線的黨員、干部,承擔著保持政治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保護群眾利益的重要職能,是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最積極、最重要、最現實的力量,是我們黨和政府紀檢監察系統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鄉鎮紀委職能作用發揮如何,直接關系到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進而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的滿意度、信任度。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許多新的問題,特別是在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下,鄉鎮紀委的工作顯得越來越重要。因此,必須加強鄉鎮紀委建設,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一是思想認識上有差距。思想認識上存在三大誤區。誤區一:一些鄉鎮形成了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鄉鎮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對鄉鎮紀委工作特別是辦案工作不夠重視、不夠支持,有的甚至錯誤地把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同阻礙經濟發展劃等號。誤區二:一些鄉鎮紀檢干部兼職較多,片面認為紀檢工作干得如何無所謂,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實的、硬的、有用的;有的鄉鎮紀檢干部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怕丟選票,導致鄉鎮紀委工作“疲軟”。誤區三:社會對紀檢工作認同程度不一,對腐敗的懲處普通存在概念上贊成,內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適應。鄉鎮紀委一般由3―7人組成,紀委書記1人,委員通常是鄉鎮民政所、財政所、農經站等非紀檢部門的人員擔任,基本上是有名無實,實際紀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紀檢工作特別是辦案工作難以開展。
三是體制機制上不暢通。在體制上,鄉鎮紀委工作體制套用縣級以上紀委的工作體制,缺乏基層特點,針對性不強。在機制上,由于級別低,鄉鎮紀委與其它執紀執法部門溝通和信息交流不暢,紀檢工作處于“自我循環”,監督乏力,難以發揮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設不規范,存在工作無主次、辦案無章法、管理無制度、檢查無資料等現象。在對基層站所人員的監督管理上,由于許多站所都實行了條管,編制、工資、福利、考核均不在鄉鎮,造成“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現象,鄉鎮紀委難以監督。
一是理順領導體制,解決“誰來管”的問題。積極探索鄉鎮紀委雙重領導的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鄉鎮紀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權和工資福利一并收歸縣管,根據工作需要和按屬地管理原則,鄉鎮黨委對鄉鎮紀委履行同級領導權,使鄉鎮紀委既受上級紀委的領導,又受同級黨委的領導。
二是優化隊伍建設,解決“誰來做”的問題。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同時要為鄉鎮紀委配備一名專職紀檢干事協助工作。鄉鎮紀委干部的任用應由縣紀委提出意見,注重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思想作風正派、能堅持原則并且有法律、財經、審計等專業特長的年輕同志擔任鄉鎮紀委書記,徹底改變過去紀檢干部占位不謀事和“養老所”現象。要加大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和異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鄉鎮紀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規范工作內容,解決“做什么”的問題。要制定出臺鄉鎮紀委規范化建設工作意見,從組織領導、職責權利、工作對象、工作范圍、工作要求、自身建設等方面指導鄉鎮紀委做好規范化工作,使鄉鎮紀委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決“怎么做”的問題。要建立一套系統、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學習培訓、廉政教育、信訪調查、查辦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紀律等工作制度,使鄉鎮紀委按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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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隨著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進步。但是,在縣一級和基層鎮(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質低下,未能發揮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的舌喉和紐帶的作用。有的代表是“聽長”代表,一年只參加一次大會,平時幾乎是無所作為。
(二)相當部分代表所提的議案、建議、意見的質量不高,文字表達能力不強。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職責中,存在全局意識不夠強,視野不夠寬、了解情況不夠多的問題,因而,導致其發言有相當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層單位由于經費不足等原因,組織代表活動少,且活動形式單調。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問題,究其原因,有歷史的、文化的、體制上諸方面的因素。
(一)從人大代表結構上分析,基層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會人大代表組成,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比例超過70%。其中,局級以上干部占代表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這樣的人大與地方政府幾乎是同體結構。在代表人民利益監督政府方面存在較大的缺陷和不足。設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義就無法得到充分的體現。最基層的聲音和黎民百姓的呼聲,政府官員和人大代表都難以聽到。
(二)一些代表的責任意識不強,履職能力差。他們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職責和義務,或因所在企業、單位事務忙,尤其是一些民營企業負責人,往往不參加人大的會議,不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視察等活動。即使參加了,又往往半途請假,影響了民意的轉達和代表作用的發揮。
(三)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大經費不足,(來源:公務員在線http://)人大代表活動范圍較窄,有些僅囿于會議,未能做到拓寬視野,組織代表跨區、跨鎮、跨市學習、考察等。同級人大代表工作的經驗交流較少,思想、作風、制度建設等跟不上新形勢。
(四)個別地方人大與同級黨委、政府的關系不夠融洽,未能妥善處理好人大監督與支持的關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響。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問題,解決的辦法和措施是突出“四個著力”,發揮代表作用。
一是著力加強縣(縣級市)一級常委會班子及機關建設,努力打造學習型機關。
人大常委會班子是決策首腦,必須具備超前意識,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觀察力,善于透過現象看到本質,把握事物的發展趨勢,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創造性。人大機關作為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擔負著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正確行使職權服務和保障的重要職責。人大辦公室及各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水平直接關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響整個人大工作。鑒此,人大機關工作人員除了自覺學習政治理論和人大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外,更重要的是加強綜合協調。第一,要搞好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明確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工作中加強團結,健全高效和諧的機關工作運行機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機關之間的協調。對上一級人大要多溝通聯系,爭取其工作指導;對下一級即鎮(街)人大機關要注重調查研究,加強工作聯系和指導,體諒基層工作的難處,幫助或協助基層解決難題。第三,要切實搞好與“一府兩院”和政府組成部門的關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聯系制度,營造密切、融洽、和諧的工作關系和環境。例如從化市人大常委會在近幾年的工作中,用常委會組成人員與政府組成人員開懇談會的形式,打造溝通交流的平臺,并形成制度,寓監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動政府工作的開展。人大與“一府兩院”關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實基礎。
二是著力增強代表的責任意識和綜合素質。
鄉鎮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林萬泉蘭平。
農民負擔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的問題,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黨中央、國務院于2000年3月2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將原有過多過濫的各種不合法收費強行予以取消;一改過去管理失控的狀況,將那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政策規定的農民合法負擔,改革為稅收的方式依法予以征收。試點實踐證明: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農業發展新階段為加強農業基礎、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穩定作出的重大決策。
也正是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農村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對我國農村的長期穩定發展,農業現代化建設事業和全面推進農村小康建設,以及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產生發展,都將伴隨著對舊的體制的斗爭。
因此,稅費改革,給人們帶來成功喜悅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新的思考。筆者所在的地區處于我國川南“魚米之鄉”的瀘州市納溪區,也屬我國典型的丘陵農業地區,全區243個行政村,1844個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業人口384276人,106498個農業納稅戶。該區于2002年全面進行了農村費改稅工作,費改稅前不含投勞折資的負擔為人均76元,費改稅后人均45元。農村實施稅費改革以后,農民的負擔切實減輕了,農民得到了實惠,絕大部分農民對黨中央、國務院的稅費改革工作是擁護和支持的。
但是,據地方稅務部門統計顯示,費改稅前所欠稅數額為212萬元,費改稅后仍有部分農民拒交農稅,單就2002年全區欠稅額為142.4萬元。對于費改稅前欠稅的問題,本文不作研究,費改稅后仍然出現欠交、拒交農稅的問題,就不得不引起注意,其原因如何,有何良策?筆者試就存在的這一問題作如下分析:
一、欠交、拒交的原因。
160個農戶進行了實名或問卷調查,歸納起來,有這樣幾種原因:
(一)法制觀念淡薄,對費改前欠費與費改后欠稅的區別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農戶,一直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戶認為原來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然不交何尚不可,因而我行我素,仍然采取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對待。殊不知這種行為是拒不履行法定納稅義務的違法行為,偷稅、漏稅、抗稅的違法行為所承擔的責任與費改稅前的欠款行為所承擔的責任是截然不同的,但全區這樣的欠款戶約占25%。
(二)互相攀比,好滯后。改革后部分欠稅戶持觀望的態度,認為“他人舊欠不清,自己新稅不交”無關緊要,這樣的欠款戶約占50%,而其中約15%的欠款戶還是稅改前交清了的,稅改后看到別的欠稅戶過去和現在未交都能過關,自己才跟著拖欠、拒交。
(三)借題發揮,附條件納稅。部分農戶認為自己與他人的糾紛未得到解決,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稅戶約占10%。
(四)工作失誤、民心不順。這種情況多系計稅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所造成。中央規定,費改稅后的計稅面積以第二輪承包實際用于農業生產的面積為計稅依據,而在第二輪承包土地時,有的實行丈量畝分配,有的仍實行習慣畝分配,分配的標準不統一等,由此造成糾紛,部分社員因而拖欠拒交。
(五)納稅人不知情,或委托代理手續未完善。如納稅農戶舉家外出,田土無人耕種,因而無人代交農稅。由于本地區農業生產投入產出效益較低,政府鼓勵農民參加勞務輸出,外出務工者眾多。據不完全統計,全區約有八萬四千多人外出務工經商,由此導致個別農戶田土無人耕種、拋荒,稅費無人代交。
(六)農稅減免工作滯后。按照《四川省農業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農村特困戶、革命烈士軍屬、在鄉的革命傷殘軍人、殘疾人、五保戶、因生活貧困或者缺乏勞動力而納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可以減征或免征,實行先減后征,對遭受災害的實行減征或者免征,實行即災即減即免的辦法,但在實施費改稅工作時,沒有將減免工作及時落實到位,導致部分農戶拖欠、拒交。
(七)趁機煽動,破壞改革。個別農戶斷章取義、歪曲中央政策,四處串聯、造謠生事,對抗國家稅收法規,造成相當一部份農戶不明真象,誤聽誤信,隨波逐流,拖欠或拒絕交納農稅。如:本區護國鎮沙田村的劉某和豐樂鎮羅東村的陳某等人,從1998年起就拒交農稅、提留、統籌款,且經常利用趕集的日子,在茶館、酒店聚集,將自己栓改、剪輯后的“中央文件”予以散布,負面影響相當大。
二、稅改前法律法規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一)國家憲法、基本法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第16條規定:“農民依法繳納稅款,依法繳納村集體提留和鄉統籌費,依法承擔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由此,我國最高法律效力的憲法和國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農民繳納農稅、提留、統籌費和承擔義務工、勞動積累工是應盡的義務。既然是義務就不得放棄和推卸。
(二)《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8條規定:“農民除依法交納稅金、完成農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本條例上交集體提留和統籌費,承擔一定數量的勞動是應盡的義務,應當積極履行。”同時,該《條例》第9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農民交納的提留主要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用于“五保戶”供養等集體福利事業;統籌費主要用于鄉、村中小學危房維修、改造及其他辦學經費,同時用于計生、優撫、交通、廣播、衛生、文化等民辦公助事業。《條例》第13條、第15條規定“為農村的植樹造林、防汛搶險、公路建勤、修繕校舍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勞動力應承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該《條例》作為國家的地方行政法規,鄉(鎮)人民政府就有權依照該《條例》的規定予以執行。《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對無故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當于應交提留、統籌費總和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期滿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稅改后法律、法規對農民承擔義務的規定。
稅及其附加予以調整。也就是說,對農民負擔不能采取再收費的形式,而只能按照稅收政策及法律規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農民的義務就是依法納稅。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納稅人。納稅人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納稅義務。如有特殊困難不能交納或不能按期交納的,應當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減稅或免稅,減交、免交或緩交須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未按規定繳納,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因納稅人未繳或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特殊情況還可延長到10年,并可追收滯納金。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繳納稅款及滯納金,然后由稅務機關予以處罰,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我國《刑法》第203條規定:“欠稅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1倍至5倍的罰金......”。第202條規定,納稅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1倍至5倍的罰金......。我國《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對欠交稅款的行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據是充分的。
四、對清欠工作的幾點建議。
鄉鎮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范文
近年來,農業農村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面對新的形勢,鄉鎮長期以來形成的傳號令、收稅費、跑田埂的工作傳統,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轉型考驗,出現了許多的不適應,主要表現為,一是工作方法上的不適應。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土地等各項政策的深入人心,農民的經營主體、民主法制意識明顯增強,單純靠行政命令已不能開展工作,如何創新工作方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搞好公共服務,促進農民增收,大多數鄉鎮干部心里沒底。二是發展思路的不適應。長期以來,農業稅一直是鄉鎮賴以運轉的財源。農業稅取消后,只能維持鄉鎮基本運轉,根本談不上償還債務、發展事業等。農業無稅,鄉鎮財源何來,怎樣發展?這對于長期習慣就農業農村抓農業農村的鄉鎮決策者來說,是最大的難題。三是管理模式上的不適應。鄉鎮政府一直把村委會作為下屬行政組織,農業稅取消后,鄉鎮與村組行政化聯系的“皇糧國稅”這個核心不存在了,如何在推進村民自治的基礎上,實現對村級的有效指導管理,成為鄉鎮必須解決的迫切課題。
探索新形勢下鄉鎮工作的出路和方向必須從解決不適應入手,具體說就是要做到“四個轉變”:一是干部要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我國總體上已經到了工業反哺農業、以工促農的階段,鄉鎮干部必須轉變觀念,調整心態,主動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甘當公仆,積極服務于廣大農民,帶領農民致富。二是工作重心要向以工帶農、以工促農轉變,突出抓好農副產品加工。要從根本上實現鄉鎮工作的發展,必須著力在農業之外培植新財源,要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這樣既可以延伸產業鏈條,直接增加農民收入,還可以帶動農業結構調整,從根本上提升農業效益和農村經濟運行質量。三是工作方式要由行政命令型向市場引導、服務轉變,抓龍頭、抓中介、抓大戶。抓龍頭,就是堅持壯大現有的,引進新型的,培植后續的,發展壯大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增強對農業農村的帶動作用。抓中介,就是大力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各種中介組織,為農民提供信息、技術服務,引導、帶動產業發展。抓大戶,就是培植扶持農村種、養、加、產、運、銷等方面的專業大戶,帶動一主經濟,致富一方群眾。通過三抓,引導、推動農業走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社會化服務、一體化經營之路。四是日常管理由“為民作主”向“讓民作主”轉變。農業稅的取消,惠農政策的實施,使農村黨群干群關系有了很大改善,但要從根本上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農村,必須進一步理順鄉鎮與村組之間的關系,全面落實村民自治,在尊重村民自主權和村委會相對獨立性的基礎上實現對村組的有效管理。
鄉鎮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范文
我縣現有8個建制鄉鎮,鄉鎮人大代表371名。每個鄉鎮人大配備專職主席1人(目前沒有配備副職和工作人員)。
近年來,鄉鎮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維持日常運轉,因為諸多原因,除少數鄉鎮外,大部分鄉鎮人大在屆中沒有召開例會,也沒有組織代表開展集中視察、評議等活動,沒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沒有依法監督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一是鄉鎮人大自身職權行使不夠充分。表現在各鄉鎮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卻忽視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謂“種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通過調研,發現不少鄉鎮人大主席對人大工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掌握不夠,對人大工作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明確,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代表素質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代表履職的積極性、發揮作用的主動性還不高。各鄉鎮人大各項工作制度也不夠健全,已有制度落實不夠,缺乏規范化、制度化。
二是鄉鎮人大自身建設欠缺。鄉鎮人大的人員較少(光桿司令),經費緊張,辦公條件較差等問題在調研中反映較為普遍,這些問題一定程度制約了鄉鎮人大工作的健康發展。
三是鄉鎮人大宣傳工作比較薄弱。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不夠,不少干部群眾對鄉鎮人大工作還缺乏了解,認識上還有的認為人大是“擺設”、是“牌位”等這樣那樣的偏見。此外,縣、鄉鎮人大之間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聯系,加強溝通,縣人大要切實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
鄉鎮人大處于民主法制建設的最前沿,它對保證憲法和法律在基層的正確實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最基層的權力機關,鄉鎮人大是廣大群眾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徑,是人民代表大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鄉鎮人大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在基層的實施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但從實際情況看,鄉鎮人大權力普遍虛置,處于邊緣化狀態,其權力最薄弱、角色最尷尬、權威最虛弱、體制最不順的狀況,很值得引起我們的思考和關注。
(一)鄉鎮黨委要進一步重視和支持鄉鎮人大的工作。黨委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證。鄉鎮黨委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領導,切實把人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鄉鎮人大在基層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定期聽取人大工作匯報,認真研究和解決人大工作中的問題;及時向人大主席提出任務和要求;從人員配備、經費、辦公設施等方面對人大的工作給予大力支持。應該在鄉鎮設立人大辦公室,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二)鄉鎮人大在工作中要自覺堅持和依靠黨委領導。積極主動配合黨委的中心工作,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題。鄉鎮人大要認真領會和貫徹好黨委的意圖和重大決策,在職權范圍內通過發布決議、決定,引導全體人民遵守執行。要堅持并逐步規范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人大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和組織的重要活動,要報請鄉鎮黨委批準。日常工作要主動向黨委請示和匯報,取得黨委的重視和支持。
(三)鄉鎮人大要擺正位置,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要不以監督者自居,對政府工作既監督又支持,要明確監督是手段,支持是目的,寓支持于監督之中。要通過對政府工作評議、視察等方式,行使鄉鎮人大監督職權,支持和推動政府工作開展。
(四)要積極開展人大工作,充分發揮鄉鎮人大的作用。要進一步強化鄉鎮人大的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認真召開例會以及開展調查、視察、執法檢查、評議等活動。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活動,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要密切同代表和選民的聯系,了解人民群眾的呼聲和要求,及時處理和反饋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使鄉鎮人大真正成為聯系群眾、反映民意、解決問題的重要民主渠道。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鄉鎮人大的各項活動制度。逐步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作和成效扭轉人們對人大的模糊認識和偏見,在基層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六)縣人大常委會應加強對鄉鎮人大工作的指導。經常組織對鄉鎮人大主席、工作人員的培訓,使鄉鎮人大干部能夠深入學習理論和業務知識,較好地適應角色、較快地熟悉業務。縣人大常委會要經常邀請鄉鎮人大主席參加縣人大常委會開展的活動,使他們了解人大工作的程序,并且在此基礎上對鄉鎮人大的工作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防鄉鎮人大工作走過場、流于形式,進而在實踐中培養鍛煉鄉鎮人大干部,增強他們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的信心和自覺性。
審計復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近幾年來,企業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認識逐漸加深、投入力度逐漸增大,審計體制正在逐步完善,審計工作正在逐步規范化,審計工作方法正在探索新路,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教育也逐漸得到重視。但是企業的內部審計存在問題。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與國家審計和與注冊會計師的社會審計相比,企業內部審計并不占有強有力的法律地位,顯得有些勢單力薄。要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就要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的高層次地位和獨立的從屬關系。如果地位和從屬關系得不到有力的保證,只會壓抑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影響審計人員的獨立態度。內部審計目前開展工作的依據是《審計法》第29條及審計署發布的有關規定來進行的,這些法規的頒布實施對內部審計有一定的指導和保障作用,但它畢竟不是專門針對內部審計而制定的法規,在深度和廣度方面有些不足,難以對內部審計工作做出有力的保障。
(2)內部審計獨立性差。審計的獨立性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工作的過程中自始至終不受外來或者內在因素的干擾或影響。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基本原則,是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基本前提,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和他們所審計的活動保持獨立,這樣才能做出公正、無偏見的判斷。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嚴重不足,主要表現為我國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和組織形式的不合理以及我國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不足。
一方面,我國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部設置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缺少完整的獨立性。當前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的現象普遍存在,因此,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就內部審計的實質而言,有些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流于形式,形同虛設,內部審計只是企業的管理手段之一,是管理當局主觀意志的體現。
此外,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不夠自由和客觀,內部審計人員不能獨立于他們所審查的活動之外,不能可觀地評價自己的工作。自主抉擇,而受其他部門、個人或者外來因素的制約。
(3)審計技術手段落后。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的廣泛應用和發展,對審計人員、審計技術以及審計理念的要求越來越高。針對這種情況,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已經開始探索更有效的審計程序,開發新的審計軟件,改進計算機審計系統等手段來應對這種變化。在我國,運用現代電子信息及通信技術等手段的會計電算化,在各個領域的應用和發展速度也驚人。但我國中小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還有些無所適從。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率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
(4)內部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審計效率不高。內審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其質量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內審人員的素質。隨著市場競爭機制的日趨完善,內審事業呼喚具有復合知識結構、能力強、視野開闊的專業技術人才。要求內審人員要了解和掌握會計、審計、管理、科技、電子商務等方面的知識,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等,而且應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和實踐經驗,有敏銳的洞察力和較強的判斷力,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但是在我國,內部審計隊伍整體素質偏低,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相適應,一是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知識結構老化,不懂現代審計的工作和方法;二是內部審計紀律不嚴,有些審計人員作風拖拉松懈,參與被審計單位吃喝宴請,形象很差;三是內部審計報告質量不高,應揭示的問題沒有揭示,審計建議也不中肯,沒有參考和指導價值;四是審計宣傳不夠,特別是與管理層溝通不夠,以至管理層不知道內部審計是干什么的;五是內部審計從業人員沒有嚴格的資質要求,很多內審人員來自財會部門或從其他部門改行而來,有的審計人員還兼任其他職務,學歷層次低,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從而難以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影響審計質量,故內審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能有待提高。
(5)審計質量不高。內審人員長期的審計工作形成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局限性,導致審計質量不高。長期以來,由于內部審計機構人手少,任務重,往往埋頭于具體的事物,又由于審計人員多為從財務崗位上轉到審計工作中來的,年齡偏大,接受新生事物及新的理念不及時,養成了一種微觀思維和慣性思維的定勢,不能舉一反三,尋根探源,不能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加之有些單位的領導思想單一,認識不足,只重視審計的數量,不重視審計的質量,只重視審計的形式,不重視審計的效果。不少單位是年年審老問題,老問題年年出。
內審人員常常將內審工作范圍受到限制,對促進單位宏觀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關注度不夠,導致審計質量不高。如內審人員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期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僅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審計報告以協調關系為出發點,以肯定工作成績為基礎,問題定性模棱兩可。這都是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更談不上防范風險。
在尋求解決我國內部審計對策漸行漸遠之時,回顧過往的內部審計經典案例,總結前人成功經驗,借鑒國外先進審計經驗技術,汲取營養,也許對現行企業的內部審計對策的探索之路有著重要的意義。完善和發展內部審計建設的對策探討如下:
二、完善和發展內部審計建設對策。
(1)完善內部審計相關法律。應在《審計法》的修訂時,結合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需要,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增加有關企業內部審計的條款,明確內部審計的法律地位、義務和職責等等,為內部審計工作者提供執法依據,使內部審計得到有力的保障。同時還要注意與其他法律法規相協調,主要是與《公司法》、《會計法》、《證券法》等法律的協調。在立法的過程中,要注意立法的全面性、科學性、長遠性,真正做到與內部審計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保證內部審計的合法身份,使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審計人員有章可循。應盡快制定企業內部審計準則或行業質量控制標準,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持續監督,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健康發展。(2)改革內部審計管理體制,增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合理設置內部審計組織模式是實現審計監督的組織保證。在組織模式設置上藥保證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盡量與其他職能部門分離。當前企業設置的內部審計組織模式有這樣幾種類型:一是由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二是由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三是由董事會和監事會雙重領導的組織模式;四是由總經理領導的組織模式;五是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領導的組織模式。以上幾種組織模式各有利弊,其中以董事會領導的內部審計機構相對來說有較強的獨立性,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較為理想的組織模式。
現階段,在我國企業中較普遍存在的的內部審計機構由高級管理層或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都存在明顯的不足,都會使獨立性受到影響,限制內部審計作用的有效發揮。在董事會領導的組織模式下,內部審計能夠根據審計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要求及時、安全、有效地為其提供審計信息,從而緩解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平衡和制約公司治理中各個主體之間關系,促進公司治理的完善。
(3)不斷改進審計技術手段。20世紀90年代,信息革命成為新技術革命的主要標志和核心內容,人類社會進入信息時代,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廣泛應用。電子商務的發展為企業經濟活動創造了一種新的交易方式。大量經濟業務通過計算機網絡處理,“無紙貿易”給會計系統帶來了一場全方位、根本性的變革,會計信息化成為必然。面對新技術的挑戰,審計作為經濟發展的產物。必將融入經濟的大環境中。而內部審計要在企業內部控制及經濟效益的提高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就要不斷采用新的技術手段,改進傳統的審計方法,積極開發計算機審計系統,努力探索網絡審計,大幅度提高審計效率。要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個完善的、高效的審計信息化系統和審計操作平臺,對內部財務信息系統和會計工作實施有效的監控和評價,對企業資金進行密切跟蹤,審計技術由手工操作和核查賬目為主向利用計算機和信息網絡為主的方向轉變。
較高的業務素質。內審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除了具有基本的專業素質外,還應具有計算機、數據信息處理、法學、組織理論等知識的立體式架構。
較強的分析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內審人員要協助管理層實現企業目標,這就需要通過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交流來實現。
良好的職業道德。內部審計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職業道德對于內審人員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從目前我國的實際考慮,內部審計機構人員的聘用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招聘門檻。優先選用具備內審員資格的從業人員,建立連續的培訓機制,注重綜合素質的提高,有計劃的對內審人員進行知識更新教育,使其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并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學歷層次和知識結構。此外,還應及時總結交流經驗,告內審人員的業務技能。一是通過言傳身教的方式,注重在實際工作中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技能。實行“以老帶新”,既保證了工作的開展,又鍛煉了隊伍。二是及時發現和總結在審計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經驗與做法,相互溝通與交流,能有效地促進了審計人員自身業務技能的迅速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激勵機制與其他業務部門有所不同,應將內審人員提供的審計信息的有用性,工作中是否保持正直、誠實、公正、客觀的態度,是否勤勉盡責等作為激勵機制的標準。同時建立內審人員職業化管理體系,實行內審人員資格制度。
(5)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內部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水平的綜合反映和集中體現。只有不斷地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才能更加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益。因此,要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必須做到:第一、單位領導要改變任人唯親的用人辦法,而應采取任才唯親的用人制度。第二、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
三、結論。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一個現代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求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監督機制,努力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增強自身的競爭實力。作為現代企業重要組成部分的內部審計機構,做好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對于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完善內部審計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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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4淺談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
【內容摘要】環境保護是我國現今必須解決的一項任務,為了使我國可以全面可持續發展下去,必須保證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確保環境的保護。本文主要針對清城區的概況,以及出現的一些環境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相對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以期望清城區的環境問題可以得到完美的解決。
清城區隸屬于廣東省清遠市,地處廣東省中部,北江中下游。年平均氣溫22℃,年降雨量2215毫米,氣候宜人。對于每一個地區來說,環境保護工作都是重中之重,其中在黨的第十八屆三種全會上發表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議中有一個章節就是闡述了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而生態文明的建設的前提就是環境保護問題。西方世界在歷經工業革命后先污染后治理的錯誤道路后步入了發達階段,而我國正處于發展中階段,不能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但是當前在都很多的地、市、區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環境問題。清遠區也不例外,因此對清遠區環保工作進行分析,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具有非常實際的意義。
(一)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不明晰。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之一,近幾十年來,國家出臺了較多的關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逐步的對社會主義環保法律法規進行了完善,但是除了這些取得的成就外,依然可以看到社會主義對環境保護各項的法律法規仍然不是很清晰。頒布的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較為廣泛,對于很多具體項目針對性不強,很多法律法規較為籠統,針對具體情況缺乏有效的措施。而且環保法律法規一般要求比較苛刻,操作起來很難,很多地方對于環保主管部門并沒有開放授權,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吊銷企業營業執照,關停企業,技術監督部門可查封、扣壓其生產設備及產品,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卻只有罰款權,無停業、關閉權,這就造成許多執法力度不夠強硬,執法行為無法落實。除此之外指定的環境對于資源行業針對性較強,對于重污染企業的管理較為嚴格,但是對于一些其他污染和環境問題說明的篇幅較少,同時各類法律法規之間也存在各種規范交叉、重疊,部分款項之間相互還存在矛盾,在沖突、環境污染的訴訟制度方面存在著各種缺陷等等。縱觀所有,針對環境問題可以看出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完善,也就是清城區所依據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這就導致環保行為不能有力的落實。
(二)環境保護執法力度不足,執法不到位。
除了上文所述的環保法律法規不夠健全之外,執法力度不夠也是各類環保問題產生的原因之一,如有些環境案件提交到法院強制執行了多年,到頭來卻不了了之。按法律規定應當受到強制執行的,卻無法落實到位。當前在清城區,執法力度不夠主要涉及的方面有三大類:
其一是管理體制不順,各類環保部門官僚作風嚴重,各種管理體制復雜進而導致環保部門無法正常發揮監管作用,同時環保工作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涉及的部門和人員較多,因此在一些環保問題上環保部門之間不能很好的協調管理,甚至更嚴重的還會相互之間爭取“五權”,導致部門之間競爭激烈,環保問題不能系統的得到處理,環境保護部門成了一個配角,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被打擊,環境保護整體性也被分塊劃分。其二是清城區的執法機構執行力不高,在工作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工作態度懈怠,對出現的問題不聞不問、漠不關心,有些同志依然認為只要城市gdp上去了環境問題根本無關緊要,身為一個環保人員這樣的想法是非常危險的,這會使得環保工作從起步就很難,有時甚至都不能被提到工作行程上,這對于環境保護工作起到相反的作用,會使得環保舉步維艱。其三,環保工作完全脫離了人民群眾,在環保問題上人民是最直接的作用人和受益者,對于環保人民群眾的感受最為真實,相應的對于環保出現的問題也最具有發言權,但很多環保工作者不能正確地對待人民群眾,對于上訪的問題草草了事、虛以逶迤,對于上級領導的巡視也是應付任務了事。這些都使得環保工作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妨礙了環保工作的正常運行和實施。
(三)環境保護設施不足,技術落后。
首的制造業污染較為嚴重,陶瓷原料堆放場、破碎場和加工場等“三場”管理不嚴密,同時陶瓷的生產加工中運用的設備并不能達到國家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而導致源潭鎮中心區域及陶瓷城的環境嚴重惡化,空氣粉塵污染、水源水質污染和噪聲污染等問題嚴重。同時雖然市區街道兩旁多處設立分類垃圾桶,但仍出現垃圾亂扔的現象,而且分類垃圾桶毫不起作用,可循環與不可循環垃圾并沒有分開。小巷內衛生被忽略,缺少清潔工清潔。固體廢物長期露天堆放,其滲出液和濾瀝所含的有害物質會改變土壤性質和土壤結構,影響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動,有礙植物根系生長,或在植物體內繼續,通過食物鏈影響到人體健康。廢物堆,經雨水浸淋,滲出液和濾瀝亦會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還有,垃圾中的細粒、粉末隨風揚散,污染大氣,危害人們身體健康。上述問題都是因為環保設備的不齊全使得許多環保問題不能得到妥善的處理,從而導致許多清城區的環保措施不能被及時地落實。
(四)公眾環境保護意識薄弱。
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導致農作物減產;增塑劑和添加劑的滲出會導致地下水污染;混入城市垃圾一同焚燒會產生有害氣體,污染空氣,損害人體健康;填埋處理將會長期占用土地,由于其很難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白色垃圾幾乎都是可燃物,在天然堆放過程中會產生甲烷等可燃氣,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的火災事故不斷發生,容易造成重大損失。這些都是人民群眾不能將環保問題與自身的利益聯系起來,缺少環保意識進而在生活中對環保問題非常懈怠,不能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清城區大部分人都認為環境保護與自己無關,環境保護論都是在危言聳聽,這就使得環保問題在實施起來有很大的障礙,因為環境的改善主要還是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因此提高人民的環保意識刻不容緩。
(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健全。
起來非常的復雜難斷,這也就導致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受到了重重的阻礙,而一些企業利用法律的這些漏洞鉆法律的空子,忽視其本身對環境造成的傷害,一味的追求企業的利益最大化,例如在清城區就存在有些企業違法排污的現象,由于違法排污的成本比搭建凈化系統來的優惠,而在這方面國家除了罰款再沒有其他的懲戒條例和法規,所以企業就利用這一點進行非法排污,因為他們只需要接受比建立污水處理便宜很多的罰款就可以逃過環境法的制裁,自然就不愿加大投資對排出物進行處理后再排放。由此可以看出環境保護法的不完善就是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出現問題的根本原因。
(二)執法過程中相關部門不重視、不作為,執法隊伍薄弱。
上考慮,覺悟不高,實施力度不大,單一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致使環境保護成為空口號,成了人們良好生存環境、身體健康的空頭支票。除此之外,執法人員是直接監測環境保護效果的重要部分,但清城區在執法人員上非常的貧乏,執法人員不能及時地收集整理出清城區出現的一些環境問題,并及時地趕往各個地區對這些問題進行處理,這就使得環境保護在執法力度上不強,執行起來非常的困難致使清城區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
(三)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
大的阻礙。從以上可以看出,在環保問題上資金不足也是導致清城區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
(四)環境保護宣傳工作不到位。
清城區環境保護存在問題的原因還有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不到位。通過調查發現,清城區超過一半的人認為偶爾有次環保宣傳或是活動,就算有有關環保的宣傳仍有一半的人不清楚它是由哪些部門組織的,四分之一的人對清城區未來的環境改善持消極態度,據此可知清城區政府環保部門在環保宣傳方面做得不夠好,而清城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缺乏直接導致居民沒有保護環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居民環保意識差、環保行為不積極,這就使得環境保護的措施不能切實的落到實處,沒有了民眾的參與和配合環境保護就像是紙上談兵,所有的決策就只是一紙空文,只有把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做到位,讓民眾切身的了解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明確保護環境的具體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地解決清城區的環境問題。
三、提高清城區環境保護工作水平的對策。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化,保證環保局以及環保執行人員在處理一些環保問題時能夠有法可依。同時在環保法立項中應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在環境保護中的職責,對有著環境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如農林、水利、國土資源、公安等)進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確定,落實其環境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各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配合,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建立并完善環境監管行政責任追究制,避免在環保問題產生糾紛時企業和政府之間互相推諉。其次需要加大人民群眾上訪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指定,使人民群眾上訪之路變得較為簡單,使人民群眾上訪變得有動力,從而依靠公眾的力量來監督各類環保問題。
(二)加強環保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力度。
加強環保執法隊伍建設,只有確保清城區有一支執法意識強烈、執法力度強硬的隊伍,才能及時的發現清城區出現的各種環境問題,并以強硬的手段切實的執行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保證清城區環境問題得到及時地正確地處理,執法隊伍就像是作戰時的武器,只有武器足夠鋒利和堅硬,才能在作戰時無后顧之憂。因此加強環保隊伍的建設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環保部門的執法能力。環保法律的實現雖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國家強制,是如果沒有強制作為后盾,很難付諸實施。因此,國應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大環保部門的強制執法力度。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例分析,對嚴峻的空氣質量形勢,氣污染防治再出嚴厲措施,重點污染區域、拆遷建設工地、重點污染企業將實行24小時工作制。
對排污量較大的企業,行環境監察人員駐場監督,4小時監控,一旦出現超標,即查處,律按日計罰。同時要聯合電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鐵路等部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拒不執行環保處罰的企業要限水、限電、限貸、限運,成一股強大的執法力量,底改變環保部門勢單力薄、權力有限的現象,正做到執法必嚴。
對環保部門統一監管職能規定具體監督措施,賦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強制執行權限,如查封、扣壓、沒收,落實對違法排污企業“停產整頓”和出現嚴重違法行為的地方政府“停批停建項目”權等。對相關部門“不作為”,環保部門也有權向同級政府或法院提請責任追究或責令改正。
(三)加大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和利用。
加大經費投入,切實加強地方環境保護機構的軟硬件建設。對重點污染源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實現遠程監控。并確保環保治理設施正常使用,企業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對環境執法人員加強環保法律和業務培訓。提高基層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素質,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潔、業務精通、敢于執法、嚴于執法的環境保護工作隊伍。
在資金的利用方面,由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環保資金的使用和籌集方面都存在的各方面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導致了各種各樣的環保問題。為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關于工礦企業治理“三廢”污染開展綜合利用產品利潤捉留辦法的逼知》、《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了環境保護與治理經費有一個重要來源。這些法律法規只是在源頭上對環保與治理的資金進行了保障,對于環保資金的層層下撥過程中存在的克扣等問題并沒有解決,因此對于環保和治理額專項資金不僅僅需要從源頭上進行保證,同樣還需要經理專項資金專項調撥的機構和人員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分配和核查。同樣環保和治理專項資金中也可以拿出一部分的專項資金作為獎勵,對于節能減排、對于環保問題檢舉揭發、在治污工作中有著突出表現的工作人員進行鼓勵。從而達到提升人民群眾和工作人員積極性的目的。
(四)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實現民眾環保意識的增強,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清城區的環境問題。而從社會公眾的角度來說,應當對非政府環保組織的活動給予關心、支持和鼓勵,做非政府環保組織的堅實后盾和有力支撐。此外國家還應推行科學、合理的政策規定,促進人們將環保落實到日常行動中,為生態環境保護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四、結束語。
本文主要有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關于清城區環境保護所存在的一些問題,第二部分主要講引起這些問題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講針對這些問題所提出的一些解決方案,第四部分是對整篇文章的總結。
環境保護的工作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任務,清城區在保護環境方面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法律體系的不完整,執法力度的不強硬,資金的不足,宣傳力度不大等問題,本文不但提出了問題,還分析了這些問題出現的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針對法律體系要完善,環保執法隊伍要提高執法力度,環境保護資金要加大投入和利用,環境保護宣傳力度也要不斷加大。清城區在環保上要緊跟時代的步伐,不斷地改善當地的環境。
護方面技術的創新等問題,也希望清城區在環保上可以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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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環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集合
1.河水污染嚴重。工廠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糞池沒有處理的糞便直接排放到河內;化肥、農藥使用過量,生活垃圾、農藥使用后的垃圾隨處丟棄,隨著雨水直接進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亂堆亂放。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購物不再使用竹籃,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隨便丟棄。不穿的衣服、不用的東西、秸稈、樹棍隨意堆放,特別是公路旁、田頭、河道兩側,到處是生活垃圾。近年來建筑垃圾和電子垃圾等明顯增加。
3.農業秸稈等廢棄物處理不當。每年產出的秸稈利用率低,剩余秸稈被隨意焚燒。既污染空氣,又存在安全隱患。隨處堆放的秸稈經過風吹日曬,漸漸成了垃圾,也有部分農民將秸稈扔進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暢。
4.養殖污染嚴重。家禽、家畜散養。沒有形成規模,糞便隨處可見,沒有及時有效地處理,影響了環境衛生;個別地方雖然實行了集約化畜禽養殖,但由于規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區域環境容量小,產生的畜禽糞便和養殖廢水隨意排放對環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鄉鎮工業企業污染嚴重。隨著城市環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業逐漸向農村轉移,鄉鎮企業數量越來越多,極為分散,布局混亂,發展很快,經濟條件不足,技術裝備差,管理水平低,資源和能源消耗相對較大,企業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業甚至沒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變得較為突出和難以防范,成為農村社會的最大污染源。
1.發展生態農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生態有機農業;縮減政府對農業的化肥和農藥補貼,實行生態平衡施肥技術和生態防治術,從源頭上抑制化肥和農藥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廣先進科學的節水灌溉技術,走生態農業的道路,提高農業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還林,實現水環境和農業的進一步發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稅,內部外部經濟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產品的供給。
2.強化鄉鎮企業污染治理。對于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加快企業改造升級,促進鄉鎮工業規模化、集約化,對危害城鄉水源地的鄉鎮企業,嚴格限制,結合鄉鎮企業結構的調整以及區域布局,做好縣、鄉、鎮級的環境保護規劃,并重點制定鄉鎮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規劃。
3.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及整治力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訂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急預案,堅決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排污口,重點抓好農村飲用水水源的環境保護和水質監測與管理,保障農村生活飲水安全。
4.環境污染防治與扶貧工作緊密結合。有些地區的環境惡化是由于經濟不發達引起的,過度開發資源導致環境污染嚴重。這就要求我們將扶貧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結合,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如在農村發展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建設生態示范區,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環境保護的雙贏。
5.加強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變現有養殖業散、小、亂的狀況;科學擬定畜禽飼養區域,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制度,加強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規范清理,通過建設沼氣池和實施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方式,實現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
6.要確實加強農村環保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環境識。要想解決我國農村環保問題,要加強農村環保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環境意識是關鍵所在。需要堅持不懈的宣傳教育,促使廣大農民樹立起強烈的環境意識,讓農民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農村環保工作中去,提高保護家園的意識。農村環保宣傳教育要適應新形勢,運用各種傳播手段加強教育,增強他們對環境保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只有讓農民自己行動起來,農村的環境問題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決。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農村現代化進程的今天,我們應把農村環境問題放在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規劃、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斷創新農村環保體制機制,探索農村環保工作規律,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環境,使農村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
當前平安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題較為普遍,直接影響對社會治安的正確評估和對創建績效的正確評價。四是隊伍的實戰能力跟不上。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現有民警組成中,有公安院校生和地方大學生,有合同制民警和轉業退伍軍人,知識結構不一,能力有高有低。有的思想不夠解放,觀念陳舊滯后,缺乏敢試敢闖試精神,面對創建過程中的難題,束手無策;有的業務素質、法律素質和實戰技能欠缺,工作效能低下;有的事業心、責任感不強,缺乏敬業精神。二是作風建設存在弱區。有的平平庸庸,主動思考、主動創新、主動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有的紀律作風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關單位領導工作不用心,作風不扎實,撲下身子抓落實的精神不夠。三是規范化機制不健全。一些基層所隊規范化建設意識不強,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從執法辦案到內務管理缺乏良好的約束機制。少數部門和單位,存在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重點不突出等問題,工作相互推諉、不得要領。四是領導工作方式欠科學。在緊扣中心、抓點帶面、統籌兼顧、警力分配等方面缺少深入研究,布置工作“傳話筒”,專項行動“單打一”,人員管理“放牧式”的情況時而可見。平安創建是近幾年全省公安工作的奮斗主題,具有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推進平安創建活動,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打造“三個品牌”、建立“一個機制”、帶出“一支精兵”為努力方向,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積極凝聚最大合力,著力主攻難點和弱項,不斷把平安創建推向深入。一、堅定平安創建的決心不動搖,始終不渝地抓緊抓實“一把手”工程平安創建是黨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各地要致力于營造“黨政牽頭、公安主導、部門參與、群眾支持”的良好局面,重點圍繞調研指導、考核獎懲、基礎保障等方面下攻夫,提升平安創建運行質態。具體抓好“兩個強化”、“三個機制”。一是強化調研指導工作。圍繞創建工作總體目標,深入基層調研,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排找解決新的重點問題。對于一些重點課題,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加強研究,出細謀深,形成一致意見,指導推進面上工作。二是強化基礎工程建設。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方案。
把平安創建作為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統一規劃、統一投入、統一實施。對城市開發、道路工程和小城鎮建設等重大工程中的消防設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技防設施等基礎建設邀請專家設計論證涉及公共安全的必須征求公安部門意見防止事后改造造成資金和人力的重復浪費。三是建立創建責任機制。將創建責任逐項分解層層落實具體到每個組織和責任人;把平安創建的目標任務細化到各個鄉鎮、部門和單位與經濟工作同部署、同協調、同考核做到責任明、措施硬、考核嚴。大力推行末位警示制、責任追究制不斷賦予“一票否決制”新的內容。四是完善維穩工作機制。始終把營造持續穩定的社會環境作為平安創建的首要環節進一步建立健全大調處、大信訪、大信息工作機制強化綜合信息的分析研判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五是堅固創建保障機制。堅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警務保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同步發展逐步增加警力編制和經費投入。同時立足內部挖潛堅持面向基層、固本強基將有限財力、物力用在刀刃上確保有限經費發揮最大的效益。二、保持平安創建的強度不減弱采取有力措施推進總體目標實現圍繞我局平安創建“4568”總體目標努力在四個方面下真功夫、苦功夫、細功夫。一是乘勢而上加快信息警務步伐。把情報信息作為深化創建的著力點和增長點依靠公安四級網絡和綜合數據庫全面整合全局信息資源和各類業務系統打造綜合信息平臺在完善網絡、全警采集、高度共享的基礎上建立分析研判機制規范流程強化運用服務實戰。二是著眼實戰嚴密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舉全局之力找準防控體系的基礎薄弱點立項攻堅突破;深化治安防控四項攻堅戰著力增強主動發現、立體預防、有效控制和準確打擊的能力。三是一著不讓落實安全監管措施。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原則依托社區力量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杜絕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以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為良機堅持宣傳與整治并舉嚴管與服務齊重努力從源頭上壓減交通事故;因地制宜地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有效提高農村地區的消防管理水平。四是做強主業提高執法質量。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突出重點執法環節完善執法考評機制穩步提升執法質量;開展執法工作專項治理治頑癥、補弱項、打基礎從嚴查處執法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證法》等為重點加大學習貫徹力度不斷提高執法綜合效益。三、謀求平安創建的合力不放松努力形成聚變連鎖、后勁持續的聯動效應一是在深入宣傳造勢上下功夫。通過宣傳、發動、造勢讓更多的人了解公安、認識平安、參與創建創造有利于創建的外部環境形成“創建平安人人有責”的濃烈氛圍。大力推行“意識防”工程圍繞防火、防盜、防搶、防事故等內容拓寬渠道、豐富載體、活潑形式大張旗鼓地開展治安警示和宣傳教育活動將意識防與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全面增強社會各界的防范意識和防范效能。二是在鞏固基層組織建設上下功夫。建議黨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基層黨政組織建設加強基層治保會、調委會和“矛盾調處中心”建設對少數軟弱渙散的基層組織進行調整配齊人員明確職責落實待遇同時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組織網絡充分發揮基層維穩促安的屏障作用。三是在構建社會聯動創建機制上下功夫。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平安創建工作情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利用自身優勢力所能及地協助和幫助他們做好創建工作以誠信服務贏得工作的支持。建議黨委政府建立創建目標立項制度和驗收申報制促使各責任單位結合自身優勢明確主要創建目標和創建任務切實推進創建工作的深入發展。四是在強化綜合治理上下功夫。積極協調各級綜治組織大力開展“法制進社區”、“送法下鄉”等活動強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推進依法治縣進程。針對農村地區非正常死亡、民轉刑案件突出的特點運用穩定、教育、疏導等多種手段全力壓降未成年人犯罪率、流動人口犯罪率、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四、建設平安創建主力軍隊伍不滯后以大練兵促進公安隊伍戰斗力的全面提升堅持緊扣實際、貼近實戰大力加強教育培訓搶占素質制高點不斷為平安創建增強后勁、提供動力。一是廣泛深入開展大練兵活動。本著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業務練兵突出警務規范體能練兵突出武裝越野拉練確保廣大民警掌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戰術提高民警的單兵作戰和綜合作戰能力。以創建“學習型單位”、“學習型民警”為重點。
創新。
縣級公安教育培訓機制,出臺民警自學自練獎勵制度,努力為民警創造良好的學習培訓環境。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的支持,抓緊民警訓練基地建設,促進民警業務技能訓練日常化、規范化。二是推進警務規范化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內務條令》和《##縣公安局警務規范》,規范機關部門和基層單位的警力配置,規范警務運行機制,規范民警執法執勤和日常行政管理等警務活動,規范窗口單位民警的言行舉止和警容風紀,規范考核考評和警務保障,努力做到“言有依據,行有規范,考有標尺”。
當前平安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主要特點我國是個大國,安全生產問題突出.全國現有2.6萬處煤礦,10.2萬處非煤礦山;有汽車2830萬輛,加上摩托車、農用車輛,機動車保有量1.1億輛;7萬多座加油站,1.44萬處鐵路與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萬多架次民航起落飛機,每天150多萬艘大小船只在內河和海上飄泊行駛.據近年來的`統計數據分析,每年全國因為各類事故死亡10萬多人,傷殘70多萬人,加上職業危害,一年就有近百萬的家庭因為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張帆作者單位:廈門大學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產與監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3)分類號:x9關鍵詞:
鄉鎮環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環境保護是環境保護的全稱,是指人類為解決實際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與環境的關系,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其方法和手段包括工程技術、行政管理、創新研發以及法律、經濟、宣傳教育。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xxx年,xxx鎮在上級黨委、政府的關懷和支持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我們圍繞從源頭抓起,從基礎抓起,嚴格控制,重點治理,全面達標的總體要求,著力抓好社區環境、生態環境和企業環境建設,不斷改善生態環境、人居環境、經濟發展環境,全鎮環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為加快全鎮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將xxx年全鎮環保工作自查報告如下:
xxx年,我鎮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提出的建設“一庫碧水,兩岸青山”、“秀美、開放、和諧”的三峽門戶的口號,以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相關法律為準繩,以高質量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為目標,將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專門成立了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各相關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環保小組堅持實行目標管理,狠抓落實,分別與有關負責人簽訂了目標責任狀,實行一級抓一級,級級負責制。通過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嚴格考核,促進了環保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xxx年xxx鎮舉辦了首屆長江三峽(奉節)國際低空跳傘節,我鎮以這次盛會為契機,廣泛開展環保宣傳,提升居民環保意識。我鎮充分利用國際低空跳傘節所創造的良好的輿論氛圍,利用電視、報紙、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充分傳達縣委縣、政府環保工作要求,一方面為國際低空跳傘節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提高了我鎮甚至我縣的環保形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鎮居民支持環保、參與環保的意識。我鎮還開展了形式多樣、貼近生活實際的環保活動,如散發傳單、現場講解、隨機抽查等。通過我鎮的積極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居民參與的齊抓共管的局面。
我鎮在堅持常規性環境管理的基礎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強環境管理工作。對于重點環保區域,我鎮實行領導掛鉤負責制。林業、綠化、環境監測、綜合治理等各方面都有分管領導全權負責,誰分管,誰負責,并將環保工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環衛工作人員實行包場包干責任制,每個環保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一片區域,各區域出現的問題,由環保人員作為直接責任人,責令整改。我鎮還聘請群眾擔任義務環保監督員,監督場鎮、社區、各村的環保狀況。通過這些新的機制,我鎮初步形成了鎮黨委、政府主管,分管領導負責,環保人員和各村兩委負責人具體管理,群眾監督的環保網絡,提升了環保效率和水平。
(一)我鎮加大力度保護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基本生產生活所需的基礎設施。我鎮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作為環保的重要目標,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加大了力度,全年無一例飲用水不安全事件。對于飲用水源的保護,鎮政府采取從嚴控制、謹慎采用的原則,保證了水源清潔無污染,對于可能對飲用水源造成危害的污染源,鎮黨委、政府以保護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關停、取締污染源。為了能適時掌控水質條件,鎮環衛部門定期、不定期的對水源進行抽查,確保水源安全。
(二)我鎮充分利用各種途徑,為居民創造宜居條件。我鎮今年開展了大規模的環境治理和城鎮美化工作。我鎮制定了詳細的環境整治計劃,準備利用今年底到明年初的時間,完善場鎮綠化,街道的園林化建設。我鎮還與各社區、學校、駐鎮單位協調互動,形成合力,全方位打造宜居城鎮、綠色城鎮、生態城鎮。今年,我鎮20萬噸垃圾處理廠的選址規劃工作也已完成,預計投產后我鎮及附近鄉鎮生活垃圾都能得到規范無害化處理。
(三)我鎮采取措施,鼓勵引導環保產業。我鎮積極鼓勵環保產業的發展,大力推進無公害農業的發展。xxx年,我鎮生態農業取得長足進步,無公害蔬菜基地、肉兔養殖基地、生豬養殖基地、煙葉基地、高山藥材種植基地發展壯大,旅游業、服務業等無污染,能耗小的第三產業蓬勃發展,成為了我鎮的支柱產業。香港中軒集團投資建設的魔芋加工企業也已動工。環保農業、第三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產業的發展,為我鎮生態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
(四)建立環保專業隊伍,提升環保專業水平。我鎮今年組建了新的環衛所,配備了垃圾車等專用設備,配齊了環保人員,選舉產生了環衛所負責人,建立了環衛工作制度。環衛部門每天必須對場鎮進行一次垃圾打掃、清運。
(五)嚴格控制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環境污染。建筑、交通領域是環保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違章建筑、違規搭建、建筑施工及拆除等都容易引起環境問題。今年我鎮利用天坑跳傘節的機會,集中整治了建筑領域的環境問題。對于違章、違規建筑,環衛所進行調查評估,造成環境問題的,嚴格按照規范,責令整改。建筑施工的材料亂堆亂放、揚塵等問題,鎮政府領導也多次奔赴現場,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交通領域也是環保的重頭戲之一,粉塵、亂停亂放等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對此,我鎮利用街道行道樹對粉塵進行了隔離。今年,我鎮將xxx客運站進行了擴容,工程完工后,所有車輛必須歸位,車輛亂停亂放的想象得到了一定遏制。
雖然我鎮的環保工作取得了很大進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再接再厲,加以解決:
首先是區間客運小面包車占道比較嚴重,這一方面是司機為了搶客而忽視了環保規則;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我鎮也缺乏一個面包車停車場。其次是農村部分地區缺乏安全的人畜飲用水。最后是有一部分不發分子利用護林人員人手少,時間緊的空子,濫砍濫伐森林資源。
紫馬鄉地處晴隆縣最南端,下轄5個行政村80個村民小組,全鄉總人口1.78萬人。脫貧攻堅已經交上圓滿的答卷,我鄉要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向新時代進軍,建設新時代美麗鄉村。隨著時代的發展與進步,人們美好生活得到大量改善,同時農村環境治理也存在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
一是環境意識保護意識不強,近年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質保障也隨著上升,但在農村垃圾隨處亂丟亂發的現象仍然不斷上演,缺乏愛護環境的意識,不清楚這種現象帶來的危害,總是隨意丟棄,而不理會是否需要丟在指定位置。
二是農村管理制度不夠,沒有明確專人負責,村里沒有制定在垃圾池旁邊擺放相關標語來提醒亂丟亂放將受到咋樣的處罰,并約束他們的這種行為。
三是投入資金力度不夠,垃圾處理池、垃圾車數量少,一個村差不多10多個組,每次清理垃圾花費時間較長。雖然在每個組都會有四到五個垃圾池,可是農村每次在辦紅白喜事之后就會遺留大量垃圾,垃圾池都堆滿了也要很久才能處理,雖然有十大員負責打掃,但組里沒有明確的管理者。
一是必須高度重視并提高農村群眾意識,利用鄉、村、組各種廣播設備在鄉、村、組等場所廣泛宣傳環境保護、不亂丟亂扔垃圾,同時村支兩委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組織開展群眾會、院壩會等形式來宣傳愛護環境對下一步建設新時代美麗鄉村的重要性,明確老百姓對其的認識與重要性,加深群眾愛護環境的意識,加快營造村莊有規劃、環境美如畫、村村優美的場景。同時調動農村群眾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增強農戶意識,明確亂丟亂放對環境危害帶來的嚴重后果。
二是加強垃圾處理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及時聯系清理已經堆積的垃圾,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村規民約,約束減少亂丟亂放的現象,同時在各種明顯位置以及垃圾池旁邊設置相關標語來提醒農戶,愛護環境,做好垃圾處理。
三是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對垃圾池、垃圾車的配備,充分發揮資金在農村垃圾處理中的作用,同時加強垃圾有效管理以及垃圾快速處理,促使農村環境不在出現亂丟亂發現象,營造美好的農村環境,加大對十大員的管理與培訓,不定期及時組織對農村街道進行打掃,維持農村良好的環境衛生,向新時代美麗鄉村邁進,同時使垃圾管理得到大量改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新時代美麗鄉村,有效推進我鄉鄉村振興戰略有序進行。
1.河水污染嚴重。工廠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糞池沒有處理的糞便直接排放到河內;化肥、農藥使用過量,生活垃圾、農藥使用后的垃圾隨處丟棄,隨著雨水直接進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亂堆亂放。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購物不再使用竹籃,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隨便丟棄。不穿的衣服、不用的東西、秸稈、樹棍隨意堆放,特別是公路旁、田頭、河道兩側,到處是生活垃圾。近年來建筑垃圾和電子垃圾等明顯增加。
3.農業秸稈等廢棄物處理不當。每年產出的秸稈利用率低,剩余秸稈被隨意焚燒。既污染空氣,又存在安全隱患。隨處堆放的秸稈經過風吹日曬,漸漸成了垃圾,也有部分農民將秸稈扔進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暢。
4.養殖污染嚴重。家禽、家畜散養。沒有形成規模,糞便隨處可見,沒有及時有效地處理,影響了環境衛生;個別地方雖然實行了集約化畜禽養殖,但由于規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區域環境容量小,產生的畜禽糞便和養殖廢水隨意排放對環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鄉鎮工業企業污染嚴重。隨著城市環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業逐漸向農村轉移,鄉鎮企業數量越來越多,極為分散,布局混亂,發展很快,經濟條件不足,技術裝備差,管理水平低,資源和能源消耗相對較大,企業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業甚至沒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變得較為突出和難以防范,成為農村社會的最大污染源。
1.發展生態農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生態有機農業;縮減政府對農業的化肥和農藥補貼,實行生態平衡施肥技術和生態防治術,從源頭上抑制化肥和農藥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廣先進科學的節水灌溉技術,走生態農業的道路,提高農業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還林,實現水環境和農業的進一步發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稅,內部外部經濟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產品的供給。
2.強化鄉鎮企業污染治理。對于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加快企業改造升級,促進鄉鎮工業規模化、集約化,對危害城鄉水源地的鄉鎮企業,嚴格限制,結合鄉鎮企業結構的調整以及區域布局,做好縣、鄉、鎮級的環境保護規劃,并重點制定鄉鎮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規劃。
3.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及整治力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訂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急預案,堅決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排污口,重點抓好農村飲用水水源的環境保護和水質監測與管理,保障農村生活飲水安全。
4.環境污染防治與扶貧工作緊密結合。有些地區的環境惡化是由于經濟不發達引起的,過度開發資源導致環境污染嚴重。這就要求我們將扶貧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結合,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如在農村發展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建設生態示范區,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環境保護的雙贏。
5.加強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變現有養殖業散、小、亂的狀況;科學擬定畜禽飼養區域,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制度,加強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規范清理,通過建設沼氣池和實施畜禽糞便還田等綜合利用方式,實現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
6.要確實加強農村環保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環境識。要想解決我國農村環保問題,要加強農村環保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環境意識是關鍵所在。需要堅持不懈的宣傳教育,促使廣大農民樹立起強烈的環境意識,讓農民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農村環保工作中去,提高保護家園的意識。農村環保宣傳教育要適應新形勢,運用各種傳播手段加強教育,增強他們對環境保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只有讓農民自己行動起來,農村的環境問題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決。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農村現代化進程的今天,我們應把農村環境問題放在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規劃、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斷創新農村環保體制機制,探索農村環保工作規律,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環境,使農村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陣地和根本措施.當前,扶風縣在環境保護監管中重點抓好防治工業污染、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護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
1、環保意識淡薄.去年我縣取締了小石灰窯、土煉油、小冶煉等“十五小”企業18戶,將較具規模的畜禽養殖企業全部納入環保規范化管理;逐步解決了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噪聲、粉塵、污水等問題.但是部分企業法人以效益不好、資金短缺為借口,遲遲不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將環保治理投資和運行費用當作額外經濟負擔,超標現象時有發生,例如個別涉水企業由于法人存在僥幸心理,規避環境監管,追逐利益最大化,使得污染防治設施運轉不能正常運行,處理效果不標達.
2、存在職能交叉.公安、水利、農業、工商、衛生等行政部門,也都具有一定環境管理職權,執法主體之間關系沒有理順,以致各個執法機關之間缺乏協調配合,造成一些環境問題積重難返;行使環境行政管理權機構眾多,統一監督管理部門和分管部門關系不明確,管理職能重疊交叉,執法職責范圍劃分不夠明確,聯合執法難以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執法效果,存在有效銜接問題,給一些企業主以可乘之機.
3、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環境執法人員素質與當前環境形勢及所肩負任務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很多是半路出身,大多沒有經過全面系統專業培訓,對法律法規理解掌握、企業違法排污認知程度、開展工作規范性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如我縣環保局僅有行政編制8人,遠不能適應形勢需要,尤其是專業人才奇缺,編制人員中,僅有4名專業人員.
4、保障經費投入不足.環保治理經費經常捉襟見肘,儀器設備嚴重滯后于形勢需要,造成很多污染程度、種類、數據無法確定,以致環境執法難度加大.去年我縣共需治理資金1200萬,但實際只到位了500萬.目前我縣無監測站,不能及時獲取斷面監測、國省控重點污染源監測以及重點區域污染狀況信息,錯失了及時有效處置時效;無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全縣乃至重點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變化不易把握,信息不靈;全縣僅有縣城老區一個污水處理廠,鎮村生活污水大多處于無序排放狀態.
5、執法環境不理想.違法成本太低,處罰力度與一些環境違法行為嚴重性不相適應.我縣對于企業違法一般處以1—5萬元經濟處罰,相對企業因環境違法所得利益微乎其微,難以發揮應有震懾作用,難以改變目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現象.執法程序不健全,如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明、用語不當等,并由此可能引起一些爭議,影響執法效果.有的環境標準尚未制定,有的雖有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但操作性不強.公眾參與度不夠,缺乏發動和依靠群眾參與環境保護有效機制,導致一些愿意參加的群眾不能全面參與環境執法,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環境執法質量.
1.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建議制定加強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可以通過立法逐步來予以支持,創造和擴大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機會,確保公眾參與有效性,使公眾廣泛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同時,還應該通過多種方式對環境保護進行宣傳,使得環境保護觀念深入人心,讓參與環境保護成為社會公眾責任和義務.對非政府環保組織的活動給予關心、支持和鼓勵,做非政府環保組織堅實后盾和有力支撐.
2、完善管理體制.建議在基層環保部門一把手配備上,可以借鑒一些地方干部配備的做法,采取由同級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同級環保局局長,高配環保部門一把手,使基層環保局長充分協調各要素之間的協同運轉,形成最佳整體功能.同時,適當增加基層環保部門領導班子職數,可以探索按照行政審批、污染防治、污染減排、農村環保、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五大板塊配備環保系統領導職數,切實加強基層環保系統領導班子建設.
3、改善執法環境.可以探索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把基層環保部門人、財、物統一納入省級環保廳(局)管理,減少地方干預,讓基層環保干部擺脫“挪位子”、“摘帽子”束縛,放手工作、大膽工作、無憂無慮地工作.
4、加大保障投入.硬化環保部門經費保障政策措施,確保人員經費、自動監測站運行費、環境監測機構、信息機構、放射性及危險廢物管理經費、環境科研、環境宣傳教育、自然保護區管理、污染減排等經費得到有力保障;專項業務工作經費按照實際工作需要予以重點安排;儀器設備維護按照標準預算;加快推進基層執法監測標準化建設.同時,從國家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中明確一定比例用于基層環保執法、監測、信息標準化建設.
5、加強隊伍建設.明確準入門檻,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同時,適當提高基層環境執法、環境監測、污染減排機構級別,可提高一個機構級別,有利于推進工作.研究加強鄉鎮環保機構建設,切實解決鄉鎮環保機構“斷層”問題.
20__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環保局的指導下,我們圍繞從源頭抓起,從基礎抓起,嚴格控制,重點治理,全面達標的總體要求,著力抓好鄉村環境、生態環境和企業環境建設,全鄉環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績,為加快全鄉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匯報如下: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環保工作,結合節能減排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宣傳單、標語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環保工作的宣傳力度,年內,出動宣傳車20次,發放宣傳單600張,寫標語12條,涂刷墻體宣傳標語15處,努力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讓群眾全身心的參與到保護環境、創建綠色家園的行動中來,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使環保工作達到“家喻戶曉”的目標,全鄉廣大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明顯加強。以實現環保工作和經濟建設的同步、協調發展。
項目建設是經濟發展的載體,沒有項目建設,經濟發展就無從說起。為此,我鄉今年把項目建設與環保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營建綠色企業。圍繞從“源頭抓起,重點治理,全面達標”的總體要求,在引進項目時,嚴格審查,不符合環保的項目堅決不予引進,對新上項目嚴格把關,引導幫助辦理環保影響評估手續,確保各個項目的“三同時”執行率達100%,年內,新上農業項目3個,工業項目1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2個,新上項目的全部通過環保驗收。
__村為今年我鄉文明生態村創建村。在上級幫扶單位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通過鄉村兩級共同努力,創建活動成效顯著:村內主干道2800米全部得到硬化,在主干道安裝路燈41盞,張貼宣傳標語136條,涂文化墻50平方米,修建垃圾池7個,公共廁所8處,建400平方米村民文化廣場一處。創建村“兩室一欄”建設規范、內容齊全,“六簿三冊”記錄規范,檔案齊全。圓滿完成創建任務,達到了優化人居環境,美化家園的目的,有效帶動了其余各村的村容村貌建設。此外榆樹溝村被市委宣傳部評為優秀文明生態村。
積極督導轄區內各個企業加強污染防治,確保“三廢”達標排放。加大檢查力度,年內,對全鄉各企業進行6次全面而有針對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處理,使我鄉一年來環境污染問題沒有出現一次反彈,沒有引發一次群眾因環境污染而越級上訪事件。
積極與縣農業局聯系,引進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實現科學種田,合理使用農藥、化肥和地膜,即提高經濟效益,又有利于環保。大力開展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新建沼氣池800個。
按照《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整改落實縣環保委督辦環境問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鄉針對檢查出的問題,賡即安排鄉環保辦開展對照整改工作。現就整改內容及措施匯報如下:
(一)針對“農村面源污染突出問題”。我鄉進一步加強了對各村污染問題的“再梳理、再排查”工作。通過采取與各村村主任共同檢查和隨機抽查的方式,通過就發現的問題分別向所在村發整改要求函及強化督促整改加強了對“農村面源污染”的整改工作力度。
(二)針對“鄉鎮污水處理站運行”問題,在通過前期環保局、鄉、村、組共同努力下,我鄉五個污水處理站已全面整改完成。現以全部投入使用。
我鄉在此次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與交界小地名為穿巖腔處建筑及生活垃圾亂倒問題屢禁不止。雖我鄉多次對該處垃圾進行清理、整頓,但保持時間不長。后經對我鄉進行排查獲悉,該處傾倒垃圾的人員都是非鄉人員,且都是選擇在臨近晚上才進行傾倒。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我鄉將繼續狠抓農村面源污染整治宣傳工作,提升人民群眾環保意識;二是就污水處理站日常運行維護問題,將交由污水處理站所在地小區進行監管,嚴格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三是針對穿巖腔處建筑及生活垃圾問題,將積極與縣級部門請示、匯報,同時請求縣級相關部門予以幫助,力爭本年度內配合縣級相關部門杜絕該處亂倒垃圾現象。
鄉鎮民政工作存在問題和對策
鄉鎮民政辦擔負著落實上級民政業務部門各項具體工作的重任,它們的工作情況如何,干部隊伍建設怎樣,直接影響各級民政部門職能的履行。經過調查,鄉鎮民政辦工作確實亟待加強。
鹿角鎮東接縣城榮家灣,西臨洞庭湖,總面積100平方公里,總人口3.6萬,是個經濟欠發達的農業大鎮。轄32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
長期以來,鄉鎮民政干部牢記“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宗旨,扎根基層,深入群眾,在救災救濟、優待撫恤、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基層政權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作出了巨大貢獻。但目前鄉鎮民政工作的現狀令人堪憂,與日益擴展的民政職能極不相適應,處于相當薄弱的狀態。
問題之一:工作地位與肩負的職責極不相稱。鄉鎮民政工作線長面廣,任務繁重,政策性強,每一項工作都關系到基層群眾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可謂責任重大。但其工作地位卻非常尷尬。民政工作在鄉鎮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在一些領導的心目中,民政工作是軟任務,不是硬指標,是部門的事,無關大局。只有受了災才想起民政。因此,大多數鄉鎮一年到頭很少研究民政工作,更談不上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問題之二:工作任務與人員配備矛盾突出。鹿角鎮目前現有民政干部3人,1名主任,2名助理。平均每個民政干部要管理12個村、1.2萬人的相關事務。而且大多數民政干部不是專職,主要工作是包村駐點,完成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其它多項硬性工作任務,工作壓力遠大于民政工作,以至工作職責主次不清,無暇顧及民政工作,導致情況不明,底子不清,工作粗放,應付了事。再者,民政干部的調動過于頻繁。一年一換,兩年一換,嚴重影響了民政工作的開展。
問題之三:工作開展與上級和群眾的要求差距很大。從調查的情況看,村民自治中的“四個民主”,只有民主選舉抓得好一些,其它“三個民主”沒有認真地抓起來,村務公開大都形式化。救災救濟工作粗放,查、報災資料檔案有的不全,有的沒有;救災款物發放手續不齊,甚至名單都沒有。鄉鎮低保存在濫保亂保、平均發放、動態管理搞不起來的問題。
一是黨政重視不夠。一些領導對民政工作的認識,仍然停留在“發發錢、拜拜年”上,有的甚至認為民政工作只是“突發性”、“階段性”工作,沒有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的高度來認識,沒有把民政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也沒有列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二是管理體制不順。一是人事管理體制不順。鄉鎮民政干部人事關系隸屬鄉鎮,鄉鎮任免民政辦負責人,不征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也不考慮民政業務工作的性質,隨意地過于頻繁地變動民政干部。二是工作運行體制不順。民政辦沒有獨立性,職能作用難以發揮。全縣大多數民政干部是兼職的,基本上是先干中心工作,再干民政業務工作,基層民政工作薄弱在所難免。三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體制不順。目前,鄉鎮實行財政大包干體制,由于財力不足、債務沉重,上級下撥的民政專項資金發放不能及時到位,嚴重影響著鄉鎮民政工作的開展。
三是自身建設乏力。一是辦公設施缺乏,工作手段落后。二是鄉鎮民政干部的素質普遍不高。民政干部雖然大都具有大專、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但絕大多數是半路出家,沒有接受過專業知識培訓。三是缺乏系統培訓。大都是以會代訓,或應急性的工作培訓,以致相當一部分鄉鎮民政干部不懂業務,不知道有關的政策法規,不了解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也不知道如何開展工作,上報的情況和數據不準確,工作質量難以保證。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確立鄉鎮民政工作的位臵。十六大確定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對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特別強調要關注民生。隨著中央對困難群體的高度重視和民政職能的增加,鄉鎮的民政工作任務更加繁重。這就需要鄉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給鄉鎮民政工作以應有的地位。要通過各種途徑,向鄉鎮領導宣傳新形勢下加強民政工作的必要性,使他們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必須轉變的高度,從推進改革、加快發展、維護穩定的高度,提高對做好基層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上級黨委、政府應從制度、政策及工作部署諸方面對鄉鎮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規定,并督促落實。尤其是縣委、縣政府,要把鄉鎮民政工作納人工作目標管理,推動鄉鎮黨委、政府把民政這一事關國計民生的大事抓緊抓好。鄉鎮民政部門和民政干部要堅持做到“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和出色的工作成績贏得群眾的贊譽,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對民政工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
二是加強自身建設,造就一文較高素質的鄉鎮民政干部隊伍。一是要加強鄉鎮民政組織建設。每個鄉鎮應單設民政所,按照上級規定的“總人口的萬分之一”的比例配足民政干部,并參照計生、財政等部門對鄉鎮的管理體制,由縣民政部門歸口直接管理,至少應由縣民政局和鄉鎮對民政辦所人員實行雙重管理。民政所負責人的任免須征得縣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調動應報縣民政局備案,以保持相對穩定,還應當盡量減少兼職,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干部有時間辦民政的事的問題。二是要加強鄉鎮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訓。縣民政局應負責對鄉鎮民政所工作人員的培訓,使他們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勝任工作。三是要盡力幫助改善工作條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施,有條件的還要配備計算機,逐步實現民政業務信息化管理。三是理順財政體制,規范鄉鎮民政資金的管理。在當前鄉鎮財政實行大包干的情況下,應在鄉鎮財政所設立民政資金專戶,由縣民政和財政部門將民政專項資金直接下撥到鄉鎮民政資金專戶,資金由鄉鎮民政辦管理、安排并發放,實行封閉運行,從而杜絕擠占、挪用現象,確保各項專項資金用于民政對象。
四是加強業務指導,確保工作落實。鄉鎮民政工作是各級民政部門的立足點和落腳點,上級民政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具體指導,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一是要重視、關心鄉鎮民政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其工作情況,盡力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尤其是在機構設臵、人員編制、工作經費等方面,在上級研究制定政策時多為其呼吁和爭取。二是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在部署工作、下達任務的同時,要交政策交方法,并通過督查,促進工作落實,糾正出現的偏差。三是要增加基層民政事業發展的投入,加大支持力度,以“有為”爭取“有位”,使鄉鎮民政工作首先從上級主管部門這里得到加強。
目前鄉鎮財政運轉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區財政局于10月份組織了全區鄉鎮財政聯審互查,以期提高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在本次聯審互查中,筆者發現,部分鄉鎮法律意識淡薄,財政收支管理不規范問題比較突出,影響了鄉鎮財政的真實性,現就主要問題及對策探討如下:
1.鄉鎮預算不規范,預算執行不嚴格。目前鄉鎮級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區級金庫,財政支出由區級財政撥款,多數鄉鎮連形式上的預算都不編,與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級預算的原則相悖。預算執行中沒有剛性,與鄉鎮實際情況有較大的出入,頻繁發生追加或追減情況,預算調整不規范。多數鄉鎮財政支出不受預算約束,基本是有錢就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錢都敢花,在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執行預算的概念,造成財政決算與預算數據相差懸殊,使人代會批準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財政預算形同虛設。財政預算約束不嚴格,還表現為預算編制不科學,既不全也不細,操作性不強。鄉鎮其他收入未完全納入預算,大量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
2.財政決算不真實,賬表嚴重不符。鄉鎮財政決算報表的數據,不是依據會計賬簿所記錄的數據填列,而是根據上級財政決算編制的相關要求進行調整后填列,部分鄉鎮在賬薄中不設“一般預算收入”賬戶,只在年終財政決算時根據上級財政機關提供的“一般預算收入”數據,填入決算報表,賬上則不進行記錄,有些數據是為尋求平衡倒擠出來的,甚至為達到收支平衡,該入賬的支出不入賬,虛頂資金,或虛增調入收入,或虛列財政支出,造成決算數據不真實。
3.資金安全存隱患,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鄉鎮對財務收支憑據審批、審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資金的監督管理等環節缺乏相應制度,表現在:現金管理混亂,有的庫存現金數額過大;有的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當地銀行或信用社,形成公款私存;個別鄉鎮因債務糾紛銀行被凍結或擔心被法院執行,就將單位資金以存折形式存入銀行。或將一些不合理支出長期用白條虛頂現金,借款條長期不入賬,造成會計信息失真,資產虛構,現金賬款不符,甚至形成長期挪用。憑證審核不嚴,不合規票據入賬已成為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中的普遍現象,這為一些不合理開支報賬打開了方便之門。
4.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鄉鎮普遍存在往來款項掛賬數額過大、時間過長的問題,且有的掛賬時間經過了幾任領導,有些債權債務發生時的具體情況,單位人員已無人知曉,有些往來款項賬戶,本來就記載不清,日積月累,不少已成為呆死賬,無頭賬,嚴重影響鄉鎮資產、負債的真實性。由于政府部門在支農項目管理上體制不順,職能交叉,導致鄉鎮專項資金管理分散,情況不明。尤其是對項目多、資金量大的鄉鎮,未按規定對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經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項目之間互相調劑、擠占,很難有效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以上問題存在的成因,主要是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運行有缺陷,沒有約束機制,缺乏綜合預算管理意識,預算編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預算編制粗糙。財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嚴密,監督機制不完善,忽視專項資金管理。
1.強化財政預算管理,增強預算約束力。要改革目前區鄉財政管理體系,在保持預算管理權不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情況下,鄉鎮政府根據區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鄉鎮財政所具體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強化財政收入征管,對政府性收入應全部納入財政管理,確保財政收入的完整性,強化,凈化財政支出內容,不向非預算單位撥款,杜絕人為調節財政支出行為。強化綜合財政預算制度,統一編制內外收支,嚴格進行決算工作,增強預算的剛性和約束力,確保收支平衡。
2.完善各類財政制度,規范財政基礎工作。制度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加強制度約束,認真清理不切實際的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充實和完善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辦法,細化有關財務收支管理規定,制定鄉鎮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負債資金收支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往來賬項的管理,使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各鄉鎮要進一步重視對往來款項的管理,建立往來款項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建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及時催收應收款項,撥付應付款項,對呆死壞賬進行清理調整,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嚴防利用往來款項調節財政收支。強化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應全部納入鄉鎮財政監督范圍,切實做好專項資金項目的立項與審批、撥付、使用。加強對財務收支的審核與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紀律,對報賬的原始憑證要嚴格審核程序,認真執行法定代表人、財務主管、會計人員、經辦人員“四方會簽”制度,嚴肅票據管理規定,杜絕不合規發票入賬問題的發生。
3.強化財經法規意識,加強財政隊伍建設。要把財經法規的學習列入學習的重要內容,尤其對《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等重要法規,要做到學懂弄通,增強依法理財、依法管財,依法治財的自覺性。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加強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更新知識,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考試考核等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動。不斷提高鄉鎮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水平。
4.健全財政監管體系,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加大監督廣度和深度,對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調節資源、配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監督,從階段性向經常性監督檢查轉變。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鄉鎮紀委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鄉鎮統戰工作既是統戰工作的基礎環節,也是統戰工作的薄弱環節,當前,鄉鎮統戰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一是認識不夠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二是人員配備不強,業務水平不高;三是經費不能保證,工作難度較大。現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認識不夠到位,工作力度不大。當前,無論是鄉鎮主要領導還是一般干部群眾普遍對統戰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主要表現為:一是個別鄉鎮班子領導干部統戰觀念淡薄,對統戰工作不重視,對統戰工作,不研究、不過問,討論不充分。二是相當一部分同志片面地認為統戰工作就是做團結民主黨派、歸僑僑眷和臺胞臺屬的工作,是為促進祖國統一服務的,沒有真正認識到統戰工作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由于統戰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沒有硬性指標,導致個別領導認為統戰工作平時可管可不管,有檢查時應付一下就可以了事。調查表明,有8%領導情況表明,群眾對統戰工作任務,目標是什么都不太解。四是基層群眾對統戰工作缺乏起碼的了解,所以就談不上對統戰工作的理解與支持。由于對統戰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把統戰工作作為一項“副業”來處理。
2、人員配備不強,業務水平不高。機構改革后,我縣38個鄉鎮統戰工作,配備專職統戰委員的只有9個鄉鎮。一方面是專職少,既使是專職統戰委員,平時也承擔了大量的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名為專職,實際上也變成兼職,29個鄉鎮沒有設置專職的統戰領導干部,采取由其他崗位機關領導干部兼職的辦法,甚至是安排一名機關干部臨時附帶,至于兼職的,更談不上對統戰工作的關注。由于鄉鎮中心工作任務繁重,造成鄉鎮統戰委員“沒有時間和精力抓統戰工作”,“工作應付多”。另一方面是沒有具體干事的人。鄉鎮除配一名統戰委員外,沒有配備具體工作人員,處于“單槍匹馬”、“光桿司令”和“孤軍作戰”的狀況。缺乏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在干部的選擇上良莠不齊,并且人員變動頻繁,隨意性較大。由于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統戰工作會議和組織開展的統戰業務知識培訓相對較少,統戰方面的學習資料比較缺乏,部分統戰干部又不注重加強學習提高,個別統戰干部甚至對統戰政策、統戰對象、工作目的和工作方法等不甚了解,普遍缺乏做好統戰工作的經驗和方法,對統戰工作中的突發事件不能正確及時處理,客觀上影響了統戰工作的正常開展。
3、經費不能保證,工作難度較大。統戰工作雖然對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促進作用,但因其作用一般不能快速顯現,鄉鎮對統戰工作的投入往往不足。一方面,統戰干部沒有固定的崗位津貼,又未納入鄉鎮班子進行管理,缺少相應待遇,使統戰干部感到“沒想頭、沒奔頭”,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統戰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由于鄉鎮財政普遍較為困難,沒有將統戰工作經費列入固定的預算支出,即使必要的業務開支也得擠占其他項目的支出預算,辦公經費緊缺,辦公條件差,客觀上對開展工作也造成一定影響。
在黨外干部隊伍方面:主要是整體素質不高,后備干部隊伍數量不足,培養不夠,在安排和使用上有斷層現象。尤其是黨外知識分子的成長,由于缺少組織的培養和使用,參加社會活動較少,所以進步慢,代表性不突出。同時,不少干部認為,“中共黨員干部培養、使用機會多,發展有前途,而非中共黨員干部由于受領導職數的限制,當個鄉鎮領導已是職務到頂。”因此要求加入中共黨組織的人也逐漸增多,給黨外干部隊伍建設造成影響。
鄉鎮統戰工作面對的是最基層的群眾,要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需要做大量耐心細致的工作,工作難度較大,時間精力少了不行。
1、提高認識,為做好鄉鎮統戰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上級黨委要將統戰工作納入重要辦事日程、納入鄉鎮年度政績考核,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上級統戰部門要建立統戰工作督查機制,加大對基層統戰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同時,要加大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基層干部群眾對統一戰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認識。
2、配強人員,落實統戰干部待遇和工作經費。一是要配齊配強鄉鎮黨委專(兼)職統戰委員,要選配政治素質好、文化素質高、善于團結人、熱心統戰工作的干部擔任鄉鎮黨委統戰委員。二是各行政村和有統戰對象單位的基層支部都要設立統戰聯絡員。三是統戰工作任務重的除應配備專職黨委統戰委員外,還應配備一名統戰干事,具體負責統戰工作。解決統戰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鄉鎮黨委要把統戰干部列為班子管理,納入選人用人的視野范圍。將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開支。
3、加強培訓,提高基層統戰干部素質。一是要建立鎮統戰委員崗位輪訓制度,加大統戰委員的培訓教育力度,保證所有統戰委員上崗后在短時間內接受較系統的統戰理論業務培訓,并定期進行業務知識輪訓。二是要以縣為單位組織鄉鎮統戰委員定期開展工作交流,建立必要的例會制度,并組織外出參觀學習,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開闊視野。三是各級黨委要重視對加強基層統戰委員的培養、教育、交流和使用工作,不斷優化基層統戰干部隊伍結構。四是基層統戰委員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搞好自身修養,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振奮精神,努力工作,開拓創新。此外,要建立基層統戰工作的競爭激勵機制。要強化目標責任考評,改變目前統戰工作重視不重視、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狀況。要加強信息交流,培育先進典型,推動工作發展。
在黨外干部、黨外人士隊伍方面:對鄉鎮黨外干部要重視做好培養、選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對黨外知識分子要認真貫徹“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關心照顧”的政策,為他們創造一個寬松、和諧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對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等,要加強教育,積極引導,增進共識,促進團結。
鄉鎮紀委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高速發展是國強民安的根本條件.農業離不開土壤,以漣水縣耕地情況為依據,分析影響耕地土壤質量的因素以及存在的問題,為今后全面提高耕地土壤質量提供科學依據.
作者:蔡宇麗薛大忠作者單位:江蘇省漣水縣環能辦,江蘇漣水,223400刊名:現代農業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4)分類號:s156關鍵詞:土壤質量現狀問題對策江蘇漣水
鄉鎮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狀況如何,對人們的'思想意識和社會道德風尚、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都會產生巨大而深刻的影響.當前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財政投入不足、管理運行機制落后、隊伍建設滯后、理論創新不足等問題,應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保障制度、組織管理機制、學術評價機制和成果轉化機制.
作者:王獻福作者單位:河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河南,鄭州,450002刊名:河南社會科學pku英文刊名:henansocialsciences年,卷(期):200715(4)分類號:c1關鍵詞:哲學社會科學機制創新
鄉鎮民政工作存在問題和對策
民政部門承擔著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隨著社會的轉型,在法制不斷健全的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如何推進法治民政建設、規范民政執法權限和執法程序,根據目前基層民政行政執法存在問題的現狀來分析,建設規范的民政行政執法是現實需要,必須探討出**民政行政執法存在問題的主要途徑,為民政真正的行政執法創造一個和諧的環鏡。
民政部門是集社會保障、社會事務、社會管理等諸項職能于一體的行政機關,具有職能多、法律法規多、工作范圍廣、社會性強等特點。存在著“重政策、輕法律”的現象,大多民政執法人員不愿執法、不敢執法和不會執法。
1.環境缺乏。
外界認為民政部門是專門進行社會救濟、扶貧濟困的慈善機構,不是執法部門的錯誤觀念;內部有的民政工作者也認為民政工作不用執法。由于思想認識上存在著誤區,造成了實際工作中常常出現重政策、輕法律,重審批、輕監管,重服務、輕管理等偏差。加上受傳統習俗和管理體制影響以及執法中的種種阻力,民政執法環境未能形成。隨著民政工作職能不斷拓展,民間組織管理、區劃地名管理、婚姻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福利生產管理等一批社會行政事務,納入行政執法范疇,民政工作直接面臨依法行政的挑戰,角色向依法審批、依法監管轉變,救災救濟和“低保”工作由過去的直接組織承辦,逐步轉向組織、協調、監管相結合,依法審批和發放。因此迫切需要有一個良好的民政執法環境。
2.手段缺乏。
民政行政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有86部之多。雖然執法依據眾多,但是由于行政執法條例剛性不足,造成很多執法行為得不到切實的執行。比如,退伍軍人安置條例規定:城市用人單位和鄉鎮企業向農村招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退伍軍人,政策只是“優先”而已。特別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執法和處罰的條款,要么規定不明確、不具體,缺乏硬性要求和可操作性;要么過分強調聯合執法,沒有確定民政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和獨立處罰權。由于執法依據偏軟,再加上行政執法人員沒有統一著裝,外在形象上無任何標志,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主要是靠口頭說明、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執法活動缺乏權威性和易識別性,造成執法手段弱化,很多執法行為得不到切實保障。
3.機構缺乏。
目前,全國各級民政部門的法制工作一直較為薄弱,無論是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還是在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方面,都顯得勢單力薄、力不從心,普遍未能把法制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在多次機構改革中,全國大多數省級民政部門未設置政策法規處,未配備專職法制工作人員。我省民政廳也是新一輪機構改革才成立法規處。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基本沒設立政策法規機構。這種法制機構薄弱,法制工作人員偏少的局面,直接導致民政部門無法及時開展法律咨詢、指導、培訓及檢查考核工作,制約了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大多數地方民政部門的行政執法處于被動應付或“虛擬”狀態。法制機構建設的滯后與日益繁重的民政行政執法任務不相適應。
4.力量缺乏。
5.制度缺乏。
近年來,各級民政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普法宣傳和執法培訓,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日益增強,依法辦事能力不斷提高。但因制度缺乏,與當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有的人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開展民政執法有畏難情緒,擔心處罰不當會惹麻煩;有的人有老好人思想,不愿因嚴格執法而得罪人,對各種違法違規現象視而不見;有的人對民政法律法規及相關執法程序不熟悉、不精通,實際執法過程中往往重實體、輕程序,甚至出現執法依據適用不當和程序違法等問題。如在社會團體的年檢中,對部分社團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民間組織管理機構在辦理年檢中只要求社團出示財務年度銀行對賬單,只求收支平衡,而對違規收費、違規列支等行為很少予以關注。正是缺乏必要的行政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案件查處不力,造成“軟執法”的現象。隨著《行政許可法》的深入施行,要求進一步取消和簡化行政審批項目,民政部門承擔的事后監管任務將不斷加重,這就迫切要求加強民政行政執法工作。
1.職能需要。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在穩步向前推進。適應當前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發展趨勢,政府職能由過去比較單一的行政管理到目前的計劃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生了一系列根本性的轉變,依法行政已成為政府工作的基本準則。這就要求我們民政部門切實轉變工作職能,用依法行政統籌各項工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堅持依法執政和依法辦事,努力實現從傳統民政向法治民政的跨越。
2.社會需要。
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妥善安排與保障受災群眾、困難群體、優撫群體、特殊群體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門的重要職責。當前,伴隨著社會轉型、人口與家庭結構變化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民政部門的職能范圍逐步擴大、工作領域不斷拓展。民政部門在認真做好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社會福利、民間組織、社區建設、區劃地名、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等傳統領域民政工作的同時,高度重視老年福利事業發展、農村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社會工作者人才隊伍建設等新興的社會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強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才能為推進民政工作科學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3.法規需要。
目前適應民政的法律有《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督法》等一系列規范國家和政府行為的法律,是民政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作為民政部門執法依據有針對特定人群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婚姻家庭的《婚姻法》、《收養法》、《婚姻登記條例》;優撫安置的《兵役法》、《軍人撫恤優侍條例》;基層政權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民間組織發展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公益慈善的《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救助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社會事務和地名管理的《殯葬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此外,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也制訂了大量的規范性文件。民政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勢必要求加大行政執法工作的力度。
4.任務需要。
目前涉及民政職能的行政審批(許可)及其行政監察和違法行為的查處主要有社會救助、優待撫恤、社會組織管理、婚姻登記、福利企業管理、殯葬管理等。《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以來,要求逐步取消和簡化行政審批項目,經多次清理,目前我局(按區級職能進行梳理)保留4項行政許可、51項行政處罰、3項行政強制、13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確認、14項行政監督檢查,10項其他行政行為、4項具體行政行為。隨著民政審批事項準入門坎的進一步降低或取消,民政部門承擔的事后監管任務將不斷加重,迫切需要加強行政執法工作。
目前民政行政執法任務十分繁重。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來**民政行政執法難的問題,從而為民政行政執法創造一個和諧的環鏡。
1.成立機構。
結合機構改革,主動協調,爭取編制,加強民政法制機構尤其是基層民政建設。市民政局可申請行政編制,增加事業編制,成立民政執法監察支隊,下設社會組織、殯葬、綜合三個執法大隊,納入局直屬事業單位管理,統一行使全市民政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執法監察職能,受理和處理民政相關案件舉報投訴,查處各類違反民政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各區、市(縣)民政局也要申請事業編制相應成立法規股和執法監察大隊。即使在一時無法增加人員編制的情況下,也要從實際出發,理順內部人員編制結構,充分利用現有空余編制,調整配備專職法制工作人員,成立專門的執法隊伍。
2.教育培訓。
采取集中培訓與崗位學習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憲法》(修正案)、《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綜合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組織民政執法人員專題培訓或以會代訓學習民政專業相關法律法規。定期舉辦民政法律講座和執法實務培訓,或派專人到省廳法規處跟班學習培訓,熟悉掌握執法辦案程序,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和執法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工作對象,嚴格按照規定辦事,不偏私、不歧視、不嫌棄。堅持學以致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健全制度。
成立民政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行政自由裁量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和落實《執法責任考評制度》、《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執法職能分離制度》、《執法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執法回避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處罰聽證制度》、等民政執法工作制度,大力完善民政執法的工作程序,做到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在行使行政權力時,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應該向社會和民政對象公開的及時予以公開;以便民為原則,嚴禁“守關設卡”,要提高辦事效率,遵守法定時限,提供優質服務;向社會公布的信息準確、全面,對公眾的承諾切實兌現;對于行政執法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承諾和變更行政決定的,向當事人說清楚,并向社會公眾解釋,對管理對象造成損失的,依法補償,取信于民;確立權責統一的觀念,行使權力與履行職責統一,依法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需賠償。
4.強化管理。
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嚴格工作程序,落實崗位責任,規范執法行為,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各單位內部要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行政執法監督考核力度。自覺接受同級政府法制部門的檢查監督。要建立內外結合的民政執法監督體系,聘請民政對象、法律監督員和行風監督員,并把人大政協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的專門監督、民政系統的層級監督、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了各種濫用職權、執法違法、徇私枉法的違法亂紀行為,切實提高了民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此外,有條件的地方嘗試建立行政執法檢查考評制度,由上級負責對下級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規范服務。
一是維護民利。要認真抓好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改革、擁軍優撫安置、社會福利事業等工作。在嚴格依法辦事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規范服務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婚姻、收養登記,殯葬改革等窗口單位的行風建設,切實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擁軍優撫安置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切實維護和保障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加快民營福利機構發展步伐,按照“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的總體思路,創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機構養老為補充的全新的社會福利服務新格局;二是保障民生。要加快城鄉社會救助一體化建設步伐。完善低保制度,實施分類施保、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重視和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健全以緊急救援為核心的救災工作體制,及時做好救災救濟工作,確保群眾基本生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有效地解決農村特困群眾的基本醫療問題;三是落實民權。認真貫徹落實《村委會組織法》和《居委會組織法》,抓好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按照“完善城市基層民主,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的要求,深入推進社區建設工作,提高社區自治水平;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不斷完善村級自治組織,規范村務公開,切實做到民主選舉公正公平,民主決策規范有序,民主管理有章可循,民主監督行之有效;還要依法維護和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認真做好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