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報告應當包括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以及取得的成果和反思。我們為大家收集了一些優秀的自查報告樣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低保自查報告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著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為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通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為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為單位的銀行存折“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我鄉計劃于6月中旬對2019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農村低保自查報告范文
學校認真組織干部、教師學習、傳達《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明確要求。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重要內容,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是從源頭預防財經犯罪,避免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作為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學校根據財務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對本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具體匯報如下:
經過自查,學校目前不存在《意見》中列舉的私設“小金庫”、私分公款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在日常財務、財產管理中也能做到責任明確,制度嚴格,注意提高公用經費和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學校素質教育活動的開展。
學校所有收入全額繳入學校基本帳戶內,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學校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一費制”及《明白收費卡》執行,沒有任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的做法。按規定規范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開據票據規范。代辦費和服務性項目在收費中嚴格按照學生、家長自愿原則,保留原始回執。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按實列支,不虛列虛報,決不允許以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設備、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全部實施政府采購。不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也能做到貨比三家,堅持到正規商戶實施采購。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部門提出申請,校長統一審批,各負其責。重大經費開支項目,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議事制度,由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每月定期通過校務公開欄向全體教工公布學校重大事項和經費使用情況。學校財務人員具備從業資質,人員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各類代辦費用按實際價格收取,如有結余及時清退,退費清單全部由家長統一簽收。
學校重視財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每學期末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學校的國有資產報廢、報損等,經過學校集體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序審批入帳。學校不從事任何風險性投資活動,避免國有資產的損失。今后,學校還將調整充實財產管理人員,使學校財產管理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以上,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自查報告,提請教育局計財科審核。謝謝!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元。
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0xx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并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
農村低保工作自查情況的調查報告
針對低保認定中存在的種種不合理現象,各地積極探索,以求應保盡保。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精準識別貧困戶收入的諸多做法,比如駐村干部核實、甄別比對、民主評議、數據動態管理等,事實上對低保認定的工作都有借鑒作用。本報記者就此到國家級貧困縣四川巴中市通江縣進行調研,為低保認定引介經驗。
挨家挨戶調查收入,仔細比對進行甄別。
楊柏鄉雙鳳埡村第一書記楊永和回憶道:“去年精準識別貧困戶,走得我一雙腳板全是血泡。”
精準識別是精準扶貧的前提,沒有甄別出真正的貧困戶,就無法使扶貧從大水漫灌轉為精準滴灌。去年,通江縣開展3次扶貧對象甄別,要求所有駐村第一書記完成逐戶核查。“每戶的收入、產業發展情況等,都是核查重點。”楊永和回憶,在精準識別過程中,駐村工作人員每天都要走上幾十里地,而且要反復和村民做溝通。
“國家多年的扶貧工作已經深入人心,有的村民對扶貧政策甚至了如指掌。”新場鄉巴州溝村第一書記郭雄表示,貧困戶能享受到真金白銀的幫扶,因此工作人員在走村入戶過程中,也遇到過有村民不愿冒頭露尖說實話的,“農村群眾普遍不愿意對外人露富,就算家底殷實,有的也是瞞二說一。”
不吃準情況,就無法完成對貧困戶的建檔立卡。“國家的扶貧資源有限,好鋼要用在刀刃上,不下功夫不行。”通江縣扶貧局精準扶貧中心副主任伍川介紹,全縣的駐村第一書記在逐戶甄別時,會依據縣里的“八個比對”標準進行情況核實:與房管部門比對是否購買住房和門面房;與財政部門比對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與交管部門比對是否購買小車、貨車、工程作業車等,所有比對結果一律記錄在冊。
走村入戶將心比心,才能換來對村民的.知根知底。“走訪時遇到一戶人家,不知有什么顧慮,就是不肯回答收入情況。”楊永和回憶,自己和村干部們反復給這戶人家做工作拉家常,從國家的扶貧方針,到精準扶貧的意義,“不把你的情況記錄清楚,我們就沒法完成精準扶貧的軍令狀。”話說到這個份上后,楊永和終于取得了這戶人家的信任,如實登記下家庭收入情況。
群眾評議敞開談,誰家貧困大家說。
逐戶甄別,登記信息,只是完成了精準識別的第一步。“誰是貧困戶,群眾自己說了才算。”煙溪鄉羅張窩村第一書記文瓊年紀不大,嗓門卻很大。“大嗓門都是開會開出來的。”文瓊說,要確定誰是貧困戶,需要開社員大會,同社村民家家派代表到場,誰家真困難、誰家底子好,大家都敞開了說,嗓門小了還真不行。
“別以為只開一次會就能解決問題。”對文勝鄉大井壩村第一書記趙海冰來說,和村民們開會雖然耗時長,但很有必要。“往往討論幾戶村民的貧困戶資格就要耗上大半天,要完成全村的精準識別起碼要開三四次會。”趙海冰說,村民們在會議上容易“超時發言”,但他們介紹的細節情況又非常有助于精準識別,“誰家的二娃子跑運輸掙了錢,誰家的老人分家后沒人管,這些情況都很重要。”
精準識別的結果,是將群眾評議情況張榜公示。“誰是貧困戶,大家一起看,杜絕組織點、干部定的情況。”文瓊表示,為杜絕渾水摸魚,縣里確定了“六個不納入”的要求,即有轎車的、有房生活好的、有產業支撐的等六種情況不能納入貧困戶,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
通過去年的精準識別,通江縣清理出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8600多戶共3.3萬人,新納入8400多戶共3.2萬人。同時對新進入的建卡貧困戶明確了脫貧路線圖,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鄉有簿、縣有檔。
家貧人緣差,駐村干部來協調。
民主評議的方式,讓村民們對貧困戶的認定都能心服口服。但會不會有家里確實困難,卻因為和同村人不和,村民大會無法通過的情況?“這種情況是有的,所以要靠駐村干部來協調。”板凳鄉范家壩村第一書記韓鵬遇到過這種情況:有戶家庭困難的村民,由于平時在村里人緣不好,村民大會時大家都不愿投他的票。
“縣里要求我們會反向使用‘六個不納入’,來確保沒有漏掉真正的貧困戶。”在反復回訪的基礎上,韓鵬確認這戶人家屬于“沒有房、沒有車、也沒有產業支撐和穩定收入”的情況,并跟同村人做工作,告訴大家“只要有一戶人沒脫貧,整個村就脫不了貧。”這才讓村民們同意該戶人家成為貧困戶。
成為貧困戶,并非意味著只能“等靠要”。“國家來扶你,你自己也努力站起來,這才叫扶貧。”伍川表示,根據規定,對新進入的建卡貧困戶,各村都要逐戶分析貧困原因,并落實幫扶責任人,明確脫貧時間表,“各方一起努力,才能真正脫貧。”
建檔立卡后,對貧困戶的幫扶就開始實行動態管理。“還是要定期逐戶甄別,比如一些天災人禍造成的新的貧困戶,要及時記錄歸檔。”趙海冰說,如果駐村干部稍有放松,沒有掌握村里的扶貧動向,就會耽誤扶貧整體進度。
“我們之前到沙坪鄉劉家營村督查,根據會議記錄和工作臺賬發現候選貧困戶不是群眾申請推選的,而是村社干部提名的,就要求他們從頭來過。”縣扶貧局項目指導股股長謝樹明告訴記者,通江縣成立了10個專項督查組,要求縣對鄉鎮的督查面達到100%,鄉鎮對村的督查面達到100%,并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責任人一律就地免職。
農村低保工作自查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起步探索階段。xx年,xx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縣實施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縣農村特困救助對象為2214戶、5131人,占農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標準120元。這一階段由于救助標準偏低,救助面過窄,致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會效果不太明顯。
(二)過渡階段。xx年,省政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構建和諧湖北,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縣政府出臺了《xx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將原農村特困救助對象重新分類評定審批過渡為農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評定審批農村低保對象2392戶、5860人,占農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0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74元。其中:一類對象283戶、31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類對象1041戶、2613人,占保障人數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類對象1068戶、2928人,占保障人數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這一階段由于保障標準提高,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層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社會效果逐漸顯現。
(三)規范提高階段。xx年,xx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開展年度核查和適當擴面提標工作,加強了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程序,進一步規范了xx縣農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累計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類別調整565人。實際在冊保障人數為3286戶、8176人,占農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為45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112.6元。其中:一類對象282戶、325人,占保障人數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80元;二類對象1419戶、3462人,占保障人數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為55元;三類對象1585戶、438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5元。這一階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動態管理力度,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對特殊困難群眾進行了特殊保障,進行了適度擴面和提標,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由政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它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對傳統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從全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看,這項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一)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農村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由傳統的社會救助過渡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濟覆蓋面擴大到全部農村困難居民,解決了他們特別是農村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加快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小康的步伐,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從民政分管的這一塊看,主要由救災救濟、臨時救濟等所組成。社會救濟主要是解決資金保障,只有與資金保障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整的生活保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確立,解決了資金保障,從社會救濟工作內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正因如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從一開始就進展順利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傳統社會救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過去,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主要靠救濟生活款進行安排,“零打碎敲”,隨意性較大,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對象、保障標準、資金來源、審核審批、管理監督都規范化,使社會救濟工作更加科學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加快了脫貧奔小康的步伐,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通過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所帶來的豐碩成果,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改善了社會風氣,使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
xx縣自xx年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以來,這項工作從去年進展明顯加快,納入農村低保的人數和低保資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經過兩次提標以后有明顯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進。但是,農村低保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監督機制和操作程序還不健全。一是民主評議機制不健全,評議依據不足。民主評議的`基礎是入戶核查。從以前組織評議的情況來看,部分鄉村沒有堅持入戶核查,就是將指標一分解,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沒有任何調查核算評議依據,完全由評議人員憑印象、憑感覺選擇、其評議結果隨意性很強,不公平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入戶核查機制不健全,輪流坐莊的現象較為嚴重。低保對象準不準,入戶核查是關鍵。由于有的鄉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對入戶核查認識不高,怕得罪人,簡單地召開一個評議會,把所分指標一評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說了算,造成對象不準確,輪換坐莊的現象無法有效解決,給農村低保工作帶來了一定損害。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存在著“人情保,關系保”的現象。由于部分鄉村干部受利益驅動,放寬低保條件,搞唯指標論,硬是將自己的關系戶納入農村低保,造成了群眾的不滿情緒,損壞了群眾利益,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機構不健全、人員少、工作壓力大。一是縣級低保機構與日益增長的保障對象不相適應。目前,**縣民政局低保股編制只有1人,無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二是鄉鎮民政辦沒有配備專門的低保工作專干,與日益繁雜的各項民政工作任務不相適應。日前,鄉鎮只有1名民政員、無法應付縣直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而且民政員還要包村,根本就談不上城鄉保障對象的規范化管理。三是村支兩委干部素質不高,變動較為頻繁,對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縣鄉兩級低保工作人員偏少,致使城鄉低保管理工作難度增大,導致基層操作不規范,入戶核查和民主評議把關不嚴,造成該保的沒保,不該保的保了,傷害群眾感情,敗壞社會風氣,違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制約監管工作無法到位。隨著**縣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數逐年增加,工作難度大,要求高,沒有必需的工作經費、人員和設備作保障,很難完成管理監督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從xx年開始,每年6月底之前,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一年進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點對象跟蹤管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是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家庭,重點是第三類對象。要根據勞動力變化情況、就業情況,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又可適時新增符合條件的對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真正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四是要建立相關政策銜接機制,要與扶貧開發、合作醫療、臨時救助、計劃生育、優撫安置、入學救助等有關政策相互銜接,充分發揮政策的整體效益,避免“低保養懶漢”的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爭取加強城鄉低保機構建設。一是要加強縣民政局低保工作機構。今年**縣將按州民政局的統一要求,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爭取下半年成立縣社會救助局,編制人員爭取5-7人。二是爭取鄉鎮組建城鄉低保工作站,聘請低保工作員2-3人。三是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給每個鄉鎮解決1-2個公益服務崗位,用于緩解低保工作人員不足的矛盾。
(三)進一步加大爭取城鄉低保工作經費預算力度。按照“農村低保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爭取縣政府將工作經費按不低于農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3%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聘用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及調查核實,制證建檔,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費用支出。
農村低保調查報告
**市根據《**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2013〕18號)和《**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實施辦法(試行)》(**民政規〔2013〕1號)文件精神,制定并實施了《**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扎實開展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思考。
一、基本情況。
從2015年1月至9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和城鄉專項整治工作,對低保人員家庭的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實際財產及低保金發放情況進行全面復核,截止9月底,核查農村低保25113戶29843人,動態凈退出17200戶20755人。對于應保未保新增戶一一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層層審核,嚴格依照五個必須、九個不準甄別對象,按程序辦理。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市委政府對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非常重視,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分別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研究,以兩辦的文件下發,成立了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政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要求由鎮(辦、處、區)黨委書記任組長,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完成。二是積極組織動員。5月4召開了全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動員會,7月7日召開城鄉低保等惠民政策專項整治動員會,全市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20個鎮(辦、處、區)黨委書記、分管領導及民政辦主任參加,積極配合支持共同參與。三是加強督辦檢查。成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紀檢、財政、民政等組成的督辦檢查工作小組,并在5月-9月對全市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進行督辦檢查,對督辦期間發現問題,及時與鎮(辦、處、區)主要領導、民政分管領導及民政辦主任進行溝通、整改,上下一體,合力做好低保專項整治工作。市民政局組建10個工作專班定期對聯系鎮(辦、處、區)檢查指導,積極幫助召開啟動會,協助基層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四是組織保障得力。20個鎮(辦、處、區)制定了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政一把手為組長的工作小組,建立駐點干部包干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運作機制,從組織上保證按標施保工作的實施。
(二)嚴格政策,強化宣傳。針對農村低保難以甄別,我們印制發放了3萬份《致農村低保對象的一封信》給低保對象,對于應該納入的和退出的對象做了詳細分類,讓低保對象對照五個必須、九個不準衡量自身是否保障對象或清退對象,且在主要街道、村(社區)張貼農村低保按標施保政策標語,以鎮(辦、處、區)為單位舉辦現場會與培訓班,廣泛宣傳低保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基層政府利用媒體、報刊、網站、標語宣傳低保動態管理做法,加強低保信息平臺建設,力求政策執行與操作公開化、透明化、規范化。
(三)查找原因,突出重點。對按標施保工作中發現的各類情況和突出問題,按照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家庭擁有汽車、非移民搬遷擁有兩套(含兩套)以上房產的、有退休金等家庭,死亡和外遷注銷等類別,進行認真梳理和分類,在摸準底數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全面進行清理,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同時,認真分析查找問題的根源,總結經驗教訓,增強整改落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加強監督,嚴格把關。20個鎮(辦、處、區)及時做好整治工作基礎信息采集、錄入,認真整理匯總,實行村、鎮、市三級核定,并在按標施保和專項整治過程中指定專人負責信訪、設置舉報電話,及時解決按標施保實施過程中糾紛和矛盾,確保無漏報與錯報現象,堅決杜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低保救助資金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做到一戶一卡,每月資金按時到賬,確保符合條件低保對象基本生活保障。
(五)完善政策,確保成效。對于群眾爭著吃低保、要低保現象的原因是想享受醫療救助等優惠政策的根源后,我們積極完善社會救助相關政策。一是積極探索做好救急難的試點工作,加大臨時救助資金投入力度。2015年從以前30萬元臨時救助款增加到100萬元下撥到鎮(辦、處、區)用作臨時救助、救急難,對于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解決群眾特殊困難,減輕專項整治的工作壓力。二是加快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將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解決群眾只有吃低保才能解決困難的思想偏差問題,轉變基層對低保指標的錯誤認識。
(六)堅持標準,抓常管長。城鄉低保涉及面廣、任務重、群眾期盼性高、風險大,層層把好程序關、理順低保管理環節,是保證國家惠農濟困政策落實的關鍵。一是按政策施保。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以戶籍、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確定對象。只要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申請低保,不能以某一群體來劃線劃檔,不能將低保政策與其他政策捆綁執行。二是按標準施保。7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城鄉低保保障標準,要按照標準把對象審批準。通過開展低保專項整治,要做到讓低保制度正本清源,把該保障的對象搞準。三是按收入施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我們研究制定了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的評估標準,收入核算評估標準確定了,按家庭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核定低保對象及保障補助。四是按程序施保。嚴格規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入戶調查核實收入、民主評議公平公正、公開公示高度透明,審核審批程序到位。
三、存在的問題。
**市屬于**山區貧困縣市,由于南水北調移民面大,群眾收入來源少、不穩定、變數大等原因,存在信息平臺未互通收入核定不準確、基層力量薄弱動態管理不及時、政策宣傳不夠群眾認識有偏差和管理手段落后低保對象核定不準確等問題。
(一)農村低保對象的界定仍然難以規范。一是家庭收入難以核實。農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點,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難,對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農村居民收入中農作物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在價值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造成對隱性就業、隱性收入難以核實。二是家庭成員難以界定。特別是農村,往往只把兒子作為贍養義務人,把有贍養能力的女兒(特別是出嫁)、(外)孫子女這類人員不計算為贍養義務人,采取人戶分離的辦法,把有贍養義務的`子女有意分開來申請低保,把法律規定應該承擔的贍養義務推向政府。
(二)基層工作人員力量薄弱,核查工作難度大。在工作中,農村低保對象則由于人數多,地點分散,且交通不便,僅新增對象入戶調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作保證,更談不上每半年還進行一次的低保對象復查,這樣的工作量已經是超負荷運轉。同時,隨著國家越來越關注民生,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會救助等工作在數量和難度繼續增加。原有力量顯然不能適應現有工作需要,造成了不能及時掌握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就業、收入變化情況,形成低保待遇的常規化、工資化、終身化的現象。在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和專項整治過程中,因工作力量薄弱,大批低保對象取消,存在一刀切現象。
(三)群眾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偏差。一是群眾對低保政策依然認識不夠。很多群眾仍然會因病、因殘和年齡大等原因要求低保,而不考慮低保條件,形成上訪和纏訪現象。二是仍然存在攀比現象。有些人沒有吃透低保政策,對自己家庭生活狀況缺乏正確估價,盲目的認為別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要求納入低保或者要求提高標準,若沒達到目的,則認為不公平,進而到上級部門上訪。三是農村居民文化素質不高,道德修養低下,相互嫉妒、嫉恨思想較嚴重。按標施保工作評議過程中存在越貧越評不上、家族式拉票、相互選,把公平公正民主評議活動變成村民間拉關系評選活動,存在被評議通過的對象不一定完全符合低保條件。四是群眾對低保判定標準有個體化差異化。評議中出現分歧,意見不一致。有很多人評議時認為自己或家族沒享受低保,其他家庭也不能享受,非心目中對象評議上低保,有人舉報上訪吵鬧指責某某不該享受低保,惡意蓄勢帶來不穩定,影響低保政策執行。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手段落后。我市雖然成立了居民家庭信息核對中心,制定了《**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暫行辦法》,工作人員也已到位,信息核對運行不暢,社會救助與公安、人社、工商、衛生、住建等部門網絡共享信息平臺還未互通,對低保對象的家庭變動狀況不能準確掌握,形成城鄉低保核定存在三難。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難、家庭情況調查難、低保對象清退難。
四、建議。
農村低保重點在強化日常監督核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實現應保盡保、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建議強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實,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切身利益。
(一)加大農村低保制度宣傳力度。一是不斷加大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引導。采取會議、廣播、村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靈活有效的宣傳,將農村低保制度本質及內涵層層宣傳落實到鄉鎮村組、社區,確保低保政策宣傳面達100%,切實把黨和政府對農村困難群眾的關懷宣傳到位,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認識農村低保救助意義,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推進各項工作營造良好氛圍。二是大力弘揚百善孝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贍養老人看作每個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實踐。三是加強低保公示制。加強公示制,低保對象實行常年公示,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議。定期清查低保中的邊緣戶,隨時減退條件好轉家庭人員,加大社會各界對農村低保工作的監督力度。
(二)理性甄別農村低保對象。甄別農村低保對象不限于其表面現象。實事求是調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財產情況,衡量是否屬于保障對象。部分農村居民房屋陳舊,家徒四壁,表面現象符合低保條件,實際子女在城區買房買車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習慣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農村,這種叫隱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體實際情況,子女有贍養能力,有責任有義務照顧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條件。
(三)聘請低保監督員,多方參與監督農村低保政策實施。一是鄉鎮聘請低保監督員。鄉鎮、村(社區)民政工作人員少事情多,一人多崗,無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對詳實做好新申請家庭入戶調查和老戶核查有一定困難。以錢養事聘請民政工作人員,無資金渠道。建議聘請有責任人心、正義感的群眾或鄉鎮干部職工為低保監督員,參加低保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在開會發言上對低保家庭收入、財產情況是否納入保障范圍提出意見。二是市縣級民政部門聘請低保監督員。近年來,多部門關注低保政策實施,建議聘請人大、政協、紀委、審計、財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為低保監督員,參與低保審批會議,多方參與監督低保政策實施,彰顯社會救助公平性。
(四)規范農村低保辦理程序,做到應保盡保。規范農村低保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查、公示環節,農村低保填寫規范格式申請,寫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做好申請家庭入戶調查,實事求是填報入戶調查表;組織好民主評議會,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講政策,一一介紹申請家庭情況,確保低保對象準確,擬納入低保對象必須村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上報鄉鎮審查,審查通過后上報民政部門審批。民政部門按30%入戶抽查,將符合條件按程序納入,對于享受低保家庭進行長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對平臺。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通過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管理平臺,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和單位數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自動比對,確保數據信息科學準確。該機制核對的主要內容包括核對申請社會救助對象的家庭人口、戶籍情況和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與救助工作相關的信息。準確核準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準確甄別農村低保對象,杜絕騙保人情保關系保等農村低保問題發生。從而提升城鄉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對象的精準率。
農村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為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著力解決我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機制,根據《xx縣關于對20xx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我鄉組織干部對本鄉低保工作開展檢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我鄉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戶20xx人享受低保,其中雙蘇村105戶360人,板蘭村116戶440人,三合村xx9戶484人,全洞村119戶368人,深洞村xx3戶415人。檢查組檢查的內容包括家庭人口與實際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無低保證、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等情況,追回私家車主及死亡人員領取的低保資金。
1.檢查組抽檢了雙蘇村拉牙、拉仇、六干、蘇幫、蘇祥、弄合六個村民小組54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低保戶家庭人口與上報的'低保花名冊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現象,其中蘇幫隊的覃大樂戶將低保金分給覃定豪1人,六干隊的何遠標戶將低保金分給何厚兵2人,弄合隊的劉美新戶將低保金分給劉乜波1人。低保農戶反映,他們了解低保金不允許平分的政策,現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是因為村里或者小隊安排,不得已而為之。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2.檢查組抽檢板蘭村當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懷、六上、六下九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戶現象,即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當馬隊鄧明科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3人;孔慶高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鄧民敬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牙一隊韋紅克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5人。另外,板蘭村牙一、牙二、牙三三個村民小組低保戶由隊長自定,沒有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評議,導致個別生活較寬裕農戶享受低保,群眾意見較大。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3.檢查組抽檢三合村戈牙、戈立、戈慶、下寧、紅衛、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個村民小組62戶低保戶,檢查發現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如戈牙隊廖克雄戶將低保金分給覃森慶2人,上戈六韋廷雄將低保金分給韋乜虎1人、韋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4.檢查組抽檢全洞村達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達面隊蘭秀山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2人;羅必發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2人;羅必豐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羅海烈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3人;可雄隊蘭戰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5.檢查組抽檢深洞村板槐、表幫、弄結3個村民小組26戶低保戶,除開個別低保戶無低保證,未發現其他問題,但是檢查范圍未達到自糾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檢查表格未填寫。
我鄉20xx年至20xx年私家車主領取低保的有3戶,涉及金額xx084元,追回0元。3戶戶主營運的柳微車是與親戚借款或由親戚擔保向銀行貸款所購買,且家庭比較困難,非富裕戶享受低保,無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有18戶,涉及金額4864元,追回150元,多戶家庭雖承認應該退回多領取的低保金,但因實際經濟困難無力退回。
針對低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工作領導小組商議,對“掛戶保”低保戶給予警告教育,責令停止一戶上報多戶享受低保金行為,同時對該隊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給予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屬于“保人不保戶”的低保戶執戶口薄到民政辦辦理添加家庭成員手續,實現“全戶保”;對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情保”、“關系保”堅決停保;同時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利益。
文檔為doc格式。
農村低保工作自查情況的調查報告
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愛民生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會派出了調查組,在黃志勇副主任的帶領下,到了縣民政局,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及有關股室的工作匯報,還分別在太保鎮、禾洞鎮、永和鎮、小三江鎮、福堂鎮、吉田鎮召開了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民政辦和部分村委會干部、縣人大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他們的匯報和意見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1、領導重視,措施到位,成效明顯。近年來,縣政府對農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視,自始至終把此項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民心工程來抓。一是成立機構。縣、鎮分別成立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做到“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設實施方法》,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確定我縣農村低保標準,對一些特困戶還給予適當的傾斜,保障了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強化管理。我縣農村低保4月正式實施,經過的不斷完善,農村低保總數達到3892戶10296人,基本達到了應補盡補的工作要求;四是確保資金投入。為著力解決低保對象關注的實際問題,今年低保對象比去年2081戶8330人增加了1811戶1966人,人數增幅大,縣政府在自有財力困難的情況下,想方設法,解決了按縣級30%配套資金240多萬元,確保低保金按時發放給低保對象。大大加快了農村低保工作的進展。
2、部門配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具體負責農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民政部門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營造良好的工作平臺。在抓好低保工作規范,業務指導,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責任,抓好政策宣傳;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調查摸底審報、低保金發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會干部也積極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由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確保了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存在問題。
我縣農村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存在的差距和問題。
1、宣傳不夠深入,認識不夠到位。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對農村低保工作極為重視,但仍有少數干部群眾對農村低保工作認識不足,認為農村低保是縣政府的事,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對政策宣傳,正面引導不夠到位,部分處于低保邊緣的群眾爭著要低保,特別是在每年9月份調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對象怨氣連天,不愿脫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鎮、縣部門上訪,給低保工作帶來不小壓力。
2、收入核定難,動態管理難以到位。近年來,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做到嚴格把握政策,規范審批程序,使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低保對象得到了實惠。但由于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性收入難以確定,增加收入不穩定,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加上許多群眾不積極配合,高收低報,造成調查情況有些失真,核實收入失準;二是低保成份復雜,人戶分離情況較多。家庭隱性收入難以調查和掌握,加上又沒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給家庭經濟收入測算帶來困難,低保對象難確定。三是邊緣人群難以區分。對于家庭人均純收入的保障標準附近的農戶,往往把握不準,容易造成不穩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縣低保工作有效開展。
3、低保農戶收入渠道不寬,農戶返貧現象突出。實行農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傳統的社會制度,保障貧困農民基本生活,減輕貧困農民的生活危機,從而使他們能夠發展生產,脫貧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保障水平比較低,農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夠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夠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當一部分農村低保戶雖然一時基本解決生活困難,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學或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貧,加上我縣屬少數民族貧困縣,農村低保對象覆蓋面也越來越廣,進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戶也越來越多,我縣財力有困難,所需配套資金增幅大,明顯產生資金保障與人數增加失衡情況,無法達到應補盡補。
三、幾點建議。
通過調查,我們認為,做好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重視是前提,資金落實是關鍵,完善制度是保障,規范管理是根本,為此,我們提出以下下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和監督。因此,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農村群眾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同時,積極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讓更多的群眾積極走出低保,切實把黨對弱勢群體的政策關懷落到實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強領導,完善制度措施。農村低保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縣、鎮、村各級的共同努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努力把這項德政善舉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準確界定家庭收入,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確定對象;三是認真落實政策,嚴格把關,全程接受群眾監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問題的發生。
3、加大資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擴面力度。一是縣政府要加大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二是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補助標準;三是爭取上級政策支持,進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貧開發和優惠政策,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扶貧開發,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讓更多貧困家庭脫離低保救助,脫貧致富。
農村低保調研報告
為深入了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問題,切實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義,一個月來,我參與了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調查,通過一個月的社會實踐時間對xx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有了基本的了解,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二、主要工作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為全鎮低保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為本,適應形勢,低保工作盡量緩解受保人員的生活壓力。
(三)低保干部,迎難而上,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動態管理,積極構筑城市低保救助體系。
三、發現的問題
通過調查,我發現該鎮農村低保雖然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是從全鎮低保工作的整體情況來看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農村部分群眾還處于較貧困的生活環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壓力較大,辦公經費嚴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隊伍建設應進一步加充實,低保工作人員嚴重缺編。
一、調研目的:
黨的十七大以來,以科學發展觀為新興觀念,社會底層人民的生活越來越被重視,民生問題成為了社會、國家發展過程中不可忽略的問題。開展“新農村”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發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是保障農村社會穩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網”,是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工程。通過此次調研活動,了解農村低保政策的基本框架,掌握農村低保工作現狀,認識農村低保政策對農村發展和農民生活的影響,呼吁更多的人來真正的來關心和了解農村低保政策,呼吁更多的人來關心和了解中國的“新農村”建設。
二、調研方法:
1.實地采訪 2.查閱收集資料 3.實地調查問卷
三、調研安排
1、活動時間:2017年7月7日-7月11日
2、活動地點
白石鎮
1、前期準備工作
此次活動出發前,為此次活動做了充分的準備:
(二)聯系了當地政府,得到了白石鎮有關農村低保工作負責人的回復,其中通過努力我們聯系到了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實際受助家庭,準備對基層的農村低保工作的進行調研活動。
2、基層工作單位采訪
活動形式:訪問
活動安排: 采訪對象:馬靈芝
地 點:白石鎮鎮政府民政部門
時 間:2017年7月8日
3、實地群眾調查
(一)活動形式:隨機路邊問卷填寫 活動地點: 白石鎮新橋村
活動時間:2017年7月7日-7月11日
(二)活動形式:貧困家庭采訪
采訪對象:楊阿姨(受保家庭)
活動地點:新橋村
活動時間:7月7日
采訪對象:劉叔叔(低保外家庭)
活動地點:新橋村
活動時間:7月7日
4、資料整理及總結分析
四、調研內容
1、基層工作單位調研
此次采訪主要是通過與鎮農村低保工作負責人交流總體了解農村低保工作的具體框架、原則和標準,從宏觀上認識農村低保對于社區鄉鎮的作用和效益。于是我們分別于7月7日和11日采訪白石鎮民政科農村低保工作的負責人,和新橋村村民解農村低保情況。 白石鎮總共3.79萬多的人口,農村低保戶是1327人,在新橋村就有27個受助對象。白石鎮農村低保劃分為三類,a類貧困保障150元一個月,b類貧困110元一個月,c類貧困75元一個月。隨著農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及各級政府逐步加大投入,補助水平會逐步有所提高。 農村低保享受到的人員限制性比較強,主要是本鎮范圍里的農村戶口家庭,其次按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貧困居民,主要是年紀很大的老人、重病大病的以及殘疾人員等。
申請農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由戶主向鎮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開展調查、核實;組織村民小組進行評議、表決;經鎮政府審核,如發現問題,再次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實不符的,則撤銷其申請;經初步確定后,將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等在村里張榜公布一個星期。最后,由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低保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問題是低保戶的確定,主要的低保對象收入的審核。為保證審核發放低保金過程中的公正,采取了一系列民主公開的措施,包括嚴格執行民主評議、張榜公布、群眾監督等程序,有關部門經常進行抽查,這些制度、措施也使得低保工作比以往的救助工作更加公開、公正和透明化。民政科主任針對各個申報人的情況,下到各村去實地了解情況。在基層村委認真對待公示,及時了解公示情況,及時的對審核對象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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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自查報告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規范化、結果公平化為目標。
(一)工作重點
檢查年城鄉低保資金發放情況,具體檢查低保對象確定是否準確,程序是否公開、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滯留、手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金行為,概括為“五查”。
一查保障標準制定是否科學合理。查看保障標準是否達到省政府規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地實際,能夠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標準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經過認真調研測算,廣泛征求意見,由政府正式發文,并向社會公布;查看保障標準是否及時調整,是否存在兩個保障標準。
二查保障對象確定是否準確。查看各地是否組織家庭收入聯合調查核算小組,準確核定家庭收入情況,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與家庭實際生活水平的評估情況確定低保對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標施保,補差水平達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無人情保、關系保現象,是否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規范。查看是否堅持個人申請、村(居)評議、鄉鎮(街道)評審、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評議、評審、審批情況是否進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資金“三公開”,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現象。對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是否邀請部分農民代表、人大代表、社會各界人士代表進行評議。
四查規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規體系是否完善;分類管理、動態管理、資金管理、檔案管理、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省廳要求并體現自主創新性;社會救助信息網絡是否暢通,數據錄入是否完成。
五查資金發放是否足額及時。查看低保資金是否實行社會化發放,城市低保金每月發放一次,農村低保金從一卡通發放。查看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金行為,特別要注意有的基層干部以各種手段欺騙、控制低保對象,虛報冒領低保金的行為。
(二)工作目標
1、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分場對轄區內所有低保戶要重新審核認定。當前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對象都要無條件的接受檢查和審核。
2、通過治理核查,重點解決“人情保”、“關系保”,審批手續不規范,低保檔案資料不齊全等問題,使低保對象總量降低。
3、通過這次治理核查工作,使我場低保工作達到“監管機制完善、審批手續規范、檔案資料齊全、進出渠道暢通、分類施保合理、資金發放及時、服務便捷高效、改善條件、促進公開”的目標。
全縣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時間從4月13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3日前)
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傳達省里關于專項治理工作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對低保金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部署,按照縣里的要求,結合本場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加大教育宣傳力度,營造專項治理工作良好氛圍。
(二)自查階段(4月15日—5月31日)
堅持圍繞主查重點工作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找準存在的問題,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要認真自查,嚴格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要堅決清退,不講情面。自查自糾情況于5月25日前報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促整改階段(6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認真整改,并認真作好省、市、縣的督查及迎檢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并及時整改的,不再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查出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一律嚴肅處理。
(四)檢查評估階段(8月1日—8月30日)
將活動的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8月15日前上報縣城鄉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場長付卯生同志任組長,總支書記袁先鋒同志任副組長,熊開明、桂家尊、張立慧、鐘丁巳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鐘丁巳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場專項治理日常工作。切實加強對轄區內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又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加強管理,鞏固成果。要以此次集中專項治理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城鄉低保工作的經驗,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城鄉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四)嚴肅工作紀律,落實責任。此次集中專項治理工作實行鄉(鎮、場)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對治理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對違背政策規定搞“人情”低保的;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干擾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農村低保扶貧調研報告
全市扶貧攻堅誓師動大會后,市直駐資丘鎮xx村扶貧工作隊到村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宋文豹先后率幫扶單位(市農業局、非稅局、市物資集團、中行三峽分行)主要負責人到該村調研和辦公。一個月來,我們通過走訪貧困戶、村組黨員干部和群眾,實地了解情況,基本掌握了全村的貧困現狀,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xx村基本情況。
xx村由巖磊子和xx兩個自然村合并而成,轄5個村民小組,該村國土面積12.6平方公里,有耕地3150畝,林地1余畝,平均海拔850米,屬半高山地帶。村內共有5個村民小組,606戶,1783人,村年產值1500余萬元,年人均純收入3490元,農民家庭收入以畜牧養殖、蔬菜種植和外出打工為主,生豬年出欄8400頭;到戶公路通車率98%,通電率100%,飲水安全覆蓋率達84.5%,森林覆蓋率74%。本次精準扶貧入戶信息調查共確定貧困戶210戶,685人,占總戶數34%。
該村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按劃分標準可分為五類。一是示范戶(富裕戶),指在產業發展、家庭收入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且有一定示范效應的農戶,全村有12戶51人,占2.2%。二是一般戶,指在產業發展及家庭收入方面不具有優勢,但能夠依靠現有自身能力保持基本發展,不需要在精準扶貧環節給予過多關注和扶持的戶,共有310戶1034人,占58.2%。三是貧困戶,指依靠現有自身能力難以維持基本發展,但給予一定扶持后,能夠增強發展能力,實現脫貧的戶,共210戶685人,占39.4%,有近四成的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四是特困戶,指不能通過扶持措施提升自身發展能力,對部分人員需要政策兜底的,共10戶13人,占1.9%,其中需要政策兜底的有12人,占6.7%;五是五保戶。共4戶,4人,占2.2%。
二、貧困戶致貧原因分析。
我們先后走訪了210個貧困戶,通過“五看”,即:一看房,二看糧,三看學生郎,四看技能強不強,五看有沒有疾病重病躺在床,找準了貧困人群,摸清了致貧原因。
(一)因學生讀書致貧。受教育布局調整影響,全村無幼兒園、無學校,適齡兒童主要就讀于涼水寺希望小學(約4公里)和集鎮學校(約8公里),初中和高中學生全部在縣城或資丘鎮就讀,家長租房陪讀現象十分普遍,主要由一名家長陪護或采用全托方式,每月花費500至800元不等。如果家庭既有高中生,又有大學生,幾年下來因送子女上學的高昂費用,又使一些家庭不得不返入貧困的隊伍。據測算,目前供養一名大學生最低需要4萬元。比如:田銀成有兩個孩子讀書,學費、生活費負擔重,像這類的戶全村共有62戶。
(二)因重大疾病致貧。“一人得病,全家致貧”是當前農村貧困農民的實際情況。該村農民特別是50歲以上的人群中患風濕、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較多,精神病的發病率也較高。全村因病費用支出戶均達2331元,超過10000元的有90戶,占17%。四組農民田為新,妻子王秀道患有較嚴重的糖尿病,并誘發多種并發癥,每年醫藥費要15000元以上,田為新由于要照顧妻子長期在家務農,收入微薄,全家日常開支及醫療費用全靠兒子在外務工維持,家庭經濟十分拮據。全村因重大疾病致貧有38戶。
(三)因殘(智)原因致貧。全村因殘、因智力原因而致貧的有29戶。弱智人田世明、田黎明,不能自食其力,發展生產和家庭組織能力幾乎沒有。一組田家鳳,一戶多殘,一貧如洗。
(四)因交通原因致貧。全村因交通致貧的有16戶。四組田昌興,全家3人,2個勞力,人不懶,耕地和山林也不少,可就是沒有一條像樣的路,拖拉機和汽車根本開不進去,受交通限制,地里種的果菜很難拉出賣,若遇上雨天,只好爛在地里,農產品難于變現,全家3人就有2個單身漢。
(五)因“三缺”因素致貧。全村缺技術致貧的有24戶、缺資金致貧的有30戶、缺勞力致貧的有11戶。這些戶而往往更缺的是市場經濟意識。一組的田昌慶,曾種過14畝白菜,沒想到等到白菜上市,當年的白菜價格卻遭遇大跌,辛苦忙碌一年的田昌慶非但沒賺到錢反而虧了1萬多。最近幾年,田昌慶種過包菜,種過辣椒,因為只會埋頭種地,不懂市場行情,年年豐產年年虧損,家境貧寒。
三、脫貧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
通過實地調查,我們感到,xx村有利條件眾多,按期脫貧充滿希望。
(一)自然資源豐富。xx平均海拔850米,地勢落差最大達700米,是典型半高山地帶和氣候。全村有林地12000畝,生態環境好,青山綠水,森林覆蓋率達74%,且以櫟樹、杉樹居多,特別適宜發展食用菌、茶葉等產業,村民因地制宜種植蔬菜、木瓜和發展牲畜養殖,具備產業多元、多樣化發展的先天條件。
(二)產業發展有基礎。生豬養殖是xx的優勢主導產業,2014年全村出欄生豬1萬多頭,戶平16頭,人平5.6頭,創產值1500萬余元,占全村收入三成以上。如今,xx的生豬跟“資丘飛雞”一樣闖出了些名頭,村民也嘗到了甜頭。
(三)干部群眾勁頭足。發展的意愿在群眾,脫貧的主體是群眾,只有激發群眾甩開膀子苦干實干,脫貧才有“底氣”。我們所到之處,看到了干部和群眾自強不息的精神,全村上下有自我求變、自我發展的志氣和信心。三組村民田開培,腿殘、眼殘,為3級殘疾,但身殘志堅,人殘腦不殘,特別能吃苦,克服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發展規模養殖業,今年可出欄生豬110頭。二組20多個貧困戶,主動調整產品結構,要求村里支持發展木瓜產業。今年下半年生豬、西紅柿、包白菜市場看好,價格上揚,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高。
xx村處于中山地帶,產業多而不精,特色優勢產業不明顯,存在產業“空心化”問題,發展基礎較為薄弱,要摘掉貧困帽子,還要搬開“三缺”的絆腳石。
一是缺主導產業支撐。全村農業產業發展以傳統的種養殖業為主,層次、規模、水平相對較落后。田間主要以玉米、土豆、苕等“老三樣”為主,基本不出售,主要用于飼養自家牲畜。近年來蔬菜種植有一定發展,但與周邊村相比規模較小,種植面積在1000畝左右,蔬菜種植農戶207戶,占1/3。養殖業主要是養豬,距離“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差距較大,全村年出欄生豬1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戶僅有5戶,50頭以上的養殖戶也僅有19戶。“三邊”種植的核桃、板栗、茶葉,管理粗放,產量低,被農民稱為“三年兩不收”產業,自給自足,沒有形成商品。
二是缺市場主體帶動。該村在新型市場主體建設方面還處于“三無”狀態,即無加工型農業企業、無流通型專業合作社、無中介型產業協會,農村經紀人也是稀缺資源。發展要靠人,xx和多數偏遠農村一樣,留不住人,更別說招徠人才。調查發現,留守本地的多為“60后”,老、病、殘現象普遍,而且初中、小學文化程度占多數。年后,隨著煤礦不景氣加劇,青壯勞力外出打工越來越多,全村1300多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的就有580多人。今后村子發展面臨嚴重勞動力不足問題。
三是缺基礎設施配套。交通方面,由于地勢原因,公路多在險峻陡峭的山崖間蜿蜒,村子距集鎮8公里山路,開車要半小時,離縣城100公里,坐車要三四個小時,去趟宜昌城,來回要耗費一整天。賣一頭豬,光交通成本要八九十元。交通不便和信息閉塞,是制約xx村種養殖業不發達的重要因素之一。年修建了村內第一條水泥路,現有村級主線公路38.8公里,入戶公路50公里,其中水泥硬化里程17.7公里,占20%。全村5各組尚有2個組公路未硬化,已硬化公路等級較低,全部為3.5m寬的最低等級農村公路,路面窄、坡度大、彎道多、路況差,通行安全性較差。用電方面,全村8個臺區有4個屬于低電壓臺區,農戶反映電壓不穩、較低,家用電器經常無法正常使用,急需改造升級。安全飲水方面,已建成塘家灣、淋犀嶺、橋溝和胡溪溝4條干支渠。年開始建設自來水管道,現已完成3個組的安全飲水工程,目前還有2個組147戶安全飲水工程未完成,占總戶數25%。村鎮建設方面,缺乏統一規劃,加上受地理限制,基礎設施滯后,目前還有土坯房197戶,占37%,且80%的土坯房年久失修,房屋狀況較差,危房較多。通過調研我們了解到,現居住在土坯房的農戶大都是家庭經濟基礎較差,短期內沒有能力通過新建房屋來改善居住環境的戶,因此全村危房改造任務仍然較重。
四、幫扶基本對策及措施。
按照“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的總要求,我們將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沉下身子,深入農戶,以工匠精神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以決戰決勝的勇氣打贏扶貧攻堅戰。
(一)因戶施法,精準發力。
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總要求,擬定—年每年減少50個以上貧困戶的目標任務,具體任務分解為:2015年減少貧困戶58戶214人;年減少貧困戶45戶178人;年減少貧困戶40戶151人;2018年減少貧困戶42戶142人。
1.分類施法。按“五個一批”的要求,對癥下藥,靶向治療。一是產業發展扶持一批。通過引導貧困戶發展庭園經濟和特色產業,使105個貧困戶有一項增收致富的主導產業,實現按期脫貧。二是移民搬遷一批。對交通不便的16個貧困戶有計劃的搬遷,使其改善生活、生產環境。三是政策兜底保障一批。對25個特困戶實施應保盡保,實現“七有”的目標。四是醫療救助一批。讓13個因病致貧的農戶渡難關。五是助學啟智一批。對考取大專院校和高職高專的貧困學生提供貸款和爭取社會各界資金支持,使51個貧困戶斬窮根。加大對貧困戶實用技術培訓和轉移培訓力度。
2.一戶一法。摸清農民的口味,了解貧困戶脫貧意愿,上下互動,精準“滴灌”。一是網絡化管理。對貧困戶按支部、按村民小組、按產業,明確幫扶責任人,做到“一戶一本臺賬、一個脫貧計劃、一套幫扶措施、一名幫扶責任人、一本相冊”,形成縱橫對接的網絡化管理。二是清單化實施。建立貧困戶產業發展清單,在210個貧困戶中,經初步摸底,適合并愿意發展畜牧業的有75個戶(其中發展生豬的`67戶、山羊7戶、“資丘飛雞”1戶),發展木瓜種植的48戶,發展魔芋的26戶,發展精細蔬菜的25戶,發展打工經濟的26戶,發展園藝苗木業的5戶,發展核桃的3戶,發展農家樂的1戶,發展食用菌的1戶。三是圖表化作戰。村掛作戰圖,分戶落實脫貧時間表、路線圖,貧困戶將脫貧規劃張貼上墻,對照措施,有序推進。四是精準化推進。政策落實到戶,種苗支持到戶,設施配套到戶,分種養加和產業性質確定貧困戶培訓對象,提高貧困戶就業和增收能力,實現一人受訓、全家脫貧,各個擊破。
3.結對幫扶。組織幫扶單位的黨員干部與貧困家庭結“窮親”,形成“眾扶”大格局。建議市農業局聯系140個貧困戶,市物資集團聯系50個貧困戶,市非稅局聯系10個貧困戶,中行三峽分行10個貧困戶,分別在10月前,將210個貧困戶確定到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并建檔立卡,明確脫貧時間及幫扶措施,不脫貧不脫鉤。同時在本村建立“能人帶、干部扶、眾人幫”的機制,村組黨員干部要通過各種方式對貧困戶實行一對一的幫扶,做到全覆蓋。
(二)因村施策,突出重點。遵循經濟發展規律,找準發展路子,產業為上,以短養長,長短結合,緊密銜接。
1.發展特色產業扶貧。實施“1166工程”,即年出欄生豬1萬頭,發展木瓜1000畝、精細蔬菜600畝、食用菌60萬袋。依托專業合作社引領,提高比較效益。一是組建生態養殖專業合作社。轉變養殖方式,豬-沼-菜(果)配套,走“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發展路子,打響xx土豬品牌。鼓勵貧困戶發展林下養雞、林下養羊等林下種養業,讓林下經濟為脫貧致富釋放“紅利”,支持貧困戶加入“資丘飛雞”專業合作社,分散養殖,統一出售,暢通銷售渠道。二是成立蔬菜專業合作社。在高山地帶,大力發展魔芋和高山蔬菜,特別是西紅柿、辣椒、紅蘿卜等精細蔬菜,配套建設冷藏設施。利用本村櫟樹資源優勢,大力發展袋料食用菌設施化栽培。三是成立木瓜及中藥材專業社。在中山地帶和25度以上坡耕地(非基本農田),用好用足退耕還林政策,2015年新發展資丘木瓜500畝、核桃300畝。
2.運用科技文化扶貧。選聘一名產業指導員,技術培訓常態化、產業化,把科技的觸角延伸到貧困戶;實施“一戶一個明白人工程”,組織農技專家來村專題講座,讓貧困戶每家有一個在政策、科技和信息方面的明白人;辦好“市場大學”,樹立互聯網+農業的發展思維,開發引進農村電商平臺,邀請專家通過app傳遞種養市場信息,促進“鼠標”經濟發展;弘揚土家文化,幫助建設集文藝活動(撒葉兒嗬)、體育健身、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多功能文化活動廣場。
3.發展二三產業扶貧。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功能定位,引導貧困戶參與發展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等生產性服務項目,支持能夠帶動貧困人口增加收入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農產品初加工企業、市場流通企業的發展;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新興產業,扶持有發展愿望和潛力的貧困戶興辦農家樂;鼓勵在外經商務工的人回鄉創業,帶動貧困戶脫貧。
4.勞務輸出扶貧。通過發展打工經濟,引導每個貧困戶利用長期外出打工或打季節工,提高勞務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例,形成戶平打工年收入過萬元。市直單位黨員干部要充分利用部門優勢,為幫扶對象提供務工信息,協助聯系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工商企業等招用貧困戶勞力,提供就業機會,增加現金收入。
5.改善基礎設施扶貧。協助籌集資金解決村內無飲水資金計劃的人群安全飲水問題;協助解決縱向公路的硬化及5處供電臺區改造,著力解決基礎設施“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推進將原xx小學改造成老年公寓,解決本村及周邊地區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
(三)創新方法,建立機制。積極探索財政資金、社會捐贈、金融保險參與產業扶持、移民搬遷、助學貸款、醫療救助、政策兜底等與貧困戶受益掛鉤的新路徑,建立扶貧長效機制。在產業扶持方面,對愿意發展產業而沒有啟動資金的貧困戶,采取“配股到戶、貸款貼息、項目直補”等辦法,破解資金難題。一是配股到戶、按股分紅。推廣“專業合作社+貧困戶”模式,建立合作社享受扶貧政策與承擔貧困戶脫貧責任掛鉤機制,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貧困戶,將部分財政扶貧資金、幫扶單位支持的資金等配股到戶,其股份資金直接投入到合作社,貧困戶參與經營,年底按股分紅,增加貧困戶的股份收益。二是項目直補、先建后補。產業再造,整合對接,當前注意搞好“三個對接”,即發展木瓜、核桃、銀杏、油茶與退耕還林、低產林改造等國家產業政策對接;建設蔬菜冷庫與國家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政策(冷庫建設補貼項目)對接;生豬欄圈改造與農村能源建設“一池三改”對接,爭取更多的扶持資金,并以項目的形式支持貧困戶發展,項目驗收后資金直補到貧困戶。三是款貼息、先貸后貼。當前重點支持村生態養殖專業合作社欄圈改造、蔬菜專業合作社冷藏庫建設、食用菌專業合作社工廠化袋料栽培等合作社項目。加強與中行、農商行和郵儲銀行等合作,給予發展產業的貧困戶“5萬元內、3年期限、全額貼息”的貸款支持,破解貧困戶“貸款難”的問題。
(四)用好外力,激發內力。把“硬扶貧”與“軟扶貧”、扶貧與扶志結合起來抓,把扶智與扶資金、扶項目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內修精神,外修產業。一是廣泛尋求各方支持。認真編制好蔬菜、畜牧、木瓜、食用菌等產業發展規劃及項目,積極爭取各部門支持,運用好互聯網技術,整合村里耕地林地、勞動力、房屋、農產品等信息和資源,盤活存量資產。二是催生貧困戶的內生動力。充分利用微信、村頭墻報及網絡媒體,大力宣傳本村貧困戶田開培人殘志堅、依托產業致富的事跡,用身邊的現身說法,引導貧困戶開拓視野、解放思想、振作精神,換腦、增智、造血,引導貧困戶消除“等、靠、要”思想,由“要我脫貧”徹底轉變到“我要脫貧”上來,形成你追我趕的強大氣場。三是把貧困戶聯結到產業鏈上。樹立依拓特色產業增收、發展二三產業脫貧致富的典型,樹立“握指成拳”的理念,通過能人帶動、合作社網絡、訂單農業形式等,提高貧困戶在產業鏈上的參與度。
(五)落實責任,形成合力。按照“三嚴三實”要求,建議對口幫扶單位由一把手掛帥,并有一名副職和科室分管聯系,統籌協調各方力量,打好“組合拳”。一是措施共商。建立會議聯系制度,共同商定總體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幫扶單位由班子成員帶隊一年至少到村四次(一個季度要來一次),定期了解單位包保的貧困戶脫貧進展情況,解決存在的困難。二是產業共扶。圍繞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幫扶單位“前方”與“后方”要緊密配合,心同向,力同聚,行同軌,幫助點上策劃爭取項目,實施政策資金傾斜。三是成果共享。要通過一線的精準扶貧,探索出扶貧長效工作機制,形成共享的經驗,讓xx村真正得到實惠。
低保自查報告
我市城市低保于1996年開始試點,20xx年全面建立。城市低保經過11年的探索、總結和完善,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城市低保對象有40.05萬戶、83.3萬人,占非農業人口的9.86%,所占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4.26個百分點,在全國排第六位;超過西部平均水平0.76個百分點,在西部12個省、市、自治區中排第六位,保障人數是20xx年全面建制時52.22萬人的1.6倍。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建制之初的100元提高到178.33元(不包括臨時生活補貼),增長幅度達78.33%,低于全國平均保障標準4.07元,在全國排第十四位;高于西部平均保障標準7.53元,在西部位居西藏、寧夏之后排第三位(20xx年4月全市城市低保調標后,全市平均保障標準達到了233.3元,目前在全國可以排到第六位,在西部可以排到第一位)。城市低保人均補差水平由建制之初的42元提高到104元,高于全國平均補差水平2元,在全國排第十四位;低于西部平均補差水平1.6元,在西部排第六位。20xx年,全市支出城市低保資金10.4億元(其中:中央補助6.3億元,市財政支出1.17億元,區縣財政支出2.95億元),是20xx年全面建制時26386萬元的3.95倍;1996年至20xx年,全市共累計發放城市低保金52.3億元。
我市農村低保于20xx年開始試點,20xx年全面實施。截止20xx年12月,全市農村低保對象有32.31萬戶、71.85萬人,占農業人口的3%。20xx年,全市農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標準為791元,年人均補差263元,年支出低保金1.89億元,其中:中央補助6660萬元,市財政支出5340萬元,區縣財政支出6900萬元。
為突出保障重點,把低保資金切實用到最困難、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我市城市低保于20xx年建立了分類救助制度,農村低保在20xx年全面建制的同時,相應建立了分類救助制度。即,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重殘(一、二級殘疾)重病人員和80歲以上老人,在享受差額救助的基礎上,城市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救助金,農村每人每年增加了120元救助金。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有5.1萬名城市低保對象、10.2萬名農村低保對象享受了分類救助,年支出分類救助低保金2455.3萬元。為加大分類救助力度,從今年4月份起,對城市低保分類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到25元,使有限的資金發揮了更大的作用。
除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還對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實施了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醫療救助。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城鄉低保家庭子女享受“兩免一補”政策7.3萬人,資助金額3576萬元;享受中職教育救助11944人。全市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廉租房救助37255戶;享受司法救助19788人(件),資助金額1800萬元;享受醫療救助150.88萬人次,資助金額1.32億元。
城鄉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實施,標志著我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網已經編織成形,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保障的“兜底”作用,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困難群體的關愛,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重慶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完善了城鄉低保政策體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問題,始終把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作為關注民生的首要任務來抓。我市自1996年開始實施城市低保試點、20xx年開始實施農村低保試點工作以來,不僅每年都把城鄉低保工作寫進了市委全委會議決議和市政府工作報告,而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惠及城鄉貧困群眾的城鄉低保政策。
一是逐步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市政府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基礎上,從20xx年開始,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重慶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財務管理辦法》、《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檔案管理辦法》,明確了城市低保享受的范圍、具體操作程序、資金管理方式和檔案管理辦法等內容。在實施過程中,還探索建立了社區居委會民主評議制度、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活動制度、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制度、低保工作定期督促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有循。
二是全面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為著力解決農村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市政府于20xx年在南岸區和雙橋區開展了農村低保建制試點,并在主城及渝西地區逐步推廣。20xx年11月,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關要求,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全面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對農村低保實施范圍、保障標準、操作程序、管理方式等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20xx年,農村低保制度在全市得以全面建立。
三是配套完善了專項救助政策。除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還出臺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享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醫療救助的其它專項救助政策。教育救助方面,除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幫助城鄉低保家庭解決子女讀書難問題外,還出臺了《關于資助三峽庫區移民、城鎮低保人員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意見》,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就讀中職學校,政府對學費給予全額資助,生活費資助15002000元,確保他們能順利完成學業。住房救助方面,出臺了《重慶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試行)》,對城市“雙困戶”實施了實物配租、租金補貼、租金核減、拆遷安置等方式的廉租住房保障。司法救助方面,頒布了《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建立了專門的法律援助基金,構建了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制定了法律援助基本補助標準,為全市城鄉低保對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醫療救助方面,在總結我市農村和城市醫療救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xx年出臺了《關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切實幫助城鄉低保對象解決了就醫難問題。
為有效地實施好城鄉貧困對象的低保救助工作,各區縣政府根據市政府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也相應制定出臺了城鄉低保具體實施措施,從而自上到下逐步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城鄉低保政策體系,在全市范圍內編織了一張惠及城鄉貧困群眾的保障網,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保證了城鄉低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著眼于管理規范,逐步建立完善了城鄉低保管理機制。
我市自實施城鄉低保制度以來,市政府始終堅持以民為本,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工作機制,基本形成了運作規范、管理有序、服務到位、群眾滿意的良好局面,較好地發揮了城鄉低保制度兜底保障的作用。
一是規范了低保運行機制。城鄉低保在實施過程中,建立了“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審批制度,即經過“戶主申請—村(居)委會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街道(鄉鎮)復核—張榜公示—區縣民政部門審批—張榜公布”七道程序,既規范了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又增強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確保了群眾的知情權,較好地發揮了社會監督的作用。在申請審批工作中,各區縣還結合本地實際,盡可能地對家庭收入計算范圍、計算方法進行細化和量化,對申請、調查、審核、審批的方法與時限給予明確,做到了有章可循、規范操作。對低保對象有疑點、有分歧、有舉報的,嚴格進行復查,確保對象的準確性。多數區縣還建立和實施了低保申請社區聽證制度,由申請人闡述申請理由,低保工作人員說明入戶調查核實情況,經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村委會)主任、群眾及低保對象代表組成的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是否符合條件納入低保,嚴把低保入口關,防止暗箱操作,杜絕優親厚友和平均分配現象的發生,確保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
二是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是確保“應保盡保”、打造“陽光低保”的重要手段。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建立了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對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家庭,實行重點監控,堅持按季復核;建立了低保對象就業漸退制度,多渠道為低保對象創造就業條件,組織他們參與公益活動、便民利民的低償服務、面向社會的社會化服務,增加他們的家庭收入,使之逐步退出低保。同時,對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市低保人員,如果一個月內3次不參加義務勞動或一年內經就業服務機構2次介紹就業而不愿就業的,由當地民政部門取消其低保資格。通過加強動態管理,做到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20xx年,全市城市低保新審批納入119577人,退出低保人數99188人。
三是完善了財政補助機制。20xx年以前,我市城市低保金實行市和區縣財政按比例分級負擔,市財政對財政狀況較好的17個區縣補助50%,對財政狀況一般的11個區縣補助60%,對財政狀況較差的12個貧困縣補助80%。20xx年,為完善我市城鄉低保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市與區縣政府事權,落實區縣政府職責,市政府調整了市級城市低保資金補助辦法,按照“總量控制、三年平均、適當調整、結余留用、調標適補”的原則,鎖定了市級財政對區縣城市低保金的補助額。考慮到三峽庫區區縣的實際,在鎖定城鄉低保補助資金時給予了重點傾斜。為加強資金管理,從20xx年起,全市低保資金全部納入預算內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對區縣補助資金及區縣本級財政安排的低保補助資金,全部通過專戶調撥,確保了低保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和專款專用。同時,為確保低保金發放運行安全和按時足額發放,主城區和縣城駐地以及有條件的鄉鎮實行了財政直接發放制度,由區縣財政部門委托金融機構發放,城市低保金按月發放到戶,農村低保金按季發放到戶。
四是建立了低保就業聯動機制。為鼓勵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積極就業,市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促進城市低保對象就業再就業以及向低保失業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現就業,由再就業基金按其家庭當月核減低保金總額的60-70%給予累計不超過36個月的就業補貼;對低保對象中的4050失業人員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20xx年,全市20個區縣實行了低保與就業的聯動,有9152名低保對象走上了工作崗位或自主創業的`道路,共發放就業補貼1991萬元,節約低保金3343萬元。
(三)著眼于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提高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讓城鄉貧困群眾共享改革和發展成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和諧重慶的重要任務。為此,市委、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確保了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一是明確城了鄉低保標準確定和調整原則。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按照維持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分別確定,并隨著我市經濟發展、居民生活消費水平提高與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增長適時調整。城鄉保障標準主要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確定;農村保障標準主要按照當地能夠維持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為使保障標準相對統一,城市低保從全面建立實施以來,由市政府按三個經濟區域分別確定三個保障標準。為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從20xx年起,市委、市政府明確農村低保標準原則上按城市低保標準的50%確定,將農村低保由一個標準調整為與城市低保同步增長的三個標準,從而建立了城鄉低保標準聯動機制。
二是逐步提高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城鄉低保標準進行了多次調整。城市低保運行11年來,歷經6次調標,保障標準由建制之初的120元/月人、100元/月人、80元/月人分別提高到現在的260元/月人、230元/月人、210元/月人。農村低保,將20xx年不低于700元的保障標準,從今年起調整為按城市低保標準執行的三個經濟區域分別不低于1600元/年人、1400元/年人、1200元/年人。特別是今年4月,針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的實際,大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178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增長了30.4%,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791元/年人提高到1369元/年人,增長了73.1%,是歷年來增幅的一次。為使調標后城鄉困難群眾得到真正實惠,防止少數區縣出現“只提高保障標準,不增長補差水平”的狀況發生,市政府要求各區縣農村低保平均補差水平不得低于保障標準的40%,并把這一指標作為20xx年考核低保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使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三是及時向城鄉低保對象發放了臨時生活補貼。自20xx年6月以來,我市豬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不斷上漲,為確保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到影響,市政府從20xx年8月起,及時向城市低保人員發放了臨時生活補助,并4次提高臨時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最初的6元提高到35元(分類救助對象每人每月40元)。為確保城鄉低保對象歡度春節,市政府將臨時生活補助政策延長至20xx年3月,并對72萬農村低保對象每人給予了20元的一次性 生活補助。
(四)著眼于打造“陽光低保”,逐步建立完善了監督機制。
一是強化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完善的監督機制對加強城鄉低保制度建設至關重要。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中,全市建立了低保工作督查制度,每年由民政、監察、審計、財政、工會等部門,對1/3的區縣進行督促檢查,并對各區縣的城鄉低保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綜合或專項檢查、審計,對違反財經紀律的給予嚴肅處理,促使各區縣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管理。建立了媒體輿論監督機制,各級政府及各級有關部門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輿論媒體中開設了城鄉低保專欄、講座、知識問答等,及時把城鄉低保政策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媒體輿論的監督。建立了低保信訪制度,市政府開通了“市長公開信箱”,市民政局開通了民政救助服務熱線,在市廣播電臺設立了“陽光重慶”欄目;各區縣政府均設立了低保熱線電話和舉報箱、信訪接待點,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一些區縣還建立了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屬實的,給予舉報人一定物質獎勵。針對群眾舉報的重大低保信訪案件,各級各部門加大查處力度,做到了有舉必查,有查必果。近兩年來,各級黨委、政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組織民政、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處理了31起涉及貪 污、騙取、套取、冒領城鄉低保金案件,涉及低保資金40.36萬元,扎實而有效地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健康開展。
二是自覺接受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人大常委會強有力的監督,使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得以健康有序推進。近年來,城鄉低保工作是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全市各級人大常委會始終把社會關注的熱點、老百姓生活的難點作為依法履職的立足點,積極支持和督促各級政府大力實施城鄉低保制度,經常聽取或審議關于城鄉低保工作的情況報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全市城鄉低保工作,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各級政府及各級有關部門也經常申請人大監督城鄉低保工作,主動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匯報城鄉低保制度的實施情況,并邀請各級人大代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專題調研,認真辦理關于城鄉低保工作的人大代表提案,從而發現問題,找準癥結,促進了城鄉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著眼于工作開展,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主責、部門落實、社會參與”的低保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城鄉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了城鄉低保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將低保工作列入為民辦實事的“民心工程”,市委xx屆十次全委會還把全面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納入了構建和諧重慶“十大工程”中的社會保障工程。同時,市政府把城鄉低保工作納入了對區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督促各區縣政府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工作。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中,民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了對基層低保業務的指導;財政部門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不斷調整支出結構,為全市城鄉低保工作提供了資金保障;勞動保障、教育、衛生、國土房管、司法等部門充分履行各自職責,發揮各自優勢,做好了與城鄉低保制度的銜接;監察、審計等部門充分運用行政手段,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低保資金的監督;各新聞單位加大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宣傳力度,宣傳政策,反映成果,報道典型,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社會參與是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的基礎。在低保工作中,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城鄉低保民主評議工作,確保了城鄉低保工作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各區縣還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開辦“愛心超市”、“慈善超市”,使城鄉低保對象可以購買低于市場價格的生活用品,領取社會捐贈的物品,讓他們得到了更多的實惠。總之,通過政府主責、部門落實、社會參與,有效地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的開展。
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也存在著一些需研究解決、逐步加以完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家庭收入核實難度大。由于我國國民收入核算體系尚不健全,低保家庭的收入主要依靠社區采取入戶調查、實地察看、鄰里訪問等形式進行核實,但對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隱蔽性收入缺乏調查核實手段,導致少數人員隱瞞收入。同時,對低保家庭收入變動情況,雖然實行了按季復核制度,但僅靠社區極有限的低保工作人員,核實的工作量相當重,核實的手段方法相當有限,難度相當大。二是區縣低保資金壓力較大。隨著保障人數的增長和保障標準的提高,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呈逐年增長且幅度較大。20xx年,全市城鄉低保支出8.86億,20xx年支出達到12.29億元,增長20%。今年大幅度調標后,預計全年將增加支出8億元,年總支出將達20億元。為保障城鄉低保資金支出,20xx年市財政對區縣給予了8.65億元的補助,占全年城鄉低保總支出的70.4%,對庫區及貧困區縣還給予重點傾斜,補助比例達到80%。隨著城鄉低保資金支出逐年增加,區縣財政壓力較大,尤其是一部分貧困區縣本級財政城鄉低保支出壓力相當大。三是保障標準調整機制尚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國還未建立城鄉低收入家庭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變動指標,低保標準難以與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和經濟發展水平相聯動,保障標準的調整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以20xx年為例,因物價上漲,從當年8月到20xx年1月份止,短短5個月時間,市政府就經過4次研究增加臨時生活補助,既不規范,又增加了工作量。四是基層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落后。隨著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全市 常年需救助的對象達300多萬人,而基層現有的低保工作力量、隊伍素質與低保對象增長的狀況還不匹配,管理工作還較粗放。同時,由于城鄉低保信息系統尚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程度相當低,管理手段落后,不少鄉鎮(街道)和社區(村)還是用傳統的手工方法進行低保工作數據統計和分析處理,仍停留在“手寫、心算、人跑”的原始工作狀態,從而影響了全市低保工作的發展。
城鄉低保事關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穩定、發展大局,市政府將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切實抓好城鄉低保工作。當前,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抓好《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貫徹落實。制定實施《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對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目前,市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該《條例》。《條例》頒布實施后,市政府將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報道、開辦專欄、開展培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條例》,力爭使《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家喻戶曉,擴大群眾參與度,增強工作透明度。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抓緊制定相應的實施措施,確保《條例》的全面貫徹落實,以更好地規范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時,對以前的一些與《條例》相抵觸的城鄉低保規定予以廢止。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低保工作機制。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我市物價指數、低保家庭生活必須品消費情況、財力狀況等因素的內在聯系,結合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逐步建立完善低保保障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相聯動的機制、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上漲相聯動的機制,以更好地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積極籌措全市城鄉低保資金。建立健全資金籌措保障機制,嚴格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不斷調整支出結構,為全市城鄉低保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市財政繼續按照“總量控制、三年平均、適當調整、結余留用、調標適補”的原則,鎖定市級財政對區縣城鄉低保金的補助額;各區縣財政在鎖定的補助額的基礎上,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本級負擔的低保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堅決杜絕部分區縣政府層層分攤低保金的現象,確保應保盡保。
(四)著力抓好城市低保就業聯動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也是低保的重要任務之一,市政府將繼續完善城市低保與就業聯動政策,促進城市低保與就業制度的有效銜接;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保障機制,完善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責任;加強政策扶持和就業服務,完善社會保障措施,強化對低保人員的分類幫扶,不斷推進城市低保就業聯動工作的開展。
(五)大力加強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管理。以貫徹落實《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為契機,不斷加大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對城鄉低保申請審批程序、家庭收入核算辦法、對象分類動態管理、退出機制、工作人員問責制度以及工作機構建設等進行細化和規范,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管理水平;繼續把城鄉低保工作納入對區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督促各區縣政府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繼續完善并認真執行低保工作督查制度、低保資金審計制度、媒體輿論監督制度、低保信訪制度、邀請人大監督制度,不斷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進一步夯實基層城鄉低保工作平臺。著力解決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問題,確保機構落實,有機構辦事;確保人員落實,有人做事;完成低保信息系統建設,確保用先進手段管事。加強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基層低保干部隊伍的業務素質。
城鄉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市政府將按照“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的要求,不斷總結完善城鄉低保制度,規范操作程序,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解決好廣大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把這項“民心工程”做實做好,為構建和諧重慶、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低保自查報告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制度上保障城鄉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徑,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為了把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真正實行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我縣充分認識做好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的重要性,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由縣低保局負責組織,各鄉鎮民政事務所負責具體實施。核查的范圍為轄區內所有城市低保對象和農村低保對象。自查自糾按下列要求嚴格操作。
(一)嚴格口徑,嚴把入口關
1、全面開展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尋租謀私;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清理村干部及其他關系戶違規享受低保問題。
為確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規,民政局對鄉鎮從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員及民政局科室及局屬單位所有職工進行低保近親屬登記備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打造明白紙,打開離身拳,杜絕利用職權享受低保現象,杜絕優親厚友、尋租謀私;。
2、全面落實《xx省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辦法》
我縣連續多年落實全縣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干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每年初召開專門會議,對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干部近親屬申請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況進行登記摸底。對審核復查、批準享受低保的,以家庭為單位由低保經辦人員、村(居)干部和近親屬準確填報。對備案對象進行專項復核,縣、鄉兩級低保管理部門組成核查組,對申請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家庭逐一入戶進行核查登記。通過入戶查看、走訪調查、信息核實等方式,查看其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審批過程中是否做到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是否科學準確、民主評議記錄是否詳細完整、公示內容是否真實齊全;審核、審查、審批程序是否規范等。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備案對象及時清退,嚴格審批程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人情保;、關系保;的發生及優親厚友等問題。另外,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進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3、全力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貫徹落實《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暫行辦法的通知》(蚌政辦〔201〕43號)文件,確保8月底完成核對平臺建設,對全縣新申請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對已享受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分批次核對,保障核對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
(二)核準收入,準確補差。按家庭實際收入計算補差標準,在戶主提供收入證明的基礎上,鄉鎮和村低保工作人員進行認真調查核實。收入證明和低保金額符合邏輯關系。
(三)健全制度,規范評議。鄉鎮、村(社區)組織的評議小組成員熟練掌握低保政策,勤于調查了解,熟知村(社區)居民家庭情況,熱心低保工作,勇于堅持原則,敢于講真話。要防止民主評議走過場。
(四)落實公示,強化監督。各鄉鎮、村(社區)在固定的低保公示欄內長期公布低保政策、按月公布低保金發放名冊。
(五)強化責任,依法行政。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法規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懂政策、懂法規,依法行政,增強其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做到愛崗敬業。低保工作人員務必把困難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把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心落到實處。
(一)確保工作力量到位。我縣把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領導親自抓,作出安排,鄉鎮民政事務所和村(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全力以赴,確保按時按質完成自查自糾工作。
(二)確保輿論宣傳到位。充分利用開展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之機,加強低保政策宣傳,讓低保戶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了解不予保障和取消保障的政策及相關規定。
(三)確保工作程序到位。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家庭申報原則和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布制度,充分發揚民主,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四)確保自查自糾到位。加強入戶調查工作(做到戶戶上門,人人見面),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記錄。
(五)確保申報審批規范。我縣以本次自查自糾為契機,將現有低保戶的申報審批資料補齊并規范填寫,整理并存檔。民主評議記錄、入戶調查記錄及張榜公示資料一并存檔備查。
(一)第一階段,自查自糾。從月2日至7月1日,鄉鎮和村(社區)完成本轄區管理的所有低保對象的清查,并上報自查自糾情況。
(二)第二階段,檢查驗收。7月1日至7月20日,縣民政局組織對全縣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三)第三階段,工作總結。7月底,根據鄉鎮自查自糾和縣檢查情況,召開總結表彰會議。同時將發現的嚴重違紀線索,移交相關部門。
建立低保管理問責制,全面落實誰入戶、誰簽字,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肅紀律,明確責任,加強低保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群眾舉報事件,要做到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屬實的問題,及時糾正,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有瀆職行為或以權謀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的責任人員,相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低保自查報告
根據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兩部門聯發的《關于開展年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評價考核的通知》(云財績[20xx]66號)要求,結合我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的使用情況,現將州民政局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如下。
全面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從年起,根據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當年將農村中因病、因殘、年老體弱、缺勞動力或勞動力低下和生存條件惡劣等五類重點特困群體9萬人納入保障范圍,占農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補助30元;經三年的擴面提標,“十一五”末,我州農村低保對象總數為16.35萬人,占農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補助70元,全年累計支出低保金1.267億元。農村低保標準從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補助從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計發放低保金3.4297億元。各縣根據實際,按照差額補助的辦法,采取以貨幣或錢物結合的形式,“分檔分類施保”,不搞平均發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從總體上看,我州城鄉社會救助各項工作開展順利,在保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困難群眾就醫難問題,農村福利設施得到較大改善,維護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救助資金的使用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同時各項救助資金運行安全,使用合理,沒有發現違規擠占、挪用等現象。
(一)、領導重視、認識到位。州委、州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城鄉低保工作,州委段書記親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農村低保工作會議,并作動員講話,幾年中對民生工作作了五次專題調研。侯州長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推進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從人員、經費、設備給予解決;并從年起,連續四年作為政府立項督查工作之一,納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長每年主持召開民政工作暨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會議,與縣人民政府簽訂《州城鄉社會救助責任目標》。州政府辦下發了《關于成立州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怒政辦發[]144號),建立了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州民政局充分發揮協調服務職能,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研究制定社會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實。
(二)、制度健全、責任到位。近十年來,我州城鄉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農村五保(財政)供養制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年)、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臨時救助制度(年)。并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的對以上城鄉救助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需要。通過各項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確了政府、部門、社會和城鄉居民的責任和權利,做到了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明確。
(三)、操作規范、措施到位。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省關于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關于認真做好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的要求,規范操作,嚴格執行“三審查”、“三公布”。堅持定期走訪查看城鄉低保家庭狀況,認真核實家庭收入和人口變化情況,做到底子清、數字實、情況熟,依據核實情況及時辦理提高、降低或終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如:在農村低保審批過程中,按照“四堅持”、“四不準”、“三不納入”、“三復查”的原則,確保農村低保對象的準確性。“四堅持”即堅持本人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堅持所在村委會初審;堅持鄉(鎮)審核把關;堅持縣民政局集體研究、集中審批。“四不準”即不準暗箱操作,必須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不準優親厚友,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不準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戶戶有保,必須保證重點;不準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必須手續齊全,照章辦事。“三不納入”即家庭居住條件較好、具有隱性收入的不納入;沒有經過村級評議小組評議的、沒有鄉(鎮)集體研究記錄的、沒有張榜公布的不納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惡勞的不納入。“三復查”即對低保對象有疑點的進行復查;對低保對象有分歧的進行復查;對低保對象有舉報的進行復查。
(四)、資金落實、籌措到位。資金是開展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關鍵和保障,僅年我州的社會救助資金支出達2.21億元,如此大的資金,我們一方面積極爭取省民政、財政廳支持,對給予全額補助;同時,積極的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列入財政預算,拿小錢發好大錢。在州、縣財政極度困難的情況下,得到了支持。縣財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州、縣民政從福彩公益金中累計投入630萬元支持農村敬老院建設,投入43萬元解決社會救助經費。確保了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落實。各項社會救助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儲存,實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帳目清楚,沒有出現擠占、挪用資金的現象。
(五)、隊伍充實、培訓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基層民政隊伍建設,年州政府決定,充實基層民政力量,要求各鄉鎮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員的基礎上,由鄉鎮調配1名專門從事農村低保工作,州編辦給每鄉鎮增加1名編制,確保每鄉鎮有3名工作人員。經督查,我州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編制已落實到位。根據工作新手多、業務弱的實際,年8月舉辦了全州基層民政干部培訓班,將鄉鎮民政助理員請來參加,開展以會代訓;并組織邊境16個鄉鎮民政助理員參加省民政廳舉辦的培訓班;今年4月又請省民政廳信息中心到各縣就社會救助信息系統使用進行培訓;6月中旬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在舉辦了社會救助業務知識培訓班,對全州社會救助人員進行培訓。
(六)、強化督促,監督到位。各級高度重視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對農村低保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年7月,為落實確定的鄉鎮民政工作人員不少于3人的決定,州政府安排開展專項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紀委第二紀工委對社會救助工作深入四縣作調研。各縣人大、政協機關非常關注城鄉社會救助工作,近兩年,四縣的人大、政協分別開展了社會救助工作的視察、檢查活動。州民政局切實履行職能,分別開展過對城鄉醫療救助、農村敬老院建設、農村低保工作的專項檢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縣、鄉鎮督促指導。
(一)制定出臺相關辦法,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為規范操作程序,保證各項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據省級先后出臺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試行)》、《州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州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意見》等對基層業務操作程序有較強指導意義的文件,從制度上保證了各項救助政策及資金的落實。
(二)建立專戶專賬管理,保證資金安全運行。城市低保、農村低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農村敬老院建設資金也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用途明確,避免各項保障資金被擠占、挪用。
(三)堅持社會化發放方式,減少資金流動環節。目前我州城鄉社會救助資金普遍實行社會化發放,即通過銀行、信用社等部門按時將救助資金打到保障對象存折上的方式發放,不僅減少了工作環節,減輕了工作負擔,降低了發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對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資金的安全運行。
(四)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安排補助資金。農村敬老院建設嚴格按照《省民政廳關于印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的要求,在項目審批上充分考慮到各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數量、現有資源分布和集中供養率等情況,科學確定建設布局、建設數量及規模,對各縣上報項目,逐一進行審核,對條件具備的優先安排補助資金,對條件不具備的則不予審批;同時要求各縣應在省級補助資金下撥一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避免資金違規使用。一是在救助金從申請到發放的過程中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廣泛接受群眾監督,通過社會監督規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門或多部門聯合檢查的形式,對各縣救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不規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查出有貪污挪用等行為,除追回經濟損失外,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嚴密的監督檢查,救助資金被挪用、擠占或隨意進行再分配等違紀違規的問題得以避免,確保了資金的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
(一)認識和把握上還有誤區。有的地方政策意識不強,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將一些應以其他方式解決其困難人員納入低保現象;有的地方錯誤地把低保或其救助當作化解社會矛盾的安撫措施,或者把困難群眾享受救助與其他行政管理事項掛鉤;有的地方忽視社會救助“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職能定位,片面強調“提標擴面”。
(二)貧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壓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萬人納入農村低保,占全州農業人口的38%,但據扶貧、統計數字,全州農村貧困人口29.89萬人,其中絕對貧困14.7萬人,受財力等因素的影響,還有部分群眾沒有納入救助范圍;近兩年因退耕還林,失地農民不斷增加、農村居民因補償逐漸用完,要求納入農村低保呼聲不斷。
(三)規范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會救助的申請、核查、評議、審核、審批等重要管理環節上,做得不夠細、不夠實,存在民主評議不規范、公示內容不齊全,救助情況不透明,沒有設立舉報電話、群眾參與監督意識差等方面的問題。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率低。
(四)基層社會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強。州政府雖然年給鄉鎮增加了編制,明確規定每鄉鎮從事農村低保的工作人員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層工作人員少、編制緊、實際到位不足,以到位的還身兼多職、不能專心從事民政工作。縣、鄉鎮工作條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應的工作經費,與承擔的社會救助職能任務不相適應。
在這樣經濟落后、需要救助人員眾多的邊疆、民族自治州,作為最后一道社會安的社會救助工作,既是困難群眾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體熱議的焦點,更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州的社會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規范”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各項救助制度,完善救助體系,規范操作程序,堅持不懈地推進各項救助工作,切實維護困難的基本生活權益,確保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新成果。
(一)加強組織協調,確保領導到位。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難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領導要重視抓、認真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審計、工會、鄉鎮、社區等各職能部門和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鄉低保有關工作,形成“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時、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
(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采取張貼標語、櫥窗展示、媒體報道等多種宣傳形式,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深入持久地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既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使城鄉低保的政策、法規、制度和審批程序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全民對低保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人人參與監督,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又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社區、村委會基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組織城鄉低保工作人員特別是村級低保協管員進行培訓,提升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盡快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城鄉低保工作隊伍。
新農村自查報告
1、出臺方案,爭取支持。去年7月,縣婦聯在專題調研、了解村情民意等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確定工作思路,根據十堰市“巾幗示范村”創建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下發了《xx縣“巾幗示范村”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提出了創建活動的指導思想、明確目標和工作要求,增強了活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與此同時,縣婦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巾幗示范村”的創建情況,引起了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在“xx縣創建巾幗示范村方案”請示上,縣委、縣政府領導充分肯定了婦聯開展“巾幗示范村”創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配合此項工作。去年8月,在城關鎮守金店村隆重舉行了“巾幗示范村”創建活動啟動儀式,會議宣讀了《倡議書》,守金店村婦女代表作了表態發言,10個示范村婦代會主任和結對幫扶的10個“巾幗文明崗”負責人簽訂了結對子幫扶協議,副縣長柏東明同志在啟動儀式上作了重要講話,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站在服務大局、服務婦女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使這項工作融入中心,有序推進。
2、健全組織,完善制度。為保證“巾幗文明村”創建活動的深入有效開展,縣婦聯積極探索“巾幗示范村”創建工作的督查和激勵機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內容,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和量化標準,建立了縣婦聯機關干部聯系點制度,直接深入基層,負責安排、指導、督查各地創建工作,確保面上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婦聯按照統一規劃,建立了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開展動員部署,切實把巾幗示范村創建工作擺上突出位置。
1、深化巾幗科技致富工程,推動農村婦女增收致富。在“巾幗示范村”創建中,始終把拓寬致富渠道,促進婦女增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一是強化科技培訓。組織農技專家深入“巾幗示范村”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舉辦培訓班,發放科技書籍,提供科技咨詢,把農業新信息、新技術、新品種送到田間地頭和農戶家中,幫助農村婦女提高科技文化素質和科技致富本領。二是積極扶持農村婦女自主創業。各鄉鎮婦聯組織經常深入農村調研婦女發展需求,鼓勵農村婦女因地制宜發展投資少、場地和技術要求低、見效快的項目,依靠創業致富。縣婦聯抓住“建設百里長廊”契機,請示發放貼息貸款時注重向百里長廊沒線“巾幗示范村”傾斜,今年共為28名女種養專業戶發放小額貼息貸款60余萬元,不少農村女種養專業戶通過這筆資金扶持走上致富路,輻射和帶動了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三是推動農村富余女勞動力有序轉移。充分發揮xx縣木蘭花家政服務培訓中心基地作用,共舉辦家政服務、電腦操作等專業的培訓班8期,培訓婦女勞動力550人,把455名農村婦女輸送到深圳佳居樂家政服務公司,對于希望“離土不離鄉”的留守婦女,在xx縣木蘭花家政服務中心就業,使培訓婦女百分之百實現就業。
2、開展凈化家園文明行動,以家風文明促進鄉風文明。家庭是婦聯組織傳統的工作領域,文明衛生環境的創建在新農村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縣婦聯以倡導健康科學文明生活方式、提高農村婦女和家庭成員的文明素質、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為目標,大力宣傳凈化家園文明行動的重要意義、內容、目標等,宣傳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一是開展“婦女撐起‘半邊天’,長廊建設我當先”萬名婦女簽名活動。7月12日,我們在水坪鎮舉行了簽名活動啟動儀式。在儀式上,水坪鎮婦聯與前進村、閻家壩村、杜家溝村、洞子溝村等村婦代會主任簽訂“講文明,除陋習,從我家做起”承諾書。來自百里長廊沿線的婦女代表進行了簽名。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李文新對廣大婦女同胞作出要求。活動旨在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婦女“半邊天”的作用,積極參與百里長廊建設;樹立典型,充分發揮榜樣的示范輻射作用,引導廣大農村婦女綠化美化長廊。二是開展環境整治活動。為改變柴草亂放、糞土亂堆、垃圾亂倒、污水亂潑、禽畜亂跑等陋習,抓好家居庭院環境衛生,積極參與“一建三改”,促進臟、亂、差局面的改變,縣婦聯號召各鄉鎮成立“巾幗文明檢查隊”等婦女志愿者組織,使廣大婦女在參與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踐行文明,自覺成為“文明衛生環境”的創建者、推動者、受益者,實現了以家庭衛生促進村容整潔,以家風文明促進鄉風文明。
3、開展關愛女性維權行動,以家庭平安促進社會穩定。針對當前農村中存在的婦女兒童權益受侵害問題,縣婦聯把加強開展普法宣傳、關愛弱勢群體、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等工作納入“巾幗示范村”創建活動。一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利用村婦女學校、婦女文化示范戶陣地,組織“巾幗宣講隊”進村入戶開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咨詢、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廣大農村婦女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的能力。二是加大維權服務力度。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和社會化維權機構作用,及時有效地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為受害婦女兒童提供及時必要的法律幫助,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共接待來信來訪134件,妥善處理134件,結案率達100%。三是為弱勢婦女群體辦實事。為維護貧困婦女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促進社會穩定,縣婦聯通過上下聯動,為139名單親特困母親建立了檔案,爭取扶貧搬遷計劃,切實解決了黃開梅等32名單親特困母親的安居工程。為了幫助廣大貧困女童在完成基礎學習后繼續接受職業技術培訓,縣婦聯以十堰市職業技術集團學校為重點,爭取了15名春蕾計劃名額,幫助廣大貧困女童增強就業技能,拓寬就業渠道,使貧困婦女兒童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關懷,為社會的安定奠定基礎。
4、開展婦代會整建行動,增強組織活力。我們把村婦代會建設作為創建“巾幗示范村”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創新活動方式,增強組織活力。今年9月,我們聯合縣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抓緊做好選拔配備村級干部工作的通知》,配齊配強村級女干部。各鄉鎮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紛紛結合本鄉鎮的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嚴格進行考核。截止目前,全縣295個行政村全部配齊村婦代會主任。村婦代會主任待遇問題,將自xx年開始從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中解決。
在“巾幗示范村”創建中,我們注重統籌城鄉資源,不斷拓展創建工作領域,引導“巾幗文明崗”與“巾幗示范村”結對,在“巾幗示范村”創建中再作新貢獻。
1、調查摸底,切實開展幫扶活動。各文明崗主動深入結對幫扶的村調查了解情況,根據示范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了幫扶活動計劃,明確了幫扶任務目標、主要內容和具體的要求,切實開展好幫扶活動,起到了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統籌發展的良好作用。如縣水務局辦公室結對縣河鎮示范場,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縣水務局投入20余萬元,并購買了凈化設備,解決了540戶、1500余人的安全飲水問題。縣煙葉辦結對龍壩鄉蘆峰村,蘆峰村是一個煙葉村,因此,縣煙葉專門派一名技術員常年駐村指導煙葉工作,使該村獲得了煙葉豐收,戶平增收100元。
2、慰問困難婦女,積極為她們辦實事。各“巾幗文明崗”與行政村婦代會關注女性弱勢群體,積極為她們排憂解難。縣人行國庫股與城關鎮守金店村、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與鄂坪鄉西灣村、縣地稅局計財股與豐溪鎮洞賓口村都互相為對方的貧困婦女、春蕾女童送去一份愛心。據不完全統計,開展崗村結對活動以來,各巾幗文明崗發揮自身特長和優勢,向結對的行政村送去幫扶資金2萬余元、圖書1300多冊,發放各類宣傳資料2萬余份,實現了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統籌發展的目標。
低保自查報告
縣監察局、縣民政局:
按照《xxx縣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鎮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村低保自我檢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全鎮總人口為45297,其中農業人口為40834人,全鎮共有26個村,截止20xx年6月份現已享受農村低保戶數760戶,人數為1987人,占農業人口的4.87%。通過各村自查清理,全鎮共清退農村低保30戶,58人,其中死亡人數9人,生活已轉好的21戶,49人。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成立xx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鎮長鄒時敏任組長,由紀檢書記張勇生、組織委員鐘平為副組長,各片長、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邱玉財、王錦煌、曾憲華、周全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曾憲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日常工作。確保清查工作的序推進,同時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xx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做到人人監督。各村必須開好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須把20xx年6月份在冊已享受低保的對象名單張貼在每個村委會設置的永久性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里公示,并公布縣民政局(5637015)、監察局(5630520)的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3、統一思想認識,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各村要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農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明顯成效。凡在自查中發現問題主動上報的,將從輕從寬處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檢查期間查出問題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4、結合“三送”工作,細化清查范圍。結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戶上門走訪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戶家庭,走訪個別群眾,聽取意見,特別重點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2)對村干部違反審批程序,未經民主評議、暗箱操作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3)對死亡了的人員仍吃低保的,必須清退。
(4)低保對象已購買汽車的,必須清退。
(5)低保對象購買房產的,必須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單中存在“合戶”現象的,必須取消。
(7)通過上戶走訪,發現已享受的低保戶不符合農村低保享受條件的,現已超標的,必須清退。
(8)經群眾舉報,反響意見大,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且事實情況屬實的,一律清退。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對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現象,未做到及時清退。
2、部分村拆戶保,存在“一戶保一人”現象。
3、部分低保戶意識差,普遍認為“低保終身制”。
4、村級低保公示欄樣式不統一或不規范。
5、村級低保管理制度上墻牌比較缺乏。
6、村干部業務水平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難核算,低保戶界限較難把握,評定方法缺少創新。
1、針對群眾反應意見大的村,責令其限期整改,開好低保聽證會,重新評定低保戶。
2、加大農村低保的申報、審批程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群眾對低保工作動態管理的意識。
3、多舉辦低保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村干部的業務水平。
4、設立全鎮統一的永久性的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
5、建立建全低保聽證制度、定期審驗制度、動態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須上墻,并規范各村農村低保檔案資料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