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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丙方:________________鑒于: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和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簽定《關于共同組建_____________相關事宜的協議書》(下簡稱“組建協議”),約定甲方在成立后分兩期購買乙方的部分資產。其中第一期資產在甲方成立后___________個月內接收;第二期資產暫交甲方無償使用,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后分兩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設立、并完成了對乙方上述第一期資產的收購,甲方愿意繼續收購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資產。各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資產收購。
1.1資產收購:甲方同意依本協議條款和條件收購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資產(詳見本協議附件一:資產清單)(下簡稱“轉讓資產”),乙方同意依本協議條款和條件向甲方出售轉讓該等資產。
(1)_____________房產應在本協議生效日交付給甲方;。
(2)其他資產應在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二條支付第二期收購價款后________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非訴訟法律服務合同
聘請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辦理甲方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聘請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項目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并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1.根據項目開發進展,完善甲方參與的三方合資合同、章程;
2.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前期動遷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5.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承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7.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分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8.督促、檢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約資料的積累、保管工作;
11.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2.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部分或全部樓宇出售、出租(境內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2)協助甲方辦理樓宇外銷批準手續;
(4)協助甲方辦理境內外購房銀行按揭手續,起草與此有關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購房業主出具工程進度、質量等符合預收樓款條件的法律意見書;
(6)如甲方需要,代為監管預售樓宇價款,使購房業主增強信心,減少風險;
(7)如甲方需要,代辦購房業主的樓宇預、銷售公證;
(8)如甲方需要,代理購房業主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9)協助甲方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2.支付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1)第一次:本合同簽約后10天內,支付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內,支付剩余的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乙方及受聘律師可根據法律服務工作項目及有關要求,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務,具體工作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確保服務質量,確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確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律師服務_____的10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具體賠償辦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師承辦非訴訟專項法律事務過錯責任有限賠償試行辦法》執行。該試行辦法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須按期支付律師報酬,如支付逾期,以應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應按規定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虛假不實或有重大錯誤,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務時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委托人:
住所地: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師:
日期:
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委托人:住所地: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受托人:住所地,郵編:,電話:,傳真:
法定代表人:席__,主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師。
時間:
委托辦理非訴訟法律服務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
合同。
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_________________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非訴訟法律服務合同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xxx郵編:xxxx。
電話:xxxx傳真: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范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于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非訴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咨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甲方:
乙方:
非訴訟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托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委托事項:
1、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并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托事務。根據本委托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托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無故解除委托,視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并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為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為之日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訴訟代理合同
金律非訴字第號甲方:
地址:
乙方:廣東金律師事務所。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層。
電話:傳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托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委托事項:
1、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并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托事務。根據本委托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元。
完成委托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并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為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為之日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律師:(簽字)。
本合同于月日簽訂于廣州市番禺區。
4.加盟連鎖合同審查的四大準則。
5.非訴訟程序抵押權實現的途徑有哪些。
8.最新個人簡歷模板。
9.個人簡歷的個人技能。
非訴訟代理合同
(以下稱甲方)因事件,委托安徽皖通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的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審查或起草法律文書;。
2、代為進行律師見證。
三、甲方須對乙方律師依本合同規定而進行的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本合同規定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情況,以及提供真實的證據材料或證據線索。
四、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委托事項違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隱瞞事實的,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約定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必須在合同規定的委托范圍、委托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在代理過程中,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六、乙方律師違法執業或因無正當理由拒絕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退還全部代理費。
七、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費用元,并支付實際支出的其他費用元。前述費用甲方須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乙方,逾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代理事項處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非訴訟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
律師費:
律師費付款辦法:
特別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
受委托方: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字:
相關內容。
法律術語,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采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責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托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托他人。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后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無效合同。
屬于因無效代理訂立的無效合同,包括以下情況:1、無權代理人訂立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4、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非訴訟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托事項進展情況;。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系方式,甲方更換聯系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托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復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后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后,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e—mail、郵寄。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電話:
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日期:
非訴訟法律業務的領域很廣,首先是它與所有訴訟相關的案前案外的工作,律師運用它的法律常識作一些協調工作,代為辦理事務的工作;其次,企業方面有大量的非訴訟的法律業務,它與企業的股權管理、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有緊密的聯系;再次,律師從事法律顧問服務,為當事人預防訴訟和進行庭審以后的善后處理工作也會發生很多的非訴訟業務。如果換一種分類方法的話,非訴訟業務可能會發生在銀行業務方面、房地產業務方面、知識產權業務方面、企業收購兼并方面,這幾個方面非訴訟業務比較集中。
法律上的非訟有: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蹤、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這些都屬律師的非訟業務,還有一些比如法律咨詢、某些事件的代理、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等也都是非訴訟業務。
總的來說,民事訴訟是運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請。非訴訟是不運用法律手段,雙方協商調解,還可以請求仲裁機構裁決等等。仲裁是尊重當事人選擇解決爭議途徑的制度,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就是希望雙方能自愿達成仲裁協議,這樣就不用向人民法院起訴了,法院也不會受理這種有仲裁協議的起訴。
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所辦事項,帶備身份證明及相關的證件材料到司法所辦理。如申請人不能到場的,須辦理委托手續,提交本人委托書(須經公證或我國駐外國的使、領館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所辦事項,帶備身份證明及相關的證件材料到司法所辦理。如申請人不能到場的,須辦理委托手續,提交本人委托書(須經公證或我國駐外國的使、領館認證,港澳同胞由我國委托的香港律師樓辦理)。
非訴訟代理合同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托單位:北京市中凱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順。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外黃寺大街24號甲24樓東門五層郵政編碼:100011。
電話:/62/63……/70(10線)。
傳真:
甲方因事務,特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為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為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系人。
第二條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敘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代理關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
非訴訟代理合同
委托人(客戶):(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__有限公司、__有限公司有意轉讓其名下的百分之百的股權,__有限公司有意收購。
2.股權轉讓方合法擁有__平方米(居住用地,地塊編號)。
a) 客戶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托代理人代理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
b) 代理人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客戶的委托。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1條 代理事項
1.1 由客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a.向委托人推薦__有限公司、__有限公司;b.向委托人介紹目標公司的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c.參加全程談判;d.起草相關合同文件等。
1.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應成為客戶在上述代理事項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條 委托權限
代理人接受客戶委托處理第1條事項的權限為:一般代理。 事務執行 代理人將指派律師具體執行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代理人并將在必要時自行或根據客戶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工作。
第3條 代理人應根據客戶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事務,維護客戶的利益。
3.1代理人在客戶的授權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為,其法律效果由客戶承受。
3.2 代理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工作期限,無特殊情況,代理人的工作期限為九十個工作日(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3.3委托代理事項辦理完畢的標準,委托人與被收購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4條
4.1 費用 客戶應按規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為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5%。
4.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客戶承擔的費用。
b)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4.3 除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
5.1 費用支出 第4.1款約定的律師費用,客戶應在本委托人與被收購方完成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后五日內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6條
6.1 相互報告 委托人應盡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所有證據或相關資料,并盡力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2 代理人應不遲延地向委托人報告委托事項的最新進展,并提供專業意見供委托方參考。
第7條
7.1 保密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的`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 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8條
8.1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第9條
9.1 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于代理事項處理完畢時終止。
第10條
10.1 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為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并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訴訟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乙方:
非訴訟業務可以實行計時收費、計件收費,律師事務所可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計時收費是指根據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有效工作小時,按照律師每小時的收費價格,確定收費金額的收費方式。計件收費是指根據服務項目的標的額,按照一定費率,確定收費金額的收費方式。
計件收費的,可按照標的額確定律師費,費率根據標的額分階段確定。也可根據預計的律師工作時間、律師事務所承擔的法律風險、收費與標的額關系等因素,對第五條的費率進行適當調整。
非訴訟法律案件具有兩個特征:一是非訴訟法律案件的內容,既包括無爭議、無糾紛的法律事務,又包括已經發生爭議的法律事務;二是非訴訟法律案件的解決途徑,是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機關審判,又不必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而是通過法律人員提供法律幫助或者通過法律人員進行訴訟外調解,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提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非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以上信息,大家在閱讀后會對非訴訟合同收費標準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非訴訟合同也會因為時間、地點、各地的經濟水平的不同而變化,同時也會因為案件的復雜性,在基礎收費標準上增加或減少,所以具體事件還需咨詢律師來得到具體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