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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基本藥物制度
根據河南省衛生廳豫衛藥政【2015】12號文件的要求,按照縣衛生局關于開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月活動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鄉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情況,針對2015年5月份我鄉開展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宣傳月活動情況進行如下總結:
我院根據上級的安排部署,在2015年5月6日起,開始在全鄉范圍內進行基本藥物制度宣傳活動,衛生院布置宣傳版面一張,設立宣教臺,懸掛宣傳橫幅2幅,對來往的行人進行宣傳講解。對村衛生所懸掛宣傳橫幅36幅,制作宣傳版面36張,發放宣傳單1萬張。在2015年5月6日晚,在每周一次的網絡例會上,對村級衛生所進行了專題培訓,灌輸基藥宣傳的思想和認識。多次召開中層管理人員會議及全體職工會,傳達國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我院采取多種宣傳形式,營造濃厚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宣傳氛圍。
衛生院組織全體醫護人員,對2012年版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進行了培訓學習,衛生院制定醫院信息3期,分別對藥占比、住院病人的管理、住院病人的規范治療等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我院在基藥宣傳月活動中共進行基本藥物知識的培訓3次,共培訓醫護人員236人次。進行會議、投影課件教學、網絡學習及自學的形式進行,使所有醫務人員均能接受基本藥物制度的培訓。
我院加強對本院基本藥物臨床使用及采購進行規范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藥品采購中心的網絡購進藥品,對采購不到位的藥品實施規范的應急采購。按照衛生部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及國家有關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規定進行管理。監督醫師和藥師的行為,完善基本藥物實施制度,堅決杜絕不合理用藥行為,規范基本藥物合理使用。
附:基本藥物制度宣傳月工作統計表
楊集鄉衛生院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基本藥物制度的覆蓋率,使廣大基層群眾能夠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藥物制度這項惠民政策,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慈政辦發〔〕202號)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實施范圍。
本著有序、穩妥推進的原則,決定在去年灣底社區衛生服務站試點的基礎上,轄區內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規劃內設置的所有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以下統稱為“村衛生室”),5月1日開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其中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延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為中心的分支機構,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不屬本次試點范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參照執行。
規劃外村衛生室僅承擔基本醫療工作,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不屬本次試點范圍。
二、工作資料。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省增補非基本藥物和慈溪市過渡期藥物。藥品配備和使用以國家基本藥物為首選、省增補非基本藥物和慈溪市過渡期藥物為補充,并在市衛生局遴選后公布的基本藥物品規范圍內使用。不得使用目錄外藥品。
村衛生室配備和使用的藥品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透過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集中招標采購。配送企業將藥品配送到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村衛生室代購、儲存、分發藥品。嚴禁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村衛生室務必建立明細賬目,規范藥品的進銷管理。
(二)實行零差率銷售。
村衛生室配備使用的所有藥品嚴格執行零差率銷售政策,并對藥品價格進行公示。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非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按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統一招標價格銷售,慈溪市過渡期藥物按集中采購價格銷售。中藥飲片暫按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中藥飲片定價、采購、配送、使用和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等政策規定執行,暫不實行零差率銷售。
(三)增收一般診療費。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按規定增設一般診療費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為每人5元,參合群眾可在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補償70%,個人支付30%,非參保群眾全額由個人支付。收取一般診療費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費、檢查費和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費。
(四)完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門診補償政策。
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核定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基本藥物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支付范圍,一般診療費補償支付比例為70%,基本藥物補償比例為40%。
(五)強化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村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一體化管理的實施意見》(慈政辦發〔〕1號)要求認真抓好“四制七統一”管理,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公有化、標準化。重點抓好人員、財務與信息化管理。
1、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公有化、標準化。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完善對村衛生室的投入,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實現公有化、標準化。同時各村(社區)要為村衛生室解決水電費用,保證村衛生室正常運行,促進其發展。
2、人員管理: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嚴把村衛生室用人關,杜絕非衛生技術人員或專業水平低下的人員進入。原則上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其中男性不得超過60周歲,女性不得超過55周歲。各社區(村)確因工作需要,對已超過退休年齡的原村衛生室醫技人員根據自身狀況向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同意后,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核后進行留任,但留用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三年。各村衛生室醫技人員(包括公共衛生員)配備人數由各村衛生室根據本單位實際狀況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意后確定。
3、財務管理: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村衛生室代建財務帳目,村衛生室所有業務收入全額、定期上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代付藥品采購費用和其他管理費用。村衛生室醫技人員社會保障費用由各村衛生室自行繳納。
4、信息化管理:各村衛生室要建好his系統和統用就診卡系統,做到憑醫保卡或統一就診卡就診、憑醫保卡門診補償、電子化收費,基本醫療補助按使用醫保卡或統一就診卡人數計算,在his系統中無記錄的門診人次不予補助。
5、醫療糾紛處置: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統一納入共保體,實行第三方處置醫療糾紛的模式。具體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為轄區內村衛生室辦理寧波市村衛生室醫療職責保險,所需費用從村衛生室日常運行經費中列支。
6、村衛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衛生室公共衛生經費、門診基本醫療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報酬待遇發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衛生局、財政局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街道辦事處同意備案。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村衛生室的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和考核,確保市、街道二級補助資金有效落實到位。
(六)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版)》要求,扎實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確保項目達標率到達95%以上。
(七)建立經費補償保障機制。
對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取消原每家3萬元的工作補助,改為對其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工作和基本醫療進行補助,具體如下:
1、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
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市財政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按每服務人口(以常住人口計算)12元標準設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由滸山街道下撥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各村服務人口數、公共衛生工作量、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及群眾滿意度調查結果統籌下撥。
2、村衛生室基本醫療補助。
街道財政按每門診人次8元的標準,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設立基本醫療補助經費。基本醫療補助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的實際門診人次數進行補助,配套補助下撥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各村衛生室門診人次數、群眾對基本醫療的滿意度、村衛生室依法執業與醫療質量檢查狀況統籌下撥。
上述兩項補助下撥后,各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注冊在村衛生室工作并正常執業的衛技人員和公共衛生員)年收入低于3萬元的,由街道財政安排資金補足。對年度公共衛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眾滿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顯醫療安全隱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發生主要職責醫療事故的,不予補足。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10月):各村(社區)和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工作。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召開村衛生室醫技人員動員大會,對實施基本藥物相關知識進行培訓,指導鄉村醫生科學合理用藥。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3年11月至204月):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庫存藥品要統一盤存。對村衛生室電子收費管理系統數據庫進行調整。年4月29日晚8時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價格務必調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時在滸山街道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準時啟動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原庫存藥品一律按照進價銷售。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5月)。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及補助到位狀況進行評估,總結工作經驗。
四、工作要求。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強、難度大、任務重、時間緊,街道相關部門、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各村(社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難,統籌安排,確保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實施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經街道研究決定,成立滸山街道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苗曙露任組長,成員黃利達、嚴岳先、孫杰、胡君兒、樓慶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樓慶豐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辦,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事務,做好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狀況后檢查、考核、經費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醫改工作的重要好處,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將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推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確保實施工作取得實效。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在街道的領導下,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指導與管理力度,督促各村衛生室抓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關系到廣大基層醫務人員尤其是村衛生室醫技人員的切身利益,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確保村衛生室站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和社會和諧穩定。對目前在規劃外村衛生室工作,主動要求至規劃內村衛生室工作的人員,如條件許可,要用心吸納,加強規劃內村衛生室工作力量,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
(三)加強保障,落實經費。
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完善村衛生室建設和日常運行經費補助政策,及時足額下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基本醫療補助經費,確保村衛生室可持續發展。鼓勵村(社區、居委)根據自身財力,在免費帶給業務用房,解決水電費用的基礎上,加大對村衛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衛生室發展后勁。
(四)加強督查,績效管理。
街道將把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納入對有關村(社區)及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資料,實行目標管理。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及時落實各項配套政策,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街道有關部門及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藥品采購使用、門診補償、醫療質量、群眾滿意度等實行重點檢查,檢查結果與有關經費補助掛鉤,進一步提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的職責性和用心性。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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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藥物主要是面向基層的,選擇療效確定,價格相對便宜,能保障供應的藥物作為基本藥物,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一項重要的改革,是一項全新的.制度。下面小編整理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供你參考。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理順藥品購銷管理、保障藥品質量、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為目標。加強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在本院實施步伐,加大體制機構新力度,堅決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制度、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綜合配套改革,保證基本藥物的規范合理使用,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人民群眾,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二)堅持政府主導,財政合理補助,體現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建立有效的補助機制。
(三)堅持公開的原則,增強透明度,讓廣大群眾知曉相關政策。
(四)堅持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的原則。
(一)成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組織全院醫務人員學習有關會議精神、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關政策,制定本院實施方案,加強對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的宣傳,建立管理機制。
(三)統一網上集中招標采購
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熟練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按相關招標制度和帶量采購方式進行統一招標,本院使用的藥品(包括非目錄藥品),應統一通過醫藥采購服務平臺實行網上集中。
(四)對現有的藥品的品種、價格、劑型、用量進行盤點,并及時藥品零售價格銷售。
(五)實施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
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同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綜合改革,實施績效工資和績效考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關規定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本院要建立以醫療質量、用藥規范、工作數量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績效考核制度,完善績效綜合考核和激勵機制。要防止平均主義,提高支出績效,鼓勵本院醫務人員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改善服務。為城鄉居民提供基本藥物、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使本院成為看病就醫的首選醫院,切實承擔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
(六)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督
各臨床醫師和藥房工作人員要對基本藥物的應用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反應及時報告。要加強基本藥物進貨、驗收、儲存、調配環節的監督,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保證基本藥物質量和用藥安全。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是緩解群總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全體醫務人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
(二)加強協調配合,要主動作為,自覺把各項配套設施及時落實到位,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三)強化政策宣傳,醫院要組織人員大力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藥物知識,轉變不合理用藥習慣,正確引導群眾合理用藥、科學用藥、安全用藥。
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我縣對20xx年度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資金進行了績效評價,現就項目開展和項目績效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單位基本概況。
20xx年,縣衛健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衛生計生工作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關于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擬訂了全縣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目標、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規劃全縣衛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縣各地衛生計生工作開展。衛生計生局機關實際在崗職工101人,共設23個股室(直屬機構),具體是:辦公室、黨辦、人事股、財務股、宣傳科教股、行政審批股、規劃信息股、醫政醫管股、疾婦股、愛衛辦、獻血辦、中醫管理股、基本藥物管理股、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股、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股、綜合監督股、監察室、“120”指揮調度中心、衛生計生會計核算中心、農村衛生協會辦公室、衛生計生人員培訓中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站、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20xx年衛生計生工作再上臺階,取得了較好成績。
(二)項目實施依據。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桂陽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xx年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中省財政補助資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陽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xx年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中省財政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對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補助工作進行安排。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
通過績效評價,了解我縣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資金使用情況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藥物實施情況,總結項目資金管理的經驗,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財政支出的規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項目和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完善預算編制、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以及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應采取的措施等。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方法。
1、績效評價原則。
根據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度項目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項目特點,遵循以下評價原則:相關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可比性原則、經濟性原則、系統性原則。使績效評價能反映資金使用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
2、績效評價方法。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對項目工作的要求,為加強對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資金的管理和效果評價,我縣對項目資金工作開展的目標設定情況、目標完成情況、組織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資金落實情況、資金支出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評價,收集政策范圍內發放對象相關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方法,形成客觀有效的自我評價。
三、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一)資金到位情況:20xx年到位村衛生室基藥補助資金304.8106萬元。
(二)資金使用情況:20xx年實際發放村衛生室基藥補助資金304.8106萬元,共342個行政村衛生室。
(三)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情況:根據《會計法》、《預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部及省財政廳有關財務規章的規定,制定了資金支出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了相應原則和要求,開支范圍、程序、辦法及標準、審批權限等。
四、項目執行情況和績效目標情況。
村衛生室基本藥物補助資金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通過衛生院對村衛生室考核后,縣財政部門安排資金,衛生院通過報賬方式,衛生計生會計核算中心將各衛生室基本藥物補助資金通過代發銀行轉賬支付到各衛生室鄉村醫生手中。全年沒有發現截留、挪用、擠占、虛列資金等現象。
具體執行:
2、制訂并下發績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發了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2項績效考核辦法和基本公共衛生、基本藥物、醫療服務等3個績效考核細則與相關文件,進一步強化和完善了鄉村一體化管理,規范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行為。
3、加大績效考核力度。全年衛健局實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對衛生院綜合績效考核,衛生院實行對衛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導考核。資金與考核結果掛鉤,嚴格按照績效考核結果撥付相關補助經費,充分調動了鄉村醫生積極性。
截至20xx年12月30日止,我縣共有342個行政村衛生室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上半年發放村衛生室基藥補助149.4742萬元,年終發放村衛生室基藥補助155.3364萬元,全年共發放村衛生室基藥補助304.8106萬元。
績效效益: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農民群眾“看病貴”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新醫改帶來的實惠。
五、項目績效評價及結論。
評價:20xx年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農民群眾“看病貴”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新醫改帶來的實惠。
結論:根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各項指標綜合自評得分90分,項目績效支出為“優秀”。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基藥配送到位率偏低,群眾用藥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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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一、填空題(每題1分)。
1、基本藥物是指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適宜、()合理、能夠()供應、公眾可()獲得的藥品,基本藥物制度試題。
2、國家基本藥物基本特征是()、()、()、()。
3、國家采取實行();();()等措施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4、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招標采購、()配送。
5、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涉及基本藥物()、生產、()、使用、()、報銷、檢測評價等多個環節。
6、《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版)》包括()和()、()、()。
7、()統一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8、生產、配送企業以及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負責上報(),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按規定及時()9、省衛生廳《關于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陜衛藥發??326號)相關規定基礎上,二級醫療機構國家基本藥物和陜西省增補藥物品種數、銷售額占藥品總銷售額的比例不低于()%10、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管理制度《基本藥物制度試題》。
二、單選題(每題2分)。
1、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首先在哪些醫療機構實施?()a國家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b省級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c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d縣級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不包括()。
a化學藥品b生物制品c中藥飲片d中草藥3、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共有()品種,中成藥203個品種,共307個品種。
6、哪些藥品可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范圍?()a主要是常見并多發并傳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藥品。b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
c主要用于滋補保健的d非臨床治療首選的。
7、什么是零差率銷售?()。
a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加價很少。b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不再加價。
c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加價0.1%。d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加價0.2%。
8、地方可以增加基本藥物品種嗎?()。
a可以b不可以c未作規定。
三、寫出我院35種抗菌藥物中有哪些是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山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規范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項目績效工作開展,提高基本藥物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鄆城縣衛健局有關文件精神,我院及轄區衛生室20xx年度基本藥物制度補助項目績效進行自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鄆城縣丁里長鎮轄區面積13平方公里,總人口4萬余人,下轄9個一體化衛生室,村醫32人,衛生院在職職工60人,我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主要有鄆城縣衛健局主管。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用藥費用負擔,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提高群眾健康水平的基本保障制度。20xx年度我院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議相關精神,嚴格按照要求對我院臨床用藥,轄區內衛生室用藥全面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價銷售,同時對就診患者實施收取‘一般診療費’標準,貧困人口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除外。
2項目績效目標情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績效評價,是為了解我鎮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取得效果,以利于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目標是為我院及轄區衛生室已全面實施藥品零差價,基本改變了以藥養醫的傳統格局。下一步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業務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上,減少群眾用藥負擔,緩解看病貴問題。滿足大多數人要求,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保證數量和劑型足夠供應,降低了藥品價格,提高基本藥物的可及性,讓群眾得到真正的實惠。規范國家基本藥物使用,及醫務人員的開藥行為遏制過度使用抗生素問題,確保用藥安全。
二項目實施管理情況。
1.首先成立績效評價小組根據山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及考核辦法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分管院長及藥庫主任為副組長,業務人員為成員的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設在藥庫辦公室,由專人負責本單位和轄區衛生室的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落實項目運行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報送相關資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衛生院及轄區衛生室配備專兼職基本藥物采購工作人員,進行網上采購,每月統計,逐級上報。
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根據縣衛健局要求,20xx年度實施國家基本藥物運轉,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作為衛生院及轄區衛生室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評價查看標準,績效目標的實施情況,存在的問題等。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醫改辦《關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要求,我縣制定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償辦法》,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20xx年衛生院及轄區衛生室均實行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衛生院實施網上統一采購。
四績效目標實施情況分析。
1.我院已落實上級文件要求,按照服務人口,診療人員及基本藥物銷售額給予發放了藥品零差價銷售補助資金。
2嚴格指標完成情況衛生院用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補助經費萬元,轄區衛生室萬元,資金發放率100%.資金使用率100%.質量達標率100%.成本節約率100%.
20xx年我院采購藥品品規為282種,采購金額256萬元,網上采購率100%。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使我院及轄區衛生室衛生服務能力和工作人員積極性得到明顯提高,服務質量明顯提升,醫生用藥逐漸合理,群眾用藥更加安全。服務診療人口上升,人均醫療費用同比下降的預期目標,有效降低群眾基本藥物費用負擔,使廣大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五基本藥物實施工作的問題和建議。
存在的問題1.省聯合議價采購平臺有部分藥品價格與醫藥配送公司實際藥品價格不一致,給機構采購藥品帶來困擾。2配送公司常會有缺藥的情況,使機構在臨床用藥時沒有延續性。3基層能采購的藥品品種不多,無法完成上級醫院確認后回基層管理病人用藥需求。
4部分基層醫療機構藥品沒有按照要求進行儲存,溫濕度測量流于形式。5部分低價藥品基本網采不到。
相關建議1.加大上級財政補助力度。2制定科學完善的考核機制,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率。3.基藥目錄定期增補,不斷增加藥品種類,考慮醫生用藥習慣及患者要求。
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為減輕醫藥費用負擔,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根據國務院醫改辦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xx〔〕7號)、《關于印發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醫改辦〔2009〕4號)、省醫改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省20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醫改發〔2009〕5號)和《關于印發xx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xx社婦〔〕6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總目標是: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全面健康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藥,維護健康公平,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具體目標是:12月26日開始,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農村14所鎮級衛生院及219個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改制的13所民營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資料包括: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xx省增補藥物目錄(以下簡稱基本藥物);實行省級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含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確保每個建制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鎮衛生院;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補償機制等。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照省定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藥物目錄規定的藥品,由xx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實行網上統一招標采購,根據鹽城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確定的“一品兩規”,各醫療衛生單位申報采購計劃,透過“xx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采購與監管平臺”進行網上采購,并在省招標遴選的配送企業中確定2家配送企業統一配送。
(二)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完善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按照省編辦、財政廳、衛生廳聯合下發的《xx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09〕7號),綜合思考功能定位、職職責務、轄區服務人口和實際服務覆蓋范圍等因素,透過合理整合衛生資源,科學核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編制,使人員、設備、房屋等全面到達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中心衛生院逐步到達xx省示范鄉鎮衛生院標準。科學規劃設置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
(三)。
落實基本藥物納入醫療保障范圍政策。基本藥物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基本資料,市人社局和衛生局分別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制訂使用基本藥物的優惠政策,鼓勵首選使用基本藥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就醫使用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5-10個百分點。
(四)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xx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實施意見》(蘇財社〔2009〕132號)、《xx省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辦法(試行)》(蘇財規〔2009〕12號)、《xx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09〕7號)等文件要求,遵循“補運行經費、不補藥品差價”的原則,市財政建立科學、合理、促進良性運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額補助的財政補助辦法,在不減少過去已有補助的前提下,參照-2009年三年藥品銷售平均差價率計算確定對衛生院和基層改制民營醫院補助標準,給予村衛生室合理補助,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務必的運行經費補償,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實施。條件成熟后,將適時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市衛生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考核辦法,加強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年度財政補助相掛鉤。
(五)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要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基本藥物制度。2月10日后,除基本藥物外,不得再使用目錄外藥品。少數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藥,可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透過與其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的二級醫院帶給,具體辦法由市衛生局另行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貼合基本藥物儲存條件的衛生環境和基礎設施,配備具有藥學專業資格的技術人員從事基本藥物管理,督促醫務人員按照基本藥物臨床用藥指南和處方集的規定,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三、實施步驟。
在前期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等工作的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臺《大豐市基本藥物采購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按規定程序遴選確定我市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并簽訂統一配送合同。
3、正式實施前,召開全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動員大會,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同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
4、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出臺《大豐市實施基本藥物財政補助實施辦法》,補助數額足額納入今后市財政預算,并按時撥付。
5、按照省統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6、加強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效果跟蹤監測,保證制度的健康運行。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補償資金。認真做好年度財政預算,留足改革所需資金,同時,透過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財政爭取以獎代補資金,確保投入政策落實到位,財政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切實保障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
(二)強化工作職責。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重大的體制機制創新,也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市發改(物價)、衛生、財政、人社、藥監、編辦、監察和文廣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豐市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委員會,負責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協調,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實施。各成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并納入部門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職責,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注重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基本藥物制度的好處、原則和主要政策,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構成社會關心、全民支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良好氛圍。
識并主動理解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1、基本藥物是指適應()衛生需求、()適宜、()合理、能夠()供應、公眾可()獲得的藥品。
2、國家基本藥物基本特征是()、()、()、()。
3、國家采取實行;();()等措施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4、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招標采購、()配送。
5、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涉及基本藥物()、生產、()、使用、()、報銷、監測評價等多個環節。
6、《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版)》包括。
()和()、()、()。
7、()統一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8、生產、配送企業以及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負責上報(),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按規定及時()。
9、基本藥物的指導價格按藥品()制定公布,原則上由政府制定統一的(),不區分具體生產企業。
10、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
11、根據《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衛規財發〔2009〕59號)第八條之規定: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必須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
12、參與基本藥物招標的配送企業,應當是依法取得()、()等相應資質的藥品經營企業。
13、醫療機構在優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病情實際,使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確定的執行基本藥物政策的()。
14、醫患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醫療保險機構作為參保人利益的代表,作為醫療服務最大的購買方,應該發揮()。通過()的方式,醫療保險機構與醫療機構和藥品提供方協商確定付費方式和標準。
15、(),衛生部制定下發《關于調整和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的意見》,要求各省(區、市)將國家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
1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版)》已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所有治療性藥品全部納入,并列為()藥品。
17、(),就是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不再加價。
18、實行()的地方,可以采取()的辦法,擇優將村醫納入統一管理,其工資水平與當地鄉鎮衛生院職工工資平均水平相銜接。
19、政府對社會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可采取。
()的方式給予補助。
20、社會辦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也可通過。
()購買服務的方式得到收入。
二、單選題。
a國家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b省級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c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d縣級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a化學藥品b生物制品c中藥飲片d中草藥。
3、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共有()品種,中成藥102個品種,共307個品種。
a307個b502個c305個d205個。
4、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管理,不斷優化基本藥物品種、類別與結構比例,原則上幾年調整一次?()。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5、經省政府批準,我省具備基本藥物統一配送資質的機構共有幾家?()。
a12家b14家c15家d16家。
6、底,有多少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a30%b50%c60%d80%。
7、國家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高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藥品,報銷比例差距保持多少?()。
8、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的目的?()。
a轉變基層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
b促進合理用藥,降低藥品價格。
c保證群眾基本用藥,減輕患者負擔,吸引群眾到基層就診,讓群眾得實惠。
d以上都是。
9、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期,省級政府可以增補哪些目錄。()。
b非目錄品種。
c處方外購藥。
d醫療機構自制品種。
10、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先從哪些醫療機構開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a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b其他公立醫療機構。
c民營醫療機構。
d社會零售藥店。
11、我國從哪年開始引入“基本藥物”的概念?()。
ab20c20d1979年。
12、哪些藥品可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范圍?()。
a主要是常見并多發并傳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藥品。
b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
c主要用于滋補保健的。
d非臨床治療首選的。
13、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指導程序中不包括()。
a成本和市場交易價格調查。
b專家評審。
c聽取各方面意見。
d向社會公布平均價格水平。
14、保證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要()。
a加快推進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b引導鼓勵生產企業積極參加基本藥物招標采購。
c完善國家藥品儲備制度。
d以上都是。
15、制定發布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標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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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中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對基本藥物目錄制定、生產供應、采購配送、合理使用、價格管理、支付報銷、質量監管、監測評價等多個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關于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文章吧!
據相關人士透露,近日相關部門就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調整對行業內人士進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基本藥物目錄調整、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以及基本藥物的采購供給等有了更為詳細的要求,并明確強調,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輸液。
在基本藥物目錄調整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原則上三年調整一次。對于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
上述人士介紹,堅持調入與調出并重,優先調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質量、成本效益比顯著等療效確切的藥品。同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可被風險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優質品種所替代的藥品則是調出重點。
“此次政策最重要一點是突出藥品臨床價值。”一位業內人士說,相較于前兩輪的制度調整,此次制度要求將基本藥物列為公立醫院的首選。
意見稿提出,醫院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目錄的藥物進行標注,提示醫生優先選用。同時,處方點評應將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作為重點內容,對于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
對于強調基本用藥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藥大概可覆蓋95%的疾病。“基層醫療是保基本,其療效確切,并具有較高的性價比。‘以藥控費’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做法。”
正因如此,意見稿提出,未來將把基本藥物使用情況與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和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同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優先制定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標準,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臨床診療使用的基本藥物,經過醫保部門的相關程序之后,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對于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本藥物,持續加大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免費向群眾提供。
“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種的基本用藥有可能全額保障或醫保全額報銷。”上述人士說。此前“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就提出,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實行最優惠的報銷政策。
此前,我國在上海、江蘇、廣東、浙江、山東等13個省、24個市(縣)進行基本藥物全額保障試點。針對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將基本藥物作為公共產品以全額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費提供,實現基本藥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
除此之外,關于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機制,采取國家談判、集中招標、陽光掛網等方式分類采購,引導形成合理價格。做好分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推進醫聯體、醫共體和市(縣)域內公立醫療機構上下聯動、集中帶量采購,統一基本藥物采購的品種、劑型、規格,滿足群眾需求。鼓勵腫瘤、兒童等專科醫院開展路區域聯合采購。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此前對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進行動態調整。其中,新申請掛網屬于聯采目錄內的競爭組產品,生產企業(含首次申請企業和已掛網企業)同意遵守福建省相關規定,按低于目錄內本組產品最高銷售限價10%(同時承諾全國最低價)與本組最低實際交易價“孰低原則”確定最終掛網價格予以掛網;已掛網產品通過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依企業申請由競爭組調入非競爭組。
新政重在落實,較之過去各地更需加大執行力度。今年二季度,湖南省曾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時發現,該省基本藥物制度建設仍存在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情況,少數地區基藥補助資金分配不合理,資金撥付不及時;部分地區基層藥事管理有差距,不合理用藥情況突出;部分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不理想。
調整完善制度是順勢而為。
在此前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政策吹風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調整,擴大了國家基本藥物在臨床的覆蓋面,品種數量不僅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應急搶救等主要臨床需求,還聚焦癌癥、丙肝等病種,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了多種用藥選擇。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藥品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陳昊教授表示,隨著國情的不斷發展變化,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建設的內涵也在逐步調整。“新一輪醫改啟動以來,我國逐步建立起了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陳昊說,在公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基本能夠滿足后,國家基本藥物政策應更注重對臨床合理用藥的指導和管理,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在國際上,澳大利亞等國的基本藥物制度設計,也體現了類似導向,為我國提供了借鑒。
《意見》明確,基本藥物的遴選要更加注重藥品的臨床價值,更加注重循證證據,以診療規范、指南等為依據進行目錄的調整。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教授表示,從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角度,依據主要臨床需求,遴選療效確切、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基本藥物,有利于合理擴大基層用藥的覆蓋面,改變基層藥品層次偏低的狀況;也有利于保證上下用藥基本一致,減少疾病確診后大醫院用藥基層難以滿足的情況。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藥劑科主任馮婉玉認為,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兒童用藥及抗腫瘤用藥的需求將會愈發迫切,此次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調整完善,真正體現了從百姓實際用藥需求出發,“在這些領域我們要加強基本藥物的配備,而且是真正治療疾病的基本藥物”。
陳昊表示,基本藥物政策是國家藥物政策的基礎,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圍繞基本藥物生產、流通、使用等各個環節開展的支付、監測、評價等一系列政策體系安排。
“《意見》的出臺具有很高的站位,力圖在各方面做好頂層設計。”陳昊說,在切實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方面,《意見》安排了一攬子系統解決辦法,著力化解臨床可能面對的短缺隱憂。“保障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不是衛生部門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醫保部門、藥監部門、制藥工業等各方共同努力實現的社會目標,這需要在今后做好供應保障的實際工作中,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相互協同。”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有效解決“已短缺”藥品供應的基礎上,要特別加強“易短缺”藥品的風險監測和預警,把提早防范作為解決短缺苗頭問題的重要措施,“對臨床療效確切、價格比較低廉的藥品,一定要通過制度性措施來保障供應”。
“藥品供應保障涉及多方面因素,必須注重同時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只手’的作用,針對不同的短缺原因分類應對。”史錄文舉例,在藥品生產流通領域,由于信息不對稱很容易造成藥品的結構性短缺,政府主導的市場撮合等措施就可以很好解決此類問題。《意見》的出臺,也體現了對近年來藥品集中分類采購和解決藥品短缺經驗的總結和借鑒,從鼓勵企業的技術改造、完善采購配送機制、加強短缺藥品預警應對作出了系統安排。
《意見》強調,按程序將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優先納入基本藥物目錄,逐步將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品種調出目錄。
“魚目混雜的藥品質量,影響了藥品領域綜合政策實施的效果。”史錄文表示,在公眾和業內專家看來,我國生產的眾多仿制藥質量和療效參差不齊,而上游藥品質量的高低有別,也導致藥品集中采購、醫保報銷、不良反應監管等諸多下游政策難以有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是保障民生的基本用藥,理應以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為抓手,將藥品質量提升到應有水平,同時樹立民族制藥質量第一的行業形象,改變多小散亂的產業局面。”史錄文說,從基本藥物入手,推進一致性評價有利于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和醫藥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公眾對國產制藥的信心。
加強配備使用促進合理用藥。
《意見》提出,要在各級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同時做好上下級醫療機構的用藥銜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指出,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之間用藥目錄的相互銜接,是實現分級診療的一個重要前提。《意見》發布后,各級醫療機構統一執行集中采購確定的品種、劑型、規格、廠家、價格,將有效解決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不銜接的問題,為患者在基層就近就醫提供更多便利。
“關于配備使用的相關調整,也體現了對此前相關政策經驗的總結吸收。”陳昊表示,此次政策調整,基本藥物目錄有所擴容,增加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選擇范圍;而且隨著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推進,及采購中對品種、規格、劑型的統一,基本藥物配備品規較為分散的情況也將會有所好轉,“能夠更好滿足基層用藥需求,同時體現基層和等級醫院之間的銜接,更加適應慢性病長處方的下沉、區域醫共體建設等政策,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馮婉玉以抗菌藥物阿奇霉素為例說,該院在采購前,會針對此類藥品開展藥物經濟學和療效方面的綜合評價,為患者選擇更合適的藥品,而基層醫療機構未必能夠開展此類研究。“我們希望患者在我們醫院就診后,回到基層也能用上同樣的藥品,真正實現用藥的良好銜接。”馮婉玉認為,《意見》明確的政策方向,就是要為患者帶來更多實惠。
史錄文表示,《意見》提出的諸多措施從不同維度出發,都鮮明地指向了同一個目標——促進臨床合理用藥。而且隨著醫改的逐步深入,以總額預付為主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加強合理用藥的動力也會越來越明顯。
“降低群眾藥費負擔,不能用單一藥品價格、費用的升降來衡量,而應關注整體藥品費用的增減。”史錄文表示,臨床診療中同一個適應證往往對應著多種藥品,如果嚴格依照臨床證據,使用經過嚴格遴選、療效確切的基本藥物,也許單一藥品的治療費用會有所上升,但由于減少了無效治療帶來的浪費,總體藥品費用負擔未必會增加,這就是《意見》力促臨床合理用藥的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新一輪醫改以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患者用藥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還存在不完全適應臨床基本用藥需求、缺乏使用激勵機制、仿制品種與原研品種質量療效存在差距、保障供應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意見》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基本藥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應、優先使用、保證質量、降低負擔”的功能定位,全面帶動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著力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緩解“看病貴”問題。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助力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動醫藥產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意見》從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支付、監測等環節,明確了五個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動態調整優化目錄。對基本藥物目錄定期評估、動態調整,突出藥品臨床價值,堅持中西藥并重,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應急搶救等主要臨床需求,兼顧兒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二是切實保障生產供應。堅持集中采購方向,落實藥品分類采購。對易短缺基本藥物,通過市場撮合確定合理采購價格、定點生產、統一配送或納入儲備等措施保證供應。三是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實施臨床使用監測,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合理診療、合理用藥。四是降低群眾藥費負擔。按程序優先將基本藥物納入醫保目錄范圍,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鼓勵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負擔的有效方式,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五是提升質量安全水平。對基本藥物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檢,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品種,按程序優先納入基本藥物目錄;逐步將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品種調出目錄。
《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要加強督導評估,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督導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結果運用。要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解讀,營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基本藥物制度調查報告
《意見》提出,新一輪醫改以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患者用藥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還存在不完全適應臨床基本用藥需求、缺乏使用激勵機制、仿制品種與原研品種質量療效存在差距、保障供應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意見》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基本藥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應、優先使用、保證質量、降低負擔”的功能定位,全面帶動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著力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緩解“看病貴”問題。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助力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動醫藥產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意見》從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流通、使用、支付、監測等環節,明確了五個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動態調整優化目錄。對基本藥物目錄定期評估、動態調整,突出藥品臨床價值,堅持中西藥并重,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應急搶救等主要臨床需求,兼顧兒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二是切實保障生產供應。堅持集中采購方向,落實藥品分類采購。對易短缺基本藥物,通過市場撮合確定合理采購價格、定點生產、統一配送或納入儲備等措施保證供應。三是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實施臨床使用監測,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合理診療、合理用藥。四是降低群眾藥費負擔。按程序優先將基本藥物納入醫保目錄范圍,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鼓勵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負擔的有效方式,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五是提升質量安全水平。對基本藥物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檢,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品種,按程序優先納入基本藥物目錄;逐步將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品種調出目錄。
《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要加強督導評估,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督導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結果運用。要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解讀,營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自評報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支出項目績效監管,規范財政資金運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湖南省20xx年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評價方案》(湘衛藥政發[20xx]6號),赫山區衛生健康局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積極籌措、安排部署,對赫山區衛健系統20xx年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資金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赫山區衛生健康局下轄12個鄉鎮衛生院,5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行政村衛生室170個,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實行零利率銷售。
(二)項目的總體目標。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取得的效果,總結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項目管理經驗,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資金管理,在保證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范實施的前提下節約成本,指導預算編制和申報績效目標,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
項目目標為,到20xx年,全面鞏固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成果,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的基藥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規占比將分別達到50%、80%。切將工作重心轉移到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上,更加注重公共衛生服務,真正體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減少群眾用藥負擔,緩解“看病貴”問題,滿足大多數人口的需求。同時,區藥品監測與預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區的藥品監測預警工作,確保藥品的短缺供應。提高基本藥物的可及性,讓群眾得到真正的實惠。規范藥物使用,確保藥物安全有效,在提高臨床用藥的性價比和臨床給藥率的同時,逐步規范醫務人員的開藥行為,遏制過度治療和抗生素濫用等問題,進一步引導群眾形成合理科學的用藥習慣,從而提高群眾健康素質。
20xx年,赫山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央及省級撥付基層醫院補助資金527.2萬元,補助村衛生室246.05萬元。市級補助資金22.02萬元,本級配套資金1200萬元,基層醫院基藥補助資金共計1749.22萬元、村衛生室基藥補助共計246.05萬元,已全部撥付到位。未發現資金擠占挪用情況,基本達到預定目標。各項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及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是健全機制,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管理領導體系,健全了基本藥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臨床首選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組織了基層醫療機構人員進行基本藥物臨床使用培訓、合理用藥的培訓,明確要求各基層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嚴格按照《益陽市赫山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20xx年修訂版)》執行。基層醫療機構采購、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納入目標任務進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對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進行督查,不定期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補償資金掛鉤,嚴格按《益陽市赫山區行政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經費補償方案》執行,確保各基層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價格均實行零差率銷售。四是加強藥品配送公司管理。對藥品配送公司進行了實地考察和考核,簽訂配送協議和廉潔承諾書。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高,服務質量得到明顯提升,醫生用藥日趨合理,群眾用藥更加安全,實現了基層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醫療費用同比下降的預期目標,降低了群眾基本醫療費用負擔,提高了人民群眾的就醫獲得感和幸福感。
1、基層衛生院藥學人員不足。
2、采購平臺某些中標基藥價格偏高。
3、少數村衛生室執業(助理)醫師和鄉村醫生用藥欠合理。
1、改善職業環境,穩定人才隊伍建設。
2、建議相關部門統一、規范價格。
3、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培訓,切實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項目執行能力,進一步規范基本藥物制度項目管理。
基本藥物制度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五項重點工作之一。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基本藥物足量供應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權益,轉變“以藥補醫”機制,也有利于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資源優化整合,對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維護人民健康,體現社會公平,減輕群眾用藥負擔,推動衛生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為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扎實有序地建立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根據國務院醫改辦《關于印發2015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醫改辦〔2015〕4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15〕7號)、省醫改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2015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醫改發〔2015〕5號)和《關于印發江蘇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衛社婦〔2015〕6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總目標是: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藥,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全面健康協調發展,維護健康公平,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具體目標是:2015年12月26日開始,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農村14所鎮級衛生院及219個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改制的13所民營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含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確保每個建制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鎮衛生院;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補償機制等。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完善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按照省編辦、財政廳、衛生廳聯合下發的《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15〕7號)。
綜合考慮功能定位、職責任務、轄區服務人口和實際服務覆蓋范圍等因素,通過合理整合衛生資源,科學核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編制,使人員、設備、房屋等全面達到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中心衛生院逐步達到江蘇省示范鄉鎮衛生院標準。科學規劃設置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
(二)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照省定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藥物目錄規定的藥品。
由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實行網上統一招標采購,根據鹽城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確定的“一品兩規”,各醫療衛生單位申報采購計劃,通過“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采購與監管平臺”進行網上采購,并在省招標遴選的配送企業中確定2家配送企業統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按照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15〕7號)、江蘇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實施意見》(蘇財社〔2015〕132號)、《江蘇省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辦法(試行)》(蘇財規〔2015〕12號)、《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15〕7號)等文件要求。
遵循“補運行經費、不補藥品差價”的原則,市財政建立科學、合理、促進良性運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的基礎上。
采取核定收支、差額補助的財政補助辦法,在不減少過去已有補助的前提下,參照2015-2015年三年藥品銷售平均差價率計算確定對衛生院和基層改制民營醫院補助標準,給予村衛生室合理補助,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的運行經費補償,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實施。
條件成熟后,將適時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
市衛生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考核辦法,加強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年度財政補助相掛鉤。
(四)落實基本藥物納入醫療保障范圍政策。
基本藥物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基本內容,市人社局和衛生局分別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制訂使用基本藥物的優惠政策。
鼓勵首選使用基本藥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就醫使用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5-10個百分點。
(五)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要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基本藥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藥物外,不得再使用目錄外藥品。少數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藥。
可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與其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的二級醫院提供,具體辦法由市衛生局另行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符合基本藥物儲存條件的衛生環境和基礎設施,配備具有藥學專業資格的技術人員從事基本藥物管理,督促醫務人員按照基本藥物臨床用藥指南和處方集的規定,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三、實施步驟。
在前期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等工作的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臺《大豐市基本藥物采購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按規定程序遴選確定我市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并簽訂統一配送合同。
3、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出臺《大豐市實施基本藥物財政補助實施辦法》,補助數額足額納入今后市財政預算,并按時撥付。
4、正式實施前,召開全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動員大會,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同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
5、按照省統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職責。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重大的體制機制創新,也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市發改(物價)、衛生、財政、人社、藥監、編辦、監察和文廣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豐市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委員會,負責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協調,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實施。
各成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并納入部門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二)落實補償資金。認真做好年度財政預算,留足改革所需資金,同時,通過提升管理積極向省財政爭取以獎代補資金,確保投入政策落實到位,財政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切實保障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
(三)明確部門分工。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計劃、招標、配送、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醫保報銷及財政補助政策等多個環節,市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發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實施中的難點及可能帶來的影響,統籌兼顧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落實和銜接。市衛生局要牽頭認真做好基本藥物的招標采購、統一配送等工作,組織對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規定、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的培訓,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監督基本藥物制度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市財政局要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機制,落實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確保政府投入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銜接。市人社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結報比例,引導居民首診在社區。
市編辦要按照省規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配備標準,合理核定編制。市物價局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藥品零售價格管理,按照上級部署,及時調整醫療服務收費價格。
市食藥監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質量的監管。市監察局等部門要強化對藥品購銷、使用等環節的監督,堅決遏制醫藥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市文廣新局要廣泛開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優越性的宣傳,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并主動接受基本藥物。
(四)注重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基本藥物制度的意義、原則和主要政策,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會關心、全民支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良好氛圍。
基本藥物制度
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是新一輪醫改工作的重點,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為了解我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我辦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全市村衛生室的基本情況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情況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市21個縣市區目前有村衛生室6392個,其中已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村衛生室2044個,占總數的31.98%;實行網上集中采購的村衛生室2751個,占總數的43.04%;全市村衛生室從業人員共計8587人,其中具有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1311人,占總人數的.15.27%;服務全市總人口632.27萬人,鄉村醫生年人均所得平均為19415元。全市村衛生室醫療總收入29670.43萬元。衛生室平均業務收入46418元,其中醫療收入9460元,占業務總收入的20.38%;藥品收入35813元,占業務總收入的77.15%;其他收入1146元,占業務總收入的2.47%。業務支出28791.73萬元,其中藥品支出17106.9萬元,占總支出的59.42%;人員工資等支出11251.8萬元,占業務總支出的39.08%,其他支出684.08萬元,占2.3%。
二、取得的階段成效。
自去年年底在全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現在:一是鄉村醫生服務理念正在發生改變。鄉村醫生一直是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基本藥物制度在村衛生室的實施加快了鄉村醫生服務理念的改變,目前正逐步由以基本醫療服務為主,向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兼顧基本醫療服務的轉變。二是“網底”基礎更加牢固。基本藥物制度推行到村級衛生室,通過發展鞏固縣鄉村三級醫療網絡,讓老百姓在村衛生室看病就醫,就能享受到藥品零差價,確保小病不出村,方便群眾就醫用藥。三是進一步提升了衛生系統的形象。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杜絕了以往開大處方、開單提成等不良現象,促進了衛生行風建設,樹立了醫務人員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鄉村醫生基本藥物制度認識有待加強。鄉村醫生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表示認可,統一基本藥物購入和銷售價格,藥品零售價格較實施前降低了,藥品質量有了保障,群眾得實惠也敢去看病,受益率提高了。但鄉村醫生也普遍存在顧慮:一是藥品品種及規格偏少,主要缺乏兒科、婦科、急診用藥等品種,同時還要去鄉鎮衛生院取藥,中間多了一道環節,而且部分基藥配送公司配送品種太少,配送時間上不及時,影響藥品使用和正常業務開展。二是村衛生室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后,藥品取消加成,村醫看病只收診療費,鄉村醫生的收入會大幅度減少。三是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如果只按每人每年5元標準給予補助,明顯低于藥品利潤收入,村醫單憑公共衛生和醫療收入難以解決待遇問題。四是實行一體化管理后,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藥品價格相同,而鄉鎮衛生院技術水平、服務能力和診療環境比村衛生室要好,因此到村衛生室看病的村民肯定會減少。
(二)各縣市區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進展不平衡。通過前一階段我市的基本藥物制度督導檢查情況看,個別縣市衛生局對基本藥物網上集中采購重視程度不足,有的縣市至今藥采中心沒有獨立,有的由其他科室人員兼職且人員較少,職責不明確。多數縣市衛生局未設立村衛生室采購子用戶,采購藥品運行與鄉鎮衛生院一起,采購數額與鄉鎮衛生院采購劃分不清,藥品配置分發程序繁瑣。基本藥物網上集中采購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只有6個縣市區,基本藥物制度在我市村衛生室全面實施依然任重道遠。
(三)基本藥物采購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由省集中網上公開采購,各地醫藥企業配送,總體價格呈下降趨勢,但基本藥物目錄及省增補藥品目錄仍偏窄:一是有部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不可少的常用藥物如注射用水、布洛芬顆粒、賴氨匹林、沙丁胺醇片、非諾貝特片,以及兒科常用藥等未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二是大眾認可,深入人心,效果滿意的個別品種未中標,如“安瑞克”、“卡托普利片(常州)”、“西比靈”、“嗎丁啉”、復方丹參片(廣州白云山)、安痛定注射液等;三是部分價低利薄的藥品難以購到,如維生素k,撲爾敏等常用藥經常斷檔,一些藥品配送企業備貨不足,出現配送不及時現象,致使補充藥品不及時,影響正常用藥。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盡快建立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村衛生室是離農民最近的醫療機構,主要擔負著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以及公共衛生工作。鄉村醫生具有不可代替性,是農村衛生隊伍的主力軍,是農民健康的“守門人”。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財政補助及時到位是關鍵和保障。目前我市基本藥物制度在村衛生室剛剛實施,建議盡快同步落實補償政策,建立長效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以提高鄉村醫生待遇,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積極性,以確保村衛生室的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建議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探索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藥品補償、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一般診療費等補償采取“打包”的方式,集中購買鄉村醫生提供的各種服務。
(二)加強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監督考核。一是進一步加強基本藥物價格監管。各縣市區都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不執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二是在調研基礎上出臺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管理績效、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基本藥物網采量、群眾滿意度等指標,對村衛生室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資金安排和撥付掛鉤。三是積極推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明確界定村衛生室的功能定位,合理核定人員編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合同管理、績效考核的分配機制,提高村衛生室的整體服務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與鄉醫培訓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醫改政策及合理用藥知識宣傳力度,讓群眾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一個比較全面的認知和了解,逐步改變群眾喜好用品牌藥、廣告藥的習慣。另一方面,對鄉村醫生進行分批次開展全科醫師或中西醫結合臨床培訓,改變鄉村醫療機構鄉村醫生的用藥習慣,熟悉和掌握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中醫中藥治療常見疾病的臨床治療指南或方式方法。
(四)適時調整增補完善基本藥物目錄。建議增加藥品網上采購品種。基本藥物目錄品種普遍偏少,影響村衛生室診斷和治療,建議盡快增加臨床常用、急救藥品,增加藥品品種品規。同時,建立制度約束藥品配送企業,保障基本藥物的配送,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在我市村衛生室的順利實施。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6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衛生部等9部委《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藥政發〔2009〕78號)以及《關于印發江蘇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醫改發〔2009〕5號)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省范圍內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進行基本藥物遴選增補、生產、配送、使用、定價、報銷、結算、監管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設立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推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以及與國家相關政策的銜接;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框架內,確定我省增補藥物目錄遴選與調整的原則、范圍、程序,審核我省增補藥物目錄。委員會由省衛生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中醫藥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承擔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堅持立足省情、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20全省30%地區、全省60%地區、全省所有地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也要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第二章:目錄遴選、生產、采購和配送。
第五條:省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增補必須數量的品種作為基本藥物使用,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增補的數量和品種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醫療保障潛力、疾病譜變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科學技術進步等狀況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醫并重的原則確定。具體品種主要從國家、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范圍內選取,確因少數慢性疾病治療必需的,也可從目錄(乙類)范圍內選取。省建立基本藥物遴選專家庫,負責增補藥物的咨詢和評審工作。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增補藥物遴選的組織實施,審核省增補藥物目錄。省增補藥物遴選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省增補藥物目錄實行動態管理,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同步調整,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特殊狀況能夠提前調整,調整品種數量不超過增補藥物目錄品種總數的20%。
第七條: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按照招投標相關規定實行網上公開招標采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免疫規劃用疫苗、免費治療的傳染病用藥、計劃生育藥品以及中藥飲片除外。
第八條:省基本藥物評審委員會根據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質量優先、價格合理、誠實守信、服務優良、促進醫藥產業發展的原則,按照gmp和單獨定價藥品區分質量層次,不同生產企業的同一層次藥品采取競價方式,同一生產企業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藥品實行差價比的規定,制定評標細則。透過公開招標遴選,確定中標(入圍)的基本藥物產品和具有現代物流潛力的配送企業。以縣(市、區)為單位,在中標(入圍)的配送企業中選取1-2家配送企業帶給配送服務。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制定。
第九條:基本藥物集中招標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對因質量問題、違反合同相關約定、生產潛力不足等導致不能保證基本藥物供應的,應予以調整。少數價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應不足或難以公開招標采購的品種,可采用邀請招標或議標的辦法解決。
第十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中標的生產企業生產,并由中標的生產企業委托中標所在地選取的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和零售藥店基本藥物采購供應方式由各省轄市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的原則確定。
第十一條: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及其中標的配送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三方簽訂基本藥物的購銷和配送合同。合同須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付和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職責等資料。
第十二條:對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產的基本藥物實行儲備制度,納入現行藥品儲備體系管理。具體辦法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以省轄市為單位,在省公布的中標(入圍)的基本藥物產品中,嚴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gmp層次的常用注射劑和口服劑型選取各不得超過兩個產品,單獨定價的原則上選取一個產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以縣(市、區)為單位在“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上統一采購基本藥物。
第十四條:按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進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規定的過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藥品。其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也應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按規定使用必須比例的基本藥物。基本藥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藥物銷售收入額占全部藥品銷售收入額比例的方法計算。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廳制定。
第十五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學習《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加強合理用藥管理,保證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第十六條: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基本藥物。零售藥店務必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為患者帶給購藥咨詢和指導,對處方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藥品。
第十七條: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范圍內,省物價局依據統一招標采購價格,確定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
第十八條: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應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廳、衛生廳和財政廳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規范醫療衛生機構貨款結算,逐步實現基本藥物貨款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結算。基本藥物的回款周期不超過2個月。
第二十條:推進醫藥衛生系統信息化建設,建立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結算和報銷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基本藥物生產、配送信息,對基本藥物生產、配送活動進行實時監督、管理和協調。推進醫療保障管理資源的整合,逐步實現基本藥物使用結算平臺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政府投入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及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有效銜接。具體按照《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辦法(試行)》(蘇財規〔2009〕12號)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質量規范和相關規定組織生產和配送,建立質量受權人制度,完善質量管理、風險控制體系,確保藥品質量。
第二十三條: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病例報告。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完善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第二十四條:加強基本藥物監督檢驗工作,對基本藥物進行全面抽驗,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抽驗結果。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的藥品質量問題,應及時通報藥品監管部門。抽驗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不得向生產經營企業收取檢驗費用。
第二十五條:加強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評估。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醫療衛生機構運行、醫療保障制度、醫藥產業發展、藥品價格水平、醫療行為等方面的影響進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促進基本藥物制度不斷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藥品管理、醫療管理、價格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利害關系人可向相關部門反映。負有行政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為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降低群眾就醫負擔,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饒縣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廣政辦發〔2010〕51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以滿足群眾基本醫療用藥需求、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積極探索,穩妥推進,完善政策,創新機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標。
1、保證基本藥物的足額供應和合理使用,從制度上實現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
2、確保基本藥物價格合理下降,提高群眾受益水平,減輕群眾藥費負擔。
3、規范醫療機構用藥行為,引導群眾形成良好的用藥習慣,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
4、建立科學的政府補償和人事分配制度,轉變“以藥養醫”運行機制,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職能,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5、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保障基本藥物安全、有效。
二、實施范圍和內容。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體制機制的重大創新,要根據國家和省、市、縣部署要求,初步建立起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基本藥物配備使用、供應保障和醫保報銷制度體系;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機制,完善政府投入補助政策。
(一)實施范圍:村集體衛生室。
(二)實施內容。
1、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國家公布的307種基本藥物、《山東省增補藥物目錄(2010年版農村基層部分和社區部分)》確定的216種增補藥物及我市增補的60種非基本藥物,為現階段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藥物,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定。鎮政府負責轄區內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要按照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本藥物處方集,合理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2、實行基本藥物統一招標采購及配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從鎮衛生院購進藥品,不得私自從外購進藥品,其庫存藥物全部按原進價銷售,取消藥品加成。
3、提高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比例。國家、省確定的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提高10%。
4、完善以政府為主的多渠道補償機制。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后,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等方式進行補償,縣財政給予專項補助,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
5、制定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的工作積極性。
三、實施時間。
四、資金補助標準。
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鄉村醫生補助標準為:縣財政每人補助1、56萬元/年,鎮財政每人補助5000元/年。
五、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負責對村衛生室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承擔起推進實施的責任。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工作分工落實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方案,把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鎮財政所要切實保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要強化資金管理,建立健全村衛生室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
(三)積極探索創新。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要切實加強對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及改革進展情況的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制度逐步完善。
(四)強化督查考核。鎮督查考核辦公室、衛生院要切實加大對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重點檢查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采購配送情況和政府補助落實情況。要創新考核評價方式,建立多方參與、協調高效、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對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得力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帶來的好處,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參與。鎮衛生院要制定分類培訓計劃,開展對各級各類人員的業務培訓,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一)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人民群眾,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二)堅持政府主導,財政合理補助,體現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建立有效的補助機制。
(三)堅持公開的原則,增強透明度,讓廣大群眾知曉相關政策。
(四)堅持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的原則。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為減輕醫藥費用負擔,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根據國務院醫改辦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xx〔2009〕7號)、《關于印發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醫改辦〔2009〕4號)、省醫改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省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醫改發〔2009〕5號)和《關于印發xx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xx社婦〔2010〕6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總目標是: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全面健康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藥,維護健康公平,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具體目標是:2010年12月26日開始,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農村14所鎮級衛生院及219個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改制的13所民營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資料包括: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xx省增補藥物目錄(以下簡稱基本藥物);實行省級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含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確保每個建制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鎮衛生院;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補償機制等。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照省定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藥物目錄規定的藥品,由xx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實行網上統一招標采購,根據鹽城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確定的“一品兩規”,各醫療衛生單位申報采購計劃,透過“xx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采購與監管平臺”進行網上采購,并在省招標遴選的配送企業中確定2家配送企業統一配送。
(二)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完善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按照省編辦、財政廳、衛生廳聯合下發的《xx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09〕7號),綜合思考功能定位、職職責務、轄區服務人口和實際服務覆蓋范圍等因素,透過合理整合衛生資源,科學核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編制,使人員、設備、房屋等全面到達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中心衛生院逐步到達xx省示范鄉鎮衛生院標準。科學規劃設置村衛生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
(三)落實基本藥物納入醫療保障范圍政策。基本藥物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基本資料,市人社局和衛生局分別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制訂使用基本藥物的優惠政策,鼓勵首選使用基本藥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就醫使用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5-10個百分點。
(四)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xx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實施意見》(蘇財社〔2009〕132號)、《xx省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辦法(試行)》(蘇財規〔2009〕12號)、《xx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蘇編辦發〔2009〕7號)等文件要求,遵循“補運行經費、不補藥品差價”的原則,市財政建立科學、合理、促進良性運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額補助的財政補助辦法,在不減少過去已有補助的前提下,參照2007-2009年三年藥品銷售平均差價率計算確定對衛生院和基層改制民營醫院補助標準,給予村衛生室合理補助,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務必的運行經費補償,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實施。條件成熟后,將適時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市衛生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考核辦法,加強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年度財政補助相掛鉤。
(五)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要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基本藥物制度。2011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藥物外,不得再使用目錄外藥品。少數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藥,可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透過與其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的二級醫院帶給,具體辦法由市衛生局另行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貼合基本藥物儲存條件的衛生環境和基礎設施,配備具有藥學專業資格的技術人員從事基本藥物管理,督促醫務人員按照基本藥物臨床用藥指南和處方集的規定,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三、
實施步驟。
在前期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等工作的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臺《大豐市基本藥物采購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按規定程序遴選確定我市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并簽訂統一配送合同。
3、正式實施前,召開全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動員大會,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同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
4、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出臺《大豐市實施基本藥物財政補助實施辦法》,補助數額足額納入今后市財政預算,并按時撥付。
5、按照省統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補償資金。認真做好年度財政預算,留足改革所需資金,同時,透過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財政爭取以獎代補資金,確保投入政策落實到位,財政補償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切實保障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
(二)強化工作職責。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重大的體制機制創新,也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市發改(物價)、衛生、財政、人社、藥監、編辦、監察和文廣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豐市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委員會,負責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協調,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實施。各成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并納入部門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職責,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注重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基本藥物制度的好處、原則和主要政策,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構成社會關心、全民支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良好氛圍。
識并主動理解基本藥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衛生部等9部委《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藥政發〔2009〕78號)以及《關于印發江蘇省2009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蘇醫改發〔2009〕5號)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省范圍內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進行基本藥物遴選增補、生產、配送、使用、定價、報銷、結算、監管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設立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推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以及與國家相關政策的銜接;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框架內,確定我省增補藥物目錄遴選與調整的原則、范圍、程序,審核我省增補藥物目錄。委員會由省衛生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中醫藥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承擔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堅持立足省情、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2009年全省30%地區、2010年全省60%地區、2011年全省所有地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也要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第二章:目錄遴選、生產、采購和配送。
第五條:省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增補必須數量的品種作為基本藥物使用,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增補的數量和品種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醫療保障潛力、疾病譜變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科學技術進步等狀況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醫并重的原則確定。具體品種主要從國家、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范圍內選取,確因少數慢性疾病治療必需的,也可從目錄(乙類)范圍內選取。省建立基本藥物遴選專家庫,負責增補藥物的咨詢和評審工作。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負責增補藥物遴選的組織實施,審核省增補藥物目錄。省增補藥物遴選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省增補藥物目錄實行動態管理,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同步調整,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特殊狀況能夠提前調整,調整品種數量不超過增補藥物目錄品種總數的20%。
第七條: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按照招投標相關規定實行網上公開招標采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免疫規劃用疫苗、免費治療的傳染病用藥、計劃生育藥品以及中藥飲片除外。
第八條:省基本藥物評審委員會根據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質量優先、價格合理、誠實守信、服務優良、促進醫藥產業發展的原則,按照gmp和單獨定價藥品區分質量層次,不同生產企業的同一層次藥品采取競價方式,同一生產企業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藥品實行差價比的規定,制定評標細則。透過公開招標遴選,確定中標(入圍)的基本藥物產品和具有現代物流潛力的配送企業。以縣(市、區)為單位,在中標(入圍)的配送企業中選取1-2家配送企業帶給配送服務。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制定。
第九條:基本藥物集中招標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對因質量問題、違反合同相關約定、生產潛力不足等導致不能保證基本藥物供應的,應予以調整。少數價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應不足或難以公開招標采購的品種,可采用邀請招標或議標的辦法解決。
第十條: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中標的生產企業生產,并由中標的生產企業委托中標所在地選取的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和零售藥店基本藥物采購供應方式由各省轄市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的原則確定。
第十一條: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及其中標的配送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三方簽訂基本藥物的購銷和配送合同。合同須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付和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職責等資料。
第十二條:對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產的基本藥物實行儲備制度,納入現行藥品儲備體系管理。具體辦法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以省轄市為單位,在省公布的中標(入圍)的基本藥物產品中,嚴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gmp層次的常用注射劑和口服劑型選取各不得超過兩個產品,單獨定價的原則上選取一個產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以縣(市、區)為單位在“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上統一采購基本藥物。
第十四條:按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進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規定的過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藥品。其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也應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按規定使用必須比例的基本藥物。基本藥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藥物銷售收入額占全部藥品銷售收入額比例的方法計算。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廳制定。
第十五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學習《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加強合理用藥管理,保證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第十六條: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基本藥物。零售藥店務必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為患者帶給購藥咨詢和指導,對處方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藥品。
第四章:基本藥物定價、報銷和結算。
第十七條: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范圍內,省物價局依據統一招標采購價格,確定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
第十八條: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應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廳、衛生廳和財政廳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規范醫療衛生機構貨款結算,逐步實現基本藥物貨款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結算。基本藥物的回款周期不超過2個月。
第二十條:推進醫藥衛生系統信息化建設,建立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結算和報銷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基本藥物生產、配送信息,對基本藥物生產、配送活動進行實時監督、管理和協調。推進醫療保障管理資源的整合,逐步實現基本藥物使用結算平臺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政府投入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及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有效銜接。具體按照《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辦法(試行)》(蘇財規〔2009〕12號)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質量規范和相關規定組織生產和配送,建立質量受權人制度,完善質量管理、風險控制體系,確保藥品質量。
第二十三條: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病例報告。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完善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第二十四條:加強基本藥物監督檢驗工作,對基本藥物進行全面抽驗,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抽驗結果。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的藥品質量問題,應及時通報藥品監管部門。抽驗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不得向生產經營企業收取檢驗費用。
第二十五條:加強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評估。省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醫療衛生機構運行、醫療保障制度、醫藥產業發展、藥品價格水平、醫療行為等方面的影響進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促進基本藥物制度不斷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藥品管理、醫療管理、價格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利害關系人可向相關部門反映。負有行政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建立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制度是確保國民公平享有基本衛生保健的必要條件,是一項系統性的制度建設。為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扎實有序地建立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按照衛生部“盡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精神和五指山市城鄉統籌衛生工作的要求,根據五指山實際,特制定五指山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質量為宗旨,加快城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發揮基層醫療機構衛生服務的基礎性作用。
二、基本原則。
基本藥物是指能夠滿足公眾基本醫療衛生保健需求,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實用方便的藥物。建立和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是實現全民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資料之一。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一是要從源頭上堵住虛高的藥價;二是要減少和壓縮流通環節;三是要控制藥品的最終價格。透過建立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到達既要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又要有利于控制醫藥費用和不合理用藥,減少藥品浪費的目的。
三、工作目標: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為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藥,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全面健康協調發展,維護健康公平,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據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具體目標是:
(一)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9所鄉鎮衛生院、2所政府辦的社區服務機構、農墾暢好醫院及59個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同時實行財政性補償。保證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和合理使用,藥品價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鄉居民基本用藥負擔,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藥物需求。
(二)到2011年,建立起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主體的、覆蓋城鄉,規范、完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并與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體系相銜接,保證人民群眾能夠及時獲得安全有效、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的基本藥物,保證基本藥物的規范合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健全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由省指定的藥品集中采購機構公開招標采購,并由省透過公開招標遴選配送企業,組織統一配送。
二是要完善基本藥物價格核定制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的基本藥物,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范圍內,實行省級集中招標采購,構成統一采購價格。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單位,按照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
三是要建立基本藥物使用財政補償機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單位,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良性運行機制,在定編定崗、核定任務、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政府投入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有效銜接。推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
四是要落實基本藥物納入醫療保障范圍政策。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五是要加強基本藥物使用監督管理。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實施后,除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藥物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再使用其他藥品。
六是要合理增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在國家公布的307種基本藥物目錄的基礎上,合理增補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以滿足城鄉居民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的需求,引導群眾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
五、工作措施。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長朱洪為組長,發改、衛生、財政、藥監、勞動保障、物價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五指山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有關組織、管理、宣傳和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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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承辦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何子超擔任。領導小組的任務是:
2、遴選并制五指山市基本藥物目錄,并進行總體規劃及部署實施;
3、促進基本藥物目錄與社會保險基本用藥目錄相結合,并直接與藥品供應掛鉤;
(二)部門職責。
1、市衛生局:牽頭制定基本藥物制度,制定基本藥物目錄,督促基層醫療機構優先從基本藥物目錄中選取使用藥物。
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基本藥物的質量管理,按政府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基本藥物的生產、采購、配送的相關工作。
3、市人勞保局:探索鼓勵醫療機構和居民對基本藥物使用的配套報銷制度。
4、市物價局:監督基本藥物在使用全過程的價格運行狀況,協調降低基層醫療機構服務成本的價格政策。
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進行階段性分析匯總,互通狀況,針對性解決制度建設和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及時報送市政府進行改善和調整。
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是整頓規范藥品生產和流通秩序、治理價格虛高、有效抑制商業賄賂、促進合理用藥、減輕群眾藥品負擔的一項根本性制度。是政府、企業、醫院、群眾四方利益的合理調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要求,用心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基本藥物制度的覆蓋率,使廣大基層群眾能夠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藥物制度這項惠民政策,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慈政辦發〔2013〕202號)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實施范圍。
本著有序、穩妥推進的原則,決定在去年灣底社區衛生服務站試點的基礎上,轄區內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規劃內設置的所有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以下統稱為“村衛生室”),2014年5月1日開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其中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延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為中心的分支機構,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不屬本次試點范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參照執行。
規劃外村衛生室僅承擔基本醫療工作,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不屬本次試點范圍。
二、工作資料。
(一)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省增補非基本藥物和慈溪市過渡期藥物。藥品配備和使用以國家基本藥物為首選、省增補非基本藥物和慈溪市過渡期藥物為補充,并在市衛生局遴選后公布的基本藥物品規范圍內使用。不得使用目錄外藥品。
村衛生室配備和使用的藥品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透過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集中招標采購。配送企業將藥品配送到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村衛生室代購、儲存、分發藥品。嚴禁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村衛生室務必建立明細賬目,規范藥品的進銷管理。
(二)實行零差率銷售。
村衛生室配備使用的所有藥品嚴格執行零差率銷售政策,并對藥品價格進行公示。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非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按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網上統一招標價格銷售,慈溪市過渡期藥物按集中采購價格銷售。中藥飲片暫按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中藥飲片定價、采購、配送、使用和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等政策規定執行,暫不實行零差率銷售。
(三)增收一般診療費。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按規定增設一般診療費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為每人5元,參合群眾可在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基金補償70%,個人支付30%,非參保群眾全額由個人支付。收取一般診療費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費、檢查費和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費。
(四)完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門診補償政策。
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核定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基本藥物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障支付范圍,一般診療費補償支付比例為70%,基本藥物補償比例為40%。
(五)強化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村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一體化管理的實施意見》(慈政辦發〔2010〕1號)要求認真抓好“四制七統一”管理,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公有化、標準化。重點抓好人員、財務與信息化管理。
1、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公有化、標準化。各村(社區)要進一步完善對村衛生室的投入,確保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實現公有化、標準化。同時各村(社區)要為村衛生室解決水電費用,保證村衛生室正常運行,促進其發展。
2、人員管理: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嚴把村衛生室用人關,杜絕非衛生技術人員或專業水平低下的人員進入。原則上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其中男性不得超過60周歲,女性不得超過55周歲。各社區(村)確因工作需要,對已超過退休年齡的原村衛生室醫技人員根據自身狀況向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同意后,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核后進行留任,但留用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三年。各村衛生室醫技人員(包括公共衛生員)配備人數由各村衛生室根據本單位實際狀況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意后確定。
3、財務管理: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村衛生室代建財務帳目,村衛生室所有業務收入全額、定期上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代付藥品采購費用和其他管理費用。村衛生室醫技人員社會保障費用由各村衛生室自行繳納。
4、信息化管理:各村衛生室要建好his系統和統用就診卡系統,做到憑醫保卡或統一就診卡就診、憑醫保卡門診補償、電子化收費,基本醫療補助按使用醫保卡或統一就診卡人數計算,在his系統中無記錄的門診人次不予補助。
5、醫療糾紛處置: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統一納入共保體,實行第三方處置醫療糾紛的模式。具體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為轄區內村衛生室辦理寧波市村衛生室醫療職責保險,所需費用從村衛生室日常運行經費中列支。
6、村衛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衛生室公共衛生經費、門診基本醫療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報酬待遇發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衛生局、財政局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街道辦事處同意備案。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村衛生室的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和考核,確保市、街道二級補助資金有效落實到位。
(六)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3年版)》要求,扎實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確保項目達標率到達95%以上。
(七)建立經費補償保障機制。
對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取消原每家3萬元的工作補助,改為對其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工作和基本醫療進行補助,具體如下:
1、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
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市財政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按每服務人口(以常住人口計算)12元標準設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由滸山街道下撥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各村服務人口數、公共衛生工作量、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及群眾滿意度調查結果統籌下撥。
2、村衛生室基本醫療補助。
街道財政按每門診人次8元的標準,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設立基本醫療補助經費。基本醫療補助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的實際門診人次數進行補助,配套補助下撥至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各村衛生室門診人次數、群眾對基本醫療的滿意度、村衛生室依法執業與醫療質量檢查狀況統籌下撥。
上述兩項補助下撥后,各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注冊在村衛生室工作并正常執業的衛技人員和公共衛生員)年收入低于3萬元的,由街道財政安排資金補足。對年度公共衛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眾滿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顯醫療安全隱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發生主要職責醫療事故的,不予補足。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13年10月):各村(社區)和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工作。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召開村衛生室醫技人員動員大會,對實施基本藥物相關知識進行培訓,指導鄉村醫生科學合理用藥。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庫存藥品要統一盤存。對村衛生室電子收費管理系統數據庫進行調整。2014年4月29日晚8時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價格務必調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時在滸山街道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準時啟動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原庫存藥品一律按照進價銷售。
(三)。
總結。
評估階段(2014年5月)。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及補助到位狀況進行評估,總結工作經驗。
四、工作要求。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強、難度大、任務重、時間緊,街道相關部門、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各村(社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難,統籌安排,確保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實施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經街道研究決定,成立滸山街道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苗曙露任組長,成員黃利達、嚴岳先、孫杰、胡君兒、樓慶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樓慶豐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辦,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事務,做好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狀況后檢查、考核、經費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醫改工作的重要好處,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將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推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確保實施工作取得實效。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在街道的領導下,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指導與管理力度,督促各村衛生室抓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關系到廣大基層醫務人員尤其是村衛生室醫技人員的切身利益,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確保村衛生室站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和社會和諧穩定。對目前在規劃外村衛生室工作,主動要求至規劃內村衛生室工作的人員,如條件許可,要用心吸納,加強規劃內村衛生室工作力量,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
(三)加強保障,落實經費。
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完善村衛生室建設和日常運行經費補助政策,及時足額下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基本醫療補助經費,確保村衛生室可持續發展。鼓勵村(社區、居委)根據自身財力,在免費帶給業務用房,解決水電費用的基礎上,加大對村衛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衛生室發展后勁。
(四)加強督查,績效管理。
街道將把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納入對有關村(社區)及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資料,實行目標管理。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及時落實各項配套政策,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街道有關部門及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藥品采購使用、門診補償、醫療質量、群眾滿意度等實行重點檢查,檢查結果與有關經費補助掛鉤,進一步提高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的職責性和用心性。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其他類型醫療保險無醫療保險。
3、您覺得實行基本藥物零差價是否給百姓帶來實惠?
很實惠部分實惠不太了解沒感覺。
4、您覺得基本藥物零差價制度在哪方面最應進一步完善?
5、您購買藥品,覺得哪里最實惠?
區級醫院或綜合性醫院公立社區衛生服務站非公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藥店。
6、您認為實行基本藥物零差價制度后醫療服務(醫護人員積極性)如何?
提高了降低了沒什么變化。
7、您認為實行基本藥物零差價制度,對基層醫療機構經營收入影響大么?
很大財政補助后,略有影響沒影響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