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規章制度是管理和約束個體行為的基礎,對于維護社會秩序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規章制度的范文中包含了一些常見的規定和流程,值得借鑒和學習。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 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 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他問題。
第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匯總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訂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 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 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 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 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 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 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 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第二十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 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 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 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 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 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 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 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 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衛生機構指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20xx年10月15日)起施行。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00--5:00時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南側樓梯走道送至醫療廢物暫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廢物暫存間。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mg/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潔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禁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七、在收集、運送、暫存醫療廢物的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九、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我診所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及污水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三、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個黃色垃圾包裝袋,并及時密封。
四、醫療廢物桶并加蓋,醫療廢物、利器盒分類收集。
五、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簽。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六、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存放于醫療廢物暫存間后交由大地維康及時處置。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應做好記錄,并簽名。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十、醫療產生的水,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匯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十一、每月對污水進行一次采樣,標本送往安康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污水檢測,檢測結果及時存檔。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負責日常醫療廢物回收處理的檢查監督,進行醫療廢物回收。
(一)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建立消毒記錄),保持環境整潔。
(二)配備收集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帶蓋暫存箱,并有相適應的廢物回收袋,生活垃圾裝黑色袋,醫療廢物裝黃色垃圾袋,銳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并標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回收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膠手套等必要的防護設施,并進行了防護培訓。
(三)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后,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五)使用專用運送工具,將分類分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指定的暫存場所,不得滲漏、遺撒、污染環境。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超過2天。
1、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針頭分離放置于損傷性廢物內;
2、使用后的棉簽、棉球、紗布及其他各種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醫療用品、器械等;
3、各種廢棄的血標本;
4、傳染病人使用后廢棄物裝雙層黃色袋。
(二)病理性廢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等。
(三)損傷性廢物。
使用后的針頭、頭皮針、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紙盒內。
(四)藥物性廢物。
過期、變質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及廢棄的疫苗等。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用垃圾暫存站應遠離醫療區、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防無關人員進入,以及有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2、按照《關于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建設達標及設置警示標志的通知》的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識。
3、醫療廢物暫存站由保潔員負責管理。貯存設施和設備應定期消毒。
4、醫用垃圾暫存站只能用于存放醫療廢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貯存的醫療廢物應放入帶蓋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裝醫療廢物的容器應完好無損,發現破裂、開裂,應及時更換、修復。
6、醫療廢物暫存站內應備用應急設備和工具,包括個人安全防護裝備、消防滅火設備、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劑、備用容器等。
7、醫療廢物暫存站停用或轉作他用時,應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潔員對各科室集中收集的醫療廢物要按照規定進行稱重、登記,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9、醫療廢物暫存站,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制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療廢物是指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廢物和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醫院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嚴格的管理,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農肥。
2.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醫院感染管理科對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運送、處置處理等進行監控,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3.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按類別分裝于專用的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袋或容器內,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辦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專人到各科室收集醫療廢物,暫貯于指定的安全貯存點,每2天集中焚燒一次,并做好登記和人員防護。
4.嚴禁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或在非貯存地傾倒醫療廢物。
5.醫院必須設置污水、污泥處理裝置,并有專人負責。污水處理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正確掌握有關衛生知識及設備操作技術。
6.醫院污水應經污水處理站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并定期檢測,達到國家《醫院污水排放標準》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統。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的排泄物應消毒處理,再排入醫院下水。
7.化學毒性廢物的管理遵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執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執行。
8.醫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對醫療廢物、醫院污水處理設施與效果進行一次監測評價并存檔。
9.本制度未涉及的內容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沖突的地方,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依據執行。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對在診療、護理、免疫等醫療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時分類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隨意丟棄。
2、收集部位要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3、收集醫療廢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須有明顯的中文警示標識,每天清潔并用化學消毒劑消毒;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
5、放入包裝袋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密、結實。
7、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8、應指定專人,根據廢物的產生情況,于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按規定路線運送至指定地點。
9、做好數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記、簽字,登記內容包括科室名稱、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雙方簽字等。
10、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省市及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療廢物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暫存處管理人員與運送單位交接記錄,實行雙簽字。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2、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同時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潔,達到環境保護和衛生主管部門要求。
3、一次性醫療器具與醫療垃圾按標識分類存放。
4、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轉移聯單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6、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7、醫療廢物暫存時貯存設置、設備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盜、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以及預防小孩接觸,實行專人專鎖、專人負責。
8、積極做好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迎檢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著裝按照標準預防執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個人防護,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運垃圾時注意垃圾袋有無破損,防止利器損傷。發生利器損傷常規處理后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醫療廢物嚴格按五類放置,即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作好交接記錄,按登記本逐項填寫,暫存時間不能超過2天,資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做好防蠅、防鼠、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門口設明顯的警示標識。如遇傳染性醫療廢物泄漏、流失、擴散,立即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5、垃圾運走后暫存點進行清洗消毒,墻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噴霧消毒,地面進行沖洗,每日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員下班后做好個人清潔工作,更衣后方可離開工作區。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分置于黃色塑料容器內,并認真檢查有無破損。
2、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分類進行收集不能混裝。
3、隔離傳染病人生活垃圾歸在感染性廢物中,并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及容器外表面貼有警示標識和標簽(標簽上注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備注)。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及時消毒后運送。
1、運送人員在轉運前檢查包裝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雖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
2、運送人員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專用工具醫療廢物運送至集中暫存地點。
3、運送醫療廢物要防止滲漏、遺撒,運送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4、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1、護理部(組)保存與市環保局簽定的處理醫療廢物合約和收集處理轉移聯單,轉移聯單保存3年。
2、責任人保存與簽定的處理用后一次性醫療用品合約和收集處理轉移聯單,轉移聯單保存3年。
3、各科室與責任人交接醫療廢物時登記日期、種類、數量、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2、對從事收集、運送、處置等人員進行培訓。
4、掌握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緊急處理知識。
5、對從事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體檢,必要時進行免疫接種。
6、工作中被銳器刺傷時,按銳器刺傷處置要求進行處理。
1、醫療集中醫療廢物暫存地必須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處。
2、醫療廢物暫存處要有嚴密和封閉措施,防止滲漏,避免陽光直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由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專門管理人員按時對醫療廢物暫存處噴灑藥液,以防鼠、防蚊蠅、防蟑螂。并進行清潔消毒。
4、醫療廢物暫存地設有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禁止飲食”的警示標識。
5、嚴格禁止醫療廢物與生產垃圾混放、轉讓或買賣。
6、暫存病理性廢物,盡可能采取低溫或防腐貯存。
1、對全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向各科室發放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案》,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網絡人員培訓再由網絡人員組織本科室學習。
3、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4、組織保潔人員學習相關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護知識。并掌握銳器傷后處理方法。
1、發生在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護散和意外事故時,采取相應的緊急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衛生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1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證據證明傳染病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就《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1、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用后消毒供應室回收。
2、消毒供應室應按排專人回收,專門地點盛放,并做好個人防護。
3、各病區、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必須統一用黃色垃圾裝盛放,針頭等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存放在密閉的利器盒內。
4、各科室回收的數量必須登記,由送、收人雙簽字,供應室應每月統計匯總數量。
5、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6、對污染區消毒從最輕區域向最嚴重區域進行,并對所有使用過的工具進行消毒。
7、參加處理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8、處理結束后,組織對事件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1、醫療廢物管理實行管理責任制,醫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分管院感的主要負責人為部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組織培訓、業務指導、監查考核,確保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負責人、護士長或指定負責人為科室責任人,負責落實并執行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職責,預防、控制和杜絕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發生,并對意外發生能作出應急反應。
4、醫、護、藥、技、員、工等均為醫療廢物管理的執行者、維護者。自覺依法執行和維護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各項相關管理制度。違規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5、醫療廢物處理專職(兼職)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依法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度和實施辦法,無故造成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發生,將承擔法律責任。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關于《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我院醫療廢物管理措施暫行如下:。
1、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分開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裝,由各病區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區垃圾箱。
2、醫療廢物用有警示標志的'黃色塑料袋,容器等盛裝,盛裝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包裝的3/4,然后扎緊袋口,貼上標簽,注明廢物類別、科室、生產時間。如包裝袋有泄露,應立即外加一層塑料袋。專人交接、運送并登記、雙向簽字。
3、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用后按一次性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有記錄、雙向簽名。各科針頭、安瓿按損傷性廢物分類收集、運送至暫存點。
4、一次性各種塑料治療用品,用后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雙向簽名,運送至暫存點。
5、凡接觸體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簽、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廢物,裝入黃色警示標識塑料袋內,扎口封閉。
6、手術切下的臟器、肢體、胎盤等,按病理性廢棄物分類收集,用雙層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塑料袋盛裝,由專人分別深埋或焚燒,并雙向簽名。
7、污水處理站每天按時按量投放消毒劑,并做好記錄。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對各科室進行每月考核,現場督導。
3、每年一次對新上崗及新調入人員進行培訓。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和處置單位同意收集處理,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2、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由專人使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壞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進行集中處理。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置。
5、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放入專用收集袋進行集中處置。
6、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進行集中處置。
7、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禁止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月報表,每年上報年報表。
10、嚴格管理,定期檢查。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認識,防止疾病的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2、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按回收流程執行。
3、醫療垃圾應存放于黃色防滲、防銳器穿透的盛裝容器內。
4、暫存地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防止小孩接觸等安全措施。
5、運輸時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醫療垃圾直接接觸身體。
6、每天運送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暫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
8、禁止醫療垃圾轉讓、買賣、郵寄。
1、醫用廢棄物由臨床各科室產生,臨床科室按廢棄物分類分別存放在所規定的所有醫用廢棄物標志的塑料袋內,按標準處理后存放。
2、醫用廢棄物收集時間為每日按時由各科固定的職工收集,并移交至醫院固定收集點,收集點工作人員按分類,存放在貼有標志的存放點內存放。
3、收集人按雙人交接做好簽字移交。
4、收集點工作人員,按時與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做好醫用廢物的及時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數量登記等工作。
5、每月底將月度報表交醫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備檢查。
6、收集點工作人員做好地面、送貨車等工具的消毒常規工作,按上級規定消毒藥物及濃度進行消毒。
7、存放點貼有明顯標志,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8、工作人員規范上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醫用廢棄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轉賣,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法律責任。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處置過程中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2、為有關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3、在工作中發現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報告。
2、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4、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5、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6、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并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并作好登記。
8、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9、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人員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登記本簽字,并對登記本保存三年備查。
10、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1、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2、培訓對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3.新上崗職工、進修醫生及護士、實習醫生及護士等。
3、主要培訓內容: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4、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采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1、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后,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
(3)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2、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3、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政府、衛生局報告,并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采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感染性廢物。
損傷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
規章制度。
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