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一
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應履行派批手續,填寫出差審批單。先由業務分管領導提出派差意見,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工作人員出差前應明確出差任務,明確出差時間、返回時間、出差路線,不得隨意繞道或延期。
二、工作人員差旅費報銷實行單次核報制度,出差返回后一周內必須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差旅費結算程序按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三、工作人員出差,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省外地區35元/天,省內25元/天。沒有住宿發票只報銷往返路途補助。
四、工作人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類別,按州財政局規定的標準執行。凡一般工作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和乘坐出租車,由領導預先批準。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省外為15元/天,省內為6元包干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五、住宿費:除會議培訓統一安排外,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原則每人不得超過100元/天(省外)、60元/天(省內)、30元/天(縣區)。到特區等地方出差,住宿費標準適當提高。無特殊原因超標準食宿的,超出部分由個人自付。
六、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可能發生的`計劃外費用,須電話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開支,返回后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七、非緊急和工作必需,工作人員不得在本縣內乘坐出租車,必須乘坐的,經分管領導簽字后按財務審批程序報銷。
八、因公務加班需安排公務餐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按照財務審批程序報銷,報銷加班工作餐不得使用白條。
九、副縣級以上人員出差,其各類報銷標準按州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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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二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國家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三
出差?、借款、報銷管理?辦法、管理?規定。范文如下:為加強本公司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保證財務管理有序運行,根據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出差人員借款
必須先填寫“預借差旅費申請單”,詳細列明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出差路線、擬搭乘交通工具、預計出差時間、借款金額等內容,經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二、生活費借支
1、時間:每月1號、15號兩個時間可以借支生活費;
2、標準:學生、學徒、輔助工,每月借支300元,最高不得超過500元;其他人員須事先請示,經同意后按同意標準填寫借支單據,部門領導審核,財務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
三、其他臨時借款
如業務招待費,零星采購周轉金,借款人員必須先填好“其他借款申請單”,詳細注明借款事由,按借款審批程序辦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因私借款,確實有重大原因需要借款,額度不得高于應得工資的30%。
四、報銷
出差人員回公司后3天內必須辦理審批報銷手續,報銷后借款金額應及時歸還公司;其他借款人經辦人員在借款業務完成后的二天內必須辦理報銷結算手續。否則,財務部將有權從其工資薪金中扣除欠款額。
五、出差費標準
1、住宿費報銷標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每天不得超過100元,其他人員不能超過50元,確因工作需要住宿費超過上述標準的,須事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執行并報銷。
2、出差補助:按出差起時間計算,部門經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15元/天。
3、市內短途交通費:員工乘坐公交車的憑據報銷,未經事先批準者不得乘座出租車。
4、車船票:按批準的出差路線、交通工具及合法的車船票據審核報銷。
5、出差乘坐飛機須由總經理事先批準,未經批準不得乘座,并不予報銷。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費用管理?,在保證員工?出差?有個良好工作條件的前提下,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差類型分為以下四類:
(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務活動;
(二)公司批準參加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類會議、培訓?等;
(三)其他經過公司批準的公務活動;
(四)因公出國的費用,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寫明出差事由、主要地點、路線、時間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經本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簽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依據。
外出參加培訓需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并持經審核的外出培訓審批單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第四條 員工預借的'差旅費,必須及時報銷,出差返回后15個工作日內報銷,不得拖欠,逾期不報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原借款未報銷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條 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報銷的上限標準:
職務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員、首席研究員、總工程師、首席營銷員
飛機、火車軟臥
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工程師、副主任工程師、主任研究員、支部書記
飛機、火車硬臥
單飛、火車硬臥
其他人員(包括臨時工和靈活用工)
火車硬臥
注:(一)其他人員從昆明出發,特殊情況如攜帶貴金屬、打折機票接近當日火車票票價的,需乘坐飛機的應在出差報告中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領導簽批。從昆明出發機票一律由黨政辦統一購買,并由黨政辦經辦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報銷憑據。
(二)員工出差期間,乘坐火車硬座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30%計發補助費。
第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不超過標準總額據實報銷,住宿補助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發。
第七條 員工出差的住宿費報銷標準: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員工應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按下列辦法報銷:
崗位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2、員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 每日按下列標準報銷
到達目的地 住宿費報銷標準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注:(一)以上住宿費報銷均以合法票據為報銷依據。
(二)特殊地區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廣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天數計發,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每天40元計發。
(四)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40元計發。
(五)兩個以上(含兩個)員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須一起報銷差旅費,不得分開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20元計發(營銷人員按每天30元計發),不再憑票報銷。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再實行包干辦法;如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并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已享受當日交通費補助的員工,不再報銷由機場到市內的大巴票。
第九條 員工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市、縣
40.00 50.00 20.00
注:(一)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區計發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發生業務接待費必須經請示批準,并按實際發生金額扣除當天伙食補助費后給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發生的業務接待費必須和差旅費一起報銷,不得單獨報銷。
(四)出差云錫及附屬廠礦,提供食宿的,不計發補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內標準計發伙食補助,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按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實憑據報銷,不計發伙食補助費,途中按出差規定報銷。會議期間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補助包干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員工外出參加短期學習、培訓,期限不超過30日,學習和培訓期間不計發伙食補助費,但學習、培訓地點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關證明,可按每天10元計發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 因工作需要,員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時間超過30天(含30天),實行以下補助標準。
1、住宿費包干標準:
內容 標準 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3、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第十二條 新錄用的員工,可報銷由原單位或原學校到公司的路費、行李托運費,路費按火車硬臥憑據報銷。
第十三條 享受探親假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報銷規定:
1、員工每年一次探親的可據實報銷往返路費,四年一次探親的,按本人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據實報銷。
2、員工探親路費按火車硬座車票憑據報銷,年滿50周歲的,可按火車硬臥車票憑據報銷。
3、探親期間發生的路費無法提供火車硬座或硬臥票據的,應出具相應車次票價證明作為報銷依據。
4、探親假類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方可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差期間辦理私事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為辦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業務出差,按高管人員標準報銷。
第十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必經路線的車票遺失,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有證明人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報主管副總審批后,按原車票金額的90%報銷。
第十七條 員工因公出國,按國家有關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差旅費管理辦法由黨政辦負責制定和審核。
第十九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四
本文提要: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一、出差制度
第一條 經理出差,必須經主管領導及有關經理同意;其他人員出差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
第二條 出差要填寫《出差申請報告表》,出差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往返時間、到達地點。該表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查批準后,交辦公室留存,憑出差報告表,填寫借款單,并經辦公室主任簽批后列財務處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條 出差應遵守的事項
1.必須按計劃前往目的地,無特殊原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有變動需事先請示并獲批準。
2.乘坐火車必須按正常路線,不得無故繞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繞道者,需事先由領導批準,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本人承擔。
3.乘坐飛機人員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領導特許方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 出差結束,應寫出詳細的`出差匯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第五條 出差回來上班后四天內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前須由部長審核簽字。
第六條 出差期間,嚴禁用公費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嚴禁收受禮品,不得請求代購商品,對違反者各級領導有責任給予批評教育,所需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
第七條 出差時間不超過7天,不補休,在國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補休同等時間。
二、出差管理辦法
第八條 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1.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2.憑《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付款。
3.差旅費中,"實報"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數額,對特殊情況應由出差人出具證明,否則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處理。
第十條 出差審批程序和權限如下:
1.國內出差:一日以內由經理核準,超過一日由總經理核準。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 國內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雜費等。
1.交通費需依票根或發票認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費用。
2.住宿費需依憑證按上述標準核報,本公司備有住宿場所時不支付住宿費。
3.伙食補助、雜費、特別費等依憑證視情況報銷。
第十二條 因時間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據業務需要,必須乘坐出租車時,須經理同意。
第十三條 國外出差旅費分交通費、生活費及特別費,其支付標準憑相關票據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國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補120元(人民幣)生活費。
第十五條 出國人員出國前應提出出國申請計劃書,并于回國后十日內提出出國人員工作計劃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下艙位。
部門總監、副總監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硬臥、輪船三等以下艙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經濟艙。
員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硬座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
第十七條 奉令調遣人員,可依照以上條文報銷。
三、特別旅費處理
第十八條 出席招待會、客戶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駐外機構時,不支付住宿費。
第十九條 參加研討會、招待客戶、隨客出差等產生的差旅費憑票據實報實銷。
第二十條 出差不允許私人旅行,不得已情況下,報主管批準。
第二十一條 職員出國出差期間依照本公司國外差旅費規定,憑票據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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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五
1、公出人員返校后一周內必須報銷還款;
2、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4、交通費開支
5、出差伙食補助
6、關于差旅費、會議費的幾項特別規定
(3)參加會議的出差人員在報銷時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原件或復印件;
7、下列人員不予報銷伙食補助
會議通知上明確注明收取會議費且宿費另收的;
被外單位聘請提供有償勞務的;
帶工資外出進修或學習的(一個月以內的業務培訓除外);
在出差的同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
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車船費,住宿費等直接差旅費之外的其他費用,需單獨辦理報銷手續,不可與差旅費票據混在一起報銷。
一、工作人員出差的批準:
1、一般工作人員在本省境內出差,須經系、部(辦)領導批準。赴省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2、中層干部省內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3、副院長、顧問省內外出差,須經院長批準。
4、院長出差須經西工大主管副校長批準并報董事長。
5、工作人員出差,凡乘坐飛機公務倉或輪船二等艙,必須事先申請院長批準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填制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事由、出差地點、預計天數,經批準后,方可出發。
二、差旅費用報銷有關規定:
1、出差人員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費標準:
2、凡夜間乘火車超過6小時,白天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以上,可購同席臥鋪票(定票費限額30元)。凡符合購臥鋪條件而末購者:乘慢車或直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60%;乘特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50%;乘特快空調列車的按硬座票價的30%計算發給補貼。
3、住宿費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費-發-票,按標準計發。未提交住宿發票者,按住宿費標準的一半發給。
4、伙食補貼
1)按實際出差天數(含途中)一般地區每人每天補助20元;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地區每人每天補助30元。
2)脫產到外地(西安市區以外)學習、進修人員,時間在30日內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31天以上至60天以內,每人每天補助5元。61天以上不計算補貼。
3)赴外地招生,在原補貼標準上增加10元計算。
4)會議伙食補貼:
西安市內無伙食補貼;外埠會議,凡交納會議費或資料費者,無伙食補貼,只計算往返途中伙食補貼。凡未交納會議費、資料費的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計算。
5、市內交通費
1)工作人員外埠出差,每日發市內交通費5元。參加會議期間無市內交通費。
2)副院長以上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應事先征得院長同意,可報銷相關出租車費。
3)本省境內凡乘坐學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發市內交通費。隨同出差的專職駕駛員,日行車100公里以上者,發給10元行車補貼。
6、出差期間的個例
1)出差人員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內按標準計算伙食補貼,但不計算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超30天以上停發伙食補貼。
2)學生赴外埠實習或畢業設計,只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費。凡實習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不計發住宿費。住宿收費的,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控制,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丟失原始票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經同行人證明確屬交通工具票據丟失。經領導批準,只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車硬座票價。
4)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在外埠不得發生招待費用。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確屬工作需要,應事先請示院長同意,本著勤儉的原則,在院長批準的限額內報銷。
5)出差人員不得繞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7日內辦理報銷手續,及時沖還借款。
2、按照誰批出差,誰批準報銷的原則,報銷人應附出差申請單,原始單據,并填明報銷人,經批準人簽字后,由財會人員辦理報銷并付款。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能迅速高效的`完成任務,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出差流程?
(二)借款:出差人員憑《出差審批表》到財務辦理預借款手續。?
第二條 出差規定?
(一)出差期間不得有違法行為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出差期間不享受法定節假日。?
火車 汽車 輪船 飛機?
路途 交通費?
住宿標準 一類 地區?
二類 地區 三類 地區?
董事長 軟臥 普通 二等艙 普通艙 實報 實報?
硬座?
普通 三等艙 普通艙 實報?
200?
120?
80 項目 等級 職務?
1、交通費:?
一類地區(首都、直轄市和各省會城市): 30 元/人/ 天; 二類地區(各地級市): 20 元/人/天; 三類地區(縣級及以下地區): 10 元/人/天。
2、伙食費:?
出差交通費、伙食費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住宿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8、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或火車軟臥必須經總經理事先批準。?
9、出差人員應在本規定標準限額內報銷,超出標準范圍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實用篇六
一、銷售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五、出差費用規定:?
6、出差人員無論級別在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七、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八、手機號管理?
1.銷售員手機號碼由公司統一發放,服務密碼由公司統一設置。
2.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3.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九、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 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 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 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 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 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 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 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 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