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很快就要開展新的工作了,來為今后的學習制定一份計劃。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計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計劃書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山林調處工作計劃書篇一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目標,不斷加強地籍管理。
1、領導重視,明確建設目標。局領導高度重視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特別是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措施,健全機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從管理體制與作風建設、土地登記、土地確權與爭議調處、土地調查與統計、建設用地審核及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與檔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規范化建設需達到的標準和要求,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始終把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好抓實。
并加大對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投入,用于信息化建設有關數據的聚集、硬件的購置、軟件的開發,為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目前已協調配置了太籍城鎮地籍軟件,蒼穹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軟件以用于今后的工作之中。
二、以土地登記為核心,不斷強化權屬管理,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1、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登記規則》、《城鎮地籍調查規程》等有關土地登記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土地登記程序,依法進行土地確權登記,不斷提高土地登記公信力、嚴肅性和權威性,增強土地權益人的產權意識。本著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則,嚴格并進一步規范辦證程序,注意調查研究,不枉不縱,依法處理,切實保障土地權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尊嚴。全年累計辦結發放《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1714本,其中國土資源廳配號確權登記發證407本、住宅用地1307本,商品房分割登記12個小區,更好地保護了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辦理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證書716本。201x年共接待土地登記公開查詢69人,查詢資料69份。集體土地使用權注冊登記及集體宅基地使用權證242本、移交整理裝訂地籍檔案743本,保證了地籍檔案的規范性。
2、嚴格程序,提高地籍辦證質量。土地登記在局地籍測繪站進行受理、調查,進行審核、注冊,最后發證。始終堅持遵循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注冊登記、核發或更換證書五大程序,工作中,工作人員堅持做到現場測量調查核實,做到實地與數據、圖件一致和真實性,并主要把握好三個原則:一是依法的原則。二是耐心細致的原則。隨著社會經濟體制的發展及土地資源稀少,歷史遺留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以前能夠登記發證的情況,現在由于國家加大了監管力度現規定不能進行登記,對此,許多用地戶不理解,有時直接把矛頭指向地籍站,對工作造成不良因素。地籍站每經手一宗土地都要與用戶細心溝通,耐心作好土地法的宣傳輸導工作,三是分工負責的原則。由于土地登記不僅內容涉及廣泛,而且區域也覆蓋到全縣轄區內各個鄉鎮,工作任務十分繁重。為了能夠達到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避免老百姓因辦證慢產生疑慮,地籍站采取了人員分組、分工、責任到人的組織原則,確保每宗土地的登記工作都能快速、高效。
三、加強地籍數據庫建設,夯實地籍基礎業務
1、填制了縣鄉一覽表,建立全縣土地統計臺賬,編制了匯總軟盤、工作總結和土地變化情況分析報告,做到了土地利用現狀情況清、底子明,并通過了區、市相關部門的驗收。
2、充分應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完善土地登記數據庫,推進城鎮數字地籍調查,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我局土地管理水品。地籍圖件、數據、文字資料等成果是地籍管理最基礎最本質的信息,為了實現成果價值,提高成果利用率,強化成果運用,充分顯化地籍信息優勢,我站目前統一制作完成規劃圖、現狀圖、勘測定界圖件制作2600余份,宗地437宗,面積11、31萬畝,包括項目預審、備案、報批、掛牌、案件處理等用途。
四、全力迎接西安督察局對我縣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在西安督察局例行督察期間,我站工作人員加班加點整理、匯總、上報我局各項資料,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數據庫,工作報告及相關圖件。201x年,201x年變更調查成果數據庫及相關圖件。201x年201x年我縣用地審批文件批準用地勘測定界圖件及坐標。201x年201x年土地供應文件及坐標。201x年發證檔案的歸檔整理,201x年度抵押檔案歸檔整理等大量工作。
五、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上圖入庫工作
1、自20xx年5月13日接到區國土資源廳通知開展全區范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并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地籍調查的上圖建庫工作要求后,我局立即組織人員實施工作,首先按要求進行了資料收集和基礎底圖的制作,完成了權屬界線底圖的制作和打印,集體土地所有權分布圖底圖,權屬界線協議書的打印,并于201x年7月10日前編制《平羅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技術方案》,同時工作組結合我縣農村土地改革試點工作,對每個鄉鎮的一個村安排進行了所有權的確權試點工作,具體時間是201x年7月5日至201x年7月12日。通過試點工作所掌握和了解的各村情況后分析工作方法是否合理、有效、快捷,總結了一些工作上的方法、技術上的細節,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思路并及時召開了工作安排會議。
2、按照國土資源廳就《關于嚴格落實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的通知》,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并結合本縣實際情況,我局又專門召集各鄉鎮負責人及國土所工作人員進行了細化分工,分組包片負責的方法、由縣局技術骨干擔任組長、縣局業務員、技術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人員及國土所的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分成四個組分片下村進行外業權屬調查,國有土地宗地調查,權屬界線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工作組于201x年7月24日至201x年8月6日完成全縣13個鄉鎮141個行政村外業調繪工作,于10月16日完成內業的整理匯總工作,共簽署行^v^屬界線440條、545宗地權屬調查表,完成全部的地籍圖,宗地圖,及入庫工作。
六、爭先創優創新工作
1、及時完成紅崖子鄉移民工程各項目的實地勘查任務。其中道路及廣場和安置區等分項目進行報件編制。
山林調處工作計劃書篇二
收集權籍調查資料,宅基地、組集體建設用地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村集體建設用地以村為單位,收集《協助查詢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結果證明書》上載明的資料(見附件13),匯總摸底調查表(即附件4中的表格內容);《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宗地統計表》以鄉鎮(街道辦)為單位收集。
(4)、公示資料(含公告無異議證明);
(5)、補辦手續及處理的相關資料。
山林調處工作計劃書篇三
已登記發證的,按批準文書、經實地核實界址無變化的,不需開展界址調查,只將相關信息記入不動產權籍調查表。
獨幢的房屋可由權利人單方面在界址表上簽字也可委托簽字。相鄰宗地相關權利人需現場指界的,確定指界時間、地點及須出席的指界人,向當事人發放指界通知書(由村民小組組長提前十五天發至戶主)。調查員、本宗地及相鄰宗地指界人、村組代表應同時到場指界。凡委托的應以短信(截屏)、微信(截屏)、《指界委托書》等方式委托家人或村組代表代為指界(含簽字)。無權屬糾紛、無相鄰宗的本宗地權利人無法到現場又不愿委托指界,經權利人以短信(截屏)、微信(截屏)等方式同意,可先核查確權上圖,在成果公示節點前可補簽。
未委托或未按約定時間補簽的按違約缺席指界作以下處理:
a.一方缺席指界,其宗地界線以另一方指界為準;
b.雙方違約缺席指界,由村組代表依據現狀及地方習慣代為指界;
c.村組將確界結果以書面形式送達《違約缺席定界通知書》(見附件6)至違約缺席者,如有異議,須于十五日內提出重新劃界申請,逾期不申請,視同對確定的宗地界線無異議。
現場指界無爭議的,指界人應在界址簽章表上簽字(權利人要求本人簽字的,應在公示前完成),無正當理由拒不簽字的,參照違約缺席指界處理。
b.新型農村社區界址調查和鄉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鄉鎮企業用地等集體建設用地宗地界址調查,按照《地籍調查規程》開展,指界方法按農村宅基地指界方法執行。
宗地界址調查時,調查單位現場繪制宗地草圖,填寫宗地基本情況、界址簽章表。
山林調處工作計劃書篇四
“三調”按照統一領導、各負其責的方式組織實施。北海市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北海市“三調”辦),負責全市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統一標準,整合資源
依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技術規定,統一調查和建庫的程序、方案、成果、精度和驗收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料和調查成果,保持調查工作的連續性。協調農業、林業、水利等相關部門并參考各部門的調查資料,保證調查成果的適用性。
(三)統籌部署,分步實施
根據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總體方案、實施方案和廣西第三次土地調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北海“三調”各項調查工作,根據遙感影像資料獲取和調查底圖制作的安排,以及已有調查成果的情況,分階段完成調查任務。
山林調處工作計劃書篇五
登記程序為:按照“縣政府統一組織、村組集中申請、登記機構批量受理、統一公告、集中審查登簿、分批繕證頒證”的工作方式,整鄉整村統籌推進。
1、登記申請:收集審查不動產登記相關申請資料,由村或組集體在《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擬審定意見匯總表》(見附件14)上簽字蓋章集中申請。
2、審查登簿:登記機關組織集中審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統一登簿。
3、繕證頒證:技術單位憑登簿結果統一繕證,鄉鎮登記窗口以村為單位頒證,由村委會主任在頒證臺賬上簽字領取不動產證書,再發放到不動產權利人。
三、宅基地登記主體資格的認定
按照國土資發〔2016〕191號文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應該嚴格按照“一戶一宅”要求進行確權登記,并依法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戶信息資格權。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戶信息資格權的確認,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可申請分戶,原則以^v^門戶籍登記為依據。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婚嫁戶籍未遷移的,按^v^門登記的戶籍所在地認定其享有宅基地資格權(包括其生育的子女);已遷移戶籍的,只能享有新家庭所在地宅基地資格權,同時,應注銷其原所在地宅基地使用權。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農村一(種養業)、二(農產品加工業)、三(服務農村農業的科技、商務等)產業融合發展要求的農村宅基地混合用途占用的土地,但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上按宅基地用途認定,其他非法途徑取得的不得確權登記。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依法流轉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應當予以確權登記。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已擁有一處宅基地,另購買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作為住宅的,只確權登記一處宅基地使用權;包括農村村民已安排在集中聯建的樓房中擁有住房的,則認定為有一處宅基地,對原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不予確權登記。
6、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但經批準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應按規定申請分戶予以確權登記;不符合分戶條件有多處宅基地的,只能選擇其中一處合法的宅基地確權登記,其余的只調查記錄情況,暫不確權登記。
7、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未分開居住的戶,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后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按實際使用面積確權登記為共有。
8、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已擁有一處宅基地,因依法繼承(受遺贈)、法判、拆遷安置等合法來源導致“一戶多宅”的,應予以確權登記。
9、農民進城落戶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10、非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因地質災害搬遷、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易地扶貧搬遷等政策要求,經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的宅基地,依法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但應退出原使用的宅基地并申請注銷。
11、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港澳合同胞、長期在農村工作的教職員、醫務人員、科技人員、回鄉定居或落戶的離退休人員),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訂實施前,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應予以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歷史取得”。
12、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依法繼承取得房屋占用的農村宅基地,經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可予以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和權屬證書的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某某)的房屋合法繼承人”。
13、因司法或仲裁生效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而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可憑有關法律文書辦理確權登記。但應在不動產登記簿和權屬證書記事欄注記“該權利人宅基地使用權來源于xx文書”,村民屬第二處宅基地的應加注記“此宗為第二處宅基地”,屬城鎮居民的應加注記“該權利人為城鎮居民”。
四、宅基地確權問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