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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篇一
1、從嚴控制。根據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本次機構改革,我縣從嚴核定部門領導職數、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控職數、控編制、控內設機構的目標得到了有效貫徹。在部門領導職數配備上,縣編委辦會同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了部門領導職數配備和總師領導職位設置的意見。各部門一般設正職1名,副職2—3名,在人員編制分配上,調整變動部門的人員編制,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隨職責劃轉,其人員編制作相應劃轉,具體人員編制調整方案由相關部門協商確定,未涉及調整變動的部門,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在內設機構和科級領導職數設置上,調整變動的部門,內設機構先隨職責調整相應劃轉,再按改革要求進行整合。合并組建新部門的,內設機構總數不增加;新組建和有重大職能增加的部門,適當增加內設機構。其它未涉及調整的部門,一律不增加內設機構,需要調整內設機構設置的,按照“撤一建一”原則掌握。
2、創新管理。除中央有明確規定或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所需之外,一律不新設機構,一律不提高機構規格,一律不增加人員編制。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及時撤并或整合職能弱化、職責相近、設置重復分散、規模過小的各類機構,核減職能減少、工作任務不飽和單位的人員編制,加強了事關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員力量。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
3、嚴肅紀律。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贛辦發[2020]12號)的各項要求。將機構編制政策執行情況納入了縣委、縣政府督查工作范圍,增強機構編制紀律的剛性約束,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維護了機構編制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篇二
1、機構設置。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市、縣(市、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贛發[2020]16號文件明確規定縣和縣級市政府工作部門不超過24個,整合市縣衛生行政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機構和職責,設立衛生計生委,優化配置基層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將鄉鎮計生服務機構和職能整合并入鄉鎮衛生院;整合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同級政府工作部門;我縣政府機構改革前政府組成部門23個本次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門24個: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法制辦、民族宗教局、處事僑務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聯動中心牌子)2、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4、縣財政局(掛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5、縣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縣審計局7、縣統計局8、縣民政局9、縣交通運輸局10、縣建設局11、縣環境保護局12、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13、縣公安局14、縣司法局15、縣農業局16、縣林業局17、縣水利局18、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掛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19、縣教育體育局20、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1、市場監督管理(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22、縣國土資源局23、人防辦24、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5、監察局(與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不計入政府機構個數)
2、職責整合。解決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問題,將房屋登記、林地登記、土地登記的職責整合,由縣國土資源部門承擔。依托現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平臺,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整合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3、統籌推進相關改革。堅持政府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協調推進。制定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政等事業單位的配套改革。做好與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檢驗檢測等行業體制改革的銜接。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完善鄉鎮政府功能,為推進城鎮化提供有力保障。
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篇三
我縣通過召開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機構改革動員以及“三定”培訓會議,積極做好溝通協調、組織動員、業務培訓各項工作,扎實穩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一是通過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明確了成員單位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分別承擔綜合協調、職能審核,辦公用房調配、紀律監督、干部任免、人事調配、“三定”審核、財務保障、部門審計、檔案移交等主要職責。二是通過召開改革動員大會,確保全縣思想統一、步調一致。去年12月份我縣召開全縣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縣長作了重要講話,進一步闡述了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意義,明確了機構改革的工作要求,三是通過召開“三定”培訓會議,確保部門“三定”規定質量并專門印發了《關于縣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實施意見》,確保各部門在擬定“三定”規定時,在職責定位上更加準確、語言表述上更加規范。四是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涉改單位“三定”規定經縣編委辦的反復審核、不斷修改、多次反饋,經過與兄弟縣市區的橫向交流對比,經縣法制辦對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等問題的審核,縣編委會議討論通過后,再正式印發各部門執行。
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篇四
我辦切實做好對相關部門的實地調研和機構編制調查摸底等機構改革各項前期工作,并在方案制定上反復論證,力求科學。一方面是在調查研究上力求深入,確保編制實情掌握更加真實。著力做好涉改單位的實地調研工作,廣泛聽取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理清各部門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配備實有情況,摸清相關部門在運行模式和管理體制中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機構改革提供翔實資料。另一方面是在征求意見上力求充分,確保改革方案制定更加科學。在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縣政府機構改革初步方案,并認真研究省市政府機構改革的有益做法,注重加強與兄弟縣市區的溝通交流,充分征求區四套班子及市編委辦有關領導的建議,廣泛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反饋,經過反復修改、不斷完善,使方案既堅持上下銜接對應,又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體現海曙工作實際。
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篇五
此次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步將繼續探索和創新,鞏固成果,深化改革。
(一)鞏固新成果,全面完成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組織實施縣政府機構改革,是當前機構編制工作的首要任務。我辦將重點做好部門“三定”掃尾工作,全面落實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職責關系、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等改革任務。機構改革完成后,將立即按照省、市有關要求開展改革評估工作,對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效認真進行自查評估,總結改革經驗,查找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完善工作,鞏固本次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三定”規定工作中取得的成果。
(二)開拓新思路,有序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是繼政府機構改革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改革,我辦將認真領會中央、省和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次政府機構改革工作,在各部門調整、劃轉所屬事業單位的同時,同步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在完成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和模擬分類基礎上,按照法制化的要求規范行政類事業單位,按科學化的要求發展公益類事業單位,按市場化的要求改制經營類事業單位,確保事業單位分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三)搶抓新機遇,切實加強縣編辦自身建設??h編辦將抓住這次機構改革的有利時機,與其他政府部門一起做好“三定”制定工作,完善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系,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充實人員力量,并將制度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抓緊建章立制,完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機構編制部門與紀檢、組織、人社、財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政治、思想、作風和廉政建設,提高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四)樹立新形象,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縣編辦將著眼于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站位,努力使機構編制工作切實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始終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研究影響經濟社會發展體制機制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建議,為區縣、縣政府和編委當好參謀助手,發揮機構編制部門在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