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需要不斷完善自身的管理體系和運作機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為實現更大的發展提供保障。以下是一些單位在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挑戰,以及他們采取的應對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一、項目經濟承包合同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指標分解(月指標)。
1.承包方必須杜絕施工中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保證月輕傷頻率〈0.3‰。
2.承包方確保每月施工中各部門安全檢查和評價達優良等級。
3.確保每月文明施工檢查、評價達到優良,確保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二、獎懲辦法。
1、獎勵辦法。
1)按每月檢查考核確保安全無事故、無安全隱患,實現文明施工時,獎勵棟號負責人200元,獎勵班子其他成員100元。
2)對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作出特殊貢獻的獎勵200元。
2、懲罰辦法。
(1)施工生產缺少防護設施、存在事故隱患。
1)對隨意拆毀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工的責任者以及不采取處罰措施的項目管理人員,罰款100元。
3)對現場有毒有害產品無防護措施的,對棟號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
(2)現場管理及檢查。
1)對施工現場吸煙、不戴安全帽、電氣和機械操作人員不穿絕緣鞋、不戴絕緣手套、高處作業臨邊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不及時制止和采取糾正措施的,棟號負責人罰款100元,其他管理人員罰款50元。
2)對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文明施工的,罰工地棟號負責人200元。
3)項目部、監理綜合檢查或社會各級部門檢查中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優良等級時,對分包項目經理處以500元罰款。
4)每月文明施工檢查和評比達不到優良標準時,罰分包項目經理300元,其他項目班子管理人員100元。
(3)工傷事故。
1)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分包主管及項目班子每人200元;。
2)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項目班子每人罰款500元;。
(4)設備事故和隱患。
1)設備無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罰棟號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各200元。
2)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罰棟號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各100元。
3)對現場工人隨便操作機械的,罰棟號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各100元。
(5)火災事故及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著,罰棟號負責人和班子成員每人50元。
2)重大隱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著,罰棟號負責人和班子成員每人100元。
3)消防器材、施工設施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罰棟號負責人和班子成員每人50元。
4)對火災損失1萬元以下時,罰分包項目經理1000元。
5)對火災損失1萬元以上時,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6)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項目經理和其他項目班子人員加倍罰款。
1)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對違章指揮不制止的。
2)發生事故隱瞞慌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
3)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又重新發生類似事故;。
4)接到“整改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
發包方代理人:承包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總承包方(全稱):
分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分承包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高陽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施工協議(以下簡稱為“分包協議”),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3、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分承包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七、協議書的份數:三,按分包協議一并處理。
八、有效期:同總分包協議有效期。
九、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協議一并生效。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7‰0以內;。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保護)設施齊全、有效,其中落實到位率達95%;。
7、“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8、加強現場監控,監督,確??偝邪娇傮w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和責任。
1、雙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責任。
1.1、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發現不安全現象,雙方管理和施工人員應立即制止,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應當對抓好各自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5、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提出改進措施和事故處理意見。
2、總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立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職責。
2.2、總承包方負責對分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本項第3條第3.1、3.2、3.3、3.4、3.5款所列條件。
2.3、總承包方在工作開始前,對分承包方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4、在有重大危險的區域內作業,總承包方應事先對分承包方交待現場危險點,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應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2.5、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2.6、依法對分承包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有權進入分承包方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2)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總承包方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
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七日內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2.7、負責對分承包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制止。有權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和辭退嚴重違章作業人員,制止停產整頓,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有關制度對分承包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有分承包方承擔。
2.8、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稅務證、安全資格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經總承包方工程管理處審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符合工作要求,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具備必要的上崗資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并規定參加有關培訓及年檢。
3.4、分承包方應具備有滿足工作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運輸等設備。
3.5、分承包方施工隊伍30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30人以上者要配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并報總承包方備案。
3.6、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8、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9、分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3.10、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于方案中詳細敘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3.11、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風險源辨識評價和目標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風險源辨識并評價出重大風險源,對重大風險源確定管理目標,編制管理方案并將管理方案報總承包方。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按照管理方案進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并將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每月一次報總承包方。
3.11.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對于要求進行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各方人員進行專家論證。
3.1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一(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3.12、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國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3.12.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六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檢查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檢查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檢查中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3.13.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3.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并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范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3.1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職責:
3.15.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15.2、分承包方必須采取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15.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3.15.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及警示標識。
3.15.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3.15.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15.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的15%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應。
3.15.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準,在批準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事故處理。
4.1如果發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因工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分承包方必須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總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4.2、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項所列第1條《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和第3條《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總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4.3、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4.5、分承包方必須對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并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4.6、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地方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分承包方的任何標志、廣告標語等。標志、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
3、分承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8、總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并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布置圖”上的說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淀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臺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并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并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書
本公司全面響應沛縣人民醫院新城分院1300t/d廢水處理工程的施工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招標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內容和要求,該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標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1、工程質量:保證達到合格等級;若竣工驗收未達到合格等級,自愿扣取該工程結算價的2%作為違約金。
2、工期:保證個月完成。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總造價的0.1‰/天的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5%。由于我方原因導致總工期延誤超過20個日歷天的,貴方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單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換施工單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證不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達到沛縣規定文明工地的合格標準。
4、經核對,貴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已包含了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全部施工內容,工程量亦核實無誤。我公司承諾:若我公司中標,則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錯項和漏項問題,一切責任由我公司負責。
5、如我公司中標,保證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并交納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外委單位安全協議書
合同號:
甲方:
乙方:公司。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原則,保障外委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現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區域: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3、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為所有工人、雇傭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購買保險賠償額不低于當地最低標準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乙方必須在工人上崗前進行相應的安全知識培訓。
5、乙方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消防安全培訓證及相關資質證書。
6、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乙方應對現場安全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五、乙方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生產安全規定。
及安全管理,必須做到:
1、必須在施工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和防護用品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保證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3、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4、屬于特殊作業范圍的必須按照公司《八項特殊作業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票證和相關手續,制定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和甲方簽訂安全協議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萬。
元安全保證金,甲方按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監督。
乙方及其工人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按每次100-1000元(具體金額參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上限考核)。乙方屢次違反安全協議的條款要求,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直接與乙方解除全部合同。
七、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
三份,乙方執一份。
項目主體單位(簽字):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用電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
四、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用電。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發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責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用電量以計量電表為準,雙方確認后計量結算。電價按每度2元收費計算,供電終止后15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電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分包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雙方分包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
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8、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傷亡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后應報送甲方核對、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3、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4、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新工人入場教育,并將教育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第五條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六條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第七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1、安全管理網絡圖(可增加附頁):
2、人員配備情況:
3、專(兼)職安全員名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并取得同意后,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采用安裝電表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范。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后勤物業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外協單位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現場負責人:電話:
項目名稱及內容:入場作業人數:
工程期限:
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止。
為確保進入甲方區域的外協單位工作順利完成,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廠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即外協單位)進入甲方從事各項工作,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進入前的安全、gmp等的相關培訓,及接受相關人員的監督。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的內容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治安、消防等方面。
三、作業現場的管理。作業時必須有甲方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可由作業現場部門的安全員、班長或主管監督)。
四、作業完成后先由現場部門人員驗收后,再由相關對口人員驗收確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2、甲方監督乙方是否根據雙方合作合同進入甲方場地工作。
3、甲方負責對雙方合作合同中有關乙方工作區域、工作內容、安全管理職責等內容進行核對確認,并為乙方辦理入廠手續。
4、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監督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規定給予100-50000元處罰,直至解除合作合同,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對違法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該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遵守甲方的所有的規章制度,向每個員工傳達,并留教育記錄。
2、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審核,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入廠手續。
3、乙方應該接受甲方工作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工作人員進行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的教育和培訓,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監督指導:對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指導和檢查,對檢測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如解決不力而被甲方勒令停工,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違反本規定,導致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嚴格審核委派的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質,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應做到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相關證照資料復印件。因提供虛假資料,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工作中需明火作業、接裝臨時接線裝臵時,須到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乙方自備的各種機電設備、施工機械要有齊全的安全裝臵。違反本條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設備、物資和各種設施,因擅自動用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自備的各類物資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丟失、損壞等均與甲方無關。
8、在工作過程中,甲方提供的工作區域有安全隱患,乙方有權及時要求甲方整改,否則所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在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責任或因乙方對作業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章(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代理人簽字:委托人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
二、每月由甲方抄表后向乙方出具交費通知,乙方應于收到通知后日內()標準向甲方支付水電費,拖欠超過()日,甲方可中止供電供月并有權中止合同。
三、甲方不得無故中止供電供水,如因甲方停電停水造成乙方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用電用水應安全節約,不得破壞水電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五、本協議自()至()期間有效。
甲方。
乙方。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單位名稱:
施工隊: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范、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并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后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后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書
項目名稱:鋼包砌筑。
施工地點:精煉廠滑板工段施工時間:20__年6月6日始。
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作業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乙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3、乙方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作業前,必須經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后方可作業。
6、乙方作業過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質等,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指定的專業人員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7、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作業中,因違紀安全管理規定或因意外發生工傷事故的,必須上報上級公司和政府部門,并同時報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員實施救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若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乙方除承擔上述相應責任外,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與此相關的其他損失。
9、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10、乙方員工不得酒后進入作業現場。
11、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12、乙方須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同甲方員工尋釁滋事、打架斗毆,不得盜竊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違反,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并移送保衛部門處理。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天進行清理干凈,施工結束,乙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后,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14、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定制管理制度,物料要擺放整齊,工器具用完之后要歸位,做到整潔、整齊、文明。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并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6、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停工整頓。乙方人員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項目款內扣除。
1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9、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不銹鋼有限公司精煉廠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分包項目臨時用電安全,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管理標準以及《北京市施工現場管理法規及文件匯編—臨時用電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團《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臨時用電部分》、《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規程-臨時用電部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臨時用電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為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就,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于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范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范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范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范執行,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并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并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干凈,不能清除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墻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準許上崗作業.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施工前的現場狀況、安全基礎設施交底,并協助為乙方全過程施工提供安全供電、運輸材料、安全環境條件。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整體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一周內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4、甲方指派專管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的檢查。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對有損害甲方利益的電氣、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處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膠帶更換安裝施工時,甲方全力提供輔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現有的設備配合。
第二條乙方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負責膠帶更換安裝的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和財產損失及延誤工期影響正常生產等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必須指專人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員安全交底嚴禁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一并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安監部門辦理臨時升入井證件并隨身攜帶進入施工現場,證件嚴禁轉借他人,待工程結束后交于甲方。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亂接設。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開關電源。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質量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為確保主井一號膠帶機更換安裝膠帶后按期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做好皮帶機的調試工作。
14、乙方應確保作業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內完成。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四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現場作業起至安裝試運轉合格后截止。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條以下五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以及甲乙雙方的財產安全,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管理內容。
1.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有合法的經營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2.乙方應招用身體健康、無所從事崗位禁忌癥的作業人員。
3.禁止乙方招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或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到甲方公司參與生產作業活動。
4.乙方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為所屬的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及其他相關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訓,并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乙方設備進入甲方作業場所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對設備進行檢驗,對浪費能源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設備禁止進入甲方生產作業場所,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的要求進行檢測檢驗,保證合格和在有效期內使用,同時對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保證安全生產。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為所屬人員提供足額、正規廠家生產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規定進行正確配戴。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設備的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保障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證或證書超過有效期作業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9.乙方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乙方委派為專職安全/環保/防火員。
10.乙方應按照安全自主管理要求,開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同時遵循甲方的統一管理原則,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如與甲方相關制度相違的,必須以甲方的制度為準。
11.乙方在甲方的生產場所在施工作業時,不經甲方設備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不得私自動用甲方的設備設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2.切實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甲方廠區或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火災事故及環境事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1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章人員進行處罰。乙方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的交通安全規定,休假及外出時必須乘坐具有資質的正規交通工具。如有違反規定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5.乙方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必須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傷者,重傷以上事故,必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
二、環境管理防治責任。
1.乙方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應實施預防污染措施,控制并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2.乙方應有效控制環境事故,降低可能造成的風險。乙方應節約資源、能源,做好廢物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3.乙方應強化對員工的教育和引導,提高其環境保護防治意識。
三、治安防范責任。
1.乙方應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實行治安保衛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2.乙方應建立健全治安信息報告制度,群防群治,對內部出現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不安定因素及治安事件,要做到及時發現和控制、上報。嚴格杜絕暴力傷害、偷盜或集體鬧事等群體惡性事件。對違法、違規的,甲方可給與處罰,甚至可直接終止乙方的項目承包權,追究刑事責任。
3.乙方應經常開展法制教育,杜絕員工參與非法組織和從事非法活動,及時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四、其它。
1.甲乙雙方均應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及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規,本責任書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2.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3.本責任書適用于乙方經甲方授權的在甲方廠區的所有作業活動。4.本責任書的有效期與乙方在甲方作業場所內承包經營期限一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0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并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單位安全用電協議書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并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后,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運行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戶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協議到期后,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一份。
供電方:(簽章)用電方:(簽章)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單位安全協議承諾書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其它安全法律法規,充分保障個人安全健康、家庭的'幸福美滿、企業的穩定發展,本單位在工作中,自愿簽訂并遵守以下承諾:
1、執行安全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為天”的思想意識,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計劃、生產作業的重要議事日程。
2、堅持持證上崗:對新工人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紀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治安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的教育。
對從事?;窂臉I人員、或安全管理人員、或特種設備操作,要進行資格培訓,并持證上崗。
3、遵守油庫庫制度:督促本單位自覺接受油庫封閉式和半軍事管理,自覺遵守油庫出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出現違章亂紀現象,不出現事故苗頭,全面執行員工“三不傷害”的安全承諾。全面執行班組“班前五分鐘安全警示教育”、“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活動,杜絕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發生。全面確保油庫安全無事故。
4、開展安全檢查:組織落實油庫“三級安全檢查”(即:油庫月檢查、單位周檢查、安全員日檢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一時無法消除或解決的隱患,要立即采取強有力措施,并立即報告領導。
5、限期整改隱患:各級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按三定原則(定專人、定時間、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單位自身可以整改的,立即整改;自身無法整改的,報請油庫迅速整改。要迅速全面消除事故隱患。
6、召開安全例會:定期召開各種安全例會,研究、部署和解決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做到安全生產“三講六有”:即安全生產事事講、處處講、天天講,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有監督、有檢查、有結果。
7、應急響應處置:當發生火警、火災、油品泄漏等緊急情況時,要及時向消防和安全及公司報告,同時及時油庫現有消防力量組織撲救,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
8、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監督員工穿防靜電衣、佩戴安全帽、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防止意外事情發生、防止職業病發生。組織職工身體健康檢查。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當生產、設備、效益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為主。
9、主動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10、做好崗位練兵:積極組織本單位學習業務與安全知識,掌握勞動操作技能,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日常工作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盲目作業。
對于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愿承擔責任。
本承諾書自簽字日起生效。
單位負責人:
日期:
單位安全協議書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身份證: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及人道主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產及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安全施工,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經協商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甲方幫助并保證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環境。
2、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及餐飲場所,保證餐飲安全,并盡量滿足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要求。
3、乙方進駐工地后,需服從甲方現場的`安排、調度,并且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會,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管理人員進如施工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有甲方提供,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如發現乙方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300元,第三次罰款500元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4、乙方在施工現場,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并組織施工人員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如因有乙方在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夜不歸宿及娛樂等原因發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系。
6、乙方在施工現場或宿舍不得隨意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系。
7、甲方不容許乙方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盡快就醫,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者甲方有權勸其注意身體,嚴重者并勸其離開工作崗位。反之在工作期間發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9、施工現場不準赤身上崗,必須穿戴整齊,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發現罰款1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間盡量不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別人休息,盡量保持個人衛生、環境衛生及宿舍干凈整潔,講究衛生,保持身體健康。
11、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提請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朝陽金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原則,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現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工程名稱:施工區域: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3.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3.乙方必須為所有工人、雇傭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購買保險賠償額不低于當地最低標準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4.乙方必須在工人上崗前進行相應的安全知識培訓。
5.乙方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及相關資質證書。
6.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乙方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生產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1.必須在施工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和防護用品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保證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3.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4.在施工過程中需搭接臨時電源、水源、氣源等能源介質時,必須經甲方生產科同意,并由專業人員實施,且必須符合行業相關標準。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區域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制定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疲勞作業。
乙方和甲方簽訂安全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兩千元。
安全保證金,甲方按合同條款對乙方進行監督。(備注:安全保證金2000元)。
當乙方安全保證金余額不夠扣款最大項目時,乙方必須交齊保證金后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甲方將無條件與乙方解除合約,且所有扣款不予返還。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安全部(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書
工程名稱:工程編號:。
施工區域:合同金額:。
開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基本的安全技術交底:介紹施工區域內的工藝設備、能源介質管網、安全設施、現場環境等情況,通報甲方有關安全等規章制度。
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不具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開工前,乙方必須作好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辯識、風險控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環境污染控制措施,報甲方審查后嚴格實施;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臺帳,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時查處本單位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與隱患,確?,F場安全生產設施的可靠性;乙方應建立安全專項資金帳戶,確保安全管理費用的投入、使用。
3、項目開工前,乙方必須作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保留相應記錄;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有統一的標識(如工作服或安全帽上有相應的標識),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應予以區分。
4、按照甲方《外委工程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并服從相關管理。
5、乙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發生下述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考核:
5.1未經甲方認可,乙方轉包或分包冷鋼外委工程的,每發現一次考核10000元,并限期整改。
5.2乙方(總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每發生一次考核50000元(風險抵押金不夠扣的以扣完風險抵押金為準),并限期整改。
5.3乙方的分包單位不得再次將工程轉包(分包),每發生一次考核乙方30000元(風險抵押金不夠扣的以扣完風險抵押金為準),并限期整改。
5.4乙方在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標準考核相關單位:
5.4.1發生工亡事故,考核20000~50000元/人次;
5.4.2發生重傷事故的考核2000~5000元/人次;
5.4.3發生重大險肇事故(主要責任)的考核4000~10000元/次;
5.4.4發生較大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考核;
5.4.5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后15分鐘內未向湘鋼安全管理部報告或故意隱瞞的考核5000~10000元/次,不及時向湘鋼工程主管部門、安全管理部和業主單位提交事故分析報告的,考核1000元/次。
5.4.6以上事故發生后,按照標準的50%考核監理公司。
5.5乙方在開工前,未按要求到業主單位或工程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及超出協議中的工期時間而未重新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考核乙方3000元/次;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在施工進場前到湘鋼安全管理部備案的,考核乙方1000元/次;未經甲方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先行開工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施工人員沒有配戴統一的標識的考核200元/人次,管理人員未配戴明顯標識的考核500元/人次。
3000元/項。
5.7乙方完成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安裝、維修、改造項目后,未通過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檢驗,未取得合格驗收報告或使用證就使用(或交付使用)的,考核乙方3000元/項,導致事故的,考核乙方20000~50000元/項。
5.8乙方所有進場的施工設備、設施、機具等必須符合本質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護裝臵齊全有效,未做到考核乙方2000元/處;特種設備的使用符合國家的相關管理規定,施工用特種設備(起重機、升降機、壓力容器等)應經過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取得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做到考核乙方3000元/臺次。
5.9乙方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規定編制、落實總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高風險作業的專項措施方案(如吊裝作業、重點防火部位動火、現場臨時用電)的,考核乙方5000元/項(次)。未按照湘建[2006]354號《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控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編制詳細名錄經監理單位確認后,在施工現場顯要位臵公示、懸掛警示標志制定控制措施、制度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并勒令整改;高風險作業未按湘鋼作業許可管理程序的要求辦理相應手續而施工的,考核施工單位2000元/次。
5.10日常安全施工督察中發現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作業或無證上崗的,高處作業無防護的,考核2000元/人次?,F場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行為,考核乙方500~2000元/項。施工中拆除、損壞的安全設施未及時恢復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并責令整改。未按法律法規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就安排其上崗的,考核乙方3000元/人次。以上發現的問題連帶考核監理公司500元/次。
5.11乙方不按照經湘鋼安全管理部下達的《停工通知書》停工整改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
5.12乙方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對成立了指揮部的技改工程或檢修工程,外委施工單位必須按時參加指揮部安全會議和安全專項檢查,否則考核200元/次。
5.13乙方不按照要求及時補足風險抵押金的,按照500元/天進行考核;乙方無故拒絕落實甲方考核意見的,每延期一天增加考核200元,直到扣完全部風險抵押金為止。
5.1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的,考核5000元/次,并勒令整改。
5.15監理單位未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2006]248號《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和建設部第81號令《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要求實施監理的,考核5000元/次,在事故中負有監理不到位責任的,按照本協議5.4.6條款考核。
5.1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作業的,根據違法程度不同,考核乙方2000—50000元/項,并限期整改。
5.17環保、廠容綠化的考核參照湘鋼當年績效考核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6、乙方施工人員嚴禁隨意動用、操作甲方各種機械和電氣設備、儀器儀表、閥門開關等;未經甲方業主單位許可,乙方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甲方生產作業區域(施工、逗留)。
7、乙方所需能源介質,必須與甲方能源部門(或設備部門)聯系,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和允許的容量連接、使用;乙方如需在防火重點部位動火,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8、甲方需啟動、運行施工區域內的設備設施時,必須確保事先通知乙方施工人員,并經乙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9、乙方需使用甲方設備設施時,應提交書面報告經甲方審批,并經甲方崗位操作人員允許、確認后方可按甲方規定操作使用,如有違反考核乙方2000元/次。
10、若施工日期推遲或施工完畢后返工,乙方應通知甲方,雙方繼續執行協議內容。
11、外委施工項目完工,外委施工單位在辦理外委工程竣工結算手續時,或外委勞務結算前,應到外委工程主管部門、業主單位辦理《施工安全管理簽證單》,工程合同金額五萬元以上項目須經安全管理部簽字審批蓋章,工程或勞務合同金額五萬元以下項目由業主單位安全部門辦理。
12、維檢修、運行(營)總承包項目可以簽訂安全協議,其他按照合同對應簽訂安全協議。
協議補充條款:
本協議一式四。
(五)份。甲方工程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金額伍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外來施工單位在開工前交安全管理部一份、業主單位安全部門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負責人(簽名):工程負責人(簽名):
安全負責人(簽名):安全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