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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調研報告 信訪工作調研報告(實用10篇)

時間:2023-09-25 14:59:03 作者:文軒

在現在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優秀的報告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信訪調研報告篇一

研究報告是研究人員勞動和智慧的結晶,也是客戶要求的最重要的書面成果之一。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我區地處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商貿、旅游、服務的中心。全區現轄6個街道、40個社區和6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34萬。

20__年,全區共接待和受理群眾各種形式的信訪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進京訪84批次132人次,集體訪7批次,其中真正屬我區進京訪有32批次63人次,集體訪5批次25人次,登記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廠教師6人的集體訪1批),屬地屬事是龍沙區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訪2批次,進京訪同比上升68%;進省訪12批次31人次(含集體訪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訪95批次412人次(含集體訪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區訪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體訪420批次,含重復訪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眾走訪的結案率達到70%。

--受理群眾來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受理電話訪628件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訪群眾的誤解與偏見

從信訪穩定狀況看,相當部分涉法涉訴和政策性上訪,群眾從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發,誤解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誤解司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一些上訪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信高層領導不信基層領導、信“鬧”不信“理”。每次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干部調整,都要掀起新一輪重訪、纏訪高潮,就是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的表現。在老上訪戶的示范帶動下,不少上訪者篤信“不鬧不解決”,尤其是專選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給政府施壓,從而達到大鬧大解決的目的。

(七)現行信訪穩定體制的缺陷

現行信訪穩定工作體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在人、事、財權不斷上收的今天,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信訪穩定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面對“自己生的孩子叫別人撫養,還要考核別人養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無奈。二是接返、勸返辦法不科學。按照國家《信訪條例》規定,只要上訪人員在5人以內,上訪過程無過激、違法行為,就不應要求基層組織接返、勸返。然而上級有關部門只要有人上訪,不問青紅皂白,便要限時接人。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信訪穩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訪渠道,還給上訪人員形成了政府怕上訪的誤導。三是信訪交辦程序不規范。上級組織多頭交辦、重復交辦、亂交辦現象時有發生。法院終審、信訪終結的案件繼續交辦屢見不鮮,甲地負責的事項交給乙地辦也不少見。四是不加區別地問責。建立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關規定太籠統,不區別在處理上訪事件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只要出現不穩定事件和進京上訪便“否決”、“問責”,這種是非不分的問責體制,迫使基層組織無原則地“拿錢買平安”。事實上,很多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不是信訪工作沒到位,而是上訪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對違法上訪懲處乏力

目前,重訪、纏訪、鬧訪有禁無止,與對違法上訪者懲處不力有關。一是缺失規范群眾上訪現場秩序的文件,沒有及時將《信訪條例》和《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信訪實際具體化。二對嚴重影響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秩序的纏訪行為沒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種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惡性鬧訪案件打擊不力等等,導致鬧訪者、纏訪者氣焰越來越囂張,客觀上為躍躍欲試的鬧訪人、纏訪人壯了膽。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和改進信訪穩定工作,以穩定保障和促進發展。除了宏觀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理順信訪工作條塊體制、理順接返、勸返體制,暢通正常上訪渠道、規范信訪交辦程序、細化問責措施等等,在我區信訪穩定日常具體工作中,還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求創新提效率

實踐科學發展觀,針對新時期信訪穩定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總結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和完善受理、辦理、調處、信訪事項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穩控、應急、化解“一條龍”的長效機制,努力創建我區“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個堅持”:堅持“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從而提高信訪案件的協調力度、調處效率和辦結質量;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實行“包化解、包穩定”的責任制。做到一個信訪事項、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層,為民解憂;堅持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強化領導責任,以“聯合接防、集體會診”解決實際信訪難題;堅持“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咨詢解答與引導尋求司法程序解決相結合。其次抓好“四個實行”:實行信訪工作例會制度,定期部署、指導、檢查基層和部門信訪工作;實行信訪評估制度,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事前信訪評估,避免埋下信訪隱患,促進各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性化;實行基層代訪制度,即村委會、社區干部對轄區居民反映集中的問題采取代替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映的舉措,推進信訪秩序的規范化、矛盾解決的程序化和干群關系的和諧化;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制度,每兩月發一次信訪通報。

(二)狠抓信訪矛盾化解,保穩定促發展

把工作重心從對群眾信訪事項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化解上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的苗頭動向和預警信息,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力爭將信訪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成本低、見效快。要高度重視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工作,切實做好源頭排查、超前化解、預警研判、預案完善和妥善處置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強化和改進初信初訪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訪一次辦結率作為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作為專題研究信訪工作時的一項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好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有效利用督辦單、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等手段,對重信重訪等重大信訪事項辦理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工作的重點放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百姓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上;做好督辦和問效,在提高案件辦結質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強化復查復核機構的職能,全面提高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決”的基本原則,多策并舉,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多種方法,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

(三)落實敏感時期的信訪穩控,創祥和顧大局

堅持和鞏固已有的穩控措施和手段,確保24小時信息和聯絡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信訪動向。對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出現越級、集體信訪苗頭或發生異常信訪突發事件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防止矛盾激化、擴大事態。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穩控工作協調小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信訪突出矛盾和群體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堅持化解為主、以化促控,推動矛盾的有效化解。進一步就有可能出現化解轉機的疑難矛盾作為工作重點,從而切實減少矛盾存量,推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責任單位根據排查名單,落實人員力量,形成“三位一體”的穩控工作小組,開展信訪對象穩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備勤工作,嚴格執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信息值班上報制度。五是在鞏固提高階段,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勸返對象的穩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訪歷史積案及熱點問題,重民生解民憂

總結“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年”和“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活動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遺留、疑難、沉積信訪案件攻堅戰。抽調8名優秀干部組成經濟、動遷征地、綜合三個專項工作組,每組配備一名信訪干部負責協調,各工作組分別對分管業務的副區長負責,直接協調包案領導和職能部門。經濟組設在經濟計劃局辦公、動遷組設在城市建設行政執法局辦公,綜合組設在信訪調處局辦公,各工作組每周向信訪調處局反饋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由信訪調處局匯總上報。抽調人員原有編制、渠道、待遇不變。專項工作組要針對17起老大難歷史信訪積案,一案一策、超常,力爭調處一個是一個、化解一個是一個、清理一個是一個。同時針對現階段熱點、焦點、難點信訪矛盾,重點解決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突出問題,加強源頭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組織力量,主攻難點,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區涉及城際鐵路、勞動湖南擴的動遷矛盾問題,更是要前瞻思維、審慎部署、合理施行。我們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決;需要上口或歸口處理的,積極匯報、協調、配合,敦促早日辦結,同時不折不扣地做好穩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實現我區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創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盡一切努力逐步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五)強化指標考核和責任制度,抓規范看實效

結合區情,制定實施科學合理、務實完善的信訪指標考核細則,考核的重點是信訪案件解決和穩控工作,將其作為貫徹《信訪條例》、落實上級信訪穩定工作部署、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通過公開、透明的開放式監督制約機制,推動行政部門切實發揮職能、有效作為。不斷提高處理信訪事項的效率,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積極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信訪指標考核要納入區委、區政府總體考核體系,并把干部的信訪工作績效與干部的評先樹優、提拔重用緊密地結合起來;繼續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黨政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分工抓。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造成影響的,及時行使信訪“三項建議權”和啟動“責任倒查”。敏感時期要進一步落實信訪穩控責任,把信訪穩定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層層明確工作職責,并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實行“零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研判和報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訪動態,切實把上訪人穩控在當地。尤其是敏感時期,各街道、各部門要堅持每日向信訪局報送信息,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要堅決防止瞞報、緩報、漏報和錯報。對因工作不力,信息報送不及時,導致進京非正常上訪、進京集體上訪、到省較大規模聚集上訪和發生較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二是實行“看死盯牢”穩控措施。對重點的穩控對象加大穩控力度,必要時可以實行“人盯人,二對一”的辦法進行穩控,只要能收到實效,有什么辦法就采取什么辦法。凡是敏感時期發生進京上訪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講任何條件,一律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目標考核實行降級排位或一票否決,決不手軟。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強素質增實績

切實加強信訪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信訪干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切實強化廉政建設,加大對信訪干部的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信訪干部的綜合素質,將信訪機關打造成一支“負責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優秀的隊伍。強化信訪工作“全區一盤棋”理念,增強合力,加強配合,構建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創造出實實在在的信訪工作業績。

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要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要著眼于我國基本國情,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和有序進行。”在科學發展觀對信訪的指導下,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重點,夯實基礎,依法規范信訪,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機制,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努力把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把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從而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

第二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為探尋信訪發生原因,掌握處訪有效措施,穩控信訪未來走勢,近期,我們以某鎮的信訪情況為依據,進行調查研究。對全*鎮1-4月份信訪事項進行統計歸類,整理內容,分析原因,總結處訪方法,歸納處訪經驗,對當前農村信訪情況進行總結和思考。

1-4月份,全鎮到縣走訪數量為16件,到鎮走訪16件,先后有兩人去省申訴,發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兩次。

從統計上看,當前信訪工作呈現鮮明的新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集訪數量相對增加。1-4月份,全鎮共發生6次集訪,占信訪總數的16.67%。集訪主要發生在農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層機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組村民,為了爭得一份機動地單獨供本組收益,先后組織兩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確認一二審法院判決錯誤。機構改革中落聘人員、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訴求,都是集訪的高發人群。

(二)越級訪更加突出。全鎮除到鎮走訪外,發生的去縣訪、進京去省訪都是越級訪,不經鎮,不經縣,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進等村民。信訪的層級性被弱化,突發性增強,給預測和應對工作增加難度,給基層人民政府工作帶來很多被動,也增加解決信訪問題的社會成本。

(三)無理訪日趨嚴重。全鎮發生的進京去省訪都屬無理訪。如劉湘君上訪的“民師”待遇落實問題,經縣市兩級信訪部門處理,形成結論,否定了他的錯誤認識,但他仍不死心,繼續上訪,以市信訪局工作人員曾傷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訪局復核意見為由對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為對象去省走訪。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組村民所反映的問題經法院反復處理,形成定論,但他們就是不予認可,固執已見,突然地發起進京申訴,增加信訪工作代價。

(四)民主訪比較集中。在全部信訪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對村組的作為不滿意,懷疑他們的公正,認為他們侵權,反映出民主權利意識的增強,主要表現在:沒有按規定給予土地承包權或者說給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損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利益;村政務財務不公開,剝奪村民知情權;在調處村內矛盾上不積極、不公平等。

(五)利益訪現象十分典型。在上訪中,都是為著利益,而且是個人利益,很多上訪人希望通過信訪獲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額外的利益。如主動要求政府辦理城鄉“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補償村準、要求政府給予經濟幫助等。新南村七組村民在村統一分配土地時以虛報人口方法多獲取59畝土地,對外發包收益,村集體糾正收回,在經法院審判敗訴后,他們競到最高院上訪,企圖奪回土地。

信訪新特點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變化的結果,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新發展具體反映,折射出我縣市場經濟發展迅猛,城鄉物質文化進步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縣經濟發展、文化活躍、思想解放、環境寬松、以民為本發展思路的明顯成效。信訪是穩定情況的“情雨表”,多發的信訪雖然暴露出很多不穩定因素,但也充分證明了發展的持續與高效,發展規律告訴我們,伴隨著發展,新矛盾、新問題一定會出現,這是利益變化引起的必須結果。比如我鎮的國投土地平整項目建設,關系到土地的重新劃分,涉及有關人的具體利益,難免有人通過信訪表達請求。在機構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們走上信訪的道路。所以,信訪是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現象,只要充分認識并認真對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開展工作。

正是以民為本理念的強化,我們強調服務與誠信,弱化管理與監督,理解并寬容群眾的不合理請求,對他們偏執甚至錯誤的行為只是加以說服教育而不是制裁與懲罰,導致信訪方便快捷,成本較低,成為人們主張權利,維護利益的重要選擇,信訪數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內不會減勢。

環境的寬松加上信息時代信息的開放,群眾思想活躍,想法豐富,加上市場經濟的影響,人們權利意識增強,利益觀念強烈,恥于利而榮于義的思想進一步弱化,積極爭取應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該得利益,使得利益訪現象非常典型。

為了減少恐懼心理帶來的精神壓力,許多群眾在人多壯膽心理作用下積極利用集訪方式來實現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眾為了制造聲勢,增加政府壓力,人為地串訪集訪,導致集訪的相對增多。

多少年來官情結在群眾心目中始終存在,認為官大好辦事,權重辦成事,在“告御狀,眾官怕”心理驅使下熱衷于進京進省上訪,造成越級上訪的高發。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為村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規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體,在某些方面難以操作,不能完全滿足現實生活需要。比如對村組法律地位問題,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作為村內的村民小組能否有自己獨立的土地等財產,現實生活中,很不統一。有的村以組為單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個標準,分包土地。有的村,組里有自己的實體,收益為本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屬財產沒有組屬財產。正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則與籠統,引發歧義與爭議,產生上訪。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處理事務淡化程序、不公開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眾合理懷疑,引發信訪。更有部分村組干部作風不務實,工作不積極,服務不到位,群眾有意見,只好上訪。

極少數群眾不能正確對待歷史,不能擺正歷史與與現實的關系,總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過去,以現在的標準去衡量昨天,從而產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著眼于當前和今后,不可能調整過去。一些離任村干部、復員軍人、代課老師,他們不感恩當初組織上的照顧,讓他們成為先進分子,從普通群眾中脫穎而出,從事非農業勞動,有一份體面的崗位和當時不錯的收入,反而以組織欠債的心理要求補助安置、幫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資,或者主張支付養老金,用現時的政策回去調整過去的事情。在這些根本不可能落實的主張不能實現時,就理直氣壯地上訪。

信訪是發展的伴生物、附屬品,是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保護并實現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訪,既不熟視無睹,束之高擱,也不大驚小怪,草木皆兵,要認真對待,積極應對,因勢制宜,對癥下藥,努少消除信訪,為發展掃清障礙。

(一)正確評價,理性判斷。目前,黨和政府重視信訪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工作責任,暢通人民群眾表達意愿,維護權利的渠道,必須全力建設好這項惠民工程。在評價信訪問題上應堅持理性判斷,正確評價,既不能將信訪等同于工作責任,也不能將信訪視同無理取鬧,正當的信訪是群眾困難,應認真研究解決,無理的信訪是市場經濟利益化的表現,應從解訪工作中冊除。對照這個標準,當前在評價信訪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數主義的不足,沒有區分和辨別正當訪和無理訪,科學性與公正性欠缺。在評價穩定質量上,不能單以信訪發生數量為標準進行考核,而是要區分正當訪與無理訪,只能將正當訪的數量作為考核指標,將不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糾紛、無理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無理訪排除考核指標之外,如此,提高評價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在評價一個地區的信訪工作業績時,也不能單以信訪總量作為考核標準,而是要結合人口、經濟建設指標等各種因素綜合評價,以合理的判斷,公正的考核調動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性,推動信訪維穩工作深入開展。

(二)因勢制宜,靈活處理。對待上訪要主動迎接,不可回避拒絕。要暢通信訪渠道,讓群眾信訪有路走,有門進。只有這樣,才能將矛盾留在身邊,否則造成矛盾升級,越級上訪,不但造成工作被動,而且為處理增加成本和難度。對待信訪,要耐心接待,掌握情況,分析原因,尋找策略,切不可閉目塞聽,敷衍了事。對于各種信訪事項,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加強教育疏導,分流無理信訪;認真履行職責,解決正當信訪。對于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解決,不能認為平白無故地為他人辦事是勞而無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辦服務事。對于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給予答復,把上訪始終控制在手中。要提高處理糾紛和矛盾的技術水平,因勢制宜,靈活多變,以各種變通方法解決棘手難題,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曾為發展作出犧牲的群眾,把他們從求償的上訪路上拉回來。

(三)依法辦事,公開公正。治標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隨著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辦事,陽光行政已成為時代新潮,形勢要求我們必須辦事公道,公開透明,否則群眾就有理由懷疑我們所做的工作,就會制造不必要的上訪。從上訪統計情況看,上訪多發的村,大都存在辦事不公開或者公開不夠的問題,對群眾報告不足。我們處理事情,開展工作一定要樹立群眾眼睛最亮的理念,時時想著讓群眾知情和參與,不要怕煩,不要嫌累,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為聰明,蒙混過關。村務,特別是村財務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評議監督。土地林木等集體重要財產的處分一定要征得群眾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實把民主管理落到實處。對于村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權利義務問題,在法律政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建議縣政府以《意見》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議定方法解決,用村規民約彌補法律的不足。要學會用法律思維分析研究問題,依靠法律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教育和動員群眾走依法解決矛盾道路,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文明規范地調整好各種利益關系。

(四)齊抓共管,多措并舉。息訪工作事關全局,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任何單兵作戰都事倍功半,甚至無功而返。各個部門,各個成員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種優勢,為解訪獻計出力,在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責任誰負責原則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門間、人員間的互補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補充地完成任務。信訪綜治部門要積極受理上訪,主動深入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訪情況,掌握上訪原因,提出解決建議,根據對口原則,將需處理事項及時交辦有關部門和個人。相關部門要根據“誰家孩子誰家抱原則”積極主動地受領信訪案件,迅速履行職責,妥善解決問題。在解決措施上,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包括在宣傳教育上求過關,在機制責任上增壓力,在獎懲激勵上生動力,著力完善息訪止爭的長效機制。要注重在鄉風民俗上找途徑,在親情友誼上尋突破,不斷豐富處理矛盾糾紛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依法治訪,健全工作機制,規范處訪程序,及時治理各種無理訪、非正常訪,切實發揮黨紀法律在處訪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訪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

第三篇: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人們的利益發生了調整,新的社會矛盾造成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了“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信訪形勢給構建和諧社會增加了難度。結合我區近年來發生的上訪案件,就當前信訪現狀原因、作一調研,分析并提出相關對策。

 1、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革:國有企業改制,金融系統推向市場,糧食系統走向社會,行政機關機構改革。這些變革,重新調整了各階層的利益關系,對人們的利益進行了再分配,同時也使人們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加強,部分群眾的利己觀念有所抬頭,致使簡單的問題易于復雜化,較小的事態易于擴大化,給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難度。據不完全統計,由于機構改革、企業改制等社會變革原因引發的信訪事件占到了信訪總量的17%。

2、法律法規某些方面的滯后。一方面,表現在法律條文的滯后。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社會凸顯了許多新事物和新情況,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項目建設增多,農村集體土地的征用越來越多,涉及農民的征地拆遷補償問題也越來越多。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往往會滯后于新事物和新情況,沒有法律法規的界定和約束成為導致上訪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滯后還表現在執法不嚴上。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更不允許擾亂正常的辦公秩序。但是,“越軌”的行為時有發生卻少有有效制約。

3、認識上出現的誤區。誤區一:法不責眾。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受“法不責眾”錯誤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糾集眾人上訪鬧事,憑借“法不責眾”這個護身符逃避懲罰。“法不責眾”是“腐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識,它已成為依法治國的一大障礙。誤區二:政府“管”法院。群眾中一直存在文秘雜燴網著一種錯誤的認識:政府權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時,各級黨政部門對上訪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遠遠超過其他問題,這也導致不少人信“訪”不信法。誤區三:以信訪量來考評信訪工作。目前上級對下級政府信訪工作的考評,都是以上訪量來衡量的,超過了規定的指標,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受到一定的處罰這種考評方式本意旨在加強各級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分級承擔社會壓力,緩解社會矛盾。但客觀上講,這種考評方式并不很科學,它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對現任領導有意見,就組織煽動一些人上訪,讓現任領導難堪,最后往往能達到“攆走”的目的。

4、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對信訪問題解決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牽涉面廣,時間跨度大,調查取證非常困難,解決難度相當大,導致問題無法處理或處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訪問題沒能得到妥善處理,客觀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對信訪問題干部中還存有畏難情緒,怕麻煩,同時部門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針對這些情況,缺乏有效的文秘雜燴網干部督查跟蹤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對纏訪鬧訪等嚴重信訪事件當事人處理不到位。首先,纏訪鬧訪的概念界定不清,對纏訪鬧訪戶定性困難,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為平息事態,免于激化矛盾,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能放即放,缺乏強有力的執法配合,無法產生震懾力。

信訪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能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持續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總結他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循序漸進推進改革。一是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群眾的心理承受能力統一起來,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重大決策要符合社會現實,符合實際,要考慮群眾的心理想法,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盡量把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納入低保的范圍。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標準,讓下崗職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爭把改革的陣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樹立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識。一是繼續搞好普法工作。讓公民學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問題,發生糾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護文秘雜燴網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法律法規要與時代發展同步。立法機關、司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科學、有針對性地出臺、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條文,讓各級政府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訪部門的職能,糾正群眾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認識。群眾上訪總量多年居高不下,與政府及其信訪部門的角色定位不準、轉換不力有關。政府及其部門應與時俱進,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四是嚴格執法。在處理信訪問題時,不以信訪的人多人少定對錯,嚴格以法律為準繩,改變部分人“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

3、樹立信訪教育與信訪執法相結合的觀念,確保信訪工作取得實效。思想教育不是萬能的。有些人明知攔路搶劫是犯罪,但還是攔路搶劫;明知殺人是要償命的,但還是有殺人犯。思想教育僅對講理的人有效,僅對遵紀守法的人有效。對無理取鬧的人、對別有用心的人、對圖謀不軌的人無效,因此,解決上訪問題時要做到區別對待。對確實有冤屈的,要盡快給予解決;對不了解國家的法律、政策而產生誤會的,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對于別有用心、無理取鬧、聚眾圍堵政府大門、攔阻交通要道等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4、樹立防范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觀念,加快推進信訪工作規范化進程。一是建立民意溝通機制。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加強民意溝通。通過談心交流,了解群眾所想、所需、所求,從而暢通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架起干群“連心橋”。二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超前排查人民內部矛盾,對可能影響本地區的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實行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為了克服責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凡是第一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的機關工作人員,要在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后,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應及時受理,并給予當事人明確的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工作范圍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向其他部門或系統進行交辦、轉送,問題轉到哪里,責任就跟到哪里,直到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四是實行信訪工作過錯追究制。完善信訪工作現行的考評辦法,變以信訪量考評為以信訪過錯來考評,實行嚴格的信訪過錯追究制,使各級干部心里服氣,工作有積極性;使個別違法亂紀、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時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趁,形成“愛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信訪調研報告篇二

一、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現狀及主要做法

近年來,重難點信訪案件逐一化解、結案,涉法涉訴信訪件雖然較少,但每年仍存在。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對司法救濟的需求,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農場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一)領導高度重視,抓組織保障。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農場黨委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局,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基本形成“一把手全面抓、領導成員分管抓、法律援助中心具?w抓、相關部門協同抓”的工作格局。農場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領導。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納入了農場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的聽取和研究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情況,農場班子會共同研究做好重信重訪專項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方案,加強督查、指導。解決了一批涉檢信訪疑難問題,如,周丙權水面問題,張野樓盤開發問題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暢通信訪渠道,抓關鍵環節。一是建立落實工作機制。建立并落實了首辦責任制、聯合接訪制、點名接訪制、信訪接訪制、場領導接待日制度,把問題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二是設立信訪接待窗口。安排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豐富的科長專職負責信訪接待。同時構建全員參與信訪工作格局,實行首問負責、包案到底。通過向當事人說明與解釋,提高了法律文書的說理意識和針對性。三是防患未然。發現重大、敏感、群體性案件或有上訪苗頭的案件或可能發生問題的案件,事先與農場及相關部門溝通,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及時化解矛盾,預防和減少重信重訪。四是關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提高辦案質量、抓源頭治理。一是積極爭取農場黨委和各部門的支持,加強外部監督。同時做好內部監督工作,通過重點檢查督促,強化各個工作環節的監督,收到一定成效。二是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把涉法涉訴信訪案都納入案件評查,并對農場已辦結案件,逐案進行質量檢查,保證了案件質量。尤其是對撤訴、不起訴案件進行審查監督,對保證案件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三是強化責任,實行領導包案。農場為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交辦誰督促、誰承辦誰落實”的原則,普遍推行“四定五包”(即:四定即定領導、定人員、定措施、定期;五包即包案件調查、包解決問題、包教育疏導、包案結事了、包穩控管理)。實行包案領導對所包案件親自過問,親自督查,親自審核把關,力求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這一措施對解決一些重信重訪的疑難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農場實行領導包案后,4件長期上訪的信訪案件得到順利解決,矛盾得以順利化解。

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和成因

(一)涉法涉訴信訪形勢依然嚴峻。一是信訪擇機性增強。重大會議、節日組織化傾向顯現。二是涉法涉訴信訪量在運行。三是信訪案化解難度大。四是重復訪、越級訪,來信變來訪增多。五是涉法涉訴轉到法律途徑難度大。

(二)上述問題的成因

1.利益格局調整,社會矛盾多發。目前農場升級改造和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速,因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占地補償、群眾安置等問題引發的矛盾日趨增多,群眾錯誤認為法律途徑煩瑣,只有上訪才能解決問題,就容易農場上訪、信訪,從而導致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絕對數量的增加。

2.終結機制不完善,司法權威被弱化。現行法律對公民申訴、申請再審的時間、次數沒有具體規定,導致終結機制不完善。信訪案件的受理、問題實質的解決更多依賴于辦案人員的個人素質以及各級領導在其中的督促、協調作用,為此,加大了群眾對上訪、越級上訪解決問題的期待。

3.科學處理涉法涉訴問題調研、指導不夠,依法治訪難度加大。信訪數量的統計和通報制度,對各部門造成巨大壓力。領導包案、經濟補償、量化考評、責任追究等措施應運而生,通過對上訪者采取勸阻,甚至妥協、許愿等法治以外的方法也隨之產生。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個別問題的解決,但也使少數上訪人錯誤地認為“黨委怕上訪,只要在敏感時期鬧一鬧總會有好處”,因此,相互攀比、重復上訪,越級上訪成為部分上訪人達到自身目的的有效途徑,這種現狀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涉法涉訴信訪處理工作難度加大。

4.當事人自身的原因。當事人維權意識普遍增強,但法制觀念淡薄,缺乏對程序、證據、時效等概念的認識。幾千年人治形成的“清官情結”使其信訪不信法。特別是領導包案后的快速效果,無形堅定了他們上訪的信念。“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樸素報應觀,使當事人接受不了那些因案情復雜、線索少、發案時間久遠、證據滅失、犯罪嫌疑人在逃或無力補償等客觀原因造成的積案,上訪成了解決問題的唯一出路。有的上訪人員通過長期上訪,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相關知識,成為上訪領頭人。有的將上訪作為討要困難補助的一種生活方式。

三、意見和建議

(一)要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大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一方面,要加強內部教育培訓,使廣大領導干部深刻認識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是密切黨與人民群眾聯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真正樹立涉法涉訴信訪既是法律問題,又是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的理念。要采取有效措施,帶感情、動實勁。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切實做到執法為民。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外部法治宣傳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和推行公開聽證、公開答詢制度。對于重大、疑難案件,特別是纏訪纏訴的案件,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和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公民參加公開聽證和答詢,依靠社會力量和群眾輿論做好化解矛盾糾紛,達到息訴罷訪的目的。

(二)依法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一是要嚴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問題,進一步提高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處理水平。對信訪件的答復處理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二是要建立信息溝通、反饋機制,加大協作力度。信訪各相關部門要實行定期交辦、督辦,分析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情況,加大跟蹤督辦,加強協調配合,努力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

信訪調研報告篇三

各位領導,同志們: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信訪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我鎮在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大了對各村居委會的考核力度,建立了村居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了信訪責任制,組建了業余信訪員隊伍,完善了信訪工作機制,等等,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為此我們深感壓力大,責任重。

今天,區委、區政府召開全區信訪工作會議,對全區信訪工作提出了要求,結合x實際,今年我們x鎮信訪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堅持宣傳教育為主,規范引導為主,就地化解為主,按照“預防為主,調解在先”的原則,落實責任,依法行政,發揮中心,妥善處置。堅持發展為第一要務,穩定為第一責任,重源頭疏導,抓面上排解,極力維護全鎮社會穩定。重點抓好四個方面:

一是簽訂責任書。信訪工作關鍵在于源頭管理,為此,我們明確了村(居)信訪分管領導和重點工程信訪工作負責人,建立了村居業余信息員隊伍,層層簽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信訪工作列為對村居工作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的主要內容,并在x年的村居信訪工作考核中又增加了20分。二是定期召開信訪聯席會議。堅持每月一次匯總排摸情況,對排查、篩選出的重點信訪苗頭隱患,進行分析預測,及時制定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三是建立重大問題的信息預警制度。重點工程施工前的信訪工作評估,重大信訪事項采取領導包案調處制度,重點時段信訪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和重大信訪事件跟蹤制度,使黨政主要領導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落實。

一是實施夜訪制度。針對鎮域面積大,平時與群眾接觸溝通不多,正面了解情況少等問題,今年,我鎮實行聯村居干部夜訪制度,即每周利用夜間值班,重點走訪區、鎮兩級人民代表、黨員、生產隊長、小康示范戶等對象,一方面傳達區、鎮有關文件精神和當前中心工作,另一方面聽取群眾對鎮、村工作的意見建議。1至3月份以來,已走訪農戶300多戶,在交流中聽到了群眾心聲,密切了干群關系。下一步還將繼續深化夜訪制度,實現夜訪和解決問題相結合。二是發揮講師團作用。成立鎮講師團,下村居向農戶宣傳上級和鎮黨委政府的政策,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循法律途徑解決信訪問題。三是延伸普法觸角。結合新《信訪條例》的實施,在全鎮開展學習新條例活動。出刊《x信息》每月一期分發到農戶,讓廣大群眾了解掌握政策、法規。

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各種矛盾凸現而出,給信訪工作帶來了挑戰。為此,我們建立了“x鎮突發性事件和重大群眾性上訪工作預案”、“x鎮突發性事件和重大群體性上訪領導小組”以及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辦法等。一是勸返。對有集體上訪、越級上訪苗頭的,主要從正面引導和情緒梳理入手,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著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二是調處。及時組織力量分頭排摸情況,研究解決方案,明確政策界限,統一口徑,能解決的馬上解決,不能按政策解決的決不開任何口子,把抓好信訪工作作為衡量提高基層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三是控制。對經過基層工作仍不見效或發生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的,立即啟動鎮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方案,及時控制事態,并在重要時段對重點人員進行監控和法制教育。

一是健全信訪網絡。為整合力量,我們成立了鎮聯動調解服務中心,實行信訪、綜治、司法等機構合署辦公,實現聯調聯訪聯治。到目前為止,已受理并調處各類矛盾和糾紛76起,成功73起。同時,建立了以各黨支部為核心,調解治保主任為主體,工青婦團組織負責人、村民小組長和全體黨員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調處網絡,并在各村居設立業余信訪員,充分發揮基層的作用。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將信訪工作從原來的單項目標管理列入對村的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政績、獎懲直接掛鉤。將處置群眾性上訪工作列入年度機關干部考核內容,對不聽指揮、處置不力、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和處分。三是加強學習培訓。對信訪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政策等專業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規范化操作能力,嚴格依法行政。

各位領導,同志們,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加強與基層聯系的重要渠道,也是對基層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嚴峻考驗,我們深刻認識到沒有穩定就沒有發展,我們相信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們將盡心盡職,扎實工作,為構建平安作出最大努力!

謝謝大家!

信訪工作匯報

立案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信訪調研報告篇四

半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信訪部門的指導下,區xxx深入貫徹學習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信訪工作職責,認真接待處理來信來訪,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為全區的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現將上半年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 信訪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信訪基本情況

1-6月份,我區群眾進京上訪24批52人次,其中,馬群街道進京上訪11批37人次,堯化街道進京上訪5批10人次,燕子磯街道進京3批4人次,棲霞街道2批2人次,邁皋橋街道進京上訪2批2人次,靖安街道1批1人次。

到省上訪2批40人次;去市38批270人次,其中,個訪26批35人次,集體訪12批235人次;來區上訪170批490人次,其中集體訪17批280人次。

(二)對上半年信訪工作綜合分析,呈現以下特點:

1、從信訪案件的類別看:涉及征地拆遷矛盾仍居榜首,房產糾紛、勞動保障、三農問題有所上升。

2、從群眾上訪反映的主要問題看:一是省、市重點道路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面與老百姓居住地之間發生矛盾,使群體性上訪事件增多;二是隨著城市化建設的加快,重點工程項目征地拆遷較多,一些拆遷遺留問題隨之轉為信訪問題,使行政信訪案件增多;三是受經濟危機影響,一些退休人員要求提高生活待遇,使系統職工上訪案件增多;四是一些難以解決的歷史遺留案件,信訪人重復上訪。

二 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不斷加大領導工作力度。

今年以來,區委、區政府進一步深化了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先后4次召開信訪工作專題會議,布置信訪工作。3月27日,召開全區信訪工作會議,在會上傳達并貫徹落實了省、市信訪工作會議精神,與9個街道、26個部門簽訂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將信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4月20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一季度信訪工作會議,就當前和今后的信訪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和安排。

(二)、加大排查化解力度,認真做好全國、省市“全國xxx和中國人民xxx”期間的信訪穩控工作。

區領導高度重視,明確要求把做好“全國xxx和中國人民xxx”期間的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抓好落實。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要求和部署,區xxx會同各街道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變上訪為下訪,變被動訪為主動訪,組織力量先后3次開展了信訪疑難問題專項大排查,特別是重點排查信訪突出問題、群體事隱患,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問題的發生。對排查出的26件信訪案件,全部落實領導包案、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盡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當地,把問題解決在會前。對少數長期無理取鬧、糾纏不休,極有可能進京滋事的上訪老戶,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早晚有見面,出行知去向”。

(三)抓好信訪案件的查辦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辦結率。

今年是“積案化解年”,以化解矛盾為目標,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案件辦結率。一是將29件省市重點交辦件和26件區交辦件全部以區委、區政府兩辦文件下發交辦。事發單位采取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等形式,深入基層,了解民意。很多街道和部門的“一把手”都是親自組織力量、分析案情、集中攻關,研究制定出切實有效的化解方案,在案件的終結率上狠下功夫。二是加大會辦力度,區xxx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配合各有關責任單位,一道研究化解矛盾的方案,共組織召開會辦會29場次,聽證會1次,努力將各類問題消化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輕了維護信訪穩定的壓力。三是加強督查督辦力度。今年以來我們對重點交辦的信訪事項、領導批辦案件、進京上訪案件及來省去市集訪案件辦理情況加大了督促檢查,加強通報制度,上半年,共印發簡報11 期,信訪專報10期,使每位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街道領導掌握全區信訪動態,及時對重大信訪事項做出批示。

三 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將迎來國慶61周年等重大節日,敏感時期多,信訪工作壓力較大。我們將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動力,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務民生”為目標,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妥善處理各類信訪矛盾,全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1、認真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以化解重信重訪問題為重點,完善并落實信訪事項“三級終結”辦法,著力推動解決疑難案件,實現案結事了、息訴停訪。對已進京上訪人員,可能進京上訪人員及重復信訪案件,要經常性地逐一摸底排查,認真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包問題調處、包督查督辦、包人員穩控、直到上訪人停訪息訴。

2、加大初訪初信處理力度。要努力提高初信初訪的一次辦結率和就地穩定率,要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切實破解一批信訪積案,減少一批上訪老戶。要將矛盾解決在當地,化解在基層,避免將初訪變為重復訪,過激訪。

信訪調研報告篇五

xx作為全市的林業大縣,在5〃12地震中林木資源又遭受了較大破壞,因此做好林業工作相當重要。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是保護林區社會穩固的重要工作,也是發現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信訪工作,領導干部親自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過問、處理重要信訪問題,認真聽取、采納群眾信訪中的意見與建議。信訪工作有組織、有制度、有專人具體負責,年內無越級上訪情況,信訪結案率達100%,能夠說整體情況較好。

在當前共建與諧社會的大形勢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勢下,信訪工作任務越來越大,難度也越來越大。林業系統的信訪工作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一是隨著社會形勢變化,信訪問題成因日趨復雜多樣化,一些新問題出現。二是信訪反映的問題相對集中,要緊集中在征占用林地與林地流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從側面說明了我們在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強完善。三是群眾就同一問題不斷反映上訪,形成相當數量的重復訪。群眾關于信訪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難度。四是反映的某些問題大多與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有關,不易在短期內予以解決,處理難度相對較大。

步,群眾信訪的趨勢不大可能在短時期內發生根本性的改變。為習慣新的形勢與任務,發揮信訪工作在保護穩固與促進與諧林業進展中的作用,務必在確信成績、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工作中的問題與原因,制定出相應的政策,做出合理的決策,以創新與務實的精神來做好信訪工作。

一、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拓寬信訪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認識保護穩固與處理好信訪問題的重要性與

妥善處理各類信訪問題的緊迫性,切實增強處置信訪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把信訪工作政策貫徹落實。堅持以科學進展觀為指導,把實現好、保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動改進工作,把信訪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深入學習《信訪工作條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了思想認識到位、領導工作到位、基層工作到位、信訪工作到位。

二、加強宣傳教育,推廣信訪政策。

認真剖析信訪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視的一點是由

訪抬頭趨勢,規范信訪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

由于信訪制度不完善,組織機構不健全,信息反饋不及時,政治嗅覺不敏感等因素,給林業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動。因此做好信訪工作要不斷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通過貫徹落實《信訪條例》真正建立起對信訪工作整體重視,層層重視的穩固長效領導機制;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規范化運行機制;加強宏觀指導,明確目標要求,定期檢查考核的科學管理機制;堅持各項領導制度,嚴格實行工作通報與加強責任追究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靈敏、準確、快速的信訪排查調處制度,強化信訪預測、預警、預控能力。

另外,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對信訪工作人員的素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務必加強信訪部門的基礎管理。大力加強信訪部門的隊伍建設,改善信訪部門的工作條件,配備必要的設備,提高辦公效率,增強工作實力,在群眾首訪中做好思想引導與情緒操縱工作。通過領導接待日、開門接訪、主動約訪、帶案下訪、上門回訪、網絡答復等形式,拓寬與暢通信訪渠道,使人民信訪成為群眾獻計獻策、參政議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發揮信訪工作在保護社會穩固中的積極作用。

四、提高分析、預測能力,強化事前防范。

信訪工作的良好開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決,還在于要提高分析、預測能力,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做到事前防范。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從源頭上減少林業信訪問題的發生。采取扎實有效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對林業各項工作中的不穩固因素、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可能遇到與發生的問題,各科室、單位要準確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計、早準備、早預防,特別要注意與做好以退耕還林工程、公益林建設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現的不穩固因素與矛盾糾紛的摸排、解釋與答復工作,堅決把不穩固因素與矛盾化解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這樣又能夠在源頭上避免問題的升級或者矛盾上交。

五、強化依法治訪,開創信訪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勢與任務對信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訪工作、保護社會穩固,僅靠單一的部門是不夠的。要采取新形式、新舉措,加強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提高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的水平,加強同司法機關的溝通聯系,加強同政府法制部門的合作,加強同勞動仲裁機構的協調,才能不斷開創林業信訪工作新局面。

信訪調研報告篇六

根據縣政協****年工作要點安排,3月21日,在副**嚴維民率領下,法制委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調研組,分別到縣公安局信訪接待室,定城鎮信訪接待中心和縣信訪接待大廳開展信訪工作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去年以來,我縣以維護群眾根本利益、反映社情民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緊緊圍繞“把事解決,把人留住”的工作重點,扎實開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暢通信訪渠道、化解信訪積案、創新信訪管理體制機制、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確保了我縣信訪維穩形勢總體平穩可控,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全縣發生群眾上訪514批2286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7.4%和38.7%。其中集體上訪56批759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1.3%和32.8%;進京訪11批16人次,分別下降31.3%和25%;赴省訪89批179人次,同比分別下降1.6%和6.2%;去市訪16批28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5%,人次下降73.3%;來縣訪398批2063人次,同比分別下降49.7%和13%。縣信訪局共收到來信248件,同比下降6.4%。其中市級以上交辦信件96件,同比上升97.4%,已辦結93件;縣領導交辦3件,全部辦結;市信訪局轉送56件,已辦結44件;自收信件2件,已辦結。縣黨政領導閱批來信率76%,初信辦結率95%。

我縣信訪工作已連續6年獲全市先進單位稱號,成效明顯,成績喜人,但也確實來之不易。尤其是****3年以來,面對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所造成的上訪居高不下,甚至出現大量“纏訪”、“鬧訪”、“越級訪”和“群體訪”的信訪形勢,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信訪局與縣直各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在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實行責任追究上動真的,在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信訪難題、化解社會矛盾上來實的,有效遏制了信訪總量攀升的勢頭,緩解了嚴峻的信訪形勢。一是領導重視,扎實推進領導干部接訪、走訪。去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安排下,我縣實行分類接訪、定期公告、預約接訪、律師陪訪、聯合接訪、跟蹤督辦等制度,突出做好縣領導接訪由鄉鎮書記和縣直有關部門領導上行參與陪訪、鄉鎮領導接訪由村支書上行參與陪訪,建立長效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二是突出重點,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結合“五級書記大走訪”和“五個一萬”活動,全面梳理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建立長效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縣共排查矛盾糾紛隱患1175件,化解1120件,化解率達95.3%。三是抓住難點,著力搞好信訪積案化解。對上級交辦的23件積案落實縣領導“包案”;對“釘子案”、“骨頭案”和“三跨三分離”等疑難復雜案件加大處置力度。23件積案,已化解21件,息訴罷訪21件。四是維護穩定,全力做好特殊時期信訪維穩工作。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國“兩會”以及省、市、縣黨代會、“兩會”期間,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及時預測預警,切實把矛盾化解、源頭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對重點群體,重點人員落實黨政領導親自包案,實行“五包”,盡最大努力將人員吸附在本級,穩控在當地,化解在基層。五是健全網絡,全面推動基層信訪體系建設。按照“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制度機制保障辦事”的要求,精心組織,制定方案,明確目標,量化任務,全縣22個鄉鎮,同步實施,共同推進,全面建成鄉鎮“一站兩中心”,受到了副省長方春明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3年以來,我縣信訪工作有創新、有亮點、有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少數領導干部對信訪工作在全黨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認識不高,擺不正改革、發展與穩定之間的關系,群眾觀念不強,對信訪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沒有深入的研究,不出事盲目樂觀,高枕無憂,出了事則束手無策,怨天尤人;有的認為上訪群眾多是“刁民”,采取“哄、攔、卡、壓”的方法,把政府與人民群眾對立起來。少數群眾思想觀念上有誤區,有的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有關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有的信“多”不信“少”,不論什么事,多邀幾個人、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有的信“鬧”不信“理”,無論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有的信“訪”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訴問題,也要找黨委、政府上訪解決。二是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有待提高。少數干部解決問題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久拖不決;有的接訪干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采取推諉、扯皮的態度,激起眾怒;有的干部擺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問題不能主動與群眾溝通,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導致干群關系緊張對立;有的干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不能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對群眾的上訪征兆置若罔聞,既不及時報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任由群眾上訪、再訪、越級訪。三是工作措施不夠扎實,有的地方社會穩定預測預警機制不夠健全,少數干部對部分苗頭性信訪動態不能及時發現;有的地方維護社會穩定力量整合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在處理重大問題時各方力量沒有得到有效整合,沒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地方和單位聯系群眾的工作機制不健全,密切聯系群眾,暢通和拓展群眾訴求渠道,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及時傾聽群眾呼聲等方面有待加強。

可以預見,隨著改革的全面深化,各種利益格局進一步調整,群眾信訪量居高不下的形勢不可能在短期內發生根本性變化,一些潛在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徹底清除。為了鞏固和發展我縣信訪工作形勢,建議如下:

(一)高度重視,創新信訪工作思路。要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重要性,正確認識改革發展所帶來的一些社會矛盾的必然性和妥善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更加自覺地從全縣工作大局出發,堅持把發展經濟作為解決各類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實現好、維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全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扭轉信訪工作“兵來將擋,水來土屯”的消極被動局面,克服畏難消極情緒,主動改進工作方法,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盡心竭力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長此以往,方可從根本上扭轉信訪工作局勢。

(二)以問題為導向,以改革為手段,繼續創新體制機制。信訪工作,重點在基層。一要進一步堅持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各負其責,進一步建立完善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二要進一步健全基層信訪工作網絡,切實做到層層有信訪工作組織、有接待場所、有專兼職人員、有工作標準和制度、有績效考評、有責任追究,真正做到“個人訪不出鄉(鎮)、集體訪不出縣”,把信訪問題解決在發生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縣本級。三要進一步健全靈敏、準確、快速的信訪排查調處制度,強化信訪預測、預警、預控能力,千方百計防止和避免個訪問題群體化,簡單問題復雜化,經濟問題政治化,局部問題社會化,牢牢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動權,消除不安定因素,不斷減少重復信訪、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維護全縣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

(三)適應新情況,研究新政策,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工作制度。國家已出臺信訪工作“新政”,信訪等部門要認真學習、研究,適應新情況。一要進一步健全聯合辦信訪制度。縣幾個班子,有關部門,要定期溝通情況,排查各類問題,制定預案,聯合辦案,增強化解矛盾糾紛的力度。二要健全與司法機關、政府法制部門和勞動仲裁機構的聯系、溝通、協調制度,采取新形式、新舉措,加強信訪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不斷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三要擴大視野,把人民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提案議案納入大信訪網絡,作為信訪工作信息研判、預測預警的風向標,并充分發揮代表、委員聯系面廣、層次較高、信息靈敏和反映人民群眾意愿最直接、最真實、最廣泛以及做上訪群眾工作最便捷、最有說服力的優勢,化上訪為下訪,化對立為對話,化消極為積極,使人民信訪成為群眾向黨委、政府獻計獻策、參政議政的重要窗口。

(四)提高素質,切實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切實受理好、答復好、解決好群眾反映的訴求,確保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初訪、首辦環節,要有一支過硬的信訪工作隊伍。各地、各部門要精選一批德才兼備、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干部充實到信訪工作第一線,切實“把人留住、把問題解決”;要充分利用聯合接訪中心這一平臺,發揮好聯合接訪機制效應,真正實現“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服務效果;要繼續堅持“抓基層打基礎”,進一步完善“村為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要加強信訪干部業務培訓,切實提高辦信接訪、處理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要關心、愛護信訪工作干部,對優秀信訪干部要厚愛一分,及時培養提拔重用。

信訪調研報告篇七

從近幾年信訪情況來看,各種非正常信訪尤其是進京非訪和群體性事件增長勢頭猛、影響惡劣、處置難度大,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如何非正常信訪這一難題,成為當前社會管理創新中亟需解決的現實問題。筆者對連云港市非正常信訪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并探尋了解決該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我市信訪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我市信訪工作總體形勢

近年來,我市信訪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績,信訪形勢多年來保持總體平穩,沒有發生影響較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但同時和全國一樣,我市也正處于社會矛盾的凸顯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沖突等原因,在加快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也多,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從20__年到20__年,各級信訪總量連續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訪有關情況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訪處于多發頻發態勢,20__年度,我市進京上訪實際發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訪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復非正常上訪現象比較突出。

我市在處置赴京非正常上訪工作中,按照中央聯席辦總體要求,通過采取及時勸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訪人員、認真規范處置工作、促進解決問題、落實責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絕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訪得到妥善處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決到位,無理的疏導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違法的依法處置到位,多數非正常上訪人員沒有發生回流現象,沒有發生惡性的影響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訪問題,較好地維護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區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連云港市非正常信訪的特點分析

綜觀我市非正常上訪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與流轉、涉軍人員、民間借貸、涉法涉訴、房產糾紛等方面。其行為呈現出三個特征:

(一)頻率高發,人數批次明顯增加,連鎖反應明顯。今年非正常上訪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現了此類問題解決又引發其他問題的現象。如前幾年我市通過多種渠道解決了企業軍轉干部問題后,又連續出現退役士官、復員軍官等其它涉軍人員反映待遇等問題。

(二)規模較大,手段方法靈活、行動組織性強。隨著上訪次數的增多,上訪人在跟政府有關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經驗”。為達目的,他們往往想盡辦法,嚴密組織,統一口徑。如民辦教師、涉軍人員、“殘疾車主”,“銀行協解人員”串聯、抱團集體上訪的傾向非常明顯。

(三)行為過激,對抗性明顯增強,社會影響大。有些上訪人不管自己反映問題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門、中南海、使館區等場所,拉橫幅、靜坐、圍堵大門、攔截車輛等行為進行上訪。

三、非正常上訪形成的原因

(一)上訪人心理因素加劇進京非訪

隨著利益格局調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貧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廣大群眾中顯得尤為突出。上訪群眾心理心態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過分強調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錯誤心態: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認為“誰的官大就找誰”;“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鬧不解決,大鬧大解決”的投機心理;“盲從”、“賭氣”、“盲訴、盲訪”心理等。再加上現實中確有一部分人以訪謀生,因訪得利,從而導致非正常上訪逐年增多。

(二)體制的負面效應誘引進京非訪

1、勸返機制的負面影響。對非正常上訪,隨有隨接,隨接隨返,對減少正常上訪總量效果明顯。然而從實踐中看,上訪人產生了去北京上訪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負面效應,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惡性循環。

2、考核通報制度存在一些不足。發生非正常上訪后一級通報一級,為降低數量,后移名次,基層就會采取“攔”、“堵”、“截”等手段,這就給上訪人造成基層黨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訪的錯覺,以此要挾責任單位滿足其過高訴求或不正當要求。

3、責任劃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訪條例》規定解決信訪問題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但在特殊時期、敏感時節,涉及到三跨三分離、涉法涉訴等信訪問題時,強調讓戶籍所在地穩控,有時迫于壓力,為完成穩控任務,就可能答應了一些不該答應的條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眾通過非法上訪能解決問題的想法,導致工作越做越被動。

(三)政府職能缺位助推進京非訪

非正常訪反映的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基層受理過。但鄉鎮、村基層組織功能弱化,力量薄弱,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成為一句空話,導致矛盾上行。同時基層干部在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過程中,確實存在方法簡單、工作拖沓、推諉扯皮的現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進而群眾情緒失控,采取進京上訪。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戶肆意非訪

1、在適用法律上有難度。《信訪條例》內容欠缺,導致上訪秩序混亂。首先,《信訪條例》沒有對上訪案件做終結的法律規定;其二,對正常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其三,對纏訪、鬧訪、無理訪等行為缺乏剛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訪條例》的法律約束力,導致上訪秩序混亂。處置非正常上訪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有關法律依據分散規定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中,且多屬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則性規定。

2、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的主體不明確。非正常上訪行為違犯了《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本應由公安處置的違法行為,但由于“三個慎用”的出臺,導致公安機關不敢處置,信訪部門無力處置。尤其是勞教制度取消后,老戶活動更加頻繁,組織更加嚴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參與非訪的將近1萬,對于這些老戶如何教育疏導,沒有什么好的對策,導致加入非訪隊伍的人員不斷增加。

四、我市處置非正常信訪的做法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市處置進京訪的一些做法

1、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構建應急處置小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駐京工作,專門成立接訪二處,主要負責群眾進京上訪的應急協調和處置工作。

2、精心組織,快速反應。駐京工作組成立以來,按照“遇有情況,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處置原則,發現人員失控進京,主動對接有關部門,主動到敏感地區布控,果斷處置,迅速勸返。多次成功勸返,如海州區張某等6人多次進京,有兩次在中南海帶出,蘇紅酒業一批33人次進京被成功勸返。

3、全力協調,多措化解。每次發生非訪以后,市駐京工作組在第一時間向省駐京工作組及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及時匯報,爭取理解和支持,盡可能地核減。同時,對于事發單位發函交辦,跟蹤問效,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因處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訪。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盡管我市在處置非正常信訪問題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勸返接回、穩控和處理工作難度大。一是接回難。如果上訪人在北京沒有違法行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訪部門無權采取強制措施將人接回。二是穩控難。非正常上訪人員在北京發生違法行為之前,任何執法機關對他們都不能拘留、關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穩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處理難。由于法律依據和證據不足,即使公安機關對非正常上訪人做出拘留、勞教等處理,被處理的非正常上訪人若對處理不服,就會提起公訴,而公安機關往往會被裁定為敗訴,還要對非正常上訪人進行賠償,致使許多公安機關不敢依法處理。

2、現有的信訪終結機制不健全。按照《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問題確已解決并且已經三級終結的信訪案件,“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而事實上,只要上訪人不息訴,上級就交辦,原來的終結隨之成為一紙空文。尤其是對已經法律程序終結的無理非正常信訪,缺乏相應的終結機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訪的對策思考

針對非正常上訪的行為表現、發展趨勢和產生的原因,筆者結合在實踐中化解非正常上訪的探索,提出如下對策:

(一)創新體制,整合資源,構建一元化“信訪大格局”。

化解信訪矛盾的理想路徑是把信訪資源的整合與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把信訪與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統一、權威的社會矛盾處理機制。

從目前組織架構來看,市級黨委政府應該轉變觀念,優化信訪的社會環境及運行機制,根據市情,加強統一領導,建立黨、政為主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種力量積極參與、信訪部門適時協調的信訪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眾工作部,以群眾工作統領信訪工作,發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的優勢,全社會共同擔起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創新機制,完善功能,構建一體化“社會大協同”。

社會協同是創新社會管理的核心內涵和化解信訪矛盾的主渠道。隨著社會網格化管理創新模式的不斷推行,結合信訪矛盾網格單元化解方式的運用,可以構建以來訪接待為主軸、法律咨詢解答與心理咨詢為輔佐的“一軸兩翼”接訪模式。

一是在“規范”、“暢通”中推進有序上訪。嚴格按照新《信訪條例》的規定,改“批示立案”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上訪申訴,沒有領導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訪條件的上訪申訴,即使有領導的批示也不能立案,嚴防接訪中的隨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減信訪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蹤評估以及政策執行效果的反饋,妥善處理信訪問題。對因政策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要注重執法監督。檢查政策執行中執法者不當行政原因造成信訪問題時,信訪工作機構要大膽行使《信訪條例》賦予的行政處分建議權,制止不當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在“調處”、“化解”中提升社會協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機制。探索民間組織參與信訪,讓非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承擔起社會弱勢群體與政府及司法機關間溝通、協調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機構,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法律援助人員、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綜合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如社會義務工作者對各類信訪人群的義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政策咨詢和社會關懷等,以形成現代法治社會所需要的人民群眾社會基礎。

(三)創新方法,包容并蓄,構建科學化“依法大息訪”。

在信訪工作中,要善于運用“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的社會管理機制,綜合體現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貴包容、法治保障相結合原則。

一要以“評”控訪。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認真研判有關信訪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誤導性等潛在風險,既要防止大信訪問題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視小信訪問題而演變為大事端。特別是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科學、慎重決策,盡可能減少因決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為不規范產生的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

二要依“法”息訪。建議建立公開聽證信訪制度和必要的信訪終結制度,對“兩級終審”、“三級終結”的案件進行最終認定,推廣無理上訪戶終結制度,把信訪聽證與規范信訪秩序結合起來,實施無理上訪老戶終結制度。

三要依“規”懲訪。面對惡意非正常上訪行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處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從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訪行為表現后,對那些在非正常上訪行為中違法人員,公安機關就可以依法處置,要在全社會形成一種違法必究的導向。讓上訪人知道非正常上訪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根本上扭轉當前的被動局面。

(四)明確導向,多元評價,構建科學化考評機制。

當前信訪事項解決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評價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揮棒”,在考核干部政績時,加大民生指標的分值設置,讓干部更加注重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社會建設,真正做到“群眾最關心什么,干部就該考慮什么”。

1、考評內容從注重“數量”轉向“數量與質量兼顧”,以有效結案率為考核的重要指標。信訪工作要立足于解決問題,不能單純地把上訪人數多少、上訪重大事件多少作為考評官員的依據,而應對各地的上訪情況進行有效監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積極解決上訪所反映的問題,以問題最終解決的數量和質量,來考評。

2、創新過錯追究機制。過錯追究,就是對因干部違法亂紀、該作為不作為而引起的群眾上訪,要嚴格追究干部的責任,并對單位實行嚴格的扣分處理。但應明確,屬于改革帶來的陣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訪,只能是讓各級干部盡量做好思想工作,不應該追究干部的責任;屬于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應該嚴厲打擊,不應該追究干部的責任。實行嚴格的過錯追究制優點體現在:一是各級干部心里服氣,氣順,工作也有積極性;二是個別違法亂紀的干部也會有所收斂;三是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成,形成“愛哭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全面推進和社會利益格局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顯現,信訪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信訪矛盾不能靠“堵”更應重視“疏”。因為“堵”只能將“橋梁”變“鴻溝”,“疏”則能把“天塹”變“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規范的信訪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訪氛圍,讓信訪問題得到更快更好的解決,需要社會各方齊抓共管,共同支持與努力。解決信訪問題任重道遠,信訪工作制度、社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能消極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這個過程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入探討研究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認真做好新時期,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信訪調研報告篇八

我區位于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貿易、旅游、服務的中心。現轄6條街道、40個社區、6個行政村、31個自然村,總人口34萬。

20**2000年,全區共接待和接受了1710批3672訪。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2935人,同比下降5%,包括84批132人,7批集體走訪,其中32批63人,5批25人,注冊22批49人(含原工廠教師6人集體走訪1批)屬地屬事8批龍沙區案件,異常走訪2批。北京訪問同比增長68%;12批31人(含2批集體訪問)同比下降14%;95批412人(含42批集體訪問)同比增長11%;782批2360人(含420批集體訪問和1340批重復訪問),同比增長26%,群眾訪問結案率達到70%。

--接受群眾來信56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接受電話訪問628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二、信訪工作現狀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三、信訪嚴峻形勢的成因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訪群眾的誤解與偏見

從信訪穩定狀況看,相當部分涉法涉訴和政策性上訪,群眾從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發,誤解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誤解司法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一些上訪群眾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信高層領導不信基層領導、信“鬧”不信“理”。每次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干部調整,都要掀起新一輪重訪、纏訪高潮,就是信新領導不信原領導的表現。在老上訪戶的示范帶動下,不少上訪者篤信“不鬧不解決”,尤其是專選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給政府施壓,從而達到大鬧大解決的目的。

(七)現行信訪穩定體制的缺陷

現行信訪穩定工作體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在人、事、財權不斷上收的今天,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信訪穩定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面對“自己生的孩子叫別人撫養,還要考核別人養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無奈。二是接返、勸返辦法不科學。按照國家《信訪條例》規定,只要上訪人員在5人以內,上訪過程無過激、違法行為,就不應要求基層組織接返、勸返。然而上級有關部門只要有人上訪,不問青紅皂白,便要限時接人。這種體制不僅增加了信訪穩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訪渠道,還給上訪人員形成了政府怕上訪的誤導。三是信訪交辦程序不規范。上級組織多頭交辦、重復交辦、亂交辦現象時有發生。法院終審、信訪終結的案件繼續交辦屢見不鮮,甲地負責的事項交給乙地辦也不少見。四是不加區別地問責。建立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關規定太籠統,不區別在處理上訪事件中有無失職瀆職行為,只要出現不穩定事件和進京上訪便“否決”、“問責”,這種是非不分的問責體制,迫使基層組織無原則地“拿錢買平安”。事實上,很多不穩定事件的發生,不是信訪工作沒到位,而是上訪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對違法上訪懲處乏力

目前,重訪、纏訪、鬧訪有禁無止,與對違法上訪者懲處不力有關。一是缺失規范群眾上訪現場秩序的文件,沒有及時將《信訪條例》和《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信訪實際具體化。二對嚴重影響機關事業單位正常秩序的纏訪行為沒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種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惡性鬧訪案件打擊不力等等,導致鬧訪者、纏訪者氣焰越來越囂張,客觀上為躍躍欲試的鬧訪人、纏訪人壯了膽。

四、加強我區信訪穩定工作的主要對策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和改進信訪穩定工作,以穩定保障和促進發展。除了宏觀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理順信訪工作條塊體制、理順接返、勸返體制,暢通正常上訪渠道、規范信訪交辦程序、細化問責措施等等,在我區信訪穩定日常具體工作中,還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求創新提效率

實踐科學發展觀,針對新時期信訪穩定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總結成功經驗,不斷創新和完善受理、辦理、調處、**信訪事項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穩控、應急、化解“一條龍”的長效機制,努力創建我區“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個堅持”:堅持“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從而提高信訪案件的協調力度、調處效率和辦結質量;堅持“領導包案制度”,實行“包化解、包穩定”的責任制。做到一個信訪事項、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層,為民解憂;堅持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強化領導責任,以“聯合接防、集體會診”解決實際信訪難題;堅持“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咨詢解答與引導尋求司法程序解決相結合。其次抓好“四個實行”:實行信訪工作例會制度,定期部署、指導、檢查基層和部門信訪工作;實行信訪評估制度,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事前信訪評估,避免埋下信訪隱患,促進各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人性化;實行基層代訪制度,即村委會、社區干部對轄區居民反映集中的問題采取代替居民到相關部門反映的舉措,推進信訪秩序的規范化、矛盾解決的程序化和干群關系的和諧化;實行信訪情況通報制度,每兩月發一次信訪通報。

(二)狠抓信訪矛盾化解,保穩定促發展

把工作重心從對群眾信訪事項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預防化解上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堅持定期集中排查與不定期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自下而上逐級排查與邊排查邊調處相結合,及時掌握社會矛盾的苗頭動向和預警信息,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訪或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力爭將信訪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成本低、見效快。要高度重視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工作,切實做好源頭排查、超前化解、預警研判、預案完善和妥善處置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矛盾積累、激化,堅決防止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強化和改進初信初訪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訪一次辦結率作為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作為專題研究信訪工作時的一項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好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有效利用督辦單、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等手段,對重信重訪等重大信訪事項辦理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工作的重點放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百姓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上;做好督辦和問效,在提高案件辦結質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工作,強化復查復核機構的職能,全面提高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決”的基本原則,多策并舉,充分發揮政治、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多種方法,加大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

(三)落實敏感時期的信訪穩控,創祥和顧大局

堅持和鞏固已有的穩控措施和手段,確保24小時信息和聯絡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信訪動向。對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對出現越級、集體信訪苗頭或發生異常信訪突發事件立即向領導匯報,并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置,防止矛盾激化、擴大事態。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穩控工作協調小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信訪突出矛盾和群體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堅持化解為主、以化促控,推動矛盾的有效化解。進一步就有可能出現化解轉機的疑難矛盾作為工作重點,從而切實減少矛盾存量,推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責任單位根據排查名單,落實人員力量,形成“三位一體”的穩控工作小組,開展信訪對象穩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備勤工作,嚴格執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信息值班上報制度。五是在鞏固提高階段,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勸返對象的穩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訪歷史積案及熱點問題**,重民生解民憂

總結“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年”和“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活動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遺留、疑難、沉積信訪案件攻堅戰。抽調8名優秀干部組成經濟、動遷征地、綜合三個專項工作組,每組配備一名信訪干部負責協調,各工作組分別對分管業務的副區長負責,直接協調包案領導和職能部門。經濟組設在經濟計劃局辦公、動遷組設在城市建設行政執法局辦公,綜合組設在信訪調處局辦公,各工作組每周向信訪調處局反饋信訪案件辦理情況,由信訪調處局匯總上報。抽調人員原有編制、渠道、待遇不變。專項工作組要針對17起老大難歷史信訪積案,一案一策、超常**,力爭調處一個是一個、化解一個是一個、清理一個是一個。同時針對現階段熱點、焦點、難點信訪矛盾,重點解決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突出問題,加強源頭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組織力量,主攻難點,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區涉及城際鐵路、勞動湖南擴的動遷矛盾問題,更是要前瞻思維、審慎部署、合理施行。我們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決;需要上口或歸口處理的,積極匯報、協調、配合,敦促早日辦結,同時不折不扣地做好穩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實現我區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創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盡一切努力逐步解決好事關民生的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五)強化指標考核和責任制度,抓規范看實效

結合區情,制定實施科學合理、務實完善的信訪指標考核細則,考核的重點是信訪案件解決和穩控工作,將其作為貫徹《信訪條例》、落實上級信訪穩定工作部署、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考評,通過公開、透明的開放式監督制約機制,推動行政部門切實發揮職能、有效作為。不斷提高處理信訪事項的效率,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積極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信訪指標考核要納入區委、區政府總體考核體系,并把干部的信訪工作績效與干部的評先樹優、提拔重用緊密地結合起來;繼續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黨政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分工抓。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造成影響的,及時行使信訪“三項建議權”和啟動“責任倒查”。敏感時期要進一步落實信訪穩控責任,把信訪穩定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層層明確工作職責,并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實行“零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研判和報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訪動態,切實把上訪人穩控在當地。尤其是敏感時期,各街道、各部門要堅持每日向信訪局報送信息,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要堅決防止瞞報、緩報、漏報和錯報。對因工作不力,信息報送不及時,導致進京非正常上訪、進京集體上訪、到省較大規模聚集上訪和發生較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二是實行“看死盯牢”穩控措施。對重點的穩控對象加大穩控力度,必要時可以實行“人盯人,二對一”的辦法進行穩控,只要能收到實效,有什么辦法就采取什么辦法。凡是敏感時期發生進京上訪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講任何條件,一律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目標考核實行降級排位或一票否決,決不手軟。

(六)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強素質增實績

切實加強信訪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信訪干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切實強化廉政建設,加大對信訪干部的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信訪干部的綜合素質,將信訪機關打造成一支“負責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優秀的隊伍。強化信訪工作“全區一盤棋”理念,增強合力,加強配合,構建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創造出實實在在的信訪工作業績。

五、結語

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要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要著眼于我國基本國情,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和有序進行。”在科學發展觀對信訪的指導下,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抓住重點,夯實基礎,依法規范信訪,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機制,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努力把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把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從而實現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跨越。

信訪調研報告篇九

興慶區工會在上級工會和興慶區區委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興慶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街道困難職工(農民工)維權幫扶站、社區困難職工(農民工)維權幫扶站“三級”維權幫扶平臺作用,積極做好來信來訪人員的調解幫扶工作,努力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全方位為困難職工服務,做到了幫扶工作的經常化、社會化、規范化。

興慶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二月份共受理職工訴求24件31人。其中討要工資6件,家庭生活困難3件,勞動保護1件,社會保險1件,其他咨詢類13件,集體訪1件。

2月份到幫扶中心訴求的職工中,反映的主要問題是討薪和生活困難申請。根據訴求,我中心都一一核實情況后,做了相應的處理和回復。

1、少數非公企業經營者對《勞動合同法》思想上認識不到位,履約意識不強。

2、雖然勞動者本人的維權意識增強了,但是維權過程中仍存有困難。

職工利益訴求問題的處理,歸根結底就是要及時幫助、解決處理好職工反映的實際問題,使職工滿意,個人的權益得到保障。為更好地關心信訪職工生活,解決職工實際困難,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積極利用三級幫扶網絡(社區-街道-幫扶中心),盡量使職工(農民工)與企業所發生的矛盾在基層得到解決。對于職工所反映的問題給予詳細登記,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聯系,尋求解決辦法。

二是堅持主動維權,增強服務意識。通過經常下基層深入街道、企業,在開展其他工作的同時做好法律宣傳工作,提高企業管理者和勞動者的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從源頭上避免或減少企業侵權案件的發生。

三是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搭建工會組織與職工聯系的橋梁。職工訴求無小事,為了確保職工訴求暢通,我們對職工反映的問題都要求及時處理,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應,有案必受,受后必記。同時督促企業做好職工培訓工作。通過開展職工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技能,不斷提升廣大員工的標準化生產與規范化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和安全生產能力,為實現科學管理和安全生產、推進自主創新奠定堅實基礎。不斷調動和激發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為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信訪調研報告篇十

根據信訪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我鎮實際,九月份,鎮紀委通過翻閱資料、走訪座談、總結經驗等方式方法,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信訪工作詳情

1、建立領導機制,落實信訪工作“一把手”責任制。

鎮領導把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月一次分析研究信訪形勢,每年都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并專題研究信訪工作全年。今年,鎮領導閱批群眾來信2件,占來信總量的100%。鎮黨委書記在全鎮信訪工作會議上反復強調搞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鎮各部門落實信訪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即“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把握信訪工作重點,重視控制“三訪”工作。

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以穩定壓倒一切”的重要原則,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為控制“三訪”上升勢頭,我們積極落實領導責任,抓好基層信訪工作,著重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疏導工作,實實在在為上訪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排憂解難,使大量的信訪問題被消除在萌芽狀態。我鎮每月定期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形成制度,依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單位,責任到個人,對信訪疑難積案采取“領導牽頭,信訪協調,部門負責”的辦法逐步予以解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期間,我們進一步加強了排查工作,及時做好化解工作,為及時處理大規模群體上訪和突發事件,有效控制“三訪”的上升勢頭做好了前提準備。

3、加大督辦力度,抓工作落實。

信訪工作是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為進一步提高信訪案件的處理效率和質量,我鎮加大了督辦力度,專門落實督查人員,建立查辦制度,明確查辦內容,工作人員多次深入現場查辦,以掌握第一手資料,使群眾反映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

4、創群眾滿意單位,搞好應急求助服務工作。

信訪工作是區委區政府的形象工程。我鎮結合機關作風評議工作,爭創群眾滿意單位。我們十分重視文明接待工作,堅持做到“五心、四一、三聲”的文明接待制度。政務公開制度,不僅是貼在墻上,更重要的是落實在每個信訪干部的行動上。全鎮同志樹立“寧可我們千難萬難,不讓群眾一時為難”的.服務意識,努力為群眾辦實事,為群眾排憂解難。

5、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強化信訪網絡隊伍建設,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基層是信訪工作的基礎,切實做好基層信訪是信訪工作的關鍵。今年,我鎮加強了社區信訪工作,結合各行政村的特點,探索出了一條農村信訪工作新路子,在全鎮信訪干部培訓班上,我鎮還特意邀請了部分行政村信訪員做了經驗交流,以更好地開展信訪工作。行政村干部通過“民情日記”、“民情聯絡員”等形式,構筑了信訪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增進了群眾的信任,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一年來,我鎮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困難的事努力辦,麻煩的事盡力辦”的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堅持為民辦實事。在各部門配合支持下,解決了上訪群眾的許多困難,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來訪反映問題程序不規范,越級上訪時有發生;二是信訪督查和催辦的力度還不夠,有些信訪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三是工作發展不平衡,個別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存在的信訪問題心中無數,碰到群眾信訪,不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而是采取回避和推諉。

二、對于工作的建議與思考

在上級信訪領導的關心指導下,大佳何鎮的信訪工作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為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我鎮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信訪工作:

1、重視學習。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六大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按照十六大報告中提出的“完成改革和發展的繁重任務,必須保持長期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鎮黨委和政府要滿腔熱情地解決人民群眾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區別不同情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正確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保持安定的局面。”的要求,我們要更新觀念,拓展思路,抓住重點,調整策略,改進方法,開創性地開展信訪工作。我們要樹立“穩定是第一投資環境”的意識,為我鎮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營造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

2、落實責任。要繼續深化信訪工作“一把手工程”,真正把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到實處,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建立黨政領導全體的長期的穩定的重視信訪工作的領導機制。

3、抓住重點。要把減少“三訪”作為信訪工作的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加強排查信息工作,對集體上訪和異常信訪苗頭,要落實責任及時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以控制“三訪”上升勢頭,并將排查信息按《信訪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反映。全鎮上下要重視信訪信息工作,要上下貫通,形成精干高效的信訪信息隊伍和網絡體系。

4、轉變作風。樹立為民服務的意識,注重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努力減少重復交辦,提高群眾滿意率。落實抽查制度,加強對續報事項的跟蹤督辦及現場督辦力度,不斷提高信訪案件的處理效率和質量。

5、隊伍建設。要定期召開信訪業務學習分析會,使工作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得以提高,協調處事能力得以加強。強化基層信訪干部的培訓工作,經常性的開展業務研討會,建立一支素質好、業務精、能力強的信訪工作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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