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運行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指南。規章制度的執行是保證組織秩序和穩定的基礎,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手術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
二、定期專人負責檢修、維護儀器沒備,檢修廢氣排放系統,檢修送新風系統,定期測試放射線防護屏障的.作用。
三、配合激光、放射拍片手術時,手術配合人員,在手術開始前,帶好激光或鉛防護鏡,穿好防護衣等。
四、配合特殊感染手術時,應安排在指定手術間進行,手術前在手術間的門上顯示“隔離”標識及放置地墊(噴灑含氯消毒劑)。手術后按特殊感染要求處理一切用物。
五、洗手護士在安裝、準備手術刀片時,防止誤傷自己。手術中傳遞銳器時,動作要規范,防止誤傷他人和自己。如發生銳器損傷,應按照《醫務人員發生銳器傷的應急預案及流程》執行。
六、尖銳物品應放置在尖銳物品收集箱內,裝滿后送醫療廢物處理站,按醫療廢物規定要求處理。
七、合理排班,防止護士因疲勞、思想不集中等導致不良事件發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總則:為了切實有效的保證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統為公司生產經營的服務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設定管理部門及專業管理人員對公司整體信息安全進行管理,以確保網絡與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應包括:
a)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b)系統操作權限管理;
c)安全培訓制度;
d)用戶管理制度;
e)新服務、新功能安全評估;
f)用戶投訴舉報處理;
g)信息發布審核、合法資質查驗和公共信息巡查;
h)個人電子信息安全保護;
i)安全事件的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j)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行政審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應經過管理層批準,并向所有員工宣貫
2.機構要求
2.1法律責任
2.1.1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應是一個能夠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或個人。
3.1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崗位管理制度,明確主辦人、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人的職責:崗位管理制度應包括保密管理。
3.2關鍵崗位人員
3.2.1關鍵崗位人員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道德規范和對應的業務要求來執行,包括:1.個人身份核查:2.個人履歷的核查:
3.學歷、學位、專業資質證明:
4.從事關鍵崗位所必須的能力
3.2.2應與關鍵崗位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3.3安全培訓
建立安全培訓制度,定期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信息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信息安全意識,包括:
1.上崗前的培訓;
2.安全制度及其修訂后的培訓;
3.法律、法規的發展保持同步的繼續培訓。
應嚴格規范人員離崗過程:
a)及時終止離崗員工的所有訪問權限;
b)關鍵崗位人員須承諾調離后的保密義務后方可離開;
c)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的人員變動應通報公安機關。 3.4人員離崗
應嚴格規范人員離崗過程:
a)及時終止離崗員工的所有訪問權限;
b)關鍵崗位人員須承諾調離后的保密義務后方可離開;
c)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的人員變動應通報公安機關。
4.訪問控制管理
4.1訪問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物理的和邏輯的系統訪問權限管理制度。
4.2權限分配
按以下原則根據人員職責分配不同的訪問權限:
a)角色分離,如訪問請求、訪問授權、訪問管理;
b )滿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權限;
c)未經明確允許,則一律禁止。
4.3特殊權限限制和控制特殊訪問權限的分配和使用:
a)標識出每個系統或程序的特殊權限;
b)按照“按需使用”、“一事一議”的原則分配特殊權限;
c)記錄特殊權限的授權與使用過程;
d)特殊訪問權限的分配需要管理層的批準。
注:特殊權限是系統超級用戶、數據庫管理等系統管理權限。
4.4權限的檢查
定期對訪問權限進行檢查,對特殊訪問權限的授權情況應在更頻繁的時間間隔內進行檢查,如發現不恰當的權限設置,應及時予以調整。
5網絡與主機系統的安全
5.1 網絡與主機系統的安全
應維護使用的網絡與主機系統的安全,包括:
a)實施計算機病毒等惡意代碼的預防、檢測和系統被破壞后的恢復措施;
b)實施7×24h網絡入侵行為的預防、檢測與響應措施;
c)適用時,對重要文件的完整性進行檢測,并具備文件完整性受到破壞后的恢復措施;
d)對系統的脆弱性進行評估,并采取適當的措施處理相關的風險。注:系統脆弱性評估包括采用安全掃描、滲透測試等多種方式。
5.2備份5.2.1
應建立備份策略,有足夠的備份設施,確保必要的信息和軟件在災難或介質故障時可以恢復。
5.2.2 網絡基礎服務(登錄、消息發布等)應具備容災能力。
5.3安全審計
5.3.1應記錄用戶活動、異常情況、故障和安全事件的日志。
5.3.2審計日志內容應包括:
a)用戶注冊相關信息,包括:
1)用戶唯一標識;
2)用戶名稱及修改記錄;
3)身份信息,如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
4 )注冊時間、ip地址及端口號;
5)電子郵箱地址和于機號碼;
6 )用戶備注信息;7 )用戶其他信息。
b )群組、頻道相關信息,包括:
1)創建時間、創建人、創建人ip地址及端口號;
2 )刪除時間、刪除人、刪除人ip地址及端口號;
3 )群組組織結構;
4 )群組成員列表。
c)用戶登錄信息,包括:
1)用戶唯一標識;2 )登錄時間;3 )退出時間;4 ) ip地址及端口號。
d )用戶信息發布日志,包括:1)用戶唯一標識;2 )信息標識;3)信息發布時間;4 ) ip地址及端口號;5 )信息標題或摘要,包括圖片摘要 。
e)用戶行為,包括:1 )進出群組或頻道;2 )修改、刪除所發信息;3 )上傳、下載文件。
5.3.3應確保審計日志內容的可溯源性,即可追溯到真實的用戶id、網絡地址和協議。電子郵件、短信息、網絡電話、即時消息、網絡聊天等網絡消息服務提供者應能防范偽造、隱匿發送者真實標記的消息的措施;涉及地址轉換技術的服務,如移動上網、網絡代理、內容分發等應審計轉換前后的地址與端口信息;涉及短網址服務的,應審計原始url與短ur l之間的映射關系。
5.3.4應保護審計日志,保證無法單獨中斷審計進程,防止刪除、修改或覆蓋審計日志。
5.3.5應能夠根據公安機關要求留存具備指定信息訪問日志的留存功能。
審計日志保存周期
b)系統維護日志信息保存12個月以上;
c)應留存用戶日志信息12個月以上;
d )對用戶發布的信息內容保存6個月以上;
e)已下線的系統的日志保存周期也應符合以上規定。
6應用安全
6.1用戶管理
6.1.1向用戶宣傳法律法規,應在用戶注冊時,與用戶簽訂服務協議,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6.1.2建立用戶管理制度,包括:
a )用戶實名登記真實身份信息,并對用戶真實身份信息進行有效核驗,有校核驗方法可追溯到用戶登記的真實身份,如:1)身份證與姓名實名驗證服務:2)有效的銀行卡:3)合法、有效的數字證書:4)已確認真實身份的網絡服務的注冊用戶:5)經電信運營商接入實名認證的用戶。(如某網站采用已經實名認證的第三方賬號登陸,可認為該網站的用戶已進行有效核驗。)
b )應對用戶注冊的賬號、頭像和備注等信息進行審核,禁止使用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的內容:
c )建立用戶黑名單制度,對網站自行發現以及公安機關通報的多次、大量發送傳播違法有害信息的用戶納應入黑名單管理。
6.1.3當用戶利用互聯網從事的服務需要行政許可時,應查驗其合法資質,查驗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a )核對行政許可文件:b )通過行政許可主管部門的公開信息: c )通過行政許可主管部門的驗證電話、驗證平臺。
6.2違法有害信息防范和處置
6.2.1公司采取管理與技術措施,及時發現和停止違法有害信息發布。
6.2.2公司采用人工或自動化方式,對發布的信息逐條審核。
采取技術措施過濾違法有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a )基于關鍵詞的'文字信息屏蔽過濾;b)基于樣本數據特征值的文件屏蔽過濾;c)基于url的屏蔽過濾。
6.2.3應采取技術措施對違法有害信息的來源實施控制,防止繼續傳播。
注:違法有害信息來源控制技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特定帳號、禁止新建帳號、禁止分享、禁止留言及回復、控制特定發布來源、控制特定地區或指定ip帳號登陸、禁止客戶端推送、切斷與第三方應用的互聯互通等。
6.2.4公司建立7*24h信息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并處置違法有害信息。
6.2.5建立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異常情況報告、安全提示和案件調差配合制度,包括:
6.3.1實施破壞性程序的發現和停止發布措施、并保留發現的破壞性程序的相關證據。
6.3.2對軟件下載服務提供者(包括應用軟件商店),檢查用戶發布的軟件是否是計算機病毒等惡意代碼。
7個人電子信息保護
7.1.1制定明確、清楚的個人電子信息處置規則,并且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在用戶注冊時,在與用戶簽訂服務協議中明示收集與使用個人電子信息的目的、范圍與方式。
7.1.2湖南凱美醫療網站僅收集為實現正當商業目的和提供網絡服務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收集個人電子信息時,取得用戶的明確授權同意;公司在姜個人電子信息交給第三方處理時,處理方符合本制度標準的要求,并取得用戶明確授權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1.3公司在修改個人電子信息處理時,應告知用戶,并取得其同意。
7.2技術措施
公司建立覆蓋個人電子信息處理的各個環節的安全保護制度和技術措施,防止個人電子信息泄露、損毀、丟失,包括:
a )采用加密方式保存用戶密碼等重要信息
c )審計個人電子信息上載、存儲或傳輸,作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查詢依據
7.3個人信息泄露事件的處理
a)當發現個人電子信息泄露時間后,應:
b )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信息繼續泄露
8安全事件管理
8.1安全時間管理制度
8.1.1建立安全事件的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確保快速有效和有序地響應安全事件.
8.1.2安全事件包括違法有害信息、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異常情況及突發公共事件。
8.2應急預案
制定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向屬地公安機關寶貝,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8.3突發公共事件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應建立相應處置機制,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投入相應的人力與技術措施開展處置工作:
a)i級:應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門80%甚至全部人力開展處置工作;
b)ii級:應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門50% -80%的人力開展處置工作;
c)iii級:應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門30%-50%的人力開展處置工作;
d)iv級:應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門30%的人力開展處置工作。
8.4技術接口
公司網站所設技術接口為公安機關提供的符合國家及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技術接口,能確保實時,有效地提供相關證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校園網信息發布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學校主頁信息進行管理,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上網資源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
一、網管中心負責全校的網絡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保密和網絡安全教育。
二、對外信息發布。各處室可以申請網絡域名和ftp站點(見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門網站信息發布。需要在學校首頁上發布的信息,需要填寫“網上信息發布申請表”,審查后交由網管中心上網發布。(網上信息發布申請表見附件8)。
三、信息的閱覽與查詢。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如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做好備份并自覺銷毀。
四、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校網絡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網絡,情節嚴重者,提交學校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者。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6.不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者。
7.網絡中心,屬我校園網絡重地,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網吧管理中對網吧人員的管理,于是網吧制定了網吧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吧信息安全,所以網吧則制定了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則是相關網吧制定的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制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網吧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絡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六條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時內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八條在顯著位置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九條未成年人不得進入本網吧。在網吧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十條每日營業時間限于10時至2時。
第十一條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并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十二條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并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對網吧的管理,規范網吧的經營,維護公眾和網吧的合法權益,保障網吧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制定了以上的網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建立一個適當的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和故障報告、反應與處理機制,減少信息安全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損失,采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業務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負責人
確定信息安全目標和方針;
確定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角色和職責劃分;
負責信息安全小組之間的協調,內部和外部的溝通;
負責信息安全評審的相關事宜;
3.2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員
負責制定組織中的安全策略;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進行風險評估;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制定信息安全改進建議和控制措施;
編寫風險改進計劃;
3.3信息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
負責信息安全日常監控;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
確定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響應并處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序
4.1信息安全事件定義與分類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信息設備故障、線路故障、軟件故障、惡意軟件危害、人員故意破壞或工作失職等原因直接影響(后果)的。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均為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a) ***秘密泄露;
b)導致業務中斷兩小時以上;
c)造成信息資產損失的火災;
d)損失在一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響(后果)之一的,屬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a)組織機密泄露;
b)導致業務中斷十小時以上;
c)造成機房設備毀滅的火災;
d)損失在十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根據風險處置計劃,實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盡可能的降低信息和業務風險;
對發現的或已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按照信息安全事件響應程序進行處理;
每年一次或在發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時進行信息安全評審,分析信息安全事件的顯現趨勢、信息安全管理的改進等信息,并形成風險改進計劃,持續改進信息系統安全。
4.3信息安全事件事后處理措施
對于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在故障排除或采取必要措施后,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會同事件責任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類型、損失、責任進行鑒定,形成《信息安全事件報告》,報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批準;對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理意見還應上報信息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對于違反組織信息安全方針、程序安全規章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責任者依據以下措施予以懲戒。
處罰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辦公室通過郵件發出正式嚴重警告。
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報***領導批準后進行相應懲罰,并在***進行通報批評。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權將責任人調離原工作崗并給予相應懲罰。
一年內累計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屬于故意行為導致信息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信息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結果由處理部門在***范圍內予以通報。
負有信息安全事故處罰的各職能部門在確定實施處罰后,***室與被處罰部門溝通,確認責任者及處罰方式并上報***領導。
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要求事件責任部門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實施結果記錄在《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由信息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驗證結果記入《信息安全事件報告》。
4.4報告信息安全薄弱點與預防措施
***與信息安全管理有關的所有員工發現信息安全薄弱點或潛在威脅均應履行報告義務。
對以下行為應給予獎勵: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信息安全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事故的;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信息安全重大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信息安全重大事故的;
及時發現并制止系統操作問題以避免設備重大損失或人員死亡的;
在信息安全事故中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降低損失的程度。
獎勵方式如下:
根據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一年內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中止正在進行中的商業泄密行為、提出信息安全合理化建議等級別,報請***批準后,給予相應表揚或獎勵,并作為年底工作考核依據。
發現信息安全事故、薄弱點與故障的員工填寫《一般信息安全事件/薄弱點報告》,相關的代碼管理中心及信息安全實驗室進行調查后,確定是否采取預防措施,確認責任部門并實施。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5、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6、咨詢服務:
6.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6.2 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6.3 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7、運行維護服務:
7.1 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7.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3 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7.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7.5 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6 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8、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9、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11、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13、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15、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16、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17、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19、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維護公司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信息安全是指通過各種計算機、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和密碼技術,保護信息在傳輸、交換和存儲過程中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系統管理員應對處理信息的系統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避免因為系統崩潰和損壞而對系統內存儲、處理和傳輸的信息造成破壞和損失。
2、信息內容的安全。側重于保護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系統管理員應對所負責系統的安全性進行評測,采取技術措施對所發現的漏洞進行補救,防止竊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傳播安全。要加強對信息的審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過本公司的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傳播,避免對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個人利益造成損害。
第二條信息的內部管理
3、各信息應用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信息必須作好備份;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個人計算機中,非涉密電子郵件的收發也要實行病毒查殺。
第四條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2、涉及公司和部門利益的敏感信息的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第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制作、傳播、復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計算機;
3、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5、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6、盜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7、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8、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項計算機管理制度
為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計算機分為涉密和非涉密兩部分,涉密計算機指主要用于儲存或傳輸有關人事、財務、經濟運行、信息安全等涉及企業經營管理信息的計算機。非涉密計算機指用于儲存或傳輸日常辦公資料信息計算機。信息技術部、關務部、財務部計算機按照涉密要求進行管理。
1、各部門的計算機,操作人為管理第一責任人,承擔公司計算機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誤操作造成系統紊亂、文件丟失等故障。
2、計算機主要是用于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運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3、新購的計算機、初次使用的軟件、數據載體應經我部計算機管理員檢測,確認無病毒和有害數據后,方可投入使用。
4、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本部門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并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及時消除。
5、愛護機關計算機設備,保持計算機設備的干凈整潔。
1、涉密的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未經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
2、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轉存到光盤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應當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
3、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盤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行政部進行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信息安全建設,提高全體稅務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識和技能,保障我局信息系統安全穩定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息安全培訓旨在強化我局全體稅務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識,使之明確信息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并掌握其崗位所要求的信息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進行分層次的培訓,信息安全培訓分為管理層培訓、技術層培訓和普通用戶層培訓三個層面,分層培訓內容的參考范圍和需達到的標準如下:
(一)對象:市局、各區縣局的'各級領導。
(二)內容:宏觀信息安全管理理念及高級信息安全管理知識。
(三)標準:使管理層人員能夠了解其信息安全職責,具備其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管理知識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一)對象:各級信息化管理部門的各類技術管理人員。
(二)內容:系統安全策略;內部和外部攻擊的檢測;常用計算機及網絡安全保護手段、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信息安全方面的事項;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框架》下包括的所有制度內容。
(三)標準:使技術層人員能夠了解其所從事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熟悉與其工作相關的各項信息安全制度,具備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
(一)對象:全局的普通計算機用戶。
(二)內容:所在崗位的信息安全職責;計算機病毒預防和查殺的基本技能;計算機設備物理安全知識和網絡安全常識;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框架》下的所有普通用戶應掌握和了解的制度內容。
(三)標準:使普通用戶了解其信息安全職責,熟悉與工作相關的各項信息安全制度,具備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識和技能。
手術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停電或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
1、接到停電通知后,了解停電時間,根據情況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筒、氧氣枕、吸引器(蓄電池)等。
2、突然停電后,立即開啟照明應急燈,并立即尋找搶救病人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任何人員不得離開手術間及病人。護士長或值班室人員立即與電工組聯系,了解停電的原因及時間,根據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并做好記錄。
3、氣管插管全身麻醉病人,備好氧氣枕及簡單呼吸器等,使用簡單呼吸器維持呼吸。連硬麻醉及麻醉清醒病人,應做好心理安慰工作,手術人員在手術間不得大聲喧嘩,以免引起病人恐慌。
4、設備維修員與護士長要加強巡視,了解各手術間手術進行情況及應急照明情況。特殊情況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對無法使用電刀止血的病人,應備好止血材料和止血藥品,以備急用。
二、病人病情突然發生變化的應急預案
1、應立即通知醫生、護士長或值班護士,組織人員積極配合醫師及麻醉師進行搶救。
2、立即準備好搶救物品及藥品。
3、必要時通知相關科室進行會診。
4、某些重大搶救或特殊病人搶救,應按規定及時通知醫務處或院總值班室。
5、做好病情及搶救記錄。
三、病人墜床/摔倒的應急預案
1、病人不慎墜床,摔倒,立即奔赴現場,馬上通知醫生給予處理。
2、首先判斷病人意識,并立即測血壓、心率、呼吸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3、醫生到場后,協助進行檢查,提供信息,遵醫囑進行正確處理。
4、如病情允許,將病人移至手術床上。
5、遵醫囑開始鼻翼的檢查及治療。
6、向上級領導匯報(夜間通知院總值班室)。
7、認真記錄墜床/摔倒病人的經過幾搶救過程。
四、病人發生輸液反應時的應急預案
1、病人發生輸液反應時,應立即停止所輸液體,更換輸液器,并維持靜脈通路,遵醫囑給予相應的處理。
2、情況嚴重時就地搶救,必要時進行心肺復蘇。
3、建立護理記錄,記錄病人的生命體征、一般情況和搶救過程。
4、發生輸液反應時,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應中心、護理部和藥劑科。
5、輸液器和藥液及時封存以備檢驗。
五、病人發生輸血反應時的應急預案
1、病人發生輸血反應時,應立即停止輸血,換輸生理鹽水,遵醫囑給予抗過敏藥物。
2、報告醫師及護士長,并保留未輸完的血袋,以備檢驗。
3、對病情較重的病人,備好搶救藥品及物品,配合醫師進行緊急救治,并給氧氣吸入。
4、一般過敏反應,應密切觀察病人病情變化,做好記錄,安慰病人。
5、按要求填寫輸血反應報告卡,上報輸血科。
6、懷疑溶血等嚴重過敏反應時,保留血袋及抽取病人血樣一起送輸血科。
7、加強巡視及病情觀察,做好搶救記錄。
六、停水和突然停水的應急預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盡可能多備用水。
2、突然停水時,白天與維修組聯系,夜間與院總值班室聯系,匯報停水情況,查詢原因,并做好記錄。
七、遭遇歹徒的應急預案
1、遇到歹徒時,護理人員應保持頭腦冷靜,正確分析和處理發生的各種情況。
2、設法報告保衛處,夜間通知院總值班室,尋求在場其他人員的幫助。
3、安撫病人家屬,減少在場人員的焦慮、恐懼情緒、盡力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安全。
4、歹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為保衛人員提供線索。
5、主動協助保衛人員的調查工作。
6、盡快恢復正常醫療護理工作,保證病人的醫療安全。
八、火災的應急預案
1、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室。
2、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3、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119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4、關好臨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5、將病人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病人情緒,保證病人生命安全。
6、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及科技資料。
7、組織病人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病人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姿勢快速前進。
九、地震的應急預案
1、地震來臨,值班人員應冷靜面對,關閉電源、水源、氣源、熱源,盡力保障人員的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
2、發生地震時,需將病人撤離病房,疏散至廣場、空地。撤離過程中,護理人員要注意維護好秩序,安慰患者,減少病人的恐懼。
3、緊急情況不能撤離時,叮囑在場人員及病人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護好頭頸、眼鏡,捂住口鼻。
4、維持秩序,防止混亂發生。
5、注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十、發生差錯事故的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差錯事故,應立即通知護士長。
2、控制局面,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救,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壞。
3、保留相關的物品或藥品,以便化驗檢查。
4、事情過后,護士長組織相關人員,詳細了解事情經過及發生原因。24小時內當事人寫出事情經過、發生的原因。
5、按程序上報護理部。科室根據有關情況寫出處理意見及整改措施,上呈護理部。
十一、停氣的應急預案
1、突然停氣時,消毒人員應立即詢問鍋爐房停氣的原因,了解故障情況,匯報護士長。
2、護士長了解情況后,應立即與總務處聯系,了解停氣的時間及范圍,如系局部故障造成的臨時停氣,應及時與供應室聯系,考慮到供應室物品的滅菌。
3、如停氣范圍為全院性,了解情況后,應及時匯報醫務部,護理部,總務處等上級部門,協商解決手術室物品滅菌問題。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接送病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1、接病人工作人員每日檢查手術推車性能,發現問題及時向護士長提出以便維修。
2、接病人前將手術通知單按所在科室樓層進行分類,有順序接送,先接清醒配合的病人,后接有特殊情況的病人,如老人、小兒、精神異常者及腦科手術病人等。
3、到病房后,與病房護士點清術中所帶藥品、物品,并按手術通知單、病歷認真核對病人的.姓名、床號、住院號、手術名稱及手術時間等,核對無誤后在手術通知單上簽字,并認真檢查術前準備情況,如術前用藥、試敏,檢查假牙、首飾是否取下,囑病人大小便。
4、協助將病人平移到手術推車上平躺,注意病人移動時要將手術推車一側緊靠在床邊,工人靠在手術推車另一側將推車固定,防止病人移動時推車移位,摔傷病人。
5、所有病人(不合作的小孩兒除外)必須有手術推車接送,禁止不行。推車過程中要保護好病人,工人站在病人的頭部,面對行駛的方向,將床擋扶起,囑病人把手放在身體的兩側,不要握床擋。病人躺在擔架車的正中,不要將病人的頭或教露出車端,被子要將腳蓋住,推車速度適中,動作輕、穩。尤其對老病人要注意詢問病人的感受,以免暈車。
6、將病人接至換車室后,手術室接病人護士要再次認真查對病人的姓名、年齡、手術間等項目,給病人戴好一次性帽子,進行內外車交換,交換車子是特別注意:兩推車對接,握住銜接的鎖把并卡緊,將兩推車的輪子均固定好。交換車時動作要輕、穩,車兩邊要有人保護。
7、接病人護士與工人一起將病人安全送到每個手術間,注意要將推車緊手術床并固定好,再囑病人慢慢移至手術床,上好約束帶,蓋好被子,并做好心理護理與解釋工作,減少其恐懼感。若病人解小便,護士協助病人并在外走廊便入污桶內,嚴謹不行去廁所解大小便,以免發生意外。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 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第十一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相關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連續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 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規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同步規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節 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 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 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 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用戶清單管理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 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 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布、談論、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 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章 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 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 “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 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 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 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 “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
第十章 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 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 按照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節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十一章 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十三條 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 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 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 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布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未經網管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網絡(內部信息平臺)拓撲結構、網絡(內部信息平臺)設備布置、服務器、路由器配置和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參數。
2、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信息和用戶數據。
3、機關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占用戶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妨害單位穩定的有關信息。
4、各部門應定期對本科室計算機系統和相關業務數據進行備份以防發生故障時進行恢復。
1、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帳號采用分組管理。并詳細登記:用戶姓名、部門名稱、口令,存取權限,開通時間,網絡(內部信息平臺)資源分配情況等。
2、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管理員為用戶設置明碼口令,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保密情況進行修改口令,用戶應對工作站設置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3、用戶帳號下的數據屬于用戶私有數據,當事人具有存入權限,管理員具有管理和備份存取權限。
4、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管理員根據有關帳號管理規則對用戶帳號執行管理,并對用戶帳號及數據的安全和保密負責。
5、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用戶的'密碼、帳號等保密信息等資料的泄露出去。
1、協助制定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建設方案,確定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2、負責公用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實體,如服務器、交換機、集線器、防火墻、網線、接插件等的維護和管理。
3、負責服務器和系統軟件的安裝、維護、調整及更新。
4、負責網絡(內部信息平臺)賬號管理,資源分配,數據安全和系統安全。
5、監視網絡(內部信息平臺)運行,調整參數,調度資源,保持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安全、穩定、暢通。
6、負責系統備份和網絡(內部信息平臺)數據備份,負責各部門電子數據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7、保管網絡(內部信息平臺)拓撲圖接線表,設備規格及配置單,管理記錄,運行記錄,檢修記錄等網絡(內部信息平臺)資料。
8、每年對本單位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效能和各電腦性能進行評價,提出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結構、技術和網絡、管理的改進措施。
1、保障網絡(內部信息平臺)暢通和信息安全。
2、嚴格遵守公司、省、市制定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網絡安全工作制度》,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確保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安全有序。
3、在發生網絡(內部信息平臺)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報告,采取應急措施,盡快恢復網絡(內部信息平臺)正常運行。
4、充分利用現有的安全設備設施、軟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和黑客攻擊。
5、加強信息審查工作,保存,備份至少90天之內網絡信息日志,及時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黃色,反動信息的傳播。
1、任何人不得在機關的局域網上制造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網絡(內部信息平臺)使用者發現病毒應立即向網絡管理員報告。網絡管理員及時指導和協助處理病毒。
2、各部門應定期查毒,(周期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并提示各部門對殺毒軟件進行在線升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七條、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賬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條款。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十五條、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三十二條、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賬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四)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第五十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執行。風險提示: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各信息系統管理,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上級信息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網絡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風險應急預案。
第一條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網絡系統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運行環境的安全。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2、對于公司網絡主結點設備、光纜、網線布線設施,以任何理由破壞、挪用、改動。
3、未經允許,對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4、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利用公司網絡,訪問帶有“黃、賭、毒”、反動言論內容的網站。
7、向其它非本單位用戶透露公司網絡登錄用戶名和密碼。
第三條各單位信息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網絡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對本單位單位所屬計算機網絡的運行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信息中心。
第四條連入公司網絡的用戶必須在其本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一經發現個人計算機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響到整體網絡安全,信息中心將立即停止該用戶使用公司網絡,待其計算機系統安全之后方予開通。
第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網絡私自對外提供互聯網絡接入服務,一經發現立即停止該用戶的使用權。
第六條對網絡病毒或其他原因影響整體網絡安全的子網,信息中心對其提供指導,必要時可以中斷其與骨干網的連接,待子網恢復正常后再恢復連接。
第一條、“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統管理員都必須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識,充分認識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對重要系統的系統崗位員工進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培訓。
第二條、實行信息發布責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發布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核、審簽手續,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涉及國家及公司機密的信息系統必須與內部網和互聯網實施物理隔離,嚴格執行上網信息的審查制度和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業內網發布的規定,杜絕泄密事件的發生。凡發布虛假、反動、色情、泄密等內容,追究信息報送和審核者責任,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信息系統管理權限從安全級別上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從適用對象上分為高級管理員、系統管理員、高級用戶、中級用戶、一般用戶、特殊用戶;從操作承載體上分為服務器(包括系統服務器、應用服務器和控制服務器)、工作終端、用戶終端;從設定內容上分為完全控制、權限設置變更廢止、創建、刪除、添加、編輯、更新、運行、讀取、拷貝、其他操作等。
第四條、所有信息系統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級信息之間必須存在授權關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統開發建設階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設計,在軟件系統中預留對應關系設置的功能,根據使用者崗位職務的變遷進行調整。
第五條、利用it技術手段,對信息系統的硬件配置調整、軟件參數修改嚴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應用系統所提供的安全機制,設置相應的安全參數,保證系統訪問的安全;對于重要的計算機設備,要利用軟件技術等手段防止員工擅自安裝、卸載軟件或改變軟件系統配置,并定期對以上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條、信息系統如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系統運行和維護管理時,應嚴格審查其資質條件、市場剩余和信用狀況等,并且與其簽訂正式的服務合同和保密協議。
第七條、所有信息系統服務器、工作終端、用戶終端必須安裝安全防病毒軟件,對未安裝防病毒軟件的終端用戶有權拒絕為其提供網絡接入服務。
第八條、利用防火墻、路由器、入侵檢測等網絡設備,加強網絡安全,嚴密防范來自互聯網的黑客攻擊和非法侵入。
第九條、對于通過互聯網傳輸的涉密或關鍵業務數據,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信息傳遞的保密性、準確性、完整性。
第十條、對于停止運行的廢舊系統,應當做好系統中有價值及涉密信息的銷毀、轉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系統管理人員要遵守信息系統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計算機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條、對重要業務系統的訪問建立用戶管理制度,對于不同類別不同級別的各類管理及使用人員采取密碼分級管理,設定密碼有效期限,對密碼存儲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術防止各類密碼泄露事故的發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統安全包括:軟件安全和硬件網絡安全兩部分。
二、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信息系統數據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件破壞及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用戶的訪問模塊、訪問權限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信息化領導小組核準后,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給予配置并存檔,以后變更必須報批后才能更改,網絡信息辦公室做好變更日志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或密碼。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后一小時內由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監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調試人員調試維護完成后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網絡信息辦公室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監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絡風暴發生。
六、網絡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件,特別是游戲軟件,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游戲。
九、所有進入網絡的軟盤、光盤、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絡安全(未安裝防火墻、高端殺毒軟件、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運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用戶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文件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用戶所有文件傳遞,不得利用軟盤、光盤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件網絡設備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一、對網絡故障的判斷。
當網絡系統終端發現計算機訪問數據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絡、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科室提出的上述問題必須重視,經核實后給予科室反饋信息。網絡信息辦公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討論,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工作的,應立即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確、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醫務部和院領導,在網絡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機關協調全院工作以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網絡故障分為三類:
一類故障:服務器不能工作;光纖損壞;主服務器數據丟失;備份盤損壞;服務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絡不通;數據被人刪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硬件故障。
二類故障:單一終端軟、硬件故障;單一患者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類故障:各終端由于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方案如下:
一類故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上報醫務部和院領導,由醫務部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上報網絡信息辦公室主任,由網絡信息辦公室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技術工程師單獨解決,并詳細登記情況。
二、網絡整體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當網絡信息辦公室一旦確定為網絡整體故障,首先是立刻報告醫務部。醫務部應立即按上報程序向院領導匯報。網絡信息辦公室需馬上組織恢復工作,并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的重大活動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二)當發現網絡整體故障時,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工作的時限明確如下:
1、10分鐘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藥房轉入手工操作;門診收費、住院核算、西藥房工作轉入老系統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原則上將醫師工作站、護士工作站、藥房、急診檢查、入院、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具體實行時間及步驟由醫務部、護理部通知)。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將出院核算轉入手工。
三、具體協調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統一時間須由醫務部或網絡信息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私自操作計算機。
(二)門診掛號工作協調。
1、門診掛號協調工作由門診部護士長負責協調請示,如手工掛號的轉入、轉出時間等;。
2、當網絡系統中斷時,改為手工掛號;。
3、網絡恢復后,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發現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統內沒有記載,應詳細詢問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網絡故障時就診過。
(三)門診收費系統工作協調。
2、當網絡系統運行中斷超過10分鐘時,應通知收款處轉入手工收款工作;。
3、門診收款負責同志應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處負責同志負責對網絡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網絡信息辦公室反映情況。
5、在接到使用計算機的指令并重新啟動運行后,門診收款負責人應組織收款員逐步轉入到機器操作。
(四)住院費用核算系統工作協調。
1、由住院處科主任總體負責協調工作;。
2、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天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科室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網絡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向結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臨床工作系統協調。
1、臨床科工作由醫務部、護理部共同協調;。
2、網絡故障期間臨床科室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4、出院帶藥由經管醫師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情況由該醫師負責;。
5、根據醫務部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
6、如患者急需出院,應向核算室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對正在進行的檢查應予以說明。
(六)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在網絡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2、網絡恢復后根據檢查單底聯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
3、對出院快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請單上注明,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出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七)藥房工作協調。
1、中心擺藥應嚴格按照網絡信息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及要求進行計算機操作;。
2、網絡故障時,根據臨床科提供的藥品請領單發藥;。
4、網絡恢復后對出院帶藥處方及時進行錄入;。
5、數據補錄工作結束后應查看系統內庫存與實際庫存相符情況。
各信息點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絡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網絡信息辦公室嚴格按照服務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四、網絡修復后的數據處理。
(一)由各科組織核校患者費用情況;。
(二)藥房校查庫存;。
(三)臨床科室補錄患者醫囑。
各科室要嚴格各項操作并及時反饋執行中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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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件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件安裝和卸載工作必須由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于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互聯網。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準后交信息科負責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件。并保證反病毒軟件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絡,同時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信息科應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游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盡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存儲工具。
1、不得在醫院網絡中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醫院網絡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絡有關的設置。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添加、刪除與醫院網絡有關的軟件。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絡或者使用醫院網絡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絡安全及正常運行的活動。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
2、不得破壞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線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網絡連接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絡設備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絡設施及設備。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后方可實施。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件及驅動程序交網絡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按使用范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復制、傳播此類軟件。
3、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的使用權限由網絡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權限使用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
4、網絡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信息的計算機或各種存儲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數據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一、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制1、我公司鄭重承諾尊重并保護用戶的個人隱私,除了在與用戶簽署的隱私政策和網站服務條款以及其他公布的準則規定的情況下,未經用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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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我站信息系統安全,加強和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管理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信息系統設備(數字微波機、復用器、解碼器、實時控制、信號監測電腦、資料庫電腦等)設備設施及系統運行環境的安全,其中重點把維護本站節目傳輸網絡系統、基礎數據庫服務器安全放在首位,確保信息系統和網絡的通暢安全運行,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為保證本臺站信息系統的操作系統和數據庫系統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結合本臺站系統建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本臺站值班人員使用。
三、 帶班領導是本站系統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單位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一、 技術負責人分配單位人員的`權限,權限設定遵循最小授權原則。
1) 管理員權限:維護系統,對數據庫與服務器進行維護。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權限分離,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2) 普通操作權限:對于各個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員,針對其工作范圍給予操作權限。
3) 查詢權限:對于單位管理人員可以以此權限查詢數據,但不能輸入、修改數據。
4) 特殊操作權限:嚴格控制單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將權限賦予相關科室負責人,例如退費操作等。
二、 加強密碼策略,使得普通用戶進行鑒別時,如果輸入三次錯誤口令將被鎖定,需要系統管理員對其確認并解鎖,此帳號才能夠再使用。用戶使用的口令應滿足以下要求: -8個字符以上; 使用以下字符的組合:a-z、a-z、0-9,以及!@#$%^&*()- +; -口令每三個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 定期安裝系統的最新補丁程序,在安裝前進行安全測試,并對重要文件進行備份。
四、每月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漏洞掃描,及時發現最新安全問題,通過升級、打補丁或加固等方式解決。
五、 關閉信息系統不必要的服務。
六、 做好備份策略,保障系統故障時能快速的恢復系統正常并避免數據的丟失。
一、對于系統重要數據和服務器配值參數的修改,必須征得帶班領導批準,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對各項操作均應進行日志管理,記錄應包括操作人員、操作時間和操作內容等詳細信息。
一、 本站工作人員申請賬戶權限需填寫《系統權限申請表》,經系統管理員批準后方可開通。賬號申請表上應詳細記錄賬號信息。
二、 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需交回相關系統賬號及密碼,經系統管理員刪除或變更賬號后方能離職或調職。
三、 本站工作人員嚴禁私自在辦公計算機上安裝軟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嚴禁私自更改計算機的設置及安全策略。
四、 嚴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選擇、保管和更換,采取關閉匿名用戶、增強管理員口令選擇要求等措施。
五、 計算機設備應設屏幕密碼保護的用戶界面,保證數據的機密性的安全。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單位行政部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處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責任。觸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