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一種記錄我們成長和進步的方式,可以讓我們更好地認知自己的變化和成長軌跡。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企業獎懲制度的心得體會
作為一個員工,我對企業獎懲制度有著深刻的體會。這個制度不僅僅是對員工的行為的一種反饋,更是激勵積極行為、糾正不良行為的工具。在我工作的這段時間里,我深刻感受到企業獎懲制度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下面是我對這一制度的心得體會。
企業獎懲制度能夠有效地激勵員工積極行為。在我所在的公司,我們有一個出色員工獎勵計劃。每個月,公司會評選出一位表現突出的員工,并給予一定的獎勵,例如獎金、旅游等。這個獎勵計劃激發了員工的競爭意識,大家都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來爭取這個外在獎勵。當一個人得到獎勵時,他的工作動力會得到極大的提升,從而對整個團隊的工作積極性產生積極的影響。
獎懲制度不僅僅是對積極行為的激勵,也可以理正不良行為。我公司的制度規定了一系列不良行為的處罰措施,比如遲到早退、懶散工作等。如果有員工出現這樣的問題,會被罰款、降職、甚至解雇。這些懲罰措施的存在,讓員工明白了什么是不可取的行為,從而能夠自覺遵守公司的規定。同時,懲罰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讓其他員工看到了懶散行為的后果,從而更加積極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企業獎懲制度還促進了內部競爭。每年,公司會根據員工的表現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工,這個稱號對于每個員工來說都是極大的榮譽。因為優秀員工會得到晉升的機會,甚至是薪資的提升。這樣一來,員工之間就會形成一種健康的競爭氛圍,大家都會努力工作,希望能夠脫穎而出。這種競爭又會促使員工不斷進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企業獎懲制度還可以增加員工的歸屬感。當一個員工得到表揚和獎勵時,他會覺得自己被看重和認可。這種認可會讓員工產生一種歸屬感,覺得自己是團隊的一份子,有責任和義務為團隊做出更好的貢獻。而當不良行為受到處罰時,員工會明白公司對他們的期望和要求,并意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他們會更加努力地去改善自己,并融入到公司的文化中。
一個良好的獎懲制度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獎懲制度可以激勵員工,促進積極行為的發展。同時,它也可以糾正不良行為,杜絕懶散和浪費。通過在公司內部建立公正而靈活的獎懲制度,企業可以更好地培養和留住優秀的人才,保持團隊的凝聚力和競爭力,為企業的長久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總之,我對企業獎懲制度有著深刻的體會。它不僅僅是對員工行為的一種反饋,更是激勵積極、糾正不良行為的重要工具。通過獎勵和懲罰,企業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和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對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一個良好的獎懲制度還可以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加強內部競爭,從而為企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更堅實的基礎。
企業獎懲制度的心得體會
在現代企業管理中,一個有效的獎懲制度是維持企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通過獎勵優秀員工和懲罰不良員工,企業可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本文將從個人角度出發,總結我對企業獎懲制度的心得體會,重點分享獎勵和懲罰的作用、實施獎懲制度的原則和經驗,以及對于未來發展的展望。
首先,獎勵和懲罰具有顯著的激勵作用。在企業中,通過及時公平地給予獎勵,可以鼓勵員工為企業付出更多的努力。獎勵可以是物質性的,如提升職位、加薪或分紅;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表彰、榮譽或嘉獎。獎勵不僅能夠滿足員工自尊心和價值感的需求,更可以讓他們感受到企業的認可和尊重,從而激發他們更好地發揮才能。相反,對于不良員工的懲罰,不僅可以懲罰錯誤行為,更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適時的懲罰可以讓員工明白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和法紀的莊重性,避免重蹈覆轍。因此,獎勵和懲罰是企業中不可或缺的鞭策和動力。
其次,實施獎懲制度需要明確的原則和經驗。首先,獎懲要公正透明。獎勵應該依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而不是主觀偏見或私人喜好。懲罰也應該根據事實和案件嚴重程度進行,避免濫用職權或搞權謀。其次,獎懲要有因果關聯。獎勵和懲罰必須建立在明確的標準和績效評估體系基礎之上。只有這樣,員工才能理解獎懲的依據和意義,不會覺得隨意或被歧視。再次,獎懲要及時有效。獎勵應該及時給予,讓員工感受到直接的回饋和鼓勵;懲罰也應該迅速施行,才能起到震懾的作用,避免貽誤事態,培養良好的企業文化。最后,獎懲要合理適度。獎勵的力度要與工作表現相匹配,既能獎勵極出色的員工,又能激勵一般員工努力向上;懲罰的力度也要根據錯誤的性質和影響作出,避免過度懲罰或輕微處理。
在我個人的工作經歷中,我親眼目睹了獎懲制度的效果和影響。我曾經在一家國際知名企業的銷售團隊工作。該公司采用了先進的績效評估體系和獎懲制度,激勵了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和競爭性。我曾經榮獲公司的銷售之星獎勵,讓我倍感鼓舞和自豪,不僅激勵了我更進一步提高銷售業績,還增強了我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歸屬感。與此同時,我也親眼目睹了某一位銷售同事因為惡意競爭和違規操作被公司給予了嚴厲的處罰。這次懲罰不但讓其他員工認識到了不正當競爭的嚴重性,也警示了每個人都必須遵守規章制度和道德底線。
在未來,我對企業獎懲制度的展望是更加科學和人性化。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變革,傳統的獎懲制度已經不夠靈活和適應員工多樣化的需求。未來的獎懲制度應該更加注重員工的成長和發展,注重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力。在獎勵方面,除了物質性的獎勵,更應該加強培訓和晉升機會,幫助員工實現個人價值和職業生涯目標。在懲罰方面,應該更加注重糾正和教育,鼓勵員工接受輔導和培訓,扭轉錯誤行為和態度。最重要的是,員工應該在獎勵和懲罰過程中感受到公正和尊重,從而更好地發揮他們的潛力和能力。
總之,企業獎懲制度的心得體會是一個不斷積累和總結的過程。通過獎勵和懲罰,企業可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在實施獎懲制度時,需要明確的原則和經驗,包括公正透明、有因果關聯、及時有效、合理適度等。同時,未來的獎懲制度應該更加科學和人性化,注重員工的成長和發展。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實現長期健康發展。
企業獎懲制度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企業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獎勵分以下五種:
1、嘉獎;
2、記功;
3、晉級;
4、授予榮譽稱號;
5、提拔;
第三條本公司懲處分為以下五種:
1、罰款;
2、警告;
3、記過;
4、降級;
5、除名。
第四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應給予一次獎勵,其獎勵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采納者;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敢于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之行為者;
7、對社會作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8、具有其他功績,人力資源評定應給予獎勵者。
第五條員工的獎勵,有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向主管人力資源監察室推薦,并按人力資源管理責權劃分進行審核批準,由讓人力資源部門落實執行。
第六條事跡突出的員工除按照第二條給予獎勵外,公司還將在住房、進修、休假、出國考察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第七條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員工,經調查核實后,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次罰款或警告處分:
1、泄漏公司經營機密,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機密文件透露給其他公司人員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戶介紹給競爭對手公司、向客戶索取回扣或中介費者;
4、初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調動,影響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時間喧嘩、打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事、閱讀于工作無關之書報者;
7、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干私事者;
8、無故曠工者;
9、1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及其以上者;
10、工作時間不按公司要求著裝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應予罰款或警告者;
第八條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員工,經人力資源監察室調查核實后,應給予一次記過處分:
1、違反政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2、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尚未達到受刑事處分程度者;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或工具、浪費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4、工作不負責任,管理混亂,因過錯造成經濟損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撥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和威信,()影響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譽者;
7、對公司董事會議、總裁或部門經理的決定拒不執行者;
8、通過非正當途徑,開假發票報銷,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內累計曠工達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應予記過者。
第九條對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懲處外,還應按照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條員工的獎勵和懲處由各部門、各主管領導提供材料,由人力資源監察室負責調查落實,共審核批準權限按人事管理責權劃分執行。
第十一條凡按本規定第九條處理的責任人,在賠償事項尚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本公司;
第十二條員工罰款處分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分為罰500元人民幣或1000元人民幣兩種情況,警告處分則扣發1/3的月工資,記過處分扣發一個月的工資;員工受嘉獎1次,增發1個月基本工資,記功一次增發3個月基本工資。
第十三條員工獎懲情況記入人事考核檔案中,受警告以上功過可以相抵或轉換,方法如下:
1、一次嘉獎可與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記功可與一次記過相抵;
3、三次警告相當于一次記過;
4、三次嘉獎相當于一次記功;
5、同年中三次記功,工資自動升一級;
6、同年中三次記過,工資自動降一級;
7、同年中功過抵消后,對年終評比、提薪、晉級等不發生影響。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核準簽發后,公布實施。
獎懲制度心得體會
通過公司組織對《國家電網公司員工獎懲規定》的集中學習,經過辦公室全體員工集中學習和在會上積極的討論,讓大家對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意識到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每名員工反醒自己平時工作中對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過這次的學習讓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達到了學習的預期目的。下面是辦公室對這次教育活動的體會:
自開展制度學習以來,辦公室全體員工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規章制度并做好筆記。通過學習,使每名員工認識到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是自己與公司快速成長的保證,了解到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是我們每一位員工的重大責任。通過學習讓每名員工意識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應嚴格要求自己,把學習規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從而不斷提高自己實際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
視。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三是對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創新,不進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對自己的工作態度方面不能夠做到很好的自我調節,導致有時工作態端不端正從而影響到工作。針對自身存在的前述問題,在以后的工作將采取如下改進措施:一是平時應加強對公司相關的業務與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定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及各項能力。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對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及時總結、回頭看,爭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從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職盡責。三是平時應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與公司發展的比較具有新穎的一些好的想法與意見。四是對于自己的工作態度方面,應加強自我調節,在以后的工作堅決杜絕這種事情發生。
心得體會
電力公司**
(*年*月*日)
“杜絕違章,從我做起”,是我們電力公司的每為員工的職責。*日,我公司組織學習了《湖南省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09版》,通過學習受益非淺。
《孫子兵法》中有訓:“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歷代兵家無不強調治軍要嚴。“治軍一定要嚴!”也是鄧小平、江澤民等領導人的治軍方略。由于電力行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決定了電力企業的管理要和軍隊一樣規范和嚴格,做為軍人出身的我非常贊同并從心底里接受省公司“嚴抓嚴管”的治企方略。在**公司、省公司和市局層層宣揚從嚴治企之時,省公司適時推出《湖南省電力公司員工獎懲辦法(2015版)》,我認為正當其時,使我們嚴抓嚴管理既有輿-論氛圍,又有章可循,標志著省電力公司正朝著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方面發展,是我們企業和員工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
員工獎懲辦法是我們湖南省電力公司全體員工行為的指南針,也是我們全體員工生命的保護神,特別是市局領導在“兩會”剛一結束就分頭下到基層單位進行宣貫,這正是嚴抓嚴管,從嚴治企,雷厲風行的軍隊作風的具體表現。
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古語很好地說明了規矩的重要性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企業必須要有一套科學完善的規章制度。規矩是一種約束,更是一種保障。它在約束我們的同時,為我們造就了一個難得的發展平臺,使我們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軍隊的戰斗力來自于鐵的紀律,企業的戰斗力和生命力來源于全體員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職業道德和嚴格的規章制度。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產生混亂,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個人意愿行事造成的無序浪費,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只有按規則辦事,才能明理樹信。商鞅立木為信,包公剛正執法,解放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哪一個不是“堅明約束”而后大獲成功的呢?制定“規則”需要嚴守“規則”的大力支持!重新將規則定位到我們個人的身上,更是如此,沒有規則,我們將沒有安全,沒有發展的機會與平臺,更談不上什么成功。是規則和制度為我們提供了一次次成長的平臺,使我們離成功越來越近。有些員工以為規章、制度等規范都只是企業的需要,卻沒有認識到更重要的一面:規則和制度更是我們個人成長的平臺,即每一個員工希望在企業發展,不僅要學會在制度的約束下成長,更要學會利用制度給予的資源發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業績。
員工應習慣在制度下工作,這是一種職業紀律,更是一種職業技巧,因為企業常常會通過“制度”把資源和榮譽給予員工,如果你與“制度”格格不入,那些資源和榮譽只會與你無緣。
要受到應有的懲處,甚至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們很好地遵守員工獎懲辦法,勤勉敬業,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就不但不會受到懲處,而且能夠得到應有的獎勵。因此,我們應該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模范遵守員工獎懲辦法。
如果是有章而不執行,那就是再好的規矩,也畫不出一個方圓來。因此,“杜絕違章、從我做起”,貴在執行。對于每一起事故,我們都不堪回首,不論是領導層、管理層,還是生產層,反違章工作的核心是執行。六起事故已經明確地告訴了我們:誰違章誰就要出事故,誰不按規矩辦事誰就要付出生命代價。總之,一切按規矩辦和持之以恒地與習慣性違章作堅決斗爭,是安全工作的一把“雙刃劍”,是殊途同歸,我們要以此為導向,團結奮斗,共創地電系統安全工作新局面。
通過公司組織對《國家電網公司員工獎懲規定》的集中學習,經過自我理解和同事們在會上積極的討論,讓我對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意識到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時工作中對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過這次的培訓讓我的對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達到了學習的預期目的。下面是我對這次教育活動的體會:
自開展制度學習以來,我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規章制度并做好筆記。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是自己與公司快速成長的保證,了解到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是我們每一位員工的重大責任。通過學習讓我意識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應嚴格要求自己,把學習規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從而不斷提高自己實際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規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
有時工作態端不端正從而影響到工作。針對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在以后的工作將采取如下改進措施:一是平時應加強對公司相關的業務與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定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及各項能力。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對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總結勤回頭看,爭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從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職盡責。三是平時應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與公司發展的比較具有新穎的一些好的想法與意見。四是對于自己的工作態度方面,應加強自我調節,在以后的工作堅決杜絕這種事情發生。
電力行業是一個特殊行業,同時也是一個高危行業。也就決定了電力企業的管理要非一般規范和嚴格,遵章守紀是保障電力正常生產的必要條件。
秉承某南省員工獎懲辦法的精神,我局自上至下,組織每一位員工學習了《員工獎懲辦法(2012版)》,通過此次學習,我有以下心得體會。
古語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雖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語,卻很好地說明了制度的重要性。軍隊的戰斗力來自于鐵的紀律,企業的戰斗力和生命力來源于各級人員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職業道德和嚴格的規章制度。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產生混亂,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個人意愿行事造成的無序浪費,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企業必須要有一套科學完善的規章制度。規矩是一種約束,更是一種保障。它在約束我們的同時,為我們造就了一個難得的發展平臺,使我們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
供電企業的員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這就要嚴格遵循員工獎懲辦法,切莫觸犯了其中的條條框框。否則,就要受到應有的懲處,甚至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們很好地遵守員工獎懲辦法,勤勉敬業,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就不但不會受到懲處,而且能夠得到應有的獎勵。因此,我們應該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模范遵守員工獎懲辦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時時刻刻以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來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本著“他的工作我有責,我的工作我負責,公司的工作我盡責”的原則,勤勤懇懇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為公司的建設奉獻出自己的全力,一心一意為公司建設做貢獻。
建筑企業獎懲制度
1)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經濟手段實施獎懲,鼓勵先進、鞭策落后、激勵員工的士氣。
2)公司根據獎勵條件的程度給予計獎,獎勵分為:
a)即時性獎勵:如通報表揚。
b)階段性獎勵:如工作業績獎、優秀員工獎、長期服務獎。
c)專項性獎勵:如創造改善獎、最佳銷售獎等。
具體細則和獎金額計算,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事務者;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4)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該給予獎勵:
a)對公司的發展、管理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b)節約物料或對廢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c)遇有突發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d)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e)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未造成損失者;
f)年度內連續考核優秀者;
g)提前或超額完成任務,且品質優異者;
h)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i)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http://,確有功績者;
j)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k)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5)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懲罰的種類有:
a)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b)經濟處罰: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c)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根據情形結合、掛鉤。
6)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次:
a)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者;
b)上班時間內,躺臥休息、進餐吃東西、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c)因個人過失致使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d)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7)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記過:
a)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b)在工作場所喧嘩、嘻鬧,防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d)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e)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f)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改者;
g)專人使用操作的.儀器、車輛、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經許可擅自操作者;
h)同等級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8)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資遣:
a)嚴重失職,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c)假借職權貪污、營私舞弊、接受招待、回扣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d)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e)保管不善、損失、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f)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g)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h)在公司場所內賭博者;
i)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j)警告累計三次、記過二次者或嚴重違反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的;
k)無故連續曠工三日;
l)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m)偽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n)在工作時間干私人事情者;
o)故意泄露公司技術機密、商業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p)其它違反法令或規則規定情節嚴重者。
對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者,除承擔經濟損失賠償,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集體,由所在部門提名并組織材料,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實,報總經理審批,給予授獎,并書面通知本人,記入本人檔案,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對構成懲罰條件的,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實,報總經理審批,給予即時處理,書面通知本人,記入本人檔案,并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因員工本身工作素質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構成懲罰者,工作不稱職者,不屬于懲罰范疇,按績效考核管理執行。
企業獎懲制度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建筑企業獎懲制度
1)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經濟手段實施獎懲,鼓勵先進、鞭策落后、激勵員工的士氣。
2)公司根據獎勵條件的程度給予計獎,獎勵分為:
a)即時性獎勵:如通報表揚。
b)階段性獎勵:如工作業績獎、優秀員工獎、長期服務獎。
c)專項性獎勵:如創造改善獎、最佳銷售獎等。
具體細則和獎金額計算,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事務者;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4)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該給予獎勵:
a)對公司的發展、管理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b)節約物料或對廢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c)遇有突發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d)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e)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未造成損失者;
f)年度內連續考核優秀者;
g)提前或超額完成任務,且品質優異者;
j)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k)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5)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懲罰的種類有:
a)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b)經濟處罰: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c)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根據情形結合、掛鉤。
d)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7)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記過:
d)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e)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f)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改者;
g)專人使用操作的儀器、車輛、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經許可擅自操作者; h)同等級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8)現階段公司原則上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資遣:
a)嚴重失職,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e)保管不善、損失、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f)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g)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h)在公司場所內賭博者;
i)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j)警告累計三次、記過二次者或嚴重違反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的;
k)無故連續曠工三日;
l)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m)偽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n)在工作時間干私人事情者;
o)故意泄露公司技術機密、商業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p)其它違反法令或規則規定情節嚴重者。
對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者,除承擔經濟損失賠償,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集體,由所在部門提名并組織材料,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實,報總經理審批,給予授獎,并書面通知本人,記入本人檔案,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對構成懲罰條件的,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實,報總經理審批,給予即時處理,書面通知本人,記入本人檔案,并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因員工本身工作素質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構成懲罰者,工作不稱職者,不屬于懲罰范疇,按績效考核管理執行。
公司所屬各部室、項目部:
為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下發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制度,望接到通知后,認真遵照執行。
附: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日照市 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制度
第一條 獎勵辦法
1.對嚴格執行公司管理規定和企業施工標準的班組,在每次檢查中綜合分數達90分以上的,視情獎勵0.5元/m2。
2、施工現場規范,爬架設備保管妥當,無安全隱患和事故發生,多次受到施工項目部表揚的,視情獎勵0.5-1元/m2。
3、規范化施工達到標準,被施工項目部推薦參觀學習的,視情獎勵1-1.5元/m2。
第二條 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
1、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罰承包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費用的90%,專職安全員5000元,其他有關責任人各1000元。
2、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承包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費用的90%,專職安全員3000元,其他有關責任人各600元。
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承包責任人承擔事故處理總費用的100%,專職安全員1000元。
4、其他非重大安全事故,視情況酌情罰款1000—5000元。
5、對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行使安全一票否決權,取消安全生產部年底安全生產獎 ,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第三條 安全違章行為處罰規定
2、施工現場爬架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做到人證相符。公司辦-理-證-件時,
不及時上報辦理資料而導致人證不符的',每發現一個罰工程承包人100元。
3、野蠻施工、違章操作,不按規范施工的發現一次罰工程承包人500元,直接當事人罰款200元。
4、現場材料堆放混亂,管理無序,導致爬架設備丟失損壞的,罰工程承包人500元。
5、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的罰單項工程承包人100元,責任人50元;臨邊、洞口未防護或防護不規范每處罰工程承包人100元。
或下達停工整改令、下達“停工令”未限期整改的罰工程承包人1000—5000 元 。
第五條 公司管理處罰規定
1、安全資料檢查:工程開工后不及時報送驗收、升降通知單的班組,處承包責任人50元/次。資料未隨施工進度整理報送的或存在缺項的罰工程承包人200元,現場負責人100元 ;在各級檢查中如果因資料提供不及時或不提供的,處罰工程承包人500元。
3、人員管理:工程承包人、安全員、及有關管理人員等無故不參加生產安全例會或公司組織的其他會議、活動的,每人次罰100元,在各級培訓考試中不合格的每人次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未組織召開每周安全生產管理會議的,每次罰承包人100元。
日照市 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上級每級對下級考核一次。
2、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晉級的依據。
3、考核不合格者,總公司將調離其工作崗位,直至勸其離職或退崗。
4、考核內容主要有: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完成情況,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與規范、標準情況,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績與貢獻等。
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
1、上級部門每半年對下級部門考核一次。
2、考核結果作為部門年終評選先進的依據。
3、經考核不合格的部門,總公司將撤掉部門負責人的職務。
4、考核內容主要為:各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情況,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等。
日照市 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為了更好地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增強企業的忠誠度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 書面獎勵與經濟獎勵合并使用
1. 書面獎勵
(1)良好表現(2)優秀表現
(3)優異表現(4)杰出表現
2、 經濟獎勵
(1)良好表現100元(2)優秀表現300元
(3)優異表現500元(4)杰出表現800元
3、 獎勵特例
季度最佳員工評選:公司按照目標任務,對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於每季度評選出一名最佳員工,通報表揚及現金500元予以獎勵。
4、有以下情形按程序酌情給予經濟獎勵
(1)好人好事樂於助人者。
(2)敢於維護公司利益,同不法分子作斗爭者。
(3)提出合理方法或改進建議被采用并取得良好的交果者。
(4)改進工作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顯著者。
(5)發現、排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損失或傷害者。
(二)、 行政處罰與經濟處罰合并使
1、 行政處罰
(1)口頭警告示(2)輕微過失(3)一般過失
(4)來重過失(5)惡意過失
2、 經濟處罰
(1)輕微過失50元(2)一般過失100元
(3)嚴重過失200元(4)惡意過失、立即除名
3、 處罰分類
有效期內再次觸犯任何過失,將視為惡意過失。
(2)在處罰過失行為外,公司對未例的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公司形象,破壞公司團結,違章違紀等過失作業相應處理。
4、 有下列情形者,給予口頭警告處理。
(1)不能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按時上報計劃以及工作進展情況;
(2)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嚴重干擾他人工作;
(3)上班時間閑聊、吃零食、打瞌睡、看無關書報;
(4)外出公干不填登記表,未經批準者;
(5)在工作時間離崗串崗,未負工作使命而離崗。
5、 有下列情形者,給予輕微過失處理。
(1)出入工作區域不佩帶工號牌,上班不穿工裝或儀容不整
(2)外出公干及開展為務期間中途遛號、辦私事、逛街者;
(3)做出不符合衛生之行為,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煙頭、涂污墻壁者;
(4)工作不配合,拒絕合作者;
6、 有下列情形者,給予一般過失處理。
(1)不服從上司正常的工作安排、調動、管理者;
(2)違反工作流程,影響工作效率者;
(3)未經領導批準處出公干不歸者;
(5)未經允許擅自用公司布告報或撕下任何通知者。
7、 有下列情形者,給予嚴重過失處理。
(2)隱蔽工程不做隱蔽記錄者;
(3)拉幫結派、散布謠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4)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5)工作場所無理取鬧者。
8、 有下列情形者,給予惡意過失處理直至除名。
(1)屢次違反公司制度,經教育不改,明知故犯者;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者;
(3)嚴重影響本職工作和公司聲譽者;
(4)盜竊公司或個人財物價值20元以上者,或盜竊公司技術資料和重要文件者;
(4) 被依法追求刑事責任者。
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序。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獎懲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條為強化員工遵守公司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工作態度方面
1.1提倡績效,反對權謀;
1.2提倡嚴謹,反對懶散;
1.3提倡創新,反對守舊;
1.4提倡奉獻精神,反對斤斤計較;
1.5提倡認真執行,反對紙上談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對將個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門協作,反對工作推諉;
2.2提倡踏實細致,反對粗心大意;
2.3提倡團隊精神,反對個人主義;
2.4提倡危機意識,反對安于現狀;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對工作無計劃;
2.6提倡工作講方法,反對工作無序混亂。
3、為人處世方面
3.1提倡真誠,反對虛偽;
3.2提倡務實,反對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對表里不一;
3.4提倡艱苦奮斗,反對鋪張浪費;
3.5提倡謙虛謹慎,反對驕傲自滿;
3.6提倡嚴守公司機密,反對竊密與泄密。
第四條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六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獎金另行規定):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長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有第六條中的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領導提名;
2、人力行政部門審核;
3、董事長批準。
第九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罰款或降級;
4、辭退。
第十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一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不當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提供偽證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罰款(罰款數額另行規定)或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的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損毀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共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范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四條員工有第十三條中的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門報董事長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六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人力行政部門報告;員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七條人力行政部門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董事長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人力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董事長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八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
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九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述理由進行申訴,并以申訴后的核定作為公司最終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一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集團辦公室制定,經呈董事長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獎勵:
1、標準執行崗位責任制,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工作熱情,遵守公司制度,當月未發生任何事故,公司給予表揚。
2、當公司的公共財產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能靈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損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認可和書面表揚者,獎勵伍拾元。
3、巡邏時能主動自覺維護廠內秩序,有效保護廠內環境,制止破壞廠內秩序的人和事,當場抓獲破壞者,獎勵貳拾元。
4、在巡邏中能及時發現偷盜嫌疑人蹤跡,并采取有效措施當場抓獲嫌疑人(有作案現場,繳獲贓物,作案工具)。獎勵伍拾元。
5、能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報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論功績大小獎勵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處理求助或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到位,現場處理得當,有突發表現者,獎勵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處罰:
1、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不聽從指揮者,予以除名。
2、當公司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視而不見,臨陣逃脫者,予以除名。
3、在執勤中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者,予以除名。
4、執勤時精神不振,睡崗或脫崗者,第一次罰款壹拾元,第二次罰款貳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邏時對破壞工廠秩序的行為不制止,不處理,每次罰款貳拾元。
6、未按規定巡邏和巡查記錄不全,每次罰款伍元。
7、值班人員未對進出廠區的車輛、摩托車、來訪者和物品等,未進行盤查和車牌登記者,每次罰款壹拾元。
8、未著裝上崗或衣整不齊,罰款伍元。
9、巡邏時圍觀打牌,打麻將或去打電游者,每次罰款貳拾元。
10、值班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且嚴禁會客,如有違者,每次罰款壹拾元。交班時,值班未打掃衛生,每次罰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機械等發生丟失或損壞,當事人賠償。
12、辱罵和毆打同事,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賠償醫藥費,處罰一個月工資作為受害人精神補償費,并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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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的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公司特制《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對營業人員及其主管在業務工作方面的獎懲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包括業務工作獎懲體系、業務工作獎勵辦法細則、業務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等內容。
第四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業務部門及人員的'業務工作獎懲。
第二章業務工作獎懲體系。
第五條業務工作獎勵分為:
(一)嘉獎;。
(二)記功;。
(三)記大功。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解職;。
(五)解雇。
第七條業務工作獎懲計算與考核:
(一)全年度累計三次記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計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三)功過相抵。一次嘉獎抵一次警告,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一次大功抵一次大過。
(四)全年度累計三次大過解雇。
(五)考評辦法。
1、嘉獎一次當月考核時加1分。
2、記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3分。
3、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9分。
4、警告一次當月考核時減1分。
5、記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3分。
6、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9分。
第三章業務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八條提供“行銷新構想”,而為銷售部采用,記功一次。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銷售部獲利10萬元以上,再記大功一次。
第九條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生產部門采用,記功一次。該“新產品”一年內使銷售部獲利1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條提供競爭對手動態,被銷售部采用為政策者,記功一次。
第十一條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銷售部避免蒙受損失者,記功一次。第十二條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功一次。第十三條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連續三年度達成業績目標者,記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50%(含)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第十四條凡銷售部列為“滯銷品”,業務人員于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功一次。
第四章業務工作懲戒辦法。
第十五條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將依法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與客戶串通勾結,對公司利益構成損害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第十七條業務人員自親或伙同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屬同類業務者,或私自與競爭廠商有業務往來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一次。
第十八條業務人員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調離或解雇。
第十九條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二十條業務人員外出開展工作,無故不向直接上級回手機以確認自己準確位置者,經查證屬實,記過一次。
第二十一條業務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巨額或經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條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條上半年銷售未達當期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四條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查獲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五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六條未經批準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銷售部規定填寫的報表,應繳而未繳者每次記過一次。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實施細則由銷售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實施細則報董事長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條本實施細則實施后,銷售部既有的相關規定自行終止。
第三十一條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管理獎懲制度
第一條為了適應市場競爭,合理有效地發揮管理人員的才干,打破終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競爭機制,規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員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崗位,下屬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的主要經營崗位(包括承包經營者)。
第三條 本規定本著“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管理人員的選拔、考核和擇優聘用,以及管理人員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凡公司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管理人員的選拔、聘任
第四條凡公司現已有的經營管理崗位(原經營管理者的聘期屆滿的,或不能勝任的),或因業務需要新增設的經營管理崗位,均采用競聘上崗。
第五條公司將需競聘的崗位的標準和要求公開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內接受競聘者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競聘。
第六條在接受報名的同時,由公司相關部門選出的代表組成臨時評選委員會,負責對競聘者資格審核和擔任整個考評工作。
第七條凡參加競聘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帶好所需具備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門報名,參加初選。
第八條 公司將符合標準的初選人員及相關材料統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內,接受公司員工對競聘者的資格進行評議和質疑,凡評議不合格,或被發現使用虛假材料的競聘者,將被取消競聘資格。
第九條 初選合格的競聘者,將參加筆試和競聘演說后,由評選委員會無記名投票,并統一公布各競聘者的得票結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競聘者參加復試。
第十條 復試由公司領導(或委托人事部門)對競聘者進行面試。面試后,由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人選,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人)聘任,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者,由第二名自動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員的考評
第十一條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評議。每年的民主評議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內完成。
第十二條管理人員的民主評議是對其上一個年度的工作表現進行評議,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覺悟、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三個方面。
第十三條 每年的民主評議工作,由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安排,由公司領導、各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和群眾推舉出的職工代表,參加對管理人員的評議工作。
第十四條職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門通過民主選舉出的,代表所在部門的職工行使對管理人員民主評議的權力。
第十五條職工代表應在廣泛征求和匯總所在部門職工對管理人員的意見后,再行使對管理人員民主評議的權力,確實真正做到代表職工的利益。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考評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評的管理人員對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職,和簡要陳述新一年工作的計劃安排;
2、回答評議人員的詢問;
4、對通過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員進行評分投票;
5、公布評分結果,向被考評管理人員反饋意見。
第十七條 信任投票分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棄權票三種。信任票數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以上,為評議合格;信任票數未能達到投票人數的一半以上者,為評議不合格。
第十八條 對評議合格的管理人員,在政治思想覺悟、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三個方面進行評分,評分分為優秀(90-100 分)、稱職(80-89 分)和基本稱職(60-79 分)三種;在評分統計時,采取去除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條對評議不合格的管理人員,其職務自動解聘,該崗位按第一章之規定重新競聘。
第二十條 對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員,應在三個月內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如在限期內未達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員,可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議對其進行留崗查看三個月或解職處分。給予解職的,該崗位按第一章之規定重新競聘。
第四章管理崗位的任期與解聘
第二十一條管理崗位的任期,一般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連聘可以連任,但任職期限不得超過其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條管理人員的任職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職務自動解聘:
1、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的;
2、任期屆滿,不再續聘的;
3、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內,因身體原因(或三個月內)不能履行其職務,并由他人接替其崗位的;
5、民主評議不合格的;
6、第十四條規定,被總經理辦公會議解職的;
7、其它被解職的情況出現的。
第五章管理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被聘任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享有以下權利行使經營管理權;
2、受總經理委托,對下屬人員進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職權范圍內,有權調動人員的崗位工作;
4、有權選擇下屬工作人員。
第二十四條被聘任管理崗位的管理人員,應承擔以下義務:
1、自覺遵守公 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形象;
2、自覺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維護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給的任務;
4、協助上一級領導的工作;
5、不得假公濟私和有損害公司的行為。
第六章管理人員的獎罰
第二十五條被評議為優秀管理人員的,公司除通報表揚外,一次性獎勵其一個月的工資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應發工資計算)作為獎金。
第二十六條連續三年被評議為優秀管理人員的,除給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獎勵外,按同崗位上調一個標準的崗位津貼工資。
第二十七條管理人員在留崗查看期間,按同崗位下調一個標準的崗位津貼工資(或已在同崗位標準一的,按標 。準一的 85發放)
第二十八條被解聘的管理人員,不再享受原崗位工資待遇,按新聘崗位待遇發放。
第二十九條對犯有下列行為者,可對其進行留崗查看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解聘:
1、不執行公司決定的;
2、不履行自己崗位職責、或不履行義務的;
3、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則的;
4、工作中搞不好團結,經常制造矛盾,在職工中影象很壞,群眾反映強烈的;
5、不服從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以前有關文件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所有員工;(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職能的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各部門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
(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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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等。
經濟處罰:罰款等。
3、績效類:
績效加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加分。
績效減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減分。
4、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
予以撤銷處
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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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培訓會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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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由綜管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綜管部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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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力差卻已成為了很多中國企業的'管理通病和制約瓶頸,尤其是在一些國有企業、中小型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中表現的更為突出。
員工到公司來無非為了兩樣東西,一是能賺錢,二是能成長!員工離職的原因只有兩個,要么是錢不到位,要么是干得不開心!員工的執行力不行只有兩個原因,要么是領導無能,要么是制度無能!
員工不知道干什么
公司沒有明確的能夠落實的戰略規劃,沒有明確的營銷策略,員工得不到明確的指令;還有一些公司政策經常變,策略反復改,再加上信息溝通不暢,使員工們很茫然,只好靠慣性和自己的理解去做事。這就使員工的工作重點和公司脫節,公司的重要工作不能執行或完成。
不知道怎么干
外企的員工入職后一般都要經過嚴格的培訓,國內企業則不然,要么沒有培訓直接上崗,要么培訓沒有針對性和實操性,要么只是對員工做勵志培訓和拓展訓練,員工熱血沸騰但工作怎么干還是不知道;有的只給員工做一些行業趨勢、宏觀戰略的培訓,也還是沒有交給他們方法。
重點和公司脫節,公司的重要工作不能執行或完成。這里面還有一個比較普遍的深層次原因,就是中高層領導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干,就沒法對下面的人說清楚,總監說不清,經理也說不清,最后是真正執行的最底層不會干,有苦說不出。
干起來不順暢
如果士兵在前線打仗,后勤給養供應不上,請求支援但是指揮部沒有反應,負傷了得不到快速的救護,那士兵的斗志顯然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公司亦然,慢慢的熱情被消耗,慢慢的就變得不主動做事了。
不知道干好了有什么好處
古代作戰時,如果一座城池久攻不下,攻城的一般會下一道命令:城破后3天內士兵可以隨意燒殺搶掠。結果士氣大振,一天城破。
銷售永遠都是只看眼前的,這是工作性質決定的,當眼前的好處看不到時自然就沒有太大的興致去做。
知道干不好沒什么壞處
如果只有“城破后3天內士兵可以隨意燒殺搶掠”的承諾而沒有“當逃兵立斬”的規定,肯定會有一部分士兵找機會開溜,從而動搖軍心。知道干不好沒什么壞處來自于三個方面:一是沒有評估;二是考核指標不合理;三是處罰不重或沒有處罰。
很多部門的工作成果不適合用硬性的指標來考核,這些部門的工作就需要懂業務的高管根據經驗評估,如果高管沒有能力做出公允的評估,內驅力不強的員工就可能懈怠工作。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壞榜樣的危害也是無窮的。
解決執行差難題的五大方法:
清楚了執行力差的原因,解決的辦法也就變得明朗了,那就是要做到“目標明確、方法可行、流程合理、激勵到位、考核有效”。
目標明確
岳飛靠發明鉤鐮槍,教給士兵鉤馬腿而大破金兀術的拐子馬。如果沒有這個可行的方法,岳家軍再勇猛也未必能取勝。執行層的任務既然是執行,管理者就應該對其提供具體的操作方法。
制定一個可行的方法需要決策、支持、反饋三個環節有效配合。
首先決策不能是根據領導的意愿拍腦門決定,而是要結合市場情況充分論證。
支持可以是高級員工給下屬的業務指導,也可以是專業的內部或外部培訓,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執行層來說,傳授工具和方法遠比傳遞思想更重要,勵志培訓不會帶來多少業務增長,解決問題更多是靠方法而非熱情。
任何一個方法總有不足之處,執行中的反饋有助于使其進一步完善。 流程合理
在大多數企業里,流程在形式上沒有問題,而是在執行中表現出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有兩個:(1)外行管內行;(2)責權利不對等。
激勵到位
所謂的激勵到位有三層意思:力度到位、描述到位和兌現到位。 激勵力度要做到市場上有競爭力、員工中有吸引力、公司里有承受力。 激勵的描述要簡潔易懂,最好能夠形象化。
兌現到位就是公司說的話一定要算數,因為公司原因造成的中途政策變化不能影響業務人員的年度獎金。
考核有效
考核有效要做到三點:
一是考核要真正發揮導向作用;
二是避免人為因素干擾;
三是處罰措施要嚴格執行不能估息。
經歷了快速發展期的國內企業,還沒有意識和精力來完善公司的管理,造成了公司管理水平和企業規模嚴重的不匹配。當行業高速成長時,這種不匹配被高利潤掩蓋;行業發展到了平穩整合時期后,管理能力不足的弊端開始顯現,而執行力差就是最典型的表現之一。
所以說,執行力差是老板的問題,是管理的問題。要提高執行力,必須轉變管理思想,完善管理工具,最起碼要做好上述五個方面的工作。